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反倾销案胜诉想到的(论文文献综述)
扈银平[1](2019)在《论反倾销行政程序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文中研究说明“没有公开即无所谓正义”,信息披露制度是程序法中的灵魂核心,程序法又是实体权利实现的根本途径,如果对程序法及信息披露制度不予以重视,那么实体的正义也终将难以实现。以往我国对于反倾销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实体性规范,鲜少涉及程序法,轻视程序法所引致的严重后果就是,不少反倾销案件因程序问题而在WTO的争端解决机构中遭遇滑铁卢。实际上,关于反倾销法律的研究中,程序法所展现的制衡作用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在反倾销行政程序中,进口国行政当局自始至终都居于主导地位,又由于反倾销案件的特殊性,申请者利益直接关联着行政当局的本国利益,如此便会导致反倾销行政程序天然便带有偏向性,如果此时再缺少程序制约,那么行政权力更会无限扩张,并进而影响最终裁决。倘若案件的信息披露得到落实,高透明的程序便会有效限制行政当局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实现反倾销行政程序的公平正义。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对于反倾销行政程序来说相当重要,其通过影响程序的是否正当直接关联到案件最终的实体正义。所以,这也是本文探讨信息披露制度的原因所在。本文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并针对反倾销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进行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以反倾销的源起引出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进而分析信息披露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即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反倾销行政程序的透明度也越高,程序也越趋向正义。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解析WTO反倾销协定条款,对信息披露制度中的披露主体、披露范围、披露方式以及披露不实的法律后果等一一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信息披露中的保密信息。由于WTO反倾销协定本身规定的模糊性导致实践中保密信息经常被滥用,从而造成案件的不公正性。本文以中欧紧固件案入手,对保密信息的构成条件以及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进行重点分析,并对未来保密信息决定权的归属问题略作探讨。第五部分是对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通过对比美国与欧盟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劣,再结合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本文将从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趋势、保密信息具体化的分类、披露方式的多样化、披露不实的补正程序以及设立反倾销情报追踪警戒预告机制这五个方面对我国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石强[2](2016)在《论WTO反倾销规则的知情权及“替代国制度”的弊端》文中认为反倾销规则的知情权是指利害关系方应该具有的充分知晓与其案件利益相关的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反倾销调查当事方能够为自己进行有效辩护的前提条件。知情权在反倾销规则中主要体现在一方提供的信息应及时向其他方提供,而与知情权相关的规则主要有抗辩权,非保密概要规则,公告程序等等。因此研究WTO反倾销规则的知情权问题不仅能够有助于了解WTO的反倾销制度,更能为我国应对国际反倾销实践提供重要启示和建议,尤其是能为我国企业熟练应用知情权这一程序公正性的原则来防止和抵制对“替代国制度”的滥用。本文以中国应对国际反倾销替代国制度对知情权的侵害为视角,依据WTO法的规定,剖析美国、欧盟对中国反倾销中在适用替代国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对WTO中国诉欧盟紧固件案中对知情权的裁定的分析,从而为中国应对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适用提供可行性建议,替代国制度在本质上就是侵害知情权,而对替代国制度的滥用就是剥夺知情权。因此,对反倾销知情权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深入研究是中国在反倾销非市场经济规则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简要阐述了WTO反倾销知情权的相关概念,以及研究反倾销知情权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介绍替代国制度,就其概念、源起以及在WTO中的规定予以阐述,并且分析替代国制度的本质就是缺乏知情权,而滥用知情权就相当于根本上剥夺知情权。因此知情权对于中国在非市场经济规则的情况下应对国际反倾销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四部分分别选取了美国、欧盟这两个在反倾销方面最具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地区,分析其对于反倾销知情权的立法与实践,并分别着重剖析其在替代国知情权方面的异同性及存在的大量滥用“替代国”以损害当事方知情权的问题。第五部分通过对典型案例WTO中国诉欧盟紧固件案的深入研究,揭示出中国在此案获得全胜的基础:上诉机构全面否定欧盟对于“替代国制度”的滥用和对于知情权的剥夺。第六部分析归纳出上诉机构在替代国规则适用上对知情权解释提出的适用规则。提出中国企业应以中国紧固件案胜诉为契机,迅速制定抵制和阻止滥用替代国制度的指导性政策,巩固紧固件案的成果,为全面取得市场经济地位而努力。
林琳[3](2015)在《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政府作用分析 ——以泉州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成为反倾销目标最多的国家,频遭反倾销的申诉或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本文从反倾销理论入手,分析市场失灵与政府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等相关理论。导致我国企业面临反倾销的困境原因不但有国内企业自身应诉意识的淡薄,应诉能力的低下,出口领域的相对单一导致的抗风险能力不足等,还有国际间对反倾销尺度把握不一导致的国外对我国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具有随意性等因素。本文提出了提升政府在企业反倾销应诉中作用的重大意义,政府作为国民利益的维护者,其在反倾销应诉中扮演了多重的角色。政府是企业对外联系沟通的纽带,在信息的传递与收集等领域相较企业而言更方便与快捷。政府具有整合各项资源和配置资源的天然优势,既是服务者又是管理者。同时,政府对现有政策法律的完善或者是对新的政策与法律的制定,都可以为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提供充分的帮助与指导。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选取了泉州地区外贸企业应诉反倾销的情况以及当地政府所起的作用来分析,全面、深入的分析当前外贸企业反倾销应诉面临的新特点、新难点,阐述泉州市作为地方政府所应当达到的作用与其实际所达到成果之间的对比。本文认为政府应在企业反倾销应诉中发挥作用,并推动企业对外经贸有序发展。建议政府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的市场构成,在源头上规避反倾销调查的风险;为企业以及行业协会搭建反倾销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传递经贸信息与预警信息;加强人才培训,从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培养人才队伍;完善法律、政策支持;在面对贸易摩擦时主动进行斡旋,服务企业,保护企业利益,促进国家对外贸易持续、稳定的发展。
曾艳军[4](2015)在《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用来抵制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同时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做法,该做法已经对我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逐渐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在WTO公布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依然处于被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对象地位”,“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中国出口产品符合反倾销法上的倾销构成要件,是进口国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反倾销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条约。WTO《反倾销协议》是反倾销法上非常重要的国际条约,在成员国内具有普遍效力。它规定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关贸总协定》(GATT)1994第6条规定的情况。因此,关于倾销的构成要件,目前最常用的标准是GATT1994第6条的规定,即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进入另一国商业,如因此对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一国内产业的新建,则构成倾销。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进行裁决时,会涉及正常价值的确定、正常贸易过程、损害的确定、同类产品、国内产业、因果关系等具体问题。对中国而言,因为属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还会涉及替代国制度和单独税率等等。这些问题是研究我国应对反倾销之前首先要解决的。WTO允许其成员方采用反倾销的手段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因此反倾销法律已成为WTO成员方贸易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入世后,我国既是贸易大国,又是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反倾销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之中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对华反倾销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这种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因此要认真对待,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我国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出现不少对我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例如替代国制度、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日落复审、单独税率、“双反调查”、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WTO《反倾销协议》的模糊规定和缺漏,给了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是由于进口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滥用反倾销措施,导致我国出口产品没有倾销的认定为倾销,倾销幅度低的认定为倾销幅度高,给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极大的阻碍。反倾销不仅是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不仅是贸易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政治问题、企业问题。因此反倾销的应对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采取措施,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个角度来应对。从国际层面上,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应对:如果其他成员国利用WTO《反倾销协议》的不合理和模糊规定之处,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我国可以提议修改WTO《反倾销协议》相关规定或者进行合理解释。如果其他成员国的反倾销措施不符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我国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若胜诉可以要求其按照WTO的裁决修改其反倾销法。对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作出的反倾销行政行为不服的,我国出口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进口国寻求司法救济。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我国出口产品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到歧视对待,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多方交涉和谈判,争取合理对待,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从国内层面上,政府应对反倾销,主要从加强立法,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推动产业转型等方面采取措施;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则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建立应诉基金制度等等;企业应对反倾销,应该转化观念,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内部协调,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积极应诉等等。应对反倾销是一项多方位的工程,仅靠任何一方是不行的,需要综合政府、企业、外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力量,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并积极配合。2016年12月我国根据《入世议定书》将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进口国不能再采取替代国制度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我国应对反倾销的问题会不会迎刃而解呢?情况不容乐观,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反倾销这种对中国出口产品非常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不少国家已经开始对我国提出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指控,这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应。同时,国外对我国规避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也增长很快,成为我国继反倾销之后面临的新一轮贸易壁垒,将进一步削弱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这些问题跟传统的反倾销比较起来,应对的难度更大,又具有现实紧迫性。面对反倾销的新发展,我国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解决办法,否则只会徒劳无功。我国应该从理论上阐述新型反倾销的缺陷,同时深刻理解国际条约中的相关条款,并加以运用,在实践中寻求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我国企业的正常出口保驾护航。
王沛,宋风波[5](2015)在《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法律思考》文中指出从近几年的对外贸易情况看,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反复遭遇反倾销给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中国应针对外贸中遭遇的反倾销泛滥的局面,完善反倾销法律制度、积极应诉、加强企业预警机制、寻求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帮助等,从企业微观和行业协会等多个层面全面应对他国的反倾销行为。
周溧[6](2013)在《中国家具企业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随着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者随之抬头,对我国出口产品提出的反倾销诉讼在未来的10到15年内也将急剧增加,中国将持续面临更为严重的反倾销。中国各行各业要求在对外贸易自由竞争的体系中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愿望也日益迫切。反倾销会计研究在中国是一个新领域,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绝大多数研究都是围绕反倾销会计的会计举证、会计调查、会计规避、会计鉴定这四方面来研究如何应诉。很少有对关于反倾销会计应诉方面的研究。有过一些文章只是在对策中盲目主张积极应诉。因此,本论文选取该题目,运用实例研究反倾销会计应诉及其支撑体系。本文从会计抗辩和会计举证两方面讨论了如何应诉,并提出了一个有效的内外部支撑体系。并不断引用美对华木制家具反倾销案例对本论文提出的反倾销会计举证方法、反倾销会计应诉决策和反倾销会计支撑体系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说明。得出了详细准确的反倾销会计举证和完备坚实的反倾销会计支撑体系是提高我国胜诉率的重要条件。
沈杰[7](2013)在《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我国的应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79年的糖精纳反倾销案,是欧盟对我国采取的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案。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日本也紧随其后,对我国做过大量的反倾销调查和征税。反倾销调查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我国始终是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远远多于反补贴、保障措施等领域,究其主要原因,便是欧盟始终未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于那些按政府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且货币难以自由交换的国家,一般称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国家”。中国之所以不被欧盟承认具有市场经济地位,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的产品价格是由政府控制的,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欧盟成员国的自身产业。在应对国际尤其是欧盟对华的反倾销案件中,中国政府、企业和律师界因经验不足、消极应诉、国际法律诉讼能力不够等诸多原因,始终被欧盟的反倾销、反补贴等救济措施玩弄于鼓掌之中,致使我国不少企业在出口产品时被征收大量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从而导致我国的出口贸易额和利润严重受挫。此间,虽不乏极少数企业如宝钢集团,通过积极应诉或申请等方式,获得胜诉或市场经济地位,但这只是非常有限的成功案例。本文立足于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历史和现状,理清欧盟反倾销立法方面的各项条例和法律运行机制,尤其是欧盟对华反倾销时经常援引的法律条文和主要程序。作者以非市场经济地位为出发点,分析近几年来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典型案例——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案,找到认定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程序和原因。结合案例,理解非市场经济地位在中欧贸易时受到的损害,认识到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以及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后,我国政府、企业和涉外律师如何应对反倾销调查和诉讼,寻找各种策略和方案,以期改善一直以来我国面对国际反倾销案件的被动局面。出于对自身产业结构的保护之需要和反倾销调查程序方面的缺陷,欧盟或多或少都对其成员国的企业有所偏袒。在听证与抗辩中,积极主动做好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是中国企业取得胜诉或获得有利裁决结果的重要一步。所以,因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引起了欧盟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时,我国既要从积极应诉、充分提供合法证据材料等方面着手,也要申请欧盟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和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防止反倾销事件的发生。作者从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角度入手,详细分析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和手段,寻找法律解决途径和应对策略,以期在对欧美发达国家进行出口贸易时,我国政府、企业和涉外律师在反倾销调查、诉讼和运用VTO争端解决机制时,不再担惊受怕,以期我国从世界贸易大国成为世界贸易强国!
于心[8](2011)在《反倾销助力:中国聚酰胺企业喜迎春天——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案例评析》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开始蔓延。远在中国河南的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万万没有想到:远隔重洋的这场金融风暴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致命的冲击。
于楠楠[9](2010)在《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会计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对外贸易得到长足的发展。有资料显示,我国已于2009年跃居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伴随着经济的崛起和腾飞,我国已进入到贸易摩擦的深水区。截至2008年,已经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主义常用的手段,被进口国当局频繁地使用以限制他国的出口。不论反倾销措施是否实施,都会对出口国相关产业产生不利影响,我国深受其害。如何有效地应对反倾销已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相关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之前,针对反倾销的研究比较多的是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近年来,反倾销透析出的会计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其重要性也被逐渐认可。倾销的本质是成本与价格的比较,会计是应对反倾销的技术手段,这使得从会计视角针对反倾销这一复杂问题的研究新颖且有意义。本文以企业为界定对象,通过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参照已经形成的理论和在对众多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对反倾销的会计策略体系,探讨出的具体方案预期可以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本文通过八章进行论述,归纳而言,这八章的内容构成了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引言,也是第一部分,从我国目前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入手,提出本文的研究价值。第二章(倾销的理论分析:基于会计学的视角)和第三章(会计信息与反倾销:证据功能与质量特征)构成了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研究依据,对倾销与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本制度)和第五章(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本实务操作)是第三部分,分析了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本核算策略。第六章(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问卷与实地核查的会计技巧)和第七章(企业应对反倾销听证会的会计策略)是第四部分,分析了企业应对反倾销主要调查程序的会计技巧和策略。第八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其中对于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策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1)倾销理论体现着会计学内涵。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是倾销的核心概念,构成倾销判定的关键因素。这两者都是以会计数据为基础进行确定的。因此,倾销的定义体现的是会计学内涵。此外,与倾销相关的概念,重要的有市场经济地位、替代国制度等,也具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其中不乏对于会计操作的规范。(2)反倾销是个法律问题。如同其他诉讼,证据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在原告——进口国利益方、被告——出口国利益方之间展开证据较量,需要法官——调查当局通过程序和规则检验证据的质量,从而进行裁决。会计信息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进行成本核算、填写调查问卷、应对实地核查、参加听证会的自我辩护等方面发挥着专业性与技巧性,成为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具有效力的法律证据。(3)会计环境下,会计信息具有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重要性等质量特征。反倾销背景下,会计信息作为证据而存在,质量特征就具有了应对诉讼的属性。不仅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具有了不同的内涵;而且作为适应倾销指控的产物,可理解性增添了新的含义,演变为认可性,成为最具法律诉讼性质的特征。因为一切证据最终都需要得到法律的验证,是否被认可是最关键的。因此,认可性是核心,其他质量特征都是为其服务的。(4)成本信息是调查当局考核的重点。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关键就在于提供调查当局认可的成本信息。由于我国企业提供的成本信息缺乏通用性和适用性,不能完整和公允地反映产品的真实成本,自然不被国外所信任。2006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从存货、借款费用、固定资产、职工薪酬、生物资产等方面扩大了成本核算范围,规范了成本核算内容,严格了成本核算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成本核算的全面性、公允性,已被多方证实实现了国际趋同,并被国际社会所认可。准则毕竟是一种制度安排,能否发挥出最大的作用需要看实施情况。准则的贯彻执行与准则本身是同样重要的。企业只有严格执行了准则,企业提交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才会有所保障,才会从根本上解决成本信息缺乏通用性的问题。由于国外对于成本核算的考察非常全面、细致,甚至近乎苛刻,合乎要求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还需要把握反倾销的特殊性,进行一些变通。这并非意味着违反制度框架,而是在一本账的基础上,加强反倾销导向性,对于成本进行能够符合反倾销调查要求的实务操作,以此解决成本信息的适用性问题。(5)反倾销调查程序非常复杂,其中最为重要的可以决定企业命运的三个环节是调查问卷、实地核查以及听证会。只有熟悉这些环节的调查要求,掌握必要的技巧和策略,才可以将会计信息运用得恰到好处。调查问卷的目的在于收集调查当局需要的信息。问卷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数据非常庞大,主要关注于企业的基本情况、销售情况与生产情况。问卷的填写是个需要专业性和技巧性的工作。实地核查与调查问卷密不可分,是对于调查问卷提供信息准确度与完整度的评判,也是调查方寻求更多证据的阶段。企业应该全力以赴、积极应对,修正问卷中的不良信息,补充有利信息,扭转不利局面。实地核查的应对过程分为准备与核查两个阶段,前者要求会计工作要全面,后者要求会计工作必须细致入微。听证会是法律赋予企业对倾销裁定表达看法以及对损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表述的平台,主题一般是争议较大的、特定的关键问题,如,替代国及其价格以及产业损害等。听证会可以左右调查当局的判定结论,甚至决定反倾销调查中止与否。对于听证会上证据的陈述和技巧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对替代国及其价格听证会的原则是通过列举价格、成本的差异否定调查当局的决议,提出利于我方的建议。企业应对产业损害听证会的原则在于证实进口国相关产业的财务指标并未受到影响或者并非是进口中国产品的结果,切断损害与企业行为之间的联系。(6)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核算的调研表明:企业对于成本核算在应对反倾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持肯定态度,全面核算成本是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关键举措;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现状不容乐观,相当数量的企业并未执行,并且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态度和原因在两类企业中存在一定的差异,经历过反倾销的企业能够较好地从自身角度执行新准则,未经历过反倾销的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欠缺;企业对于应对反倾销调查的策略不甚了解,需要一定的指导。(7)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会计策略之间并非是独立运作的,而是互相关联的。会计策略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将会计信息运用到最佳程度,提供最为有利和有力的会计证据;策略之间互相牵制、相互影响,任何一个掌握地不好,就会对其他策略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应对反倾销效果的好坏需要会计策略的共同努力。
廖秀健[10](2006)在《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 ——以农产品反倾销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一向是国际贸易领域容易引发争议的敏感问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伴随着国际市场的日益饱和,同时鉴于滥用自由贸易的行为给各国经济造成危害,国际上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之争愈加激烈。在国外对华掀起的反倾销浪潮中,美国扮演了“领头羊”的角色。反倾销问题已经成为中美经贸关系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其政治意义恐怕己超过了经济意义。目前美国不但是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也是反倾销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我国的反倾销立法相对滞后,加强对美国反倾销法研究,无论是有效应对美国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调查,还是借鉴美国成熟的反倾销立法完善我国的反倾销立法,抵制外来的大肆倾销,均具有其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法律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国际经济学、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以及特殊利益集团理论、国际制度理论就美国对华反倾销及其对我国的经济、贸易救济政策影响作全面的法经济学分析,辅之解剖麻雀式的案例分析方法对刚刚结案的美国对华涉案金额最大、最为典型的虾类农产品反倾销一案进行深入细致的法经济学剖析。同时,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整理与研读现有中外文献资料和案例,到出口企业以及反倾销主管部门、有关出口商会进行调查研究的前提下,紧密结合WTO反倾销规则,以美国法律体系为背景,全面阐述和分析美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以此为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指控寻找法律对策。通过美国对华农产品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分析中美农产品贸易状况、农产品反倾销的现状、特殊性原因,对于有效预防和应对国际农产品反倾销,促进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保证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稳健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全文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言,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反倾销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以往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方法、框架结构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倾销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该章首先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倾销与反倾销的内涵给以界定;然后就学术界对倾销与反倾销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接下来对本文的研究方法——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理论给以了介绍;最后运用博弈理论对倾销与反倾销进行了经济分析,为以下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美国反倾销法律规则及其经济分析,分别就美国反倾销立法的历史演变、法律渊源、美国反倾销法与美国其他贸易救济法的关系、美国反倾销法实施机构等立法概况、实体规则、程序规则、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则、美国的反倾销法近年来的最新发展五个方面对美国反倾销进行了法律分析。美国反倾销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体,实体法包括倾销的确定、损害的确定、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反倾销措施、反规避措施等,此部分是美国反倾销法的核心。研究中发现许多文献对公平价值、国内产业、损害等非常重要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有些解释模糊,甚至不准确。在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后,对这些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美国的反倾销工作主要由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主要程序时限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诉讼活动才被法律或当局所确认,否则即为无效。结合美国反倾销的最新资料,文章分析了美国的反倾销法近年来的最新发展:2000年10月通过的招致外界强烈批评的美国反倾销新政策——“伯德修正案”以及美国商务部于2005年4月5日公布的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更为不利影响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调查中的单独税率和组合税率的新规定》。同时,从反倾销对美国国内产业、进口商、消费者以及国外出口商、生产商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损益进行了经济分析。最后,指出了美国反倾销法具有已演变为最重要的贸易保护政策手段、具有极大的不公正性和随意性、美国对反倾销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导致了美国反倾销措施日益扭曲,恶化了国际市场环境,也从根本上损害了自身利益等方面的特点,但它却具有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显示出其注重程序正义的英美法系的传统特色。美国反倾销法的立法宗旨可谓是恢弘大气,声张正义,可是它的实际执行措施和自己的立法宗旨却自相矛盾。第四章美国反倾销立法对中国影响与对策。结合论文第三章美国反倾销的法律分析,就中美反倾销法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找出我国反倾销法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对策,以达“他山石,可以攻玉”之效。第五章美国非市场经济规则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结合论文第三章美国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分析,指出它是目前对认定中国出口产品倾销成立影响最大的歧视性规则。但是,通过研究认为,在对待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态度上,我国不应该神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获得美国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同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产品的出口问题,它可能使我国遭受更为严峻的反补贴指控;在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时,我国不要急于求成,更不能为了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以更大的经济代价换取对方的补偿。第六章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在分析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影响、原因的基础上,分别从企业、行业、政府三方面探索我国应对和防范美国反倾销的对策。认为政府应通过积极的外交途径,将反倾销问题列为双边谈判的重要议题,加深与美国等国的理解与合作,消除其对中国的误解,使其正确认识中国现状,从而改变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同时,建议我国政府部门应针对国外带有歧视性反倾销调查行为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对等歧视的报复措施”,达到以牙还牙之功效。第七章美国在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的立场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反倾销法与国际多边反倾销规则的相互影响,说明美国反倾销法早于国际反倾销法,并对国际反倾销法的创立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文章结合多哈回合部长宣言所确定的反倾销的概念、原则、目标,以及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历程及其谈判各方的主要观点、产生分歧的经济原因。美国特殊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与美国贸易政策的均衡决策机制决定美国在当前WTO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的立场,从国际制度论、博弈论的角度预测了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结果,指出美国反对反倾销改革的立场会对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对此,提出了中国在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应当采取的立场以及谈判策略的建议。第八章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针对美国对华的虾类农产品反倾销案分别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了案例分析。对本次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的原因、反倾销前的市场背景,反倾销后的市场变化以及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益进行了系统的经济分析,对美国反倾销法的各项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提出了我国应对农产品反倾销的对策。该章的目的是将前面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理论分析的结论回归到实际农产品反倾销的案例中进行实践检验,探究出农产品倾销与反倾销的特殊性,达到为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服务之功效。
二、由反倾销案胜诉想到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由反倾销案胜诉想到的(论文提纲范文)
(1)论反倾销行政程序中的信息披露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信息披露程序价值文献综述 |
1.2.2 信息披露所涉内容及关键问题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
2.1 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 |
2.1.1 反倾销的概念 |
2.1.2 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 |
2.2 反倾销披露制度的法理基础 |
2.2.1 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
2.2.2 WTO透明度原则的具体体现 |
第三章 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所涉主要问题 |
3.1 信息披露的主体 |
3.2 信息披露的内容 |
3.2.1 信息披露范围的“负面清单”模式 |
3.2.2 信息披露内容的归类 |
3.3 信息披露的方式 |
3.4 信息披露的期限 |
3.5 披露主体不合作的后果 |
3.5.1 可获得最佳资料规则的解析 |
3.5.2 案例分析:美日热轧钢案 |
第四章 保密信息的界定与存在的问题 |
4.1 保密信息概念 |
4.2 保密信息与一般信息的界限 |
4.2.1 保密信息标准的判定 |
4.2.2 案例分析:中欧紧固件案 |
4.3 保密信息的特殊问题 |
4.3.1 保密信息与例外信息的区别 |
4.3.2 “替代国”制度下的知情权 |
4.3.3 保密信息的决定权归属 |
第五章 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
5.1 .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
5.1.1 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 |
5.1.2 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 |
5.2 欧美相关立法评析 |
5.2.1 美国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 |
5.2.2 欧盟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 |
5.3 我国现行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
5.3.1 建立统一的反倾销信息披露制度 |
5.3.2 完善保密信息相关条款 |
5.3.3 创建信息披露不实的补正程序 |
5.3.4 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披露方式 |
5.3.5 设立反倾销情报追踪警戒预告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2)论WTO反倾销规则的知情权及“替代国制度”的弊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标 |
三、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反倾销规则中的知情权 |
第一节 反倾销知情权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WTO反倾销规则中知情权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知情权在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具体体现 |
一、WTO《反倾销协定》第 6.4 条利害关系方对案件材料的知情权 |
二、WTO《反倾销协定》第 6.5 条保密信息与第 6.5.1 条非保密概要 |
三、WTO《反倾销协定》第 6.9 条关于“基本事实”的披露 |
四、WTO《反倾销协定》第 12.2 条公告义务 |
第二章 替代国制度与知情权 |
第一节 WTO贸易救济规则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 |
一、非市场经济规则的由来 |
二、非市场经济规则是一种贸易保护的歧视性做法 |
第二节 替代国制度的弊端与本质 |
一、替代国制度的渊源 |
二、替代国制度的弊端 |
第三章 美国反倾销法中的知情权及替代国制度 |
第一节 美国反倾销法对知情权的保障 |
一、美国反倾销中利害关系方对信息的知情权 |
二、美国反倾销法中信息种类的规定 |
三、行政保护令制度 |
第二节 美国现行替代国制度与知情权 |
一、美国替代国制度的法律依据 |
二、美国替代国制度的具体做法 |
第四章 欧盟反倾销法中的知情权及替代国制度 |
第一节 欧盟反倾销法关于知情权的做法 |
一、对于信息知情权的规定与做法 |
二、保密信息与非保密概要 |
三、对于披露的规定与做法 |
第二节 欧盟替代国制度对知情权的侵害 |
一、欧盟替代国制度的法律依据与实践 |
二、欧盟替代国制度对知情权的侵害 |
第五章 WTO中国诉欧盟紧固件案对知情权裁定的分析 |
第一节 欧盟紧固件案简介 |
第二节 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争端原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知情权的裁定及分析 |
一、对《反倾销协定》第 6.4 条案件材料知情权的解释 |
二、对WTO《反倾销协定》规则中知情权与第 6.5 条保密信息的解释 |
三、对WTO《反倾销协定》第 2.4 条实体条款的程序部分支持 |
第三节 中国诉欧盟紧固件案执行之诉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知情权的裁定和阐述 |
一、替代国企业法律地位与信息的提供 |
二、企业产品特征信息与WTO《反倾销协定》第 6.4 条知情权和第 6.2 条抗辩权 |
三、执行之诉上诉机构裁定中方对《反倾销协定》第 2.4 条的全胜 |
第四节 紧固件案胜诉的路径是通过对知情权裁定挑战滥用替代国 |
第六章 紧固件案的启示及应对替代国知情权问题的建议 |
第一节 紧固件案对我国应对滥用替代国的启示 |
一、以程序正义为突破口应对替代国制度 |
二、紧固件案对滥用替代国制度侵害知情权的示范性裁决 |
第二节 我国应对替代国知情权问题的建议 |
一、中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建议 |
二、对制定应对替代国制度政策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政府作用分析 ——以泉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企业反倾销应诉和影响研究 |
1.2.2 政府参与企业反倾销应诉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反倾销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1 倾销与反倾销 |
2.1.2 反倾销的保护效应 |
2.1.3 反倾销的其他经济效应 |
2.2 反倾销应诉中政府作用理论 |
2.2.1 反倾销应诉中的市场失灵 |
2.2.2 反倾销应诉中政府责任 |
第3章 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现状与政府作用分析 |
3.1 出口贸易反倾销概况与企业反倾销应诉现状 |
3.1.1 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国际因素 |
3.1.2 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国内因素 |
3.1.3 企业反倾销应诉意识的淡薄 |
3.1.4 企业自身应诉能力的薄弱 |
3.1.5 企业反倾销应诉能力所带来的影响 |
3.2 企业反倾销应诉中政府的应然作用 |
3.2.1 政府是在反倾销应诉中对外关系的桥梁 |
3.2.2 政府是各类资源的整合者 |
3.2.3 政府是政策与法律的制定者 |
第4章 泉州市出口企业反倾销应诉困境与政府作用的案例分析 |
4.1 泉州市出口企业特点和遭遇反倾销总体情况 |
4.2 泉州市外贸企业反倾销应诉案例综述 |
4.2.1 案例一:闽发铝业公司反倾销案——“搭便车”心态的存在 |
4.2.2 案例二:泉州众志公司反倾销案——专业知识的重要性 |
4.2.3 案例三:欧盟陶瓷餐厨具反倾销案——反倾销应诉成本之痛 |
4.3 泉州市出口企业遭遇反倾销应诉中泉州市政府的作用分析 |
4.3.1 泉州市政府重视反倾销应诉 |
4.3.2 泉州市反倾销应诉中政府作用能力不足 |
4.3.3 泉州市反倾销应诉中政府作用权限受制 |
第5章 企业反倾销应诉中政府作用的落实路径 |
5.1 政府在企业遭遇反倾销应诉的事前准备与预防 |
5.1.1 国外政府在企业反倾销应诉中作用的掌握和借鉴 |
5.1.2 完善法律、政策支持 |
5.1.3 成立反倾销应诉基金 |
5.1.4 搭建反倾销服务信息平台 |
5.1.5 加强应对反倾销人才培训 |
5.2 政府在企业反倾销应诉中的引导与帮助 |
5.2.1 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应诉 |
5.2.2 及时提供传递信息协助沟通 |
5.2.3 法律帮助和外交协调 |
5.2.4 帮助企业总结经验教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研究的背景 |
1.2.2 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对反倾销法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拟创新之处 |
1.4.1 拟对我国应对反倾销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
1.4.2 在充分竞争和国际市场的视角下还原倾销制度的实质 |
1.4.3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1.4.4 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环境倾销问题 |
1.4.5 产业转型是解决反倾销问题的主要途径 |
1.5 研究方法 |
1.5.1 比较分析方法 |
1.5.2 文本分析方法 |
1.5.3 典型案例分析方法 |
1.5.4 综合分析方法 |
第2章 WTO体制下反倾销制度的功能与缺陷 |
2.1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1.1 反倾销和反倾销法的概念 |
2.1.2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2 反倾销法关于倾销的界定 |
2.2.1 倾销的概念 |
2.2.2 倾销的原因 |
2.2.3 反倾销法上倾销的构成要件 |
2.3 反倾销法的独特制度功能使其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 |
2.3.1 WTO各成员方经济利益的需要 |
2.3.2 国内产业集团利益的驱使 |
2.3.3 反倾销操作方便且效果显着 |
2.4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与制度功能的扩大化 |
2.4.1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 |
2.4.2 反倾销法在现阶段存在的合理性 |
2.4.3 反倾销法的改革 |
第3章 我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与症结 |
3.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现状考察 |
3.1.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背景 |
3.1.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具体情形 |
3.1.3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新特征 |
3.1.4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影响 |
3.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到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
3.2.1 中国经贸出口的持续增长对欧美相关产业形成竞争压力 |
3.2.2 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
3.2.3 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
3.2.4 WTO反倾销协议某些规定的模糊行和不确定性 |
3.2.5 对华日益增长的贸易逆差 |
3.2.6 部分倾销产品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进入中国 |
3.2.7 中国出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反倾销调查的直接诱因 |
3.3 我国应对反倾销不力的症结所在 |
3.3.1 替代国制度成为我国应对反倾销的“绊脚石” |
3.3.2 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的设定导致反倾销案件增多 |
3.3.3 国外对华频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 |
3.3.4 符合条件的中国出口企业没有被给予单独税率 |
3.3.5 对我国提起的“双反”案件日趋增多 |
3.3.6 我国被频频提起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调查 |
3.3.7 反规避调查成为我国面临的新的贸易壁垒 |
第4章 国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策略 |
4.1 充分利用新回合谈判提出完善WTO《反倾销协议》的建议 |
4.1.1 明确反倾销措施实施基本要件中的相关概念 |
4.1.2 明确倾销要件 |
4.1.3 完善替代国制度 |
4.1.4 明确损害要件 |
4.1.5 改进累积评估制 |
4.1.6 明确损害和倾销之间的因果关系 |
4.1.7 改进现有的调查启动机制 |
4.1.8 强化“公共利益”条款 |
4.1.9 强化“日落条款”的作用 |
4.1.10 强化对反倾销案件的监督 |
4.2 对恶意、不当反倾销调查及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
4.2.1 法律依据 |
4.2.2 我国提交D S B时应该重视的问题 |
4.2.3 我国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措施的实践 |
4.2.4 我国提交WTO争端机制解决的典型案例 |
4.3 适时和有选择地利用进口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
4.3.1 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
4.3.2 利用进口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典型案例 |
第5章 国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对策 |
5.1 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应对 |
5.1.1 加强相关立法 |
5.1.2 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 |
5.1.3 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 |
5.1.4 政府推动设立出口应诉费用保险 |
5.1.5 调整企业出口的优惠及鼓励政策 |
5.1.6 产业转型 |
5.1.7 反倾销人才的培养 |
5.1.8 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
5.1.9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5.2 行业协会的协调应对 |
5.2.1 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
5.2.2 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 |
5.2.3 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应诉 |
5.2.4 协调行业内部以杜绝低端无序竞争 |
5.2.5 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
5.2.6 建立应诉基金制度 |
5.3 企业自身的主动应对 |
5.3.1 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 |
5.3.2 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 |
5.3.3 积极应诉 |
5.3.4 掌握反倾销协议中的“可获得最佳资料”规则 |
5.3.5 聘请熟悉反倾销规则的律师 |
第6章 我国应对新型反倾销的特殊对策 |
6.1 环境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1.1 环境倾销理论产生的原因 |
6.1.2 环境倾销理论出台的国际背景 |
6.1.3 环境倾销与W TO反倾销规则的冲突 |
6.1.4 从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看环境成本转移 |
6.1.5 我国应对环境倾销的特殊对策 |
6.2 劳动力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2.1 劳动力倾销问题概述 |
6.2.2 劳工标准定义 |
6.2.3 国家贸易中的劳工标准 |
6.2.4 实施反劳动力倾销贸易措施与W TO反倾销措施的关系 |
6.2.5 劳工标准已经进入贸易领域 |
6.2.6 劳动力倾销论调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
6.2.7 我国应对劳动力倾销的特殊对策 |
6.3 反规避措施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3.1 反倾销领域规避和反规避概述 |
6.3.2 欧美反倾销法中反规避措施研究 |
6.3.3 反规避对我国的影响 |
6.3.4 我国应对反规避的特殊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倾销及反倾销概述 |
(一)“倾销”的经济学概念及法学概念的异同 |
(二)国际贸易中倾销行为的方式 |
二、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分析 |
(一)宏观经济因素 |
(二)报复性因素 |
(三)制度性因素 |
三、国际贸易反倾销浪潮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
(一)中国出口企业遭遇反倾销案件的现状 |
(二)中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受到的影响 |
四、针对反倾销提出的法律思考 |
(一)进一步完善反倾销法律制度 |
(二)培养中国企业国际应诉能力,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 |
(三)完善企业自身反倾销预警机制,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 |
(四)积极寻求 WTO 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的帮助 |
(五)发挥政府协调服务与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 |
(6)中国家具企业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我国家具业遭遇反倾销的现状、原因极其造成的影响 |
2.1 我国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
2.2 我国家具业遭遇反倾销的现状 |
2.3 我国家具业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
2.4 我国家具业遭遇反倾销所造成的影响 |
第3章 会计角度看中国反倾销应诉失败的原因 |
3.1 企业会计资料不完整 |
3.2 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不健全 |
3.3 企业反倾销应诉意识淡薄 |
3.4 反倾销的会计资料准备不充分 |
3.5 会计准则执行层面的弱化 |
第4章 天津美克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案的实例分析 |
4.1 天津美克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案的背景 |
4.2 主要申诉方、应诉方简介 |
4.3 案情介绍 |
4.4 天津美克公司应诉分析 |
4.4.1 企业是否该应诉美国家具反倾销案件 |
4.4.2 企业应诉反倾销会计举证方法的运用 |
4.4.3 支撑企业的体系 |
4.4.4 天津美克公司主要胜诉原因分析 |
4.4.5 对企业应诉反倾销会计维权的对策建议 |
第5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我国的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其原因 |
第一节 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 |
第二节 反倾销原因——“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
一、“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产生及影响 |
二、“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 |
第三章 欧盟反倾销法律沿革 |
第四章 欧盟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欧盟对华钢铁紧固件反倾销案 |
一、正常价值 |
二、出口价格与倾销幅度 |
三、调查程序 |
四、因果关系 |
第二节 欧盟对华玻璃纤维反倾销案 |
第三节 欧盟对华光伏电能反倾销案 |
第五章 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
第一节 政府层面 |
第二节 企业层面 |
第三节 律师层面 |
第四节 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反倾销助力:中国聚酰胺企业喜迎春天——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案例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聚酰胺-6, 6切片反倾销案件背景 |
(一) 聚酰胺-6, 6切片———材料小, 应用广 |
(二) 我国聚酰胺-6, 6产业———起步晚, 历程长 |
(三) 国外主要倾销企业———规模大, 实力强 |
(四) 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大, 波及广 |
二、聚酰胺-6, 6切片反倾销案件经过 |
(一) 调查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
(二) 国内国外 (地区) 企业积极参与产业损害调查 |
(三) 国内产业初裁告捷 |
(四) 听证会上唇枪舌剑的正面交锋 |
(五) 国内企业终裁获胜 |
三、聚酰胺-6, 6切片反倾销案件效果明显 |
(一) 产量销量稳定增长 |
(二) 销售价格企稳回升 |
(三) 企业利润大幅上涨 |
(四) 就业和开工率显着提高 |
(五) 产品研发得以加快 |
(六) 产品出口实现突破 |
四、反倾销案的启示 |
(一) 打消顾虑, 勇于诉诸反倾销法律救济 |
(二) 关注进口, 防止倾销企业卷土重来 |
(三) 团结协作, 兼顾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 |
(四) 抓住机遇, 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
(9)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会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简要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倾销的理论分析:基于会计学的视角 |
2.1 倾销的基本概念 |
2.2 正常价值的会计解读 |
2.3 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解读 |
2.4 单独税率的会计解读 |
2.5 替代国制度的会计解读 |
2.6 本章小结 |
3 会计信息与反倾销:证据功能与质量特征 |
3.1 反倾销的调查当局及调查程序 |
3.2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 |
3.3 会计信息与反倾销:证据功能 |
3.4 会计信息与反倾销:证据的质量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4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本制度 |
4.1 会计准则对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意义 |
4.2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意义 |
4.3 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意义及执行现状 |
4.4 本章小结 |
5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成本实务操作 |
5.1 反倾销调查对于企业成本的考察要求 |
5.2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导向性成本操作 |
5.3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人工成本实务操作 |
5.4 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农产品成本实务操作 |
5.5 本章小结 |
6 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问卷与实地核查的会计技巧 |
6.1 反倾销调查问卷的概况与填写原则 |
6.2 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问卷的会计技巧 |
6.3 企业应对反倾销实地核查的会计技巧 |
6.4 本章小结 |
7 企业应对反倾销听证会的会计策略 |
7.1 企业应对替代国及其价格听证会的会计策略 |
7.2 企业应对产业损害听证会的会计策略 |
7.3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10)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 ——以农产品反倾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以往研究的不足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论文的框架结构 |
六、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倾销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 |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定义 |
二、学术界对倾销与反倾销行为的观点 |
三、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理论 |
四、倾销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 |
第三章 美国反倾销法律规则及其经济分析 |
一 、美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
二、美国反倾销法的实体规则 |
三、美国反倾销法的程序规则 |
四、美国反倾销法的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则 |
五、美国反倾销法修改的最新进展 |
六、美国反倾销的经济损益分析 |
七、美国反倾销法评析 |
第四章 美国反倾销立法对中国的影响 |
一、中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
二、中美反倾销立法的比较 |
三、完善中国反倾销立法的对策建议 |
第五章 美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政策对中国的影响 |
一、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歧视性政策 |
二、美国不给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 |
三、未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反倾销应诉的影响 |
四、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对策建议 |
第六章 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影响 |
一、美国反倾销的总体状况 |
二、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 |
三、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影响 |
四、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 |
五、防范美国对华反倾销策略的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美国在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的立场对中国的影响 |
一、美国反倾销法对多边反倾销规则的影响 |
二、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美国和其他成员的立场 |
三、反倾销规则谈判的利益分析 |
四、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难点分析 |
五、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展望 |
六、中国应采取的立场和谈判策略的对策建议 |
第八章 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 |
一、美国对华虾产品反倾销案情介绍 |
二、美国对华虾产品反倾销案特点分析 |
三、美国对华虾产品反倾销案的法律分析 |
四、美国对华虾产品反倾销案的经济损益分析 |
五、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的现状、原因与对策分析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类 |
二、外文类 |
三、互联网网站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致谢 |
四、由反倾销案胜诉想到的(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反倾销行政程序中的信息披露制度[D]. 扈银平. 南京财经大学, 2019(04)
- [2]论WTO反倾销规则的知情权及“替代国制度”的弊端[D]. 石强.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8)
- [3]企业反倾销应诉的政府作用分析 ——以泉州市为例[D]. 林琳. 华侨大学, 2015(03)
- [4]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D]. 曾艳军. 湖南大学, 2015(02)
- [5]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法律思考[J]. 王沛,宋风波.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5(02)
- [6]中国家具企业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策略研究[D]. 周溧. 吉林大学, 2013(08)
- [7]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我国的应对[D]. 沈杰. 南京大学, 2013(07)
- [8]反倾销助力:中国聚酰胺企业喜迎春天——聚酰胺-6,6切片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案例评析[J]. 于心. 对外经贸实务, 2011(03)
- [9]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会计策略研究[D]. 于楠楠. 山东农业大学, 2010(05)
- [10]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 ——以农产品反倾销为例[D]. 廖秀健. 华中农业大学, 2006(02)
标签:替代国制度论文;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论文; 市场经济地位论文; 倾销与反倾销论文; 倾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