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韩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回应性(英文)(论文文献综述)
王艺芳[1](2021)在《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文中认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公益、安全、优质发展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趋势和全球性议题。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我国学前教育体制变革的目标,也是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然而目前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如何?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存在哪些差异?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因素有哪些?基于回答这一系列问题的需要,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统计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遵循“界定核心概念——确定价值取向——建立理论模型——构建指标体系——研制监测量表——监测发展水平”的思路对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进行研究。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是指基于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的理念,由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面向全体3-6岁儿童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合理、办园规范、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准基本公共服务。基于西方和我国公共服务监测价值取向的演变历程及趋势,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提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综合参考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评价学等多学科理论和经典成熟的公共服务监测模型,建立了涵盖功能、环节、价值目标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以公共性为基本价值,在功能上主要指向宏观区域公共利益和微观个体满意度的实现,在环节上包括“投入——分配——产出——结果”,在价值目标上要实现服务充分性、服务均衡性、服务公益性、服务满意度。在此基础上,研究者编制了相应的监测指标体系并利用三轮次德尔菲专家访谈法进行修订。基于建构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者编制了分别用于监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发展水平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监测量表》和微观发展水平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量表》。经过小样本试测与大样本施测,运用经典测量理论和项目反应理论的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等级反应模型对《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监测量表》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量表》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进行检验,得到科学性和可行性有保障的监测量表以及经过实证检验与调整过的监测指标体系。采用两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法选取山东省的青岛市、江西省的上饶市、贵州省的贵阳市为样本省市,抽取75位教育行政人员、994位幼儿园教师、4155位幼儿家长对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进行主观评价,并利用2019年相关客观教育统计数据获得客观绩效。通过潜在剖面分析、方差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展现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发展差异以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高且存在较大差异,宏观发展指数、微观发展指数和综合发展指数的得分分别为87.19、77.94、84.68,且宏观发展指数高于微观发展指数,主观评价高于客观绩效;(2)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充分性有待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存在显着省际和城乡不均衡;(3)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家长满意度水平一般,政府职责满意度有待加强;(4)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相关利益者对幼儿园收费实惠性、入园平等性、时间匹配性的评价存在冲突性,而一致认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依旧存在、教育经费补贴过低、幼儿园质量较高;(5)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可以分为低认可度组、中认可度组和高认可度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可分为低满意度组、中满意度组和高满意度组,来自山东、城市、县城的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更有可能归属于高认可度组和高满意度组;(6)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存在多层次性与复杂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在幼儿园教师的年龄、教龄、第一学历、职务、编制、园所级别、省份、城乡存在显着差异,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在家长的性别、年龄、户口类型、家庭年收入、文化程度、园所性质、园所级别、省份、城乡等方面存在显着差异,多元回归分析显示省份、城乡、园所级别、职务、编制、户口类型等因素是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的关键因素。基于此,本研究围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政府主导性、供给与分配的有效性、弱势补偿性等,提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对策。综上所述,本研究明晰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涵与监测的价值取向,构建了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模型、监测指标与监测量表,分析了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发展差异与影响因素,并提出了发展对策。本研究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及监测提供了理论奠基与实证支持,也为相关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借鉴。
韩青松[2](2021)在《评估与诠释: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研究》文中指出国际武术联合会是武术国际化发展进程中最具影响力的组织实体,在武术入奥以及武术国际普及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如何评价国际武术联合会的组织发展及政策实践,对于厘清国际武术联合会的作用与价值、拓宽对武术国际化发展的考察视野大有裨益。然而,长期以来国际武术联合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武术国际化发展研究多为国家层面武术对外推广普及“应当如何”的宏观策略研究,忽视了国际武术联合会对于武术国际化的重要意义。二是现实发展中,国际武术联合会的政策实践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对中国武术协会的发展依赖。从组织政策话语的视角对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进行评估与情境化诠释,既是组织决策精准化与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亦有助于明确政策问题的由来与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进而,为国际武术联合会改善组织治理、提升决策水平提供政策知识,为推动武术在国际受众的“入脑入心”提供理论参考与经验借鉴。本研究从To C(Theories of Change)政策评估理论和话语分析理论出发,以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为研究对象,在为期一年的海外田野调查中深入欧洲武术传播的日常教学、学术交流与武术竞赛场景,确立“移情理解”的田野基础;选取8位国际武术联合会高级官员及28位国际级武术裁判、海外国家级武术官员、武术教练及学者进行深度访谈,获取政策决策者和利益相关者对组织政策和中国武术的认知与态度。进而使用QSR NVivo12质性分析软件对相关政策文本与口述文本进行观点提取、符码赋予和主题汇总。在此基础上,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政策回应对组织政策假设进行整体评估。进而,从组织愿景出发,结合具体语境诠释武术入奥的话语挑战以及官方术语Wushu的话语困顿。从而明确国际武术联合会近三十年的政策话语实践说了什么、如何说的、以及在不同情境下说的效果如何。研究发现,组织政策话语中的逻辑假设呈现出政策问题如何被认知、被表述、被解决的方式和过程。基于To C变化理论的政策评估结果显示: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实践实现了在组织规模、组织架构、赛事体系、国际权威认证等方面的突破。但存在组织代表性缺失和社交媒体运营重心偏离的“执行失利”,与推行竞技武术套路技术改革的“理论失利”。同时,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运作中对于政策利益相关者的合理诉求与社会情境的忽视,造成赛事参与者主体身份转换的艰难,以及利益诉求难以满足下政策利益相关者的弱者抵抗。研究还发现,话语规则限定着政策话语实践能否言之有效。国际奥委会对“奥运项目评估”的政策议题建构描绘出奥运项目的理想形象,具化在《奥运项目评估标准》之中,表现出对运动流行性的焦点关注。在此语境中,国际武术联合会围绕武术入奥的政策变迁以及所提交的入奥报告并未很好契合国际奥委会话语规则,存在武术国际大众基础薄弱、陈述报告策略偏离、流行性不足等问题。应从正确认知流行性的国际化底色,处理好大众与精英的发展关系,调整好武术入奥报告的表述策略,利用好“奥组委提议”的入奥机遇等方面主动适应规则。研究还发现,语言符号通过话语表征进行形象建构与意义生产。西方文化语境中官方术语Wushu面临不被认可或不为所知的话语困顿。在西方受众看来,“功夫电影、传统武术、技击实用”的Kung Fu相比“竞技武术、操舞化套路、官方话语”的Wushu更能代表“中国武术”。究其原因,Kung Fu与西方文化前理解“Chinese martial arts”的意义契合而实现惯习迁移,确立了话语权威性。而国际武术联合会在为Wushu“正名”及“团结”Kung Fu的政策话语实践中,并未就“何为Wushu”有着准确定位而产生自相矛盾,阻碍着西方受众对于Wushu术语的接纳与认知。基于研究的理论实践,提出体育组织内部的权力竞争与不同主体对体育项目的认知差异,影响着政策效果及政策评估结果。而多元主体参与下的政策知识共创,能够缓和不同主体间的权力竞争与认知差异,形成破解政策问题的政策共识。聚焦组织的发展实践,国际武术联合会应从“找准符号定位、坚定话语主导、团结多元主体、增强媒介运作”建构起官方术语Wushu的知识体系,发挥Wushu正本清源、符号引领的话语职责;通过“主动政策学习、开展对话协商、建立评估制度”实现“善治”的理念转变,以回应政策质疑,提升治理绩效水平。
李珍珍[3](2020)在《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互联网对公共生活的渗透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各地方政府为公众开通了多种在线平台,公众可以登录这些平台对政府提出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2016年以来,“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成为国家对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新要求,在这项“上网令”之后,各地方政府部门迅速建立和完善在线诉求平台的工作机制,平台答复率明显提高,引发了当前公众线上诉求繁荣的现象。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规模在2015年不足15万件,而在2020年仅上半年度就超过30万件;青岛市政府信箱来信规模在2015年约为4万件,而在2019年超过9万件。公众线上诉求是政民互动的突出表现形式,可用来理解当代国家—社会关系。已有文献对公众诉求的研究基本停留在描述性阶段,本项研究旨在探究当前公众线上诉求模式及其解释因素。公众线上诉求包含多个维度,本文重点研究该现象的四个维度,分别是发生规模、渠道使用、公开留言以及对政府回应的评价。发生规模指地区公众线上诉求总量;渠道使用指公众进入诉求平台所用的渠道;公开留言指公众在平台上选择将自身诉求内容对其他网民可见;回应评价指公众对政府答复其诉求的满意度评价。这些维度涉及到政治信任、国家信息收集、个体信息披露以及政治支持,是解读当代国家—社会关系的重要角度。为了解释这四个维度,本项研究从政治、技术和议题三个方面探究理论线索。政治因素指政府和官员的意愿、动机和工作能力;技术因素指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议题因素指公众诉求的具体客观内容。三种因素作用于四个维度,构成公众线上诉求的政治逻辑、技术逻辑和议题逻辑。为检验公众线上诉求的四个维度与三种逻辑,本项研究收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和青岛市政府信箱的线上诉求痕迹大数据,并结合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百度检索指数、政府热线评估等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和结构主题建模,研究发现如下。(1)地级市的公众线上诉求规模受到政治、技术和议题因素三重影响:在政治因素上,公众对地方政府的回应性感知越高,地级市线上诉求规模越大;在技术因素上,互联网扩散和规模没有显着的相关关系,但是互联网扩散和回应性感知之间存在正向交互效应;在议题因素上,地方环境污染程度越高,环境保护议题越突出,因此线上诉求发生规模越大。(2)渠道使用受到技术因素的影响:手机硬件和软件的广泛应用使得公众逐渐转向使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渠道,对移动互联网渠道的使用甚至超过了对PC互联网渠道的使用;此外,由于农村居民更有可能是仅以手机为上网设备的网民群体,对移动互联网渠道的依赖性更高。(3)公开留言受到议题因素的影响:议题类型、议题领域、议题抱怨对象的公共性越强,留言就越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类型上,建议和投诉比咨询和求助的公共性更强,因此这些议题类型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领域上,交通运输、公共事业、城市管理等领域比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劳动保证等领域的公共性更强,因此这些议题领域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在议题抱怨对象上,政府机构比单个政府官员的受众范围更广,因此抱怨对象为政府机构的留言更有可能被公开。(4)回应评价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回应速度越快,公众越有可能满意;政府回应模式出现行动时,公众更有可能满意。公众线上诉求具备制度内参与和互联网络参与的双重特征,国家设置线上诉求平台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这种参与形式在理论脉络上衔接着四个核心内容:公众输入制度建设、网络国家能力、国家信息收集以及回应型政治。本项研究的意义是拓展了这四个核心讨论。第一,有助于把握我国在互联网时代政治稳定的深层次制度逻辑。国家常常通过成立制度以促进稳定,我国线上诉求平台就是面向广泛公众的意见输入制度。第二,有助于理解我国在互联网时代国家治理与信息技术演进的关系。以互联网络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最初被视为“解放技术”,但是互联网也能被国家利用用来发动“有序的”政治参与以促进政治稳定,因此互联网络也可能是“巩固技术”。国家日益有能力控制、使用互联网络,发展出强大的网络国家能力,基于互联网络的有序参与就是国家实施网络国家能力的日常政治过程。第三,有助于了解我国国家信息收集的条件和过程。国家治理需要收集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公众源源不断地向政府输送的反馈是国家最重要的治理信息来源,常被用于政策制定、监督下级政府、评估社情民意。第四,有助于深刻把握我国国家治理中的抗争性政治到回应性政治的历史转型。抗争性政治表明,公众需求若无法通过制度内途径得到满足,势必以抗争的形式爆发,化解抗争性政治困境的方法是向回应型政治转型。本项研究结合了政府回应性来考察公众线上诉求,顺应了从抗争性政治到回应型政治的转型趋势,为回应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本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一是提出了一个包含政治、技术和议题的整合性理论框架,将公众诉求放置到“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研究,填补了该主题研究分散、缺乏分析框架的不足;二是在实践层面上,助力国家信息治理能力建设、为打造回应性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三是创新性地结合多源数据进行分析,全面把握我国当前公众线上诉求的特点、趋势与影响因素,为今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领域的量化研究方法提供了借鉴。
韩金成[4](2020)在《公共价值视角下的邻避设施决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在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养老院等一些具有负外部性威胁的公共服务设施时,普遍遭遇到选址地周边居民“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抵抗行为,对地方政府决策能力形成严峻挑战并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邻避设施决策已经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棘手课题。现有关于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的研究由于缺乏完整的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不但难以做到全面透视邻避设施“决策黑箱”,而且也很难让地方政府官员清楚地认识到邻避设施决策困境的症结所在。因此,本文对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展开分析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对公共价值、目的性价值、工具性价值等相关概念以及西蒙决策理论、渐进决策理论、行为公共管理学等相关理论的梳理,发现手段-目的链及其所对应的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分析结构可以将公共价值视角与邻避设施决策研究很好地联系在一起。邻避设施决策的相关公共价值可划分为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两个方面。从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角度对战略三角模型、公共价值失灵模型、公共价值目录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共价值分析工具进行拓展和调适,搭建了一个贯穿于宏观、中观和微观研究层次的邻避设施决策分析框架。基于此框架,本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公共价值研究视角出发,首先解构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管理体制与机制,其次评估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失灵问题与公共价值重塑实践,再次探究政府官员的公共价值感知对其邻避设施决策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最后建构基于公共价值管理的邻避设施决策模式。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运用基于公共价值生成链的战略三角模型,从价值目标管理、授权环境管理和运作能力管理三个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管理体制与机制进行了制度性分析。我国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管理体制与机制的特征可以概述为“一块战略组、两条价值链、三层授权面”。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邻避设施决策的战略管理主体,在应对上部、内部和外部授权环境时显示出了自身运作能力的不足,使得横向上政府机构内部的公共价值整合链和纵向上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公共价值需求链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公共价值凝聚以及公共价值创造功能。(2)本文以余杭和番禺两个典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案例为研究对象,分析与评估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的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失灵问题及其重塑实践。余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决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公共价值失灵现象表明,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难以就各自的目的性价值偏好和工具性价值偏好进行有效弥合,导致现阶段的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普遍存在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失灵问题。通过对余杭案例和番禺案例的对比性考察评估,发现两地政府采取了两条风格迥异的邻避设施决策改进路径,可以分别称之为“余杭模式”和“番禺模式”。两种模式所重塑的目的性价值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性,而所重塑的工具性价值则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性。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公共价值偏差问题,“番禺模式”的价值短板主要体现在创造的社会经济方面的目的性价值不足,而“余杭模式”的价值短板主要体现在缺失“中立性”价值。(3)本文根据政府官员问卷调查所获得的一手数据,考察了政府官员的目的性价值偏好和工具性价值偏好对其邻避设施决策行为意向的影响。政府官员的目的性价值偏好对其邻避设施决策行为意向具有显着性影响,9种目的性价值要素均至少在某一个邻避设施决策价值冲突情境中具有显着性影响,“经济发展”“稳定”“民主”三种价值在10个邻避设施决策情境中的显着性影响次数均达到或超过了5次。政府官员的工具性价值偏好也对其邻避设施决策行为意向具有显着性影响,在17种工具性价值要素中,有13种价值至少在某一个邻避设施决策价值冲突情境中具有显着性影响,“效率”“有效性”“创新”“透明性”四种价值在10个邻避设施决策价值冲突情境中影响均不显着。通过对跨邻避设施决策情境下具有显着性影响的价值要素进行关系性分析和层级结构分析,发现政府官员的公共价值偏好间会呈现出一定的网络特性和层级结构。(4)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管理模式包括价值偏好引导和价值目标管理、主体间关系重塑和授权环境管理、公共价值创造和运作能力管理三个部分。在价值偏好引导和价值目标管理阶段,政府、企业、社会自身应积极培育公共性,对邻避设施启动价值管理战略,地方政府通过循证分析机制拟定项目决策方案。在主体间关系重塑和授权环境管理阶段,地方政府、特许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通过伙伴关系、公众参与和协同网络三种类型的嵌入式关系协调模式对邻避设施决策进行主体间关系重塑。在公共价值创造和运作能力管理阶段,地方政府加强协同领导能力,与特许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创造多元公共价值,各方通过十项公共价值审查方式展开项目决策评估工作。
马静[5](2020)在《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文中提出白酒是我国独有的一种蒸馏酒,四川人酿造白酒的经验已超过三千年,是目前四川食品工业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年来白酒行业出现了塑化剂污染、酒精勾兑、滥用添加剂等质量安全问题,一方面暴露出了白酒生产企业以利为本的经营理念隐患,缺乏对质量安全的控制,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安全管理秩序,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政府监管方面的漏洞问题,使得监管主体及客体在回应过程中出现认识的偏差和疏漏,导致政府回应企业及公众的能力水平低,没有体现出服务型政府应有的职能;此外,也反应了社会组织及公众缺少维护自身权益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因此,为了保障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本文提出了如何提升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回应能力对策和建议。本文的解决思路为:找出问题—分析问题—经验借鉴—解决问题。主要以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回应能力为对象,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和回应性监管等概念的界定等进行了概述;并阐明了本文的理论依据,实施了回应性监管理论分析框架的论证。其次,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访谈研究、比较分析研究等方法,找出了政府监管回应效能方面问题、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方面的问题、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及能力方面的问题;同时,根据这三大监管主体的回应能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原因分析,总结出了政府在监管体系制度方面的缺陷,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能力与意识不足等原因。通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监管经验,并结合四川省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政府、白酒生产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提出了提升监管回应能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切合我国精简政府机构,下放管制权、放权与监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策举措;为白酒生产企业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行自我监督提供了实践基础,也促进了市场公平稳定,激发了市场活力;也让那些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到白酒等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中来,加强了政府与这些社会监督力量的协同进步提高四川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回应能力。
张翰雄[6](2020)在《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专利法》体系结构的特点之一,是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权客体同时规定在一部法律文本之中,并将三种发明创造均称为"专利"。这一特点正在遭到质疑和诟病,由此产生了主张将《专利法》进行"三法分立"的主张。《专利法》的体系结构调整,应建立在尊重立法历史和法律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法律体系"分"与"合"的内在规律,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和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整体趋势,从内生性动因和外生性动因两方面分析《专利法》"三法分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应简单地将"分"与"合"的关系割裂开来,片面追求"三法分立"。《专利法》"三法分立"作为解决专利制度弊病的可能手段,也并不具备充足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应当以专利法的体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分"与"合"的技术,在"统分结合"的路线指导之下,实现《专利法》体系结构和内容的优化。
原光[7](2020)在《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参与是一种以科技为载体,以追求民主权利与现实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行为,其政治性和社会性必然要求政府进行有效回应。当前,政府回应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回应的行动困境,即网络治理的开放性和地方政府管理的封闭性之间的矛盾。网络治理的开放性要求网络治理必须适应瞬息万变的因网络参与导致的舆情发展,但地方政府的封闭性使其习惯于以我为主,以不变应万变,往往被动地见招拆招,很难跟上舆情发展的步伐,这种缺乏前瞻性和应变能力的被动回应经常使政府陷入被动。在理论层面,“参与(?)回应”是研究公众参与和政府回应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因为公众参与形式繁多,每个时代皆有不同主题,所以抽象地分析参与和回应的关系极易陷入不直观、不聚焦、不深入的窠臼。涉官网络舆情既是网络参与的产物,又是政府回应的重要对象,可作为研究网络社会“参与(?)回应”关系的切入点和中介变量。在我国,因为官员身份特殊、敏感,与政府存在着难以剥离的内在联系,所以我国的政民关系往往通过官民关系体现出来,官民关系是理解和研究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逻辑起点。在现实层面,涉官网络舆情表面上针对官员个体,但实际上体现的却是对政府的诉求,其实质是民众在不便或无法与地方政府直接沟通或抗争时表现出来的一种变通的底层抗争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影响官员进而影响政府。涉官网络舆情的回应是政府、涉事官民、网民、媒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构成了舆情回应的基本行动逻辑。一般而言,公众试图通过“闹大”舆情的方式引起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则企图采取“化小”的方式平息舆情,于是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构成了多元主体的动态合作博弈过程。本文旨在通过对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研究,破解网络时代的政府治理困局,即公众日益增长的网络参与需求与落后的政府回应能力之间的矛盾,这也是目前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主要矛盾之一。为解决这一矛盾,本文对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进行研究,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来改善政府网络治理绩效,从而促进公众参与的发展。针对涉官网络舆情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本文从建设责任型、服务型、回应型政府的总体目标出发,试图通过提升政府回应成效的方式解决网络社会中地方政府的回应性、回应力和回应度依然不足的问题。在对政府回应成效的研究中,回应速度和回应质量是对回应成效评价的基本维度,回应弹性则是政府回应中速度和回应质量不同步、不协调、不稳定的现象,是回应成效不佳的集中体现。本文以自建“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为基础,以140个涉官网络舆情案例为样本,从4个维度16个指标出发对影响涉官舆情回应的因素及其作用机理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回应弹性是政府对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研判、博弈和调适的结果。政务公开、央媒报道等因素对回应速度的提升作用高于对质量的改善;政府问责、舆情叠加、司法介入等因素对质量的改善作用高于对速度的提升。社会化媒体、利益型和激烈性诉求目标、新兴网络首发平台、涉党政机关、上级介入等因素能够同步提升政府回应的速度和质量。公众线下参与、政府话语回应、网络渠道回应等因素虽能提升回应速度但无助于提高回应质量。网络普及、政府的线下管理能力等客观条件对回应成效的影响不明显,政府的主观意愿才是决定回应弹性的关键因素。同时,政府线上管理能力的有效性也说明提升政府网络舆情回应的专项能力是改善地方政府回应的必要路径。本文除从“参与-舆情-博弈-回应”的宏观模型对政府回应进行理论探讨外,还结合诸多实际案例,对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具体、深入地剖析,以期更全面地展现地方政府在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并从中探寻完善政府回应的切入点,为提升政府回应成效提供抓手、奠定基础、理清思路。为切实改善地方政府回应成效,本文从回应能力发展、回应决策完善、回应行动规范、处置追究机制健全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建设构想,为如何完善回应机制提供了基本思路和行动策略。
王凌颖[8](2020)在《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研究 ——基于2016-2018年成都市政府网站信访数据的分析》文中指出作为一个便利公民意志自由输入和国家意志有序输出的重要场域,信访搭起了民意真实上传、党和国家意志准确下达的中间桥梁。在当前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公民权利主张现代化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信访工作量呈现“井喷”态势,传统的纸媒信访渠道日益逼仄,网络信访应时兴起势在必然。网络信访作为个人和政府之间直接交流的一种新兴方式,近几年来得到了大力推广,尤其是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网络信访的数量急剧上升,在国家信访局的引领下,全国开始建立了信访信息系统,形成了各级联动的网络信访格局。成都市信访局作为网络信访办理单位的优秀代表,非常重视网络信访工作的开展,不仅依托多渠道受理信访事项并进行回应,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还夯实了线上线下政府回应流程。但成都市网络信访在政府回应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政府回应流程规范性不够、政府回应内容覆盖性不全、政府回应效率及时性欠佳、政府回应效果满意度不高、政府回应信息公开度不明,即政府回应能力还有待提升。论文正文共由六章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是对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进行介绍,分析了网络信访及政府回应的概念内涵,并对相关的理论进行回顾和梳理。第三章对于2016-2018年成都市网络信访及政府回应的概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介绍,包括其基本情况、运作机制和流程、主要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从政府、公众、信访事项、外部环境四个角度的影响因素来综合构建了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框架,并介绍了数据来源以及变量设计和描述。第五章搜集了来自2016-2018年成都市信访网站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对网络信访平台上的网民诉求和政府回应等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并在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了Logistic回归分析的方法考察了处理层级、涉及层级、涉及部门、言语情绪、信访次数、登记层级、事项类型、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政府回应质量、回应速度、以及回应结果方面存在的差异,最后进行了有效性和稳健性的相关检验,增强研究的说服力。第六章则是基于上文的分析,提出了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信访公开、推动信访监督与责任落实、强化纵向层级间交流与帮助、加强政府部门内部以及部门间的协作、注重事后跟踪反馈等改善政府回应的建言。
陈方[9](2020)在《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无信不兴”,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行为获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回应公民需求是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回应公民需求能增进地方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是回应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改善官民关系的前提,回应强弱也是衡量政府善治程度的标准。而随着我国社会发展与矛盾的转换,公民需求的层次逐渐提高,少数地方政府回应公民需求不及时有效,使地方政府公信力逐渐陷入“塔西佗陷阱”。本文从回应公民需求和政府公信力的理论和实践梳理入手,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回应,公民需求和政府公信力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并阐述回应公民需求与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之间的辩证关系。其次,基于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情况,在实践基础上探究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一是低效率的公民需求回应机制,二是不健全的法律约束机制,三是不透明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四是不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五是不完备的监督问责机制。并据此剖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即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回应公民需求不及时有效、法制化进程缓慢、工作透明度低以及权利运行考核评价不合理。在实践层面,借鉴美国政府和浙江省政府在回应公民需求视角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有益经验,尝试提出建立健全公民需求回应机制、法律约束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来提高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刘丽娜[10](2020)在《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一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产业结构,经济新常态对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从供给端出发推进新兴产业迅速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高端制造业等。产业结构调整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财税手段是政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调控行为。但我国财政税收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财税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制定主体混乱,指向产业不明确等问题,不利于产业结构向合理化和高级化转变。因此,探讨新常态下财税法律制度如何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阐述和分析了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支持和存在的问题,在考察和借鉴域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为新常态下推动财税支持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言献策。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明确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新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强调政府在行使财政税收调控权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时要坚持适度原则。并从财税法的回应性特征出发,分析了财税法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四种具体支持手段。第二部分,通过梳理目前我国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律和相关政策,提出和分析财税法律制度在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高层级法律不充足,过度依赖财税政策;二是政策的制定主体混乱,易产生规则冲突;三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支持手段作用目标泛化,具体实施方式僵化;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无法保证财税支持手段的有效性。第三部分,以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为代表,考察和分析域外国家用于调整产业结构的财税政策,并从中提取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针对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新目标,为财税法律制度回应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为保障财税措施的合法性,需要制定高层级法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遵守法定原则,规范财税手段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在财税支持手段的有效性方面,需要明确财税手段的作用目标,创新财税手段的具体实施方式,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对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二、提升韩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回应性(英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提升韩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回应性(英文)(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三、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 |
第二节 文献的可视化分析 |
一、研究历程分析 |
二、研究内容分析 |
三、研究作者分析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内涵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内涵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内涵 |
第四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监测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监测指标体系 |
第五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措施的相关研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经验 |
第三章 研究设计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经济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二、管理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三、政治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四、评价学相关理论及启示 |
第四章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与价值选择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 |
二、“以人民为中心”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的价值选择 |
第二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依据与确立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依据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理论模型的确立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思路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 |
第四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初建与修订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初建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修订 |
第五章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研制 |
第一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编制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的编制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的编制 |
第二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修订 |
一、基于经典测量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 |
二、基于项目反应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 |
三、基于经典测量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 |
四、基于项目反应理论修订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 |
第三节 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量表的评价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宏观监测量表的评价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微观监测量表的评价 |
第六章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 |
第一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理念与设计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基本理念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方案设计 |
第二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指数分析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潜在类别分析 |
第三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差异分析 |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认可度的差异分析 |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差异分析 |
第四节 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监测的讨论与结论 |
一、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高且存在较大差异 |
二、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充分性有待提高 |
三、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存在显着省际与城乡不均衡 |
四、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政府职责的满意度有待加强 |
五、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相关利益者具有冲突性与一致性 |
六、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影响因素具有多层次性与复杂性 |
第七章 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对策 |
第一节 把握起点:明晰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与政府主导性 |
一、明确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共性 |
二、发挥各级政府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主导性 |
第二节 抓住要点: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与分配的有效性 |
一、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 |
二、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
第三节 回归终点:办人民满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一、保障弱势家庭儿童优先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二、强化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测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评估与诠释: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武术国际化发展研究中国际武术联合会相关研究缺失 |
1.1.2 政策话语研究对国际武术联合会组织治理的现实价值 |
1.2 学界的观点和存在的问题 |
1.2.1 武术国际化发展研究概况 |
1.2.2 历史语境下的武术国际化回顾与反思 |
1.2.3 文化语境下的武术国际化研究 |
1.2.4 传播语境下的武术国际化研究 |
1.2.5 已有研究的不足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4.1 话语分析相关理论 |
1.4.2 政策话语分析 |
1.4.3 政策评估 |
1.5 研究方法及结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结构 |
2 理想与现实:基于ToC的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评估 |
2.1 基于ToC变化理论的政策评估实施路径 |
2.2 理论与现实: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理论评估 |
2.2.1 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分析性逻辑模型的解读 |
2.2.2 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变化理论的评估 |
2.3 争议与反思: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评估结果的讨论与分析 |
2.3.1 执行失利与理论失利: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失利的类型划分 |
2.3.2 身份重构与利益竞争:利益相关者政策回应的解读与反思 |
2.4 小结 |
3 反思与适应:国际奥委会语境下武术入奥的话语挑战 |
3.1 知彼之规则:国际奥委会奥运项目管理的政策话语建构 |
3.1.1 奥运项目管理与评估的政策议题建构 |
3.1.2 《奥运项目评估标准》的文本话语解读 |
3.1.3 项目评估中对运动流行性的焦点聚集 |
3.2 知己之不足:国际武术联合会入奥实践的政策话语反思 |
3.2.1 流行性不足:国际奥委会官方表述中对武术运动的情感基调 |
3.2.2 精英话语主导:入奥指向下国际武术联合会的政策变迁 |
3.2.3 陈述策略偏离:奥运语境下武术入奥报告的文本剖析 |
3.3 国际奥委会语境下武术入奥的规则适应 |
3.3.1 正确认知流行性的国际化底色 |
3.3.2 处理好大众与精英的发展关系 |
3.3.3 调整武术入奥报告的表述策略 |
3.3.4 利用好“奥组委提议”的入奥机遇 |
3.4 小结 |
4 符号与表征:西方文化语境下官方术语Wushu的话语困顿 |
4.1 语言符号:“中国武术”的表征与现实 |
4.1.1 是Kung Fu还是Wushu:被忽视的语言符号 |
4.1.2 语言符号:表征之下的意义生产与循环 |
4.2 形象为何:他者认知中语言符号间的意象差异 |
4.2.1 能指/所指:语言符号分析的基础与起点 |
4.2.2 Kung Fu的符号意象:功夫电影、传统武术、技击实用 |
4.2.3 Wushu的符号意象:竞技武术、操舞化套路、官方话语 |
4.2.4 符号意象分野下的认同落差 |
4.3 缘何如此:西方文化语境中语言符号的意义生产 |
4.3.1 惯习迁移:Kung Fu话语权威性的确立 |
4.3.2 定位不明:Wushu言说实践的名实不一 |
4.4 小结 |
5 探索与实践:政策研究的理论思考与组织发展的实践指向 |
5.1 体育组织政策话语研究的理论思考 |
5.1.1 组织权力竞争与项目认知差异:影响体育组织政策评估结果的独特要素 |
5.1.2 政策知识共创:政策知识生产的多元主体协作 |
5.2 国际武术联合会组织发展的实践指向 |
5.2.1 符号生产:组织权力机制下武术知识体系的建构 |
5.2.2 理念转变:善治理念下组织政策的制定与评估 |
5.3 小结 |
6 结论、局限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 |
6.2.1 研究资料搜集的困难与不足 |
6.2.2 定性与定量的方法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
6.3 研究展望 |
6.3.1 拓展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活动的分析与评估范围 |
6.3.2 基于政策问题的不同认知尝试更多政策研究方法 |
6.3.3 进一步探索定量与定性深度融合的政策研究方法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国际武术联合会官员访谈提纲 |
附录二 专家证人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学习经历及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背景、问题和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网络时代的公众与政府互动 |
1.1.2 理论背景: 网络空间的公众诉求研究不足 |
1.2 研究问题: 公众线上诉求的影响因素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数据和技术 |
1.5 研究创新 |
1.6 论文结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公众诉求、线上诉求以及相关概念 |
2.2 公众诉求的发展:从线下到线上 |
2.2.1 信访制度与群众信访 |
2.2.2 电子政务建设与线上诉求 |
2.2.3 网络群众路线及其践行 |
2.3 公众诉求的特征、功能与后果 |
2.3.1 公众诉求的特征 |
2.3.2 公众诉求的政治功能 |
2.3.3 公众诉求的政治后果 |
2.4 制度、技术与参与空间 |
2.4.1 参与空间划分 |
2.4.2 制度内参与 |
2.4.3 互联网络内参与 |
2.4.4 制度内线上空间 |
2.5 公众线上诉求研究的方法论 |
2.5.1 问卷调查数据与传统定量分析 |
2.5.2 线上诉求大数据与传统定量分析 |
2.5.3 线上诉求大数据与文本分析 |
2.6 文献评价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理论框架 |
3.1 公众线上诉求: 维度及具体问题 |
3.1.1 发生规模 |
3.1.2 渠道使用 |
3.1.3 公开留言 |
3.1.4 对政府回应的评价 |
3.2 公众线上诉求的模式与影响因素: 整合的分析框架 |
3.2.1 政治的逻辑: 政府回应性 |
3.2.2 技术的逻辑: 互联网扩散 |
3.2.3 议题的逻辑: 环境问题和公共性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数据 |
4.1.1 线上诉求的痕迹数据介绍 |
4.1.2 领导留言板数据 |
4.1.3 青岛市政府信箱数据 |
4.1.4 其他数据 |
4.2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1 发生规模: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2 渠道使用: 结构主题模型 |
4.2.3 公开留言: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2.4 评价回应: 变量与模型设定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研究发现与主要结果 |
5.1 公众线上诉求的模型结果 |
5.1.1 模型1: 诉求规模的地域差异与影响因素 |
5.1.2 模型2: 诉求渠道的使用模式与影响因素 |
5.1.3 模型3: 公开留言的策略选择与影响因素 |
5.1.4 模型4: 对政府回应的评价与影响因素 |
5.2 实证结果的三种解释逻辑 |
5.2.1 政治的逻辑 |
5.2.2 技术的逻辑 |
5.2.3 议题的逻辑 |
5.2.4 三种逻辑之间的关系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6.1 发现与反思 |
6.2 对政府治理的启示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附录1 领导留言板部分爬虫程序 |
附录2 青岛市政府信箱部分爬虫程序 |
附录3 山东省网民投诉类留言的主题关键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公共价值视角下的邻避设施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2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3 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管理体制与机制 |
3.1 邻避设施决策的价值立场 |
3.2 邻避设施决策的授权环境 |
3.3 邻避设施决策的价值冲突应对 |
3.4 邻避设施决策管理体制与机制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4 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失灵与重塑评估: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 |
4.1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整体考察 |
4.2 案例选取与基本介绍 |
4.3 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失灵评估 |
4.4 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重塑评估 |
4.5 本章小结 |
5 政府官员公共价值感知影响邻避设施决策行为意向选择实证研究 |
5.1 实证研究设计 |
5.2 描述性统计 |
5.3 实证分析结果 |
5.4 研究结论与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公共价值管理的邻避设施决策模式建构 |
6.1 邻避设施决策的价值偏好引导和价值目标管理 |
6.2 邻避设施决策主体间关系重塑和授权环境管理 |
6.3 邻避设施决策的公共价值创造和运作能力管理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可能的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2 邻避设施决策公共价值感知调查问卷 |
(5)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拟解决的问题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拟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设计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白酒质量安全 |
2.1.2 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 |
2.1.3 监管回应能力 |
2.2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依据 |
2.2.1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研究背景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内容 |
2.2.3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观点 |
2.2.4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应用 |
2.3 分析框架的设计 |
2.3.1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精华 |
2.3.2 回应性监管理论与监管实践中的相关性 |
2.3.3 分析框架的建立 |
第三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的现状 |
3.1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概述 |
3.1.1 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情况概述 |
3.1.2 四川省白酒生产企业的情况概述 |
3.1.3 四川省社会组织及公众对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概述 |
3.2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现状概述 |
3.2.1 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3.2.2 促进政策措施解读回应力度 |
3.2.3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3.2.4 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
3.2.5 加大白酒风险排查及整顿力度 |
3.2.6 建立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
第四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调研情况 |
4.1.1 问卷调查情况及结果归纳 |
4.1.2 访谈情况及结果归纳 |
4.2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监管回应效能方面的问题 |
4.2.2 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方面的问题 |
4.2.3 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方面的问题 |
4.3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政府监管回应能力低下的原因分析 |
4.3.2 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欠缺的原因分析 |
4.3.3 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回应能力的新思路 |
5.1 国内外监管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1 国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的借鉴 |
5.1.2 国内酒类监管经验的借鉴 |
5.1.3 对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的启示 |
5.2 完善政府监管回应效能的对策 |
5.2.1 完善政府监管体系 |
5.2.2 完善政府监管制度 |
5.2.3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下放 |
5.3 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自我监督能动性的对策 |
5.3.1 健全白酒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
5.3.2 完善白酒生产企业惩罚与激励机制 |
5.3.3 提升白酒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及综合素质 |
5.4 提升社会组织及公众回应意愿与能力的对策 |
5.4.1 完善信息公开及投诉畅通机制 |
5.4.2 建立民主责任意识及健全配套制度建设 |
5.4.3 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法治教育 |
5.5 监管回应能力的对策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 |
5.5.1 对策的合理性分析 |
5.5.2 对策的可行性分析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社会公众对四川省白酒产品质量及政府监管回应能力问题的问卷调查 |
附录2 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白酒生产企业对质量监管回应能力的调查 |
附录3 对四川省部分市州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的访谈问题 |
(6)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中外专利法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
(一)域外专利法变迁史概述 |
1.专利法律制度的孕育和初创 |
1)威尼斯 |
2)英国 |
3)美国 |
2.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
1)德国 |
2)日本 |
3.小结 |
(二)中国《专利法》立法模式的历史背景 |
1.晚清至民国:初创专利制度 |
1)晚清至民国专利制度发展简史 |
2)继受论对晚清民国专利制度的深刻影响 |
2.新中国:重建专利制度 |
1)新中国专利制度建立的背景 |
2)《专利法》立法草案关于专利种类和法律结构的主要变化40 |
3)专利法保护几种专利的争论 |
4)《专利法》颁布后历次修改的基本脉络 |
3.小结 |
(三)专利法典型立法模式比较分析 |
1.单独立法模式 |
1)单独立法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单独立法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2.部分合并立法模式 |
1)部分合并立法模式的主要特征 |
2)部分合并立法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3.“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 |
1)“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4.“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 |
1)“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四)本章小结 |
二、法律体系统合与分解的内在规律 |
(一)从法律体系到民法法典化 |
1.法律体系的概念 |
2.法律体系化的功用 |
3.法律体系化与法律结构 |
4.法律体系化与民法法典化 |
(二)民法的“法典化”、“解法典化”与“再法典化”的启示 |
1.民法“法典化”:从“分”到“合” |
1)民法“法典化”的基本概念和历史脉络 |
2)法典的形成条件 |
3)民法典结构的内生动因的进一步解析 |
2.民法“解法典化”:作为一种“分”的力量 |
1)“解法典化”的背景和特征 |
2)“解法典化”的实质——民法体系结构的分解与重构 |
3.民法“再法典化”:再次从分到合 |
1)“再法典化”的定义和方式 |
2)“再法典化”的部分共性特征 |
3)“再法典化”对专利法体系结构的启示 |
4.小结 |
(三)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 |
1.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背景 |
1)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通说的形成 |
2)“知识产权”概念的成型 |
3)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由“分”到“合” |
4)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由“分”到“合” |
2.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现实条件和不利因素 |
1)我国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现实条件 |
2)我国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不利因素 |
3.知识产权法的分合之辨 |
1)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是“入典”的必经之路 |
2)知识产权法的现状迫使我国知识产权法走向体系化 |
3)知识产权法体系化中的“合”与“分” |
(四)本章小结 |
三、《专利法》“三法分立”合理性的再考察 |
(一)《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质量问题的回应能力 |
1.专利质量问题的背景 |
2.专利质量的多维度定义 |
3.专利质量问题的多元诱因和解决路径 |
1)科研层面的技术方案创造 |
2)科研成果转化为专利申请 |
3)行政层面的专利申请审查 |
4)专利权的行使和保护 |
4.小结 |
(二)《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标识混淆问题的回应能力 |
1.专利标识混淆的担忧和质疑 |
2.专利标识混淆的实证研究 |
1)受访者基本情况 |
2)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解决专利标识混淆的合理进路 |
(三)《专利法》“三法分立”与外观设计制度定位问题 |
1.我国外观设计制度保护客体的再厘清 |
2.外观设计的主要法律保护模式 |
3.外观设计法律保护模式与立法模式的关系 |
4.外观设计应保留在《专利法》体系之中 |
(四)《专利法》“三法分立”在立法层面的可行性 |
1.“三法分立”的立法难题 |
2.“三法分立”的高昂成本 |
(五)本章小结 |
四、《专利法》统合之下的“三法分立”路径 |
(一)我国专利法律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
1.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 |
2.《专利法》的“法典基因” |
3.《专利法》的“解法典化”趋势 |
1)《专利法》以外的专利法律渊源在具体案件中的较多适用 |
2)《专利法》以外的专利法律渊源确立了大量新的法律规则 |
(二)在统合路径之下实现《专利法》“三法分立” |
1.保持统合的《专利法》体系结构 |
2.沿循“法典化”技术,逐步吸纳具体规则 |
3.提炼共性规则,单独成节整合特殊规则 |
五、结论 |
(一)建立法律体系结构“分”与“合”的综合辩证观 |
1.以辩证统一的眼光看待法律的“分”与“合”,尊重法律自我发展的基本逻辑 |
2.《专利法》体系结构优化调整的“统分结合” |
(二)充分考量多维度现实因素的影响 |
1.应匹配我国民法典编纂和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潮流和趋势 |
2.应审慎评价《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制度问题的回应能力 |
3.应谨慎评估《专利法》“三法分立”的社会效应 |
(三)以“体系化”为目标实现专利法体系结构优化 |
附录关于专利标识在消费中的引导和混淆情况的问卷调查 |
(7)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 现有研究动态评析 |
(四) 本文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点 |
(三) 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网络社会 |
二、网络政治参与 |
三、网络舆情与涉官网络舆情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涵与作用 |
一、政府回应 |
二、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政治与行政功用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理论框架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客体构成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内容要件 |
三、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主要矛盾与底层逻辑 |
四、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治理愿景 |
第二章 涉官网络舆情变迁及对政府回应的影响 |
第一节 网络参与、舆情传播与涉官网络舆情的嬗变历程 |
一、网络参与:网络社会的公众参与 |
二、网络参与的常见路径与效果比对 |
三、涉官网络舆情的爆发根源 |
四、涉官网络舆情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近年涉官网络舆情的分布状况与特征 |
一、基于“舆情压力指数”的涉官网络舆情分布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参与者的分布特征 |
三、涉官网络舆情参与方式的类型化特征 |
四、自媒体时代涉官网络舆情的传播特征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与挑战 |
一、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正面影响 |
二、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负面影响 |
三、涉官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回应的挑战 |
第三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与博弈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的变迁 |
一、涉官网络舆情变迁的阶段性互动特征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变迁历程 |
第二节 舆情回应变迁中的博弈逻辑 |
一、“闹大”与“化小”的概念辨析 |
二、“闹大”与“化小”的框架逻辑 |
三、“闹大”与“化小”的发展路线 |
四、“闹大”与“化小”博弈过程的理论阐释 |
第四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模式探源 |
第一节 网络社会地方政府回应的基本模式 |
一、基于吸纳与追责的积极回应 |
二、基于遮蔽和失真的消极回应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模式 |
一、基于“参与-回应”的地方政府回应的一般模式 |
二、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主要模式:被动选择型回应 |
第五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的描述性分析 |
一、“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案例库”的构成 |
二、基于案例库的涉官网络舆情焦点事件的分布分析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回应成效的研究设计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现有相关研究梳理 |
三、变量设定与研究假设 |
四、变量操作化 |
第三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速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质量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五节 地方政府回应弹性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
一、研究结果与分析 |
二、研究结论 |
第六节 回应成效研究对地方政府回应的启示 |
一、对提高地方政府回应速度的启示 |
二、对改善地方政府回应质量的启示 |
三、对消除地方政府回应弹性的启示 |
第六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回应中的具体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存在的问题 |
一、回应态度:消极性、封闭性、敷衍性和策略性 |
二、回应行为:回避性、象征性、拖延性 |
三、回应方式:风头主义、简单粗暴、以谣辟谣 |
四、回应能力:收集研判、舆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不足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中的问题成因 |
一、回应性:回应文化陈旧 |
二、回应力:回应本领欠缺 |
三、回应度:回应机制不健全 |
第七章 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提升路径 |
第一节 提升地方政府回应成效的总体要求 |
一、提升回应成效的主要任务:解决问题与消除矛盾并行 |
二、提升回应成效的根本目标:争取人心与凝聚共识合一 |
三、提升回应成效的基本方式:公众意见表达与行政吸纳相契合 |
四、提升回应成效的指导原则:三同步与三结合并举 |
第二节 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提升要求 |
一、奠定涉官网络舆情回应能力发展的基础 |
二、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总体要求 |
三、提升涉官网络舆情政府回应能力的阶段性要求 |
第三节 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完善与发展 |
一、涉官网络舆情回应中的地方政府决策偏差 |
二、回应决策偏差产生的根源 |
三、提高回应决策质量的价值导向与原则规定 |
四、改善涉官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回应决策的策略 |
第四节 地方政府回应行动机制的健全 |
一、行动预案组织机制 |
二、舆情回应即时监控机制 |
三、舆情极化防范机制 |
四、网络参与活动研判机制 |
五、政府回应过程控制机制 |
六、多元主体联动机制 |
七、社会心理干预机制 |
第五节 人事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 |
一、人、事处置机制的完善原则 |
二、问责追溯机制的完善路径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与学术贡献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学术贡献 |
二、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一) 研究不足 |
(二)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英文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研究 ——基于2016-2018年成都市政府网站信访数据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研究支撑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网络信访 |
2.1.2 政府回应 |
2.2 支撑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责任政府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第三章 2016-2018年成都市网络信访及政府回应概况 |
3.1 成都市网络信访及回应基本情况 |
3.1.1 成都市网络信访基本情况 |
3.1.2 网络信访及政府回应流程 |
3.2 成都市网络信访回应的主要措施 |
3.2.1 依托多渠道平台进行政府回应 |
3.2.2 建立切实有效的政府回应机制 |
3.2.3 改进政府回应线上线下处理流程 |
3.3 成都市网络信访回应存在的问题 |
3.3.1 回应流程规范性不够 |
3.3.2 回应内容覆盖性不全 |
3.3.3 回应效果满意度不高 |
3.3.4 回应效率及时性欠佳 |
3.3.5 回应信息公开度不明 |
第四章 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研究设计 |
4.1 政府回应的分析框架 |
4.1.1 政府回应的衡量标准 |
4.1.2 政府回应的影响因素 |
4.2 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 |
4.3 变量设计及描述 |
4.3.1 自变量及变量描述 |
4.3.2 因变量及变量描述 |
4.3.3 控制变量及变量描述 |
第五章 2016-2018年成都市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1.1 自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5.1.2 因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5.2 相关性分析 |
5.2.1 政府回应质量的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
5.2.2 政府回应速度的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
5.2.3 政府回应结果的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
5.3 回归结果分析 |
5.3.1 政府回应质量的二元Logistic回归 |
5.3.2 政府回应速度的多分类Logistic回归 |
5.3.3 政府回应结果的多分类Logistic回归 |
5.4 有效性检验分析 |
5.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5.4.2 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成都市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改进建议 |
6.1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供高效透明的信访服务 |
6.1.1 创新信访服务方式,提升信访满意度 |
6.1.2 加大信访公开力度,打造阳光信访 |
6.2 推动信访监督建设,落实信访处理责任 |
6.2.1 明确信访责任,倒逼信访处理符合规范 |
6.2.2 加强信访全面监督,促进信访事项解决 |
6.3 加强纵向层级交流与帮助,统筹信访工作 |
6.3.1 加强信访工作的交流,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
6.3.2 提供信访指导和帮助,提升事项处理能力 |
6.4 强化政府部门间合作,促进信访积极协作 |
6.4.1 协调部门内部职能,实现分工合作 |
6.4.2 强化部门横向合作,打破部门沟通壁垒 |
6.5 注重信访后续反馈,预测防控信访风险 |
6.5.1 完善事后跟踪机制,持续反馈信访情况 |
6.5.2 加强信访数据运用,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2.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政府回应 |
2.1.2 公民需求 |
2.1.3 政府公信力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善治理论 |
2.2.3 责任政府理论 |
2.3 回应公民需求与政府公信力提升之间的辩证关系 |
2.3.1 及时有效地回应公民需求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 |
2.3.2 良好的政府公信力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回应公民需求 |
3.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现状分析 |
3.1 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取得的成绩 |
3.1.1 逐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理念 |
3.1.2 努力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
3.1.3 初步保障回应公民需求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
3.1.4 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公民基本知情权 |
3.1.5 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 |
3.1.6 初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
3.2 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存在的问题 |
3.2.1 低效率的公民需求回应机制 |
3.2.2 不健全的法律约束机制 |
3.2.3 不透明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
3.2.4 不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
3.2.5 不完备的监督问责机制 |
4.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产生问题的原因 |
4.1 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 |
4.2 政府回应公民需求不及时有效 |
4.3 政府法制化进程缓慢 |
4.4 地方政府工作透明度低 |
4.5 权利运行考核评价不合理 |
5.国内外有益经验与启示 |
5.1 美国经验 |
5.2 浙江省经验 |
5.3 启示 |
6.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的路径分析 |
6.1 完善公民需求回应机制 |
6.1.1 沟通协调机制 |
6.1.2 信息整合机制 |
6.2 健全法律约束机制 |
6.2.1 政府回应法制机制 |
6.2.2 政府公信力法制机制 |
6.3 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
6.3.1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6.3.2 政务公开协调机制 |
6.4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
6.4.1 政府绩效考核机制 |
6.4.2 公务员信用评估机制 |
6.5 完备监督问责机制 |
6.5.1 民主监督机制 |
6.5.2 行政问责机制 |
7.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10)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 |
一、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一般理论 |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概述 |
1.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沿革 |
2.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 |
1.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
2.财税法的回应性 |
(三)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工具和手段 |
1.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工具 |
2.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手段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法制现状和问题 |
(一)我国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立法现状 |
1.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法规 |
2.财政补贴的相关法律法规 |
3.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
4.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 |
1.高层级法律不充足,过度依赖财税政策 |
2.回应主体混乱,易产生规则冲突 |
3.回应目标泛化,财税支持方式僵化 |
4.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回应有效性待提高 |
三、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
(一)财税法律制度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域外考察 |
1.美国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2.日本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3.韩国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4.印度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域外考察的启示 |
1.财税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要立足本国国情 |
2.财税手段引导产业发展需要法律规制 |
3.财税手段的实施方式要保持多样性 |
四、新常态下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探析 |
(一)制定高层级法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 |
1.提高立法层级,加强法律与政策的配合 |
2.尊重市场规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 |
(二)遵守法定原则,规范回应主体 |
1.完善顶层设计,明确预算编制主体 |
2.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制定主体 |
3.成立政策制定临时小组,鼓励公众参与 |
(三)明确回应目标,创新财税支持方式 |
1.确立目标选择标准,明确财税支持方向 |
2.创新财税支持方式,有效调整产业结构 |
(四)完善监督机制,保障财税手段的有效性 |
1.完善预算监督制度,实现源头监督 |
2.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政策实施监督体系 |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监督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提升韩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回应性(英文)(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监测研究[D]. 王艺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21(12)
- [2]评估与诠释:国际武术联合会政策话语研究[D]. 韩青松.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3]公众线上诉求模式与影响因素 ——基于多源数据的研究[D]. 李珍珍. 山东大学, 2020(06)
- [4]公共价值视角下的邻避设施决策研究[D]. 韩金成.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5]四川省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回应能力提升对策研究[D]. 马静.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6]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J]. 张翰雄. 私法, 2020(01)
- [7]涉官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回应研究[D]. 原光. 山东大学, 2020(01)
- [8]网络信访的政府回应研究 ——基于2016-2018年成都市政府网站信访数据的分析[D]. 王凌颖.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回应公民需求视域下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机制研究[D]. 陈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10]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D]. 刘丽娜. 山西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