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务公开须把握“三性”(论文文献综述)
苏彬[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党在宣传战线上的重要任务之一,党中央历来对此高度重视。无神论宣传教育在近年来取得丰硕成果,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宣传无神论仍面临缺乏学科支撑、频频遭受污名的境遇。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历程及经验启示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学科建设,廓清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成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大量文献研究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可分为五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清除了“左”的错误,根据毛泽东“研究宗教,批判神学”的批示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为无神论宣传教育确立了理论前提,构筑了学科基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党中央对新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作出总体部署。但在学术界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争论之后,无神论宣传教育逐渐失去学科支撑而走向式微,导致有神论的影响失去了制衡力量而持续扩大;上世纪90年代,针对社会转型和神秘主义影响所带来的伪科学、封建迷信蔓延,一批专家学者联起手来大力宣传无神论,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使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世纪之交站在新的起点之上;新世纪之初,面临“宗教热”的蔓延和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中央有关部门就无神论宣传教育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作出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无神论的实体研究机构,为无神论宣传教育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和有关无神论宣传教育的争议,党中央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等新论断,开辟了无神论宣传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全新局面。通过总结这段历程可以发现,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总能根据当时的形势,调整工作重心,勇担时代责任,应对风险挑战,在与有神论进行长期思想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此消彼长的发展态势。在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无神论宣传教育,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基本前提,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有力推动,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重要依托,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坚实基础。
李诗璇[2](2020)在《“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策略研究 ——以韩城市柳村为例》文中提出当前,农村正经历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变革,历史旧村因各种原因走向衰落,新村开始大量建设。对于新旧并存的历史村落而言,新与旧正在的两极化发展,面对旧村的逐渐萧条,新村无序扩张,如何实现在传统村落旧村保护的基础上,增强新旧村之间的联系,从而推动我国传统村落沿着和谐化、地域化和低碳节能的方式更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韩城市柳村新旧村落的变更的研究,旨在倡导一种“微更新”的变更方式,以此解决“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的对策。首先,基于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对“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进行剖析,同时深刻研究“微更新”的理论基础,并将两方进行联系,明确对“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进行“微更新”的研究意义;其次,确定环境“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的内容及要素,结合典型案例探索并提出“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的原则及策略,对策既要涉及“微更新”的基础与前提:村落的环境风貌部分、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又要涉及“微更新”的主体部分:环境要素、主体人群。在这些微更新要素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参与机制与政府积极调动来保障项目进行;随后,通过对柳村的实地调查,联系与比较分析新旧村环境现状,并进行解读,同时了解村民主体的需求。最后,针对柳村的问题与需求,将总结的策略应用于柳村新旧村的环境更新。将源自于城市的“微更新”理论运用于“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结合传统村落自身的特性和基础,加以论证,希望研究成果对实践起到一定的方法指导。本文通过以小见大的方式,以研究典型性传统村落——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柳村,探索其保护更新策略,并寻找这些村落存在的共同问题和解决策略,从而期望进一步指导韩城地区日益衰败的传统村落通过“微更新”的方式在保留传建筑文化的基础上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动,为与韩城地区相似的传统村落的更新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于广益[3](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的出台一般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开端。《条例》实施以来已十年,已在现有制度环境内形成了巨大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制度的实践,也为当下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重要而丰富的资源。但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经过十年实践,也呈现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主动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不规范,公开情况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2016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再度拉回学界的视野中心,其中“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提法,再结合《条例》新修订的背景,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总结十年的实践经验,直面存在问题,梳理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践行路径有其必要性。我国信息公开现阶段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并非仅在法规与技术层面,而在于信息不公开的影响对信息公开价值体系的消解,这种消解将极大的削弱信息公开的权利价值,并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工具性。当然,信息公开的合法豁免具有规范文本标准可供参考,尤其是域外信息公开法规对所谓的公开例外原则有着较为成熟的应用。而国内法规在移植过程中,因应中国的信息公开趋向,在例外列举、关联申请、主动公开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其对信息公开在国内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多重复合的影响。除此之外,还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判例等其他类型的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情况进行附加补充,以适应行政和司法实务中的情形。在实务选择之中,对秘密、安全、稳定类信息一般明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而对内部、过程、隐私类信息则存在多向解读,其界限认定和公开与否均无明确依据可以遵循,而对模糊、缺损、加工类信息,还会因为程序中断导致一系列行政和法律后果。实务中对于信息不公开的最终选择,在某些特定条件和特定领域之下,很可能引发后续程度不同的风险,从个体性的维权抗争,到组织通过集体抱团进行反制,或是以群体性的暴力形式表达异议。从制度设计维度,信息公开现有的机制架构面临着日益紧张的张力。我国对于信息获取关联限制性条款(三需要条款)从设立之初就存在争议。显然立法者设定关联限制性条款的意图是让我国信息公开初期的口径有序扩大,并留给行政机关时间以自我调适逐步适应信息公开的外部环境。但这种对信息公开申请设置门槛的要求与信息公开保障权利之间产生了内在悖论,因而导致三需要条款面临巨大争议。另外,三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因缺乏规范要求而行政裁量权过大,在信息公开初期易被行政机关滥用于逃避公开义务,在近期却又成为规制申请滥用的唯一手段,这种角色的变幻也凸显了我国信息公开的复杂形态。与此同时,对申请处理补正程序如何适用一直存在语义分歧,补正原则模糊的抽象表述使行政机关辨识补正类别时无所适从,陷入应补正的未补正,不应补正却补正的乱象,司法机关在后续的审判中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对申请内容认定和补正程序运用的偏差,导致补正处理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始终在弃置与滥用两极之间摆荡。对于整个公开制度体系而言,现阶段其实仍是偏重单项制度的先行推进,缺乏相关协同制度的联动。对于行政决策进程的参与一直缺乏相关的公开渠道,即便是形式上的一些松动,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参与效果。而对于政府信息的对外发布,则面临着专业技术对话语的垄断,基本以单向传达的形式向外界进行传播,注重专业性与单一性,尤其是在环境信息类发布的案例中。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话语体系构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正在被碎片化的信息涌动所削弱。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另一制度根源则是协商民主原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并没有突破性的改善。随着信息的不断流转,对信息流动的各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督,其中内部纠错偏重自上而下的考核,侧重形式上的被动回应,而所谓的中立性的评估机构并没有独立产生多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第三方监管力量并没有形成气候。信息民主和信息公平尽管在信息公开制度领域已经有了隐性的制度安排,但仍需要实质性的举措予以推进和落实。上述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致使信息公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颇多的现实困境。由于权利之间关系的混沌,信息公开权在与其他权利竞合时,价值排序难有统一标准。个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这一组关系,多数情况以知情权优于隐私权的趋向出现,但又产生隐私权被侵害之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商业保密权与知情权的关系中,似乎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上就可以牺牲商业秘密,这类做法尽管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对信息公开不足进行弥补,但过于笼统的公开理念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对其他主体利益的保护。而在申请权与申请权之间,在行政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少数人的权利滥用会对其他人的权利伸张产生倾轧,迫切需要有效规制。上述实务中的争议有一定概率会转为司法纠纷,其中围绕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定义范围的争议就占了很大比例,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司法角度对公开范围的申请常面临着余地较大的选择范围,因此类似案件产生不同司法审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不过随着经验的累积和权威案例的发布,现阶段司法审判的重点逐渐集中于对信息公开答复的程序审查。另一类困境来源于信息公开需求的扩张与信息公开供给的错位。由于信息作为资源的价值不断凸显,或作为博弈手段,或作为涉诉工具,或用以商业竞争,种种的诉求导致需求在持续扩展,但是现有的制度瓶颈使得信息诉求释放的非常有限。在初始目标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公开维权的方式开始异化,滥用申请权利的情况开始出现,这就使得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愈加严重。而应以主动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模式,实务中却主要以依申请公开形式公开,两者的倒置暴露了我国公开模式的原生问题。除此之外,过于强调新技术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打通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仅靠技术单方面的改造确实可以提升公开效率,可以使公开形式更为多样,公开维度更为多元,但是要在公开内容和范围形成突破,实现与公开需求的深度对接,更核心的是供给机制的内在革新。要从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困境脱身,应以权利的逻辑来探究信息公开的规制路径,从信息公开原点出发,实现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的贯穿与自洽。随着权利理念的萌芽,知情的理念就已经逐步在滋长和蔓延,随着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传统的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信息公开权利不仅是停留在愿景当中的权利,更是向具象化实体化发展,并对于公权机关规定了更多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对于权利的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议一直没有停歇,从知情权、信息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其他与公开有关的权利研究,为信息公开权利逻辑的架构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另一大背景则是传统的行政惯性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这种惯性的不断弱化,个体权利开始逐步觉醒,并从个体案例向群体观念普及。而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还在于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包括信息开放全球共识的成型,公共利益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愈加迫切,再辅以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在这种背景之下,新型权利概念的提出,实质上是对传统权利的一次隐性的升级,而包括信息公开权利在内的新兴权利的进一步发展为信息公开立法的启动和发展提供了关键推力,同时也将权利的理念始终内嵌于信息公开立法的全过程。因此,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应从理论和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思考。理论更迭方面,应考虑对公开功能的定位进一步确立,凸显其对信息获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使其从过于集中的社会预期中一定程度的抽离,并将技术理性与社会理性进一步结合,对公开体制的弹性和刚性实现一定程度的平衡。同时必须跳出信息公开制度而从协同制度建设入手,如决策参与制度、民主协商制度、信息纠错制度等的创立入手,与公开制度形成制度链接,以共同处理混杂各类权益的综合需求。制度再造方面,在公开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应通过领域内具体细分的规则形成互补的格局,以公开合法性向公开合理性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改善信息公开服务质量都需要技术改造与升级。公开领域指南、标准、规范的空白,则可以通过制度的改革进行填充,从原则性的文字表达转换至刚性的、具备实操性的体制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而建构路径的底层进路毫无疑问是权利的实质释放。上述法规、文件、标准的建构和完善的初级目标,是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基础的保障,包括信息获取权利的救济程序、行政机关公开义务的明晰化和程序化。下一步则是对权利的界限进行厘定,将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信息自由权、信息申请权等相关权利之间的承接关系进行梳理,并将权利逻辑能无碍的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除了信息公开权利之外,对于申请权与申请权、申请权与隐私权、申请权与秘密权、申请权与参与权的权利价值竞合也应找到有序共处的合理排序,而非互相倾轧的乱局。从权利的内核、边界、平衡的逻辑链条对信息公开规制进行透视,才能找到兼具可行性和稳定性的进路。
王瑞仙[4](2017)在《基于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研究 ——以曲靖市政府各门户网站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这个信息化时代,社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也都发生了改变,对政府职能、运作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已成为了当下学术界重点关注的课题。我国政府一直对信息公开高度重视,但所取得成果与公民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民获取政府信息较为困难、许多政府信息没有被有效利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信息资源的浪费。政府门户网站是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网上信息公开与新闻、文件等方式相比有很大优势,各级政府均有采用。为了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进行研究,本文以曲靖市为例,在对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概念解读的同时,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电子政务理论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有了深入理解。并对曲靖市政府税务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其中,为了更好了解曲靖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指标体系,并以分数的方式对各指标进行了评价,大体反映出了信息公开的水平。另外,本文还参考了美、英、新加坡三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力度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所助力。
刘星[5](2017)在《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及“三农”问题的持续发酵,许多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农村政治发展,国家在农村政治领域也进行了深入的实践,其中“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之一,备受各界关注。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相较于同时期其他国家或我国城市地区而言发展水平较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为此仍需结合本国国情,对村民自治体系构建进行深一步的探索。基于以上社会背景,本文选取成都市龙泉驿区大梁村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调研数据与该村发展历史发现,大梁村虽然在村民自治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控制轻治理、重事物轻政务、重依赖轻自主”等问题。借鉴已有经验,本文针对该问题提出“四位一体”自治模式,即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决策主体、村委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事会为监督主体的新型村级治理组织架构。并佐以“完善基层自治推进平台、构建自治组织保障机制”等手段辅助“四位一体”模式实现。同时,为提升村民内在驱动力,提出了以“有效性、合理性、人文性”为主导的三性导向的基层村民自治新路向。以“内动外推”的双重动力做保障,真正为提升大梁村村民自治制度成效、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做出贡献。本文在大梁村开展村民自治整个过程中,从自治理论分析到村民自治机制分析等等方面做了一点研究,希望对指导我们的具体实际工作有一定帮助。
程艳[6](2016)在《创新村域治理的探索与启示——以上海市金山区东方村党总支“民主管村”为例》文中提出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扬党内基层民主,有效引领和带动基层民主建设,特别是激发基层群众自治的效力、活力和氛围,完善农村政治生态,提升村域治理水平,是新时期优化村级治理结构的应有之义。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东方村党总支多年来的探索,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意义。
李群[7](2013)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预防研究 ——以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处于快速转型期,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社会矛盾渐渐显露,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诱发了一定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在农村基层,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这需要引起基层政府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属于社会改革、形势发展中的问题,只要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此类问题是可以逐步弱化、减少并加以解决的。正视和研究这一问题,积极认真地探寻症结所在和解决途径,将有助于我们维护稳定、和谐的农村发展良好局面。同时,对于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也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沉着应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而不至于面对此类突发事件时惊慌失措,不敢面对,推卸逃避,处理不当。目前,国内外的许多专家学者在这个领域都做了一些研究,并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对策,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研究和吸纳了这些现有的成果,同时选取了中山市东升镇处置益隆村“11·12”群体性事件的实际案例做分析,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具体包括实地调查、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试图通过以“点”带“面”剖析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源所在,以及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如何做好妥善的处置工作,快速解决问题,并且提出了有效预防和降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具体对策。主要包括:规范基层行政行为,重塑基层组织威信;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构建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会预警机制,推动危机管理常态化;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善治;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合理的分配协调和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普法宣传和基层文化力量,打造稳定和谐农村社会;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八个方面。笔者坚信,只要我们能从基层政府的有效管理着手,从多方面综合考虑,调动社会中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采取应对措施,研究预防对策,妥善解决问题,就一定能够有效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郭辉[8](2013)在《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文中提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环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组织支撑和引领,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村发展道路走得正,走得顺。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新时期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领导力和公信力,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归纳升华为相关部门制定制度和法律的参考,以保持农村长期的发展能量,是各地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农村其他组织如村委会、经济合作组织等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亦须包括在必须重视建设的农村组织之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均收入差距大、农村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近年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省市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在探索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改革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典型试验区域,比如:重庆、成都、温州、武汉、新乡等城市肩负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的重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并试图为更好的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提出建议,以期为各省市在处理统筹城乡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提供一点启示。
杨晟斌[9](2012)在《村民自治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民公社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我国乡村治理出现了制度的空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亿万劳动人民在不断的探索中创造出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的乡村治理模式——村民自治。在迄今为止的三十多年里,村民自治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根据事物不断变化发展的规律,要想使村民自治适应农村不断变化发展的生产力,就要对其进行适时的创新和完善。本文在界定村民自治的几个基本概念、分析中外典型的乡村治理制度和总结我国村民自治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两大现状,并分析总结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独创性的提出我过村民自治完善应当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以及解决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具体措施,以期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本文第一部分首先界定了村民自治的基本概念,了解其理论渊源,总结其基本内容,为文章奠定基础;其次分析了中外典型的乡村治理制度,以期寻找这些案例的异同,为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意义;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总结建国后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从村民自治的兴起到村民自治的初步完善,明确了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为找出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提供历史资料。本文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首先指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的两大现状,即“村两委”共同管理本村事务,利用乡规民约约束村民日常行为,以弥补法律制度方面的不足。其次分析总结出我国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的六大问题:农村二元权力结构不协调;基层民主主体权限模糊;乡村宗族势力过于严重;村民选举腐朽主义成风;农村人才流失现象突出;“四个民主”发展不平衡。第三,在指出其缺陷的基础上,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即农村文化之缺失、农民民主意识淡薄、农村民主制度不健全。本文第四部分也是文章的重点部分,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独创性的提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应当坚持三大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立法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运行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完善立法是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法律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实现村民自治的自治根本。最后,文章针对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四项具体解决措施。
杨大越[10](2012)在《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村民自治权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只有确保村民自治权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有序、协调的发展,才能使广大农民实现当家做主的愿望。本文从村民自治权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阻碍村民自治权运行的问题并找出原因,针对问题提出保障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意见。文章除了序言部分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本部分以村民自治权为切入点,分析村民自治权的概念、性质、特征、内容,完整的表述村民自治权内涵;从历史上的发展和我国的特殊国情来分析我国实行村民自治的必要性,与历史上的乡村治理一脉相承性;借鉴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自治理论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自治理论,指导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第二部分:我国村民自治权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本部分论述的是村民自治权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了障碍,阻碍了村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从村民自治权的四个组成部分,民主选举权、民主监督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来分析实施村民自治权的困难所在。找出造成村民自治权出现困难的原因,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国家公权力的侵害、和我国农村问题的复杂性等原因造成的。第三部分:我国村民自治权制度完善与法律保障建议。上部分分析了我国村民自治权运行中出现困难的原因,本部分针对上部分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应该从完善以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代表的实体法,制定村民自治法和程序法从制度上保障村民自治权;引入司法救济途径,使得村民自治权有了司法保障;与司法救济相对应的非诉讼程序也应当被完善,具体包括行政救济、人大和信访救济、法律援助制度等等。
二、村务公开须把握“三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务公开须把握“三性”(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理论基础 |
1.4 核心概念阐释 |
1.4.1 无神论 |
1.4.2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
1.4.3 无神论宣传教育 |
2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启 |
2.1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2.1.1 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 |
2.1.2 对个人崇拜问题的反思 |
2.2 确立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理论前提 |
2.2.1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宗教 |
2.2.2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无神论宣传教育 |
2.2.3 反对封建主义和蒙昧主义 |
2.3 构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学科基础 |
2.3.1 恢复宗教研究机构 |
2.3.2 启动宗教学学科建设 |
3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式微 |
3.1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3.1.1 在全面改革开放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3.1.2 在清除精神污染中对待宗教问题的“慎重”态度 |
3.1.3 在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中克服“左”的思想 |
3.2 中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
3.2.1 “中央19号文件”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定位 |
3.2.2 “八二宪法”制定中关于“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争论 |
3.2.3 1990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申 |
3.3 无神论宣传教育在学术研究中的失语 |
3.3.1 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争论 |
3.3.2 中国无神论学会的停摆 |
3.3.3 无神论在“宗教与文化”研究中的缺位 |
4 世纪之交“法轮功”的成势与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1 世纪之交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4.1.1 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 |
4.1.2 世界范围内神秘主义的影响 |
4.1.3 美国和苏联对人体特异功能的研究 |
4.2 “无神论无人讲”与“法轮功”的成势 |
4.2.1 “特异功能热”的形成 |
4.2.2 伪科学和伪气功的发展 |
4.2.3 “法轮功”的组织化扩张 |
4.3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3.1 响应新号召:批判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
4.3.2 凝聚新力量:重建中国无神论学会 |
4.3.3 承担新任务: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
4.3.4 营建新阵地:创办《科学与无神论》杂志 |
5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任务 |
5.1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5.1.1 “宗教热”从农村向城市蔓延 |
5.1.2 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 |
5.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协同推进 |
5.2.1 中央六部委出台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文件 |
5.2.2 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与防范校园传教 |
5.2.3 成立无神论研究机构 |
6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
6.1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6.1.1 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 |
6.1.2 “党员信教”与“信徒入党”问题的争论 |
6.1.3 无神论宣传教育争议再起 |
6.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创新发展 |
6.2.1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 |
6.2.2 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 |
6.2.3 拓展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阵地 |
7 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经验启示 |
7.1 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基本前提 |
7.2 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有力推动 |
7.3 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托 |
7.4 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坚实基础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策略研究 ——以韩城市柳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与对象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传统村落 |
1.4.2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 |
1.4.3 微更新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6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6.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6.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2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及“微更新”理论基础 |
2.1 “新旧并存”的现象与成因 |
2.1.1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形成的现象分类 |
2.1.2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演化类型 |
2.1.3 形成“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的动态因素 |
2.1.4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所带来的问题 |
2.2 “微更新”的缘起与基础理论 |
2.2.1 “微更新”理念的缘起 |
2.2.2 “微更新”理念的呈现方式 |
2.2.3 “微更新”的适用对象和标准界定 |
2.2.4 “微更新”的改造原则 |
2.2.5 “微更新”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优势 |
2.3 对传统村落进行“微更新”的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3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原则策略研究 |
3.1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理念的建构 |
3.1.1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的原则 |
3.1.2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的内容 |
3.1.3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要素的确定 |
3.2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策略研究 |
3.2.1 微更新模式下传统村落新旧区域物质环境的保护协调与利用 |
3.2.2 微更新模式下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展示 |
3.2.3 新旧区域环境要素的重组与微更新 |
3.2.4 新旧区域环境微更新策略的整体对比 |
3.3 双重保障机制 |
3.3.1 政府自上而下组织 |
3.3.2 村民参与的策略与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4 “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的基础调研——以柳村为例 |
4.1 柳村简介 |
4.1.1 建村历史 |
4.1.2 人口组成 |
4.1.3 地理环境 |
4.1.4 经济状况 |
4.1.5 用地组成 |
4.2 柳村新旧区域环境风貌现状对比 |
4.2.1 柳村新旧村整体格局现状 |
4.2.2 新旧村建筑现状 |
4.2.3 新旧村风貌界面现状 |
4.2.4 其他历史遗存 |
4.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 |
4.3.1 纵向维度 |
4.3.2 横向维度 |
4.4 新旧区域环境要素现状对比 |
4.4.1 巷道序列与节点 |
4.4.2 村落绿化 |
4.4.3 基础设施及装饰小品 |
4.5 新旧村环境现状解读 |
4.5.1 旧村环境的困境 |
4.5.2 新村环境的适应性与缺憾 |
4.6 村民主体使用调查及总结 |
4.6.1 村民主体使用调查 |
4.6.2 环境综合评价与现存问题 |
4.7 柳村现状环境“微更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4.7.1 “微更新”的必要性 |
4.7.2 “微更新”的可行性 |
4.8 本章小结 |
5 柳村环境“微更新”设计研究 |
5.1 柳村新旧村整体环境风貌微更新 |
5.1.1 总体空间规划设计 |
5.1.2 微更新方式维持并延续柳村整体格局 |
5.1.3 建筑分类保护 |
5.1.4 新旧村风貌界面微改造 |
5.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与展示 |
5.2.1 旧村文化体验 |
5.2.2 旧村文创产业基地 |
5.2.3 新村艺术交流 |
5.2.4 新村生活服务 |
5.3 柳村新旧区域环境要素微更新 |
5.3.1 新旧村巷道空间节点打造,点状激活 |
5.3.2 新旧村落绿化,穴位植入 |
5.3.3 新旧村公用设施微更新 |
5.4 村民自组织层面 |
5.4.1 政企合作,村民参与,联动建设的运作模式 |
5.4.2 村规民约自治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管理手段 |
5.5 本章小结 |
6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2.1 研究不足 |
6.2.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录与表录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问题 |
附录3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的价值消解 |
第一节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抑制 |
一、信息公开权利的来源及实现 |
二、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限缩 |
三、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分化 |
四、信息公开权利的程序性中断 |
第二节 公开与例外的制度区隔 |
一、域外信息公开法规的例外原则 |
二、国内法规对信息公开豁免的移植特点 |
三、其他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的附加补充 |
第三节 信息不公开的累积风险 |
一、风险不平等中的个体抗争 |
二、公开申请的组织反制 |
三、从信息不公开到群体暴力 |
第二章 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双重张力 |
第一节 信息获取关联限制的存废之争 |
一、关联限制的阶段功能 |
二、“三需要”的内在悖论 |
三、删除“三需要”的正反效应 |
第二节 申请处理补正程序的解读分歧 |
一、补正界定的辨识盲区 |
二、补正类别的适用困境 |
第三节 信息产生的前置参与缺位 |
一、决策进程的公开障碍 |
二、公权部门的信息控制 |
三、信息参与的架构虚置 |
第四节 信息结果的后置监督失效 |
一、内部纠错的单向度 |
二、外部反馈的形式化 |
三、中立监管的空心化 |
第三章 信息公开运行过程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权益竞合的价值乱序 |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 |
二、商业秘密权与知情权 |
三、信息公开申请权之间 |
第二节 具体适用的司法纠纷 |
一、信息定义的实务争议 |
二、公开主体的司法视角 |
三、申请答复的程序审查 |
第三节 公开需求的扩张和异化 |
一、需要的权益驱动 |
二、诉求的扩张阻滞 |
三、维权的方式异化 |
第四节 公开供给的不足和错位 |
一、主动与被动的倒置 |
二、技术与机制的换位 |
三、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
第四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权利逻辑 |
第一节 传统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 |
一、权利研究的积淀 |
二、传统惯性的弱化 |
三、个体权利的觉醒 |
第二节 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 |
一、全球共识的成型 |
二、公共利益的权衡 |
三、法治环境的更新 |
第三节 新兴权利对立法突破的推进 |
一、知情权的新兴特色 |
二、作为新兴权利的预期与损害 |
三、公开立法的权利逻辑 |
第五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 |
第一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加速更迭 |
一、制度的再定位 |
二、理性调节下的公开体系 |
三、专项制度的补充 |
第二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精细再造 |
一、领域细分的文件模式 |
二、技术与公开机制的关系 |
三、补正程序的规范标准 |
第三节 信息公开权利的实质释放 |
一、保障与监管下的权利 |
二、权利元问题与逻辑展开 |
三、权利间的调节平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基于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研究 ——以曲靖市政府各门户网站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研究的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界定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信息公开的概念 |
二、政府门户网站的概念 |
三、电子政务的概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电子政务理论 |
第二章 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的缘起与发展 |
一、起步阶段 |
二、发展阶段 |
三、发展要求 |
第二节 曲靖市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现状 |
一、曲靖市各市级门户网站基本情况 |
二、网站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 |
三、网站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 |
四、网站信息公开的原则 |
五、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 |
第三章 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存在问题 |
一、主动公开方面,管理意识缺位 |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服务互动有限 |
三、用户开发方面,普及使用低下 |
第二节 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法规制度不完善,导致保障不力 |
二、信息内容组织不到位,导致效能较低 |
三、信息资源开发不理想,导致使用受阻 |
四、网站设计不合理,导致功能有限 |
第四章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 |
一、美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
二、英国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的现状及改革 |
三、新加坡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
第二节 国内沿海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实践 |
第三节 国内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实践的借鉴 |
第五章 完善曲靖市政府门户信息公开制度的对策 |
第一节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
第二节 融入电子政务总体战略,发展政府信息公开 |
第三节 树立正确理念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
第四节 全面建设门户网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 |
第五节 有序整理加工信息,推广政府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到位进行组织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和依据 |
1.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村民民主自治的相关理论综述 |
1.2.2 国外关于村民民主自治的相关理论综述 |
1.2.3 小结:现有理论成果评价及本研究体现的新思路 |
1.3 研究框架与思路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内容 |
1.3.3 研究的方法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新公共治理理论核心概念 |
1.4.2 村民自治基本理念 |
1.5 理论基础 |
1.5.1 公共政策理论 |
1.5.2 民主治理理论 |
1.5.3 依法治国理论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村民自治现状与沿革 |
2.1 我国推进村民自治的历程和趋势 |
2.1.1 我国推进村民自治的历程 |
2.1.2 我国推进村民自治的现状 |
2.1.3 我国推进村民自治的趋势 |
2.2 当前推进村民自治的主要困惑 |
2.2.1 推进主体较简单,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程度较低 |
2.2.2 推进平台缺联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内容不完整 |
2.2.3 推进机制不完善,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成效较差 |
2.3 龙泉驿区大梁村推进村民自治的典型做法 |
2.3.1 推进主体由“较简单”转为“群众主体多元” |
2.3.2 推进平台由“缺联动”转为“四位一体联动” |
2.3.3 推进机制由“不完善”转为“配套完善有效”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案例描述 |
3.1 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的发展 |
3.1.1 2006 年-2016 年,大梁村民自治发展的情况 |
3.1.2 2013 年至今,龙泉驿区村民自治的现状 |
3.1.3 推进村民自治对全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
3.2 大梁村推进村民自治的主要做法 |
3.2.1 基层党组织:从“全能型”向“核心型”转变 |
3.2.2 基层自治组织:由“行政型”向“自治型”转变,使民主运转起来 |
3.2.3 多元主体:由“被动型”向“主动参与型”转变,协同作用显现 |
3.2.4 引入公共服务资金,激发和增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力 |
3.2.5 扩大有序有效参与 |
3.2.6 加强议事协商 |
3.2.7 推进村务公开 |
3.2.8 强化权力监督 |
3.3 大梁村推进村民自治主要成效 |
3.3.1 村民主体意识得到有效激发,基层民主得到广泛落实 |
3.3.2 村民自治内容实现全域覆盖,更大范围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
3.3.3 推进村民自治机制高效运行,有力巩固基层政权执政基础 |
3.4 大梁村村民自治过程的不足 |
3.4.1 重控制,轻治理 |
3.4.2 重事务,轻政务 |
3.4.3 重依赖,轻自主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的模式分析 |
4.1 大梁村村民自治模式的发展进程 |
4.1.1 精英治理模式 |
4.1.2 政经分开模式 |
4.2“一核三会”自治模式 |
4.2.1 党支部的作用发挥 |
4.2.2 议事会的作用发挥 |
4.2.3 村委会的作用发挥 |
4.2.4 村务监事会的作用发挥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分析 |
5.1 村民自治“群众主体地位”的推进平台 |
5.1.1 合理优化配置各类自治组织的人员结构 |
5.1.2 明晰权责一致推进村民自治的权力义务 |
5.1.3 加强对各类村民自治组织的定期教育和培训 |
5.2 村民自治“基层广泛多层次”的推进平台 |
5.2.1 搭建乡镇政府(街道)村民自治推进平台 |
5.2.2 搭建村民自治推进平台 |
5.2.3 搭建村级社会组织村民自治推进平台 |
5.3 构建村民自治“配套完善有效”的推进机制 |
5.3.1 村民创新驱动与激励搭配的动力机制 |
5.3.2 村民定期协商和成果利用的运行机制 |
5.3.3 构建村民自治信息交流和考核评价约束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的保障机制分析 |
6.1 强化党的领导,理顺两委关系 |
6.1.1 牢固确立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6.1.2 坚持村务决策上同村委会民主协商,会议决定 |
6.1.3 做好对村务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法纪管理 |
6.2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 |
6.2.1 强化完善村务公开,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6.2.2 做好自治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村民积极性 |
6.2.3 丰富自治决策载体,保障村民参与自治权力 |
6.3 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以制治村 |
6.3.1 民主选举 |
6.3.2 民主决策 |
6.3.3 民主管理 |
6.3.4 民主监督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龙泉驿区大梁村推进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完善 |
7.1 加大行政体制改革,注重社会多元共治和系统治理 |
7.1.1 区政府层面 |
7.1.2 街镇乡层面 |
7.1.3 村层面 |
7.1.4 社会组织层面 |
7.2 进一步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
7.2.1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 |
7.2.2 促进社会组织多元发展 |
7.2.3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 |
7.3 夯实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 |
7.3.1 保障城乡居民的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
7.3.2 注重社会舆论的引导,强化监督 |
7.3.3 营造基层民主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不断完善龙泉驿区大梁村基层村民自治 |
8.1 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
8.1.1 资源有效整合 |
8.1.2 人员高效工作 |
8.1.3 结构精简科学 |
8.2 村民自治的合理性 |
8.2.1 符合村民实情 |
8.2.2 符合我国国情 |
8.2.3 符合治理理论思想 |
8.3 村民自治的人文性 |
8.3.1 营造村民自治的人文氛围 |
8.3.2 凝练村民自治的价值认同体系 |
8.3.3 三民导向的治理价值旨归 |
8.3.4 传承与创新大梁村农耕文化 |
8.4 本章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6)创新村域治理的探索与启示——以上海市金山区东方村党总支“民主管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 注重合理性——重点解决“议什么”的问题。“四议两公开一表决”是个系统工程, 村里工作千头万绪, 议哪些才能突出重点、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这是摆在村干部面前的一个课题。为此, 村“两委”班子成员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磋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足村情, 重点把握两件“事”, 即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和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 明确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相关民生事项, 都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表决”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 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承包、租赁, 重大投资事项、集体资产处置, 土地征用劳动力安置及补偿分配, “两长一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人事变更, 村民福利, 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作为重大村务纳入议事决策范畴。明确村“两委”提议的主体责任, 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加强村情民意的收集, 做到及时提议、准确提议。明确动拆迁、劳动力安置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启动户代表会议决议程序。 |
三、实施“三步”法, 确保“民主管村”工作落到实处 |
(二) 执行督办。按照民主决策的要求, 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是深化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东方村“两委”班子重民主决策, 也重过程落实。首先是修建反馈民意的“回声墙”。针对日常所掌握的党员群众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每年举行一次党员群众思想作风讲评会,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注重抓住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讲现象, 析原因, 论危害, 让大家“对号入座”, 比照改进。其次是筑牢防腐拒变的“防护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完善村级财务、干部作风、为民服务工作机制, 每月6日为理财小组工作日, 村内的各类票据须经“村监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入账, 加强群众监督, 规范村务管理。最后是打造实事推进的“助推器”。针对“四议两公开一评议”决策事项, 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由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督查小组进行督办, 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对进程进行适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全程公开, 让村民全程了解、全程监督。 |
(7)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预防研究 ——以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当前的研究现状及其成果 |
(三) 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 创新点与特色 |
(五) 相关理论阐述 |
一、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征及其根源 |
(一) 基本特征 |
(二) 根源剖析 |
二、益隆村“11·12”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实例分析 |
(一) 益隆村“11·12”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做法 |
(二) 益隆村“11·12”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方式 |
(三) 益隆村“11·12”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理的经验 |
三、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
(一) 规范基层行政行为,重塑基层组织威信 |
(二) 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构建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
(三) 建立社会预警机制,推动危机管理常态化 |
(四)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善治 |
(五) 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合理的分配协调和保障机制 |
(六) 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七) 发挥普法宣传和基层文化力量,打造稳定和谐农村社会 |
(八) 主动与媒体形成良好互动关系,发挥舆论导向正面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地位 |
1.1 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 |
1.1.1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 |
1.1.2 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选择 |
1.2 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必要性和意义 |
1.2.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必要性 |
1.2.2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义 |
第二章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的实践 |
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改革创新实践 |
2.1.1 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
2.1.2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2.1.3 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
2.1.4 积极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 |
2.1.5 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系统 |
2.2 农村村委会在革新方面的实践 |
2.2.1 加强村委会队伍建设 |
2.2.2 采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方式 |
2.3 在强化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实践创新 |
2.3.1 深化认识,强化管理 |
2.3.2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
第三章 农村基层组织在城乡统筹建设中面临的困境 |
3.1 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
3.1.1 乡镇政府对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 |
3.1.2 乡镇政府对村治事务的过度干预 |
3.1.3 乡镇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
3.2 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效能弱化 |
3.2.1 村两委会关系不协调 |
3.2.2 村委会行政化问题突出 |
3.2.3 某些村级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 |
3.2.4 地方势力进入村两委“合法化” |
3.2.5 农村宗族势力产生消极影响 |
3.2.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
3.3 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
3.3.1 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能力不强 |
3.3.2 村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 |
3.3.3 村干部老龄化,文化程度不高 |
3.3.4 干部作风差、干群关系紧张 |
3.3.5 村两委干部后备力量不足 |
3.4 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
3.4.1 党员年龄老化现象严重 |
3.4.2 发展党员的后备力量不足 |
3.4.3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 |
3.5 农村基层组织经济薄弱 |
3.5.1 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力 |
3.5.2 村级债务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
第四章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的对策和建议 |
4.1 加强乡镇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 |
4.1.1 加大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 |
4.1.2 推进乡镇政府职能法制化 |
4.1.3 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责任落到实处 |
4.1.4 增加乡镇政府的财政投入 |
4.1.5 建设“人性化”服务型政府 |
4.2 加强乡(镇)、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 |
4.2.1 加强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 |
4.2.2 创新乡(镇)党委及农村党组织服务机制 |
4.2.3 健全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 |
4.2.4 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 |
4.2.5 完善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
4.2.6 建立大学生下基层任“村官”的长效制度 |
4.3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队伍建设 |
4.3.1 创新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职制度 |
4.3.2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激励约束机制 |
4.3.3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 |
4.3.4 加强党员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
4.3.5 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4.3.6 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构 |
4.4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
4.4.1 提高农民民主意识 |
4.4.2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
4.4.3 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公开 |
4.4.4 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
4.4.5 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 |
4.4.6 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
4.5 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
4.5.1 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
4.5.2 部门设置的统一与完整 |
4.5.3 建立和完善合作金融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村民自治概述 |
2.1 关于村民自治的几个问题 |
2.2 中外典型乡村治理之制度分析 |
3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历史演变 |
3.1 村民自治制度的兴起 |
3.2 村民自治制度的立法规制 |
3.3 村民自治制度的初步完善 |
3.4 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面发展 |
4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 |
4.2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4.3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 |
5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完善的原则和措施 |
5.1 村民自治制度完善的三个基本原则 |
5.2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具体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论文创新之处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10)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1 我国村民自治权的基本理论 |
1.1 村民自治权的界定 |
1.1.1 村民自治权概念与性质 |
1.1.2 村民自治权特征 |
1.1.3 村民自治权内容 |
1.2 我国村民自治权的理论基础 |
1.2.1 历史沿革是村民自治权运行的历史依据 |
1.2.2 特殊国情是实行村民自治权的现实基础 |
1.3 国外地方自治的实践经验与启示 |
1.3.1 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自治制度 |
1.3.2 原苏联、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自治制度 |
2 我国村民自治权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 |
2.1 我国村民自治权存在的法律问题 |
2.1.1 民主选举权落实的困难 |
2.1.2 民主决策权落实的困难 |
2.1.3 民主管理权落实的困难 |
2.1.4 民主监督权落实的困难 |
2.2 我国村民自治权难以实现的成因分析 |
2.2.1 保障村民自治权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
2.2.2 国家公权力强势侵入 |
2.2.3 村民自治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
3 我国村民自治权制度的完善与法律保障建议 |
3.1 完善村民自治权法律制度 |
3.1.1 完善实体法,保障村民自治权 |
3.1.2 完善程序法,保障村民自治权 |
3.2 构建司法救济途径保障村民自治权 |
3.2.1 村民自治权刑事诉讼救济 |
3.2.2 村民自治权民事诉讼救济 |
3.2.3 村民自治权行政诉讼救济 |
3.3 完善非诉讼法律救济途径保障村民自治权 |
3.3.1 完善行政救济途径 |
3.3.2 完善信访和人大救济途径 |
3.3.3 健全法律援助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村务公开须把握“三性”(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D]. 苏彬.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2)
- [2]“新旧并存”型传统村落环境微更新策略研究 ——以韩城市柳村为例[D]. 李诗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3]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D]. 于广益.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4]基于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研究 ——以曲靖市政府各门户网站为例[D]. 王瑞仙. 云南财经大学, 2017(10)
- [5]龙泉驿区大梁村村民自治案例研究[D]. 刘星. 电子科技大学, 2017(02)
- [6]创新村域治理的探索与启示——以上海市金山区东方村党总支“民主管村”为例[J]. 程艳.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02)
- [7]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预防研究 ——以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为例[D]. 李群. 天津师范大学, 2013(01)
- [8]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D]. 郭辉. 河南师范大学, 2013(S2)
- [9]村民自治制度研究[D]. 杨晟斌. 山东农业大学, 2012(07)
- [10]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研究[D]. 杨大越. 辽宁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