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成本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彬[1](2021)在《后果论视角下的刑事证明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为中心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疑案判决中,法律程序中的事实探知无法独立于对裁判后果的考量,"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明尺度应该体现司法决策在准确性与效益性之间的均衡。道义论的进路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明过程正当化的虚饰手段而使其沦为模糊不清的道德话语,而后果论的进路则将其作为错判风险的分配机制使之转化为可操作的证明技术。根据"排除合理怀疑"的经济学公式,错判风险的情境性考量要求证明标准的层次化表达和类型化解释,这也体现了法经济学与法教义学之间的互通之处。
赵杰禹[2](2021)在《Q市税务局行政成本控制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邢春政[3](2021)在《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的影响与治理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当前行政成本的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同时也影响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进程。中国独特的政府主导性市场经济生产方式是推动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不竭动力。一般说来,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是以法律规制或是经济手段来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转,这其中需要政府深厚的财力支撑。不可避免的是,随着政府的机构扩张,人员增多,会带来政府行政成本迅速增长的局面,这使得学者开始关注政府行政成本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对行政成本的增长能否持续推动经济增长进行研究。政府作为党和国家体制改革深化的主体,控制行政成本对国家的执政能力和政府体制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拟通过对国内近几年行政成本和经济发展数据的分析,来揭示二者之间的逻辑。本文以探寻中国经济增长背后的动力源泉成为本文的研究起点,对目前主要使用的经济模型进行初步的阐述,建立基础的模型。同时对模型提出假设,对已经建立的模型进行实证回归,并对模型的稳健性进行进一步分析。针对实证结果得出几点结论,行政成本的内部结构具有异质性;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影响具有门槛效应;控制行政成本是经济高效增长的有效途径。本研究拟通过以上结论来指导中国新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引导下的经济增长。为了能够更好地控制行政成本,并从宏观政策调控和微观具体措施实施两个角度提出合理压缩行政成本和树立科学成本效率观等矫正的政策。
宋颜群[4](2021)在《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文中提出中国近些年逐渐形成了以政府扶贫为主、其他部门联合扶贫的多方扶贫格局。从扶贫资金来源上看,中国的扶贫资金分为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等,财政资金是众多扶贫资金中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形式,这也表明了中国扶贫工作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财政扶贫成为中国政府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财政扶贫政策一方面直接给予贫困人口一定数额的转移支付或给予贫困地区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期直接提升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教育补助、技能培训、文化下乡等途径提升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和脱贫志向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可见,财政扶贫政策不仅包含直接财政扶贫政策,还包含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输血”功能,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造血”功能。鉴于财政扶贫在消除贫困上的重要作用以及两种政策在解决贫困问题上发挥功能的不同,本文将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探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厘清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解决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提出财政扶贫政策优化路径。本文的相关研究不仅能够丰富贫困和财政扶贫的相关理论,还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采用数理推导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宏微观数据对我国财政扶贫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首先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从理论上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厘清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机理。其次,本文对中国的相对贫困以及财政扶贫现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再次,论文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后,论文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讨论了财政扶贫的政策优化问题,并提出了改善财政扶贫效果的具体政策建议,以期解决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相关概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目标、研究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文主要从相对贫困和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文献梳理。对相对贫困而言,本文对贫困的内涵和测度进行了相关回顾。对财政扶贫而言,本文从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对财政扶贫的减贫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是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最终目的相同,但作用机制却存在差异。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作用于个体收入从而达到减贫目的,但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则通过影响个体的志向水平和脱贫能力来解决贫困问题,同时两者还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对收入水平不同的个体进行补助以及不同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都会影响最终的减贫效果;瞄准偏误对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产生负向影响。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构建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模型,模型中涉及人力资本、志向水平(努力程度)、家庭教育支出等变量,志向水平是影响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因素。财政扶志政策旨在提升子代的努力程度,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财政扶智政策旨在通过教育补助提升家庭教育支出,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会对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志向水平和家庭教育支出均会影响子代人力资本,初始人力资本水平低的家庭不愿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这将造成代际贫困;不管是否包含外生冲击,财政扶志政策(提高努力程度)和财政扶智政策(提供教育补贴)均能起到减贫作用,只是财政扶智政策的减贫效应大于财政扶志政策的减贫效应,且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联合减贫效应优于两者单独作用下的减贫结果;与不含外生冲击相比,含外生冲击情况下需要更强的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才能发挥减贫作用。第四章是典型化事实分析。本文使用现有宏微观调查数据库对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扶贫办等部门的扶贫资料整理了财政扶贫现状。结果发现: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较为严重,两级分化现象也较为严重;从城乡和东中西部来看,城镇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农村地区,东部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从省份层面来看,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存在异质性,经济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低,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高。中国财政扶贫资金规模近些年稳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在不同省份的分配存在差异,不同类别的财政扶贫资金数额也存在差异,中国政府近些年逐渐重视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这为脱贫成果可持续提供了重要保障。尽管中国财政扶贫政策近些年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财政扶贫政策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诸如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瞄准偏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散、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有待提升等等。第五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扶贫效率以及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本文的扶贫效率从微观层面展开,涉及政府转移支付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等指标,而扶贫绩效则从宏观层面展开,主要使用数据包络方法(DEA)估算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是否达到有效率状态以及效率动态演化趋势。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结果显示:瞄准方式影响减贫效应;与等比例分配方式相比,等额资金分配方式的减贫效应更大;随着贫困线的上升,特困户补助和五保的减贫效应先上升后下降。政府转移支付的扶贫效率结果显示:五保、低保、特困户补助和失业救济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相对更高,将养老金看作市场收入结果变化不大;各项政府转移支付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存在差别。财政资金的扶贫绩效结果显示:财政资金扶贫绩效在近些年整体上呈现出递增趋势,但扶贫绩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扶贫绩效相对更高;不同省份的扶贫绩效和扶贫绩效增长速度差异较大,个别省份的扶贫绩效亟须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可促进扶贫绩效提升,基尼系数对扶贫绩效的影响为负。第六章是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财政扶志政策紧迫性(囿于财政扶志政策数据的缺乏,本文无法直接实证研究财政扶志政策的增志效应)、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以及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结果表明:中国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邻里效应和福利依赖现象;贫困存在邻里效应且贫困环境对个体志向水平的影响显着为负,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也存在邻里效应,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对收入带来负向影响;获得转移支付的家庭子女志向水平更低;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亟须实施。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财政扶智政策(财政教育支出)可显着提高个体学历水平,财政教育支出对个体学历的作用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财政扶智政策对高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较显着,对极低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不显着。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显示,个体志向水平对学业成绩的影响为正,个体志向水平通过学习时间(努力程度)影响学业成绩,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能够促进财政扶智政策的实施效果。第七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给予家户过度的政府转移支付可能会带来福利依赖现象的发生,财政扶贫资金带来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对个体人力资本产生外溢效应,个体人力资本和志向水平反过来影响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本文从财政扶贫瞄准优化、财政扶贫支出结构优化和其他公共政策配套统筹三方面阐述了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路径。第八章是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本文第七章的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与第八章的政策建议不同,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主要是指财政扶贫政策本身,想要提升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首先应当提高政策的瞄准效率,其次应当合理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最后还应当使得其他公共政策与财政扶贫政策相互配套。而政策建议则主要根据本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给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提升减贫效果。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三点。首先,本文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理论模型。以往财政扶贫的相关研究主要使用实证研究方法,鲜有学者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分析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主要机理,尤其是财政扶志扶智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将志向水平纳入人力资本累积方程,设计财政扶志扶智政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并使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从理论上比较两种政策的减贫效果差异,研究方法较为科学。其次,本文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和扶贫效率。以往研究主要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也即财政扶贫政策是否能够减少贫困,很少有学者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效率问题。本文系统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剖析财政扶贫的各个方面,为财政扶贫工作提供实践指导。最后,本文关注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往研究主要关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政府转移支付等)的减贫效果,鲜有学者研究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减贫效果,更少有学者从实证角度研究财政扶志扶智政策以及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相互作用。
张振华[5](2021)在《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及效果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带来严峻的雾霾污染问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越来越多地关注雾霾污染现状并相继投入到治理过程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区域性、复合型雾霾污染典型地区,在全国雾霾污染的治理版图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过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协同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污染方面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但是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反复出现区域性重度雾霾污染。政府间如何有效协同起来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雾霾污染,已成为理论界与政府决策者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更精准地推动雾霾治理工作,本研究着力于探究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及效果评价。在演进逻辑方面,本研究依据协同主体的不同类型将政府间协同治霾分为三个层面进行解析,分别是: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因此,需要重点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是怎样的?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体现在哪些方面?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体现在哪些方面?在归纳总结政府间协同治霾演进逻辑的基础上,本研究试图进一步探究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效果,将重点回答以下问题:政府间协同治霾具有什么样的直接影响和异质性影响?本研究系统阐述了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第一,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内容分析和专家打分法等政策文献量化方法,有效梳理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部际协同不断强化、政策制定机制持续完善、颁布政策的短期应急效应以及累积政策的长期叠加效应是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主要演进逻辑。第二,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利用演化博弈分析方法,深入探讨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主要体现在成本收益分析、政绩考核体系、区域空间影响和产业转移趋势四个方面,并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案例分析得到了进一步验证。第三,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利用演化博弈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主要体现在环保廉政建设、环保督察成本、环保问责力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四个方面,并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中央环保督察机制的案例分析得到了进一步验证。在归纳总结政府间协同治霾演进逻辑的基础上,本研究试图进一步评价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效果。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通过构建政府间协同治霾政策强度指标,并运用空间计量分析方法,实证检验政府间协同治霾政策强度的直接影响,系统评价政策强度受到不同类型公众参与方式调节作用下的异质性影响。依据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及效果评价,本研究通过总结研究发现,给出了针对雾霾协同治理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从府际协同分析框架出发,运用政策文献量化方法,系统探究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中的部际协同关系,有效梳理了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本研究既没有采用政策文献解读的定性方式评价政策变迁问题,也没有沿用常用的基于代理变量或虚拟变量测度政策强度的研究思路,而是从政策内容本身出发,对政策文献语义内容和政策外部结构要素等非结构化政策文本进行结构化量化。基于政策文献量化所获得的结构化数据,进一步建构了政策全样本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具有可靠性和稳健性,有利于深度刻画并科学评估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其次,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基于博弈方有限理性和博弈策略可重复性,提出横向地方政府竞争博弈与纵向央地政府间博弈的分析结果,得出了地方政府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执行的合作与博弈过程中,不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并不是经过单次博弈便找到了最优的稳定策略,而是通过逐渐调整优化的多次博弈过程,才能探求到最具稳定性的策略。因此,本研究以博弈方有限理性以及博弈策略可重复性为前提,运用演化博弈分析方法得出其演进逻辑。最后,在构建政府间协同治霾政策强度指标时,综合考虑了中央政府政策制定与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两个方面的因素。已有关于政策强度的研究大多侧重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执行因素,较少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政策制定因素。结合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本研究在府际协同分析框架下构建了政府间协同治霾政策强度指标。该指标充分考虑了中央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力度与地方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执行力度两个层面。这样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不同政府间为协同治理雾霾污染的努力程度,是一种比较创新的政策强度研究视角。
沈歆[6](2021)在《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了党的奋斗目标,同时为我国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指明了方向,对促进各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升级提出了迫切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政府承担着公共产品供给、满足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职能。而县域政府是最基础的政府管理层级,同时也承担着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责任。县域政府在职能上所发挥的作用,一定程度反映在本县域的财政支出结构上。因此,构建服务型县域政府,需在财政支出结构上紧跟步伐,及时优化调整出适应本县域服务型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本文选取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为研究方向,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后工业社会理论、县域政府职能结构重心位移理论,选取丽水市莲都区为研究对象。综合使用了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三方面实现创新,探究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化措施。促进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调整,积极消除莲都区财政支出所存在的核心问题以及不合理的扰动因素,从而推动莲都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时为我国其他相似县域政府财政支出优化改革提供参考。本文首先通过梳理我国县域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总体概况,得出我国县域政府在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县域财政支出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存在普遍性问题。随后通过莲都区2015年到2019年财政支出数据对比分析,得出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范围科学性有待加强、莲都区行政成本过高效率不够、旅游业与涉农服务管理投入失衡、民生支出中社会保障服务投入不足。主要原因为:政府职能转变期支出调整滞后、行政成本控制严格性有待加强、涉农服务投入与农旅联动发展认知不足、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受限且相关机制不健全。通过对美国科罗拉多州、英国威尔士、北京市密云区等国内外成功经验借鉴,总结归纳出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过程中应重点优化政府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机制,同时需重视长期地域产业发展与融资规划的启示。最后,结合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现实原因,本文总结出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针对性优化建议:一是优化服务型政府职能下的财政支出科学化收支管理;二是服务型政府职能下提高行政效率;三是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提高农业服务事业与管理的基础比重;四是增加服务型支出中民生支出比重。
刘洋[7](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胡如梅[8](2020)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文中认为探索建立集体产权与国有产权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制度规范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要求,是向城乡等值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一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能够让渡权利,改变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因此有必要关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地方实践中,可以观察到政府征收入市、直接就地入市、指标交易入市三种基本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途径,但是正式的改革试点之前,只有个别一些地方主动突破城乡土地要素流转的规则限制,允许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一级市场供地,大多数地方仍然以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为主。在中央层面直接领导开展入市改革试点后,地方间的这种差异仍然存在。另外,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在早期允许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地方又呈现出上收土地开发权、由政府统筹入市的特征。基于这些实践观察,本文尝试探究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为什么会呈现出空间差异和时间演化特征?具体的研究问题包括:提高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水平是否优化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结果?既然征地制度为地方政府发展土地财政提供了制度优势,为什么其中一些会主动放弃一级市场上供地的垄断地位?又如何解释这些地方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选择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对中央政府强化改革压力,地方间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回应差异,这又意味着什么?“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的分析框架,将地方的土地治理表现置于宏观激励结构和特定的制度环境,以及具体的地方情境中进行考察,帮助我们厘清体制因素和地方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影响。对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路径的比较分析显示,相比较传统的政府征收入市模式,允许符合规划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当前阶段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相对较小,但是农民集体分享到的收益比例相对较高,达到60%以上。土地指标交易模式提升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同时缩小了因区位因素造成的农村内部的土地权益实现差距。此外,在不考虑产权差异的情况下,同一宗地块是通过政府征收入市还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实施入市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并没有明显不同,但是后者的收益分配格局更有利于农村和农民。对广东省南海区近30年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引资环境和农民集体的博弈能力等地方局限条件的s差异和变化,带来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的诉求和利益主体间土地权益分配的矛盾,弱化了原有土地政策的优势,引致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差异和变化。地方政府间围绕招商引资展开激烈竞争是导致具备资本涌现优势和征地成本相对较高的地方在早期主动下放土地开发权的主要原因。当土地利用强度达到城市规划的限制,“大量引资”逐渐转为“优质选资”,土地区位和规模的优化调整有赖于原产权主体间达成集体行动,为降低这一过程的交易成本,同时考虑到农民事实上的土地产权已经形成,基于市场协商的政府主导模式成为这一阶段政策工具的新选择。进一步地,基于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验证了面对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土地市场化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回应行为的差异性源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差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直接表征地方“以地生财”需求的代理变量,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比例呈现负向关系,且前者的影响更为显着,一定程度上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和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并不完全是为了获取直接的土地出让收益,更重要的是方便以地抵押融资,但归根结底还是出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另外,文章选取能够表征地方其他税收收入成长状况的“预算内财政自给率”指标来间接反映地方对降低“以地生财”依赖的可能性,回归结果显示该指标对地方开展“农地入市”改革有显着促进作用,表现在财政自给率更高的地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和供应比例相对更大。该研究发现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威权国家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也并非完全服从上级,其施政行为还受地方发展偏好和具体情境的影响。研究总体上揭示了在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国家治理框架下,横向间的地方竞争、纵向制约体制下的行政压力和包括引资环境、农民集体政策博弈能力在内的地方情境条件共同塑造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治理行为。面对来自高层级政府的行政压力和来自农民集体的征地压力,财政自给率更高、对土地财政依赖更低的地方更倾向于切实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提供适当的激励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最后,根据笔者有限的知识,本文或有以下贡献。一是关注政府这一特殊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对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不同于在传统土地资源经济学框架内关注资源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效应的研究,本文尝试从地方政府这个关键主体入手,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的组织方式视为特定激励结构和制度环境下的工具选择结果,并综合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探析这种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二是现有文献已经清楚地介绍了“市场化”改革可能引起的土地配置效率和权益分配变化等,但对地方政府主动向农民集体下放土地开发权,并在面对相同的“允许入市”的政策环境下采取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土地入市的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没有太多研究。本文结合地方改革经验,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探究。三是关注到本轮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回应差异,并由此引发对“以地谋发展”理论的再思考。
王富禹[9](2020)在《节约型政府视角下我国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研究 ——以湖南省H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1979年,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从英国开始,随后传到美国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进而扩散至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改革政府的直接目的,是以结余的财政资金作为刺激手段,鼓励政府以最低成本获取同样高的收益,或者是以同样成本支出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各国政府积极采取裁汰职员、提高绩效、精简预算、控制财政、加强监督等措施,来缩减行政成本支出规模。我国政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一直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进程中,我国也向西方国家学习,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并正在逐步深入。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不断尝试构建节约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公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政府日益增加的行政成本越来越受到关注。行政成本过高不仅会减少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也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巨大影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控制增长过快过高的行政成本已经刻不容缓。县级政府是我国基层政府的重要部分,研究县级政府行政成本的支出状况,探求其中存在的问题,揭示其深层次的原因,进而寻求更优化的管理路径,是本研究的主要工作。在具体的研究进路上,本论文的第一个部分主要论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汇集国内外专家的相关研究,提出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个部分主要论述本论文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对H县政府近几年行政成本支出现状和控制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分析了H县政府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而概括我国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困难的一般成因。最后,根据前面所揭示的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问题及原因,提出我国县级政府如何节约行政成本的对策建议。
姬鸣宇[10](2020)在《交通事故成本的法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多年来的高速发展,交通领域也较之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交通安全问题也随之日益凸显。而其中交通意外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归责一直是困扰着我国交通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核心问题,虽然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都对该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细节问题并未因此得到最终的解决。诸如:交通事故侵权行为主体仅以“机动车一方”作为表述,但却没有明确各种具体情形如年龄情况、行为能力情况等的具体分类;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也未给出具体可依的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的救济办法也找不到具体详细的法条表述等等。通过运用成本-收益分析、博弈论等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本次研究将交通事故成本以形成原因的主、客观方面分为,事故损害成本、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健康成本、环境成本以及行政成本六大类。并以青岛市崂山区某次交通事故为例,详细表述了交通事故各种成本的具体表现,同时应用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其进行分析,使抽象的理论得到了具象的直观表达。最后,立足于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和博弈论等基础理论并结合交通事故成本的数学模型和相关经济学理论,对我国交通法律法规的细化与完善给出了个人建议。以期为我国交通安全相关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参考并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与方向。
二、行政成本的经济学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成本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3)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的影响与治理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行政成本的概念 |
2.1.2 行政成本统计口径与数据 |
2.1.3 行政成本基本变化趋势与指标分析 |
2.2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廉价政府理论 |
2.2.2 目标管理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3章 实证分析与检验 |
3.1 研究假设 |
3.2 变量选择和基本统计描述 |
3.3 统计线性回归模型初步建立和估计 |
3.4 稳健性检验 |
3.5 政府行政成本规模影响经济增长的门槛效应 |
3.5.1 门槛效应 |
3.5.2 门槛效应检验 |
第4章 行政成本对经济控制的相关结论 |
4.1 行政成本内部构成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存在一定异质性 |
4.1.1 不同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效应不同 |
4.1.2 不同比例的行政成本内部结构对整体的经济刺激有着不同的效果 |
4.2 行政成本的规模对经济增长具有门槛效应 |
4.2.1 第一门槛值以下省份经济状况对于行政成本拉动效果的不敏感 |
4.2.2 存在行政成本促进经济增长的较优区间 |
4.3 控制行政成本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
第5章 我国目前行政成本治理策略 |
5.1 基于政府管理角度 |
5.1.1 合理压缩行政成本 |
5.1.2 调整行政成本占GDP比例 |
5.1.3 考虑不同区域差异控制行政成本 |
5.1.4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
5.2 基于实际措施角度 |
5.2.1 树立科学成本效率观 |
5.2.2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
5.2.3 推行电子政务 |
5.2.4 建立科学机制,强化成本控制 |
第6章 研究总结与研究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4)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相对贫困 |
1.2.2 财政扶贫 |
1.3 研究方法、思路及目标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基本框架 |
1.3.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贫困的内涵和测度 |
2.1.1 贫困的内涵 |
2.1.2 贫困的测度 |
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2.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应 |
2.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扶贫效率 |
2.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3.1 财政扶志政策减贫研究 |
2.3.2 财政扶智政策减贫研究 |
2.4 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章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 |
3.1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机制 |
3.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2.1 理论框架 |
3.2.2 数值模拟 |
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3.1 不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2 包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 |
3.3.4 数值模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典型化事实分析 |
4.1 相对贫困的结构性特征 |
4.1.1 全样本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2 城乡和东中西部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3 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现状 |
4.2 财政扶贫现状 |
4.2.1 财政扶贫基本事实 |
4.2.2 财政扶贫成效 |
4.2.3 财政扶贫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5.1 政府转移支付减贫效应 |
5.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1.2 实证结果分析 |
5.1.3 贫困线对减贫效应的影响 |
5.2 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5.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2.2 实证结果分析 |
5.2.3 养老金视作市场收入 |
5.3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5.3.1 理论分析框架 |
5.3.2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3.3 实证结果分析 |
5.3.4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6.1 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 |
6.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1.2 实证结果分析 |
6.2 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 |
6.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2.2 实证结果分析 |
6.3 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 |
6.3.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3.2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财政扶贫政策间的相互作用及其优化 |
7.1 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
7.1.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1.2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 |
7.2.1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理论模型 |
7.2.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实施方案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8.2.2 提升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8.2.3 激发相对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
8.2.4 促进财政与扶志扶智政策深度融合 |
8.2.5 推动扶贫与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有机结合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及效果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选题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部际协同的已有研究 |
1.3.2 地方政府间关系与雾霾治理 |
1.3.3 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与雾霾治理 |
1.3.4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雾霾治理效果 |
1.3.5 已有研究述评 |
1.4 研究范围廓清 |
1.5 研究设计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府际关系理论 |
2.1.2 协同治理理论 |
2.1.3 本研究的理论适用性 |
2.2 分析框架 |
2.2.1 已有跨域治理分析框架 |
2.2.2 “治理过程—治理效果”府际协同分析框架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 |
3.1 理论背景与研究问题 |
3.1.1 理论背景分析 |
3.1.2 研究问题描述 |
3.2 数据基础与研究方法 |
3.2.1 研究数据基础 |
3.2.2 政策文献量化方法 |
3.3 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的研究结果 |
3.4 中央政府部际协同治霾演进逻辑的讨论 |
3.4.1 部际协同不断强化 |
3.4.2 政策制定机制持续完善 |
3.4.3 颁布政策的短期应急效应 |
3.4.4 累积政策的长期叠加效应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 |
4.1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的研究背景 |
4.1.1 现实背景介绍 |
4.1.2 研究问题描述 |
4.2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 |
4.2.1 模型基本假设 |
4.2.2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4.2.3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
4.3 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治霾演进逻辑的讨论 |
4.4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案例分析 |
4.4.1 案例选择依据 |
4.4.2 案例数据来源 |
4.4.3 案例讨论与发现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 |
5.1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的研究背景 |
5.1.1 现实背景介绍 |
5.1.2 研究问题描述 |
5.2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 |
5.2.1 模型基本假设 |
5.2.2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5.2.3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
5.3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协同治霾演进逻辑的讨论 |
5.4 大气污染中央环保督察机制的案例分析 |
5.4.1 案例选择依据 |
5.4.2 案例数据来源 |
5.4.3 案例讨论与发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效果评价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背景分析 |
6.1.2 研究假设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定义 |
6.2.2 数据来源 |
6.2.3 实证模型 |
6.3 实证研究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空间回归分析 |
6.3.3 稳健性检验 |
6.4 政府间协同治霾效果评价的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发现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发现 |
7.2 政策建议 |
7.2.1 优化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实现中央政府部际高效协同治霾 |
7.2.2 改进成本分担与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之间联动协同治霾 |
7.2.3 强化廉政建设与问责力度,促进央地政府之间无缝协同治霾 |
7.2.4 拓宽公众的外部监督渠道,推动第三方参与政府间协同治霾 |
第八章 结束语 |
8.1 主要内容与结论 |
8.1.1 主要内容 |
8.1.2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点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 |
2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县域服务型政府概念特征 |
2.1.1 县域服务型政府概念界定 |
2.1.2 县域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特征 |
2.2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定义与特征 |
2.2.1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定义 |
2.2.2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主要特征 |
2.3 构建现代县域服务型政府相关理论 |
2.3.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2 后工业社会理论 |
2.3.3 县域政府职能结构重心位移理论 |
3 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相关实践 |
3.1 县域服务型公共财政支出概况 |
3.2 县域服务型公共财政支出的整体性问题 |
4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莲都区经济发展与财政支出 |
4.1.1 莲都区经济民生发展概况 |
4.1.2 莲都区财政收支主要指标分析 |
4.1.3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现状分析 |
4.2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 |
4.2.1 莲都区财政支出结构范围科学性有待加强 |
4.2.2 莲都区行政成本过高效率不够 |
4.2.3 旅游业与涉农服务管理投入失衡 |
4.2.4 民生支出中社会保障服务投入不足 |
4.3 莲都区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问题原因分析 |
4.3.1 政府职能转变期支出调整滞后 |
4.3.2 行政成本控制严格性有待加强 |
4.3.3 涉农服务投入与农旅联动发展认知不足 |
4.3.4 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受限且相关机制不健全 |
5 国内外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成功经验借鉴 |
5.1 美国与英国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征 |
5.1.1 美国科罗拉多州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1.2 英国威尔士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2 我国北京密云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 |
5.3 启示与经验借鉴 |
6 莲都区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建议 |
6.1 优化服务型政府职能下的财政支出科学化收支管理 |
6.1.1 强化服务型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 |
6.1.2 强化服务型政府转型期的财政支出进程管理 |
6.2 服务型政府职能下提高行政效率 |
6.2.1 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节约行政成本 |
6.2.2 建立莲都区服务型政府支出监管制度体系 |
6.3 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提高农村服务事业与管理的基础比重 |
6.3.1 结合本地域产业发展改变农业投资方向 |
6.3.2 加大对农村服务事业与管理的财政补贴 |
6.4 增加服务型支出中民生支出比重 |
6.4.1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中科教文卫事业比重 |
6.4.2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中的就业保障比重 |
7 研究总结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8)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目标、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问题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全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1.4.1 全文结构 |
1.4.2 各章节主要内容 |
2 文献综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评述与展望 |
2.1 文献划分的视角:四个层次 |
2.2 四个层次的文献综述 |
2.2.1 第四层次:资源利用 |
2.2.2 第三层次:政策工具的多样性、选择逻辑和影响因素 |
2.2.3 第二层次:正式制度的作用和变迁 |
2.2.4 第一层次: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特征和影响 |
2.3 综述的总结和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
3 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一个分析框架 |
3.1 引言 |
3.2 建国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1 阶段一(1949-1953):建国初期实行农民土地个人所有制 |
3.2.2 阶段二(1953-197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集体统一经营 |
3.2.3 阶段三(1978-199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
3.2.4 阶段四(1998-2008):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
3.2.5 阶段五(2008-2014):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探索集体土地流转 |
3.2.6 阶段六(2014-2019):中央政府强力要求地方开展改革 |
3.2.7 小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演变的历史特征和内在逻辑 |
3.3 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分析框架的总体概览 |
3.3.1 制度环境 |
3.3.2 政策工具 |
3.3.3 资源利用 |
3.4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的绩效差异:政策工具的影响 |
3.4.1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生产效率 |
3.4.2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过程效率 |
3.4.3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收益分配 |
3.5 土地政策工具选择差异:制度环境和地方情境的共同影响 |
3.5.1 激励机制影响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 |
3.5.2 土地政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与政策工具选择的相互影响 |
3.5.3 地方情境对土地政策工具选择的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4 政策工具的选择效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比较 |
4.1 引言 |
4.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政策工具介绍 |
4.2.1 政府征收入市: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
4.2.2 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土地发展权在村集体层面的直接兑现 |
4.2.3 土地指标交易政策:土地发展权市场交易的构想 |
4.2.4 小结 |
4.3 土地增值收益内涵及测算思路 |
4.3.1 土地增值收益的内涵 |
4.3.2 土地增值收益的测算思路 |
4.4 三种入市模式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具体核算:以义乌改革实践为例 |
4.4.1 义乌市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2 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3 义乌市土地指标交易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5 对比分析结果 |
4.6 本章结论 |
5 地方政府主动下放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权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 |
5.3 研究方法的介绍 |
5.4 广东南海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案例介绍 |
5.4.1 农村社区工业化、园区化(1993-2007):村集体自行组织入市 |
5.4.2 存量盘活的初步尝试(2007-2013):鼓励产权主体自行改造 |
5.4.3 公有资本介入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整合(2013-至今):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 |
5.5 利益主体辨析和案例实证分析 |
5.5.1 主要的利益主体 |
5.5.2 下放集体土地开发权:保障建设用地供应效率的地方选择 |
5.5.3 向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提高建设用地再开发的过程效率 |
5.5.4 优化农民集体在土地整备中的利益分配:农民事实产权的建立 |
5.6 本章结论 |
6 地方政府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回应差异和原因探析 |
6.1 引言 |
6.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背景和特征 |
6.3 理论分析:“以地生财”与地方政府改革回应差异 |
6.4 案例定性比较:Z省Y市和F省J市 |
6.5 定量分析 |
6.5.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5.2 数据来源 |
6.5.3 实证模型和结果分析 |
6.6 本章结论 |
7 研究结论和政策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9)节约型政府视角下我国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研究 ——以湖南省H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行政成本 |
二、行政成本控制 |
三、节约型政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人民中心”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理论运用 |
第三章 湖南省H县政府行政成本支出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一节 H县政府行政成本支出现状 |
一、行政成本占GDP比例较大且增长过快 |
二、行政成本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高 |
三、行政成本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大 |
四、行政成本各项支出情况分析 |
第二节 H县政府行政成本控制举措 |
一、强化行政人员成本控制意识 |
二、精简机构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
三、规范行政人员经费开支行为 |
第三节 H县政府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行政支出失误成本较高 |
二、行政支出试错成本较多 |
三、行政支出沉没成本较大 |
第四章 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困难的一般成因 |
一、行政观念落后 |
二、行政规模扩张 |
三、行政路径依赖 |
四、行政负外部性 |
第二节 H县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行政成本节约意识薄弱 |
二、行政成本支出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 |
三、行政职能机构设置不合理 |
四、行政成本支出监督体制不完善 |
第五章 我国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培育正确的节约意识和支出行为 |
一、加强对行政人员素质的管理和培训 |
二、树立法制意识,规范行政成本支出 |
第二节 优化县级政府机构和行政人员构成 |
一、推动行政人员配比科学化 |
二、精简和完善县级政府职能机构 |
第三节 消除县级政府行政负外部性 |
一、明确县级政府职能定位 |
二、规范县级政府职能范围 |
第四节 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突破路径依赖 |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 |
二、营造行政成本改革的良好制度环境 |
三、完善财政预算制度与监督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致谢 |
(10)交通事故成本的法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具体案例分析法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第一章 交通事故相关理论分析及成本概述 |
一、理论基础分析 |
(一)成本-收益分析 |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三)汉德公式 |
(四)博弈论 |
二、交通事故成本的内涵 |
(一)何为交通事故成本 |
1.交通事故成本的概念 |
2.交通事故成本与交通事故归责的关系 |
(二)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
1.主观原因 |
2.客观原因 |
三、交通事故成本分类 |
(一)个人成本 |
1.事故损害成本 |
2.诉讼成本 |
3.时间成本 |
4.健康成本 |
(二)社会成本 |
1.环境成本 |
2.行政成本 |
第二章 以崂山区某交通事故为例讨论交通事故成本-收益分析的理论与应用 |
一、崂山区某交通事故案例介绍 |
(一)法院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实 |
(二)法院认定住院治疗的事实 |
二、交通事故的成本构成分析 |
三、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析 |
(一)主观要件 |
1.动机要件 |
2.能力要件 |
(二)客观要件 |
1.主体要件 |
2.违法要件 |
3.损害要件 |
4.因果关系要件 |
5.结论 |
四、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
(一)归责原则与激励机制 |
1.无责任原则 |
2.严格责任原则 |
3.过错责任 |
(二)《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归责原则 |
五、汉德公式视角下的交通事故侵权成本-收益分析——以车辆制动系统为例 |
(一)制动系统的成本与收益 |
(二)汉德公式下的制动系统升级方式 |
六、博弈论视角下的交通事故成本-收益分析 |
(一)事故损害成本-收益分析 |
(二)健康成本-收益分析 |
(三)环境成本-收益分析 |
1.大气污染成本 |
2.噪声污染成本 |
3.交通事故中的总体环境成本 |
七、案例体现出的现行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 |
(一)部分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 |
(二)受害人不能完全受偿 |
(三)交通事故归责不明晰 |
(四)没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
(五)交通事故相关应急机制不够完善 |
第三章 法经济学成本-收益理论视角下对完善我国交通事故处置的立法建议 |
一、外部成本强制内部化 |
(一)通过颁布行政法规建立惩罚机制 |
(二)通过法律确定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承担范围 |
二、完善赔偿机制 |
(一)完善诉讼费的计算方式 |
(二)建立心理健康评价机制 |
(三)完善保险赔偿流程 |
(四)引入惩罚性赔偿 |
三、明确交通事故归责准则及赔偿标准 |
(一)完善交通事故定责依据 |
(二)明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三)媒体正向宣导 |
四、建立激励机制 |
(一)强制安装行车记录仪 |
(二)提高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成本 |
(三)明确机动车注意义务 |
五、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机制 |
(一)完善交通警察队伍建设 |
(二)完善救济金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行政成本的经济学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后果论视角下的刑事证明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为中心的分析[J]. 王彬. 法商研究, 2021(06)
- [2]Q市税务局行政成本控制策略研究[D]. 赵杰禹.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3]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的影响与治理策略研究[D]. 邢春政.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4]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D]. 宋颜群. 山东大学, 2021(11)
- [5]政府间协同治霾的演进逻辑及效果评价研究[D]. 张振华. 兰州大学, 2021(09)
- [6]县域服务型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研究 ——以莲都区为例[D]. 沈歆.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7]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8]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D]. 胡如梅. 浙江大学, 2020(04)
- [9]节约型政府视角下我国县级政府行政成本控制研究 ——以湖南省H县为例[D]. 王富禹.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交通事故成本的法经济学分析[D]. 姬鸣宇. 青岛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