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回顾(论文文献综述)
刘丹冰[1](2022)在《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创新、演进特点及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予以调控,是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单一货币政策体系下,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公开市场业务是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三大工具;而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双支柱体系下,则需要在原有流动性工具箱改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由此,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等登上历史舞台。梳理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创新演进过程,发现流动性调控中存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地位不够明确、流动性工具取舍中的法律依据不足、中央银行流动性调控中自由裁量权的边界不清等法律问题,这些均是未来修订、制定法律应予以重视的。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我国中央银行对流动性的调控才能在法律界限内进行,市场的透明度与公平才能强化。
鱼飞霞,张旋[2](2021)在《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文中指出存款准备金管理是我国中央银行一项传统的基础性工作。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存款准备金制度逐渐成为市场化条件下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对央行实施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几十年来的探索,央行在存款准备金运用的制度设计、管理手段上日臻成熟完善,纵观世界上主要经济体在存款准备金领域的做法并加以比较,我国与其存在着显着差别,尽管这种差别是由国情、金融体系发育程度等因素的不同而决定的,但发达国家对准备金的管理理念、使用手段仍会给我们带来启示和借鉴。本文简要回顾我国准备金制度演进、现状,比较分析国外主要经济体和我国准备金的异同,并结合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提出完善我国存款准备金管理政策的建议。
张婷婷[3](2021)在《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中央一共发布了23个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重心都集中到了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上,突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性、紧迫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党章,证明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抓好“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三农”问题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体现了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科学规划,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聚焦乡村振兴,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经济和民生的根本,而且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古语云“民以食为天”。马克思指出:“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1)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从古至今一直重视农业生产,农耕文明根基深厚。农业是人民生活的源泉,是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农业实力强,国家才能强大。农业起到安邦济民的作用,是治国的关键,农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的决策部署,也是中央自新农村建设以后再次将“三农”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乡村振兴直接关乎现代化农村经济体系的建立,也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根据发展经济学和城乡二元经济理论,乡村振兴首先需要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所以振兴乡村经济是乡村振兴战略首要内容。而乡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生产要素的投入,尤其是持续大量的金融资本的投入,这就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个覆盖面广、专业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农村金融改革是农村金融能够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的使命与责任,乡村振兴也为农村金融改革带来重要的机遇,同时农村金融改革更需要现代农业这个大市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仍然远低于城市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倍差长期高达2.5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十分明显,东部受益于改革开放、要素流入以及较快的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了率先发展,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农民收入和消费的城乡差距也相对较小。金融发展方面,东部农村金融机构种类更加丰富、网点覆盖更广、渗透率更高、金融服务能力更强。相对而言,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渠道有限,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增长较慢,农村金融机构相对单一,渗透率低,金融服务能力偏弱,尤其是广大偏远的西部地区获取优质金融服务的难度仍然较大。为此,应着手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积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构建促进乡村振兴的金融推进机制。那么,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我国以“起点低、发展滞后、政府高度重视”为基本特征的农村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乡村振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是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影响农民收入和消费方面呈现出何种规律?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是否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是否发生了显着的变化?这些问题均是我国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现实存在且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也是研究农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回答上述几个基本问题不仅有助于评价我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政策的实施效果,而且可以动态地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角度理解农村经济发展规律。本文从马克思经济学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和金融资本理论、农村金融发展理论出发,全面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性、主要内容和任务,以及我国乡村振兴的进程与现状,分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必要性,并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别分析了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和农村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供给。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进行实证研究:以理论机制的分析为基础,运用滚动回归模型和TVP-SV-VAR模型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视角实证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时变效应。同时,运用我国30个省市2002-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构建PVAR模型实证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区域差异。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效应是最强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次之,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效应是最弱的。农村金融发展可以从供给、需求两个层面以及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两个途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升,并且具有明显时变特征。从时点差异看,新时代的影响强度最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时期影响次之,农村改革初期最低,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在这三个时期呈现出台阶式上升的特征。从期限差异看,短期效应最弱,中期有所增强,长期影响强度最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影响以中长期效应为主。从区域差异看,东、中、西的阶梯性差序格局,东部区域的影响强度最强,中部次之,西部最弱。从实证分析还可以得出,农村金融发展的乡村振兴效应存在着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体现在长短期限之间和不同区域之间,因此有实现再平衡的必要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应当以基础性制度建设和长期性战略为基本方向。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以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例,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金融对乡村振兴支持的相关经验,并提出了金融支持要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思路,最终提出我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与策略,包括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政策支持体系、金融生态环境、风险分担机制等。
闫博[4](2021)在《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认为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就是通过渐进式改革,逐步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改革的顺序上,是先一般商品价格、后生产要素价格;在改革的路径上,是先双轨、后并轨。与其他经济领域的改革类似,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为纵贯中国金融改革历程持续时间最久、覆盖范围最广、因此影响也最为深远的一项改革,凸显了渐进式改革的特征。在2015年放开存款利率行政管制后,正式进入了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的攻坚阶段。为此,如何构建这一机制,不仅关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成败,而且也决定了整个金融改革的成败。由此决定了中国货币政策当局、金融市场主体以及学术界,都高度关注这一重大问题。由于这场改革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的“放松金融管制”、特别是后发展国家的“金融深化”(亦即“金融自由化”)的继续。为此,从全球的视角,即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的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实践和经验展开考察,研究中国如何通过渐进的方式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第2章通过对货币政策有关概念的界定厘清以及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的梳理,试图勾勒出一个较为完整的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模式基本框架。一方面,从货币决策理论与货币操作实践始终存在所谓的“两分法”这一实际出发,在厘清并界定货币政策框架有关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后发现,如何选取以及选取何种货币政策工具并非最主要的问题。因为这主要与一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历史沿革、金融市场健全发育程度以及货币政策当局决策的习惯偏好有关;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一直被视为一国货币政策作用于实体经济的逻辑起点。为此,属性的选择才是区分数量型调控或价格型调控的根本依据。另一方面,无论是过去传统的货币政策操作,还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大量非常规性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短端(主要是隔夜)货币市场利率作为最主要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各国中央银行坚持践行的操作准则。在此基础上,本章逐步勾勒出中央银行依靠调节短端(隔夜)基准利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依靠利率走廊调控机制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充分发挥流动性效应和预期效应,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趋于货币政策当局的合意区间,从而推动基准收益率曲线发生相应变化,以此影响各类金融产品定价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而改变投资和消费,最终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逻辑主线和基本框架。本文将遵循这一逻辑主线,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进行研究。第3章以美国、欧元区以及印度、土耳其为例,论述了发达国家与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的形成以及调控实践。首先,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都实施了以取消利率管制为主要内容的利率自由化。利率管制的取消对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应当看到,利率市场化仅仅是市场化利率形成以及调控机制建设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除此以外,还要求货币政策框架也相应转型。其次,在实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过程中,这些国家都最终选择了以短端(隔夜)利率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价格型调控模式。然而不同的是,美联储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作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希望市场主体通过阅读央行设定目标利率水平与实际利率偏离所表达的货币政策立场形成相应预期,由此做出更加高效合理的决策;而欧元区、印度和土耳其央行则选择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开展的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希望利用更加容易控制的业务利率保留一定操作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应该说,不同模式的选择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主要取决于一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以及市场交易习惯。最后,在市场化利率调控机制的构建上,这些国家又都相继建立健全了利率走廊调控机制。但是其结果则不尽相同:美国和欧元区货币市场利率调控效果比印度和土耳其好;土耳其为应对资本外流,引入了新的具有实验特征的货币政策框架,以此尝试挑战“蒙代尔不可能三角”,最终以失败告终。由此可见,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展国家,虽然从表面上看相似之处较多,但效果差异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客观规律,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值得记取。第4章在梳理发达经济体和后发展经济体货币政策操作实践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建立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的经验:第一,在货币政策决策层面,应当给予中央银行更大、更多、更加独立自主的政策制定权,并且在货币政策具体执行实施过程中,不受或较少受到外界干扰。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决策机制,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频率,对外公布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前瞻和愿景,以此有效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的预期,最终达到事半功倍的调控效果。第二,在货币政策操作层面,货币政策框架从以数量为主向以价格为主转型势在必行,其中最为关键的核心,是要逐步推动实现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向短端(隔夜)利率转换。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利率走廊调控机制,并始终注重其与公开市场操作的协调配合。由于这种政策组合有助于降低公开市场操作的使用频率及操作成本,能够消除因市场摩擦对短端利率调控带来的诸多影响,因此已经成为发挥流动性效应与预期效应相一致的最佳选择。第三,在货币政策传导层面,遵循国际短端市场基准利率的改革趋势,遴选覆盖范围更加宽广、隔夜期限、有质押担保的回购利率作为短端市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持续树立并巩固提高该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地位以及不断扩大其在各类金融产品定价方面的应用。与此同时,多策并举,建立一个期限结构相对完整、市场流动性较强、产品内容丰富、交易主体广泛多元的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第四,在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上,“走廊”的上限应当设计为匿名申请制,且有较为宽泛的抵押资产清单。“走廊”的下限可以根据一国准备金缴存实际,选择清算账户余额利率或超额准备金利率(在极端情况下也可选择隔夜逆回购利率)。政策利率应该与一国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选择模式相关,但是在利率期限、决策方式(频率)等方面,应该与利率走廊上、下限保持一致。政策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调控作用是其遴选的重要参考标准。同时,利率走廊形态并无好坏优劣之分,本质上应该是能够适应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实现货币政策当局调节短端利率波动的初衷。但是在设立初期,应本着简单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从而使各类市场主体形成成熟稳定的利率走廊调控预期。第5章在厘定基准利率含义、分类以及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选择偏好的基础上,以政策利率和市场利率分析为例,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央行基准利率的不同选择模式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作者认为:一方面,如果选择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基准利率,根据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国际实践以及对中国数据的实证检验,选择隔夜期限利率较为科学合理。此时央行基准利率与货币政策操作目标重合于R001(或DR001)目标水平,类似于美联储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R操作对象除了存款类金融机构,还包含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品相对宽泛,市场代表性更强;而DR则仅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抵押品范围较窄但质量要求较高,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因抵质押品质量优劣以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多寡对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无风险性以及基准性更强。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频繁强调DR在我国市场基准利率遴选培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重要地位,表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有逐渐转换到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交易的倾向。由此R与DR一度分化明显。为此,从货币当局的政策引导和偏好习惯上看,DR001目标成为央行基准利率(操作目标)的可能性更大;从市场代表性(或引导更大范围内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看,R001更为合适。另一方面,如果选择央行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当前比较合适的是公开市场7天逆回购利率。这种选择也更加符合我国央行更加倾向于开展7天期限市场操作的偏好。但选择7天期限利率作为操作目标期限,显然与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当前各国均以隔夜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经验不符。然而,现实中同样采取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英格兰银行,历史上也曾经开展过多品种、多期限的公开市场操作,最终才逐步收敛到短端(隔夜)公开市场操作,并将其作为基准利率。第6章基于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的基本框架,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短端基准利率选择以及短端基准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的有关问题。一方面,在短端基准利率选择的实证分析上,如果央行基准利率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模式,从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属性出发,实证结果表明,R001与DR001均具备较好的基准性、市场代表性、稳定性、无风险性以及与实体经济相关性等特征,在技术性上都具备成为央行短端基准利率的条件;但是DR001目标作为基准利率更加具有政策指向性,而R001目标更具有市场代表性。在实践操作中,建议对所有机构(特别是除存款类金融机构外)一视同仁,平滑因市场分割导致DR与R分化,畅通利率传导。同时,更加关注短端(特别是隔夜)市场利率稳定,并逐步将短端(特别是隔夜)利率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最终如何选择应适时追踪央行后续政策取向以及市场接受程度为宜。如果央行基准利率选择特定期限业务利率模式,实证检验结果表明,7天逆回购利率能够较好引导短端市场(基准)利率以及相关期限货币市场利率。在实践操作中,可以参考欧元区央行的做法,暂不公布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多渠道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识别7天逆回购利率与R007/DR007(或R001/DR001)之间的基差来判断货币当局政策立场变化,以此实现利率调控的意图,并适时考察上述过程中市场主体变化,择机论证有无将其逐步转向短端(隔夜)公开市场操作并将其作为基准利率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符合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国际经验。另一方面,在向中长期利率的传导上,基于弹性分析以及SVAR脉冲响应分析结果表明,选定的短端市场基准利率对不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均能产生影响;但是随着期限的增加,利率传导效果呈现逐渐衰减趋势。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金融体系日益健全,各类微观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持续增强,短端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效果已经明显提升,利率传导机制更加通畅高效。实证检验结果为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保障。第7章从中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这一实际出发,重点聚焦信贷市场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的构建。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已经正式宣布完全放开存贷款利率行政管制,但出于多方面考虑,作为过渡时期措施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体系双轨制的特征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变向通过行为协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同时,由于资金来源的属性不同,银行内部资产仍采取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双轨并行的方式定价,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的变化难以一致。这种利率双轨制的基础已经由此前的行政约束转变为当前的市场主体的惯性适应,并且对经济发展、乃至各类社会主体的融资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基于TVP-VAR分析的结果也表明,在这种隐性利率双轨制时期,短端利率向中长端利率传导效果不佳,向价格水平传导的效果也不够显着。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以贷款利率双轨合一为突破口,推动市场利率与贷款利率并轨,牵头推进以新的报价原则、新的报价行、新的期限品种、新的形成方式和新的报价频率为主要内容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其中最为显着的特点,在于将此前LPR锚定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锚定“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并多策并举推出配套措施,持续巩固和强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准地位和作用。这对于健全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疏通利率传导机制以及快速稳健实施贷款利率并轨、乃至下阶段实现存款利率的并轨,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第8章在简要回顾中国利率调控机制演变历程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的隐性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一方面,遵循价格型调控操作主流模式,央行一直在持续推进利率走廊的建设。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持续政策指引以及不断完善,当前利率走廊正处于隐性建设阶段,且相关技术储备已初具雏形:隔夜“常备借贷便利”(SLF)被设计成为利率走廊上限;由于我国一直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因此超额准备金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下限较为合适;而在我国尚未明确央行短端基准利率是选择市场基准利率目标还是特定期限操作业务利率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央行7天逆回购利率和DR(R)目标都具备政策利率的技术准备。从上述假设变量构建的隐性利率走廊运行效果看,我国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和波动性均呈下降趋势,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效果初步显现。另一方面,从已经实施利率走廊的国家实践经验来看,利率走廊本质上应该是一种预期管理工具,因此需要央行与市场主体经历一个渐进式的自适应过程。着眼于建立健全我国未来的利率走廊调控机制,聚焦当前利率走廊运行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第一,应更加注重货币市场整体利率水平稳定。在重点关注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稳定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应当通过扩大一级交易商范围,将非银行机构纳入其中,或由其直接参与货币市场交易,以此统筹兼顾货币市场整体利率稳定。第二,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主体范围,并不断完善质押品制度,持续巩固“常备借贷便利”(SLF)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作用。第三,适时明确我国央行短端基准利率,并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及宣示,适当的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走廊调控,持续向市场传递央行政策意图。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将政策利率期限由7天转向隔夜期限,以此更好地符合利率期限结构预期理论以及调节货币市场隔夜利率的政策初衷。第四,逐步消化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通过货币政策当局以及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尽快完成这个渐进式自适应过程,最终完成由隐性建立到显性确立的过程。第9章为全文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在对全文的研究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建议:第一,应切实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以及前瞻性。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根据宏观调控以及经济发展需要,逐步收敛过多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至1-2个;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更多的货币政策决策权,逐步提高利率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预期效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策并举,切实提高央行与市场各类主体沟通效果,增强货币政策透明度以及前瞻引导能力。第二,持续突出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逐步收敛过多的货币政策工具,避免政策工具使用碎片化、操作短期化以及释放信号相悖等问题,更加注重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尽快明确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并适时推动货币政策框架相应以新的基准利率目标为核心开展相关操作;加强测算我国自然利率,并逐步探索切实符合我国实际的合理利率水平,以此根据产出缺口开展相关操作及调控;在继续广泛推进LPR应用贷款利率定价的同时,进一步培育以DR为代表的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高国债发行频率,以此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并不断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第三,着力增强配套措施建设。其主要政策措施包括:逐步消化此前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并将其降低至一个合理区间水平。同时,将使用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工具的落脚点由此前的稳定市场流动性,转变为稳定货币市场利率;加快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市场定价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严格规范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施全口径预算约束管理;加强财政配套政策支持,优化国债发行期限结构,提高国债发行频率,着力增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相对于既有研究绝大多数对央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模式不够全面、清晰、准确的实际,本文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全面、客观地阐述了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目标或者特定期限业务利率两种模式有关问题,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步;第二,相对于既有研究绝大多数将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以及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独立研究而言,本文抓住央行短端基准利率这个共同逻辑起点,并以此为源点,将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二者进行有机统筹,以更宽广的视野和格局,对我国货币政策以数量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转型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刘雅婕[5](2021)在《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文中提出中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刻,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供给侧资源错配结构性矛盾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制约因素。制造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战场,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深刻认识并解决制造业资源错配问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我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为核心内容,按照“是什么,会如何,怎么办”的逻辑开展研究工作,重点分析资源错配的测度、资源错配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以及开放视角下的改善路径三大问题,为认识我国资源错配问题提供理论与经验证据。本文首先通过文献梳理,明确资源错配的概念定义与测算方法,聚焦最重要的两种生产要素资源——资本和劳动力,选取利润函数法对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进行多维度、长期趋势的测算。然后将资源错配引入要素收入份额分解,发现资源错配通过影响要素产出效率进而影响劳动收入份额。在此基础上,基于行业数据对我国制造业细分行业的劳动收入份额进行再分解,并计算出资源错配的绝对影响。最后,将对我国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研究置于开放的背景下,探索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带来的信息开放和外商投资准入政策变化带来的外资开放对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的改善效应及其微观机制。本研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与结论:第一,是什么——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现状如何?理论分析基于Hsieh&Klenow(2009)提出的异质性企业垄断竞争模型,设定市场存在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放松规模报酬不变假设,求解企业最优生产决策。结果表明,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通过扭曲要素边际产出价值,导致效率损失。基于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制造业企业数据,本文从省份、行业、所有制三个维度对整体资源错配、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导致的效率损失进行测算。结果显示,我国资源错配在1998-2013年期间得到改善。从长期趋势看,总体资源错配和资本错配发展呈W型,效率损失波动变化。劳动力错配整体呈改善态势,因劳动力错配导致的效率损失逐渐减少。第二,会如何——资源错配会对劳动收入份额有何影响?已有研究多聚焦于全要素生产率问题,本文创新性地将资源错配引入利润函数,将行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进行分解,探究资源错配对要素收入份额的影响,丰富关于资源错配经济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表明,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来自技术进步偏向引发的技术进步偏向效应、要素密集度变化导致的资本深化效应以及由要素市场扭曲带来的资源错配效应。本文构建标准化供给面系统方程组,求解分行业要素替代弹性,利用制造业各行业数据,对劳动相对收入份额变化进行再分解。结果发现,资源错配对劳动相对收入份额的影响为负,资源错配效应的绝对影响先降后升,影响力仅次于技术进步偏向效应。纠正资源错配对于提高劳动收入份额、改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第三,怎么办——如何改善资源错配?本文将对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研究置于开放的背景下,分析信息开放和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本文以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作为信息开放的代表,选取历史数据作为互联网的工具变量,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检验互联网对资源错配的影响。结果显示,互联网渗透率的增加有助于改善资源错配,提高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互联网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错配存在异质性影响。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对改善低技术行业资源错配作用最大、对纠正密集使用该要素行业的要素错配效果更强、对改善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区资源错配影响更显着。微观机制分析表明,(1)互联网打破信息传递壁垒,加速信息流通,通过降低企业管理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互联网增强市场竞争,增加低效率企业淘汰概率,使资源从低生产率企业流向高生产率企业,提升市场整体资源配置效率。本文基于我国外资准入政策调整的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检验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影响。结果显示,外商投资的增加可以改善资源错配,提高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异质性分析表明,外商投资有利于缓解中、低技术行业的资源错配、对纠正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资源错配影响更显着、更有助于缓解东部地区的资源错配。微观机制分析表明,(1)外商投资会激发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淘汰低效率企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2)外商投资会提高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缓解东道国的资本约束,减少金融摩擦并改善资本错配。本文有三个创新点:第一是理论分析框架的创新。本文将资源错配以“价格楔子”的形式引入传统要素收入份额的分析框架中,对劳动收入份额变化进行了再分解,从理论层面探究资源错配对要素收入份额的影响,补充已有研究不足。第二是研究思路与研究视野的创新。本文将对我国资源错配的分析置于开放的背景下,利用工具变量法和双重差分法对互联网发展和外商投资对资源错配的影响进行因果识别和推断。第三是经验证据的更新。本文从省份、行业、所有制三个维度分别测算了我国制造业的资源错配效率损失情况,发现我国资源错配发展呈W型,为认识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的动态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分析视角。未来应不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不断完善市场价格体系,提高要素流动性水平,依托市场化改革纠正资源错配、提高生产要素资源利用效率。其次,要加快“互联网+”战略实施,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融合,发挥互联网对改善资源错配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大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切实发挥外商投资对优化资源配置、矫正要素扭曲的积极作用,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改革的全面深化。最后,要释放人力资本红利,促进劳动力与岗位、产业的匹配程度,提高人力资本转化效率。
余雪扬[6](2021)在《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文中指出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西奥多·舒尔茨(1968)曾说,货币即制度。货币是一种古老的制度,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本质是实现产品或服务让渡,伴随着这种让渡的是同等数量价值的反方向转移。无论货币以何种外在形式呈现,都是天然承载这种价值转移的载体。从原始的物物交换、简单的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货币与之相伴。货币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权利,即获得社会普遍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历经千年延续下来,一以贯之未曾改变。期间,生产力的发展催生新的需求,技术迭代推动货币从实物、金属、纸币向电子货币形态演变,以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费者福利。从货币及其延伸形态发展的历史演变和内在逻辑看,每一次技术革命背后都蕴含着货币形态变革的现实。21世纪后,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生活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科技等对货币演化的影响进一步深化,货币形态及其流通模式也日趋数字化和网络化,催生出一种新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引发巨大关注,构成对传统货币流通与经济规则的重塑与革新。作为其中重要类别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构建新的货币前景,同时也使得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失语”,需要新的理论支持和解释逻辑。从法经济学角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由法律授权中央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基于密码学技术、完全依赖数字信息形态存储和支付交易、具有加密货币形式和功能、在发行国内普遍使用和具有法偿力的法定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科斯(1937,1960)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表明,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的出现和改变。货币体系同样如此。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具备不可重复花费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系统无关性、安全性、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分性、可编程性、公平性等诸多特性。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将与现行货币体系中的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相互竞争、动态博弈。法定数字货币具备的诸多特点与功能,将有效改进信用现钞的缺陷,又能够兼具电子货币的优点,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价值效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竞争绩效将强于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能够有效提升货币体系的安全与效率。尽管信用现钞、电子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名义价值相等,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竞争优势强,将使其在社会公众认可中的实际价值更高,接受度及使用率也将更高,有较大概率成为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及流通范围的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对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的价值改进势必在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货币政策实施以及支付体系运行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效益。首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改变当前货币体系结构,使得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二元货币结构中增加法定数字货币形成三元货币结构。当前的货币流通运行中除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这种电子形式的法定货币外,绝大多数是存款货币、预付货币这些电子货币,这削弱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减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势必替代部分电子货币,从而能够减轻电子货币对信用现钞的替代效应。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来说是可控可追踪的,这样可以提升中央银行对整体货币体系的控制力。其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优化货币政策实施。在社会全面流通而非封闭场景下,法定数字货币可测性、可追踪性、可控性强,其发行与流通可以使货币供应量、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基础更为扎实,货币政策调控手段更加精准。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利率,来调控银行存款利率,进而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这有助于提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对中长期信贷利率的传导,改善我国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状况。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计负利率,或者酌情对法定数字货币钱包收取保管费,实质上等同于实施负利率政策,由此打破零利率下限约束,释放货币政策空间。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优化当前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以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困境。最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运行。由于信用现钞支付功能不足,中央银行“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由私人部门提供补充的支付服务,但同时造成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部分支付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中央银行可以摒弃“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中央银行给以价值担保”的传统模式。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的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编程性等技术特点,使得任何支付行为均可以被追踪,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增强监管穿透性,也能够减轻中央银行监管负担以及对私人部门的价值担保。在支付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信用级别上高于电子货币,同时还是密码货币,安全性上更好。在跨境支付方面,信用现钞的印制、发行、携带、调运、存储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不适合跨境支付,已经长期妨碍了货币的国际流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丰富和强化人民币跨境支付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较大的现实需求,他更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一方面,因其具有与信用现钞不同的功能特点将带来行为主体之间行为模式的差异,产生传统法定货币所没有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才能对特定的可转移产权做出是否构成货币的判断,法定数字货币要履行法定货币职能需要货币法授权与规定。按照制度安排的供需理论分析框架,考察我国现行货币制度规则供给状况,尚且不能完全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一是现行货币发行规则无法完全适用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调拨、清点、核对、流通及销毁均依赖于网络系统,原先信用现钞发行、调拨、清分、销毁、回笼等以地域、实体库为载体的模式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再适用。二是现行货币运行规则未包含法定货币互换的内容。法定数字货币一旦发行,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将出现多种类型的法定货币,势必出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问题,这是传统货币制度没有也无法提前规定的。三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中央银行与持币人直接联系的规范。持币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转移效果需要由中央银行最终确认,持币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需要登记及管理在中央银行系统中,这均将直接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可控匿名的规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有助于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何界定有权机关的权力边界,这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并做好持币人隐私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之间的利益平衡。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治理的诸多方面,现行货币制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不适宜之处不仅以上这些,缺乏适宜的制度规则将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的重大障碍。法定数字货币并非简单的货币技术升级,而是深刻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亟待在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内运作,亟待补充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供给。对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就好比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绳索论”,每一截新的绳索与前一截可能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联系着,构成一种“家族相似”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也是如此,应当以一种历史与当下联系的发展思维加以对待。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架构,提出以下制度供给思路和立法模式建议。首先,需要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赋予法定数字货币强制法偿性,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起点。其次,从五个方面提出制度供给的具体思路,即明确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本架构和制度规则,完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支付结算体系规范,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洗钱和违法犯罪预防和查证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护规则,创新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第三,短期内,建议先单独将可能涉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修改,或者进行扩大解释,将法定数字货币涵盖其中,尽量满足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及运行的规则需要。长期来看,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货币基本法来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性立法,明确法定货币与代币票券的具体含义与具体效力;将信用现钞与法定数字货币一同纳入货币基本法规制范围内,统一明确法定货币的基本制度规则;做好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货币条款衔接与互动的原则性规定,减少法律冲突。在货币基本法下再由其下位规则予以阐释和具化,逐步建立以货币基本法为统领,“由上而下、上略下详”,体系完备的货币制度规范体系。在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的整体架构下,首要的是进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制度构建,主要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和流通管理机制,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在赞同间接发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四点发行目标、五项发行原则,确立双层货币发行架构,即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来完成,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利用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投放和回收。这样,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投放与回笼即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账户或用户端的数字钱包、中央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银行库,这三个关键元素之间转移与交互的过程,也是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动、清点核对及消亡的过程。二是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机制。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流通环境建设中,需要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并存的二元账户体系,开发商业银行内部的数字货币支付系统,满足数字货币钱包开立及维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存款账户绑定及维护、数字货币账户存取现金、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兑换等各类功能。此时货币体系存在两种法定货币,货币的运行与流通也会相应地分隔为“信用现钞流通体系”、信用现钞的映射--“电子货币流通体系”和“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体系”,明确了三类流通体系的货币转换规则。同时,要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制度等流通配套管理制度。三是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将产生与信用现钞不同的直接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的法定数字货币权利,也将在普通法定货币权利基础上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他的货币选择权、货币兑换权、支付确认权和赔偿请求权上。如此以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信用现钞情景下的权利义务既有一定的重叠也有明显的差异,进而具体配置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要权利结构和义务结构。总之,从技术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日新月异;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还十分年轻。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与实践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之中,现阶段,必须注重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三个层次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出兼具安全性与灵活性、简明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规则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他是正在发展变化着的新生事物,谁都难以预计他将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又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赵昊天[7](2021)在《《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文中研究表明中央银行出现于17世纪末的西欧,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成熟逐渐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皆已成立中央银行,以此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管理金融市场。中国中央银行制度建设起源于晚清时期。清末新政之时,户部效仿欧美国家中央银行制度,创立了户部银行,后来改称为大清银行,这是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北洋政府时期,又相继成立中国银行,改组交通银行,赋予这两家银行代理国库,发行货币的权力。由此,这两家银行也有了中央银行性质。蒋介石在形式上统一中国后,南京国民政府也成立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改组为专业银行。虽然中央银行这种金融机构成立了,但以上提及的“中央银行”均名不副实。它们仅仅扮演好了“政府的银行”这一角色,充当了随时应政府要求为其垫款的财政工具。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及“银行的银行”职能并未健全。中央银行离成为职能健全的真正央行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使中央银行能够成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家央行,国民政府在法币改革之后,开始着手研究中央银行改组方案,由财政部结合专家意见草拟《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最终经过两年努力,1937年6月,《中央储备银行法》完成立法程序,即将在不久的将来付诸实施。《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在继承央行原有“政府的银行”职能的基础上,补足了央行职能的缺失部分,法案规定统一货币发行权于中央储备银行,其他任何银行均不得发行法定流通货币,这意味着央行真正获得“发行的银行”地位。同时法案规定由央行收管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并补充了准备金缴存比例等实施细则;还规定央行负责开展票据清算工作、开办再贴现等业务以及在金融危机中承担救济银行业的责任。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职能由此健全。虽然最后因抗战爆发,成立中央储备银行的计划搁浅,但这一法案在近代中国中央银行制度建设过程中仍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总结了抗战爆发前十年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同时法案的基本精神,基本条款也被战时央行制度建设吸收和采纳。抗战爆发后,为了统制国内金融,方便对日作战,国民政府成立了四行联合办事总处,代行央行职能。它的权力凌驾于中央银行和其他国家银行之上。战时,四联总处凭借自己对金融经济的统制地位,逐渐削弱国家行局的地位和影响力,帮助中央银行根据《中央储备银行法》的原则健全相关职能。这一时期,四联总处负责制定了健全央行相关职能的法规以及具体的执行细则并监督实施。在四联总处的帮助和支持下,中央银行收回了国家银行的货币发行权,获得了国库独家代理权,收管了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积极开展票据清算工作,国家银行也在四联总处的监督和命令下各自将大笔头寸存入中央银行,并不再与国库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关系。中央银行由此增强了对国家行局的掌控能力,也因此获得了对国家银行的优势地位。在四联总处的帮助下,中央银行最终健全了战前缺失的职能,也真正成为具有健全职能、可以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家央行。战时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也正是遵循了《中央储备银行法》关于建设未来央行的基本原则才得以取得重大进展。本文将主要对《中央储备银行法》的来龙去脉、战时央行制度建设过程及此法案对此一过程的贡献和影响展开研究和探讨。
张长全,张文婷[8](2021)在《存款准备金率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时变影响——基于TVP-VAR模型的实证检验》文中提出存款准备金是我国央行青睐的货币政策工具,存款准备金政策在稳定货币供应量、保持适度流动性和通货膨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探究政策工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本文在分析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风险传导机制基础上,选取2008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月度数据,采用存款准备金率、广义货币供应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三个变量,运用TVP-VAR模型检验存款准备金率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时变影响。研究表明: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走向,对通货膨胀的抑制短期有效但长期失效;货币供给量受存款准备金率变化的影响,对抑制通货膨胀稳定有效。
孙桂红[9](2021)在《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其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货币政策的作用效果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从理论上讲,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调整和货币供应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通过选取2008-2019年月度数据,采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向量自回归模型、脉冲响应分析以及方差分解的方法,对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调整和货币供应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时间序列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存款准备金率与货币供应量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无论长期还是短期,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波动都是货币供应量波动的格兰杰原因。
程孝强[10](2020)在《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大幅放宽,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进程的持续加速,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中国金融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的金融开放迎来国际化发展的新机遇。但国际经验也启示我们,金融开放在为一国经济金融发展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由金融开放诱发的金融风险无疑会威胁金融系统稳定。银行稳定作为金融稳定的关键和核心,必然会受到金融开放的影响。已有对金融开放与银行稳定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研究。这方面的研究认为金融开放通过影响银行竞争(存款竞争、冒险机会、利润效率等)进而来影响其风险承担行为。还有部分研究认为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有着紧密联系,原因在于利差是银行贷款投放的主要考量因素,银行利差的结构变化对银行盈利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很可能会改变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另外,金融开放也会对银行利差产生影响。因而,现有研究表明金融开放驱动的银行竞争会影响银行利差,并可能通过银行利差来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这意味着,金融开放可能会通过银行利差渠道来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而已有研究并未考虑这一问题。此外,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研究忽略了宏观审慎政策的作用。二是对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大多没有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以及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本文以金融开放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为主线,一方面研究了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银行利差渠道。具体而言,首先以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现有研究为基础,提炼出金融开放导致银行利差降低的理论假说,将银行利差作为中介变量,从银行利差视角建立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理论假说;其次,从金融稳定和金融中介配置资源的社会成本角度,全面深入地分析金融开放对银行利差的影响;再次,从金融监管和银行风险承担角度,全面地剖析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最后,使用中介效应方法验证传递渠道“金融开放—银行利差—银行风险承担”的存在性。另一方面,从银行危机层面深入研究了金融开放和存款保险制度以及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丰富金融开放、银行利差决定、银行风险承担以及银行危机等方面的研究,为金融开放、银行利差和银行风险承担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有效的分析框架,还可以为深化中国金融开放、合理安排开放次序、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研究结论:(一)在仔细梳理银行利差决定因素文献的基础上,建立了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理论假说,选取中国商业银行和跨国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以事实金融开放指数还是以法定金融开放指数度量的金融开放都使得银行利差显着缩窄。另外,银行特征也会对利差产生显着影响,其中非利息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能够显着缩窄银行利差,银行市场势力、运营成本将会显着扩大银行利差。(二)在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现有研究基础上,考虑宏观审慎政策,研究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分别以中国商业银行和全球101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均显示金融开放显着增加了银行风险承担,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效果明显,但不同审慎政策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差异,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具能够显着降低银行风险承担,而针对借款人的审慎工具对抑制银行风险承担的效果不明显。以跨国数据为样本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内贷款限制、集中度限制、外币贷款限制、银行间风险敞口、杠杆率以及金融机构税等变量能够显着限制银行风险承担;债务收入比、贷款价值比上限、逆周期资本要求、贷款损失动态拨备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要求对抑制银行风险承担的效果并不明显,而外汇或逆周期准备金要求反而会激励银行过度承担风险。银行市场势力、银行规模、非利息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存贷比、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货币政策等也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三)以银行利差作为中介变量,分别以中国商业银行和跨国数据为样本,使用中介效应方法实证检验“金融开放水平上升—银行利差下降—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上升”这一传递渠道是否存在,研究结果表明银行利差是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部分中介因子,文章的理论假说得到了实证支撑。(四)提出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危机的研究假说,选取包括中国在内的89个国家和地区的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开放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一些控制变量也会对银行危机产生影响,存款保险制度和信贷增速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而贸易开放度、实际经济增速和银行监管程度与银行危机呈显着负相关关系。进一步,将事实金融开放指数细分为外商直接投资、债务和证券投资组合三个方面,以研究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组合并未显着增加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而债务则恰恰相反,债务流动显着增加了银行危机的发生概率,这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组合属于相对良性的资本流动。
二、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回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回顾(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创新、演进特点及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单一货币政策调控下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演进 |
(一)存款准备金率作为流动性常规工具的演进 |
(二)基准利率作为流动性常规工具的演进 |
(三)公开市场业务作为流动性常规工具的实践 |
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下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创新 |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深化改革与实践 |
(二)基准利率制度更为市场化的创新与实践 |
(三)强化公开市场业务灵活性的创新与实践 |
(四)三大工具之外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创新与实践 |
第一,常备借贷便利的创新。 |
第二,中期借贷便利的创新。 |
第三,央行票据互换工具的创新。 |
三、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创新演进的特点 |
四、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存在的法律问题 |
五、完善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法律对策 |
(2)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演进和现状 |
(一)存款准备金呈现出机构差别特征 |
(二)存款准备金各类型存款缴存率由差别变为统一 |
(三)存款准备金考核期逐步缩短 |
(四)考核方法发生变化 |
(五)缴存范围在特定背景下逐步变化 |
(六)法定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统一变为不同 |
二、国际主要经济体存款准备金制度安排 |
(一)发达经济体已经较少将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 |
(二)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经济体的准备金率较低 |
(三)主要经济体存款准备金交存机构和交存基数范围不同 |
(四)建立了多层次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 |
(五)主要经济体均采用平均法考核但方式有所不同 |
(六)形成了存款准备金利率的市场化确定和支付机制 |
三、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安排与主要经济体的比较 |
(一)存款准备金率远高于主要发达经济体 |
(二)存款准备金调整频率较高 |
(三)不同类别存款的准备金率无差异 |
(四)存款准备金的交存范围和部分经济体有所不同 |
(五)存款准备金考核周期较短 |
(六)存款准备金利率较高 |
四、启示与借鉴 |
(一)以金融机构业务内涵原则进行存款准备金交存机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
(三)择机适度缓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
(四)根据利率市场化进程尝试发挥准备金利率的调控作用 |
(五)进一步加强存款准备金电子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
(3)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可能的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马克思经济学的农业农村发展理论 |
2.1.1 马克思的城乡关系理论 |
2.1.2 马克思的农村集体经济理论 |
2.1.3 马克思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
2.2 马克思的金融资本理论 |
2.2.1 马克思的生息资本理论 |
2.2.2 马克思的信用与信用制度理论 |
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1 金融抑制与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3.2 金融深化与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3.3 金融约束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4 相关文献综述 |
2.4.1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研究 |
2.4.2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
2.4.3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研究 |
2.4.4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相关研究 |
2.4.5 乡村振兴及其金融支持的研究 |
2.4.6 对现有文献的述评 |
第3章 我国乡村振兴及其金融支持的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分析 |
3.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
3.1.2 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
3.1.3 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 |
3.2 我国乡村振兴的进程与现状 |
3.3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必要性 |
3.4 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分析 |
3.4.1 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的主要特点 |
3.4.2 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主要金融需求 |
3.4.3 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的对象主体 |
3.5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供给分析 |
3.5.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演变 |
3.5.2 农村金融供给现状与问题 |
第4章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时变效应分析 |
4.1 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制分析 |
4.1.1 供需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
4.1.2 金融功能层面的影响机制分析 |
4.2 变量、数据和时变性检验 |
4.2.1 变量和数据说明 |
4.2.2 时变性检验 |
4.3 实证研究 |
4.3.1 TVP-SV-VAR模型 |
4.3.2 农村金融发展指数合成 |
4.3.3 实证结果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影响的区域差异分析 |
5.1 模型和数据说明 |
5.1.1 PVAR模型构建 |
5.1.2 变量和数据 |
5.2 实证研究 |
5.2.1 平稳性检验和模型估计结果 |
5.2.2 脉冲响应分析 |
5.2.3 方差分解 |
5.3 区域差异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分析 |
6.1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支持乡村振兴案例分析 |
6.2 长春发展农商银行支持乡村振兴案例分析 |
6.3 小结 |
第7章 我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与策略 |
7.1 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 |
7.1.1 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
7.1.2 充分发挥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 |
7.1.3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7.1.4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7.2 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
7.2.1 货币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2.2 信贷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2.3 监管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
7.3 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 |
7.3.1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7.3.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7.4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 |
7.4.1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
7.4.2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7.5 加快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发展 |
7.5.1 创新土地等抵质押方式 |
7.5.2 促进担保机构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的货币政策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 |
1.1.2 中国的货币政策正处于向以价格型调控为主的转型 |
1.1.3 中国需要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 |
1.2 研究目的 |
1.2.1 中国如何构建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
1.2.2 中国如何构建市场化利率调控机制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方法以及结构安排 |
1.4.1 基本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对相关研究成果的回顾 |
2.1 有关货币政策框架的研究 |
2.1.1 货币政策框架有关概念的厘清 |
2.1.2 价格型调控与数量型调控 |
2.1.3 公开市场操作与利率走廊 |
2.2. 有关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 |
2.2.1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2.2.2 中央银行利率调控理论 |
2.3 有关全球货币政策框架演进与中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的研究 |
2.3.1 全球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 |
2.3.2 中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2.3.3 基准收益率曲线 |
2.3.4 利率传导机制 |
2.3.5 金融机构市场化定价机制建设 |
2.3.6 短端基准利率的选择 |
2.3.7 利率调控的具体操作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国际实践 |
3.1 美国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1.1 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
3.1.2 美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1.3 美国利率调控机制 |
3.2 德国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2.1 德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
3.2.2 联邦德国及欧元区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2.3 欧元区利率调控机制 |
3.3 印度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3.1 印度利率市场化进程 |
3.3.2 印度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3.3 印度利率调控机制 |
3.4 土耳其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的演进 |
3.4.1 土耳其利率市场化进程 |
3.4.2 土耳其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 |
3.4.3 土耳其利率调控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市场化利率形成及调控机制构建的国际经验 |
4.1 货币政策决策及操作日臻成熟 |
4.1.1 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日益科学完善 |
4.1.2 操作目标向短端利率收敛 |
4.1.3 公开市场操作与利率走廊成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 |
4.2 货币政策传导通达有效 |
4.2.1 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保障 |
4.2.2 货币市场短端基准利率遴选标准变化显着 |
4.3 利率走廊调控模式日趋成熟 |
4.3.1 利率走廊上限选择有抵押的政策利率且为匿名制申请 |
4.3.2 利率走廊下限选择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相关 |
4.3.3 政策利率遴选培育及其关键重要 |
4.3.4 利率走廊形态因经济变化而各异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选择 |
5.1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5.1.1 基准利率含义及分类 |
5.1.2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选择偏好 |
5.2 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类型选择:基于特定期限业务利率 |
5.2.1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及超额准备金利率 |
5.2.2 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
5.2.3 公开市场操作利率 |
5.2.4 创新性流动管理工具利率 |
5.3 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类型选择:基于货币市场利率目标 |
5.3.1 基于实际交易的回购利率 |
5.3.2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 |
5.4 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基准利率的期限选择 |
5.4.1 隔夜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理论及其实践 |
5.4.2 隔夜利率作为中国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实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价格调控模式下的利率传导实证分析 |
6.1 中国央行短端基准利率选择实证分析 |
6.1.1 货币市场利率目标作为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 |
6.1.2 央行特定期限业务操作利率作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6.2 短端基准利率向债券市场利率传导的实证分析 |
6.2.1 基于回归模型Beta值分析 |
6.2.2 基于SVAR模型脉冲响应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信贷市场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构建 |
7.1 存贷款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
7.1.1 存贷款利率管制的逐步放开 |
7.1.2 隐性利率双轨制及其表现形式 |
7.2 隐性利率双轨制对市场利率的影响 |
7.2.1 变量选取及说明 |
7.2.2 平稳性检验 |
7.2.3 参数估计结果分析 |
7.2.4 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7.3 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并轨 |
7.3.1“贷款基础利率”(LPR)及其改革的主要内容 |
7.3.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有助于推动贷款利率的“双轨合一” |
7.3.3 配套措施持续巩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功能和作用 |
7.3.4“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完善成效显着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 |
8.1 货币调控方式的转型 |
8.1.1 利率调控机制的演进历程 |
8.1.2 向货币价格调控转型的必要性 |
8.1.3 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面临挑战 |
8.2 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的构建 |
8.2.1 利率走廊的作用机理 |
8.2.2 隐性利率走廊的构成要素假设 |
8.2.3 隐性利率走廊的运行 |
8.3 建立健全中国利率走廊调控机制 |
8.3.1 统筹兼顾存款类金融机构和货币市场的整体稳定性 |
8.3.2 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的使用范围及完善质押品制度 |
8.3.3 适时明确中央银行短端基准利率以此锚定并引导预期 |
8.3.4 逐步消化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
8.3.5 规避监管叠加对利率走廊可信度的冲击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切实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效性以及前瞻性 |
9.2.2 持续突出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 |
9.2.3 着力增强配套措施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研究重点、难点及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资源错配的定义与理论沿革 |
2.1.1 资源的概念与定义 |
2.1.2 资源错配的概念与定义 |
2.1.3 资源错配的理论沿革 |
2.2 资源错配的测算方法 |
2.2.1 生产函数法 |
2.2.2 生产前沿法 |
2.2.3 利润函数法 |
2.2.4 指标法 |
2.3 资源错配的成因 |
2.3.1 市场环境因素 |
2.3.2 政府(制度)因素 |
2.4 资源错配的经济影响 |
2.4.1 微观层面 |
2.4.2 中观层面 |
2.4.3 宏观层面 |
2.5 文献述评 |
3 中国资源错配与市场化改革:理论与经验 |
3.1 市场化改革的基本逻辑 |
3.2 劳动力市场化改革与劳动力错配 |
3.2.1 劳动力价格机制 |
3.2.2 劳动力流动性 |
3.3 资本市场化改革与资本错配 |
3.3.1 利率市场化 |
3.3.2 资本流动性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动态变化与水平测度 |
4.1 资源错配的测度 |
4.2 数据选择与处理 |
4.2.1 数据库介绍 |
4.2.2 数据清理与匹配 |
4.2.3 变量选取说明 |
4.3 资源错配的动态变化:要素边际产出视角 |
4.3.1 省份维度 |
4.3.2 行业维度 |
4.3.3 所有制维度 |
4.4 资源错配的效率损失 |
4.4.1 省份维度 |
4.4.2 行业维度 |
4.4.3 企业性质维度 |
4.5 本章小结 |
5 资源错配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5.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5.2 资源错配下的要素收入份额再分解 |
5.3 参数估计方法与结果 |
5.3.1 参数估计方法 |
5.3.2 数据与变量说明 |
5.3.3 分行业估计结果 |
5.4 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解析 |
5.4.1 制造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趋势及解析 |
5.4.2 分行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趋势及解析 |
5.5 本章小结 |
6 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基于开放的视角 |
6.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6.2 信息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以互联网为例 |
6.2.1 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
6.2.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3 微观机制检验 |
6.3 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来自外资准入政策调整的证据 |
6.3.1 外资准入政策 |
6.3.2 识别策略与数据说明 |
6.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4 微观机制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6)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核心名词辨析和界定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诸“货币”形态关系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制 |
五、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框架 |
三、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货币本质和货币形态演进基本规律 |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与主要理论 |
一、货币的内涵和本质理论 |
二、货币的职能和理论发展 |
三、货币的社会和法律属性 |
第二节 货币形态演进及其规律 |
一、货币形态演化进程和经济特征 |
二、货币形态演化的经济科技基础 |
三、货币形态演化的法经济学规律 |
第三节 新科技与数字货币发展 |
一、数字货币产生的经济科技基础 |
二、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的产生 |
三、数字货币基本特征和价值改进 |
第三章 法定数字货币基本理论和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及其基本理论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属性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特征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新挑战 |
第二节 数字形式“货币”的差异比较 |
一、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 |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
三、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的绩效和价值 |
一、货币竞争模式及其基本特点 |
二、现行货币竞争的绩效与不足 |
三、法定数字货币价值功能改进 |
第四章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 |
第一节 国外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推进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政策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取向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观点 |
第三节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 |
一、法定数字货币理论和政策取向 |
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和开发实践 |
三、法定数字货币科技和金融路径 |
第五章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机制的影响和效益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机制的影响 |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应的变化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控制的提升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理论及其实践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调控机制的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传导机制的改进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
一、我国现行支付体系及其运营模式 |
二、我国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完善 |
第六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需求和供给 |
一、现行法定货币的制度规则及评析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和创新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和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思路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七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制度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经济目标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基本原则 |
三、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 |
一、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和基础 |
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机制 |
三、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配套制度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权责义务及配置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权责配置 |
三、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权责分配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一、全文总结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关于中央银行制度的研究 |
(二)关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研究 |
(三)关于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情况的研究 |
三、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抗战爆发前十年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一节 中央银行制度源起及央行应具职能 |
第二节 清末到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家银行 |
一、清政府创立户部银行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
三、晚清、北洋时期央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成立与发展 |
一、中央银行的成立 |
二、中央银行成立初期央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四节 货币制度改革与《中央银行法》 |
一、废两改元 |
二、法币政策 |
三、《中央银行法》的颁布与实施情况 |
第五节 中央银行制度前期建设情况评价 |
第二章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的来龙去脉 |
第一节 关于设立中央准备银行的初步构想 |
第二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的出炉 |
一、从《中央准备银行法》到《中央储备银行法》 |
二、《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审议过程 |
三、《中央储备银行法》成文内容解读 |
第三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评析 |
一、《中央储备银行法》的进步性 |
二、《中央储备银行法》的局限性 |
第四节 中央储备银行计划的夭折与伪中央储备银行 |
第三章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精神的延续 |
第一节 战时四联总处的成立与沿革 |
第二节 四联总处协助中央银行确立“央行”地位 |
一、帮助健全“发行之银行”职能 |
二、帮助健全“银行之银行”职能 |
三、帮助健全“政府之银行”职能 |
第三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对央行制度建设的贡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档案史料类 |
着作类 |
期刊及学位论文 |
报刊类 |
致谢 |
(8)存款准备金率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时变影响——基于TVP-VAR模型的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有效性 |
(二)存款准备金政策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
二、理论基础与传导机制 |
(一)存款准备金政策的理论基础 |
(二)存款准备金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传导机制 |
1. 货币乘数效应。 |
2. 利率传导机制。 |
三、存款准备金率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变性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1. 模型设定 |
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二)变量平稳性检验 |
(三)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
(四)不同滞后期的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1.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CPI的时变脉冲响应(如图3第1行第1列)。 |
2.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M2的时变脉冲响应(如图3第1行第2列)。 |
3. 广义货币供应量调整对CPI的时变脉冲响应(如图3第2行第1列)。 |
4. CPI变动对存款准备金率的时变脉冲响应(如图3第2行第2列)。 |
(五)不同时点的时变脉冲响应分析 |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
(9)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中国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一)1984-1998年中央银行集中资金阶段 |
(二)1998-2003年存款准备金制度发展和改革的作用 |
(三)2003-2011年深度冻结流动性和流动性管理常态化 |
(四)2011年12月至2019年5月主动投放流动性的有效工具,使信贷规模扩大 |
(五)2019年5月至今构建“三档两优”准备金率新框架和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 |
三、存款准备金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 |
(一)单位根检验(平稳性检验) |
(二)协整检验与协整方程 |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
(四)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构建 |
(五)脉冲响应分析 |
(六)方差分解 |
四、主要结论与建议 |
(10)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银行利差的决定因素 |
2.1.1 银行微观特征与银行利差 |
2.1.2 市场结构和宏观政策与银行利差 |
2.1.3 金融开放与银行利差 |
2.1.4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研究述评 |
2.2 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 |
2.2.1 国际资本流动对银行稳定的影响 |
2.2.2 金融开放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
2.2.3 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述评 |
2.3 银行危机的影响因素 |
2.3.1 金融开放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2.3.2 其他因素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2.3.3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的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3 中国金融开放的特征事实 |
3.1 中国金融业开放进程 |
3.2 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的历史进程 |
3.3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
3.4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
3.5 本章小结 |
4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与理论假说 |
4.1 银行自身因素影响银行风险的机制分析 |
4.1.1 资产负债错配与银行风险 |
4.1.2 货币错配与银行风险 |
4.1.3 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与银行风险 |
4.1.4 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 |
4.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 |
4.2.1 利率自由化与银行风险 |
4.2.2 资本流动与银行风险 |
4.2.3 外资银行进入与银行风险 |
4.3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假说 |
4.3.1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理论假说 |
4.3.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理论假说:银行利差视角 |
4.4 本章小结 |
5 金融开放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利差的实证检验 |
5.1 银行利差决定因素的理论模型 |
5.2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实证设计 |
5.2.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2 实证模型 |
5.3 金融开放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利差的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5.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中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
6.1 金融开放和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1 实证研究设计 |
6.1.2 实证结果 |
6.2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基于中介效应的检验 |
6.2.1 计量模型构建 |
6.2.2 实证结果 |
6.3 本章小结 |
7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跨国证据 |
7.1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利差的跨国实证分析 |
7.1.1 实证设计 |
7.1.2 实证结果 |
7.1.3 稳健性检验结果 |
7.2 金融开放、银行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来自跨国的证据 |
7.2.1 实证研究设计 |
7.2.2 模型估计 |
7.2.3 稳健性分析 |
7.3 金融开放与宏观审慎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跨国实证 |
7.3.1 研究设计 |
7.3.2 实证结果 |
7.4 金融开放、银行利差与银行风险承担:跨国实证 |
7.5 本章小结 |
8 金融开放影响银行危机的跨国实证研究 |
8.1 金融开放与存款保险制度影响银行危机的研究假说 |
8.1.1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 |
8.1.2 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 |
8.2 金融开放、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实证设计 |
8.2.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8.2.2 实证模型 |
8.2.3 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
8.3 金融开放、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危机:实证结果 |
8.3.1 实证结果分析 |
8.3.2 内生性检验 |
8.3.3 稳健性检验 |
8.4 不同形式的资本流动对银行危机的影响 |
8.4.1 总资产与总负债 |
8.4.2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外商直接投资 |
8.4.3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债务 |
8.4.4 金融开放与银行危机:证券投资组合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启示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政策启示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回顾(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箱的创新、演进特点及法律问题研究[J]. 刘丹冰.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01)
- [2]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J]. 鱼飞霞,张旋. 现代商业, 2021(32)
- [3]我国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D]. 张婷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4]后发展国家市场化利率形成与调控机制构建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D]. 闫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5]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D]. 刘雅婕. 浙江大学, 2021(01)
- [6]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D]. 余雪扬.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7]《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D]. 赵昊天.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8]存款准备金率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时变影响——基于TVP-VAR模型的实证检验[J]. 张长全,张文婷.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1(01)
- [9]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有效性研究[J]. 孙桂红. 河北金融, 2021(02)
- [10]金融开放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与实证[D]. 程孝强.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