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安督察制度的前瞻性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林震,孟芮萱[1](2021)在《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林长制的制度逻辑与治理逻辑》文中指出林长制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体系的重要制度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政治推动、先期推进的河长制经验的借鉴参考、林草领域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构成了林长制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推广的制度逻辑。林长制同时遵循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效能现代化"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治理逻辑。要实现"林长治"的改革目标,不仅需要构建系统高效的林长制治理体系,更要提升各级林长的"四个治理"能力,才能将林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于宁[2](2021)在《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警察不良行为和现象,是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提升公安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更为全面的监督体系,在客观上对警察形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警察形象建设在工作内容和对象、领导关系、任务目标等方面具有交叉性、相似性,使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具有高度的可行性。警察形象作为政府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与外界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良好的警察形象对实现公安机关组织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将公共关系、传播学、形象学等理论运用到警察形象建设中,使警察形象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纵观近年来我国警察形象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仍存在偏重媒介和群众工作、忽视自身素质建设的倾向,警察形象后续的提升遇到瓶颈。本文以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为切入点,探索提升警察形象的新路径。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总结国内外在警察形象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并论述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理论概述,包括警察形象的含义、构成和特点,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含义、主体、监督维度、内部监督的特点,并从工作内容、工作对象、领导关系等角度分析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可行性,为下文的分析提供理论支撑;第三部分为问题和原因分析。总结警察形象目前在执法服务、廉洁纪律和警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重视程度、内部监督理念、监督形式、监督职能发挥四个维度分析警察负面形象存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第四部分为路径分析。本部分主要从树立形象监督理念、完善内部监督形式、建立协同监督机制以及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作用等角度提出完善对策。本文从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和警察形象建设实际出发,创新警察形象建设的方式方法,将内部监督作为提升警察形象的手段,发挥其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各项行为表现的监督作用,树立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优质警察形象。
黄希[3](2020)在《我国警务督察效能研究 ——以G省警务督察工作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警务督察履行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职能,是行政监督在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体现。警务督察部门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专责监督机关,起着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重要作用,对提升公安工作效能至关重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更好地发挥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组织管理、提升公安工作效能,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警务督察部门的紧迫任务。基于研究者本人的工作经历,本文以G省的警务督察工作为研究样本,围绕警务督察效能提升问题,通过参与式观察和调研G省的警务督察工作,在深入了解现状的基础上,发现G省的警务督察工作虽然近年来取得了不少成效,如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查纠警风警纪、强化线索核查,有效维护执法权威、重视科技强警,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但是同时也存在工作任务过重、监督质量不高、运行机制不完善,以及信息化程度不高、组织管理不科学和自身权力未受制约等问题,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协作机制缺位、督察机构依附从属、督察职能泛化弱化和内部管理低效失序。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警务监督模式上具有监督工作独立化、监督主体治理化、监督功能综合化、监督程序严密化、监督手段科技化和监督目标效能化等特点,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完善G省警务督察工作,提升督察效能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督察独立、建立协同共治、建设智慧督察、加强组织管理和推动成果转化。
李展红[4](2020)在《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优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复杂,各种矛盾凸显,公安派出所面临的工作风险和工作任务不断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而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前沿部门,是和群众接触最多的部门,派出所的警力资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警务效能是否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警力资源配置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惠东县公安派出所的警力资源配置进行研究,是为了提高派出所的工作效率从而实现警力资源的优化,对警力资源进行科学并且合理的配置。本论文以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运用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无增长改善理论,借鉴国内外警力资源配置的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结合作者的日常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的方法,发现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警力不足且分布不合理、警务人员职业倦怠凸显、辅警队伍问题突出、警力使用不规范、职能定位不清、后勤保障严重滞后等问题,关于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上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社会环境维度和组织管理维度寻找原因。社会环境维度下的原因主要有社会进入风险期、群众对警察期待太多、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变高;组织管理维度下的原因主要有警力配备结构不科学、警务运行机制不合理、警务保障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完善、警务辅助人员效能偏低。在对惠东县警力资源配置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探索公安派出所管理改革提质增效的途径,结合国内外的警力配置经验,运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提出从优化派出所警力结构、明晰派出所权责内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派出所保障体系、健全考评激励和培训工作机制五个方面着手,制定科学、可行、有针对性的对策,深挖内部潜能,提高效率,从而缓解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有限警力资源的效能。
马兰[5](2019)在《我国监察权属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深度强化国家的治理能力,中国监察体制在经由监察试点工作总结,积累改革经验后,通过宪法变更国家组织结构,构建出中国特色的监察制度。三大反腐力量重组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国家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活动,监察行为不再是单纯的政府部门对行政行为自我监督,监察对象范围得到扩充,监察内容进一步明晰,监察处置方式做到有法可依。组织结构上,中央权力组织框架由原先的全国人大下的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委的结构设计,改建为全国人大下的政府、全国监察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委。监察委行使的公权力,不再是单纯的行政监察权,而是与行政权、司法审判权、检察权相并立的国家权力。我国监察权由立法权产生并对其负责;从行政权中脱离,以行政权的存在为监察基础,同时反作用于行政权,通过监察保障行政效能;与审判权、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我国目前在监察权研究方面首要面临的是“监察权”这一属性的存在及内涵问题,学界针对监察委所行使的公权力定性尚未达成共识,监察委所行使的权力是为行政权、行政监察权、监督权还是新型国家权力,对此争议颇多。实际操作上,仍有许多微观问题,诸如监察权的运行、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等,然而这些问题都归根于监察权的定性。本文主要阐述的是我国监察权的定性研究,试图分析此权力如何产生,因何能够提升我国国家治理能力,梳理“监察权”与业已成立的其他国家权力如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区别,探究其是否为我国新生的具有国家权力属性的代表。
丁茜[6](2016)在《良好行政视阈下的警务督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公共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战略的深入,良好行政已经成为欧盟组织内部成员国的基本法律权利,并逐渐成为各国行政管理和服务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引导着政府职能作用的转变,职责范围及内容也同步调整。在我国,依法行政不断深化的压力,使国务院制定工作规则的传统延续至今,与外部规范的体系化建设同时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权力机构重新对行政法律法规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探讨分析,并在充分明确其重要性的基础上对自身行政管理的组织形式与决策方式进行调整优化,从而构建良好的行政管理关系,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并确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使命。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警务督察制度是内部监督控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以往关于警务督察制度的研究大多数还停留在了公安工作的范围之内,视野角度极为狭窄,并没有将其纳入到行政监督的层面,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警务督察制度的充分发挥是可以推动公安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向良好行政的方向不断迈进的。此次论文结合良好行政、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等理论基础,挖掘当前警务督察制度在推进公安行政向良好行政道路上依然存在的问题,探究警务督察制度要如何完善、改进才能适应良好行政的新要求,真正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自律自省制度的逐步完善。在此目标基础上,在理论上提出警务督察制度发展新的探索领域,丰富完善警务督察制度的内容要求,以期在实际工作中,能为警务督察促进公安行政朝着良好行政方向逐步改进提供强有力的可行性方案。
凌志峰[7](2016)在《自觉践行“无限忠诚”专题教育 以“四铁警队”锤炼信息化实战尖兵》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安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刀把子",如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专题教育,推动信息化实战条件下的"四铁警队"建设,是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一、实践:聚焦"四力"推动
蔡雨希[8](2016)在《试论我国警务督察制度之完善》文中提出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暴力机关,担负着维护治安、惩治犯罪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安机关拥有武器和警械,同时,法律授予公安机关诸多职权及手段,如侦查、传唤、搜查、拘留、逮捕等。为防止公安机关滥用其所掌握的职权和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行使权力的有效检查、监督。我国公安机关建立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标志,即警务督察制度的出现。它在加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规范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己经逐步成为公安机关不可缺少的内部监管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与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公安机关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出现了一系列的不和谐因素和新情况,警务督察工作也相应地存在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更好地依法保障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应尽快健全、完善警务督察制度。本文从警务督察制度的性质、特征着手,简单概括了警务督察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其与公安机关内部其他监督的关系,并介绍了我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模式,以及我国现行警务督察体制取得的工作实效。结合笔者从事警务督察工作的实践认识,深刻剖析了当前这一制度在体制层面、运行模式以及队伍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组织体系设置不尽合理、职责权限设置不太科学、双重领导削弱职能作用、内部执法、执纪监督职责交叉以及督察队伍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督察深度不够等等。在此基础之上,借鉴美国、英国、法国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监督管理好的经验做法,重点探讨我国如何改革警务监督体制,加强内外监督有机结合,规范警务督察工作机制,以网上督察为突破点,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完善相关立法,明确细化实施现场处置权等的工作流程与规范,完善督察管辖权关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规定,赋予督察机构针对一定执法行为享有的直接纠错权,建立垂直管理与县级督察派驻制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和权责分明的督察责任体系,增加督察人员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确保我国警务督察制度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
张东娇[9](2015)在《新形势下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社会职业、分工的不断复杂化、新型产业多样化、治安形势严峻化、违法手段技术化、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滞后等诸多因素,使得公安执法面临更多更严峻的挑战,执法监督的改革完善也愈加凸显其重要性。本文先是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提出研究的思路与研究方法,分析论文框架,简要分析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其次针对内部执法监督等本文涉及到的主要概念进行界定,从历史的视角回顾梳理公安执法监督发展的脉络,总结经验,然后针对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现状进行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案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制约完善内部监督的主要因素,最后结合目前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改进推广实施的几项创新举措,针对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完善提出对策。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问题与对策的理论研究和现实研究,能深刻认识到以下结论:当前在苏州公安机关各项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开展顺利,注重加强公安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警务督察部门等监督主体建设,加大对监督客体的思想教育力度,呈现出以监督促规范的良好发展势态。在现代警务运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新形势下,在民警的执法管理活动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地域分散性、相对独立性和打击、服务双重性的特点情况下,执法监督体制的完善、民警思想认识的提高、执法监督方式的改进和执法监督主体的建设发展速度却很不平衡,给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实际现状,总结出完善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要着力构建合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人事、信访、法制等多个执法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公安监督工作改革,把管案、管事与管人紧密结台,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对严格公正执法的促进作用;创新内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合理运用大平台、监督系统等网上平台,科学配置监督部门警力,依托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管中心建设等监督新模式,将有利于推进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改革发展,使全市执法监督工作更全面更规范,给全国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改革研究提供参考。
杨晨[10](2013)在《公安民警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任何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都有维护自己利益的纪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承担着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纪律”的神圣和强制性这一特点在公安机关内部体现得尤为明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能否有效和公正廉洁地行使职权,既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关系着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更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依法治国的成效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目前,人民警察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是风正气顺的,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的民警违纪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尤其一些重大违纪案件影响恶劣,人民满意程度有待提高。特别是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的延伸,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执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和约束给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面临如此复杂的社会形势和执法环境,如何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规范公安民警的执法和个人行为、监督公安民警的职责履行,建立完善的纪律监督制约机制就成为摆在我们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作者从一名基层民警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公安纪律监督法律制度提出可能的建议。本文认为,要想达到公安机关纪律监督的效果,构建完善的纪律监督法律制度,必须坚持独立性、公开性、统筹性、及时性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明确公安纪律监督立法,赋予纪委、监察、督察、政工、法制、信访、审计等监督主体以独立的法律地位,并采取明晰监督主体间的权责分工,科学设定监督范围和方法,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的合理化措施,使纪律监督在基层警务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希望论文的完成能够对公安民警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
二、关于公安督察制度的前瞻性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公安督察制度的前瞻性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林长制的制度逻辑与治理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林长制创新与发展的制度逻辑 |
(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林长制创新与发展的时代背景 |
(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是林长制创新与发展的政治动力 |
(三)先期推进的河长制建设经验是林长制创新与发展的参考借鉴 |
(四)林草领域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是林长制创新与发展的现实需要 |
三、林长制的治理逻辑:“三位一体”的治理现代化 |
(一)治理体系现代化:构建系统高效的林长制 |
1.林长制的组织体系 |
2.林长制的工作机制 |
(1)林长会议制度 |
(2)信息公开制度 |
(3)部门协作制度 |
(4)督察督办制度 |
(5)工作考核制度 |
(6)其他制度 |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履职尽责的林长(zhǎng)治 |
1.系统治理 |
2.综合治理 |
3.源头治理 |
4.依法治理 |
(三)治理效能现代化: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林长(cháng)治 |
四、结论与讨论 |
(2)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2 警察形象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相关概述 |
2.1 警察形象概述 |
2.1.1 警察形象的含义 |
2.1.2 警察形象的构成 |
2.1.3 警察形象的特点 |
2.2 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概述 |
2.2.1 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含义 |
2.2.2 内部监督的主体 |
2.2.3 内部监督的维度 |
2.2.4 内部监督的特点 |
2.3 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可行性 |
2.3.1 工作内容的交叉性 |
2.3.2 工作对象的重合性 |
2.3.3 领导关系的一致性 |
2.3.4 价值目标的相似性 |
3 内部监督视角下的警察负面形象及原因分析 |
3.1 警察负面形象的表现 |
3.1.1 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 |
3.1.2 服务群众水平有待提升 |
3.1.3 贪污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
3.1.4 警容环境不够严整规范 |
3.2 内部监督视角下出现警察负面形象的原因 |
3.2.1 内部监督的形象建设作用不被重视 |
3.2.2 内部监督理念不符合实际形象建设需要 |
3.2.3 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工作形式不成熟 |
3.2.4 内部监督的形象建设职能发挥不全面 |
4 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路径 |
4.1 树立符合形象建设需要的内部监督理念 |
4.1.1 树立“全面监督”理念 |
4.1.2 树立“高效监督”理念 |
4.1.3 树立“公开透明”理念 |
4.1.4 树立“协作分工”理念 |
4.2 完善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多种形式 |
4.2.1 审慎用权,规范上级监督 |
4.2.2 多措并举,完善现场监督 |
4.2.3 科技赋能,打造智慧监督 |
4.3 建立高效协作的协同监督机制 |
4.3.1 将形象工作融入内部监督委员会 |
4.3.2 通过联席会议建立高效协作机制 |
4.3.3 加强监督主体形象建设业务培训 |
4.4 细化内部监督在提升警察形象上的职能 |
4.4.1 完善道德教育评价机制,培育警察崇高道德 |
4.4.2 加强公安业务监督考核,提升执法服务效率 |
4.4.3 运用多种廉政监督方法,坚守廉洁从警底线 |
4.4.4 规范日常警容环境管理,优化视觉外观形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我国警务督察效能研究 ——以G省警务督察工作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研究的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参与式观察法 |
1.4.3 个案访谈法 |
1.4.4 规范分析法 |
第二章 警务督察效能的理论依托 |
2.1 警务督察的本质属性 |
2.1.1 警务督察的概念界定 |
2.1.2 警务督察的基本特征 |
2.2 提升警务督察效能的机理 |
2.2.1 行政监督与效能 |
2.2.2 效能提升路径 |
第三章 G省警务督察工作现状考察 |
3.1 G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 |
3.2 G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近年来工作情况 |
3.2.1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地纠正警风维护形象 |
3.2.2 加强线索核查,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权威 |
3.2.3 重视科技强警,全面推进督察信息化建设 |
第四章 G省警务督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
4.1 G省警务督察存在的问题 |
4.1.1 工作任务繁重 |
4.1.2 工作质量不高 |
4.1.3 机制建设不足 |
4.1.4 信息化建设应用发展不平衡 |
4.1.5 内部组织管理不够科学合理 |
4.1.6 督察权力运用未受规范制约 |
4.2 G省警务督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
4.2.1 督察机构的依附从属 |
4.2.2 督察职能的泛化弱化 |
4.2.3 内部管理的低效失序 |
4.2.4 协作机制的缺乏缺位 |
第五章 境外警察监督的管理模式和主要特点 |
5.1 部分国家和地区警务监督工作概述 |
5.1.1 英国 |
5.1.2 美国 |
5.1.3 法国 |
5.1.4 俄罗斯 |
5.1.5 日本 |
5.1.6 中国香港 |
5.2 部分国家和地区警务监督工作主要特点 |
5.2.1 监督工作独立化 |
5.2.2 监督主体治理化 |
5.2.3 监督功能综合化 |
5.2.4 监督程序严密化 |
5.2.5 监督手段科技化 |
5.2.6 监督目标效能化 |
第六章 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效能的实现路径 |
6.1 加强法治建设,规范督察工作 |
6.1.1 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
6.1.2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
6.2 强化督察独立,树立监督权威 |
6.2.1 强化组织独立性 |
6.2.2 增强业务独立性 |
6.3 建立协同共治,提升监督合力 |
6.3.1 强化内部协同 |
6.3.2 加强外部共治 |
6.4 建设“智慧督察”,创新监督方法 |
6.4.1 以网上督察为引擎,提升智能督察水平 |
6.4.2 健全信息研判机制,加强督察预警防范 |
6.5 聚焦督察主业,加强组织管理 |
6.5.1 加强队伍建设 |
6.5.2 健全管理机制 |
6.6 推动成果转化,确保督察效能 |
6.6.1 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 |
6.6.2 科学开展警务评议 |
6.6.3 完善警察退出制度 |
6.6.4 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
6.6.5 确保督察建议落地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路线图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安派出所 |
2.1.2 .警力资源配置 |
2.2 .人力资本理论 |
2.3 .双因素理论 |
2.4 .无增长改善理论 |
第三章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的问题分析 |
3.1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现状 |
3.1.1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
3.1.2 .惠东县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情况 |
3.2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存在问题 |
3.2.1 .警力不足且分布不合理 |
3.2.2 .警务人员职业倦怠凸显 |
3.2.3 .辅警队伍问题突出 |
3.2.4 .警力使用不规范 |
3.2.5 .职能定位不清 |
3.2.6 .后勤保障严重滞后 |
3.3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问题成因分析 |
3.3.1 .警力配备结构不科学 |
3.3.2 .警务运行机制的不合理 |
3.3.3 .派出所警务保障不到位 |
3.3.4 .派出所队伍建设不完善 |
3.3.5 .警务辅助人员效能偏低 |
3.3.6 .社会环境的原因 |
第四章 国内外基层警力资源配置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基层警力资源配置的经验 |
4.1.1 .英国基层警力配置的经验 |
4.1.2 .美国基层警力配置的经验 |
4.1.3 .日本基层警力配置的经验 |
4.2 .国内基层警力资源配置的经验 |
4.2.1 .香港基层警力配置的经验 |
4.3 .国内外经验的借鉴 |
第五章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优化对策 |
5.1 .优化派出所警力结构 |
5.1.1 .推动警力下沉 |
5.1.2 .动态布警 |
5.1.3 .探索文职化改革 |
5.2 .明晰派出所权责内容 |
5.2.1 .建立派出所职责清单及准入机制 |
5.2.2 .规范警情处置 |
5.2.3 .明晰派出所与业务警种分工 |
5.3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5.3.1 .构建高素质新型辅警队伍 |
5.3.2 .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
5.4 .完善派出所保障体系 |
5.4.1 .落实派出所经费保障 |
5.4.2 .加强现代化科技保障 |
5.4.3 .建立权益保障机制 |
5.5 .健全考评激励和培训机制 |
5.5.1 .健全考评制度 |
5.5.2 .完善激励机制 |
5.5.3 .完善培训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惠东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基本情况表 |
附录B 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优化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C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表 |
附录D 访谈提纲 |
致谢 |
(5)我国监察权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当代监察权产生背景 |
(一)历史背景——我国监察制度演变 |
1.应时萌芽 |
2.框架成型 |
3.转化发展 |
(二)社会背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 |
1.整合监督力量 |
2.提升反腐力度 |
(三)理论背景——社会制度现代化及组织内成分平衡需求 |
1.现代性制度要求 |
2.社会结构变迁进化与权力 |
3.组织权变设计 |
二、监察权与立法权 |
(一)我国立法权的权威性地位 |
1.国家立法权与执行权 |
2.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需求 |
(二)权力组织设计中监察权对立法权的从属关系 |
1.监察主体由权力主体选举 |
2.监察机关及活动合法性获得 |
3.监察权对立法权的负责方式 |
三、监察权与行政权 |
(一)我国当代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区别 |
1.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区别及脱离 |
2.监察权与行政监察权区别 |
(二)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
1.权力控制的辩证关系 |
2.监察权与行政权的辩证关系 |
四、我国监察权与司法审判权 |
(一)监察权与审判权的区别 |
1.监察权与审判权的一般区别 |
2.监察权在审判过程中的角色分析 |
(二)司法活动中的职权区别 |
1.监察机关的职权活动——处置 |
2.人民法院的司法职权活动——审判 |
(三)互相制约的法律关系 |
1.审判机关的制约 |
2.监察机关的制约 |
五、监察权与检察权 |
(一)监察权与检察权的区别分析 |
1.职权内容的区别 |
2.司法程序方面的区别 |
3.监察机关与法律监督机关的制约关系 |
(二)监察权与检察权的配合衔接关系 |
1.监察案件强制措施的衔接问题 |
2.监察犯罪案件的移送审查问题 |
3.监察案件的立案程序衔接问题 |
4.监察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线索衔接问题 |
六、新型国家权力——监察权 |
(一)监察权属性概述 |
1.监察权属性内涵 |
2.监察权属性与相关概念区分 |
(二)国家监察权力属性基本观点 |
1.组合产生 |
2.宪定权 |
3.政治权 |
(三)我国当代监察特征及一般属性 |
1.公权力核心的动态性 |
2.调查权优先性 |
(四)“党政合一”的关系走向 |
1.域外政党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的角色 |
2.我国政党领导下的监察权对政府行政的控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监察调查员访谈记录报告 |
(6)良好行政视阈下的警务督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良好行政与警务督察制度 |
(一) 良好行政 |
(二) 警务督察 |
(三) 警务督察目标与良好行政理念的契合警务 |
1. 良好行政下的警务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向良法善治发展的必然途径 |
2. 良好行政下的警务督察制度充分体现着公安机关的责任性和服务性 |
3. 良好行政下的警务督察是政府与公民共同合作的治理模式 |
二、良好行政视野下警务督察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从制度上并未达到良好行政的标准 |
1. 警务督察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
2. 警务督察制度工作体制不完善 |
3. 警务督察制度缺乏民众的真正参与 |
4. 警务督察制度监督主体存在问题 |
(二) 从效果上并未实现良好行政的目标 |
1. 督察权能单一,监督作用不到位 |
2. 督察模式单一,信息研判机制不顺畅 |
3. 督察效率偏低造成负面影响 |
(三) 从主观上并未具备良好行政的要求 |
1. 督察民警的素质及能力有待提高 |
2. 人民群众的素养有所欠缺 |
3. 督察民警与民众之间缺乏默契配合 |
三、良好行政目标导向下的警务督察改革 |
(一) 从制度上解决警务督察的根本问题 |
1. 不断完善警务督察相关法律制度 |
2. 不断改善警务督察工作体制 |
3. 理清督察主体职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优势 |
(二) 从主观上改进警务督察工作 |
1. 提高督察民警的素质及意识 |
2. 要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素质提高 |
3. 不断扩大民众参与途径 |
(三) 从新角度推动警务督察向良好行政迈进 |
1. 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警务督察的自觉意识 |
2. 网上督察拓宽监督渠道 |
3. 树立良好行政的全新警务督察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自觉践行“无限忠诚”专题教育 以“四铁警队”锤炼信息化实战尖兵(论文提纲范文)
一、实践:聚焦“四力”推动公安队伍建设 |
(一)坚持政治建警,提升队伍向心力 |
(二)狠抓纪律作风,提升队伍免疫力 |
(三)强化实战训练,提升队伍战斗力 |
(四)注重警营文化,提升队伍凝聚力 |
二、清醒:从细微入手找准公安队伍建设“短板” |
(一)职业精神滑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
(二)能力素质不高 |
(三)法纪意识淡薄 |
(四)队伍作风不实 |
三、探索:以“四铁警队”锤炼信息化实战尖兵 |
(一)指导思想 |
(二)基本原则 |
(三)路径探索 |
1. 保持政治定力,打造忠诚警队。 |
2. 树立扛旗意识,打造血性警队。 |
3. 抓住关键要素,打造尖刀警队。尖刀警队要展现“锋尖刃利”的战斗能力,是能打仗、打硬仗、打胜仗的实力。要聚焦战斗力标准,必须紧紧围绕关键要素,用好关键要素。一是要抓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所谓“治警先治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起“领”和“导”的责任,树立“看齐意识”,喊响“向我看齐”口号,真正把重任挑起来,而不能当“甩手掌柜”。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抓业务又抓队伍,履行好“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既抓业务又管队伍,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紧盯矛盾又要敢于亮剑,做到亲力亲为、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二是要抓机关这个“决策机构”。严格执行局机关示范带头有关规定,从迟到早退、规范着装、在岗在位等细小问题抓起,定期分析队伍现状:针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多拍肩膀;针对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小题大做”,多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针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各业务警种要带头办案,在实战中积累经验、指导基层。三是要抓住实战中心这个“发展引擎”。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信息化实战中心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市、县、派出所三级实战架构,推动警种强制入轨;全面推广“联勤指挥、合成处置”机制,做大做强“越剑”特战队,健全“1、3、5分钟”三级快速封控圈,与网格化巡防形成叠加效应;同时深入贯彻《训练条令》,有序推进室内靶场和训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以体能、用枪、警务技能为内容的大训练,提升公安队伍的实战能力。 |
4. 做到挺纪在前,打造铁纪警队。 |
(8)试论我国警务督察制度之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警务督察制度的性质、特征及其实效 |
(一) 警务督察制度的性质 |
1、警务督察的基本概念 |
2、警务督察制度的性质 |
3、警务督察与公安机关内部其他监督的关系 |
(二) 我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特征 |
1、警务督察的组织体系 |
2、警务督察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模式 |
3、警务督察制度的特征 |
(三) 我国现行警务督察体制取得的实效 |
二、我国公安机关现行警务督察制度之缺陷分析 |
(一) 警务督察制度体制层面不够完善 |
1、组织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
2、职责权限设置不太科学 |
3、配套规章制度及措施不够健全 |
(二) 警务督察运作工作模式定位不清 |
1、双重领导削弱职能作用 |
2、内部执法、执纪监督职责交叉 |
3、信访部门抽离了部分督察权 |
(三) 警务督察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
1、基层合署办公,督察势单力薄 |
2、素质参差不齐,出入口不顺畅 |
3、督察深度不够,督察广度不宽 |
三、域外警务监督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 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警务监督模式 |
1、美国警务监督模式 |
2、英国警务监督模式 |
3、法国警务监督模式 |
(二)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监督模式 |
1、外部监督组织体系 |
2、内部监督组织体系 |
(三) 对我国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
(一) 完善警务督察的职责权限,改进我国公安机关警务监督体制 |
1、重构监督格局,形成垂直管理的公安内部监督体系 |
2、整合内部资源,健全完善督察的职责权限 |
3、协调内外监督,构建新型立体警务监督体制 |
(二) 树立科学的警务督察理念,改进和规范警务督察工作机制 |
1、理顺内部监督关系,健全内部监督的协调机制 |
2、找准督察工作重点,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的实效性 |
3、以网上督察为突破,实现警务监督信息的网络化、公开化 |
4、加强警务督察队伍建设,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权益 |
(三) 完善警务督察相关立法,建立完整的警务督察法规体系 |
1、制定出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法》 |
2、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形势下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 |
2、执法监督研究的学术成果 |
(三) 研究的思路与研究的主要内容 |
1、研究的基本思路 |
2、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 研究方法 |
1. 历史研究法 |
2. 文献研究法 |
3. 案例分析法 |
(五) 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概述 |
一、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及其分类 |
(一)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内涵 |
(二)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类型 |
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践探索 |
三、新时期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意义 |
第二章 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现状分析 |
一、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显着 |
(一) 加强公安法制部门建设,积极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效用 |
(二) 纪检监察部门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树立先进典型促进设立长效机制 |
(三) 警务督察部门改进现场督察工作,成效显着 |
二、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执法监督体制的缺陷 |
(二) 执法监督方式的误区 |
(三) 执法监督内容的片面 |
三、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 |
(一) 思想认识的能动作用 |
(二) 制度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三) 客观条件的限制问题 |
第三章 完善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建议 |
一、明确各监督部门职能划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
(一) 以法制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
(二) 以纪检、督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违纪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
(三) 以政治部门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
(四) 以信访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执法相对人意见反馈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
二、强化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效率 |
(一) 建立和健全监督组织体系 |
(二) 加强基层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 |
(三) 加强监督理念教育 |
三、依托创新监督运行模式,拓展监督广度 |
(一) 依托网上执法办案新模式进行执法监督 |
(二) 依托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执法监督 |
(三) 依托建立案件流程管理中心进行执法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公安民警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公安民警纪律监督概述 |
(一) 行政监督的概念与分类 |
(二) 行政纪律监督的法律依据 |
(三) 公安民警纪律监督的概念与特点 |
1. 公安民警纪律监督的概念 |
2. 公安民警纪律监督的特点 |
二、其它国家有关警察机构纪律监督的成功经验 |
(一) 澳大利亚警方查纠警察违法违纪的成功经验 |
(二) 美国警察机构强化检查制度的成功经验 |
(三) 法国警方督察与监察部门的成功经验 |
三、我国公安纪律监督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公安纪律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立法不够完善 |
2. 监督主体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 |
3. 监督主体间权责不清、协调性不强 |
4. 监督范围和方法不够全面 |
5. 警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 |
(二) 影响当前我国公安纪律监督发展的主要因素 |
1. 行政管理体制不够科学 |
2. 监督主体意识落后 |
3. 警务保障不足 |
四、完善我国公安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
(一) 完善公安纪律监督体系的意义 |
1. 是完善警察法律体系的需要 |
2. 是强化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
3. 是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
(二) 完善公安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1. 独立性原则 |
2. 公开性原则 |
3. 统筹性原则 |
4. 及时性原则 |
5. 精干高效原则 |
(三) 完善公安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的方法途径 |
1. 明确公安纪律监督立法 |
2. 赋予监督主体以独立的法律地位 |
3. 明晰监督主体间的权责分工 |
4. 科学设定监督范围和方法 |
5. 完善警务公开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四、关于公安督察制度的前瞻性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林长制的制度逻辑与治理逻辑[J]. 林震,孟芮萱.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6)
- [2]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提升警察形象的对策研究[D]. 于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
- [3]我国警务督察效能研究 ——以G省警务督察工作为视角[D]. 黄希.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惠东县公安派出所警力资源配置优化研究[D]. 李展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5]我国监察权属性研究[D]. 马兰.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6]良好行政视阈下的警务督察研究[D]. 丁茜. 云南大学, 2016(05)
- [7]自觉践行“无限忠诚”专题教育 以“四铁警队”锤炼信息化实战尖兵[J]. 凌志峰. 公安教育, 2016(08)
- [8]试论我国警务督察制度之完善[D]. 蔡雨希. 江西财经大学, 2016(12)
- [9]新形势下苏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问题与对策[D]. 张东娇. 苏州大学, 2015(08)
- [10]公安民警纪律监督法律制度研究[D]. 杨晨. 大连海事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