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民法保护调研报告

个人信息民法保护调研报告

问: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1. 答: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第40条: 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41条: 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同意。
    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42条: 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44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我们国家近几年不仅颁布了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相关举措,同时对于 方面的保障也有一定的规定,文章中也强调了宽备宏之个人信息是怎么保护的,其实我作为读者,我们就应该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个人的信息。
  2. 答:一、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有什么内容
    1、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运厅闷时,评估的内容包括:
    (1)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
    (2)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我们应当注意或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以保护个人信息:
    (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旁弯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您认为这个人多么可靠。
    (2)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如通过安装防火墙等方式,伏中阻止入侵者远程访问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使用复杂密码,提高黑客破解密码难度。不用电脑时,一定要关机。
    (3)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丢掉含有私人信息的文件前,先清理个人隐私。
    (4)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
    (5)网上购物需要注意:首先,在输入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之前确认网站是否安全。
问: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几年
  1. 答: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经过初数轿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歼脊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个人氏毕渗信息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领域的法律规范都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规定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种类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账号密码、财产状况等。
    一般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问:民法典个人信息有什么特点?
  1. 答:是社会生活的
    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专业解读 生动呈现
    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
    司法局和顺义区中心
    联合制作播出《民法典》百问百答系列镇困节目
    本期节目邀请到的嘉宾是
    顺义区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成员
    北京市顺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电满
    什么是个人信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资料被非法利用,不仅给广大人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还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为此新增加了个人信息权的规定,民法典保留了该规定, 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游枯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虽未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但个人信息一般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御磨念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这里需注意区分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的不同。隐私权是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有隐秘性特点。因为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不同,所以自然人在主张权利时应明确是要求保护个人信息权还是保护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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