一、证券市场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论文文献综述)
肖梦黎[1](2019)在《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文中提出网络交易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并且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交易平台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交易平台需要符合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结构非中性、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直接进行交易,且交易双方退出平台的成本较高四个约束条件。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考察应该放置在交易平台动态演进的视角中进行。网络交易平台是交易平台演进过程的最新阶段,既具有交易平台的共同属性,也有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特点。交易平台采取自我规制的原因一是在于自我规制是最自然的规制形式,二是作为他者的“命令-控制型”规制在交易平台所处的行业异质性较强的新兴领域会遭遇巨大的规制难题。网络交易平台不受物理疆域的限制并具有技术上的架构优势,法律不完备与执法不足很难避免。自我规制具有信息优势,可以有效减缓风险认知中的二元对立,促进被规制者的服从。使政府既达到规制目的,又无需承担规制成本与规制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自我建构了一个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就暗合了法律多元主义的一个命题:即一定条件下,在给定的场域内,是一些非国家法的规范秩序在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研究自我规制有助于了解社会自治的结构与机理,从而实现对回应型法的升级,使法律得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交易平台进行自我规制的初衷在于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以更好地回应功能分化社会下“去中心”的规制体系。但风险是弥散且难以消灭的,风险已经逐渐演变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背景辐射。交易平台不但可能产生科学技术视角下的风险,即包含技术故障导致的交易异常、系统漏洞带来的数据泄露在内的技术与系统风险,也可能产生社会科学取向下可归咎于决定的风险,包含歧视性定价、搜索排名、定向广告等算法的风险,以及交易平台的失察风险与自我规制制度被滥用的风险。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建构了各种“权力”,有传统社团的刚性处罚权,也有发展到网络交易平台才逐渐兴盛的柔性“数据权”。交易平台的权力多数时候不表示为传统意义上的“压制”与“审查”,而更像是一种以“同意”为前提的,使用代码、软件、架构与协议,渗透到“最微妙的个体行为中”的权力。公民权力与平台权力互相影响;国家权力既可能被平台权力所规避,也可能型塑甚至收编平台权力。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平台会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不同的权力关系。交易平台利用权力建构出了“决定者”与“被决定影响者”,从而成为了各种风险产生的前提。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类型的风险,因此需要加强交易平台、平台用户与公众间的风险沟通。平台应就自律规则的创设、修改,自律规则本身,以及自律规则的执行等方面做出说明与解释,以尝试弥合兼具专家与规制者身份的平台与公众间风险意识的鸿沟。这种说明解释义务是非强制性的,不宜由政府直接进行干预,而应由各方共同形成一种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平台进行自我设限并完善其风险沟通机制。风险沟通需要从寻求“公开”逐渐变为追求“透明”,“公开”往往和客观的点状或块状信息相联系,“透明”则具有明显的价值导向,即希望通过民主理念的进入使得平台权利的运转变得清晰可见。若潜在风险演化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交易平台还需要承担强制性的“归因-课责”责任。对自我规制进行风险规制时需要考量无序成本与权力成本,继而在自我规制、司法介入与行政监管与国有化等规制方式中做出选择。具体归责要考虑到“规制总强度恒定”与不同类型交易平台中规制阶梯的存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交易平台应该综合风险控制与成本收益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外部介入模式,将预防原则与回复性原则的精神渗透到规制过程中,从而在尊重自我规制、保护用户权益与推动产业创新间达到一种平衡。
石启龙[2](2019)在《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市场操纵通过虚构市场供求关系控制价格波动以制造交易价差获利的内在机理一成不变,但具体的实施策略则受制于资本市场的结构。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市场操纵行为因被限制于单一市场而展现为传统的单市场操纵形态。随着金融衍生品的诞生开启了资本市场的融通趋势,股票市场与期指市场间的价格关联效应使跨市场操纵成为新动向,并形成交易型和信息型两种实施模式。其中,交易型模式利用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直接以交易行为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信息型模式通过向市场释放信息诱导交易的时点和方向,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体化融合催生出利用资本市场跨境价格关联渠道实施的更为复杂、隐蔽的跨境操纵实施模式。商品价格受供求影响的波动性是市场操纵的实施基础,控制价格波动以获利的机理使操纵行为蕴含价格波动风险,风险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因被限制在单一市场内而显现非系统性。在资本市场融通趋势下,跨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沿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释放,并在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系统性溢出,在现有基于金融分业体制和资本市场隔绝结构的监管法律制度下产生监管盲区,威胁金融安全,隐含市场和法治的双重危机。究其原因,一是监管权创设有欠缺,现有操纵行为监管局限于行为规制和事后惩治的微观层面,缺失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二是监管权配置不合理,以证监会为绝对权威的“倒金字塔”监管结构和低效监管协调机制抑制监管效率;三是监管权运行有障碍,市场分割式的操纵禁止规范框架缺乏整体监管视阈,造成跨市场监管缝隙,而价量控制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疏离于操纵行为的实施机理和发展趋势。问题源于现有操纵行为本质认识囿于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下单市场操纵认知,将市场操纵监管局限于投资者保护和事后惩治等微观行为监管层面,无法应对跨市场操纵价格波动风险的系统性演变。对此,市场操纵本质把握应从关注操纵结果的价格操纵和价量控制以及操纵行为的欺诈和市场欺诈延展至操纵的实施条件。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通过行为的前提和结果表征行为的操纵性,可以重构市场操纵监管内涵,在完善市场分割、行为规制、事后惩治的微观监管制度基础上,引入全局视阈、风险治理和事前防范的宏观监管制度,构建统合性监管制度框架。首先,防范是关键。在操纵行为监管制度设计中引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和制度,在立法中确定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并顺畅其监管视阈覆盖资本市场的法律途径。然而系统性风险概念的模糊使宏观审慎监管权存在滥用可能,对此,一是在监管权配置方面贯彻以权力制衡理念,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议事机制基础上构建高效的资本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遏制监管行为偏差,构建监管资源高效配置、信息流动顺畅的“金字塔型”市场监管体系结构,在双边和多边层面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在监管权运行方面限定监管权边界。围绕市场优势设置主动防御的信息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类型操纵行为的风险程度设置差异性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改进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重点监测市场优势投资者;设置跨市场交易大额登记制度。其次,惩治是底线。惩治的正当性依赖于规范的科学性。跨市场操纵与单市场操纵具有相同内在机理和行为结构,只是借助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将原本局限于单市场内的价格控制行为和清仓获利行为分置于价格关联市场,并无实质独立性,可以纳入现有操纵禁止规范予以治理。但应修订现有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体系以应对跨市场操纵的新动向,一是加强立法衔接,弥合跨市场监管缝隙,确定《证券法》和《期货条例》为资本市场基本法和特别法,全面覆盖资本市场操纵行为;二是平衡规范的保障和保护功能,设置以行为模式为核心的“具体规范”规制已有操纵行为,以授权裁量为核心的“授权规范”涵射未来操纵行为;三是在“可替代”原则下通过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等构成要件差异化设置,实现对跨市场操纵的有效监管。
谭玲[3](2019)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席卷全球,知识产权也随之成为现代企业可创造价值的主要竞争力。我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及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都相当可观。然而,资金短缺却成为当前困扰我国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主要因素。将资金引流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知本”与“资本”的融合是我国知识经济发展的出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以知识产权为担保财产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借贷的融资形式,由于担保财产的特殊性,其风险表现也有不同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融资的特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推动技术研发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但这一手段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制度设计对于融资风险的控制效果。因此,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研究,对完善相关立法,指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的创造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从风险控制的一般理论出发,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主要源于现有制度失灵。法律控制在制度失灵上的优越性,体现在外部法律制度为组织内部控制提供基础和依据。由此,确立了系统研究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基本路径,在制度设计上以安全、效率及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构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研究理论体系。其二,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特点,对现行相关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指出了现行制度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在传统担保制度之外,就质押标的评估、质押标的管理、以及质押融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担保制度理论的新见解。本文约17万字,除导论外,共有六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与风险控制”。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随后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进行了界定,归纳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特征及主要类型。其次,揭示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余年来陷入“政策热、市场冷”的发展困境的关键在于融资高风险的存在,论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必要性及主要控制机制。最后,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的功能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意义两个方面的论证,阐明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即通过法律制度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保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序发展。第二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基础理论与价值取向”。首先,梳理了法律如何实现风险控制的相关理论。这些理论为知识质押融资风险法律控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相关理论的考察,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特征,确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要以外部制度为基础,内部控制为补充的控制方案。具体对应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上,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调适;第二个层次为风险分担机制的依法实现;第三个层次为相关配套措施法律制度完善。最后,本章提炼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安全、效率、公平三个基本价值取向,总领后文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第三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及法律控制”。首先,归纳了质权设立阶段的两大基本风险。其一为质押标的范围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其二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这两大风险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质押标的的担保能力,成为了阻却银行开展该业务的首要问题。其次,对其质权设立的具体风险及成因进行分析,发现相关制度存在不适用或缺乏等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方案。坚持物权法定主义,对相应知识产权质押标的进行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不能设立知识产权质权。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和价值评估法律制度的完善对风险控制也至关重要,贯穿整个融资过程,鉴于质权设立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要环节,本章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第四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及其法律控制”。首先对知识产权质权持有的具体风险进行分析归纳,主要表现为质押标的价值减损风险和质押标的管理风险。其次,对质权持有相关制度进行检视,发现存在外部制度不适和缺乏内部控制等问题。现行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下,知识产权质权人无法占有和管理质押标的,难以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最后,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过程中的风险及制度原因,优化了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完善了质押标的管理制度。第五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及其法律控制”。本章探讨了知识产权质权实现中的具体风险、风险形成的制度原因以及相应的法律控制路径。质权实现环节的主要风险为质押标的处置风险,包括不当折价和串通定价的风险、处置时间过长的风险和无法变现或不能足额变现的风险。当前知识产权质押实现难以适用动产质权实现方式,准用抵押权实现方式更为合适。此外,当前的担保物权实现特别程序与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制度衔接不上,且缺乏相应的质押物处置渠道。在制度优化方面,设置出质人特别义务、变通知识产权质权处置方式和修改知识产权质权实现特别程序为主要措施,增加质押标的处置渠道为辅助措施,以提高处置效率,保障质权有效实现。第六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配套机制”。无论知识产权质押法律制度设计得多么精细,债的担保仍会存在剩余风险的问题。风险控制配套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分散融资主体所承担的风险,混合担保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及保险机制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有着重要意义。混合担保中的政策性担保以及风险补偿机制均以政府为主导,缺乏市场动力,并非长久之计。而混合担保中的互助性担保、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有限且本身存在较高风险,将其引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容易传递或扩散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成为一个新的趋势,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提供了可行路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措施,其表现出的高风险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格外谨慎,各地政策的积极推进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风险问题。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阶段具体风险的研究,有利于揭示制度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前融资总额有限,系统性风险暴露不足。本文可能局限于当前微观性风险的研究而对系统性风险研究不足。这也是本文需要持续研究和进一步深化的动力。
李亚茹[4](2018)在《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文中提出最低收购价与临时收储政策连续实施多年,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机制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及种植结构失衡等困境。我国政府于2014年推出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府补贴相脱钩的价格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即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近5年,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农产品面积核实成本较高、难以调整种植结构及政府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等困境。随着农产品市场化定价的形成,价格风险已成为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保险+期货”主要包括“价格保险+期货”和“收入保险+期货”两种形式,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民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目标价格厘定困难和缺乏系统性价格风险转移机制的两大内生缺陷,其自推出之日起便受到国家高度重视,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与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相比,农产品“保险+期货”具有相似的运作机制,但国家财政资金压力相对较小,保险公司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可显着提高运行效率,且属于WTO绿箱政策,比较优势明显,故其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值得探讨。尽管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如火如荼,但现行试点方案采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单一的运作模式,存在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与期货公司对冲压力较大等问题。鉴于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现存问题,特别是基于方案设计与定价在“保险+期货”中的缺失及重要意义,本文尝试基于价格调控机制视角研究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问题。本研究具体章节的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绪论。首先分析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接着初步界定了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包括“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及价格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而给出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2章,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首先分别梳理和评述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价格调控政策、“保险+期货”及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然后阐述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风险管理、价格调控、“保险+期货”及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既引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又奠定了后续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首先以玉米和鸡蛋为例,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与影响因素。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地区差异性、金融化、集聚性与非对称性等特征;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四大类因素为供给、需求、政策与国际市场因素。其次,采用基于历史模拟、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最后,通过梳理国内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历程引出农产品“保险+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户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价格保险的两大内生缺陷,比较优势明显,但仍面临基差风险、制度风险、违约风险与定价风险。尽管农产品价格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但保险人通过不断改进自身的技术条件能将不可保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利用现有技术可将赔付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可行性强。第4章,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本章首先以育肥母牛风险保护保险(LRP)、生猪毛利润保险(LGM)为例,分析美国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具体实践方案,得出有益于我国“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经验启示,如完善的再保险体系是推行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前提、较短的理赔款计算周期可有效保障农户实际损失等;以玉米(排除收货价格)收入保障保险(RP(HPH))与大豆(排除收货价)区域收入保障保险(ARP(HP))为例,介绍“收入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得出多种保险补贴政策分别是经营“收入保险+期货”的基础和前提等经验启示;以奶牛利润保障项目(MPP-Dairy)为例,介绍运用保险运作机制代替传统牲畜价格支持政策的实践,得出基于保险机制的价格支持政策,可显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启示。其次,详细分析了国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大连”方案、“北票与法库”方案、“桦川”方案及“重庆”方案四个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尽管四个试点方案各具特色,但存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三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交易所与期货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及完全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设计产品的共同特点;面临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及期货公司对冲风险压力大等问题。最后,从基本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产品内容与市场环境四个方面比较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得出我国需加大力度推进农产品期货与期权发展、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完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与重构“保险+期货”运行机制的启示。第5章,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发现其主要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农产品种植结构难以调整与种植面积核实成本高等困境。其次,阐述了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若农产品“保险+期货”是一种价格调控政策,其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接着,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最后,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与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方面,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从方案设计方面,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长期方案采用两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方面,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6章,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类似的三环节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与现有模式不同,此方案具有显着降低农户基差风险与保险公司是风险承保主体两大特色。设计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本章主要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故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首先,运用基于M-H算法的贝叶斯马尔科夫链蒙特卡洛模拟(MCMC)方法估计Bates模型的参数;其次,运用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方法模拟农产品价格波动路径,最后,基于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式亚式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得出保费。本文选取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六大鸡蛋主产区价格数据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实证结果发现:基于期货市场价格的鸡蛋价格保险不能满足养殖户价格下跌风险保障的需求;基于现货市场为农户提供价格保险,运用场外看跌期权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保障非常有限,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极端风险的需要;设计的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中保险公司承担的场外期权对冲风险较之现行“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有助于降低养殖户的基差风险。为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本章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均略高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但都小于0.01,可见,本文运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是可行的。第7章,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首先设计保险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收入保险,且采用区域收入保险的形式,价格指数与产量指数分别是农产品省级现货价格与亩均产量;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分散部分价格风险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期货公司通过复制场内期权分散场外看跌期权的价格风险三个环节的基本运作模式。选取国内玉米七大主产区即河北、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与河南,进行“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定价的实证研究。首先选择Weibull(3P)、Burr(4P)、Log-Logistic(3P)、Logistic、Lognormal(3P)、Normal与Gamma(3P)七类分布分别模拟玉米七大主产区的价格对数收益率与产量波动率数据,以K-S、A-D与卡方检验三类方法选取七大主产区价格与单产风险的合适分布。接着以欧式距离最小为选择标准,在五种Copula函数中选出最优相关函数。最后依据收入保险费率厘定公式计算保费。由费率厘定结果,我们发现同一保障水平下,不同地区的区域收入保险费率差异较大,全国玉米七大主产区费率高低的排序与各地区价格、产量风险的相关性并不直接相关;同一地区不同保障水平下,区域收入保险的费率差异较大。第8章,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出本文研究得出的七大基本结论,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尝试探讨了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及政策定位。首次基于我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困境,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价格调控政策的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及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初步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初步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第二,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来看,本文认为需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就方案设计而言,本文认为应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可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较现行试点方案有所改进;长期方案则采用两个环节(即保险公司提供农产品价格或收入保险,再保险机构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再保险方案)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来看,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三,基于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地区差异的评估结果,尝试探讨分地区承保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本文分别采用基于历史模拟和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故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中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不再是现行试点方案的农产品期货价格,而是农产品的省级现货价格。省级现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小于农产品期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可见,本文探讨的分地区承保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可显着降低农户承担的基差风险。第四,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本文初步设计的“基于现货市场的价格保险+对冲部分风险的场外期权+场内期货”的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故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且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以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差异均较小,可见,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是可行的。
夏江山[5](2018)在《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速换挡,金融领域风险持续上升。截至2017年末,投保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71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潜在风险隐患较大,若不妥善处置,可能引发区域性甚至系统性金融风险。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从法律制度上补齐了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的关键一环。《条例》明确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赋予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和调整费率、管理和运用基金以及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和风险处置措施等职责。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在费率厘定、信息收集、保费归集等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确保了存款保险制度平稳起步,但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工作却迟迟没有开展,投保机构风险越积越大。究其根源,主要是早期纠正机制和处置机制设计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为做好问题投保机构处置工作,打好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必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尽快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基于此,论文以完善我国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机制构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国外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机制构建,重点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构建什么样的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市场化风险预防与处置平台的作用。论文从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第一章),以及文献综述与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入手,围绕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机制构建这一主线,依次展开。在对比和梳理国内外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制度安排框架的基础上,提出将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过程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分别对应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早期纠正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并从上述三个方面来深入开展研究(第三章)。通过分析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构建考虑系统性风险溢出和债务清偿结构的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期权定价模型,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事前风险预防机制设计不合理的问题(第四章)。通过分析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及国际实践,构建预测中小问题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的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解决问题投保机构早期识别不及时的问题;通过评析我国早期纠正机制构建与实践,提出应从法律法规、监管参数、触发标准和纠正措施等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早期纠正机制,解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事中干预难操作的问题(第五章)。通过分析存款保险有效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原则,对比近年来国内外处置问题投保机构实践,指出我国处置机制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处置机制的建议,解决相关处置制度规定不衔接、事后处置难开展的问题(第六章)。最后,对全文进行了简要总结(第七章)。论文创新之处在于:构建考虑投保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债务清偿结构和偿付限额的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发现投保机构费率水平与其系统性风险溢出大小正相关,且呈非线性特征,忽视系统性风险溢出可能会严重低估大型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与对低风险投保机构的影响相比,债务清偿结构对高风险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影响更大。建议根据投保机构系统性风险溢出大小,建立分类定价的差别费率机制。利用面板平滑转换自回归模型确定投保机构无清偿能力阈值作为被解释变量,构建预测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的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发现不良贷款率对投保机构未来一年风险变化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而GDP、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和杠杆率均有正向影响;同时,用该模型预测未来一年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状况所得结果更客观,效果更好。因此,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采用面板有序逻辑回归模型预测投保机构风险变化。研究发现对问题投保机构的准确识别,以及规范的法律授权、科学的监管参数、明确的触发标准和完善的纠正措施是存款保险制度早期纠正职能有效发挥的关键。因此,应从法律授权、监管参数和触发标准设置、纠正措施等方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而独立的机构,合法的处置主体、有约束力的处置性权力和工具、明确的触发机制、科学的处置流程、市场化的处置方式是构建存款保险处置平台的核心要素。因此,应尽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完善我国存款保险处置机制,在宏观层面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并尽快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在微观层面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处置主体、强化处置性权力和工具、完善触发机制、细化处置流程、健全处置方式。
谢贵春[6](2016)在《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以信息规则的构建为中心》文中认为2006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发生过大大小小的风险事件近50例。在风险应对中存在着风险市场分担不足和行政权力配置失范双重不足。完善我国债券市场风险应对,亟需建立风险治理机制,以明确风险应对中的主体结构、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得采取的风险治理工具以及风险治理的程序。本论文以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机制作为研究的中心议题,以信息、信息活动特征与债券市场风险生成和扩散的内在关系作为研究的基础,提出了风险治理机制建构的核心是信息规则的法制化的设想,围绕风险治理信息规则的构建展开论述,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债券市场风险治理信息规则构建的若干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信息活动与风险成因的理论阐述。债券市场风险常常被定义为“收益的不确定性”。从内涵、样态、变迁、体质等多元视角来看,风险意味着市场效率的减损,风险体现为权益失调、权力失当以及规则失衡。因此,在风险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建立风险防控、风险分配机制,还要重视对权力不合理行使的限制和规范。在风险的生成和扩散过程中,信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风险的生发与信息活动有着内在的关联,这就意味着通过对信息活动的调节实现对风险的治理具有某种可能性。第二,风险治理信息规则的法理逻辑。通过调节信息活动治理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平衡信息占有、调节信息流动、强化信息能力和增进信息沟通四个方面。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机制构建的核心是实现信息规则的法制化,原因在于法律本身具有风险治理的机能,而且信息规则也符合了信息活动的特征逻辑,具有明显的法律理性。信息规则的建构依赖于一些外部社会环境,如公众的认同、公共部门的政策转型、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等。在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法制中有着限制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障碍。第三,信息规则建构的主体之维。确立一个主体明晰、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主体结构,是债券市场风险治理的前提。信息能力是划分不同主体在风险治理中可得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准。调节不同主体的信息能力也是信息规则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包括规制债券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滥用信息能力,对弱势投资者进行信息赋权,以及规范公共部门信息能力的协调运用。第四,信息规则建构的工具之维。信息工具是一种风险治理措施,公共部门以信息传递为手段引导公众进行特定决策或采取某种行为。信息工具兼具“实体”和“程序”的双重特点。在风险治理中,信息工具的主要作用方式包括风险感知、风险预警、治理动员、约谈警示,以及对治理活动的政策意旨进行澄清。在公共部门使用信息工具时,应当受到具体的制度约束,如公共部门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公信力,所传递的信息应当清晰、准确、中性,并且做好信息工具和其他风险治理工具的匹配衔接。第五,完善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建议。根据信息-风险理论,信息规则的体系包括十余个制度要点。根据我国债券市场法制的基本状况,根据债券市场发展的阶段特征,完善风险治理信息规则构建的主要着力点包括推进债券市场基本立法的统一、完善具有债券特征的信息披露规则、制定债券市场风险应急机制,增强公共部门的信息能力和监管合作以及优化个人(零售)投资者风险教育制度等五个方面。
林建伟[7](2015)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文中指出当前,农村融资渠道狭窄,农户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探索。但由于现行法的明确禁止,各试点地区纷纷借助“附加担保”、“组合担保”、“反担保”等形式规避风险,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促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农地融资功能出发,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行为分析方法、典型抽样调查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讨论。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和风险理论,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实际运行模式,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其次,运用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福建省样本地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农户、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机理。再次,以福建省样本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就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借鉴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从修订法律、强化激励、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由于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法律困境、市场约束以及配套条件缺乏等原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民生风险等各种风险。与其他信贷风险不同的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农地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农地流转薄市场的约束等原因所致,应予注意并区别对待。第二,农户的法律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失地风险认知和还款风险认知未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与有些学者的担心差距较大,表明建立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较好地规避了失地风险,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行政推动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民生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第三,信贷员的风险认知与农户的风险认知存在差异。现实中,信贷员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致使其行为态度谨慎,抑制了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并间接抑制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意愿。鉴于此,金融机构应本着支持“三农”发展的愿望,着眼于防范风险而非消灭风险,审慎把握风险中隐含的机会,采取措施,鼓励信贷员积极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第四,从政府的角度看,现有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应当尽快修订法律,确立抵押品限定规则、登记生效规则和抵押权实现规则;通过设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此外,还应加强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条件建设,以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效率。本研究从风险认知的视角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风险认知及其对信贷供需意愿的影响,研究的角度新颖。基于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得出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具有特殊性,风险认知存在差异性并抑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结论。据此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以及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强化激励的改进策略,具有一定的新意和实际可操作性。
王旋子[8](2013)在《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研究》文中指出资源型海外投资是中国历年来海外投资中占比居高不下的一类投资,多桩海外投资创出巨量交易额。中国处于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加速和政府加快储备战略资源的阶段,资源型海外投资在面对东道国政府和社会时,更容易引发东道国的担忧和遭遇来自政府的保护主义而面临更大的政治风险。因此,本文的选题对当前中国加快推进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的意义。海外投资理论研究中,以区位选择和投资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的投资风险影响分析和关注政策制定的投资行为研究已成为研究政治风险和海外投资之间关系的两个重要方向。这两类研究及其背后的理论支撑是相互补充的和渗透的关系。然而,这两类研究只关注了政治风险研究的一个侧面——共性政治风险评估或特殊行为/策略分析;同时在独立的研究路径中,对于将东道国——海外投资企业——母国三方共同纳入海外投资研究体系的整体视角也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目前仍无法把握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上述三方主体是如何相互作用来影响政治风险的生成和演化机制的。因此,本文整合了上述两条研究思路的核心思想,在详细界定政治风险的内涵基础上,对制度视角下的共性政治风险和行为视角下的特殊政治风险的交互关系和影响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研究一,根据上述两条研究思路的内在联系,将其整合为统一的研究体系,更完整地刻画政治风险的生成和演变机理。由于动态行为分析依赖主体间互动,本研究将海外投资的三方主体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借此发现当政治风险存在时政治行为分析的规则以及各主体在投资谈判中的决策。结论揭示了一类研究猜想——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偏好制度不发达或政治风险较高的资源丰富的国家——背后的机理,即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受到东道国政府行为偏好和母国投资政策工具的影响,而接下来的实证也支持了该结论。研究二,承接了研究一的风险框架.以政府为行为主体的东道国政府治理水平作为共性政治风险的代理变量,来探讨共性政治风险和特殊政治风险——母国政策行为对企业海外投资区位选择和并购成功率的影响机制。本研究整合了包括东道国——海外投资企业——母国三方主体互动的风险研究框架,以并购交易为研究对象,研究并购案例的区位选择及并购的成功率,在控制了海外投资中企业市场行为的基础上,分析共性政治风险和母国政策行为对企业并购成功率的具体作用。实证结果表明,东道国政府的社会治理水平越高,就会有越多的海外投资进入该国;同时也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成功率。同时母国政策行为会引导海外投资的区位选择并提高投资成功率。研究三,利用一个包含政治制度风险、双边政治关系和资源属性的三维评估体系在前两个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治风险研究框架。本研究首先融合制度质量和制度距离的独立研究,结合东道国政治制度质量和东道国与母国间相对政治关系对投资风险和谈判的影响,共同解释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生成与表现;其次针对海外投资标的的属性(如文中石油企业的特定资源风险),利用具有母国政策背景和资源属性背景的国家战略投资来刻画资源风险的形成和分散机理,综合共性风险和特殊风险并存时的多重风险生成途径,并据此构建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评估和预测。本研究在共性风险、特殊风险和资源属性的政治风险框架下,更深入地探讨母国政策行为和双边政治关系对海外投资的不同影响路径并进行合理性的验证,对前两个研究是一个有益的完善,同时也为研究四提供了具体政治风险分析的依据。研究四,延续前三个研究对国内外环境及资源型海外投资为重点的风险分析框架,本研究通过中海油和中铝集团投资案例探索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特别是投资谈判阶段的政治风险管理策略,并进一步对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在经营阶段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进行梳理和总结分析。本研究指出,资源型海外投资需从共性政治风险和特殊政治风险两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同时在投资的谈判和经营阶段,政治风险在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结论突出了目标资源、东道国政府、外部利益集团和谈判策略对海外投资成败的关键作用,为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控策略提供了现实的经验借鉴。
何晖[9](2012)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9年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机遇期。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作为全国9亿农民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新农保制度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当前,《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了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模式、基本原则等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仍需结合各地省情、县情予以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新农保制度在试点过程中面临着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运行存在地区差异、制度实施受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因素影响以及制度对外部环境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新农保活动在预期目标上的偏离。因此,作为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协调发展重大战略的新农保制度,随着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必将面临着如何评价效果、提高效率,识别风险、防范未然、消除不稳定性、实现预期效果等诸多问题。新农保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和境况下,由于无法准确预见的因素,导致新农保活动与绩效和预期目标之间发生的负偏离及相应损失。由于处于制度实施的初期,人们大多普遍关注新农保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忽略其存在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风险意识相对薄弱。本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识别,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预测相结合、合理性与现实性分析相结合、理论概括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等方法对其中关键风险因素进行识别、筛选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新农保风险防范策略。本文的内容框架除了绪论和结论展望外,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新农保制度及其风险管理内涵的基本界定。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变迁为切入点,在介绍新农保制度建立的条件、制度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对新农保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厘清新农保风险的要素及其发生的可测性、不可测性,风险补偿或给付的连续性、有限性,以及风险防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等一系列特点,探寻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以此为支撑,构建“全面识别—关键因素筛选—评估评价—规避防范”新农保风险管理程序,奠定后续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识别理论探讨。在梳理一般的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和识别过程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新农保风险测度的标准,将新农保“保基本”、“有弹性”、“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转化为新农保风险测度和评价的标准。确立新农保风险管理的期望值,为新农保风险识别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的全面识别及其关键风险的筛选。通过剖析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及内、外部机理,阐释新农保风险形成环节及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新农保风险识别的具体流程,重点探讨新农保内生风险、外生风险以及外部效应风险等,按照新农保活动的“制度设计——制度运行”过程对新农保风险系统进行全面识别。在此基础上,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新农保风险系统的风险因素进行权重赋值,筛选出新农保关键风险。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是对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的实证评估。以新农保试点县为实证分析对象,重点考察湖北省宜都等26个县的新农保运行状况,建立调查数据库,从新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财务可持续两方面进行关键风险因素确认。其中,第四部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风险的评估。根据新农保制度设计要求,以“保基本”为标准,通过构建数学模型、保险精算及生成农村居民国民生命表,对新农保养老金替代率风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以及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则对制度运行中的财务可持续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以湖北省的国家新农保试点、非试点地区为样本,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政策仿真等工具,结合logistic分析,分别对新农保财政风险、集体筹资风险和个人筹资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第六部分是在以上风险识别及确认的基础上探讨新农保风险防范具体策略。遵循新农保风险防范的一定目标和原则,有针对性对新农保关键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重点探讨。其中,制度设计风险防范策略包括设计“统一比率计发+分层补贴差额”的待遇计发方案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完善精算制度科学制定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统中有分实现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新农保财务可持续风险防范策略主要包括建立“阶梯式”财政分级补贴机制,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以及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等。此外,新农保风险的防范策略还包括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化解待遇给付风险、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等。
孟凡祥[10](2010)在《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同时,农村金融又属于高风险行业,农村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脆弱性,金融风险的积累很容易导致农村金融的动荡,破坏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尤其在当今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农村金融很容易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金融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制度是重要的”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如何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建立更加经济有效的金融制度和体系,控制农村金融风险的发生,确保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一直受到我国金融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论文借助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现代经济金融理论与方法,详细分析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并以此对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划分和分析。从我国农村金融度变迁的历程看,改革开放前我国建立的是大一统的金融体系,国家对金融资源的分配主要依靠行政指令,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金融制度变迁,我国农村金融也逐渐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从变迁的特征看,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具有政府主导、渐进性的特征。同时,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中还存在过度行政干预与寻租现象、农村金融组织缺乏独立性、市场准入的过度限制等制度供给过剩问题,同时也存在金融产品、存款保险制度、信息披露和金融立法等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农村制度变迁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金融风险不断演变的过程。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不同时期,农村金融的制度风险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利益取向是带有利己色彩,利益主体在博弈过程中的不同利益取向势必造成制度变迁中的制度的瑕疵和不完善现象。而新制度上的不足和缺陷又会成为利益主体博弈谋求利益的途径,从而加大了制度方面的风险。环境,作为影响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也影响着农村金融风险的变化,包括风险的种类和严重程度等。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建立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风险模型。认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更主要体现在制度风险上,这在深层次上表现为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金融组织和农民等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制度风险同制度变迁紧密相连,具有路径依赖的特性,而要防范金融风险,就必须从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入手,而优化利益主体的博弈行为更是关键。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农村金融风险制度给予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提供了很有益的启示和经验借鉴。主要体现在建立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监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以及重视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度变迁与制度风险相互影响。金融制度的变迁又会导致农村金融风险的进一步演变。这也决定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在市场化条件下,各利益主体都在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任重而道远。一方面,需要逐步改革完善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使其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同时,能够保持农村金融的健康和良性发展。另一方面,要规范和约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观念。最后,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消除、大力发展“三农”等。
二、证券市场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证券市场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论文提纲范文)
(1)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在现实与理论之间:选择自我规制的交易平台 |
第一节 交易平台的含义与演变史 |
一、四重约束条件下的交易平台 |
二、交易平台的演变史 |
三、交易平台与网络交易平台 |
四、交易平台的功能与特点 |
第二节 自我规制的含义与分类 |
一、规制的概念与分析进路 |
二、自我规制的含义 |
三、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 |
第三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现实原因 |
一、法律真空与法律不完备 |
二、从资源竞争到规制竞争的需要 |
三、成本低廉与高参与度的优势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正当性基础 |
一、自我规制可以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 |
二、“去中心化”的规制发展为自我规制提供了可能 |
三、功能分化社会对于自我规制的尊重 |
第二章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 |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与分类 |
一、风险话语的流变 |
二、科学技术取向下的风险——概率的风险 |
三、社会科学视角下的风险——决定的风险 |
第二节 交易平台的自身风险 |
一、技术故障与系统故障的风险 |
二、定向算法引发的风险 |
三、平台垄断:真的风险还是被虚构的风险 |
第三节 交易平台的规制风险 |
一、审核不足导致的失察风险 |
二、自我规制目标未实现产生的制度风险 |
三、涉及与政府治安管理衔接的规制风险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原因 |
一、双重角色带来的利益冲突 |
二、规制能力与规制责任的不匹配 |
第三章 交易平台自治与他治间的互动 |
第一节 自我规制的核心:平台权力 |
一、权力概念的变迁:从“统治”到“互动” |
二、权力的核心要素:不对称的控制能力与资源占有 |
三、权力主体的扩展:从国家到私主体 |
第二节 刚性权力:交易规则中的处罚权 |
一、交易平台处罚权的种类 |
二、交易平台处罚权的权力来源及性质 |
三、交易平台如何实现处罚权 |
第三节 柔性权力:隐微的数据“权” |
一、平台数据的类型变迁 |
二、关于数据的两个悖论:保护隐私和获得更完备的服务 |
三、交易平台建构的“数据权” |
第四节 平台权力与公民私权力的互动 |
一、消费者评价的设立初衷:降低事后交易成本 |
二、消费者评价的影响:塑造了“信誉”的价值 |
三、权力生成:对消费者评级的规范与操纵 |
第五节 平台权力与政府公权力的互动 |
一、平台规范对国家权力的排除 |
二、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型塑 |
三、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收编 |
第四章 风险沟通:实现公众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风险、问责与公众参与 |
一、责任与问责 |
二、风险为问责提供了界定标准 |
三、依据风险的问责对公众参与的呼唤 |
第二节 公众对交易平台进行问责的内容与限度 |
一、区分公开与透明 |
二、风险沟通的具体要求 |
第三节 公众与交易平台间的风险沟通图谱 |
一、规则是否存在以及用户知晓规则的可能性 |
二、是真的知道还是仅仅点击了“同意”? |
三、用户如果明确知晓相关规则,是否参与了规制的制定与修改? |
四、对交易平台说明与解释“责任”履行的评述 |
第四节 交易平台主动进行的风险沟通及其效果 |
一、规则制定阶段的公众参与:规则众议院 |
二、规则执行阶段的公众参与:大众评审制度 |
三、交易平台主动沟通的效果及问题述评 |
第五章 划界与制裁:政府公权力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对自我规制的规制:迈向被规制之路? |
一、交易平台中的规制阶梯 |
二、从自我规制到规制自我规制:交易平台的制度推演 |
三、行政监管还是司法介入?对交易平台的规制选择 |
第二节 针对平台自身行为产生的风险进行归责 |
一、系统故障、交易异常等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二、定向算法的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三、风险规制路径:预防原则的修正性适用 |
第三节 对交易平台的规制行为进行的归责 |
一、规制过度引发的归责 |
二、规制不足引发的归责:“规制总强度恒定”理论 |
三、自我规制产生的新型风险引发的归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证分析法 |
1.3.2 规范分析法 |
1.3.3 历史研究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跨市场操纵的可行性问题 |
1.4.2 跨市场操纵的本体论问题 |
1.4.3 跨市场操纵的监管法律制度 |
1.4.4 经济法理念和制度治理跨市场操纵的优势 |
1.5 研究逻辑思路与内容(图) |
1.6 难点与贡献 |
1.6.1 难点 |
1.6.2 创新 |
1.7 不足与展望 |
第2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基本模式 |
2.1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逻辑 |
2.1.1 跨市场交易的界定 |
2.1.2 跨市场交易的类型 |
2.1.3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 |
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2.1 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 |
2.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2.3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一:操纵指数权重股 |
2.2.4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二:操纵期指合约 |
2.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3.1 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机制 |
2.3.2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3.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2.4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4.1 资本市场国际一体化进程 |
2.4.2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4.3 跨境型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第3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系统性风险演变 |
3.1 单市场操纵所蕴含风险的非系统性:以股票市场为例分析 |
3.1.1 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 |
3.1.2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表现 |
3.1.3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2 衍生品市场操纵蕴含风险的系统性端倪:以期指市场为例分析 |
3.2.1 期指市场的诞生 |
3.2.2 期指市场的特有属性 |
3.2.3 期指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演变 |
3.3.1 资本市场的融通变革 |
3.3.2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机理:跨市场信息传导机制 |
3.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渠道:跨市场价格关联机制 |
3.3.4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展现 |
第4章 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的失灵 |
4.1 监管权配置的失衡 |
4.1.1 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4.1.2 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缺位 |
4.1.3 监管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
4.1.4 监管体制的“倒金字塔”结构 |
4.2 监管权运行的失范之一:操纵禁止规范滞后 |
4.2.1 市场操纵禁止规范的梳理 |
4.2.2 缺失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基本规则 |
4.2.3 市场分割的规范体系 |
4.2.4 逻辑混乱的规范结构 |
4.3 监管权运行失范之二:操纵行为实质认知失当 |
4.3.1 市场操纵实质界定的梳理 |
4.3.2 立法中价量控制界定的“似是而非” |
4.3.3 实践中交易量控制界定的“舍本逐末” |
第5章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及监管创新 |
5.1 域外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考察 |
5.1.1 欺诈理论 |
5.1.2 市场欺诈理论 |
5.1.3 价格操纵理论 |
5.2 既有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困境 |
5.2.1 疏离于市场操纵的实施机理 |
5.2.2 隐含监管权力滥用的危险 |
5.2.3 局限于对市场操纵的微观监管 |
5.2.4 聚焦于对操纵者的事后惩治 |
5.3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 |
5.3.1 对价格控制能力的关注 |
5.3.2 市场优势与操纵行为的关联 |
5.3.3 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 |
5.4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及实施路径 |
5.4.1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思路 |
5.4.2 统合式监管框架的实现路径 |
第6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法律制度构建 |
6.1 跨市场操纵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6.1.1 宏观审慎监管释义 |
6.1.2 宏观审慎监管与跨市场操纵的契合 |
6.1.3 跨市场操纵宏观审慎监管的展开 |
6.2 域外跨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6.2.1 美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2 英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3 日本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3 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体系设计 |
6.3.1 建立资本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3.2 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协作机制 |
6.3.3 改进资本市场的微观监管结构 |
6.3.4 推进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协作机制 |
6.4 跨市场操纵防御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设计 |
6.4.1 设置差异性的资本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 |
6.4.2 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 |
6.4.3 改进跨市场大额交易登记制度 |
第7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
7.1 域外立法规制跨市场操纵的样本梳理 |
7.1.1 设置专门的跨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2 统合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3 改进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 |
7.2 跨市场操纵的实质独立性分析 |
7.2.1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理论纷争 |
7.2.2 跨市场操纵的理论类型 |
7.2.3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独立性分析 |
7.3 我国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改进 |
7.3.1 弥合市场分割立法体系的监管缝隙 |
7.3.2 优化市场操纵禁止规范框架 |
7.3.3 设置多元化市场操纵行为构成要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其风险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界定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机制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风险控制与法律制度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完善法律制度对控制风险的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法律控制理论基础 |
(一)法哲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二)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三)法社会学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四)系统论视角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安全观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效率观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公平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质押标的范围模糊风险 |
(二)质押标的价值评估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物权法定主义下知识产权质权种类及范围不明 |
(二)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公示制度缺陷 |
(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存在不足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设立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出质种类及范围的厘清 |
(二)优化知识产权质权登记制度 |
(三)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知识产权质押标的价值减损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管理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知识产权质权制约和保全措施失灵 |
(二)内部控制制度应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有风险存在不足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持有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优化知识产权质权保全制度 |
(二)健全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管理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具体表现 |
(一)不当折价和串通定价的风险 |
(二)处置时间过长的风险 |
(三)无法变现或不能足额变现的风险 |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制度成因 |
(一)质权实现方式障碍 |
(二)质押标的处置渠道缺失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实现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设定出质人的特殊义务 |
(二)优化知识产权质权实现方式 |
(三)健全质押标的处置渠道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配套机制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混合担保机制 |
(一)政策性担保 |
(二)商业性担保 |
(三)互助性担保 |
二、风险补偿机制 |
(一)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践探索 |
(二)风险补偿机制的发展趋势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 |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理论基础 |
(二)引入保险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实践探索 |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利益与保险形态厘定 |
(五)保险法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表一: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发布的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
附表二:地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
(4)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概念 |
1.2.2 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相关概念 |
1.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 |
1.4.2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3 随机模拟与仿真研究相结合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政策的相关文献 |
2.1.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文献 |
2.1.3 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 |
2.1.4 国内外研究简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蛛网理论 |
2.2.2 农产品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的相关理论 |
2.2.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理论 |
2.2.4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 |
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
3.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 |
3.1.2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影响因素 |
3.2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的VaR度量:以玉米和鸡蛋为例 |
3.2.1 农产品价格风险评估模型:历史模拟法与极值理论POT模型 |
3.2.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3.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评估的结果与分析 |
3.3 中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 |
3.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货(1990) |
3.3.2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价格保险(2011) |
3.3.3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权(2013) |
3.3.4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保险+期货”(2015) |
3.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引出:比较优势及可行性 |
3.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优势:与期货、期权及价格保险的比较 |
3.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 |
4.1 美国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1 牲畜“价格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2 农作物“收入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3 牲畜利润保障项目(MPP)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2 中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试点方案与问题 |
4.2.1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大连”方案 |
4.2.2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北票与法库”方案 |
4.2.3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桦川”方案 |
4.2.4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重庆”方案 |
4.2.5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共同点与问题 |
4.3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中美比较及借鉴 |
4.3.1 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比较分析 |
4.3.2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中美比较的启示借鉴 |
4.4 本章小结 |
5.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 |
5.1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及困境 |
5.1.1 中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概况 |
5.1.2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实施现状 |
5.1.3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主要困境 |
5.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分析 |
5.2.1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作用的理论逻辑 |
5.2.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 |
5.3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 |
5.3.1 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 |
5.3.2 作为大宗农产品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 |
5.3.3 作为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的重要工具 |
5.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 |
5.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运行机制 |
5.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短期与长期方案 |
5.4.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种植、养殖业适用规则及范围 |
5.5 本章小结 |
6.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6.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6.1.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运作模式 |
6.1.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6.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期权定价方法 |
6.2.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模型 |
6.2.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 |
6.2.3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MCMC法 |
6.2.4 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模拟定价 |
6.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实证研究:以鸡蛋为例 |
6.3.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3.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
6.3.3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核心内容 |
6.3.4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6.4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稳健性检验:基于参数法与非参数法 |
6.4.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参数法:基于GARCH类模型 |
6.4.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非参数法:核密度估计 |
6.4.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三类定价方法的比较 |
6.5 本章小结 |
7.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7.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7.1.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基本运作模式 |
7.1.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 |
7.1.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7.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模型 |
7.2.1 农产品价格与单产风险相关性测度的Copula函数 |
7.2.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费率测算过程 |
7.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定价的实证研究:以玉米为例 |
7.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7.3.2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分布模型的选择 |
7.3.3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联合分布的选择 |
7.3.4 玉米“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5)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2.1 问题投保机构的界定 |
1.2.2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涵 |
1.2.3 早期纠正机制的概念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框架与内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4.3 几个假定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文献综述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2.1.1 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
2.1.2 国内研究现状评述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新凯恩斯的适度干预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与银行挤兑理论 |
2.2.3 激励相容理论 |
2.2.4 协同效应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框架 |
3.1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制度安排及缺陷 |
3.1.1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的制度安排 |
3.1.2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制度存在的缺陷 |
3.2 国际上存款保险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框架 |
3.2.1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2.2 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2.3 存款保险市场化处置机制框架的构建及实践 |
3.3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预防与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框架 |
第4章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费率机制构建 |
4.1 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理论梳理与评价 |
4.1.1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 |
4.1.2 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机制理论的不足 |
4.2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的实践与反思 |
4.2.1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框架概述 |
4.2.2 中国存款保险费率机制的反思 |
4.3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费率定价模型构建及实证分析 |
4.3.1 Merton(1977)存款保险期权定价理论模型 |
4.3.2 中国大型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期权定价模型设计 |
4.3.3 样本选取和数据处理 |
4.3.4 实证结果分析 |
第5章 问题投保机构的识别与早期纠正机制构建 |
5.1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梳理与评价 |
5.1.1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理论梳理 |
5.1.2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的实践 |
5.1.3 问题投保机构识别系统缺陷 |
5.2 中国中小型问题投保机构识别模型及实证分析 |
5.2.1 研究的步骤与方法 |
5.2.2 中小型问题投保机构识别模型构建 |
5.2.3 实证结果分析 |
5.3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的完善 |
5.3.1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立法现状及问题 |
5.3.2 中国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机制的完善 |
第6章 存款保险制度事后处置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建议 |
6.1 存款保险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基本原则 |
6.1.1 及时介入原则 |
6.1.2 成本最小原则 |
6.1.3 快速有序原则 |
6.2 中外问题投保机构处置实践及比较 |
6.2.1 危机期间发达国家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主要方式 |
6.2.2 近年来中国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有益实践 |
6.3 中国存款保险事后处置机制的完善 |
6.3.1 中国处置问题投保机构的主要方式 |
6.3.2 中国问题投保机构处置机制的检讨与反思 |
6.3.3 完善中国存款保险事后处置机制的建议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以信息规则的构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价值 |
(一) 我国债券市场风险的主要集结点 |
(二) 目前债券市场风险应对的不足 |
(三) 完善风险应对应建立风险治理机制 |
二、研究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 |
(二) 关键概念的前置界定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信息活动与风险成因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债券市场风险认知的多维向度 |
一、社会风险的金融化和金融风险的社会化 |
二、多元本质视角下的债券市场风险 |
第二节 信息活动与债券市场风险的生发机理 |
一、信息形态和信息活动特征 |
二、风险生发:信息不对称和技术滥用 |
三、风险扩散:信息传播、信息缺损和信息操纵 |
四、风险应对:信息能力和信息工具的综合运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风险治理信息规则构建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信息规则构建的法理基础 |
一、法律具有风险治理机能 |
二、信息规则治理风险依赖于对行为的规范 |
第二节 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取向 |
一、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重心 |
二、信息规则构建的法律理性 |
三、信息规则构建的本位理念与体例结构 |
第三节 信息规则构建的环境审视 |
一、信息规则构建与运行依存的社会环境 |
二、目前信息规则构建存在的制度障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风险治理的主体之维:信息能力调节规则 |
第一节 信息能力如何影响风险治理 |
一、信息能力的法律解析 |
二、信息能力影响下的风险治理主体结构 |
三、区分不同主体的信息能力调节路径 |
第二节 规制发行人与市场中介滥用信息能力 |
一、信息能力滥用的具体表现 |
二、信息能力滥用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补强弱势投资者的信息能力 |
一、弱势群体的信息赋能 |
二、规范、扶持信息中介 |
第四节 规范公共部门信息能力的协调运用 |
一、信息能力协调的必要性基础 |
二、规范信息能力协调的制度基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风险治理的工具之维:信息工具使用规则 |
第一节 作为风险治理措施的信息工具 |
一、信息工具的理论源起 |
二、信息工具的内涵层次和制度属性 |
第二节 运用信息工具进行风险治理的方式 |
一、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感知 |
二、进行市场风险预警 |
三、动员市场主体参与风险治理 |
四、约谈警示被规制对象 |
五、澄清政策意旨 |
第三节 规范风险治理信息工具使用的制度要求 |
一、使用主体:具备专业知识和公信力 |
二、受众选择:差异化、关联性和重要性 |
三、依附中介:信息传递路径畅通 |
四、信息质量:清晰、准确、中性 |
五、工具衔接:不同风险治理工具的综合使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风险治理的制度之维:完善信息规则的现实进路 |
第一节 推进债券市场基本立法的统一 |
第二节 完善基于债券特征的信息披露规则 |
一、区分不同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要点 |
二、区分关键性财务信息和一般信息 |
三、强化债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
四、调节债券信息披露的亲周期性 |
第三节 增强公共部门的信息能力、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 |
第四节 优化个人(零售)投资者风险教育的制度措施 |
第五节 制定风险应急中的信息干预制度 |
一、建立债券市场风险应急的整体制度框架 |
二、改善风险治理中的风险沟通与舆论引导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4.1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4.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1.4.3 风险与风险认知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机制设计理论 |
2.2.3 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 |
3.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类别 |
3.1.1 信用风险 |
3.1.2 市场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流动性风险 |
3.1.5 法律风险 |
3.1.6 民生风险 |
3.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 |
3.2.1 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 |
3.2.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困境 |
3.2.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的信用危机 |
3.2.4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 |
3.2.5 农地经营权流转薄市场的约束 |
3.2.6 政府不当干预行为 |
3.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及其风险 |
3.3.1 江苏新沂模式 |
3.3.2 宁夏同心模式 |
3.3.3 辽宁法库模式 |
3.3.4 四川崇州模式 |
3.3.5 福建明溪模式 |
3.3.6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1 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1 理论解释 |
4.1.2 理论分析框架 |
4.2 农户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2.1 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2.2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机理 |
4.3 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3.1 信贷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3.2 风险认知对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机理 |
4.4 本章小结 |
5.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 |
5.1 农户经济行为与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1.1 农户经济行为 |
5.1.2 农户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2 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分析 |
5.2.1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 |
5.2.2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特征 |
5.3 风险认知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5.4 本章小结 |
6.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 |
6.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的条件与特征 |
6.1.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条件 |
6.1.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特征 |
6.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分析 |
6.2.1 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2.2 信贷员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3 风险认知影响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实证分析 |
6. 3.1变量选取 |
6.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6.4 本章小结 |
7. 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 |
7.1 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借鉴 |
7.1.1 德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2 美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3 日本农地金融模式 |
7.1.4 国外经验启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修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则 |
7.2.2 构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
7.2.3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配套制度与条件 |
7.2.4 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8.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福建省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福建省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8)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表目录 |
图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问题的提出 |
1.2 本文相关概念 |
1.2.1 政治风险 |
1.2.2 资源型海外投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创新说明 |
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2.1 海外投资决定理论研究综述 |
2.2 海外投资国家风险研究综述 |
2.2.1 风险的结构和分类 |
2.2.2 风险因素的识别 |
2.2.3 制度基础研究 |
2.3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研究综述 |
2.3.1 海外投资与政治风险的关系 |
2.3.2 海外投资中的政治行为研究 |
2.3.3 海外投资中的政治租金研究 |
2.3.4 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研究 |
2.4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理研究综述 |
2.4.1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理对象 |
2.4.2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管理方法 |
2.5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研究方法 |
2.5.1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定性评估方法 |
2.5.2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数理模型研究方法 |
2.6 简要的评论 |
2.7 本章小结 |
3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动态研究:机理和模型 |
3.1 本章研究思路 |
3.2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分析框架 |
3.2.1 共性政治风险 |
3.2.2 特殊政治风险 |
3.3 基本模型 |
3.3.1 企业最大化效用 |
3.3.2 消费和生产 |
3.3.3 政府行为偏好 |
3.4 均衡分析 |
3.4.1 企业产出 |
3.4.2 最优政治补偿 |
3.5 稳健性讨论 |
3.5.1 规模报酬递减的讨论 |
3.5.2 贸易壁垒的讨论 |
3.6 模型研究结论 |
3.7 本章小结 |
4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实证研究 |
4.1 本章研究思路 |
4.2 作用机理和研究假设 |
4.2.1 海外投资与东道国政府治理水平 |
4.2.2 海外投资与母国政策 |
4.2.3 海外投资与资源属性 |
4.3 研究方法 |
4.3.1 研究变量 |
4.3.2 研究样本 |
4.3.3 研究方法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5 实证研究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5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评估 |
5.1 本章研究思路 |
5.2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评估框架 |
5.2.1 政治制度与海外投资政治风险 |
5.2.2 政治敏感度与海外投资政治风险 |
5.2.3 资源约束与海外投资政治风险 |
5.3 中国石油企业的国家风险评估体系 |
5.3.1 东道国制度水平 |
5.3.2 政治敏感度 |
5.3.3 资源风险分散能力 |
5.4 实证样本、方法和结果 |
5.4.1 样本和方法 |
5.4.2 评估及分析 |
5.5 评估研究结论 |
5.6 本章小结 |
6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案例研究 |
6.1 本章研究思路 |
6.2 中海油北美油气投资项目——在探索中前进 |
6.2.1 中海油的“优尼科之伤” |
6.2.2 中海油的非常规油气投资大捷 |
6.2.3 中海油北美油气投资案例的启示 |
6.3 中铝的海外并购之路——投资缘何舍近求远 |
6.3.1 中铝铩羽力拓——发达国家利益集团的联手扼杀 |
6.3.2 中铝弃购南戈壁——欠发达东道国的投资困境 |
6.3.3 中铝海外矿产并购案例的启示 |
6.4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经营阶段的政治风险 |
6.4.1 国有化风险 |
6.4.2 政府政策风险 |
6.4.3 政局不稳定和社会动乱风险 |
6.5 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阶段替代机制——案例经验 |
6.6 本章小结 |
7 总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理论进展 |
7.3 现实意义 |
7.4 局限和未来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案例统计 |
附录2 双边政治敏感度 |
作者简历及在校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可能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方法 |
0.4 研究内容框架 |
0.5 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1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概述 |
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
1.1.1 老农保制度的反思 |
1.1.2 新农保制度概况 |
1.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 |
1.2.1 风险的概念 |
1.2.2 新农保风险的界定 |
1.2.3 新农保风险的要素 |
1.2.4 新农保风险的特点 |
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风险管理 |
1.3.1 风险管理的涵义及内容 |
1.3.2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 |
1.3.3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过程 |
第2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的理论探讨 |
2.1 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 |
2.1.1 风险识别的基本内容 |
2.1.2 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 |
2.1.3 风险识别的过程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
2.2.1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及原则 |
2.2.2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方法 |
2.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识别依据 |
2.3.1 保基本 |
2.3.2 有弹性 |
2.3.3 广覆盖 |
2.3.4 多层次 |
2.3.5 可持续 |
第3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与关键风险筛选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分析 |
3.1.1 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分析 |
3.1.2 新农保运作流程及其风险 |
3.1.3 新农保风险形成的过程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识别过程 |
3.2.1 初步识别 |
3.2.2 因素筛选 |
3.2.3 监测评估 |
3.2.4 识别诊断 |
3.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系统识别 |
3.3.1 制度内生风险 |
3.3.2 制度外生风险 |
3.3.3 制度外部效应风险 |
3.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键风险的赋值及筛选 |
3.4.1 新农保风险因素指标层的构建 |
3.4.2 基于AHP法和德尔菲专家预测法的新农保关键风险筛选 |
第4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评估 |
4.1 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1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1.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4.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 |
4.2.1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产生背景 |
4.2.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精算模型及农村国民生命表 |
4.2.3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结论 |
4.3 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评估 |
4.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碎片化”风险 |
4.3.2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风险 |
第5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评估 |
5.1 财政风险评估 |
5.1.1 中央及省级财政风险评价 |
5.1.2 县级财政风险评估——以湖北省部分试点地区为例 |
5.1.3 县级财政补贴风险评估结论 |
5.2 集体筹资风险评估 |
5.2.1 集体筹资意愿分析 |
5.2.2 集体经济补助能力评估 |
5.3 个人账户筹资意愿风险评估 |
5.3.1 新农保参保意愿风险 |
5.3.2 新农保制度满意度评价 |
5.4 个人缴费能力评估 |
5.4.1 缴费能力评估 |
5.4.2 影响农民缴费能力的因素分析 |
第6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策略 |
6.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的目标和原则 |
6.1.1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目标 |
6.1.2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原则 |
6.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的防范 |
6.2.1 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 |
6.2.2 规避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 |
6.2.3 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 |
6.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的防范 |
6.3.1 建立稳健的财政分级补贴机制 |
6.3.2 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 |
6.3.3 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 |
6.3.4 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 |
6.3.5 化解待遇给付风险 |
6.3.6 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 |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索引 |
附录 |
附录一: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问卷调查表 |
附录二:2011年7月新农保调查问卷(参保、未参保) |
附录三:湖北省国民生命表 |
附录四: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民生命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文的选题意义 |
三、相关概念介绍 |
四、本文的文章结构 |
五、文献综述 |
六、本文的研究方法 |
七、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
八、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制度变迁与金融风险的关联性分析 |
第一节 制度变迁相关理论介绍 |
一、产权理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制度环境理论 |
四、利益主体理论 |
五、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制度变迁理论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分析 |
一、金融制度与国外金融风险理论的内在联系 |
二、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风险的理论分析 |
第三章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 |
一、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 |
二、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 |
三、利益主体的博弈 |
第二节 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 |
一、外部利润的产生 |
二、交易成本的降低 |
三、利益主体博弈的动态选择 |
四、制度环境变化的影响 |
五、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机制 |
六、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价值和意义 |
第四章 制度变迁下的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演变 |
第一节 从1978 到1993 年:我国农村金融风险初现端倪 |
一、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农村金融风险 |
第二节 从1993 年至2002 年: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不断积累 |
一、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农村金融风险 |
第三节 2002 年至今: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复杂多变 |
一、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农村金融风险 |
第五章 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风险的一般机理 |
第一节 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演变历程分析 |
一、市场风险大量存在 |
二、制度风险不断变幻 |
第二节 制度变迁与农村金融风险关系分析 |
一、制度与农村金融风险 |
二、环境变化与农村金融风险 |
三、利益主体的博弈行为与农村金融风险 |
第三节 我国农村金融的制度变迁-风险模型 |
一、制度变迁中制度风险的形成过程 |
二、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风险模型 |
三、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中制度风险形成的根源分析 |
第六章 其他国家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成功经验 |
第一节 其他国家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制度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制度 |
三、德国的农村金融制度 |
四、日本的农村金融制度 |
五、印度的农村金融制度 |
第二节 其他国家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制度的经验与借鉴 |
第七章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应对农村金融风险 |
第一节 深化改革,推动农村金融的良性发展 |
一、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主导性作用 |
二、加强地方政府指导,减少干预 |
三、深化农村金融组织改革与创新 |
四、提高农民参与农村金融的权利和义务 |
第二节 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
一、完善机制,建立农村信用体系 |
二、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消除“二元”经济结构 |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进“三农”建设 |
四、统筹兼顾,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
第三节 强化金融制度建设 |
一、农村金融的发展和风险管理须因地制宜 |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
三、建立完整的金融组织体系 |
四、加强政府部门的指导与支持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证券市场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论文参考文献)
- [1]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D]. 肖梦黎.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2]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石启龙. 辽宁大学, 2019(05)
-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D]. 谭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2)
- [4]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D]. 李亚茹.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5]我国问题投保机构预防与处置机制研究 ——基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视角[D]. 夏江山. 天津财经大学, 2018(04)
- [6]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以信息规则的构建为中心[D]. 谢贵春. 武汉大学, 2016(06)
- [7]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D]. 林建伟.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1)
- [8]中国资源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研究[D]. 王旋子. 浙江大学, 2013(08)
- [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D]. 何晖. 武汉大学, 2012(06)
- [10]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研究[D]. 孟凡祥.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标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文; 融资风险论文; 农村金融论文; 农产品期货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