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我国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与监管机制重构(论文文献综述)
梁登博[1](2021)在《众华所审计失败多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审计失败事件频发,不仅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还降低了负责对企业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统计显示,自2015年1月至2020年末,共12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败而被证监会处罚,这对我国的审计市场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所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如何防治审计失败进行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之所以选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研究案例,首先是因为众华所是能提供证券业务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对其研究有一定的代表性,其次就是众华所2019年因为对雅百特和圣莱达审计失败而被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而备受关注,所以对其审计失败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首先对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审计失败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总结了当前学术界对于审计失败的研究成果,其次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选择众华所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介绍众华所及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舞弊情况进行梳理,阐述众华所因为审计失败而被证监会处罚处理的情况,在此基础上,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角度、被审计单位角度和外部环境角度三个方面分析了众华所审计失败的原因。众华所之所以审计失败是因为众华所合伙人管理制度有缺陷、众华所审计项目人员分配不足、众华所审计收费低影响独立性、众华所质量复核机制有缺陷、众华所执业不规范、被审计单位财务造假、法律惩罚力度低、审计市场竞争激烈等。根据前面分析出的原因,本文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建议:首先,众华所要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合伙人管理制度,健全众华所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人才招聘和培养制度,规范审计收费标准,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其次,还要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最后,相关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来规范审计市场运行,同时加大惩罚力度。
叶陈云,叶陈刚[2](2020)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危机反思及其治理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十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陆续发生的财务欺诈及注册会计师职业伦理失范案例凸显了CPA行业正面临着道德滑坡与声誉危机,深刻地侵蚀着CPA鉴证业务的质量和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道德水准与文明程度。本文在概述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危机问题背景基础上,回顾和评析相关CPA信誉问题研究文献现状;继而深入分析我国CPA行业管理伦理与职业声誉危机的危害与后果;并针对CPA行业不良伦理行为的声誉危机等问题进行多维度成因剖析;最后基于我国资本市场转型发展的新背景与新形势,提出能有效治理CPA行业职业伦理异化现象并重塑注册会计师良好职业信誉的若干路径,为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促进商业伦理建设健康发展提供厚实的应用伦理学理论支持。
蔡明坤[3](2020)在《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研究 ——基于康美药业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大健康”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其核心医药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从2010年以来,医药行业高速稳定的增长背后财务造假问题频发,康美药业作为我国医药行业曾经的“白马股”,也发生了财务造假,市值下跌超过千亿,对行业和市场造成不利影响,新政策也为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带来新变化。本文选取医药行业2019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进行案例分析,进而对医药行业企业在审计中的风险进行研究,提出应对医药行业企业社会审计风险的措施。目前审计风险领域已有较多研究,但是利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针对医药行业审计风险进行分析的研究不多,针对医药行业的研究多为针对财务造假的研究,结合审计风险进行研究的较少。本文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利用康美药业案例对我国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进行研究。本文从康美药业外部经营环境、内部控制环境、高管特征等方面分析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结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科目的异常情况,分析康美药业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结合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分析其检查风险。通过案例分析,在独特性中寻找共性,分析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的成因,并在宏观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角度对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控制进行研究。通过案例研究本文得出研究结论如下:(1)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中,医药企业面临来自市场、政策和自然环境三个方面的外部压力,采购与销售中的交易方式导致相关数据较为分散,易于造假,财务造假、行贿等方面监管惩罚不足也带来了风险;(2)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中,医药行业企业部分会计科目具有独特风险,主要表现为生物性资产带来会计估计和审计的难度,医药行业企业在采购与销售环节分散、主观性强等特点带来成本、营业收入、销售费用等认定层次审计风险;(3)检查风险方面,风险导向审计应用不足带来检查风险,连续审计可能引发职业怀疑的不足和道德风险的增加。本文提出注册会计师应该运用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出宏观方面的建议,并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将审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提出具体建议及措施应对医药行业社会审计风险。医药行业处于行业上升期,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医药类上市公司的审计事项,本文研究对注册会计师在对医药行业企业审计的过程中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有效优化审计资源配置、规范审计工作有一定帮助。图9幅,表11个,参考文献49篇。
肖美[4](2019)在《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自199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推动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师”)行业发展,加强注师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注师行业在发生诸多变化的同时也涌现了许多新问题,对注师行业提出了很多新要求。注师法律制度有些规定已经严重滞后,虽然2014年8月对《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了一次修订,但该次修订内容主要限于注师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对注师法律制度长久存续的三个突出问题未予以修订,难以满足注师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这三个问题分别为:一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组织形式单一的问题,有限责任制长期居主导地位,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特殊普合”)制过少,没有个人独资制;二是注师行业多头监管,协会职能缺位的问题;三是注师行业法律责任规定滞后,主体狭窄的问题,法律责任适用的主体只局限于事务所和注师,法律责任承担方面不统一。为推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做大做强,具体可通过采取以合伙制事务所为主流,允许设立个人独资制事务所;完善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和加强协调机制的建立和明确行业监管主体的责任、将法律规定明确化以及健全民事责任制度等措施破解上述注师行业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以推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王艺超[5](2019)在《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 ——以兴华所审计失败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立法中的薄弱环节。审计报告对于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审慎、勤勉尽责。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案件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一并告上法庭,因而注册会计师不容忽视民事责任的风险。本文探讨注册会计师因审计报告虚假陈述而对第三方(主要是不具有契约关系的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文章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问题层面,分析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现状,并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发现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存在的普遍问题;二是对策层面,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别从完善相关的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法律法规、提高注册会计师防范民事责任风险的能力等方面提出对策。本文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稳健发展和维护投资者权益作为研究宗旨。本文在研究中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运用了审计学和法学知识,参考有关文献,查阅法律法规,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础概念进行了界定与梳理,回顾了注册会计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演进,发展阶段和基础概念;具体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责任认定,以及民事责任的承担,以此形成文章的研究基础。然后,本文搜集了2013-2018年的注册会计师因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对现状做出分析和问题总结;随后,以兴华所在欣泰电气虚假陈述中的民事纠纷为例,从兴华所虚假陈述、主观过错认定、因果关系认定、赔偿额的计算与分摊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本文在总体现状的基础上,从完善民事责任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防范民事责任风险两大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蔡晓庆[6](2019)在《我国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究 ——基于2001-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安然事件”爆发,使得曾经名声显赫的“五大所”之冠安达信轰然倒塌。这也使得我们认识到注册会计师行业未能对资本市场的快速扩张做出正确的应对。整理相关案例,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虚假披露案中,注册会计师均受到行政处罚,却较少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和刑事制裁。这是由于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善,导致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未能有效实施。证监会通过《证券法》的明确授权成为了证券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行政责任也随之成为了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追责形式。然而,在证监会质疑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而做出行政处罚时,注册会计师也是“满腹委屈”地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当前资本市场虚假披露现象层出不穷,证监会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却并未产生明显的效果,反而导致二者之间的矛盾加剧。如何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解决监管部门与注册会计师业界间在勤勉尽责标准等重要问题认定上的分歧,改善证券市场虚假披露频发的现象,是实务部门与学界研究的当务之急,也是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首先,本文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提供证券审计服务、勤勉尽责标准及法律责任有了全面理解。在理解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中的角色和功能时应当着重把握“合理保证”的含义。合理保证是一种高水平保证,但不同于“绝对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也存在错报的可能性。其次,本文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监管模式对于规范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引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有着重要的作用。以英、美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均已取消原有的纯粹行业自治模式,而融入政府管制力量,确立了新型的独立管制模式。我国现目前采用双重(两部委)管制架构,却并未“收获”双倍的管制效果,相反,使得监管资源分散,注册会计师与证监会间的矛盾频发。因此,为了增强证券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有效性,我国监管模式需要改革。在现有管制体系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的缺失、证监会成为证券违法行为的监管主体使得行政责任成为了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追责形式。然后,通过对2001至2018年期间证监会针对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提供审计服务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公告的考察,笔者整理发现在2001年-2018年间,分别有57所次会计师事务所和152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绝大多数案例中均是会计师事务所与相关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同时受到处罚,在少数案例中,证监会仅处罚了会计师事务所,或仅处罚注册会计师。证监会针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偏轻,仅维持在中线水平,且较少采用“撤销证券业务资格”和“市场禁入”等严厉的处罚手段。此外证监会日益注重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和处罚的司法化、标准化,程序瑕疵特别是函证程序已成为注册会计师受到行政处罚的最主要原因。这能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提供一定的借鉴。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证监会对于注册会计师“勤勉尽责”的认定标准。证监会的认定标准可归纳为三点。一是上市公司故意进行财务造假,不能当然成为注册会计师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二是注册会计师在主观上故意实施了造假行为,无论是对审计程序的造假,还是对审计结论的造假,证监会都可认定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三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需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对于证监会的认定标准,注册会计师则提出了相应的反对意见,主要分歧点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瑕疵”审计程序是否足以认定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二是何为应有的职业关注和职业审慎标准。针对上述分歧一,笔者认为证监会若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存在“瑕疵”认定其“未勤勉尽责”,还需进一步分析“瑕疵”审计程序与“错误”的审计结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仅证明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存在瑕疵,而不进一步论证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便直接认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未勤勉尽责有失偏颇。关于分歧二。关于应有的职业关注和职业审慎,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包括应有的职业关注、职业准则以及重大性标准。勤勉尽责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主观标准可以称为“谨慎人标准”或者“应有职业关注标准”,客观标准是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但主客观标准都会受到“重要性标准”的影响。最后,基于前文分析,为了应对监管部门与注册会计师的“分歧”,改善证券市场虚假披露频发的现象,笔者就如何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以下针对性的建议:第一、我们需要完善证券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通过完善民事追偿机制来替代行政责任可谓是一种可取的途径。我国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因提供审计服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适用的法律法规为最高院做出的两份司法解释:法释(2003)2号和法释[2007]12号。为了提高民事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一是应当将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条文以法规或法律的形式正式出台,从而使得民事赔偿制度能够更大程度上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二是取消这一前置性证券虚假披露案件前置程序,能够更直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第二、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方面,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可尝试借鉴英国和美国,改变现有的双部委监管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相对独立管制架构,确保证券市场会计管制的权威性、代表性和独立性;第二提高监管机构行政责任认定的精准性,加强瑕疵程序与未勤勉尽责之间的因果关系论证;第三,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第三,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实时监控,充分应用同业互查机制。最后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监管。第三、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强化职业审慎精神,建立健全审计和质量控制流程,减少审计瑕疵程序出现的概率。从法律责任体系、行业监管、自律监管等多角度共同改进,笔者相信这将显着地提升证券市场的审计质量与信息环境。
尚兆燕,王敏[7](2017)在《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的逻辑与重构——基于法律文化与经济学的解释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在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一直都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然而,注册会计师(CPA)在相关案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存在着"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倾向,行政处罚的政策导向性明显,不能充分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和经济救济功能。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形式中,只有以民事法律责任为主体的形式能够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注册制改革环境下的配套设施,约束和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要重视对CPA民事法律责任形式的运用,重构以民事责任为主体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
王洋[8](2014)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文中指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注册会计师这一专业的团队,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到2012年底,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数8128家,注册会计师总人数超过15万人。初具规模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队伍,从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注册会计师是为社会提供鉴证服务和会计服务的执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但在实际执业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不能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执业不够规范,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依赖性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和故意造假的行为,却不予指明,甚至无视职业道德的约束,串通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出具虚假的验资和审计报告。为此,本文主要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描述并举例说明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现今存在的问题,并深度剖析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内在问题及原因,重点提出加强注册会计师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孙方社[9](2013)在《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及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职业道德缺失现象在我国一直存在,职业道德在社会上也是极为关注的问题。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的先决条件,在当今社会上对一些审计中出现的恶习进行的揭示,审计职业中的诚信逐渐下降。我们在本文中对我国当前CPA行业的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提升CPA审计职业道德的对策。
杜幕璇[10](2012)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服务领域的一部分,对世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财务舞弊与审计合谋案的连续发生,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从表面看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涉入诉讼的案例少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者在实际工作中几乎感觉不到职业道德方面的压力,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职业道德问题的忽略和道德规范的遵守情况不理想,造成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度受到质疑,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应当对这一问题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本文以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研究过程中,首先阐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内涵,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履行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和注册会计师自身遭遇的职业道德困境两方面入手,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及影响。就目前而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相对薄弱,遵循道德规范形式大于实质,一味重视降低成本,忽略职业道德的履行,专业胜任能力较低,缺乏对社会责任的主动关注。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审计质量下降,行业诚信度也受到质疑。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深入分析了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执业环境及行业准入管理制度。从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外部环境两方面剖析了执业环境对职业道德的影响,通过对国内外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格认定和监管处罚的规定进行比较,剖析了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对职业道德的影响。最后,从宏观到微观提出了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即从净化执业环境,改善外部因素,到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门槛,再到提升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来全面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论我国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与监管机制重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我国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与监管机制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1)众华所审计失败多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审计失败概念 |
1.3.2 审计失败造成的影响 |
1.3.3 审计失败的原因 |
1.3.4 关于防治审计失败的建议 |
1.3.5 众华所审计失败文献 |
1.3.6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审计失败 |
2.1.2 审计风险 |
2.1.3 审计质量管理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
2.2.3 “理性经济人”假设 |
3 众华所审计失败案例概况 |
3.1 众华所简介 |
3.2 众华所审计失败案例回顾 |
3.2.1 众华所对雅百特审计失败概述 |
3.2.2 众华所对圣莱达审计失败概况 |
3.2.3 众华所对尤夫股份审计失败概况 |
3.2.4 证监会对众华所处罚情况 |
4 众华所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
4.1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
4.1.1 众华所合伙人管理制度有缺陷 |
4.1.2 众华所审计人员分配不到位 |
4.1.3 众华所审计收费低影响审计质量 |
4.1.4 众华所质量复核机制有缺陷 |
4.1.5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有缺陷 |
4.2 被审计单位的原因 |
4.3 外部环境的原因 |
4.3.1 法律处罚力度低 |
4.3.2 审计市场竞争激烈 |
5 防治审计失败建议 |
5.1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
5.1.1 健全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 |
5.1.2 规范审计收费标准 |
5.1.3 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合伙人管理制度 |
5.1.4 健全人才招聘及培养体系 |
5.1.5 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 |
5.2 被审计单位方面 |
5.3 外部环境方面 |
5.3.1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
5.3.2 加大惩罚力度 |
6 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6.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2)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危机反思及其治理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注册会计师信誉领域相关文献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
(一)注册会计师信誉领域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 |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信誉相关研究文献的评述 |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下滑危机现状分析 |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信誉危机现状回顾 |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誉下滑危机造成的危害与后果 |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下滑危机的多维度成因分析 |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伦理行为异化的治理路径选择 |
(一)融合市场化与非市场诚信约束力量以重构职业伦理秩序及响应国家治理吁求 |
(二)确定利益平衡型伦理价值取向以充分满足注册会计师职业价值层面精神要求 |
(三)恪守物质与精神相统一原则以积极回应职业伦理氛围与共赢团队文化诉求 |
(四)兼顾长短期利益以力求实现职业伦理价值共荣共享方面的长远追求 |
(五)处理好利益相关者双向制约关系以尽快满足职业化正能量效果的实际需求 |
(3)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研究 ——基于康美药业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现状与本文视角 |
1.3 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 |
1.4 本文研究的应用价值 |
1.5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 |
2 文献回顾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回顾 |
2.1.1 风险导向审计 |
2.1.2 审计风险的成因和控制 |
2.1.3 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 |
2.1.4 概括性评论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
3 康美药业社会审计风险分析 |
3.1 康美药业案例概况 |
3.2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3.2.1 外部环境压力 |
3.2.2 外部监管不力 |
3.2.3 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
3.2.4 高管特征与道德水平风险 |
3.2.5 关联方交易风险 |
3.3 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
3.3.1 存货计量风险 |
3.3.2 货币资金风险 |
3.3.3 债务风险 |
3.3.4 盈利能力表现异常 |
3.3.5 股权质押比例较高 |
3.4 检查风险 |
3.4.1 长期连续审计风险 |
3.4.2 审计程序不当 |
3.4.3 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不足 |
3.5 本章小结 |
4 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
4.1 多方因素带来经营压力 |
4.1.1 市场现状影响 |
4.1.2 宏观政策影响 |
4.1.3 自然环境影响 |
4.2 产业链结构导致财务造假发现难度大 |
4.2.1 医药行业产业链介绍 |
4.2.2 产业链带来的审计风险分析 |
4.3 生物性资产引发风险 |
4.4 各类违法违规成本低带来的破窗效应 |
4.5 审计人员的检查风险 |
4.6 本章小结 |
5 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控制措施探讨 |
5.1 宏观措施 |
5.1.1 提高医药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
5.1.2 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 |
5.1.3 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
5.2 注册会计师工作 |
5.2.1 初步业务活动阶段 |
5.2.2 审计计划阶段 |
5.2.3 审计实施阶段 |
5.2.4 审计完成阶段 |
6 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研究创新与实用价值 |
6.3 本文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第二章 现行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不足 |
第一节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单一 |
一、有限责任制占主导地位 |
二、个人独资制缺失 |
三、特殊普通合伙制发展进程缓慢 |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头监管和协会职能缺位现象明显 |
一、多头监管 |
二、行业协会职能缺位 |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规定滞后且适用主体狭窄 |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规定滞后 |
二、法律责任适用主体狭窄 |
三、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多元化 |
第一节 明确合伙制事务所的主体地位 |
一、以合伙制事务所为主流 |
二、鼓励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 |
第二节 允许设立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 |
一、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 |
二、设立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制度安排 |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之适度保留与逐步取缔 |
一、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适度保留 |
二、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的逐步取缔 |
第四章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 |
第一节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
一、统筹修订冲突的法律法规 |
二、提升监管法律制度的法律效力 |
第二节 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并建立协调机制 |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
二、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 |
第三节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并发挥协会自律作用 |
一、坚持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 |
二、发挥行业自律优势 |
第五章 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制度 |
第一节 健全民事责任制度 |
一、明确界定利害关系人 |
二、确认独立审计准则的合法地位 |
第二节 明确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
一、明确主任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
二、明确行业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
一、完善民事赔偿责任机制 |
二、细化处罚规定且加大处罚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 ——以兴华所审计失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海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三、文献述评 |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概述 |
第一节 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演进 |
一、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 |
二、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发展阶段回顾 |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形成理论 |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与归责原则 |
一、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 |
二、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概念及认定 |
一、虚假陈述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
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认定 |
三、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五节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额的承担 |
一、审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 |
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赔偿额的计算 |
三、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赔偿额的分摊 |
四、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
第三章 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承担现状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承担现状 |
一、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的现状 |
二、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判定的现状 |
三、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的违法事由 |
第二节 问题分析 |
一、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法律法规在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
二、投资者对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率低 |
三、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
第四章 兴华所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案例介绍 |
一、案例背景 |
二、投资者赔偿引发的民事纠纷 |
第二节 兴华所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分析 |
一、审计报告虚假陈述的分析 |
二、注册会计师主观过错的认定分析 |
三、因果关系的认定分析 |
四、投资者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分摊分析 |
第三节 案例分析总结 |
一、兴华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析 |
二、投资者获得赔偿的分析 |
三、兴华所民事责任风险意识不足 |
第五章 相关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 |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主观过错的认定机制 |
二、改进投资者损害赔偿因果关系的认定方式 |
三、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赔偿额的分摊方式 |
四、完善投资者民事诉讼的途径 |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防范民事责任风险的建议 |
一、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建议 |
二、针对外部执业环境的建议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的统计 |
附录 B 案例分析中民事赔偿金额的计算过程 |
致谢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6)我国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究 ——基于2001-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引介 |
第一节 证券审计与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
一、证券审计的功能 |
二、注册会计师的职责 |
第二节 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责任法律依据 |
一、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整理 |
二、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分类 |
第三节 证券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的国别比较 |
一、英国证券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 |
二、美国证券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 |
三、我国证券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 |
第四节 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责任追究的若干实践 |
一、民、刑责任缺失 |
二、行政责任成为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追责形式 |
第二章 我国证券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的经验数据 |
第一节 2001-2018 年行政处罚公告总体描述 |
一、总体描述 |
二、趋势分析 |
第二节 各年度行政处罚公告具体情况 |
一、处罚类型分析 |
二、处罚力度分析 |
三、处罚原因分析 |
四、处罚依据分析 |
五、处罚趋势分析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规则逻辑——对“勤勉尽责”的阐释 |
第一节 证监会规则逻辑——“勤勉尽责”认定标准 |
一、注册会计师的申辩 |
二、证监会的处罚逻辑 |
第二节 “勤勉尽责”标准的商榷与建议 |
一、“勤勉尽责”标准的疑义与商榷 |
二、“勤勉尽责”标准的合理化建议 |
第四章 证券监管视角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完善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证券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 |
一、协调整合各法律法规 |
二、取消证券虚假披露纠纷前置程序 |
第二节 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 |
一、建立独立监管机构 |
二、提高监管机构行政责任追究认定的精准性 |
三、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四、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时监控 |
第三节 加强注册会计师自律监管 |
一、强化风险导向审计 |
二、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质量控制流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的逻辑与重构——基于法律文化与经济学的解释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注册制的本质与配套机制 |
(一) 注册制的本质 |
(二) 注册制的配套机制 |
二、从法律文化视角重构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 |
(一) 美国的法律文化:重“权利” |
(二) 中国的法律文化:重“权力” |
三、从经济学视角重构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 |
(一) CPA不同法律责任形式的治理效果比较 |
(二) CPA不同法律责任形式的履约成本比较 |
(三) CPA法律责任体系重构的经济学基础 |
四、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重构的基本思路 |
(一) 突出民事法律责任的核心地位 |
(二)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三) 建立对受害者的救济机制 |
五、结束语 |
(8)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导论 |
2.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2.1.1 研究的背景 |
2.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2.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 本文创新点 |
3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
3.1 注册会计师行业介绍 |
3.2 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
3.2.1 注册会计师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鉴证者 |
3.2.2 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 |
3.2.3 注册会计师是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参谋 |
3.3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概述 |
3.3.1 “道德”的含义 |
3.3.2 职业道德概述 |
3.3.3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守则及其特殊性 |
3.4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
4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现状及原因分析 |
4.1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良好状况介绍 |
4.2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现状 |
4.2.1 无视专业胜任能力,承揽的业务不能胜任 |
4.2.2 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高 |
4.2.3 对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业不规范 |
4.2.4 违背执业准则,审计造假 |
4.3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低下原因分析 |
4.3.1 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知识水平与技能不高 |
4.3.2 专业判断能力不强,应有职业关注不够 |
4.3.3 注册会计师队伍发展不成熟,水平参差不齐 |
4.3.4 注册会计师受利益驱使,自我约束能力较差 |
5 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路径选择 |
5.1 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
5.1.1 严格审视专业胜任能力 |
5.1.2 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 |
5.2 提高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
5.2.1 谨慎执业 |
5.2.2 稳健执业 |
5.3 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后续教育 |
5.3.1 提高职业道德认识 |
5.3.2 提高行业执业能力 |
5.3.3 强化社会责任教育 |
5.4 积极开展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 |
5.4.1 鼓励、尊重诚信行为 |
5.4.2 建立诚信披露制度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及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以及其形成原因 |
1. 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 |
2. 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
二、改善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的措施 |
1. 重新塑造CPA审计职业道德形象,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
2. 加大CPA失信处罚力度 |
3. 加强CPA职业道德教育 |
三、小结 |
(10)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现有研究成果评价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1.4 小结 |
第2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
2.1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内涵 |
2.1.1 道德 |
2.1.2 职业道德 |
2.1.3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
2.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历史沿革 |
2.2.1 西方主要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发展进程 |
2.2.2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发展简介 |
2.3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现状 |
2.3.1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履行职业道德中的问题 |
2.3.2 职业道德低下的影响 |
2.4 注册会计师自身所遭遇的职业道德困境 |
2.4.1 缺乏对职业道德的正确认识以致违背职业道德 |
2.4.2 屈服于来自各方的压力 |
2.4.3 对两难选择无所适从 |
2.5 小结 |
第3章 执业环境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影响 |
3.1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环境的关系 |
3.1.1 职业道德本身与执业环境 |
3.1.2 职业道德问题源于执业环境 |
3.1.3 完善执业环境是职业道德问题的解决途径 |
3.2 行业外部环境 |
3.2.1 政治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文化环境 |
3.2.4 法律法规环境 |
3.3 行业内部环境 |
3.3.1 会计环境 |
3.3.2 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 |
3.3.3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现状 |
3.3.4 注册会计师审计本身固有的缺陷 |
3.4 小结 |
第4章 准入及管理制度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影响 |
4.1 资格认定 |
4.1.1 国外资格认定 |
4.1.2 国内资格认定 |
4.1.3 资格认定对职业道德的影响 |
4.2 监管处罚 |
4.2.1 国外监管处罚 |
4.2.2 国内监管处罚 |
4.2.3 监管处罚对职业道德的影响 |
4.3 小结 |
第5章 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 |
5.1 净化执业环境,改善外部因素 |
5.1.1 健全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
5.1.2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
5.1.3 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有监管体系 |
5.2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准入门槛 |
5.2.1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准入门槛 |
5.2.2 改革考试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准入门槛 |
5.3 加强注册会计师自身职业道德建设 |
5.3.1 陶冶注册会计师自身职业道德情感 |
5.3.2 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
5.3.3 五问法应对注册会计师自身职业道德困境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致谢 |
详细摘要 |
四、论我国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与监管机制重构(论文参考文献)
- [1]众华所审计失败多案例研究[D]. 梁登博.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2)
- [2]注册会计师行业信誉危机反思及其治理路径研究[J]. 叶陈云,叶陈刚. 财会通讯, 2020(19)
- [3]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研究 ——基于康美药业的案例分析[D]. 蔡明坤.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的完善[D]. 肖美.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 ——以兴华所审计失败为例[D]. 王艺超.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2)
- [6]我国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究 ——基于2001-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的实证分析[D]. 蔡晓庆.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注册制下CPA法律责任体系的逻辑与重构——基于法律文化与经济学的解释视角[J]. 尚兆燕,王敏. 南京审计大学学报, 2017(06)
- [8]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D]. 王洋. 北京交通大学, 2014(02)
- [9]CPA审计职业道德缺失现状及控制研究[J]. 孙方社.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10)
- [10]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D]. 杜幕璇. 江苏科技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