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税将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当代中国农业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话语分析》文中研究指明
史晓玲[2](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研究说明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赵玉石[3](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表明在新的资源环境下农村原有的发展模式出现了适应性问题,需要探求破解发展困境、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这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建构力量,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主导农村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离不开农村内生力量,由熟悉农村、对农村有着特殊情感的农民来担任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才能将农村建设成为农民想要的样貌。然而自人民公社解体后,以家户为经营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进一步“原子化”(1),特别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呈现出较大的动态变化性,农村内生力量的聚合愈发困难。“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增强农村内生力量、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作为全新的组织载体,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运用组织化手段降低风险的理性选择,相比于传统合作社具有自发性、民主性、服务性、独立性等特点,不仅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的责任,而且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民主化水平方面被寄予厚望,已经被列为国家着力培养的重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之一。但由于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特性和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强势整合农村产生的权力惯性,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产生和发展初期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嵌入的结果,因此,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规划者、服务者、协调者、规范者的角色,但基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考核、利益权衡、人情关系等因素,政府行为却往往有着更加复杂的展现,有时甚至背离了公共角色的内在要求。本文以合作社经典理论和政府行为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托,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间的深刻关联为逻辑基点,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模式、行为机制,并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做了现实考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力图客观还原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全貌,寻找政府作用于合作社的适当行为着力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设计、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论文主体,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合作社理论和政府行为理论,明晰了本文的核心概念,为后续研究确立了理论支撑和分析框架。第二章重点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内在生长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社会基础等生长机理,对合作社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政府行为需求进行了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和提炼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与行为机制。在回溯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实际,提炼出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不同作用模式,以及包括动机、方式、内容、绩效在内的政府行为机制。第四章基于对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和个案分析,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并揭示政府在新型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困境。第五章比较分析了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总结各国政府基于不同国情下的行为差异和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六章在前面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必须理清政府行为的“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划清政府行为边界,并将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以增效为目标取向,通过搭建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互动平台,统合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各种行为,凝结成契合合作社需求的政府行为合力。第三部分为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型农村合作社根据生发模式、资源与运营环境的差异可以分为企业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村治组织带动型和政府带动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政府行为既有着共性需求,又存在个性差异需求。第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基于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实施方式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国家主义模式、放任主义模式和混合模式,不同模式各有其形成机制,是一定条件、环境下的产物,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环境、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评判政府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涵盖动机、方式、内容、绩效的有机系统。在行为动机上,行政环境的差异会使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行为的内外动机上存在较大差异,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动机的层级分化;在行为方式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存在正向和反向两种方式,即“政府规制”行为和“政府俘获”行为;在行为内容上,政府行为涵盖制度建构、服务供给、监管规范等多方面、各环节;在行为绩效上,政府行为绩效由行为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三个变量构成的函数关系所决定,必须依靠三个因素的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整体提升。第四,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非均衡的博弈地位使政府时常出现越位、错位、缺位行为,越位行为挤压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造成合作社独立性的丧失;错位行为使合作社混淆了发展内源动力和外部助力的边界,增加了合作社内外整合的难度;缺位行为造成了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治理出现“真空”,导致合作社发展乏力。第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上热下冷”、条块管理、制度不足、村庄空壳化等带来的行为困境,一些基层政府还缺乏为新型农村合作社提供扶持和帮助的权能和资源,这些现实困境成为政府作用发挥的掣肘,影响了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能力。第六,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要“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宏观语境之下规范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明确其行为依据、原则,梳理“行为清单”,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实现政府行为和职能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拓宽农村合作社需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制度设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增进政府行为与合作社需求融合的可能性;三是凝合政府行为与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取向,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下建构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平台,将互动、服务意识输送至政府的行为理念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为优化。
刘胜[4](2018)在《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说明现阶段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可避免,既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然性,也是外部环境不佳导致的结果。一方面,全社会固定投资同比增速自2011年以来以持续回落,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城镇化率的提高,投资难以实现以往的高贡献度水平;另一方面,自2010年开始中国的进出口同比增长率逐年降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大不如前。至此,“三驾马车”中仅剩的消费,却早自2000年以来就出现了极大的下滑,近年来虽有抬头的迹象但依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投资和贸易受阻的情况下重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如果要扩大内需,那么最终还是要回到解决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这一问题上来。要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一是要提高居民的劳动或资本收入,二是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前者主要从内生增长的角度来考虑,这与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息息相关。后者主要从政府财政手段的角度来考虑,更准确的说是税收手段。居民税收负担包括所得类税收负担和消费类税收负担,他们分别指对居民所得征税和对消费行为征税。如果单从某一税种的角度来看,税收都会降低个人的消费水平,但如果从社会整体水平来看则不然,比如个人所得税一方面降低了个人收入水平不利于消费,但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个人所得税具有累进的特性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利用低收入人群的高边际消费倾向从而整体上促进居民消费。单一税种如此,更遑论众多税种的不同组合方式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居民的税收负担水平与税制结构是息息相关的。由于贸易、投资受阻,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而要促进消费,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又成为了重要问题,要解决居民税收负担的问题,又要从税制结构调整入手。因此,要解决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过缓的问题,关键在于税制结构如何调整。虽然在逻辑上这一推理是成立的,但实际理论是否支持?税制结构实际中如何影响居民消费?本文首先通过构建理论模型,描述了税制结构与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一是在Banchard(1985)的无限期界世代交叠模型基础上,构建了包含税制结构在内的最优化模型,分析了税制结构对消费的整体影响;二是通过税收归宿模型分析税制结构对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影响机制。其次,本文从一般性上分析了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通过使用89个国家(地区)1990-2015年的跨国面板数据,估计了所得税、流转税与财产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所得税和财产税有利于居民消费,而流转税不利于居民消费。为了进一步降低方程的内生性,利用计量方法剥离出消费偏差,重新评估了税制结构对消费偏差的影响,结果同样支持前文的结论。最后进一步分析税制结构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结论显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收入效应更大,而流转税的替代效应更大。再次,本文还分析了税制结构与消费外溢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消费外溢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中外的税制结构不同,中国的间接税占总体税收比重偏高,而间接税会嵌入到商品的价格之中,进而抬高国内商品的价格,导致境内外商品价格之间的“反差”或“倒挂”。鉴于此,本文利用97个国家(地区)2006-201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间接税促使了消费外溢的产生。然后,本文选取了农村税费改革与“营改增”这两起事件,从可支配收入与消费税负担的角度分析了税制变革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村税费改革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率的上升,且这一效果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特征。对比第一阶段的改革效果和第二阶段的改革效果,更证明了降低居民直接税税收负担对促进消费的有效性。“营改增”则通过降低企业流转税负担,间接降低了包含在商品中的单位含税量,最终降低了商品价格促进了居民消费的增长。最后,基于以上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结论,本文结合现阶段中国发展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
耿仲钟[5](2018)在《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文中指出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这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果逐渐钝化。2015年国家在浙、鲁、皖、川、湘五省进行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将“三项补贴”三合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部分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被称之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另一部分资金用于提升粮食产能(被称之为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一年试点期满后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推开。新政策催生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项农业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本项研究的研究脉络如下:(1)从历史角度梳理我国主要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三项补贴改革之后各地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操作方式;(2)基于政策目标评价其政策效果,包括:评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耕地地力、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的影响,评价适度经营规模补贴对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业信贷担保的影响;(3)测算该项政策的政策成本以及农户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回应性;(4)根据WTO规则判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5)提出优化该项补贴政策的建议。本文构建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研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并综合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进行了有别于既有研究的一些处理和方法运用,不仅能够有效揭示该项新农业政策的政策效果,而且能够为政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提供思路和依据。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是对原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旨在“藏粮于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普惠制”的性质仍然没变,但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了“特惠制”;(2)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影响程度并不显着;“政策目标模糊-执行较困难”不利于保护地力保护目标的达成。单独依靠该项补贴资金无法达成地力的提升与保护;(3)相比较而言按确权面积方式补贴对农户收入影响更大,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补贴方式对产量影响更大,但不管哪种方式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对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刺激作用较小,该项补贴能够缩小农户的收入不平等;(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具有较好的增产增收效应,但是规模经营主体对粮价变动更敏感;(5)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体系能够增强担保公司的核心实力,有利于撬动更大的信贷资金,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降低农户融资成本;(6)与原三项补贴的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得以简化,与其他涉农政策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不高;农户对两项补贴的期望补贴标准在100-200元/亩,期望补贴与与种植面积相挂钩,农户期望更多农业生产方面的社会化服务;(7)“三项补贴”改革大大释放了黄箱尤其是非特定产品支持的政策空间,未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确权面积挂钩能进一步符合WTO规限。
李宁[6](2016)在《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文中提出建国之后农地产权变革的核心议题,在于农地权利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配置变化,即农地产权的结构变动问题。尤其是回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可以发现随着国家产权管制放松,农户对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结构性权利的拥有与运用,日益变得多样与得到保护,即农地产权的结构配置逐渐倾向于以农户为主体。但在此过程中,农户对上述权能结构的获得,却伴随着显着的渐进性特征。首先在权利束的种类之间,先是获得农地使用权与收益权,而后才是对农地处分权的拥有。其次,在每一权利束的内部,其具体的界定内容与程度也是依次、结构性的发生变动。如农地使用权中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而后变为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农地处分权中先是农地流转权的界定而后才是农地抵押权的变革等等。因此,结合上述地权结构变动的渐进性,便可以通过结构细分的特征概念,对这一时期的农地产权变迁进行总结、归纳,乃至于展开研究。虽然现有文献已经明确发现并指出了农地产权变迁中的这一结构细分特征,但缺乏以此为对象的深入阐述。首先,结构细分作为地权变迁的特征抽象,其更为具体的内容该如何提炼与表述?另外,农地产权变迁之所以呈现出结构细分特征的机理或者说是原因又到底是什么?再者,随着这一特征过程的推进,在产权的界定结果上带来的是什么,又是通过什么途径影响农业的最终发展呢?无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不仅可以弥补历史研究和理论思考的不足,而且还能为目前具有产权结构变动内涵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提供历史维度的内涵解读与理论指导。因此,可以说对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展开研究,无论是在地权结构的理论层面,还是在历史变迁、体制改革的实践角度,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本文借助产权公共域、租值耗散、交易费用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洞见,并遵循“历史提炼—机理探究—改革启示”的逻辑分析框架,在农地产权变迁的这一大背景之下,对结构细分的这一特征进行深入剖析,具体而言:首先,从农地产权的结构内涵出发,基于配置变动的客观史实,总结并提炼出结构细分的特征内容;接着基于提炼的特征内容,在特征过程和特征结果的两层面,探究特征背后的总体机理。先通过对该特征呈现的原因分析,探究这一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再通过对该特征带来产权界定的变化,及之下影响农业发展路径的分析,探究这一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最后,仍然先基于提炼的特征内容,从产权结构变迁的历史角度,把握农地“三权分置”这一个改革政策所具有的结构细分内涵。然后在此基础上,借助前述已探究出的变迁机理,解答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有效分置的问题,由此作为全篇特征分析的改革启示。最终,各部分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地产权的结构细分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权配置变动的典型特征。农地产权的配置内涵来源于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三项权利束,在农户和非农户两类主体之间的组合结构。改革开放之前,农地产权的权利束配置集中于以集体和国家为主的非农户主体,结构僵化,而改革开放之后农地产权的结构在配置上逐渐过渡到以农户为中心。但在此过程中,农户是先获得农地使用权和农地收益权这两项权利束,然后才是对农地处分权这一权利束的获得。另外,农户对每一项农地权利束内容的获得,也呈现出渐次变化的特点。所以,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农地产权的变迁历史,站在农户的主体角度,就可以通过结构细分的这一特征概念,对农地产权变迁的这段历史进行抽象与概括。同时,可从阶段划分和阶段内容的两个层次识别地权的细分变动,以进行特征内容的提炼:首先,将农地权利束种类之间的细分变动,提炼为结构细分特征的第一层次内容,由此将1978年至2012年这段时期,划分为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第一阶段,且已经完成。而将2013年至今的时期,划分为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第二阶段,正在进行中;接着,将农地单项权利束各自内部的细分变动,提炼为结构细分特征的第二层次内容。由此,第一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内容包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地所有权分置为特征的农地使用权第一次细分(1978-2012年),以税费改革实现农地收益完全独享为特征的农地收益权完全细分(1978-2012年),还有以农地流转权分离为特征的农地处分权第一次细分(1995-2012年)。而第二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则主要包括以农地承包权与农地经营权分置为特征的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2013年至今),还有以农地流转权和农地抵押权并重为特征的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2013年至今)。(2)结构细分特征出现的背景源于改革开放之初的国家管制放松,之后为了有效界定出农地相继变化的资源与资产租值,农地产权内部结构与农产品市场、农地要素市场形态间发生了互动演进,使其后续的变迁过程呈现出了结构细分的特征。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国家对农地产权结构与各种市场的僵化管制,使得农地产权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产权公共域,由此导致了农地资源与资产两类租值的大量耗散。为了降低租值耗散,提升农业绩效,国家放松的管制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农地产权结构配置变动的背景与前提。而改革开放即管制放松之后,农地产权的变迁之所以呈现出结构细分的典型特征,其背后的内在机理源于农地产权内部结构与农产品市场、农地要素市场形态间存在的双向互动,互动的目的在于界定农地相继变动的资源与资产租值。新世纪之前农地产权与农产品市场的互动演进,催生出了农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逐渐细分,以此界定出农地的资源租值。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初,满足生存、再生产的农地资源功能最为迫切,但这类需求要求该类农地租值在农产品市场上得以呈现与界定。由此,产权作为市场的基础,伴随发展农产品市场需要满足农产品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上的双重市场化要求,便首先相应催生出了农地使用权和农地收益权的细分。而在新世纪之后,随着农产品市场的逐渐完善,其所反映出的农产品消费(膳食)结构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需要通过在要素市场上流动农地以调整原生产结构和改变原收入结构,由此导致农地租值开始从资源属性向资产属性进行了转变。而为了有效界定这一租值,便需要相应的农地流转权及之后的农地抵押权细分,由此催生出了农地处分权的细分。但由于农地承包权的成员权和社会保障属性,对农地要素市场的运行和农地处分权的行使附加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于是为了推进农地要素市场的发育与完善,在细分农地处分权的同时便需要更进一步的细分原有农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农地处分权与农地使用权、收益权并重细分的变迁特征,直至目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3)伴随结构细分的特征过程,在地权界定的结果上预示着农户排斥其他主体干预程度的不断变化,这一变化通过作用农业生产要素经济效率的内在路径影响了农业发展。伴随农地产权结构的逐渐细分过程,在结果上农地产权的界定得以不断完整与清晰,同时农地的租值耗散程度也会得到逐步降低。对于前者,因为产权界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不同主体提供相互行为间的边界与行为选择集,而边界的有效性又取决于主体行为的实际排他程度,因此,便可以通过构建“内容实质—主体干预—排他边界”的理论框架,对农地产权结构的细分程度进行具体测度。对于后者,作为农业用途范围内的农地使用,其租值耗散程度的降低也将反映在农业发展的绩效上。但对于前后两者发生联系的内在路径问题,即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却并不能有效的回答。借助发展经济学的理论,通过1978年-2010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伴随农地产权结构的逐渐细分,农户产权排他性的提高,将通过作用农业生产要素经济效率的内在路径,最终影响农业发展。并且在该段时期内(隶属于第一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但由于生产要素效率变动的程度最终来源于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变化的双重叠加,所以在最终的呈现结果上,不同种类的农地权利束在影响农业生产要素效率的方向与程度上存在差异。表现为随着农户对自主决策经营农地的行为日益具有排他性,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效率均受到了正向的显着影响,但影响幅度却在逐渐降低;在农地收益权方面,随着农户行为排他性的增强,土地要素效率同样受到了持续增强的正向显着影响,但劳动力要素效率却受到了持续弱化的正向显着影响;在农地处分权方面,随着农户对自由处置农地行为排他性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要素和劳动力要素效率均将受到持续增强的正向显着影响。随着使用权的细分程度接近顶点,其对土地要素边际贡献率的激励作用出现下降趋势。该结论也从侧面论证了当前以农地流转和抵押为核心新一轮农地改革(第二阶段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的合理性与紧迫性。(4)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内容,在地权变动的历史与理论角度上,具有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当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政策内容上一方面是要实现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置,另一方面是要在农地经营权分置的基础上,活化农地经营权。对于前者,因为农地使用权和农地经营权具有相同的实践与理论内涵,故而农地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置也就是农地使用权的分置,只不过这一次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已经分置(农地使用权第一次细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再次分置而已。因此,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此项政策内容,具有了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的特征内涵(以农地经营权与农地承包权分置为内容)。而对于农地经营权的活化而言,因为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其实现需要借助农地要素的流转与抵押处分。所以,后者对农地流转权和抵押权的内在需求,使得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这一政策内容,同样具有了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的特征内涵(以农地流转权和抵押权并重为内容)。(5)在结构细分特征的机理启示下,实现农地“三权分置”需要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以及协调农地经营权在要素流转与抵押两类市场上的活化方式。土地股份合作社可能是应对上述启示的较优组织选择。因农地“三权分置”具有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对其如何有效实现的探讨,便可借鉴已分析的结构细分特征机理:首先,循着结构细分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可知农地经营权分置是否有效在于能否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总体经济效率。在集体成员权仍然受到管制的背景下,虽然农地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置,利于提高农地要素的配置效率,却容易在改变农地使用权主体的结果上,受到农业产业特性的影响而降低农地要素的生产效率,造成分置结果于要素总体经济效率变动上的两难。所以,基于特征的此项机理启示,在分置农地经营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其次,循着结构细分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可知农地经营权活化是否有效在于能否实现与农地要素市场之间的协调互动,即农地经营权的活化需要通过在农地流转与抵押要素市场上的具体处分。但农地经营权在农地流转市场上的部分活化方式(债权方式),虽然可以促进农地流转权的细分,却并不利于农地经营权在农地要素抵押市场的活化和农地抵押权的细分。所以,基于特征的此项机理启示,在活化农地经营权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农地经营权在要素流转与抵押这两类市场上的活化方式。农地入股作为物权流转可能更有利于农地经营权在抵押市场上的活化。土地股份合作社因其核心股权的物权设置,利于保障农户经营主体地位和促进农地流转和抵押的同时开展,而成为应对上述启示的较优经济组织选择。由此结合上述研究结论,便可以从:(1)继续放松农地产权管制,坚持农户在地权结构配置上的主体地位;(2)渐进性的探索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地要素市场交易的形式活化农地产权;(3)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立法,保障其有效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入手,为实现农地产权结构后续的有效配置,提出原则性的政策建议。
胡建美[7](2014)在《基于财政社会学视角的新农村治理转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治理在理论上分为统治型、管制型和服务型三种,而治理转型的驱动力既可以是内生的自发秩序、又可以是外力强制,还可以是自发秩序和外力强制兼而有之的三种类型。财政社会学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而不仅是政府施政的角度来研究财政现象,它致力于通过对税收和预算制度变革的研究,探求推进现代国家的建构和政治文明进步的途径。财政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可以说是从(政府)自发秩序和(社会)外力推动的“第三条道路”研究治理转型。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存在着大量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市场活跃,社会空间独立,税收是取得国家财政收入几乎唯一的手段;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或个体企业改造成国有性质或集体性质企业,企业利润上缴成为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我国实质上转变成为“自产国家”。国家强有力的行政主导管治着农村社会。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农民首先成为从国家分离出来的主体,农村社会加速分化,新的群体,如个体工商业者、私营企业家、农村知识分子、雇工、农民工等,农村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等纷纷发展起来;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改革,规范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从而激励企业更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获取剩余。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也纷纷成立,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类型也慢慢地从“自产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型,国家对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掌控程度虽然比“人民公社”时期有所放松,但对农村社会通过“三提五统”的方式获取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并通过乡镇“七站八所”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管治农村。1998年,我国开始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尤其是2006年,我国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免除后,财政支出向“民生”自觉转型。但是,政府和农村社会之间失去了联系的“纽带”——税收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政府权威日渐式微,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秩序趋于无序,现代治理方式和秩序没有建立。新农村建设进程启动后,对农村推行了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乡(镇)财县管”,以增强基层财力保障;以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矛盾比较突出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债务为突破口,妥善解决和处理乡村债务问题。综合配套改革其实质就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乡镇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的并行改革,而非行政机构“一条腿走”的改革模式。甘前而言,改革的结果是乡村政权“悬浮”于广大农村社会之上,集体力量很难动员、社会缺乏活力、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增长动力。那么,新农村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到底是什么?改革的目的地在哪里?怎么改?这三个问题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绪论包括本研究课题的选题背景、解决的问题及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主要理论、研究方法、研究线路;本研究课题的创造性成果或创新性理论(含新见解、新观点)以及不足。第二章是对财政社会学视角下治理转型研究范式的界定。文章从财政社会学和治理的起源追溯其发展脉络,并根据其各自在发达国家发展的历程,探索我国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并行改革的路径设计。针对目前我国有法律无法治;国家控制社会有力、社会内部缺乏活力的现状,笔者从财政社会学的视角设计税收民主化、财政透明的财政体制改革,公民精神的培育三条路径并行改革,达到激发农村社会发展内生活力、培育公民社会,推动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公共治理转型。第三、四、五章是对第二章设计的三条路径的进一步论述。第六章是列举XT县S镇新农村建设情境下,行政机构改革的来回“折腾”的案例。第七章以第六章为基础,分析从税收民主化路径的制度供给:从统一城乡税制方面,培育农村家庭综合所得税和房产税等新税源;在法治意识培育方面,法院调解和审判权下沉至乡镇,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法院指导,去行政化、受人大监督,公开庭审,由人大代表、民众、地方精英、大众传媒等评议庭审,扩大法院的社会影响力,促使民众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指南;在民主意识培育方而,扩大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范围和履职权力,实行人大代表职务专职化、有偿化。工业“反哺”农业只是阶段性的国家战略,国家要通过财政加大对农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化解乡镇旧债;落实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预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多元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培育村民“不等、不靠、不要”的自治意识。针对我国乡村社会“原子化”的无序现状出发,通过解构农村行政体制,将事权和人事权全部收归县管;分解行政村权力,实行村民小组管理社区化、村民小组长轮值、轮训化的方式,培育村民的公民精神,引导民众参与公共事物管理。
胡志辉[8](2014)在《农业税改革与中国农民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农”问题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也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农民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的变迁则是解读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途径,同农村改革进程密切相关,相互影响。农业税改革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主线,是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系统回顾了农业税改革的历程与中国农民的历史变迁。全文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业税政策的调整为线索,以时间为序,从纵向上系统梳理农业税改革的历程及后农业税时代涉农政策的走向。第一章简要回顾了中国历史上的农业税改革及不同历史时期党领导的农业政策的变迁历程。第二章在阐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业税政策调整的基础上,系统回顾了始于本世纪初的以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为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并对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成效与意义做出简要分析。第三章首先总结归纳了后农业税时代相关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并分析了统一城乡税制的实现条件及实现路径,即当单位农村劳动力生产效率显着提高,农民不再是弱势群体,农业不再是弱势产业,廉洁高效的城乡财政体系、税收征管体系建立健全之时,城乡税制一体化便可真正实现。其次,系统回顾了以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它从农村基本制度层面深化和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同时也是农业税改革进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以农业税改革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为线索,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影响下的农村居民的巨大变迁,主要表现为农民的经济变迁、生活方式变迁、生产方式变迁和社会价值观念变迁。第四章阐述了新时期农村居民负担状况及收支状况的变迁,较为全面地展现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经济状况及生活方式的变迁。首先,通过对农民负担及收入状况进行整体性和阶段性的数理分析,可以看出农民负担在波动下降,人均收入波动上升,农民群体内部及区域间收入不均衡,并分析了引起农民收入变化的各种因素。其次,通过对农民消费支出及其结构变化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农民消费支出增长迅速,用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份额下降,用于发展性和享受性消费逐年增加,生活品质大幅提升,但农民内部、区域间消费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最后,通过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对影响农民增收的四个可以量化的主要因素(税费负担、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和国家财政支农支出)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在未来数十年中,税费负担对农民收入影响微乎其微,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对促进农民增收有明显的滞后性,而工资性收入有替代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推动力量。第五章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的阶段性分析,反映了农民在新时期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巨大变迁。生产方式上,由传统单一的农耕生活向现代的多元经营和多元就业转变,体现在农业耕种、个体经营、城镇就业的相互融合;生活方式上,由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向现代的多元生活方式转变。此外,通过对比1978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分析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体制性因素和非体制性因素,得出如下结论:户籍制度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因,而在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完成农民减负历史使命之后,现阶段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为有效的路径为通过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扫除农民“城市化”的各种障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劳动力的优化配置,继而以大幅减少农村人口的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生产效率,以实现个体收入的增长。第六章揭示了新时期农村居民价值观念的变迁,正在逐步由传统走向现代。传统的小农意识主要表现为缺乏主体意识的权威崇拜、封闭保守的经世心态和注重经验、安分守己的处世理念。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农民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得到根本改变,价值观念在传统与现代间交织碰撞,表现在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家庭婚姻观念日渐开放;自闭、守旧观念淡化,开放、竞争、功利意识增强;宗法、迷信观念有所淡化,科学、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就农民价值观念变迁的影响因素而言,一方面是由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此外,通过对农民观念变迁效应的分析,可以看出,农民价值观念不仅能够反映出农民对社会事实的认知,映射出社会变革的发展趋向,而且能够在自我调整中重构深化,在与社会制度和改革机制的互动中起到推动或是阻碍的作用。再者,本文提出应加强对农民群体的精神救助,积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从而促进农民价值观念与个人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以避免农民群体在经济收入和价值观念上双重马太效应的出现。
方远[9](2013)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变革路径考察 ——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村社会发展状况,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农民生活质量等一直是国家关心的重大问题。正因为如此,党和政府所治理农村的基本政策发生了几次重大的变化,农村改革时有发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大地上先后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这些改革并不都是有效的,有些带有“运动”性质的变革甚至阻碍了农村的进步,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都改变了农村的生产经营制度进而使得农村的基本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因此,本文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视角,将建国后农村所经历的变革路径纳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考察框架。尤其是对1978年以后中国农村大地所发生的三次重大改革进行了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着重从制度变迁的动因、制度变迁的过程特征、主体特征、方式特征等方面对农村改革的变革路径做了具体解剖,并客观地分析了每一次改革的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成效与不足。最后,通过对我国农村改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性分析,得出几十年来我国农村几次重大变革的总体特点及发展趋势,并提出了未来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展望和理论建议。
郭慧丽[10](2012)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旨在阐述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的演进规律,探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经济变化对农业税收制度的影响,分析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实现工业化,国家实行了牺牲农业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长期以来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利用农业剩余哺育工业成长,这种模式阻碍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削弱了农业。尤其是“城乡二元”税收制度成为农民负担沉重的原因之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战略决策。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农业税收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农业税成为历史。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也就是说,改变城乡二元税制的格局,公平城乡居民税收负担,构建一个统一的城乡税制体系是未来税制的发展方向。因此,取消农业税后,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背景下重新构建农业税制?如何总体设计农业税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基于此,本文以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章阐述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农业社会的课税对象主要是人口和土地。对人口课税一般以人口数量为计税依据,尽管各国的叫法不尽相同,但从性质上都可归于所谓的“人头税”。对农业土地的课税按计税依据的不同有多种类型,除了以土地面积征税外,还以土地收益额为计税标准征收土贡,有的国家把土地视为所有者的财产而课税。中国古代先后建立了夏商周的劳役税制,秦汉的田租口赋力役税制、魏晋南北朝隋至中唐的租庸调税制、中唐以后至明中后期的两税法、明后期至清代的一条鞭法等5个相对稳定、实行时间较长的农业税制,在中国数千年的农业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第三章评述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发达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是逐渐完善、逐渐成熟的过程。这期间要经历若干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各国都确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为实现目标均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同样,在农业税收政策选择上也有所区别。在工业化前期,各国农业税收政策的重点是通过征收高额农业税来汲取农业剩余扶持工业的发展。在工业化的中期,各个国家对农业实行支持政策,采取了逐步削减农业税措施。在工业化后期,各国政府对农业采取了保护性农业税收政策。不仅对农业减税,而且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农业,通过设置较高的农产品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农产品价格,来削弱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保护国内同类农产品的生产。工业化国家对农业的征税散布于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各相关税种之间,大体可划分为: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农产品,需要缴纳流转类税收;有了农业所得,需要缴纳所得类税收;拥有农业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所有权,需要缴纳财产类税收。同时,工业化国家的税收制度大多地体现涉农优惠,对凡是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税收规定一些优惠政策。第四章阐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实行优先发展工业战略,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这一过程中也确立了城市征收制度和农村征收制度城乡分离的二元税制结构,即对工商业和城市居民实行以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而对农业和农村居民实行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为核心的税收制度。中国农业税制是特定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产物,曾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将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农民与城市居民区别对待,单独征收农业税呈现出很多缺陷和弊端。历史地看,《农业税条例》施行以来,对于贯彻国家的农村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农业税条例》实施已近50年,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取消农业税是必要的。废止《农业税条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五章分析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取消农业税以后,相关税制体系的配套改革并没有及时跟进,这就造成了目前农业税收管理“真空现象”。农业税收真空所引发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农业税收真空,税收财政职能缺位;农业税收真空,削弱了税收经济职能;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农业税收真空,违反税收经济效率原则。第六章探讨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发展方向。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可以概括为收费形式、价格分配形式、税收形式和地租形式。从国家有效得取得财政收入,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国家参与农业部门的国民收入分配理想形式是税收。但是,无论财产税形式的农业税制、流转税形式的农业税制,还是所得税形式的农业税制,均不能在财政、公平和效率等方面达到兼顾和统一。对农业实行单一的税收制度,不可能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也不可能完全发挥国家运用税收来调节农民收入、调整产业结构的经济职能,实行城乡统一税制下的复合税制则是最佳选择。农业税制改革应遵循如下原则:减轻农民负担与保证税收相结合;税收制度规范化与农业特殊性相结合;公平税负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目前,全面取消农业税只能算是农业税制改革的前奏,农业税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统一城乡税制。农业税收体系的重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并辅之以一系列配套措施。改革的近期目标:微调现行涉农税制,调整和完善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农业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扶持农业产业化合作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随着中国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传统农业与现代工商业、农村自然经济与城市现代商品经济的二元经济特征弱化,城乡得到统筹发展的情形下,中国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起各产业统一适用的税收体系。在一体化税制具体内容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走以所得税为主、多税种并存的道路,在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将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相应税目,按其经济活动属性分别并入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并废止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城乡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开征遗产税等。另外,考虑到农业的基础性、弱质性、高风险性等情况,应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要坚持对农业的倾斜,对农业和农民给予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此作为政府对农业扶持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涉农税收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并不只是单纯税收制度上的调整。其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效果与农村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及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等问题密切相关,必须同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改革,从而形成与新税制相适应的外部整体环境。
二、农业税将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业税将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论文提纲范文)
(2)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 |
一、关于合作社的经典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合作社理论 |
(三)博弈论对合作社理论的创新发展 |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 |
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
(二)近代政府行为理论 |
(三)现代政府行为理论 |
第二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社会基础 |
(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类型化分析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类型 |
(二)不同类型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差异 |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行为机制 |
一、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变迁 |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自发到行政主导的农村合作社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全面控制 |
(三)改革开放后:主体意识觉醒下的农村合作社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市场导向型农村合作社的萌芽 |
二、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模式 |
(一)国家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二)放任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混合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机制 |
(一)行为动机 |
(二)行为方式 |
(三)行为内容 |
(四)行为绩效 |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 |
一、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尝试与努力 |
(一)以政策法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以资源输出帮扶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三)以监督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四)以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博弈地位的失衡 |
(二)越位行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社丧失独立性 |
(三)错位行为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有序运作 |
(四)缺位行为致使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乏力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困境 |
(一)“上热下冷”夹缝中的尴尬 |
(二)条块分割体制下的权力虚化 |
(三)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行为失范 |
(四)农村社会流动增加与村庄空壳化 |
四、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个案研究 |
(一)J省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简介 |
(二)J省 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基本经验 |
(一)美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三)以色列经验 |
二、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互动关系的差异 |
(一)美国——松散外源型关系 |
(二)日本——致密主导型关系 |
(三)以色列——混合交互型关系 |
三、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主要启示 |
(一)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行为须兼顾共性与个性 |
(二)市场机制是主要动因,政府行为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社员需求是价值归宿,政府行为须尊重“人”的意愿 |
第六章 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规范行为,限定政府行为的“度” |
(一)法治政府建设语境中政府行为的规范与梳理 |
(二)实践回应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审视与完善 |
二、以需求引导扶持,建构需求导向的政府行为模式 |
(一)“发声”与“倾听”——构建合作社需求表达的有效机制 |
(二)“约束”与“激励”——促进双重角色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融合 |
(三)“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推动基于需求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
三、以扶持增强绩效,统合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
(一)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基础的变化 |
(二)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机制的目标取向 |
(三)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平台的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调研样本B市典型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 |
附录二: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内容 |
附录三:“十五”以来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
附录四:地方政府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与数据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数据来源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文章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影响消费的因素 |
2.1.1 消费理论假说 |
2.1.2 其他影响因素研究 |
2.2 税制结构影响消费文献 |
2.2.1 国外研究 |
2.2.2 国内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3 影响居民消费的税制结构理论基础 |
3.1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内在影响机制 |
3.1.1 家庭的跨期迭代模型 |
3.1.2 企业的Cob-Douglas模型 |
3.1.3 政府部门的预算约束 |
3.1.4 消费与税收的动态最优化选择 |
3.2 税制结构的消费者价格模型 |
3.2.1 三部门模型构建 |
3.2.2 均衡状态求解 |
3.3 小结 |
4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轨迹 |
4.1 税制结构变动的历史轨迹 |
4.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1.2 转型经济国家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2 世界各国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 |
4.2.1 收入水平的视角 |
4.2.2 区域、文化、经济制度变革的视角 |
4.3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对照 |
4.4 中国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现状 |
4.4.1 中国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4.2 中国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 |
4.5 小结 |
5 税制结构与消费:跨国证据 |
5.1 引言 |
5.2 文献回顾 |
5.3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机理 |
5.4 计量模型设定、估计方法与数据统计性描述 |
5.4.1 模型设定及估计方法说明 |
5.4.2 变量说明 |
5.4.3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5.5 计量检验结果及解释 |
5.5.1 基于系统GMM的动态面板数据回归 |
5.5.2 税制结构与消费偏差 |
5.5.3 收入效应、替代效应与消费偏差 |
5.6 总结与政策启示 |
6 税制结构与消费外溢:跨国证据 |
6.1 引言 |
6.2 理论模型 |
6.2.1 .假设前提 |
6.2.2 .模型设定 |
6.3 计量模型、变量和数据 |
6.3.1 .计量模型设定 |
6.3.2 .变量描述 |
6.3.3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6.4 检验结果及解释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扩展分析 |
6.6.1 .模型设定及说明 |
6.6.2 .空间回归检验结果 |
6.7 总结 |
7 税制结构与消费: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检验 |
7.1 引言 |
7.2 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 |
7.2.1 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描述性统计 |
7.2.2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7.2.3 回归结果及解释 |
7.3 基于税制结构改革的扩展分析 |
7.3.1 基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消费影响效应 |
7.3.2 基于“营改增”的消费影响效用 |
7.4 本章小结 |
8 促进居民消费增长的政策建议 |
8.1 优化间接税结构促进消费增长 |
8.2 优化直接税结构促进消费增长 |
8.3 优化税系收入结构,构建双主体税制结构 |
8.4 优化税种设计 |
8.4.1 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发挥其有效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
8.4.2 改进消费税,増强对高消费行为的调节力度 |
8.4.3 完善财产税,提高居民消费倾向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清单 |
后记 |
(5)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及三项补贴改革 |
3.1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 |
3.2 我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 |
3.3 “三项补贴”改革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地力保护视角 |
4.1 补贴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的影响——基于微观调研数据 |
4.2 补贴对耕地地力的影响——基于自然实验的证据 |
4.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的逻辑解释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5.1 政策效果模拟方法——PMP模型 |
5.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5.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6.1 基于田野调查的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案例 |
6.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6.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受益公平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信贷担保视角 |
7.1 市场失灵与农业信贷担保 |
7.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数理分析 |
7.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成本与回应性分析 |
8.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财政成本 |
8.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 |
8.3 政策的回应性分析:农户的了解、评价与期望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9.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黄箱空间释放 |
9.2 “三项补贴”改革前后政策保护程度变化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优化 |
10.1 国外农业支持政策的启示 |
10.2 当前我国农业主要国内支持政策 |
10.3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优化安排 |
10.4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11.1 主要结论 |
11.2 政策建议 |
11.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 部分田野调查素材整理 |
(二) 农业支持政策的国际经验整理 |
(三) 调研问卷与访谈提纲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农地产权的法律界定与经济属性差别研究 |
(二) 对农地产权结构的内涵与历史变迁研究 |
(三) 对农地产权结构变迁机理的研究 |
(四) 对农地产权结构的改革研究 |
(五) 总体的简要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关键问题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问题 |
四、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及技术路线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数据来源 |
(三) 技术路线 |
五、全文结构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主要概念界定 |
(一) 农地 |
(二) 农地产权结构 |
(三)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 |
二、理论基础梳理 |
(一) 产权公共域理论 |
(二) 租值耗散理论 |
(三) 交易费用理论 |
三、分析框架构建 |
(一) 历史提炼:特征总结与内容提炼 |
(二) 机理探究:特征过程发生与结果绩效的机理分析 |
(三) 改革启示: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 |
第三章 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总结与内容提炼 |
一、改革开放之前农地产权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一) 前人民公社时期:1951-1958年 |
(二)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 |
二、改革开放之后农地产权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一) 土地承包制初期:1978-1984年 |
(二) 土地承包制完善期:1984-1995年 |
(三) 土地承包制深化改革期:1995年至今 |
三、农地产权变迁的结构细分特征:历史总结与内容提炼 |
(一) 已经完成的第一阶段结构细分:1978-2012年 |
(二) 正在进行的第二阶段结构细分:2013年至今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为什么农地处分权的细分在新世纪之前滞后于收益权与使用权的细分,而后又与之并重? |
一、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疑问:对特征呈现原因的重新思考 |
二、机理的初步分析:产权演进、市场发展与租值界定 |
三、特征过程的发生背景:改革开放前的产权管制与租值耗散 |
(一) 改革开放前的农地产权结构管制 |
(二) 产权管制之下的农地租值耗散 |
四、新世纪之前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市场下农地资源租值的界定 |
(一) 1978-1984年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消费量下的资源租值界定 |
(二) 1985-2000年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细分:对农产品交易价格下的资源租值界定 |
(三) 新世纪之前的农地处分权细分滞后:农产品市场未发育成熟 |
五、新世纪之后农地处分权细分:对农地要素市场下的资产租值界定 |
(一) 2000年之后的农地处分权细分:对农地要素市场下的资产租值界定 |
(二) 农地处分权与农地“收益权-使用权”的细分并重:从农产品市场成熟到农地要素市场发育 |
六、“两田制”的历史兴衰:对机理分析的再阐释 |
(一) 农产品市场双轨下的“两田制”兴衰 |
(二) “两田制”的兴衰阐释:农产品市场发展与农地产权结构细分 |
(三) “两田制”兴衰的简要启示:如何保证农地产权结构的有效细分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 |
一、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疑问: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 |
二、农地产权结构的细分测度:框架构建与测度运用 |
(一) 测度的框架构建:“内容实质—主体干预—排他边界” |
(二) 测度框架的具体运用: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程度的测度 |
三、细分的农地产权结构到底如何影响农业发展?:引入生产要素效率变化作为内在路径的思考 |
(一) 文献综述:生产要素效率变化作为中间环节的引入 |
(二) 研究假说 |
四、模型选择与数据处理 |
(一) 模型设计与估计方法 |
(二) 变量说明 |
(三) 数据来源 |
五、模型估计与结果阐释 |
(一) 长面板数据检验:组间异方差、组内自相关与组间截面相关 |
(二) 农地产权结构、生产要素效率对农业绩效的影响:模型估计 |
六、本章小结 |
(一) “合理界定”与“失当干预”:从生产要素效率对农地产权管制的进一步思考 |
(二) 简要结论 |
第六章 农地产权结构细分特征分析的改革启示—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如何实现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 |
一、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结构细分的特征内涵 |
二、结构细分特征之下农地三权的有效分置:机理启示与组织治理 |
三、农地经营权分置结果的两难:特征结果的绩效机理启示 |
(一) 农地经营权分置:农业发展下的农地使用权第二次细分 |
(二) 特征结果对农地经营权有效分置的绩效机理启示:保障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 |
四、农地经营权活化方式的选择:特征过程的发生机理启示 |
(一) 农地经营权流转与抵押的并重活化:农业发展下的农地处分权第二次细分 |
(二) 特征过程对农地经营权有效活化的发生机理启示:注意农地要素处分中的方式选择 |
五、特征机理启示之下的农地“三权分置”治理:经济组织选择 |
(一) 特征机理启示之下农地“三权分置”的组织治理:股份合作 |
(二)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进一步阐述:应对启示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
六、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如何实现农地产权结构后续的有效配置?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所受奖助与发表论文 |
科研项目 |
奖助 |
论文发表 |
致谢 |
(7)基于财政社会学视角的新农村治理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解决的问题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研究的问题 |
1.1.3 财政社会学视角研究新农村治理转型的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 |
1.2.1 财政社会学研究的现状 |
1.2.2 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研究 |
1.2.3 中国农村财政的专题性研究及观点综述 |
1.2.4 基层治理转型的专题性研究及观点综述 |
1.3 主要理论、研究方法及研究线路 |
1.3.1 主要理论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线路 |
1.4 论文创新及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主要不足 |
2 财政社会学视角下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研究范围界定 |
2.1 财政社会学的源起及内涵 |
2.1.1 财政社会学的源起 |
2.1.2 财政社会学的内涵 |
2.1.3 财政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
2.2 农村治理转型的变迁及内生动力探析 |
2.2.1 治理转型的定义 |
2.2.2 农村治理变迁的历程 |
2.2.3 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目标定位 |
2.2.4 农村治理转型的内生动力探析 |
2.3 财政社会学视角下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研究范式界定 |
2.3.1 财政社会学的研究范式 |
2.3.2 财政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
2.3.3 基于财政社会学视角的新农村治理转型的路径界定 |
3 税收民主化: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经济基础 |
3.1 税收民主化的内涵及现状 |
3.1.1 税收民主化的内涵 |
3.1.2 税收民主化的现状 |
3.2 税收民主化是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经济基础 |
3.2.1 自产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型 |
3.2.2 税收国家向预算国家转型 |
3.2.3 为什么税收民主化是新农村治理转型绕不过的弯? |
3.2.4 税收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
4 财政透明:新农村治理转型的制度保障 |
4.1 财政透明是实现新农村善治的制度保障 |
4.1.1 财政透明的内涵 |
4.1.2 财政透明的进度梳理 |
4.1.3 财政透明是新农村治理转型的制度保障 |
4.2 实现财政透明的路径选择 |
4.2.1 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 |
4.2.2 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 |
4.2.3 深化公共财政预算监督 |
5 公民精神: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社会基础 |
5.1 公民精神的内涵及对新农村治理的价值 |
5.1.1 公民精神的内涵 |
5.1.2 公民精神是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社会基础 |
5.2 现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 |
5.2.1 我国公民精神的现状 |
5.2.2 现代公民精神的构建 |
6 新农村治理转型案例的财政社会学视角分析 |
6.1 X县S镇的行政整体构架 |
6.1.1 S镇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
6.1.2 S镇行政纵向排列及横向组合构架 |
6.1.3 “五归法”改革:税费改革后的机构改革 |
6.2 “五归法”行政改革解读 |
6.2.1 改革动因:乡镇财政紧缺 |
6.2.2 改革结果:权力上收 |
6.2.3 改革后续:在完善中还原 |
6.2.4 改革反思:制度的路径依赖 |
7 基于财政社会学视角的新农村治理转型的制度供给 |
7.1 税收民主化路径的制度供给 |
7.1.1 统一城乡税制培育农村新型税源 |
7.1.2 开放基层法庭培育农民法治意识 |
7.1.3 落实人大职能培育农民民主意识 |
7.2 财政透明路径的制度供给 |
7.2.1 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
7.2.2 重构预算权力格局全面细化预算编制 |
7.2.3 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让财政透明制度运转起来 |
7.3 公民精神路径的制度供给 |
7.3.1 解构乡镇科层体制 |
7.3.2 分解行政村级权力 |
7.3.3 村民小组管理社区化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农业税改革与中国农民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创新点、难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建党以来农业税的变迁 |
第一节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农业税 |
1.1.1 土地革命时期:实行不同征收办法 |
1.1.2 抗日战争时期:统一累进税制的施行 |
1.1.3 解放战争时期:比例税制的启用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税 |
1.2.1 建国初期:累进税制与比例税制并存 |
1.2.2 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税的统一 |
第二章 新时期的农业税改革 |
第一节 农业税改革的探索 |
2.1.1 改革开放后农业税政策的革新与发展 |
2.1.2 九十年代税费改革模式的探索 |
第二节 农村税费改革的启动 |
2.2.1 税费改革的根本动因 |
2.2.2 税费改革内容与政策的调整 |
2.2.3 税费改革的阶段性成效:以江苏试点为例 |
第三节 农业税的终结 |
2.3.1 政策的演进:从减免到取消 |
2.3.2 免征农业税的必要性 |
2.3.3 免征农业税的可行性 |
第四节 农业税终结的成效与意义 |
2.4.1 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
2.4.2 深化农村制度变革,缓解农村社会矛盾 |
第三章 从农业税的终结到农村综合改革 |
第一节 后农业税时代涉农税收政策走向 |
3.1.1 现行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
3.1.2 涉农税收政策调整的目标:城乡统一税制 |
第二节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历史条件 |
3.2.1 税费改革为综合改革带来机遇 |
3.2.2 税费改革为综合改革带来挑战 |
第三节 农村综合改革政策与阶段成效 |
3.3.1 农村综合改革的思路与目标 |
3.3.2 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
3.3.3 农村综合改革的初步成效 |
第四章 农民负担及收支状况的变迁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负担的演变 |
4.1.1 农民负担的总体变化 |
4.1.2 农民负担的阶段性变化 |
第二节 农民收入及其结构的演变 |
4.2.1 农民收入的总体变化 |
4.2.2 农民收入及其结构的阶段性变化 |
4.2.3 农民收入的均等性变化 |
第三节 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及其结构的演变 |
4.3.1 农民生活总支出的总体变化 |
4.3.2 农民消费支出的结构变化和均等性分析 |
4.3.3 农民消费能力与生活质量的阶段性分析 |
第四节 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4.4.1 问题的提出 |
4.4.2 理论模型 |
4.4.3 实证分析 |
4.4.4 结论 |
第五章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发展进程 |
5.1.1 劳动力市场化与流动的阶段性变化 |
5.1.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
第二节 城乡收入差距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
5.2.1 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 |
5.2.2 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动力源泉:劳动力自由流动 |
第六章 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农民的社会生活 |
6.1.1 传统社会农民的乡土生活 |
6.1.2 传统社会农民的价值观念 |
6.1.3 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地位与心理的演变 |
第二节 新时期农民价值观念的蜕变 |
6.2.1 农民社会地位的转变 |
6.2.2 农民价值观念的嬗变 |
第三节 农民观念变迁的效应分析 |
6.3.1 观念变迁的正面效应 |
6.3.2 观念变迁的负面效应 |
第四节 农民价值观念的分化及经济弱势群体的精神救助 |
6.4.1 农民价值观念的分化 |
6.4.2 农民经济弱势群体的精神救助 |
6.4.3 对经济弱势群体实施精神救助的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9)中国农村改革的变革路径考察 ——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现状及评述 |
1. 关于家庭承包制改革的研究 |
2.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研究 |
3. 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研究 |
4. 关于农村改革的制度经济学研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概述 |
1. 制度 |
2. 制度分类 |
二、制度变迁概述 |
三、制度的供求与制度的均衡性 |
1. 制度的供求 |
2. 制度的均衡性 |
四、制度变迁的主体与动力 |
1. 制度变迁的主体 |
2. 制度变迁的动力 |
五、制度变迁的方式 |
1. 渐进型制度变迁与激进型制度变迁 |
2. 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 |
第三章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与制度变迁 |
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制度背景 |
1. 土地改革运动 |
2. 农业合作化运动 |
3. 人民公社运动 |
4. 小结 |
二、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历程 |
1. “包产到户”三起三落 |
2. 家庭承包制改革的制度变迁历程 |
3. 家庭承包制改革引起的农村主要制度安排的变迁 |
三、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1. 制度变迁主体:从农民到政府的互动 |
2. 制度变迁方式:从诱致性变迁向强制性变迁的转变 |
3. 制度变迁过程:由核心制度向外围制度的扩散 |
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制度变迁的成效和局限性 |
1.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制度变迁的成效 |
2.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制度变迁的局限性 |
五、总结 |
第四章 农村税费改革与制度变迁 |
一、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变迁的动因 |
1. 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民负担 |
2. 农村税费改革变迁动因的制度分析 |
二、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变迁的历程 |
1. 农民负担突显与地方自发酝酿阶段(1988-1999) |
2. 从地方试点到全面推开阶段(2000-2003) |
3. 从全面取消农业税到改革完成阶段(2004-2005) |
三、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分析 |
1. 制度变迁主体:中央政府、基层政府、农民三方的博弈 |
2. 制度变迁方式:以中央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方式为主的改革 |
3. 制度变迁过程:从“增量”调整到对“存量”变革的渐进性变迁之路 |
四、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变迁的绩效分析 |
1. 调整了利益分配关系,农民负担得到了减轻 |
2. 扩大了农村需求,农业生产获得了发展 |
3. 缓和了干群矛盾,农村社会稳定得到了保障 |
五、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变迁的局限性分析 |
1. 农村税费改革制度安排的缺陷,造成基层财政运行的困境 |
2. 相关配套制度设计没有同步,影响了制度变迁的效果 |
3. 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导致农民增收困境 |
六、总结 |
第五章 农村综合改革与制度变迁 |
一、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动因 |
1. 农村税费改革的不彻底和制度安排的不完善 |
2. 农村上层建筑制度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 |
3. 农村公共财政制度造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落后 |
二.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进展 |
1. 农村综合改革的探索和初步试点阶段(2005-2006) |
2. 农村综合改革的扩大和深入试点阶段(2006-2012) |
3. 农村综合改革的全覆盖和整体推进阶段(2012-) |
三、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内容 |
1. 乡村治理结构的转变与制度变迁 |
2. 农村财政与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制度变迁 |
3. 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制度变迁 |
4. 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改革与制度变迁 |
四、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分析 |
1. 制度变迁的层次:农村总体制度环境的变迁与创新 |
2. 制度变迁的主体和方式:以中央政府为主的供给主导型强制性制度变迁 |
3. 制度变迁的过程:渐进性变迁背景下的各个击破和分类改革 |
五、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成效和局限性 |
1. 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取得的成效 |
2. 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制度变迁的问题和局限性 |
六、总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制度变迁视角下我国农村改革的总特征 |
1. 农民首创精神与国家的引导是制度变迁主体特点 |
2. 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的结合是制度变迁的方式特点 |
3. 从增量调整到存量变革是农村改革的必由之路 |
4. 从制度安排到制度环境变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
5. 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的不同影响逐渐显现 |
二、展望: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的制度变迁走向 |
1. 发挥制度变迁主体优势,将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结合起来 |
2. 走渐进性变迁之路,深化扩展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 |
3. 全面变革制度环境,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统筹城乡一体化 |
4. 发挥正式制度的作用并吸收非正式制度中的有益成分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4 研究结论及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2 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1 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 |
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2.1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2.2 西方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2.3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2.3.1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经济 |
2.3.2 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税收制度 |
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经济与农业税收制度 |
3.1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
3.1.1 工业化必然趋势 |
3.1.2 发达国家工业化的确立 |
3.2 发达国家工业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3.2.1 促进土地集中,实现土地制度变革 |
3.2.2 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进程 |
3.2.3 形成大农场与中小农场并存格局,优化农业组织结构 |
3.3 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1 工业化前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2 工业化中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3.3 工业化后期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4.1 工业化国家的界定 |
3.4.2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经济 |
3.4.3 现代工业化国家的农业税收制度 |
3.5 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税收制度演变的规律性 |
4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农业税收制度 |
4.1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
4.1.1 早期工业化阶段 |
4.1.2 社会主义初期工业化阶段 |
4.1.3 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化阶段 |
4.2 中国工业化进程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
4.2.1 推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4.2.2 推动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
4.2.3 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
4.2.4 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 |
4.2.5 农业就业人口的比重逐渐下降 |
4.2.6 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 |
4.3 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1 中国近代农业税收制度 |
4.3.2 建国后至1978年的农业税收制度 |
4.3.3 改革开放后农业税制度的调整 |
4.3.4 农村税费改革从启动到全面推进 |
4.3.5 2005年以来农业税收制度:全面取消农业税 |
5 中国现行农业税收制度分析 |
5.1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特征 |
5.2 现行农业税收制度的主要问题 |
5.2.1 收入原则分析 |
5.2.2 公平原则分析 |
5.2.3 效率原则分析 |
6 中国农业税收制度发展方向 |
6.1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前景 |
6.1.1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
6.1.2 农业产业化经营 |
6.1.3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
6.1.4 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
6.1.5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转移 |
6.2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理论基础 |
6.2.1 国家参与农业收入分配的基本形式 |
6.2.2 价格分配分析 |
6.2.3 收费分析 |
6.2.4 地租分析 |
6.2.5 税收分析 |
6.3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税种设置 |
6.3.1 农业财产税 |
6.3.2 农业产品税 |
6.3.3 农业所得税 |
6.4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的原则与阶段性 |
6.4.1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6.4.2 应当经历的基本阶段 |
6.5 中国现代农业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进行的配套改革 |
6.5.1 农村乡镇机构改革 |
6.5.2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设 |
6.5.3 进行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的调整 |
6.5.4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农业税将逐步降低直至取消(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中国农业政策变迁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话语分析[D]. 李青.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3]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玉石.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4]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D]. 刘胜. 暨南大学, 2018(03)
- [5]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D]. 耿仲钟.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6]农地产权变迁中的结构细分特征研究[D]. 李宁. 南京农业大学, 2016(12)
- [7]基于财政社会学视角的新农村治理转型研究[D]. 胡建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12)
- [8]农业税改革与中国农民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D]. 胡志辉. 南开大学, 2014(04)
- [9]中国农村改革的变革路径考察 ——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视角[D]. 方远. 华中师范大学, 2013(S2)
- [10]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税收制度研究[D]. 郭慧丽.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