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代学者的社会定位(论文文献综述)
沙涛[1](2021)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文中研究表明刑法需要被解释。刑法解释需要借助体系化方法,构建以犯罪论体系为核心的刑法解释体系,因为体系化有助于保障解释结论的合逻辑性和安定性,进而保障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这一法律公正原则的实现。然而,被体系化思维与方法宰制的刑法解释存在封闭、僵化进而脱离社会实际的危险,所以要从社会现实出发构建科学的刑法解释体系。近现代刑法传统上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分离,刑法被认为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这种认识虽有利于刑法的安定性,但忽视了刑法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有损于刑法的适应性。刑法体系的刑事政策化和刑事政策的法治化命题便是对刑法体系与社会需求关系的进一步思考。如今已渐成共识的看法是,一方面刑法体系不应排斥刑事政策的诉求,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影响应受到限制。于是,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以刑法功能为导向,建构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体系是刑事政策法治化的正确路径。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一方面具有实践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具有超越形式/实质解释与主观/客观解释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对刑法功能的理解直接关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传统的刑法功能理论在逻辑上和方法论上存在诸多弊端,不适合指导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刑法功能研究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卢曼为代表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社会理论传统脉络的基础上吸收了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学、生物学等,因而是跨学科研究的典范。社会系统理论在方法上不仅具有优越的科学性,而且与刑事政策法治化命题相契合,所以应作为研究刑法功能以及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石。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性与偶在性快速增长的社会,为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维持社会的存续,社会出现了功能分化,社会系统分化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理论本身预设了功能/效果的区分和系统/环境的区分。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要解决的关于社会存续的某些问题,且该问题只能由该功能的发挥得以解决。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是输入/输出关系,而是结构耦合关系。系统是自创生的,一方面系统根据自身的符码和纲要实现自我指涉,另一方面系统对环境通过结构耦合的方式实现开放。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激扰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系统闭合运作,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不能直接干涉法律系统的运作;另一方面法律系统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存在结构耦合关系,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需求给法律系统带来压力,法律系统经选择将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纳入法律系统。按照系统/环境的区分范式,法律系统进一步分化为宪法系统、行政法系统、刑法系统、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刑法系统一方面与法律系统外的环境之间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与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间亦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社会交往的规范性预期。一种形态社会的存续以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正常开展为前提。于是,预期的稳定对社会的存续而言至关重要。稳定预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调整认知以形成新的预期,二是确证既有预期的效力,也即确证规范性预期的效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法律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特点,所以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规范性预期,而这一功能是道德系统和宗教系统等不能替代的。刑法系统在整个法律系统中居于保障法地位,刑法系统的功能既不是法益保护或人权保障也不是行为规制,而是确证包括刑法在内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效力。刑法系统确证法规范效力的工具是刑罚,刑罚作为物理性暴力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性质,能够有效实现对破坏规范效力行为的否定。法律规范的效力得到确证,法律系统稳定社会规范性预期的功能才能实现。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说理需要借助利益衡量。利益衡量是刑法系统实现认知开放的重要管道。为确保刑法系统的独立运作,利益衡量要以法律条文为前提,并依托于以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的犯罪论体系。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需要运用体系化方法,首要之事便是建构一个功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在既有的犯罪论体系理论资源中,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与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在思考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做法是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对既有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法益是刑法系统与其环境的连接点,刑法系统对社会环境需求的纳入需要通过利益衡量进行转译。首先,要进行利益识别,也即识别出属于法律系统的利益。识别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刑事政策等社会需求层面的利益应通过法益概念的转译进入刑法系统,利益衡量不应将不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纳入考量。其次,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也即在诸多法律利益中权衡选择有助于法规范确证功能实现的利益。归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需进行划分和层级设定,异质利益之间的衡量需在具有共识性的制度利益下展开。最后,利益衡量还应遵循比例原则,合宪性解释能起到对利益衡量的限制作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是科学的解释立场和方法,能够为具体的法律适用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在正当防卫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解释适用中,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便体现出其优越性。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系统功能的关联中探寻,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以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正当防卫要件进行功能主义解释,是精准认定正当防卫的科学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规定,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指引,兼顾信息主体个人利益与信息流通利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应限缩解释为信息自决权,且在新技术环境下宜将个人的社会交往利益作为信息自决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强化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刑法没有限缩个人信息范围的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应依《民法典》等前置法确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不法要件,“知情同意”的违反是判断不法的核心要素。为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合理划定,应通过“情节严重”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实现犯罪圈调节。“知情同意”的认定规则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取决于在法规范确证功能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王琼[2](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指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倪晓明[3](2021)在《《论衡》会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会通”的角度切入《论衡》的研究。文章从书与人两条线交融的视角出发,试图挖掘作家身份与文本形态的融会贯通属性。总体上,文章又分文体、文本、文心、文脉四个范畴,而王充的士大夫身份是勾连四个范畴的桥梁。第一章谈王充的文体意识及其文化动因。《论衡》是王充创作实践与认识观念的统一体。在“论”体层面,王充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文体意识。与兰台文人作家群相比,王充的批判气质使其能对“论”体进行深入探索。从王充到刘勰,展现的是文体探究由朦胧模糊到逐渐清晰的文体发展历程。“论”体的正俗功能,促使王充将其作为“疾虚妄”的选择;王充的博通之学,则为其驾驭“论”体提供客观保障。越文化、书肆、班氏家族,共同铸就王充的博通学风。王充的个人气质与学术素质使其与“论”体交融为一,相互成就。第二章从文本素材角度还原了王充的士大夫身份。《验符》篇涉及的素材大多是汉代的文书,王充对文书内容进行节录与转写处理后,将其移入《论衡》的文本之中,而官吏身份是其能够阅读官方文书的前提,他对文书的熟悉也是其官吏身份的反映。这表明王充的真实身份应当是融“文人”与“官吏”于一身的士大夫。王充征引文书有两大意义:其一是文书的史料价值。《论衡》所载汉事与常见史书存在详略不同、文字出入等差异。其二是征引素材的宣汉意义。王充将政府公文用于文章写作,含有宣汉的政治意味。此举致力于匡正儒生的复古观念,是从素材到理念的双重纠偏。第三章谈王充颂汉的文化意味。为汉辩护是王充创作《论衡》的首要动机,是其为文之用心。首先,王充的颂汉理念与其对《春秋》的继承密不可分。《春秋》“惩恶劝善”的理念为王充“颂汉”提供坚实的学术基础。其次,王充与东汉前期的其他文士存在颂汉理路的细微差异。王充依违五经,东汉文士依附五经。东汉其他文士对汉德的歌颂不出经义的范畴,王充的颂汉则超出了五经的界限。东汉文士通过依附往圣的方式抬高汉圣,王充则通过对比往圣的方式以凸显汉帝王的优越性。第四章谈《论衡》在后世的接受。总体来讲,20世纪以前的《论衡》评价呈现出褒贬不一的态势。由于历代的文章评判标准不同,《论衡》的评价也随之起伏不定。黄晖撰写的《论衡校释》是融“会校”与“通释”于一体的“会通型”学术专着。张舜徽先生对《论衡》之接受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张氏由《论衡》崇博尚通的学风奠定自身博通的治学路径。其二,张氏服膺《论衡》贬斥师法与其自身转益多师的学术阅历有关。其三,张氏以《论衡》“作”、“述”、“论”三科为依托,由考辨体例到编纂语选,实现了体用的会通。其四,张氏由认同《论衡》“反是古非今”理念,到推崇知今之学,将教学与科研、时代与学术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孙冲[4](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朱鸿亮[5](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立足文化强国,围绕什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思想、新表述、新论断,也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在当前学者们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拓展的情况下,对这些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化、整体化研究,揭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从狭义上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生成的,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物质产品中包含的精神因素,去除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从这一基本概念出发,首先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产生背景与内容体系,接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拓展性研究。就内涵的拓展性研究来说,包括文化源流论一章,讨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源流关系,并辨析了三者之间传承转化的关系,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意识形态主导论一章,详尽讨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中的主导性问题,本章的特色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整合进意识形态主导性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从外延的拓展性研究来说,主要包括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分论一章,这是对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涉及的文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专门而集中的考察,意在努力呈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关于文化的理论观点的丰富细节,也为下一步的分析研究提供扎实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文化建设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文化自信论一章,研究了自信问题的由来、自信的必要性和依据、以及如何坚定文化自信等问题,无论意识形态工作抑或价值观践行、传承传统文化抑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须以坚定文化自信为前提,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主观条件;而文化建设论一章,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论述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实践基础;文化交往论一章,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他国他民族文化进行交流交往,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客观条件,也是提升中华文化话语权,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作为本文理论研究的重要结论,首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思想体系进行了总结概括。其次,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有七: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的问题导向、鲜明的实践指向、强调创新引领文化发展、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工作、把人才建设放到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再次,从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念、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创造性论述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的关系、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等六大方面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最后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结束全篇。
王智洋[6](2021)在《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保存有大量文物古迹、地方文脉并能较为完整体现出传统生活状态的历史街区,逐渐成为当下人们的关注焦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历史街区展开的相关改建工作,经历了由过往旧城改造中的拆旧建新与仿古热潮,向小尺度、微循环、渐进式有机更新的认知与实践转变。虽然其的主要模式与演化路径不断发展演进,但客观现实中政策规划、法律法规的缺失与商业要素的无序繁殖,依然在此过程中引发了地方文化消逝、群体认同淡化、商业开发同质化等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过往我国的历史街区改建遵循的多是一种“物质-精神”二元对立认知;其在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历史街区物质形态与精神面貌的同时,却忽视了街区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具有实用性、经验性、延续性特征的社会人文内涵。作为一种供人居住生活的空间形态,我国的历史街区具有着由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三重维度共同构成的空间结构属性;而当代城市更新背景下对之展开的文化建构,则是一种贯穿于其空间营建、空间叙事、空间消费环节的综合性空间生产活动。首先,对文物古迹外在形态风貌的修缮保护、对遗存布景等叙事景观的还原、与以物质为载体的消费活动,共同构成了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的物质空间维度。其次,精神空间维度的文化建构既是对历史街区中情感观念、集体认同、地方风俗等抽象要素的维系和延续,也包含着对隐藏于街区空间中的各种人文叙事文本的当代重置,并由此使之与当今大众的审美、怀旧、娱乐、教育等消费诉求相契合。最后,物质与精神层面的文化建构在历史街区的社会空间维度进一步交汇,并分别体现为对活态文化遗产的融合与传承、对社会生活状态的空间叙事再现,以及以体验性社会参与为基础的空间消费等不同层面。同时,由封闭的围合状态、生产逻辑的强势地位、传统地缘亲缘关系的隐退、原住民人口的大量迁出等引发的历史街区公共属性淡化、人际关联衰退、情感内核消散和消费精英化趋势等问题,在本质上均是一种空间异化现象。因此,空间视阈下展开的当代中国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理应处于一种辩证统一的状态之中。相关的实践工作不但要在历史街区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空间维度的融合交织中,凸显其的活态性、属人性本质与多层次、多环节的原真性内涵;也需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元话语的互动、博弈与协调中,推动其相互补充、彼此制约并以此达成空间权益的动态平衡。
孔俐颖[7](2021)在《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克多·奥列格维奇·佩列文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俄罗斯作家之一,俄罗斯后现代主义作家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俄罗斯青年作家中最着名、最神秘和最有争议的一位。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西方学者常常将他与海明威、卡夫卡等大文豪相提并论。中国学者将其比作当代着名作家王朔和莫言。还有学者认为佩列文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十分类似,二人皆成功填平了严肃文学和大众文学之间的鸿沟。佩列文在作品中体现了睿智的思想和哲学思辨能力,在这一点上甚至有评论家将其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提并论。不同于一些后现代主义作家对苏维埃神话和俄罗斯传统的狂热解构,佩列文在内容上忠实地继承了关照现实的文学传统。我们认为,佩列文在创作中延续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西方派”与“斯拉夫派”关于东西方问题的论争。他擅于精准把握时代脉搏,透过荒诞的故事揭示深刻的哲理。苏联解体后人们的幻灭感和迷惘感、大众传媒对人们思想的控制,西方商品、科技、语言与文化对俄罗斯的渗透、俄罗斯在东西方间的踟蹰均被他展现得淋漓尽致。面对当代俄罗斯人在文化归属上的西方化倾向,佩列文以东方文化抵抗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浪潮和转型时期俄罗斯人的心理迷茫,并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之下将历史、现实和人的存在本质均指向虚空,旨在放下对民族定位的执念,号召俄罗斯人以精神自由的姿态踏入新的历史道路。在本论文中,我们以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为着眼点,对俄罗斯、东方与西方的文化符号域特点进行了梳理,将佩列文笔下的东西方问题转换为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下的西方文化符号域和东方文化符号域,以探究不同文化符号域之间交流碰撞所产生的意义。我们在洛特曼文化符号学基础之上结合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思想、“拟像”论和“内爆”论,霍米·巴巴的“模仿说”和“中间地带”思想、德勒兹的“游牧空间”说等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及日本“空无”思想、中国禅宗的“空观”和道家的“无为”思想等东方哲学理论对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东方文化符号域、小说人物在符号域边界地带的求索及佩列文小说中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和审美效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文本分析。论文由绪论、正文五章和结语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我们简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东西方问题的缘起,综述了俄罗斯、国内与西方学界对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写作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和难点。在第一章“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与佩列文作品的东西方问题”中,我们对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理论进行了总结与梳理,并对“二元对立”“符号域”等概念进行重点论述,总结出东方文化符号域与西方文化符号域的特征,并以佩列文的系列作品加以比照,分析将文化符号学理论运用于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研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在第二章“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中,我们结合了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思想、霍米巴巴的模仿说等相关理论从“资本主义全球化浪潮下的俄式消费社会”“令人神往的俄式民主社会”和“人工智能打造的虚拟未来”三个层面来探究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揭示苏联解体后西方的文化、商品、政治、科技席卷俄罗斯社会的图景;在第三章“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中,我们采用了中国禅宗思想、道家思想、日本“空无”思想等相关学说从“日本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打造的理想之境”“中国禅宗的虚空之境”和“中国道家的无为之境”三个层面来探究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分析作者如何以东方文化来抵抗资本主义全球化浪潮并揭示俄罗斯社会的“智慧转型”的东方转向;在第四章“边界地带的求索”中,我们结合身份理论及德勒兹的游牧空间理论,从“身份的焦虑”“无望的恋情”“游牧空间下的逃逸”三个方面分析边界地带人的求索,揭示苏联解体后,面临不同模式在人的心理层面的激烈碰撞与冲击,人的心灵形成的巨大“虚空”;在第五章“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和审美效果”中,我们主要从“虚空:东西方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学图景”两个层面进行阐释,揭示了佩列文立足“虚空”思维对俄罗斯的东西方历史地理意义进行消解,并构建了一个东西方及多种文化和谐共生的美学图景的过程。通过对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特点、思想内涵和建构艺术的研究,我们发现佩列文以后现代主义的荒诞和文字游戏为面具,充满对生命本源的执着,对人性的诘问,对物欲横流的时代和虚拟世界的担忧,以及对俄罗斯未来发展道路的紧张思索,至此,一个忧国忧民的作家形象跃然纸上。
樊思嘉[8](2021)在《建造中的装置 ——15至16世纪欧洲机械艺术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时间为线索,系统梳理了十五至十六世纪欧洲机械艺术的“产生-发展-演化”的完整过程,并对其中的建造实践、设计思想与建造精神进行了重点剖析。在系统梳理层面,首先从欧洲的社会文化背景与自然资源条件分析了机械艺术的缘起,然后从发展模式、理论探索与实践探索三个角度分析了机械艺术的发展繁荣过程,最后研究了在后机械时代,现代建筑、当代艺术、当代装置创作等领域以机械艺术为灵感,而产生的演化性创作。在机械艺术的整体脉络理清后,文章以“绘图-模型-建造”层层递进的逻辑框架,深入研究了机械艺术的实践探索,以及实践中所反映出的,建筑与机械领域不断的交叉、分离与集成过程。其中,以机械艺术时期的建造实践作为特色研究:从技术角度分析了为特定建筑部件的建造而发明的吊车装置,解读了装置的机械性能、一对一的建造过程,以及装置与建筑部件之间的紧密关系;从艺术角度讨论了为建筑局部定制的吊车装置与建筑部件在建造中的共生与一体化,这种一对一的定制使得用于建造的装置与所建造的建筑同时成为了艺术,建造过程也因此成为了类似于雕塑的建造艺术景观。通过对于建造中的装置的研究,体现了机械艺术时期,“精在体宜”的设计建造思想,与技术与艺术趋向统一的建造精神。
曹勇[9](2021)在《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文中研究说明伴随我国高校新时代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美育、双创教育、跨学科教育逐步成为重要内容。它使设计教育从专业领域进入通识领域,面向高校非专业学生的通识设计教育快速发展,但对它的系统研究还很缺乏。因此,以其发展历史与现状为依据,以概念剖析与设计研究为方法,对其概念内涵、课程内容建构、课题设计方法进行了系统理论研究,并形成以下结论:设计通识是以设计学科为内容载体,以通识美育为育人目的的设计教育形态。它揭示了设计教育作为一种跨学科探索活动在职业教育与人文通识之间的往复运动。回归美育育人不仅是其应用功能,也揭示了设计创造力培养的主体内在根源和设计作为人文学科的价值本源。在育人与学科双重视野下,设计通识课程内容可分为设计语言、设计返身、设计自由3个层次,其知识形态特征应该是学科内的破界与贯通、学科外的跨界与交叉,其核心能力是设计形式生成的思维能力。通过“知觉-媒介-抽象”、“意义-符号-叙事”、“技术-结构-系统”、“观念-重构-生成”4种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训练,建立全人发展与身体、文化、技术与观念的广泛联系,它既是设计育人的特点,也是设计学科自身拓展的动力。通识设计的课题设计方法对应于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内容层次,表现为微观的基于具体内容的设计方法、中观基于应用情境的设计方法,但宏观层面上讲通识课题设计的本质不仅是“关于设计教育的研究”,更是一种“设计的研究”。课题作为人文性的教学设计“形式”,在抽象层面也具有媒介、意义、结构、观念4方面特征,由此打开课题设计更为丰富的可能。
郭立忠[10](2021)在《中国现代漆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现代漆画是从中国传统漆绘发展而来的一个年轻的新画种,经过近百年、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探索,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伴随现代漆画教育、官方展览、组织机构等诸多因素的推动,终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文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产生、发展、繁荣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以中国传统漆艺术发展的历史传承性作为主线,系统的整理、研究中国现代漆画完整的发展脉络,理清其血脉基因联系。并将中国现代漆画放在世界范围内的漆艺术交流中整体去研究,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入手,将对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欧洲、日本和越南等国的漆画、漆艺术纳入到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研究过程中,从历史的纵向长度和横向宽度两条路径作系统分析研究,以提高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研究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文章主要运用设计学、美术学、考古学、艺术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来研究和探讨中国现代漆画所涉及的诸多内容,试图通过对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中的众多事件、人物、工艺、展览等等方面的全面分析,阐释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的完整路径,发掘其中必然联系和发展规律,进而对中国现代漆画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支持,以期逐步完善中国现代漆画的理论体系建设,为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历史经验和启迪意义。
二、当代学者的社会定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代学者的社会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刑事政策概念的诞生与演变 |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变迁 |
(三)功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 |
三、研究方法 |
(一)既往研究方法的缺陷 |
(二)社会系统论方法的科学性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刑法解释的功能主义取向之确立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
一、功能概念的厘清 |
二、功能主义概念的厘清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术语交代 |
四、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品格 |
第二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基础 |
一、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实践基础 |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
(二)刑法解释的实质化趋向 |
(三)司法裁判的后果考量 |
二、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基础 |
(一)概念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龃龉 |
(二)目的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契合 |
(三)利益法学、评价法学促成功能主义解释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基础 |
(一)功能主义解释内含罪刑法定需求 |
(二)功能主义解释兼顾合理性与合法性 |
第三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对其他解释立场的超越 |
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立场袪魅 |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缺陷 |
三、功能主义解释的超越性 |
第二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理论框架——基于卢曼社会系统论的尝试 |
第一节 社会系统论与刑法解释学的耦合 |
一、社会系统论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
(一)自创生系统理论与社会理论的耦合 |
(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 |
(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闭合运作与认知开放 |
二、刑法系统经由自我指涉的闭合运作 |
三、刑法系统经由结构耦合的认知开放 |
第二节 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法益作为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既有若干观点检思 |
(二)法益概念作为结构耦合媒介之证成 |
二、法益相关概念辨析 |
(一)法益、利益与权利三者的关系辨析 |
(二)法益衡量与利益衡量的关系辨析 |
第三章 社会系统论视域下的刑法功能定位 |
第一节 传统刑法功能观述评 |
一、刑法功能与刑罚的关系 |
二、刑法功能观的分歧与反思 |
第二节 法益保护或行为规制作为刑法系统的附随效果 |
一、刑法系统功能与效果的区分 |
(一)功能与效果的混淆及其弊端 |
(二)功能与效果的区分标准 |
二、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法益保护 |
(一)刑法在保护利益上的不周全性和可替代性 |
(二)法益保护不具有独立地位 |
三、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行为规制 |
(一)社会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区分与耦合 |
(二)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刑法视域下的人类图像 |
(三)从行为强制到行为预期强制:刑法功能的当代转变 |
第三节 刑法系统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 |
一、刑法系统功能的初步证成 |
二、法规范确证为何要通过刑罚来实现 |
(一)刑罚的正当性追问 |
(二)刑罚的象征性及其功能 |
三、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关系 |
(一)正义标准的社会化转变 |
(二)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
第四章 利益衡量作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方法 |
第一节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与需限制性 |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
二、利益衡量方法需被限制 |
第二节 利益衡量需依托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
一、刑法解释应兼顾体系思考与问题思考 |
二、利益衡量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的契合性 |
(一)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是功能性体系 |
(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为利益衡量提供思考框架 |
(三)利益衡量的主要应用场景 |
第三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
一、利益识别:被考量的利益范围 |
(一)法外利益如何进入刑法系统 |
(二)不应被考量的利益 |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与操作 |
(一)利益衡量的标准 |
(二)异质性利益之间如何衡量 |
三、合宪性解释对利益衡量的约束 |
第五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原理与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 |
(一)正当防卫原理检讨 |
(二)正当防卫原理的研究进路反思 |
(三)法规范确证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
二、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不法侵害的范围 |
(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
(三)防卫意识的认定 |
第二节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 |
(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 |
(二)个人信息权的限缩解释 |
二、“个人信息”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个人信息”的范围 |
(二)“个人信息”的合理分类 |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主义解释 |
四、“情节严重”的功能主义解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论衡》会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综述 |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研究意义 |
第一章 “论”体意识与博通之学 |
第一节 自然与自觉:王充文体意识的过渡性 |
一、关于“文体意识” |
二、自然:王充文体意识的整体面貌 |
三、自觉:王充“论”体意识的明确 |
四、王充文体意识的过渡性 |
第二节 王充“论”体意识的文学史意义 |
第三节 “论”体与王充的博通学风 |
一、王充与“论”体的交融 |
二、博通与越文化 |
三、博通与书肆 |
四、博通与班氏家族 |
第二章 士大夫身份与《论衡》征引文书的意义 |
第一节 文本素材与身份重估 |
一、以叙述代议论:从《验符》篇“庐江湖水出金事件”谈起 |
二、偏重主旨:《验符》篇研究史略 |
三、以文书为素材:《验符》篇素材来源剖析 |
四、士大夫:王充身份重估 |
第二节 史料与宣汉:《论衡》征引文书的双重意义 |
一、史料价值:对东汉史书记载的补充 |
二、政治意味:文书与宣汉 |
第三章 《论衡》颂汉的文化意味 |
第一节 《春秋》与颂汉:王充颂汉动因析论 |
一、历史意识的缺失:王充颂汉动因研究史略 |
二、采善贬恶:王充对《春秋》的接受及其颂汉学术基础的确立 |
第二节 依违五经:王充颂美汉帝王的独特理路 |
一、 “五、三”与王充颂美汉帝王的背景 |
二、高汉于周:王充对汉代圣王图谱的勾勒 |
三、依违与依附:王充与东汉文士颂汉的差异 |
第三节 颂汉视野与王充对东汉文章的推崇 |
一、知行合一:王充对兰台文士颂汉理念的认同与实践 |
二、颂汉无罪:王充赋论观平议 |
第四章 《论衡》接受发微 |
第一节 历代《论衡》接受举隅 |
一、六朝:对书与人的全面肯定 |
二、唐代:肯定《论衡》与贬低王充 |
三、宋代:“非圣无法”与“以人废言” |
四、清代:官学打压与私学赞扬 |
第二节 文脉不绝:黄晖及其《论衡校释》平议 |
一、黄晖与《论衡校释》成书始末 |
二、“会校”:校勘的方法与理念 |
三、“通释”:归纳与分类方法的结合 |
第三节 通人通学:《论衡》对张舜徽先生治学理路的影响 |
一、弃专尚通:博通的治学路径 |
二、不拘师法:学术为天下公器 |
三、体用结合:考辨体例与撰述实践 |
四、古为今用:知今之学最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意义 |
(四)材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一)走访式调查 |
(二)询问式调查 |
(三)阅卷式调查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一)推动式解决 |
(二)压制式解决 |
(三)中介式解决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一)规范化特点 |
(二)司法化倾向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结语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创新之处 |
2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概念、问题背景与内容框架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文化的概念 |
2.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2.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
2.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
2.1.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背景 |
2.2.1 历史背景 |
2.2.2 经济社会背景 |
2.2.3 国际背景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内容框架 |
2.3.1 文化源流论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 |
2.3.2 意识形态主导论是文化强国建设的灵魂 |
2.3.3 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论展现了文化强国建设的丰富内涵 |
2.3.4 文化自信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的精神前提问题 |
2.3.5 文化建设论解决文化强国的实践途径问题 |
2.3.6 文化交往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中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处共荣的问题 |
3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流论 |
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源 |
3.1.1 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的论述 |
3.1.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 |
3.1.3 中华传统文化的流变 |
3.1.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3.2 革命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直接根脉 |
3.2.1 革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
3.2.2 革命文化的创新内容 |
3.2.3 革命文化的主要特征 |
3.2.4 继承弘扬好革命文化 |
3.3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形态 |
3.3.1 先进文化的概念 |
3.3.2 先进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关系 |
3.3.3 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 |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形态主导论 |
4.1 文化的意识形态主导性 |
4.1.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的演变 |
4.1.2 意识形态的一般功能 |
4.1.3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性意识形态 |
4.1.4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主导性的论述 |
4.2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和践行理想信念 |
4.2.1 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4.2.2 在学习与实践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理想信念 |
4.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3.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
4.3.2 习近平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4.3.3 习近平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思想内容 |
4.4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4.4.1 思想道德与新时代文化的关系 |
4.4.2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 |
4.4.3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性举措 |
4.5 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
4.5.1 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
4.5.2 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
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宗教、网络文化建设分论 |
5.1 文艺论 |
5.1.1 文艺的特性 |
5.1.2 习近平关于文艺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论述 |
5.1.3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职能的论述 |
5.1.4 崇德尚艺,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
5.1.5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
5.2 宗教论 |
5.2.1 宗教与宗教文化 |
5.2.2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
5.2.3 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政策 |
5.2.4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的重要论述 |
5.3 网络文化论 |
5.3.1 国际互联网、网络技术与网络空间 |
5.3.2 网络文化及其特征 |
5.3.3 习近平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 |
5.3.4 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论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思想文化背景 |
6.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提出 |
6.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含义 |
6.1.4 习近平关于“四个自信”之间关系的论述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必要性与根本依据 |
6.2.1 文化自信的必要性 |
6.2.2 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 |
6.3 坚定中国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途径 |
6.3.1 从理论上坚定文化自信 |
6.3.2 从实践中坚定文化自信 |
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 |
7.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7.1.1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 |
7.1.2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 |
7.1.3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
7.2 改革文化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7.2.1 深化文化机构体制改革 |
7.2.2 完善文化事业、产业管理体制机制 |
7.2.3 加快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7.3 以重大举措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7.3.1 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实践举措 |
7.3.2 加强思想道德养成和精神文明实践 |
7.3.3 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传承弘扬和遗产保护工作 |
7.4 以有力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
7.4.1 以系统性举措繁荣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
7.4.2 多措并举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
7.5 坚守共同原则,创新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
7.5.1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
7.5.2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7.5.3 坚持全民动员、走万众创新之路 |
7.5.4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
7.5.5 加强党管人才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根本原则 |
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交往论 |
8.1 .文化交往及其逻辑前提 |
8.1.1 文化交往 |
8.1.2 文化交往的逻辑前提:各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
8.2 尊重包容、交流互鉴是不同文化交往应秉持的基本态度 |
8.2.1 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自主、文化自由 |
8.2.2 各民族文化应该交流互鉴、相互学习 |
8.3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吸收外来” |
8.3.1 “吸收外来”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 |
8.3.2 “走出去”以“吸收外来” |
8.3.3 “引进来”以“吸收外来” |
8.4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争取话语权、提升软实力 |
8.4.1 话语权与话语权问题 |
8.4.2 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话语权的主要措施 |
8.4.3 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讲好中国故事 |
8.5 中国文化应该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 |
8.5.1 中国文化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的两类资源 |
8.5.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动世界发展的中国方案 |
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与价值 |
9.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 |
9.1.1 坚定坚持党的领导 |
9.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9.1.3 强烈的问题意识 |
9.1.4 鲜明的实践指向 |
9.1.5 坚持以创新驱动和引领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 |
9.1.6 强调文化工作网上网下协同发力 |
9.1.7 坚持把人才保证放到重要地位 |
9.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 |
9.2.1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 |
9.2.2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 |
9.2.3 习近平创造性论述了四个自信之间的关系 |
9.2.4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9.2.5 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的重大文化创新 |
9.2.6 一系列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 |
9.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 |
9.3.1 理论意义 |
9.3.2 实践价值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校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
(6)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历史街区的变迁、现状及当下问题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概念的内涵、外延与辨析 |
一、历史街区概念的产生及演进 |
二、对历史街区概念的辨析与定位 |
第二节 我国过往历史街区工作实践的阶段性特征 |
一、1949-1957:对历史街区议题的初步认知 |
二、1958-1976:城市化建设停滞时期的历史街区工作 |
三、1978-1989:政府主导下对城市老旧地带的福利性改造升级 |
四、20 世纪90 年代:对城市展开的大规模拆旧建新浪潮 |
五、21 世初期至今:对历史街区的小尺度、渐进式有机改建 |
第三节 我国历史街区改建工作的主要模式、路径与当下困境 |
一、我国历史街区工作的常规模式和演化路径 |
二、当下我国历史街区改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境 |
第二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视角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改建:从传统旧城改造到当代文化建构 |
一、传统旧城改造背景下历史街区改建活动的缺陷 |
二、当代城市更新背景下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属性 |
第二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重维度 |
一、“物质-精神”二元空间观下的过往历史街区改建工作 |
二、“空间三元辩证法”下历史街区的多重空间维度 |
三、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空间的历史街区 |
第三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重环节 |
一、当代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生产属性 |
二、空间营建:对历史街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融合 |
三、空间叙事:对历史街区过往之事的还原、重置与再现 |
四、空间消费:对社会转型中大众消费新兴诉求的契合与满足 |
第三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物质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街区空间中物质文化遗产的修缮与保护 |
一、历史街区中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与特征 |
二、历史街区物质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的途径与方法 |
三、历史街区物质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的原则与目标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物质性景观的空间叙事还原 |
一、历史街区物质空间维度的自然与人工叙事文本 |
二、宏观:对整体肌理的空间叙事还原 |
三、中观:对建筑遗存的空间叙事还原 |
四、微观:对布景设施的空间叙事还原 |
第三节 以物质为载体的历史街区空间消费 |
一、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形式 |
二、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场所 |
三、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特征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物质形制的封闭与失序 |
一、“围合”状态下历史街区空间公共属性的消散 |
二、生产逻辑与象征性符号主宰下的空间消费 |
第四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精神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街区空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系与延续 |
一、历史街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型与特征 |
二、历史街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主题营建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精神场景的空间叙事重置 |
一、历史街区精神空间维度的人文叙事文本 |
二、从单一人文叙事文本到复合空间叙事场景 |
三、对历史街区空间叙事中人文叙事场景的当代重置 |
第三节 历史街区空间消费中的多重精神诉求 |
一、审美与怀旧 |
二、休闲与娱乐 |
三、历史与文化教育 |
四、遁世逃避 |
五、品味展示与认同获取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精神特质的消逝 |
一、由传统地缘、亲缘关系向业缘关系转变所引发的精神破坏 |
二、“非地方”状态下历史街区精神维度的同质化问题 |
第五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社会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历史街区空间中活态文化遗产的融合与传承 |
一、历史街区中活态文化遗产在社会演进中的融合 |
二、历史街区中活态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的传承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社会生活状态的空间叙事再现 |
一、历史街区社会空间维度的生活性叙事文本 |
二、对历史街区社会中宏大事件与民间活动的当代再现 |
三、时空叙事中的铺排、拼贴与并置 |
第三节 以体验性社会参与为基础的历史街区空间消费 |
一、体验性空间消费的社会维度 |
二、异托邦空间:时空情境穿越中的异质消费体验 |
三、阈限空间:从仪式走向世俗的节庆消费体验 |
四、“后台”空间:集体社会交往中的互动消费体验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社会功能与结构的变异 |
一、“绅士化”进程中的空间功能置换与人口结构改变 |
二、社会差异背景下的精英化倾向与消费区隔 |
第六章 空间视阈下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辩证统一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改建中的空间异化 |
一、物质形态与精神内涵的异化 |
二、人的社会行为实践的异化 |
三、由物质、精神和社会实践异化所引发的空间异化 |
第二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三重维度的辩证统一 |
一、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活态性与属人性本质 |
二、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层次、多环节原真性内涵 |
第三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多元话语的辩证统一 |
一、政治话语:从主导者向中介人的角色转型 |
二、经济话语:于大众诉求和经济逻辑之间的平衡 |
三、社会与文化话语:文化治理下的广泛社会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Автореферат |
绪论 |
第一节 佩列文的创作与俄罗斯文学中的东西方问题 |
第二节 国内外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和写作思路 |
第四节 本论文研究的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与佩列文作品的东西方问题 |
第一节 文化符号学理论与后现代主义文学 |
一、洛特曼文化符号学的文本观 |
二、洛特曼的文本思想与罗兰·巴特的解构主义文本观 |
三、文化符号学理论与俄罗斯后现代主义文学 |
第二节 多元文化符号域与佩列文的创作个性 |
一、作家的个人经历 |
二、东方写作 |
三、对传统的批判继承 |
第三节 文化符号学思想与佩列文小说的东西方问题 |
一、“二元对立”思想 |
二、二元对立的两种模式 |
三、俄罗斯文化符号域、东方文化符号域与西方文化符号域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 |
第一节 虚空之上的虚空:资本主义浪潮下的俄式消费社会 |
一、消费主体:俄式消费社会的突出景观 |
二、广告、电视:俄式消费社会的躯体 |
三、金钱:俄式消费社会的血液 |
第二节 “令人神往”的俄式民主社会 |
一、模仿:“俄式民主社会”的内核 |
二、大众传媒:打造“俄式民主社会”的肌体 |
三、民主VS反民主:俄罗斯民族身份的重构 |
第三节 人工智能打造的虚拟未来 |
一、人机共生:人的主体地位面临的挑战 |
二、人与物的翻转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 |
第一节 日本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打造的“理想之境” |
一、讲究实用主义的“理想国” |
二、“空无”作为一种精神向度 |
三、日本式东方道路: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的结合 |
第二节 中国禅宗的虚空之境 |
一、闭环:虚空的存在状态 |
二、涅盘:虚空的超越 |
第三节 中国道家的无为之境 |
一、亦真亦幻的梦境 |
二、“天人合一”之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边界地带的求索 |
第一节 身份的焦虑 |
一、姓名:混杂的身份和文化隐喻 |
二、变装:通往西方世界的名片 |
三、广告撰稿人:边界地带的“翻译官” |
第二节 无望的恋情 |
一、跨国恋 |
二、人神恋 |
三、人机恋 |
第三节 游牧空间下的逃逸 |
一、人物生成中的逃逸 |
二、逃逸的理想归宿:自由开放的游牧空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佩列文小说中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与审美效果 |
第一节 虚空:东西方问题的解决方案 |
一、地理虚空 |
二、历史虚空 |
第二节 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学图景 |
一、狂欢化的人物群像 |
二、多样化的语言和文本形式 |
三、内爆型的审美效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建造中的装置 ——15至16世纪欧洲机械艺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 |
一、国内缺乏机械艺术的深入研究 |
二、机械艺术发明启发当代设计 |
三、机械艺术文化在当代广泛传播 |
四、个人建筑与装置设计经验作为基础 |
第二节 研究内容、路径与意义 |
一、体系梳理:以历史视角理清机械艺术脉络 |
二、线性深入:以设计视角剖析机械艺术实践 |
三、重点特色:以艺术视角升华建造中的装置 |
第三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达芬奇手稿类研究 |
二、欧洲机械艺术研究 |
三、机械技术类研究 |
四、当代艺术类研究 |
五、技术哲学与技术史类研究 |
六、达芬奇其他类研究 |
七、国内论文类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框架 |
第一章 机械艺术的产生缘由 |
第一节 概念辨析与范围界定 |
一、工具、机械、机器 |
二、建造中的装置 |
三、“机械艺术”与“机械的艺术” |
四、机械发明家达芬奇 |
第二节 欧洲的社会文化背景 |
一、时空文化的转变 |
二、资本与科学的催化 |
三、宗教的变革 |
第三节 意大利的自然与人文优势 |
一、区位优势:海陆商贸枢纽,平原水能丰富 |
二、政治格局:城邦发展成熟,转向文化竞争 |
三、经济发达:城邦财力雄厚,资本主义崛起 |
四、文化语境:古典文化遗迹,市民人文主义 |
第四节 机械发展的东西方同步 |
一、东西方机械繁荣在时间上重叠 |
二、东西方机械发展阶段基本同步 |
章节小结 |
第二章 机械艺术的发展模式 |
第一节 在技术史体系中的定位 |
第二节 机械艺术萌芽的外在客观体系 |
一、驱动能源:水能、风能、畜能 |
二、媒介材料:木材 |
三、制作方法:科学实验 |
四、外在客观体系总结 |
第三节 机械艺术发展的内在驱动模式 |
一、特色激励机制:优先权 |
二、劳动者技能需求:全能型人才 |
三、劳动场所与机构:手工作坊 |
四、核心驱动力:科学实验与资本激励 |
第四节 代表性机械发明与人物 |
一、代表性机械发明 |
(一) 水车与风车 |
(二) 磨坊:机械与建筑的集成 |
二、代表性人物 |
(一) 菲利波·布鲁内莱斯基 |
(二) 莱昂·巴蒂斯塔·阿尔贝蒂 |
(三) 弗朗切斯科·迪·乔尔乔·马尔蒂尼亚 |
(四) 莱奥纳多·达·芬奇 |
第五节 机械艺术时代的优势与劣势 |
章节小结 |
第三章 机械艺术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传统“几何学实践”发展 |
一、用于土地与构筑物测量--斐波那契 |
二、转向建筑与建造场地--阿尔伯蒂 |
三、导向建筑绘图技术--皮耶罗 |
四、用于地形地貌的测绘--卢卡 |
第二节 建筑、机械与“几何学实践” |
一、用于机器建筑工程--弗朗西斯科 |
二、向科学拓展的机械研究--达芬奇 |
章节小结 |
第四章 机械艺术的绘图实践 |
第一节 从多样到系统的建筑绘图 |
一、多样化的建筑绘图 |
(一) 建筑结构-“Xray”节点透视 |
(二) 建筑立面细部-平立剖轴测并存 |
(三) 建筑整体空间形态--轴测与平面简图 |
(四) 城市规划-总平面图 |
二、系统化的建筑绘图 |
(一) 工程化的统一比例图纸 |
(二) 专业化的视觉抽象图纸 |
第二节 从装配到集成的机械绘图 |
一、装配属性的图标式绘图 |
(一) 服务于专家的图标式绘图 |
(二) 服务于装配式制造的绘图 |
二、整体框架中的精细化绘图 |
(一) 框架中的爆炸视图 |
(二) 框架中的透视收缩 |
(三) 框架中的视点扭转 |
(四) 框架中的中心透视 |
三、实用的集成式机械绘图 |
(一) 达芬奇的单向交替起重机 |
(二) 达芬奇的单轴纺织旋转机 |
(三) 达芬奇的连贯的图示语汇与图像独立性 |
四、机械与建筑图纸的分离与集成 |
(一) 机械与建筑图纸的分离发展 |
(二) 两者在建造场地图纸中的集成 |
章节小结 |
第五章 机械艺术的模型实践 |
第一节 模型的产生与应用 |
一、模型的产生缘由 |
(一) 建筑领域中的尺度转换与静态模型 |
(二) 机械领域中的尺度转换与阻力科学 |
(三) 模型作为解决机械尺度转换的实验品 |
二、模型在工程中的应用 |
(一) 设计竞赛环节 |
(二) 公众辩论环节 |
(三) 施工指导环节 |
(四) 建造施工环节 |
三、模型在设计中的合法化 |
第二节 从分离到集成的转变 |
一、以模型作为建筑创造中的形式控制-阿尔伯蒂 |
(一) 模型在建筑创作中的作用 |
(二) 模数理论与古典形式修正 |
(三) 被分离的实际操作问题 |
二、以模型推进机械中能效与力学的研究--弗朗西斯科 |
(一) 模型在磨坊中的重要性 |
(二) 用模型进行水能计算研究 |
(三) 科学的模型融合机械与建筑 |
三、以模型的集成应用推动实践-达芬奇 |
(一) 达芬奇对模型的信赖 |
(二) 达芬奇对模型的集成应用 |
(三) 以模型的集成应用作为媒介 |
第三节 专利下的模型文化 |
一、模型在专利中的角色 |
(一) 模型在专利中的普遍使用 |
(二) 模型在专利中的行政功能 |
(三) 模型在专利中的证明功能 |
(四) 模型在专利中的实验属性 |
二、模型与专利主导的机械发明实践 |
(一) 机械发明用于军事防御 |
(二) 机械发明参与真实建造 |
章节小结 |
第六章 机械艺术的建造实践 |
第一节 中世纪教堂建造中的起重装置 |
一、抬升重物的吊车 |
(一) 单一机械垂直抬升重物 |
(二) 多机械配合,梯级抬升重物 |
(三) 垂直向抬升重物+水平向少量位移 |
二、建堂塔顶的吊车 |
(一) 脚手架+塔顶吊车 |
(二) 符合教堂尺寸的吊车 |
第二节 佛罗伦萨大教堂建造中的吊车装置 |
一、大教堂塔亭简介 |
(一) 生长于穹顶之上 |
(二) 塔亭的功能、结构、空间 |
(三) 建造塔亭需要的机器 |
二、有砝码的旋转吊车 |
(一) 发明背景:在穹顶高度安装石块 |
(二) 对应部件:穹顶石链与塔亭外圈扶壁柱 |
(三) 特色功能与机械原理:重物平衡系统与自由悬臂 |
(四) 建造方式:装置在两柱之间,四队工人协作建造 |
(五) 装置略高于扶壁柱,呈相似形 |
三、有中心支点的灯笼吊车 |
(一) 发明背景:在局促的内圈柱空间内安装石块 |
(二) 对应部件:塔亭内圈半露壁柱 |
(三) 特色功能与机械原理:装置抬升与框架旋转 |
(四) 建造方式:抬升与建造同步进行 |
(五) 吊车与建筑的一体化 |
四、有环形平台的灯笼吊车 |
(一) 发明背景:在极小的尖顶空间内,精确建造圆锥形顶 |
(二) 对应建筑部件:塔亭的圆锥尖顶 |
(三) 特色功能与机械原理:柔性绳索吊装与螺杆移动完成倾斜安装 |
(四) 建造方式:装置操作与人工调整并行 |
(五) 包含着塔尖的吊车 |
第三节 “精在体宜”的建造装置 |
一、建造装置与建筑部件的集成 |
二、人力操作的“一对一”装置 |
三、建造中的特殊艺术景观 |
四、“精在体宜”的建造美感 |
五、突破极限的精神追求 |
六、建造精神的延伸 |
章节小结 |
第七章 机械艺术在后机械时代的演化 |
第一节 基于机械艺术的现代科学发展 |
一、以机械艺术作为发明灵感的科技创新 |
二、以机械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科研机构 |
三、以机械艺术为研究主题的科学理论 |
第二节 基于机械发明手稿的数字化绘图 |
一、数字化视觉语言简介 |
二、达芬奇的绘图特点 |
三、数字视觉语言的传承与进步 |
四、数字化衍生的相关产品设计 |
第三节 基于机械模型的当代艺术创作 |
一、对于“达芬奇热”的艺术回应 |
二、《农民达芬奇》简介 |
三、《农民达芬奇》的模式与意义 |
四、达芬奇在《农民达芬奇》中的角色 |
五、当代艺术中的机械艺术 |
六、艺术、科学与工程的融合 |
第四节 基于机械建造的现代建筑创作 |
一、建造的“艺术化”--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 |
二、“建筑的机械化”与“机械的建筑化”--维克斯纳视觉艺术中心 |
三、建筑空间中的机械感 |
(一) 脚手架引发的建筑设计--隈研吾 |
(二) 脚手架引发的建构设计—如恩设计 |
(三) 室内设计中的机械感 |
(四) 家具设计中的机械感 |
(五) 公共装置中的机械感 |
第五节 基于传统机械的当代装置创作 |
一、传统织造机械中的技术与艺术 |
(一) 妆花 |
(二) 妆花织机 |
(三) 白局 |
二、“妆花”系列装置—南艺设计学院 |
(一) “妆花”实验艺术展-2016年 |
(二) “妆花”装置-江宁织造博物馆-2020年 |
三、 “诗意的机器”工作坊—南艺设计学院 |
(一) “诗意的机器”工作坊简介 |
(二) 机械艺术形式的自鸣性体现 |
章节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9)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从设计为人到设计育人——通识设计课程研究 |
一、背景:设计育人 |
(一)在人人设计的时代:数字时代的技术、设计与人 |
(二)学科之显隐:包豪斯百周年纪念中缺席的设计通识 |
(三)设计亦育人:当代高校美育发展视野下的通识设计教育 |
二、概念:何谓设计通识 |
(一)“高校”:高等教育层面 |
(二)“通识”:面向通识教育和“通识”中西比较差异 |
(三)设计——以设计学科为内容载体的课程 |
(四)设计通识与设计美育 |
(五)通识与“专业通识” |
三、综述:研究史与问题 |
(一)文献综述:从知识、理论、思维到课程实践 |
(二)总体特征与突出问题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目的:从“概念”到“形式” |
(二)内容框架:“为什么—有什么—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 |
(三)方法:从解决问题到基于“概念设计”的研究 |
五、研究意义与目标 |
(一)意义:育人与学科的不可分性 |
(二)目标:学术材料、理论建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为什么:历史语境与当代使命 |
第一节 设计成为通识——学科发展中的历史渊源 |
一、设计通识与 19 世纪欧美大学艺术学科初创—诺顿美术课程中的设计教育 |
二、设计通识与 20 世纪初期专业设计教育变革—早期包豪斯教育中的通识渊源及美国新包豪斯的通识设计思想 |
三、设计通识作为战后设计研究的目的与结果—欧洲“设计思维”研究与“设计”成为英国中小学国家课程 |
四、设计通识成为当代设计学科拓展动力——当代斯坦福设计思维引发的设计学科变革 |
五、我国传统设计教育史“专业”与“通识”关系——传统造物中工匠职业教育与文人艺术的交互 |
第二节 设计作为美育——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形式 |
一、我国传统美育思想与设计美育的表现形式 |
二、近现代我国高校“美育”理解变迁与设计美育特点 |
三、当代我国高校“美育”发展历史机遇与困局并存 |
四、设计教育成为当代高校美育载体的优点 |
五、“设计美育”的当代中外美学理论基础 |
第二章 有什么:发展现状与比较思考 |
第一节 贯通或是悬置?——中小学设计课程标准比较 |
一、设计引领艺术、技术:英国国家课程中的设计课程 |
二、设计作为视觉艺术素养:美国国家艺术标准 |
三、我国中小学设计教育的“标准悬置”与“裂隙修复” |
第二节 从基础到前瞻——高校通识设计课程比较 |
一、美国大学通识教育演化与课程制度形成 |
二、美国大学通识课程中的设计课程 |
三、美国通识设计课程的主要类型与学科内容-功能特征 |
四、高校通识设计课程:从“专业科普”迈向“育人联结与学科前瞻” |
第三章 是什么:研究核心——概念、内容、课题方法 |
第一节 课程概念思考 |
一、概念回溯:“设计通识”与“设计美育”内外两种视野 |
二、内涵思考:比较视野下的课程内涵特征解析 |
第二节 课程内容辨析 |
一、学科内外:今天“设计”概念何为? |
二、育人对接:从核心素养视野到设计通识的核心素养 |
三、设计实践/实验:“通过设计实践进行的教育” |
第三节 课题设计价值 |
一、通识设计课程教学设计的特殊性 |
二、过去教训:教学自身缺乏“设计” |
三、课题设计:使教学与课程成为一种“艺术”的核心 |
第四章 教什么:课程内容建构理论 |
第一节 课程学视野:课程内容建构的学理基础 |
一、当代课程理论中的课程内容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建构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通识与美育视野: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三层次理论 |
一、通识与美育的目标指向与层次性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三层次理论 |
第三节 学科视野:课程内容的知识与能力形态 |
一、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知识形态:学科“破界”与“跨界”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核心能力:设计思维中的“形式思维” |
第四节 设计通识的核心能力——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培养 |
一、从设计形式4 属性看设计形式生成思维的基本类型 |
二、基于知觉-媒介-抽象的设计形式生成思维 |
三、基于意义-符号-叙事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四、基于技术-结构-系统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五、基于观念-重构-生成思维的设计形式生成 |
第五章 怎么教:课题设计方法研究 |
第一节 课题的本质与设计方法研究——作为教学设计的“形式生成” |
一、课题的本质及其设计方法:作为教学设计的“形式生成” |
二、设计通识典型课题分析 |
三、通识设计课题设计方法:差异与应对策略 |
第二节 微观:设计形式生成思维 4 种类型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一、基于“知觉-媒介-抽象”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二、基于“意义-符号-叙事”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三、基于“技术-结构-系统”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研究 |
四、基于“观念-重构-生成”思维的通识设计课题 |
第三节 中观:通识设计内容3 层次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一、“设计语言”的课题设计方法研究 |
二、“设计返身”的课题设计研究 |
三、“设计自由”的课题设计——在设计中自由 |
第四节 课题设计方法总结与作为教学设计形式的展望 |
一、微观和中观层面的课题设计方法总结 |
二、宏观、抽象层面的课题设计方法展望 |
结论 “造物亦育人”——面向未来的高校通识设计课程 |
一、异化与回应:设计作为一种通识性人文实践 |
二、通识设计课程内容的再思考 ——设计学科核心素养与设计思维中的形式思维 |
三、课题设计作为育人体验设计和课程推广关键 |
附录一:本文专业案例分析与通识课题设计目录 |
附录二 西南交通大学通识课《设计美育Ⅰ:从艺术到设计》课程教学(2020-2021 秋季学期)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10)中国现代漆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现代漆画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论梳理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研究的相关说明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
第五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结构框架 |
第一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传统漆绘 |
一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历史源流 |
二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工艺传承 |
三、中国古代漆艺术的文化发展脉络与缺失 |
四、中国古代漆绘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东亚古代漆绘的源流 |
一、汉四郡时代的朝鲜半岛漆艺术 |
二 鉴真东渡与日本古代漆艺术的“师法中华” |
三 南洋漆艺术的“副中心” |
四 琉球与台湾的古代漆艺术 |
第三节 欧洲近现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一 十三世纪始始中欧漆艺交流简述 |
二 欧洲新艺术运动与1900 年巴黎博览会 |
三 欧洲装饰艺术运动与漆画代表人物 |
四 近现代欧洲化学漆及其工艺价值与影响 |
第二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 |
第一节 日本江户时代的漆艺术与明代“倭漆”的兴起 |
一 飞鸟时代的漆艺术觉醒与镰仓时代漆艺术的成熟 |
二 江户时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三 中国明代漆艺术的退步 |
四 福州沈家脱胎与薄料工艺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洋血统” |
一 密陀绘工艺 |
二 螺钿镶嵌工艺的历史传承 |
三 明清时期漆器的“和风”盛行 |
四 近现代欧洲漆艺崛起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三位奠基人 |
一 雷圭元:“代用品”与新观念的首倡者 |
二 沈福文:西洋绘画与古代漆绘的合成者 |
三 李之卿:古代漆艺现代化的推陈出新者 |
第三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 |
第一节 越南磨漆画的影响 |
一 越南磨漆画的源起 |
二 抗法抗美战争中的越南漆画家 |
三 越南磨漆画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系列美展的影响 |
四 五十年代末越南磨漆画对中国美术界引起的轰动 |
第二节 艺术魅力、时局影响与体制因素 |
一 由“漆绘”到“漆画”、由“手艺人”到“画家” |
二 20 世纪新材料、新技法和新工艺的突破 |
三 “美展体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鼓励、扶植 |
四 现代绘事与古代工艺的契合点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时期的人和事 |
一 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现代漆画创作群体 |
二 领军人物乔十光 |
三 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价值 |
四 20 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漆画展事活动 |
第四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繁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现状 |
一 全国院校现代漆画教育现状评估 |
二 代表人物与代表作品 |
三 漆艺企业总体没落与工作坊的兴起 |
四 “院体派”的艺术高度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得失谈 |
一 “美展体制”退潮的巨大影响 |
二 画廊的市场主导作用 |
三 东西洋漆艺术的启示 |
四 漆画家的“内修”与“外功”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评估与前瞻 |
一 不可遏止的潮流: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 |
二 传统绘事技法的保留与革新 |
三 漆艺术在艺术表现体系中的生存与定位 |
四 坚守“以漆画世”的宗旨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四、当代学者的社会定位(论文参考文献)
-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D]. 沙涛. 吉林大学, 2021(01)
- [2]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3]《论衡》会通研究[D]. 倪晓明. 吉林大学, 2021(01)
- [4]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D]. 孙冲. 吉林大学, 2021(01)
-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D]. 朱鸿亮. 西安理工大学, 2021(01)
- [6]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D]. 王智洋.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1)
- [7]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D]. 孔俐颖.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8]建造中的装置 ——15至16世纪欧洲机械艺术研究[D]. 樊思嘉.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1)
- [9]高校通识教育中的设计课程研究:概念、内容与课题方法[D]. 曹勇.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10]中国现代漆画研究[D]. 郭立忠.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