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育幼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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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法典是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1. 答:法律分析: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雹誉碰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源谈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虚启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问:敬老爱幼的法律责任
  1. 答:我国的肆族陆社会主义制度,在历史上第一次为这种精神财富的普遍发扬提供了现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明文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婚姻法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敬老爱幼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古代优秀的道德遗产的继承和发扬。我们所说的赡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的内容。
    敬老的要求是裂顷:在家庭生活中子女要从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方面给予老人以照顾、安慰,任何虐待穗渣老人的行为,都是不容许的,都要受到共产主义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在社会上要形成大家关心、爱护老人的良好的道德风尚,认真办好敬老养老的社会公益事业。
    爱护儿童的要求是:在家庭中父母对子女要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既要注意从生活上关心和照顾子女,更要注意用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子女,绝不允许遗弃子婴;在社会上要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保证他们在德、智、体方面都能得到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
问:有没有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方面的论文呀
  1. 答:请将具体要求与时间发送给我,我会尽快完成,jxdy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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