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美修约政策的演变(论文文献综述)
黄佳[1](2021)在《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建设中的合作与斗争(1885年-1949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法战争结束后,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不复存在。法国将越南变为其保护国,并以越南为跳板,欲借助铁路建设加强对中国边境的渗透。1885年中法签订《越南条款》,条约提出:“日后若中国酌拟创造铁路时.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惟彼此言明,不得视此条系为法国一国独受之利益”。法国对清政府施加外交压力兼以军事威胁,争夺龙州铁路与滇越铁路建设权,掠夺滇越铁路管理权。而英国与法国进行秘密协议,由两国共同开发云南、四川两省。英国认为法国取得上述铁路权益损害了它的利益,为此英国在北京向清朝政府提出了补偿要求,并要求承建滇缅铁路。因受到云南人民的强烈抗议,滇缅铁路并未动工建设。北洋军阀时期至抗日战争爆发前,法国仍不断掠夺西南地区的铁路建设权。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日本对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实行严密的军事封锁。铁路线与军事息息相关,日军不仅利用军事手段封锁沿海交通,还控制了中国陆路交通。截至1940年,中国完全失陷铁路线十二条,共计4973公里,由中国自行破坏的铁路共计689公里。国民政府迁至重庆,西南、西北各省成为抗战大后方。国民政府积极对西南地区进行铁路建设,以满足战时军事需求与人民日常生活需要。湘桂铁路在抗战全面爆发前已进行规划,因国民政府须开通新的国际交通线,又将湘桂铁路延展至桂越边境。法国亦以援华抗日为名,援引1896年中法成约要求承修铁路,并计划将湘桂铁路南镇段与越南境内铁路相接。鉴于抗日战争的紧张局势,国民党政府被迫同意借用法国资本,并由法国建设桂越铁路。日军占领武汉、广州后,试图进一步切断中国国际运输线,以截断补给物资的运输,逼迫重庆政府投降。日军于1939年发动桂南会战,同年11月24日占领了南宁,12月4日侵占了镇南关,扼住桂越公路的咽喉。尚在施工的桂越铁路也因此停工,国民政府组织了拆轨行动,将桂越铁路的铁轨移筑黔桂铁路。为了阻止日军进一步控制中越国际交通线,中方奋力对日作战,收复了镇南关。但是日军组织军队进行反扑,镇南关与南宁再次陷入敌手。1940年日军入侵越南,国民政府拆除滇越铁路部分铁轨,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正式宣告关闭。中、法越之间还对铁路交通线的运输权进行了合作。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通过外交手段,结合英、苏的帮助,与法国合作借道越南运输。法国运输政策变动受到抗日战场与欧洲战场的影响,又与法国的国家利益紧密相连。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从限制运输至禁运到暂时放松限制,直至最终完全关闭。1946年2月28日,中法签订了《关于中越关系之协定》。协定明文规定,废止中法1903年10月签订的《滇越铁路章程》,同时取消了法国在该路以及由该路而涉及的所有其他特权和利益。由法国主导建设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虽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其对边境地区的渗透,获得了政治与经济上的利益与特权。但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建成后有利于中越边境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完善了中国西南边疆地区的交通网。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修建历史的发展过程,是争夺、合作、再争夺的过程。本文旨在系统地研究1885年后至1949年,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的建设中的合作与斗争。“合作”是指中外为铁路交通线修筑、维护及运输进行合作,“斗争”则指的是列强对中国铁路修建权和经营权的掠夺,以及抗战期间对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的控制权。本文论述中法战后法国是如何从清政府手中获得铁路的修筑权与通行权,分析法国争夺中越交通线背后的利益考量,关注法方负责建设经营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的组织。试图梳理在交通建设中云南人民为反抗滇越铁路修建进行的斗争,关注抗日战争时期中法之间为借道越南运输交涉的过程,探析法方对借道越南态度及政策的转变。揭露抗日战争期间,日方为切断国际运输线对广西进行的军事行动,考察广西为了防止日军控制和利用已建好的铁路,并对日作战的史实等。目的是揭示近代以来围绕铁路而形成的中外关系及其实质。
李岩[2](2020)在《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不平等条约是近代中国关税法的重要渊源。片面协定税则和外籍税务司制度皆源自于不平等条约。两次鸦片战争终结了大清帝国的闭关政策,总理衙门的设立使条约制度成为中国政体的特殊部分,中国的主权在这里不是被消灭,而是被列强的主权所掩盖或取代。在近代条约体制中,中国海关不能自主,海关行政管理权旁落、税款保管权被劫夺,关税税则的制订权受限,关税自主不能实现。而英国、美国和日本在中国海关权力争夺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你争我夺,彼此倾轧、相互妥协,随着各国实力的消长,轮流坐庄,谁控制了中国海关,谁就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相应地,关税自主则是中国近代各时期政府一直努力实现之目标。海关是中外关系的矛盾的焦点,在中国近代条约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从国际关系演变对关税法影响的视角研究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更能全面地把握和理解其中所承载的内涵和历史意义。研究中国近代海关,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人物是英籍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他是清末新关的实际建立者,他担任大清帝国海关总税务司长达48年之久。赫德通过其直属上司总理衙门的王公大臣们操纵控制中国内政外交,把外籍总税务司领导的海关打造成清政府所倚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把中国海关变成了英国对华关系的基石和英国控制下的平衡各“有约国”利益的“国际官厅”。清末虽然采取了一些新政,以削弱总税务司对海关的行政控制权,但尚未产生实际效果,满清王朝就已覆亡,而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则为之后的政府所承认,外籍税务司制度没有变,中国海关依然被操控在列强手中。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继承了清政府遗留下来的不平等条约,中国依然受不平等条约体制束缚和荼毒。海关在英籍总税务司安哥联的把持下,趁革命之乱,夺取了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和支配权,通过经理外债赔款和内债,操控着中国的财政大权,税务处形同虚设,海关监督权力进一步萎缩。总税务司安哥联只听命于英国政府和外国公使团,俨然中国政府的“太上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受协约国给予中国大国地位、延迟5年支付庚子赔款及修订海关税则之诱使,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并借机废除与德奥的不平等条约,停付该两国债赔款,开始尝试以外交手段积极争取国权。战后,以顾维钧为代表的外交家,通过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主张,结果不尽如人意。但随着国际情势变迁,各国与中国贸易情况的消长,英、美、日之间对中国税则修订的态度也有所变化。中国通过与列强集体谈判无法取得实际效果,逐渐改变为各个击破策略,通过开创个例,突破条约体制之限制。利用战胜国身份与战败国德国重新订立协约,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为消除片面协定关税税则打开了的缺口。废除中比条约,开创自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先例,显示了中国关税自主之决心,冲击了不平等条约体系。中国南北政府相继宣布开征二五附税及随之发生的罢免总税务司安哥联事件,实乃中国通过外交无法获取真正关税自主后而采取的内政自主之行为。中国开始努力冲破协定关税之束缚,使之成为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维护其本身的统治利益,积极开展了争取关税自主的外交活动,先后与十几个国家签订了关税新约,废除了自1843年以来受不平等条约束缚的片面协定税则,中国享有关税自主权得到列强条约承认。同时,财政部下设关务署管理海关,进行了关制改革,外籍税务司受其辖制,实行华洋员平等原则,注重培养提拔本国税务人才。设立了国定税则委员会并在1929-1934年四次自主颁布实施了国定税则,突破了被约束长达80余年的“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中国和外国的关税水准差距有所缩小,中国的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裁撤了实施长达70余年的厘金、子口税等内地税,促进了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关税主权已经完全收回。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之所以为英、美、日等列强所承认,是其与帝国主义相勾结相妥协的结果。作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新的代理人,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也不能够彻底地完全地实现关税自主。尽管其制定并施行了所谓国定税则,却并未能真正摆脱帝国主义列强所施加的影响,表面上帝国主义者放弃控制中国关税的特权,但实际上中国关税税则的制订、税率的变动仍受英、美、日等国约束,以致于无力制止帝国主义的商品倾销,不能为民族工业提供充分保护。外籍税务司制度被保留下来,领事裁判权以及其他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特权也未完全被废除。“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失守;“七七”事变后,华北失守。蒋介石对日本的侵略采取不抵抗主义,一面向日本妥协屈从,一面争取国际援助,企图借助英美的力量来阻止日本,而英美则妄想日本牵制苏联抵制中共,对日采取放任纵容的绥靖政策,导致南京国民政府孤立无援,从淞沪协定、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一路退让至重庆陪都。日本实施以战养战的战略,在日占区扶持操纵伪政权,掠夺中国资源,逐步由中国东北向南推进,妄图蚕食吞并中国,称霸远东。先后策划建立了伪满洲国、北京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维新政权和南京伪国民政府,以华制华,劫夺了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日占区的所有海关,控制了相应的海关行政权、关税保管和支配权。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宣称“总税务司之职权,系中国政府所授予,而非得自条约”,并要求各关税务司“服从政府命令,不受外力之干涉;且绝对不干涉关余”。一方面要“恢复中国在关政上之主权”,另一方面要“维护海关现行制度”。而在日本劫夺中国海关的过程中,他选择坚决维护海关现行制度,不听政府“关闭该关,另行设关”的指令,不惜牺牲中国海关行政主权和税款保管权来维护其外籍税务司统治下的海关行政的表面完整,以期英国继续把持中国海关。为此,他积极协助其母国英国与日本妥协谈判,促使英日两国签订了没有中国参加的《关于中国海关的协定》,并对这一非法协定给予坚决的执行,承认日本对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将税款存入日本正金银行,实行低税率税则,将该协定的适用扩大至整个日占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将总税务司梅乐和拘捕关押,英美籍税务司全部被解职。汪伪政权任命日本人岸本广吉(Kishimoto Hirokichi)为总税务司。英国和英籍总税务司可谓姑息养奸,日本人终于如愿以偿把持了整个日占区的中国海关。此后,伪海关总税务司署大量雇佣日籍关员、任命日籍税务司,日文也取代英文成为海关公文语言。为了“以战养战”,支持日军和汪伪政权,海关开征转口税,以伪钞来征收海关税款,大肆走私、倾销日货,致使中国经济损失巨大。面对日占区海关被日本全面劫夺,沿海被日军封锁的窘境,国民政府在重庆重新组建了的总税务司署,开辟新的贸易线路,建立多个内地海关,加强缉私,开征战时消费税,通过实施《公库法》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停付外债赔款,努力开源节流,以维持战时经济。抗战胜利后,日籍人员全部离职,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日占区海关,裁撤改组内地海关,任命一批中国人为海关税务司。国民政府恢复执行《1934年进出口税则》,实施货币兑换,加强外汇和贸易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走私,重新收回了关税主权。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原日占区的海关被一一收回,但大连关成为例外。为了让苏联参加对日作战,苏、美、英三国无视中国政府秘密签订《雅尔塔协定》。之后美国主动劝诱中国政府与苏联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相关附件,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及航运一律开放。苏军进驻大连港后,美国并未获得“门户开放、商业机会均等”的待遇,国民政府几经交涉也未能收回大连海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全国各地海关最终都被人民政权接管,并被改造成为真正自主的海关。太平洋战争后,美国将中国纳入战后其领导的世界秩序战略格局中,并将中国定位为盟友,以维持远东秩序,维护美国在远东的利益。抗战初期,为鼓舞反法西斯士气,提升中国大国地位,美国联合英国共同放弃在中国的特权,订立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以实现对华平等。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与国民政府再签《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在实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以表面上的平等遮盖实际的不平等。美国取代日本,独占中国市场,倾销其商品,变中国为其殖民地。随着英日退出中国海关,美国人接过海关大权,为美国商品的倾销大开方便之门。为了迎合美国,满足美国的利益期望,中国被裹挟入美国倡导的自由贸易体系,参加关税减让谈判。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后,依据关税减让表对1934年进口税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协定税率和国定税率并存的复式税则。但是该税则并没有对中国工商业产生保护作用,反而有利于美国商品的流入,导致美国商品独占了中国市场,中国连年巨额入超。从1840年至1949年,百余年来,关税自主一直是中国努力实现的目标。从清末实施新政缩小海关权力,设立税务处改变海关隶属关系开始,到北洋政府通过国际会议力争自主,再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制订国定税则的努力,到底是什么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深究之,发现乃是不平等条约体制。不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就不能真正实现关税自主。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和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的消长,列强之间对中国海关进行了激烈的争夺,其目的都是为了操控海关,进而把握中国的经济命脉,实现其本国利益最大化。而他们所采用的无疑都是不平等条约这一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工具。而中国近代各个时期的政府因不能与帝国主义列强彻底决裂,因而无法真正实现关税完全自主这一目标。尽管如此,我们也并不能否定中国近代以来为争取关税自主而付出的种种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的过程也是中国被动卷入国际贸易体系的过程。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关税法深受其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并不能按照本国设想的理想状态演进和发展。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国家间的竞争随着全球化的深化更加激烈,贸易战亦愈演愈烈。当前,在美国对我国实施关税战,世界贸易组织停摆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再次重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立场。中国近代受片面协定关税之害至深,当以史为戒。在关税自主的今天,中国积极主动融入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谈判中必将始终坚持平等互惠之国际法原则,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维护开放、公平自由贸易秩序的重要力量。
王迎[3](2020)在《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对日外交活动研究(1931-1937)》文中研究指明顾维钧(1888-1985)是中国近代史上杰出的外交家。顾维钧亲历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件,见证了中国外交的发展历程。顾维钧在九一八事变后,提出直接对日交涉,支持锦州中立,参与李顿调查团调查日本侵华罪行。七七事变后,顾维钧再次在国联要求制裁日方并参加九国公约会议,在布鲁塞尔会议上积极为国辩护,联美制日。顾维钧在九一八事变后开展的一系列对日外交活动,取得了重要成果,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做出重要的贡献。本文以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为主线,归纳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成果,客观评价九一八事变后中日关系演变进程。因此本文选取1931到1937年间顾维钧对日外交的一些典型事例加以分析。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九一八事变前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首先简单介绍顾维钧的生平,顾维钧对日态度与他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顾维钧在九一八事变前就已经对日开展外交活动了,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了“二十一条”,顾维钧想到运用国际法解决。1919年顾维钧在巴黎和会崭露头角。对于不平等条约,顾维钧有着深刻认识,对日修约,希望实现中国的独立自主。九一八事变前顾维钧的对日对日外交活动对日后顾维钧在1931年到1937年间的外交活动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主要阐述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首先阐述一下九一八事变后的中日两国,顾维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对日外交。其次对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以时间为线索进行分析。分为两个时期进行考察,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和1937年七七事变后顾维钧的对日外交。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支持锦州中立计划,提出对日直接交涉。出任李顿调查团顾问,塘沽协定时争取对外合作。七七事变后顾维钧为国运奔走呼号,在国际联盟中为国伸张正义,在布鲁塞尔会议上为国辩护。第三章对顾维钧对日外交活动进行评价。对顾维钧在九一八事变前后对日外交活动取得的外交成果进行分析。既要肯定顾维钧的对日外交,又要明确顾维钧的对日外交局限,归纳经验,汲取历史教训。
闫磊[4](2020)在《共产国际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研究(1921-1945)》文中研究表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政策与自身的革命理念紧密相关,换言之,对国际形势的认识与制定的对外政策本身就是其追求革命目标的一部分。以二十世纪上半叶世界格局的变动与国际共运的发展为背景,考察中共在探索对外政策方面的独立自主之路,是本文的研究视角与思路。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在于:一方面列强诸国对中国社会控制之深,中国政局的变化深受外部势力的影响,中外关系错综缭乱,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在对外政策上长期保持了遵从苏联的基本方向。从本质上讲,中共对外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上面临的挑战是,如何以中国革命为中心,将世界革命与民族革命,阶级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根据具体的实际形势,选取正确的价值标准来区分内外,达到统战的目的。共产国际存在期间,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与苏联所处的国际环境,对国际共运的战略做了三次重大调整。这些战略转折深刻影响到中共的革命路线,几乎完全照应了中共革命的三个时期:大革命时期;苏维埃革命时期;抗战时期。第一次转折是在1921年前后,列宁与共产国际从发动欧洲范围的世界革命转向东方的民族殖民地革命,将东、西方两种性质的革命统一于世界革命的进程中。受此指导,中共成立初期的革命路线确定为与民族资产阶级组成联合战线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但比较而言,在革命的双重任务中,中共赋予了对外反帝以更为重要的意义。第二次转折是在1928年完成的,共产国际六大以“第三时期”为理论依据,形成了中期“左”倾路线。中共受此理论的影响,按照苏维埃革命的要求推行了两次“左”倾进攻路线。这期间,作为区域政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据列宁主义的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外交政策,虽然仍饱含反帝卫苏的内容,但逐渐将重心转向抗日。第三次转折是1935年,共产国际七大提出了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战略,中共也根据国际七大的精神提出了具有统战性质的抗日外交政策。尽管在“慕尼黑协定”出台后,共产国际重提世界革命与反对一切帝国主义,中共对国民党和英美国家亦实行戒备。但此后以新民主主义论的提出为标志,特别是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意识到在革命立场上与共产国际根本相异,进而在毛泽东的带领下,全党范围内展开了以马列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内容的思想教育运动。同时,在抗战中后期,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政策也走出了全面的、自主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外政策与世界革命相联系,且外部环境的变化往往又成为对内革命路线制定的现实依据。中国共产党在抗战后期探索出的外交道路与形成的外交思想,可总结为:将世界革命与国家革命,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统一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策略,积极利用国际局势与中外关系中一切有利因素,贯彻以统战思想为革命服务。在思想成果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思想无疑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的历史时段观照,本文最后从外力与内争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对国际主义与世界革命认识的演变,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外思想对新中国建立初期外交方针的影响三个角度,进一步阐释了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的历史作用和意义。
熊辛格[5](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研究说明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余英[6](2020)在《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外交评论》是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紧密联系并受其影响,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创办的政论性杂志。杂志创刊于1932年6月20日,至1937年7月15日终刊,共出版发行9卷共55期,其创刊旨在宣传政府外交方针政策、引导社会舆论的同时,对政府外交展开评论和建言,它记录着20世纪30年代局部抗战时期中国内政外交的一段真实历史。本文主要通过对主体史料《外交评论》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以其刊载的外交报道及评论为中心,考察政府外交政策及社会舆论反映,并借此展现1930年代中国外交复杂多变的艰难历程,进而丰富近代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论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介绍《外交评论》的基本情况,从杂志创刊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入手,分析刊物的办刊宗旨、作者群体和基本特点;二是对杂志刊载的评论、论着、译述、专载、外交文件、外交时论选、书报介绍与批评、通讯等各栏目内容中所呈现的外交观念、批评与建言等作归纳性研究;三是研究《外交评论》作为与外交部密切相关的政论性刊物所独有的主要特征,以及在宣传政府外交政策、提高民众外交智识和引导公众舆论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四是作为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对象,《外交评论》对外交观念近代化和中国外交提供的启示和经验教训。论文分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选题动因、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之处。正文共八章,第一章从杂志创办的背景、宗旨、编辑发行和作者群体等方面考察杂志的概况,为后文的展开提供一个认知基础;第二章主要归纳杂志诸多评论文章中呈现出来的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和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综合论述《外交评论》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第三章重点考察《外交评论》基于国民政府外交力量不足所提出的增强国家实力、整理外交机能和重视文化外交等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第四章主要梳理《外交评论》对风行于1930年代的法西斯主义的介述和解析,考察当时社会舆论对法西斯主义和法西斯国家的认知与评价,阐述知识分子群体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对法西斯集权政治的基本认同;第五、六章主要探析《外交评论》对国际格局形势的全面考察和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评价,撰稿人群体对“攘外必先安内”“国联外交”等外交政策的舆论回应和对国际盟友的分析判断,呈现出杂志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态度;中日交涉是当时的外交重点和难点问题,《外交评论》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一方面,撰稿人与外交部在原则上同声共气,另一方面,在批评国民政府对日政策“措置欠当”的同时,提出多种外交建议供政府参考;第七章主要探讨《外交评论》提出的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展示外交界和学术界在废约低潮时期对不平等条约的关注,以及提出的较为理性的修废约方式和手段;第八章将《外交评论》与《国民外交杂志》这两份创刊时间相同、名称相近的杂志作基本比较,对《外交评论》的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特点、作用影响和局限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结语部分是总结性评价:《外交评论》是政府外交政策的“宣传员”、集权统治的“维护人”、近代国际观念和外交知识的“传播者”、社会政治变化的“映射镜”,归纳其在局部抗战时期所特有的地位和在外交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余治国[7](2019)在《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文中提出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主要以田赋、盐税等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中央集权化之财政制度。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等工商税收为主的财税体制,初步建成了现代税收制度。近代财税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历经八、九十年,其中的过程复杂曲折而漫长。研究近代税制的过程,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在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过渡税种分别是厘捐与子口税。本研究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多方博弈的视角,通过考察厘捐、子口税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展现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对近代税收体系变迁做细致的考察,以探讨这一嬗变的过程及特征。具体而言,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刚性强,较僵化,财政体系缺乏国债、现代银行等现代融资手段与工具,在实际运作中已隐藏着潜在的危机。近代在内部战乱与对外战争的财政冲击下,清政府被迫下放财权,来源于传统捐输的厘捐由此产生。作为工商税种,厘捐具有相当的弹性,弥补了传统财税体系弹性不足的缺点。而地方督抚在战时掌控了军政、人事及财政等各种权力,并着力推动厘捐征收的长期化与制度化,清王朝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之间此消彼长。洋务新政时期所创办的各种企业,逐渐脱离了奏销制度的约束,巩固了地方督抚对厘捐等财权的控制,地方财政呈现半独立的状态,清政府的中央财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承认了地方税权与地方税,并引入西方预算制度替代传统的奏销制度,暂时划分了国地两税。袁世凯政权最终于1914年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地方税制度。与此同时,厘捐的出现刺激了子口税制度的产生,子口税制度反过来又对厘捐征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厘捐是近代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子口税完全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试图采取了各种办法以抵消子口税的影响,如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以传统税种的落地税作为抵制进口子口税的主要厘捐。这些表现出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的诸多特点。而清末民初铁路货捐的演变历程,则充分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中外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多元博弈的特点。税收在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其运作基础是政治权力。概而言之,近代税制变迁是在条约制度的夹缝中获取生存的空间。税制需求存在着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中外、央地、政商之间的利权、财权,因时因地,或存在着一致利益,或存在着冲突及妥协。税收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的税收体系须考虑到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妥协性。税制的有效变革依赖于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具有必要威权性之中央政府。以军事镇服与政治集权为支撑,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裁厘加税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制。但国民政府的现代税收制度未能避免变相厘捐的继续存在,尤其在县级仍延续着晚清以来无序而混乱的局面。总的来看,近代税制变迁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变”与“不变”始终这一论题的焦点所在。多方势力之间的博弈则对这一焦点的实际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又基于近代各种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从而使得近代税收体系的变迁过程具有若干鲜明的特点与性质。
谈笑[8](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指出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王俏蕊[9](2018)在《国民政府时期中国“亚洲”话语研究》文中认为“亚洲”是界于“国家”、“世界”之间的政治和文化范畴,它在近代中国作为一种区域性概念话语出现与近代中国国家转型和世界观念革新密切相关。因此研究者必须将“亚洲”与民族生存、国家独立、世界近代化和格局趋变相结合,才能明晰近代中国“亚洲”话语的内在理路。近代中国的“亚洲”话语不仅关系到近代中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而且涉及到近代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区域关系,更是直接关系到当前中国与亚洲乃至世界的交往。所以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学术界已经对“近代中国与日本亚洲主义”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且有丰富成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近代中国的“亚洲”话语确实深受日本亚洲主义的影响,尤其是1870年代至日俄战争这一阶段。1870年代,中日两国遭受西方侵略的共同命运为日本亚洲主义进入中国提供了契机,中国民间士绅、维新知识分子、洋务官员对日本的亚洲主义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但是亚洲主义在中日两国政府事务中并未发生很大作用。甲午战争以后,日本亚洲主义借助中国师日的浪潮通过中日两国报刊媒体被中国广泛认知,维新派、革命派、地方官吏利用亚洲主义表达了对日本政府和人民的诉求。不过仅仅“近代中国与日本亚洲主义”仍然无法体现近代中国“亚洲”话语的全貌,因为近代中国“亚洲”话语的本源不是日本亚洲主义,而是鸦片战争后中国主动学习西方世界洲际地理知识体系和认知世界及亚洲政治局势,以及近代以前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和朝贡体系。而且日俄战争后中国与日本亚洲主义的分歧日渐凸显,直至1910年“日韩合邦”,中国对日本亚洲主义的理想最终破灭。北洋政府时期,在世界各国平等交往的原则下,日本已经不具备亚洲主义所提倡的面对西方国家的亚洲特殊性,而且一战后形成的欧美世界体系和苏联世界革命体系也对日本亚洲主义提出了挑战。孙中山的亚洲主义与李大钊的新亚细亚主义虽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回应日本亚洲主义,但是二者已经在这种回应中结合本国立场和世界局势创造出不同于日本亚洲主义的中国“亚洲”话语。国民政府时期国人在前人基础上发展出更为丰富的“亚洲”话语内涵。理解这一时期的“亚洲”话语可以借助:一个中心——反侵略基础上的寻求安全的亚洲“和平”;两类主体——政府主体和社会主体;三个对象:欧美列强、日本、亚洲弱小民族;四种体系——英美主导的世界体系、苏联领导的世界革命体系、日本亚洲主义、亚洲地缘政治体系。十年建设时期,新生的国民政府致力于与世界各国重新发展主权独立、平等和平的国家关系,面对共产党依托的苏联世界革命体系和日本帝国主义化的亚洲主义,国民政府选择利用英美主导的世界体系获取对内“剿共”、对外面对苏、日两邻国的优势地位。印度和土耳其作为亚洲地缘关系中影响较大的国家为中国提供了日本之外的亚洲“他者”。政党、知识分子、报刊媒体作为非政府的社会主体,反对国民政府迎合日本不平等合作的要求,并随着法西斯势力的壮大呼吁建立亚洲太平洋区域对日的集体安全体制。全面抗战时期,世界势力分为法西斯阵营和反法西斯阵营,国共合作的中国政府与美英苏世界体系合作,联合日本“大东亚共荣圈”波及的亚洲太平洋国家共同抗日。中国政府在抗战中表现出了亚洲大国责任意识,不过仍然无法建立中国主导不受美英苏影响的亚洲区域组织。降日势力服务于日本侵略性的“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歪曲利用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因为日本政治、经济方面的亚洲主义已经失败,汪伪降日势力遂以“东亚文化复兴”的名目企图在沦陷区维持日本侵略统治。国共内战时期,日本亚洲主义对亚洲的行动影响已经结束,但思想诱因仍在。国共分别选择了美国世界体系和苏联世界体系。国民政府亲美反苏反共及张群“亚洲区域经济集团”的“亚洲”话语以国人普遍反对而失败。国人对共产党的亲苏政策舆论不一,但对“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的号召获得舆论和党派的响应。1947年国民党媒体对中国共产党将在亚洲组织共产国际的预测流于传闻,说明中共在国共内战时期对民族问题的运用多于意识形态斗争。战后亚洲国家因为对美苏冷战控制亚洲的恐惧,基于战争合作情谊和亚洲地缘关系,试图通过泛亚洲会议这种亚洲国民交往形式培养出一种美苏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国民政府对此表现出审慎的参与,舆论普遍表示支持。不过当第二次泛亚洲会议触及到印尼具体国家民族问题时,国民政府并未如印度尼赫鲁那样积极,而是表示遵从联合国仲裁结果。战后国内舆论反对政府“亚洲”话语却对国民外交形式参与亚洲事务表示支持,体现了政府作为国家官方机构在亚洲事务上的局限性,而经济、文化、交通等非政治性的国民外交却既能实现联络亚洲的目的,也可以避免触及亚洲民族主义情感和对政治联盟再次引发战争的顾虑。对于中国的“亚洲”话语而言,“亚洲”的正当性来自于每一民族的生存、每一国家的独立、整个世界的近代化,单一的“亚洲”甚或“日本”并不具有天然合理性。1927年至1949年的国民政府所面对的世界局势是:承接一战后世界秩序,经二战后接续美苏冷战秩序。此时期在亚洲范围内日本亚洲主义已经走向帝国主义、侵略主义化,中国与日本之外的更多亚洲国家建立密切联系。日本的亚洲主义是反西方、孤立主义的,然而他本身却是帝国主义、亚洲内噬的。中国不能排除西方的压力,这是中国“亚洲”话语的悲剧,也是“亚洲”话语的生机。因为世界视野下中国的“亚洲”话语呈现出更为丰富的面向:英美国联世界体系之下的“亚洲”、苏联世界革命之下的“亚洲”、与日本亚洲主义博弈的“亚洲”、地缘关系中的“亚洲”。这些面向都要求建立在反侵略民族主权国家生存合法性的基础之上,避免了日本垄断“亚洲”话语权,进而控制亚洲国家的未来。
钟远明[10](2017)在《抗战胜利后四年间粤省铁路经营与建设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抗战胜利后四年间内战成为主调,在内战背景下国统区铁路的经营与建设问题是战后中国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粤省铁路作为国统区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建设过程成为战后动荡四年间中国铁路的典型缩影与真实写照,且极具特色。该省铁路历经自清末至抗战全面爆发前后近40年的发展,在国家政权力量的主导下,从孤悬岭南到融入全国铁路系统,奠定其经营与建设的基本格局与重要基础;而战后四年则是衔接粤省铁路经营建设在抗战以前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重要过渡转型阶段。此阶段开启的首要步骤是国民政府从日军手中接收粤省铁路各路段,恢复原有经营,在此基础上重启粤省铁路营运,但过程未如人意,对之后的经营建设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阶段开启的另一个关键步骤是国民政府重建对粤省铁路的统一管理,推动该省铁路各路段进一步整合;而铁路管理新模式的引入亦是战后中国铁路管理一次全新的探索与尝试,并产生持续的影响。由于战争的贻害,国内外局势复杂,粤省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丕变以及粤省铁路自身基础状况限制等,粤省铁路在战后四年间的经营建设肩负“恢复战前标准”沉重任务之余还需致力于“推动建设”。尽管各项日常经营事务——机务、工务、财务、行车、警务以及客货运输等取得一定的进步,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基础极为脆弱,与抗战前水平仍相去甚远。此外,在新的政治经济环境下,美国积极参与战后中国铁路建设,美援也成为粤省铁路建设得以启动的重要资金依赖;而在引入利用美援的憧憬下,广东军政当局喊出“复兴华南”的号召,锐意以粤省铁路为中心展开一系列建设项目,与粤汉区铁路管理局合作开展多项具有重要价值与长远意义的铁路工程,然而这些铁路工程在混乱的时局中始终未能完工,对广东地方经济建设推动作用有限,难以满足当地发展的需求。随着国民党在广东的统治行将崩溃,粤省铁路经营亦陷入空前困境;在人民政府正确政策方针以及原铁路职工的促成下,粤省铁路在新旧政权更迭过程中实现较为平稳的过渡,民国路政在广东得以转换新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铁路事业的一部分。
二、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美修约政策的演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美修约政策的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1)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建设中的合作与斗争(1885年-1949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学术史回顾 |
(二)选题目的及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目标 |
一、法国向清政府掠夺龙州铁路主权 |
(一)法国为渗透西南地区实施的战略布局 |
1.法国占领越南 |
2.中法签订商约(1884—1895) |
(二)龙州铁路建设暗含英法之争 |
(三)龙州铁路建设中的中法合作与竞争 |
1.中法争夺龙州铁路建设权(1895-1896) |
2.中法为龙州铁路是否展接发生分歧 |
3.龙州铁路造价之争(1897-1899) |
4.法国重提建设龙州铁路(1904-1914) |
(四)龙州铁路建设中的中法官员合作与斗争 |
1.驻龙州领事方苏雅与费务林代表之间的冲突 |
2.苏元春与方苏雅之间的合作与斗争 |
(五)法国开设龙州铁路失败原因 |
1.龙州铁路难以成为扭转桂越边境传统贸易路线的工具 |
2.龙州铁路建造成本高 |
3.中越边境匪患问题严重 |
4.法国对桂越边境桂段控制力不强 |
5.修建龙州铁路给中越边防带来巨大压力。 |
(六)小结 |
二、滇越铁路与英法、中法之争 |
(一)滇越铁路建设缘起 |
1.英法争霸的中心战场转向云南 |
(二)法国向中国争夺滇越铁路建设权、管理权(1897-1910) |
1.法国威胁清政府强行掠夺铁路建设权 |
2.中法签订滇越铁路章程 |
3.法国修建滇越铁路过程 |
4.滇越铁路的性质 |
(三)法人建设滇越铁路之中越舆情 |
1.越方论滇越铁路 |
2.中方论滇越铁路 |
(四)中法改订滇越铁路条约(1914-1936) |
1.北洋军阀政府与法方的交涉(1914-1926) |
2.南京国民政府与法国的谈判(1927-1936) |
(五)小结 |
三、全面抗日战争时期中、法、日对中越交通线的合作与争夺 |
(一)日军对中国沿海地区实行严密封锁 |
(二)西南运输总处的成立 |
(三)全面抗战时期中法合作建设桂越交通(1937-1939) |
1.桂越交通修建缘起 |
2.桂越交通建设经过 |
3.三方签订南镇铁路借款合同 |
4.被迫拆除南镇铁路 |
(四)滇越铁路战时运输建设的中法合作与斗争 |
1.滇越铁路战时运输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
2.建设成果 |
3.建设得失评析 |
(五)中国为维护越南借道运输权与法国的交涉(1937-1940) |
1.中方有权战时借道越南运输 |
2.中方利用国联盟约与九国公约会议维护借道运输权 |
3.中法借道越南运输的交涉 |
4.法国借道运输政策变动原因 |
5.借道运输的重要性 |
(六)中国向法国争夺滇越铁路主权(1940-1946) |
1.中国接管滇越铁路并拆除铁轨 |
2.中国正式收回滇越铁路 |
(七)小结 |
四、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发展史大事记(1885 年-1949 年) |
致谢 |
(2)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近代关税自主权的沦丧 |
第一节 不平等条约是近代关税法的重要渊源 |
一、片面协定关税由来 |
(一)税率协定 |
(二)税则修订内容和修订期限协定 |
二、关税成为债赔担保 |
三、剥夺清政府国内征税主权 |
第二节 外籍税务司制度及清末新关的建立与扩张 |
一、外籍税务司制度溯源 |
二、清末新关的建立 |
三、海关权力的不断扩张及影响力的扩大 |
四、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身份定位 |
(一)英国殖民政策的执行者和大清总理衙门的雇员 |
(二)清政府统治的维护者和列强利益的协调人 |
五、海关性质的改变 |
第三节 清末削弱海关权力的新政 |
一、缩小海关业务范围 |
二、改革海关行政隶属机关 |
三、培养本国海关人才 |
小结 |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收回海关自主权的努力 |
第一节 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及海关监督权力的削弱 |
一、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和财政权的被控制 |
(一)海关税款管理权的旁落 |
(二)总税务司成为北洋政府之财政总管 |
二、海关监督的权力被削弱 |
第二节 在列强利益争夺的夹缝中争取关税主权的外交努力 |
一、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关税自主的主张 |
二、华盛顿会议及与中国相关的条约 |
(一)《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的签订 |
(二)《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的签订 |
第三节 海关税则的修订 |
一、1917 年近代第一个《国定进口税则条例》 |
二、以参战换来的1919年进口税则 |
三、华盛顿会议后的1922年进口税则 |
四、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与税则修订 |
第四节 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 |
一、废除不平等条约 |
(一)中国近代签订的第一个国际平等条约 |
(二)废除中比条约 |
二、争取关余与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一)南方政府争取关余和征收附加税行动 |
(二)北京政府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三、罢免安格联 |
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税自主进程 |
第一节 由革命外交向妥协外交异变 |
一、英、日、美对武汉国民政府外交试探 |
二、英、日、美对南京政府扶蒋抑共政策 |
第二节 关税新约运动 |
一、中美关税新约 |
二、中英关税新约 |
三、中日关税协定 |
第三节 关务署的设立及关制改革 |
一、关务署的设立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
二、外籍总税务司制的保留及对总税务司权力的限制 |
三、关制改革 |
(一)改革海关用人制度 |
(二)规范关税税款保管 |
第四节 国定税则委员会与关税税则 |
一、国定税则委员会 |
二、国定关税税则 |
(一)1929年进口税则 |
(二)1931年进出口税则 |
(三)1933年进口税则 |
(四)1934年进出口税则 |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对海关之劫夺及国民政府关税对策 |
第一节 英美对日采取绥靖政策 |
第二节 梅乐和的妥协方针及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所奉行的方针 |
二、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伪满洲国的建立和日本对东北海关的劫夺 |
(二)华北伪政府的设立和日本对华北海关的劫夺 |
(三)《英日关于中国海关协定》的签订与江海关的“易帜” |
第三节 汪伪政权的建立和日本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汪伪政权的建立与中国关税收入 |
二、日本通过汪伪政权加强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日籍税务司取代英美籍税务司 |
(二)海关税款以伪钞征收 |
(三)在日占区征转口税 |
(四)日占区关税政策服务于日本“以战养战”侵略策略 |
第四节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之关税对策 |
一、重组总税务司署与撤销海关监督 |
二、设立新关与开辟新的贸易路线 |
三、开征战时消费税 |
四、加强缉私 |
五、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 |
六、停付外债赔款 |
第五节 抗战胜利后海关主权的收回 |
一、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海关 |
(一)东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二)华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三)江海关的接管和总税务司署的回迁 |
(四)内地、沿海海关的接收、恢复、裁撤和改组 |
二、《雅尔塔协议》与大连海关 |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中的中国关税减让 |
第一节 “平等互惠”关系的建立 |
一、订立平等新约 |
(一)《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的签订 |
(二)《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的签订 |
二、《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的关税条款 |
第二节 美籍总税务司把控中国海关 |
一、美籍总税务司的任命 |
二、李度领导下的海关 |
第三节 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则的修订 |
一、中国参加关税减让谈判的动因 |
二、中国关税减让指导思想与谈判策略 |
三、中国所做的关税减让 |
四、实施关税减让对中国的影响 |
(一)1948年税则全面修订 |
(二)实施减让税率的后果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对日外交活动研究(1931-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依据及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一) 史料类 |
(二) 报刊类 |
(三) 专着类 |
(四) 学位论文 |
(五) 期刊类 |
(六) 国外资料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 |
第一章 九一八事变前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 |
第一节 顾维钧生平概述 |
第二节 九一八事变前顾维钧对日外交成果 |
一、 20世纪初顾维钧的联美制日外交 |
二、 20世纪20年代顾维钧对日修约外交 |
第二章 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 |
第一节 九一八事变后的中国与日本 |
一、 被侵略的中国 |
(一) 内外交困的政治环境 |
(二) 合作发展经济 |
(三) 全民一致的抗日救国思潮 |
(四) 军事改良 |
二、 以邻为壑,转嫁危机的日本 |
(一) 逐步法西斯化的日本政坛 |
(二) 亟待转嫁的经济危机 |
(三) 法西斯思想蔓延全国,极端反华 |
(四) 军部的独裁统治 |
第二节 1931--1934年间顾维钧的对日外交活动 |
一、 对日谈判与锦州中立 |
二、 担任李顿调查团顾问 |
三、 塘沽协定后,促成中国与国联的经济合作 |
第三节 1937年后顾维钧的对日外交努力 |
一、 争取中美英法苏联合遏制日本 |
二、 在国联与九国公约会议中据理力争 |
三、 在布鲁塞尔会议上为国辩护 |
第三章 顾维钧对日外交成果评价 |
第一节 顾维钧对日外交积极作用 |
一、 一定程度上抵制日本侵略 |
二、 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 |
第二节 顾维钧对日外交局限 |
一、 “弱国”的外交困境 |
二、 寄希望于外国“调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致谢 |
(4)共产国际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研究(1921-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2 学术前史 |
1.3 本文的主要观点与结构安排 |
1.4 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概念的解释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共产国际成立初期的战略转变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政策(1921—1927) |
2.1 共产国际东方战略与反帝统一战线策略的形成 |
2.1.1 共产国际世界革命战略的调整 |
2.1.2 东、西方革命战略决定的革命路线 |
2.1.3 世界革命理论的发展及其对中国思想界的影响 |
2.2 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政策的形成与演变 |
2.2.1 共产国际代表来华与中共联俄反帝对外政策的初步提出 |
2.2.2 中共对外反帝的目标与策略 |
2.2.3 共产国际指导下中共反帝主张的激进与妥协 |
2.2.4 中国共产党建立初期对社会民主党的认识与态度 |
2.3 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政策的内涵解析 |
2.3.1 民族革命与世界革命的认识 |
2.3.2 反帝与打倒军阀的关系 |
2.3.3 对外政策中的苏俄因素 |
第3章 :共产国际中期“左”倾路线与中共苏维埃革命前期的对外政策(1927—1935) |
3.1 共产国际中期“左倾”理论的形成 |
3.1.1 重提进攻路线和强调保卫苏联 |
3.1.2 “第三时期”理论 |
3.1.3 新的反帝路线 |
3.2 苏维埃革命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政策与毛泽东的独立探索 |
3.2.1 共产国际主导中共六大和中共放弃反帝统战策略 |
3.2.2 第三时期理论指导下中共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和世界革命思想 |
3.2.3 毛泽东独特的对外认识与策略 |
3.3 中华苏维埃政权的外交政策与长征中的对外方针 |
3.3.1 中共对“九·一八”事变的应对 |
3.3.2 以苏联为榜样:区域政权形态下的对外政策 |
3.3.3 国际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统一:北上抗日与打通苏联 |
第4章 共产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确立与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的转变(1935—1937) |
4.1 共产国际反法西斯统战路线形成的内部动因与矛盾 |
4.1.1 共产国际政策转变的内部动力 |
4.1.2 共产国际七大路线的内部矛盾 |
4.2 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对外政策的转变 |
4.3 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对外政策的开端 |
4.3.1 中国共产党形成以抗日为中心的对外政策 |
4.3.2 国际统战性质的外交方针:毛泽东同斯诺的谈话 |
4.3.3 对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新认识:毛泽东与史沫特莱的谈话 |
第5章 共产国际路线的倒退与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的反复(1937—1941) |
5.1 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对外政策 |
5.1.1 坚持统一战线,不放弃争取外援 |
5.1.2 坚持独立自主,不可依赖外援 |
5.1.3 民间外交到官方接触:卡尔逊到访延安 |
5.2 共产国际路线倒退及其对中共外交政策的影响 |
5.2.1 共产国际路线的倒退 |
5.2.2 中共支持苏联与德订约 |
5.2.3 共产国际重提世界革命与中共转向“革命外交” |
5.3 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对外政策的初步形成 |
5.3.1 “新民主主义论”的对外方针 |
5.3.2 中国共产党处理“皖南事变”中的外交策略 |
5.3.3 中共对美、苏与日接触的不同认识及对策 |
第6章 世界形势的深刻变化与中国共产党走向世界的外交(1941—1945) |
6.1 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的自主性与全面性 |
6.1.1 建立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 |
6.1.2 中共对共产国际再提保卫苏联的应对方针 |
6.2 世界局势深刻变化与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的挑战与机遇 |
6.2.1 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太平洋反日统一战线 |
6.2.2 共产国际解散及中国共产党对苏关系的变与常 |
6.2.3 中国共产党再次运用外交途径打退第三次反共高潮 |
6.3 中国共产党对美苏对华新政策的迎拒与选择 |
6.3.1 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与美合作 |
6.3.2 中国共产党与美观察组的接触及“联合政府”的提出 |
6.3.3 赫尔利调解失败后中共对美认识的改变 |
6.3.4 苏联重新介入远东和中共对外联苏反美 |
第7章 总结 |
7.1 从中外关系的角度审视中共革命道路 |
7.2 中国共产党对外思想中国际主义与世界革命观念的演变 |
7.3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对外政策对新中国建立初期外交方针的影响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动因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应时而生的《外交评论》 |
第一节 创办背景 |
第二节 办刊宗旨 |
第三节 编辑发行 |
第四节 办刊栏目和作者群体 |
第二章 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 |
第一节 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 |
第二节 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 |
第三章 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 |
第一节 增强国家实力 |
第二节 整理外交机能 |
第三节 重视文化外交 |
第四章 介述与解析法西斯主义 |
第一节 何为法西斯主义 |
第二节 对法西斯主义国家的评价 |
第三节 独裁统治是法西斯主义之实质 |
第四节 引发战争是独裁统治之趋势 |
第五章 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 |
第一节 应和“攘外必先安内”基本国策 |
第二节 争取国际盟友 |
第三节 积极推介国联 |
第四节 对国联外交从“希望到失望”的无奈应答 |
第六章 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 |
第一节 揭露日本外交野心 |
第二节 批评对日外交“措置欠当” |
第三节 建议对日外交的几种方案 |
第四节 “敌乎?友乎?”传递中日外交新宣示 |
第七章 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 |
第一节 废约进程的戛然变奏 |
第二节 条约特权的重点关注 |
第三节 修废方式的理性思考 |
第四节 修废主张的特点、影响及局限 |
第八章 对《外交评论》的基本评价 |
第一节 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的特点 |
第二节 作用与影响 |
第三节 局限与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表 1932-1937 年《外交评论》目录列表 |
后记 |
(7)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文章结构 |
(四)制度与体系 |
第一章 厘捐的产生 |
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的财税制度与特点 |
一、财税制度与法外之法 |
二、财税体系的刚性化回归 |
三、财政制度内含的潜在危机 |
第二节 晚清的内外财政冲击与厘捐的肇始 |
一、内外冲击对财税体系的动摇 |
二、厘捐之缘起 |
三、民间自愿捐输的近代变异:厘捐 |
第三节 地方财权的兴起过程 |
一、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化制度的削弱 |
二、洋务新政对地方督抚厘捐控制权的巩固 |
小结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央地税权之争及地方税的初步成型 |
第一节 清廷清理财政得失及地方税的孕育 |
一、中央集权化的财政清理 |
二、财政分权背景下的地方厘捐 |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央地税权分配的角逐 |
一、各省对地方税权的意见 |
二、混乱的税捐及税收支配权的多方竞力 |
三、央地税权分配的各方争论与清廷的尝试 |
第三节 北洋时期的央地税权胶葛 |
一、袁世凯政府的税权分配方案 |
二、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政权的财税中央集权化 |
三、地方税体系的初步形成及其特征 |
小结 |
第三章 厘捐盛行背景下子口税制度的形成与演进 |
第一节 子口税制度的设立 |
一、厘捐兴盛对开办子口税的刺激 |
二、子口税制度的初步建立及效果 |
三、复进口税制度对地方税权的侵蚀 |
四、修约谈判与子口税制度的调整 |
第二节 子口税制度引起的央地纠纷 |
一、海关的划一管理与子口税的中央控制 |
二、地方争夺子口税控制权的失败 |
小结 |
第四章 子口税与厘捐之间的此消彼长 |
第一节 三联单制度与厘捐 |
一、土货出口三联单制度的不统一 |
二、三联单制度之修订及其结果 |
三、对三联单制度的整顿及挫败 |
第二节 产地税对三联单制度的抵制 |
一、土货出口产地税的举办 |
二、行商包税形式的产地税 |
三、假名落地税的产地税 |
第三节 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对厘捐的保护 |
一、镇江关土货名目限制办法的形成 |
二、镇江关《土货限制章程》的局部推广 |
三、区域性零星土货的名目限制办法 |
第四节 华洋合伙对厘捐与子口税的双重规避:以新泰兴案为例 |
一、华洋合伙与新泰兴羊毛贸易网的建立 |
二、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起因 |
三、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结局 |
第五节 满足地方财政之需的区域性厘捐 |
一、广东台炮经费引发的中外交涉 |
二、吉林省七四厘捐与九厘捐的征收与改办 |
三、江西省九九商捐的征收 |
小结 |
第五章 落地税的演变及其与子口税的冲突 |
第一节 近代之前传统落地税的构成与特点 |
一、州县落地税 |
二、税关落地税 |
三、边疆落地税 |
第二节 清代后期落地税的延续与变动 |
一、传统落地税的存续 |
二、落地税与厘捐的合流 |
三、工业产品的落地税 |
第三节 洋货落地税的形成与普遍化 |
一、洋货落地税的产生 |
二、中外续订商约的影响 |
三、清末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第四节 落地税的分化与裁撤 |
一、落地税在北洋时期的变化 |
二、北洋时期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三、落地税之消亡及余波 |
小结 |
第六章 多方之间的财权博弈:以津浦货捐为个案 |
第一节 铁路货捐的兴办与多方角力 |
一、铁路货捐的起始及中外交涉 |
二、铁路路权与货捐税权之内在矛盾 |
第二节 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的制度确立之曲折过程 |
一、苏皖直鲁四省津浦货捐局的设而复废 |
二、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制度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津浦线厘捐征收的外国干涉 |
一、津浦货捐的外交纠葛 |
二、津浦铁路沿线厘捐征收之中外纷争 |
第四节 地方军阀对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一、地方军阀对津浦货捐的截留 |
二、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小结 |
第七章 厘捐与子口税的裁撤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裁厘加税的过程 |
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裁厘加税的延滞 |
二、中原大战后裁厘加税政策的推行 |
三、裁厘加税政策的成效 |
第二节 现代税制的初见雏形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变革 |
二、国地税的划分及地方税的现代化进展 |
三、变相厘捐的长期存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9)国民政府时期中国“亚洲”话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说明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通论性质的研究趋势 |
(二) “孙中山亚洲观”的研究状况 |
(三) 学界对“近代其他人物亚洲观”的研究状况 |
三、研究方法、思路、内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 |
第一章 国民政府之前中国的“亚洲”话语 |
一、近代中国“亚洲”话语的初步形成 |
(一) 地理“亚洲”的“发现” |
(二) “亚洲”成为政治空间 |
二、1870年代至1910年:日本亚洲主义与中国 |
(一) 甲午战前:中日命运异同与民间、政府两层面的“兴亚”矛盾 |
(二) 戊戌至日俄战争期间:亚洲主义热潮与中国对日诉求 |
(三) 日俄战争至“日韩合邦”:中国对日本亚洲主义的理想陨落 |
三、北洋政府时期:四种体系视域下的“亚洲” |
(一) 日本的“亚洲特殊性”与“特殊权益” |
(二) 一战爆发后英美式国际主义与苏俄式世界主义下的“亚洲” |
(三) 亚洲多元民族国家话语:亚洲民族国际 |
第二章 十年建设时期中国的“亚洲”话语 |
一、国民政府“世界之亚洲”与日本“日本之亚洲”的博弈 |
(一) “九一八”之前国民政府对日本大亚洲主义的迎合与利用 |
(二) “九一八”之后英美世界参与的东亚和平之策 |
(三) 国联技术合作前情下的中日“经济提携” |
二、中国与亚洲被压迫民族国家的联合与复兴 |
(一) 亚洲弱小民族的“新亚细亚” |
(二) 中印文化联合基础上的亚洲民族国际——以亚洲文化协会为个案 |
(三) 亚洲“病友”土耳其:中国民族复兴的“他者”比照 |
三、共产党东方战线及太平洋集体安全 |
(一) 共产党的东方战线与亚洲、太平洋 |
(二) 国人对“太平洋集体安全”的热议 |
第三章 全面抗战时期中国的“亚洲”话语 |
一、安全与秩序:中国抗战政府的“亚洲”民族话语 |
(一) 世界反法西斯同盟视野下的中日与亚洲 |
(二) 战时中国的亚洲责任与亚洲太平洋区域组织 |
二、汪伪势力对孙氏大亚洲主义的歪曲及“东亚文艺复兴运动” |
(一) 日伪勾结的“和平运动”与大亚洲主义 |
(二) 政治、经济之外的另一“名目”:“东亚文艺复兴运动” |
第四章 国共内战时期中国的“亚洲”话语 |
一、反苏反共?反美反帝?——美苏对峙影响下国共亚洲路向选择 |
(一) 国共内战与远东和平 |
(二) 亚洲民族解放运动与亚洲反共同盟 |
(三) 战后对日清算与国民党“亚洲经济集团” |
二、国民外交与亚洲政治:战后中国对第一次泛亚洲会议的参与 |
(一) 第一次泛亚洲会议缘起与国民政府对泛亚洲会议的态度 |
(二) 中国对第一次泛亚洲会议的参与过程 |
(三) 国内舆论对泛亚洲会议的评论 |
三、区域导向抑或联合国:第二次泛亚洲会议及国人态度 |
(一) 中国亚洲关系协会成立 |
(二) 第二次泛亚洲会议过程 |
(三) 国内舆论对第二次泛亚洲会议的态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致谢 |
(10)抗战胜利后四年间粤省铁路经营与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抗战以前粤省铁路从分治到整合的进程 |
第一节 粤省铁路分治的形成 |
一、美国方面关于省三支线的兴筑及其困境 |
二、商办铁路公司对粤汉铁路广东段的修筑与经营 |
三、英国势力笼罩下广九铁路的兴筑与经营 |
第二节 抗战爆发前粤省铁路的整合 |
一、省内整合:政治介入粤省铁路内部事务 |
二、融入全国铁路系统:四大铁路管理局(工程局)合并 |
第三节 抗战爆发前后粤汉广九两路接轨 |
一、接轨问题的起源 |
二、中央、地方与英国关于接轨问题的立场与纠缠 |
三、两路接轨促成“香港通道”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对粤省铁路经营的恢复与统一管理的重建 |
第一节 粤省境内粤汉、广九等路段的接收与营运初步恢复 |
一、陆军第二方面军铁路接收事宜 |
二、交通部驻粤人员的铁路接管 |
三、粤省境内粤汉、广九等路段交通营运的恢复 |
第二节 海南岛铁路之接收与初期经营 |
一、日军对海南岛铁路的营建概况 |
二、海南岛铁路接收乱局 |
三、海南岛铁路接收初期之经营及困难 |
第三节 粤省铁路统一管理的重建 |
一、粤汉区铁路管理局之建立 |
二、粤汉区铁路管理局在粤组织机构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抗战胜利后粤省铁路的日常经营 |
第一节 粤省铁路营运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援助 |
第二节 粤省铁路经营中的主要事务 |
一、机务 |
二、工务 |
三、财务 |
四、行车 |
五、警务 |
第三节 客货运输状况及其进步与不足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抗战胜利后粤省铁路新工程与广东地方建设 |
第一节 美援、“复兴华南”计划与粤汉区铁路 |
一、打造华南“美式铁路典范” |
二、以铁路带动“复兴华南”计划 |
三、“美援”的落差 |
第二节 开发海南岛:海南环岛铁路之建设及窘境 |
一、海南环岛铁路建设基础与建筑计划 |
二、开展海南环岛铁路计划中的困难 |
三、环岛铁路计划的搁置与地方民众的反应 |
第三节 连通粤汉干线与广三段:建设广州西南大桥 |
一、工程缘起 |
二、战后路局、省府与市府合作筹筑西南大桥 |
三、工程计划与中辍 |
第四节 运输煤炭以济广东:狗牙洞支线建设 |
一、缺煤的广东 |
二、粤湘边境、粤北煤矿的早期开发与狗牙洞支线雏形 |
三、支线工程开展与相关概算 |
四、推进支线工程的现实困难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五章 民国路政在广东的转换 |
第一节 粤省铁路深陷经营困境 |
一、财政极度困难 |
二、粤省铁路工潮迭起 |
三、路局高层离心离德 |
四、粤汉区铁路管理局南迁广州 |
第二节 广州机厂等设备人员迁台 |
第三节 人民政府对粤省铁路的接管与改造 |
一、接管前夕之情形 |
二、粤省铁路的接管与改造过程 |
三、粤省铁路交通恢复与营运展望 |
第四节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美修约政策的演变(论文参考文献)
- [1]中越跨境铁路交通线建设中的合作与斗争(1885年-1949年)[D]. 黄佳.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2]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D]. 李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对日外交活动研究(1931-1937)[D]. 王迎. 齐齐哈尔大学, 2020(02)
- [4]共产国际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对外政策研究(1921-1945)[D]. 闫磊.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D]. 余英.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7]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D]. 余治国. 安徽师范大学, 2019(06)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9]国民政府时期中国“亚洲”话语研究[D]. 王俏蕊.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5)
- [10]抗战胜利后四年间粤省铁路经营与建设问题研究[D]. 钟远明. 武汉大学, 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