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当前看守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志鹏[1](2020)在《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激励机制是管理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对人的内在动力有激发、导向、保持和延续作用,合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能够努力提升个体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激发个体的工作主动能动性,促使工作目标的实现。戒毒基层民警是我国人民警察的一个特殊群体,直接参与一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激励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是上海戒毒基层民警队伍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有利于实现上海市戒毒基层民警的自我价值,提高上海戒毒民警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促进上海市戒毒基层民警队伍战斗力提升,推动上海戒毒工作发展。然而,当前的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存在着一些弊端,不适应戒毒工作发展,致使部分戒毒基层民警在工作上存在懈怠,难以提高工作积极性。本文从公共管理角度探析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完善措施。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以需求层次理论、期望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参考相关研究成果,对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薪酬制度不合理、绩效考核不完善、教育培训机会过少、精神激励缺乏等方面。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队伍结构和社会环境给戒毒基层民警思想状况带来变化、精神激励缺乏难以满足戒毒基层民警职业归属的需要等原因,并从完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警晋升制度等方面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期最大化的实现上海市戒毒基层民警的自我价值,提高上海戒毒民警工作积极性,寻求提升上海戒毒民警队伍战斗力、工作效能的有效管理方式,以期为上海戒毒民警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参考,更好地开展上海戒毒工作。本文以公共管理理论为框架研究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问题,在研究对象与角度上有一定创新,所得结论能为上海以及国内其他地区戒毒民警激励机制构建提供参考价值。
黄颖[2](2020)在《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部门,担负着羁押、监管违法犯罪人员、教育感化在押人员、保障刑事司法活动顺利进行的重大责任,是政治、法治和人权的重要阵地,具有保障人权、服务诉讼、保证安全的“三大职能”,是隶属公安机关管理的一线执法实战单位。其职责履行的主要内容是看押和教育违法犯罪嫌疑人,这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类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也是体现看守所公共服务特性的过程。然而,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的不良影响,看守所一直是公安机关中较为边缘的一个部门,常有看守所监管就是“一看二守三送走”,工作轻松单一的说法,也造成警力和财力都不足的现象。尤其是在没有全额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存在人权保障大打折扣的现象,尤其体现在教育感化工作的简单粗略方面,许多看守所甚至敷衍了事,完成考核就行。选取温州市看守所为例,对其经费保障进行个案研究。温州市看守所是一个市级的特大型看守所,日均关押量在1200人--1300人上下浮动。温州市看守所属于二级财政,主要经费来源是温州市财政局专项拨款,只有看守所经费这一专项经费,包括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费,公务费(宣传教育费)、装备购置费和消耗费、修缮费等费用。可是日常收押量逐年攀升,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不断上涨等因素导致经费保障的难度加大,暴露出经费保障不充足、管理不顺畅、支出不规范、形式单一等多个问题。随即通过调查、对比、深刻分析其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财政预算制度不合理、看守所法律体制不明、经费管理意识不强、公安监管安全和清廉监所双约束等,同时,通过跟新型经费保障体制的瑞安市看守所对比,也收获了很多经验和做法。研究结果表明温州市看守所当前经费保障存在不少的问题,很难做到完善的公共服务,通过问题有针对性的分析原因,提出了完善保障预算制度、明确看守所司法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增加公益性经费形式等对策,从根本上做到用更适合的监所经费保障,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公共服务。
陈道正[3](2020)在《黑龙江省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成功改造了包含末代皇帝、日伪和国民党战犯在内的1000多万名罪犯;与此同时,监狱在偏远的地区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业、大型农场,建成了一个系统的监狱企业体系,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显着的贡献;我国的犯罪指数为33.9,排世界第92位,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监狱作为国家法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监狱民警更是付出了巨大的心血甚至牺牲。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犯罪率也在不断升高,服刑人员的数量也与日俱增,这给监狱的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狱制度也随着发生变化,我国的监狱改造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解当前服刑人员的改造现状,探讨更有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策略,以黑龙江省S监狱为例,在研究以往文献的基础上,对监狱民警和服刑人员的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来探索监狱对服刑人员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通过对调查问卷归纳分析,结合当前S监狱的改造现状,总结出S监狱在服刑人员改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警力配置不合理;2、狱政管理存在局限性;3、教育改造主导作用弱化;4、文化改造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是狱警队伍发展不科学,狱政管理难以统一,教育改造体系不完善,文化改造流于形式。结合黑龙江省S监狱的改造实际,总结出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优化措施:一是加强狱警队伍建设;二是强化狱政管理的基础作用;三是深化教育改造的核心地位;四是充分发挥文化改造的引导作用。
乐雨晴[4](2019)在《新经营形式下书店建筑设计优化研究》文中认为在电商兴起、纸媒衰落、租金上涨的背景下,以售卖图书、杂志为主业的传统实体书店举步维艰。在此背景下,许多实体书店通过复合重组业态、优化建筑空间、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形成了新的经营形式,在变革和转型中度过了萎靡期,如以书店为核心的大型综合体、复合多种功能的中型书店、提供阅读与购书便利的小型书店等。书店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城市与人们的生活中,同时带来了新的书店问题。本研究以此为背景,对国内外实体书店展开现状研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建筑的角度对新经营形式下的书店提出建筑设计原则与优化策略,以期在理论上完善实体书店建筑空间设计研究的空缺,为今后实体书店的设计实践提供依据和参考。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第一章与第二章,是本文的基础研究部分。第一章探究了研究背景与意义,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并对相关概念作出解释和界定,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第二章是基础理论研究,对书店相关概念、当代书店致变因素、书店的新经营形式以及书店的新形态进行剖析。第二部分为第三章。包括读者使用需求、书店空间构成、书店问题分析三个小节,以逐步深入递进的逻辑分析新经营形式下书店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第三部分为第四章第五章。第四章提出了设计原则,为书店的建筑设计提供导向性依据。第五章从设计策略角度,为书店建筑优化设计提供可操作的设计参考。第四部分为第六章,为全文的研究总结与展望。本文旨在对新经营形式下书店的设计优化方式进行理论上的补充,为今后书店建筑的设计及与优化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
杜婷[5](2018)在《H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诱因与安全防护工作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在良好的发展背景下,我国铁路行业呈现出更为良好的发展态势。铁路运输的承载量不断增加,运行速度大大提升,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随着铁路改革的日益深化,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铁路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面积的铁路建设,不断提升的铁路运输速度,也使铁路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一定的挑战,安全防护面临较大的考验。因此,维护铁路安全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铁路路外相撞事故数量也不断增多。所谓路外安全事故,是指一些非铁路运输企业的作业人员或设备设施在侵入铁路限界后,同运行中的铁路车辆形成碰撞,而导致的人身伤亡、牲畜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铁路路外相撞事故的发生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目前,铁路路外相撞事故已经被纳入铁路交通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铁路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本论文基于当前H铁路局铁路路外相撞事故的现状,应用计划行为理论,对铁路路外相撞事故的构成因素、类型包括人员相撞、牲畜上道、机动车上道进行系统分析;从各种影响铁路路外安全的因素、设备和环境等入手分析致使铁路路外相撞事故形成的原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近年来,H铁路局虽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路线路防护设备设施,但是随着人员流动频率的不断提升,交通工具数量的不断增多,铁路运输速度的不断提升、运输密度的不断加强等,路外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风险因素,各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当前很多社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全面,法规意识偏弱,自身的安全维护意识也不够高,难以应对各种紧急事件;很多铁路管理人员没有全面落实自己的工作职责,存在有令不行的现象;很多防护设备设施整修不到位,导致道路或者桥涵积水严重等。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会导致铁路路外相撞事故的形成。最后,论文通过对线路防护设施的研究,通过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分别从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控制,补强防护设备质量、净化运输外部环境、实行规范管理来实现减少路外相撞事故,同时提出实现路外安全管理的具体对策。本文的撰写对于后续铁路路外安全事故的预护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赵伯艳,霍媛[6](2018)在《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原因及改进——以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的治理不仅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密切联系,还关系到基层的和谐稳定,与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区内的老年人群体作为居民参与的重要力量,其参与程度和参与效果对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城市受制于自身发展的历史路径依赖和资源限制,其老年人群体的社区参与效果不佳。忻州市作为典型的中小城市,其老年居民的社区参与呈现出参与感薄弱、对社区事务知情度不高、参与层次较低和缺乏参与的条件和保障等问题,需要通过引导老年居民转变观念、完善社区建设以满足老年居民的参与需求、转变政府职能这三条途径来加以促进和保障。
冯明亮[7](2017)在《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武警部队作为国家执勤处突、反恐维稳的重要武装力量,职责神圣、使命光荣。武警县中队官兵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常年执勤站岗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不计个人得失,出色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由于武警职业、驻守地域、所处环境和岗位特殊性,他们不能与恋人、爱人长期厮守,必要时还得流血牺牲,他们的婚恋比普通人更要有牺牲奉献精神,在一个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身影背后,支撑他们的还有一个个小家庭,他们的婚恋质量不仅是事关个人情感生活、成长进步和家庭幸福的“私事”,也是影响部队建设、安全稳定和军队声誉的重要因素。如何妥善解决武警县中队官兵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本职、尽职尽责、履行使命,已成为武警部队基层教育管理紧迫性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部队建设和影响安全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基于以上原因,本论文对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婚恋质量进行调查研究,并以江西总队所属县中队为例,通过问卷调查、随机座谈、深度访谈、数据分析等方法了解官兵婚恋现状,通过分析发现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存在少数官兵婚恋态度不够端正;长期两地分居引发婚恋矛盾、婚姻权益保护不够及年轻官兵离婚率比例较高;外部环境变化对婚恋质量影响较大、已婚家庭矛盾比较突出;经济负担过重容易加剧婚恋矛盾;少数组织对官兵婚恋教育不深入、关心不到位等问题,并对影响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质量的原因进行分析。针对此,论文以联系发展的观点,分析我国婚恋质量的发展轨迹,阐述武警县中队官兵构建科学质量观的必要性,研究构建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质量观。最后,从加强官兵婚恋教育管理、维护军婚合法权益、构建相应保障机制、创造和谐条件环境、正面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对改善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质量提出对策思考。
娄必县[8](2017)在《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文中指出法院人员分类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诉讼制度的顺利运行提供主体意义上的支持与保障。法院的工作主要包括审判事务、审判辅助事务和行政事务。其中审判事务又分为裁判性事务和非裁判性事务,行政事务又分为内部行政事务和外部行政事务,审判辅助事务的类型则更加广泛。这些不同的事务在司法运行中会彼此影响,形成支配关系,而支配关系是权力的本质。事务类型是进行法院人员类型划分的前提和基础,和各类事务相对应的则是权力,法院人员分类的深层本质则是对法院内在权力的分配。“通过权力分立实现分权制衡促进司法公正”应是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梳理历史脉络、构筑基础理论、关照法庭运行、反思改革实践、细化分类方案。”是本文研究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基本路径。法院人员分类是亘古常新的话题。自清末仿效日本建立现代法院制度以来,内在的人员分类问题便一直和司法实践形影相随。民国以《法院组织法》对清末《法院编制法》进行了承继与修正,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法院人员基本类型,并突出强调法官的独立审判地位。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定程度上吸收借鉴了民国政府《法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其所处的客观环境,战争司法和革命司法的色彩较为浓厚。尽管上述三者在法院人员分类的具体形式上存在某些差异,但也体现了一些共同的规律:将法院人员分类作为诉讼制度有效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实践需要配置法院内部的各种权力和资源,实现司法公正。当然,由于受制于各自不同的历史环境和客观条件,不同时期和阶段对司法公正有不同的解读,这也导致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和权力配置模式。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各种人员完全按照行政化科层制的方式进行组织,各类人员之间缺乏科学的分工,权力分配紊乱,司法逻辑和行政逻辑混沌不清,审判权受到行政权的制约,司法行政化的阴影长期不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得到各界认可。为确保法院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对法院内在的人员结构进行调整。法院人员分类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践。促进司法公正是法院人员分类的终极目标,因此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不只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还涉及到复杂的理论命题。需通过明确法院人员分类的内在逻辑,厘清基本原理,从理论上对法院人员分类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当前的理论研究主要以审判独立为出发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发展,有学者将社会分工理论引入了法院人员分类研究领域。法院人员分类所追求的司法公正表明,事务分工中所涉及到的各类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本质上是权力关系。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由表面的分工走向了更深层次的分权。分权理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形式多种多样——三权、四权、五权都有可能。不论形式如何,其本质就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分权理论要求明确各种权力之间的权力边界,相互不得僭越,防止权力滥用。在我国法院内部,分权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法院内部权力的认识存在两个极端:要么不断强化院庭长的行政权力,对法官的审判权形成压制,要么以祛除司法行政化的名义而忽视必要的行政管理。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必须充分关注各种权力之间的关系,确立审判权的中心地位,消除行政权的不当影响,重视审判辅助类权力对保障司法公正的意义。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不只是简单的事务切割与人员归类,而需要充分考量法庭中的权力配置和诉讼运行的需要,注重其实用性。从本质上看,法院人员分类是对法院内部权力的重新配置,厘清各种权力之间的位置与关系,为审判权的独立行使营造良好的环境。没有诉权就没有审判权,基于“两造具备,师听五辞”的概括性描述,法庭被认为是审判权和诉权相互作用的封闭空间,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效果只有在具体的法庭空间中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法官、当事人和审判辅助人员构成了法庭运作的基本主体,分别承担各自的权力职责,在法庭上重新编织司法的权力关系网络。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决定法庭中的权力关系,法庭中的权力关系是对法院人员分类模式的反映。审判权独立行使被认为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当然选择,但在我国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审判权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在法院内部,审判权受到行政权的干预和压制,无法在法庭上形成超然地位;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主体地位和诉权不断得到强化的情况下,审判权又应当保持必要的克制。审判权处于一种尴尬的“二重关系”中,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审判权和诉权之间的关系,而诉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又会影响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审判权成为行政权和诉权交汇的“媒介”,这种关系体现了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中的权力运行存在结构上的共通性、价值追求上的一致性、技术上的关联性。基于此,应将审判权作为法院人员分类的桥梁与纽带,打通法院组织制度和法庭运行之间的隔阂,有效整合各种权力关系,建立起一种递进式的权力关系——诉权制约审判权,审判权制约行政权,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实现相对制约,实现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与法庭权力配置的契合。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已在全国范围推开,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各地的方案表明,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仍处于粗放阶段。主要表现在,将法院内各类人员之间的比例作为改革的中心,一些改革措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具体的技术操作也欠缺科学性,改革实效也未达成预期目标。特别是忽略了法院人员分类中的权力关系,以及与法庭运行的衔接。这些问题源于对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理论准备不足,没有充分考虑分类改革与诉讼制度之间的衔接。根据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应当注意各类人员所承担的权力和职责,以责权利为先导确定法院人员分类比例,科学处理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之间的关系,推进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分离,让“审判的归审判,行政的归行政”,尽量缩小法院内部行政和审判的直接接触面,将行政权对审判权的影响降至最低。要以反思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为契机,从理论到实践,建立起更加精细化的法院人员分类模式,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做更为细致的类型划分,并明确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职权职责以及相互关系。根据法院层级和受案对象的差异,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分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上诉法院法官、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s)、专门法院法官五大类。根据法官的工作内容不同,法国法官被分为审判法官和研究型法官;日本则有资深法官专门从事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为教育培训型法官。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法官进行多元化分类。一是可基于繁简分流的需要将法官分为速裁法官、简易程序法官和普通程序法官三类,每一类法官对司法技术和司法经验均有不同的要求。二是基于法院审级设置和法官的工作重点不同,从纵向上将法官分为办案型法官、矫正型法官、监督型法官、政策型法官。三是根据事务职责,从横向上将法官分为审裁法官和事务法官,前者主要从事案件审理,后者主要从事与案件办理相关的研究、教育等事务。审判辅助人员主要为书记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则根据法院的内部行政事务和外部行政事务的不同,分为专职行政官员、立案登记人员、秘书和行政文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民事执行人员。类型化不过是为了方便主体认识客体,由于是人基于自身需要而采取的主观划分行为,所以,类型化后的样态极有可能偏离事物的原貌而导致认识上的偏差。因此,在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要注意类型化本身所隐藏的风险。
黄海彬[9](2016)在《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研究》文中指出武警看守勤务中队担负着对国家规定的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的任务,是看守所安全稳定的最后一道屏障,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力量。论文采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案例研究和比较研究等方法,深入研究了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现状,主要表现是:官兵忠诚可靠,但个别官兵政治敏锐性不强;官兵爱岗敬业,但个别官兵执勤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支部作用明显,但“一个班子、三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警地协同顺畅,但个别中队“三共”活动还浮于表面;高度重视“三个经常性工作”,但工作现状喜中有忧。针对调查得出的现状,运用军队政治工作基本原理,深刻分析了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功能弱化的原因是:个别中队“忠诚卫士”教育成效低,导致官兵对职责使命认识不清;少数中队党支部组织功能弱化,导致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部分干部骨干事业心责任感较弱,导致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不强;实战化训练政治工作薄弱,导致官兵战斗精神不够顽强;有些中队“知兵爱兵”活动流于形式,导致内外关系还不够密切;“三个经常性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导致政治工作及时性有效性欠缺。这些原因涉及看守勤务工作的方方面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论文提供了改进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对策措施:一是立足培育“忠诚卫士”,增强政治教育时代性感召力;二是着眼强化“组织功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落实“以训强勤”政治工作,激发官兵战斗精神血性胆气;四是深化“知兵爱兵”活动,不断融洽关系凝聚意志;五是严格“三个经常”要求,做好一岗一哨一人一事工作;六是提升“三共活动”水平,夯实完成任务的群众基础。
郭书敏[10](2016)在《“新生代”乡村教师的社区认同与参与 ——基于对W县S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质性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把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中国的教育公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手段之一。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无疑是重要的实现策略,而乡村教师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教师队伍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调整,越来越多的年轻教师加入乡村教师队伍。与传统乡村教师相比,其与乡村社区的关系表现出更多的不适应、困境乃至冲突。“新生代”乡村教师作为乡村教育改革、乡村学校建设中的新鲜血液、中流砥柱,其在乡村社区中的生存境遇以及与乡村社区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其日常的教育教学乃至乡村教育的发展。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W县S小学一位语文教师在乡村社区中的日常生活与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描述与呈现。力图揭示当前城镇化背景下“新生代”乡村教师的社区认同情况及其与乡村社区互动的实际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在界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析了相关研究的现状。第二部分为研究的设计与实施,介绍了研究方法、前期的理论准备、研究对象的确定、研究关系的建立、研究进程以及研究资料的整理与分析。第三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通过对研究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本文主要从社区认知与社区互动两个方面,真实呈现个案教师乡村社区认同与参与的实际状况。第四部分通过对个案教师乡村社区认同状况的分析,归纳得出其社区认同个体性、情境性以及制约性的运作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生活经历、受教育经历等内部因素以及农村教育的城市化取向、乡村社区文化消解以及城乡差异造成的相对剥夺感等外部因素。第五部分针对个案教师乡村社区认同的状况、特点以及影响因素,笔者提出了建议与对策,具体包括明确乡村教育发展的支撑理念;加强乡村社区文化建设;加深“新生代”乡村教师对乡土文化的认知与理解;改善乡村教师生存境遇;给予乡村教师合理的社会期待等五个方面。第六部分为研究的反思与展望,本文从研究者的身份、研究的信度和效度(观察、访谈、资料的整理与分析)以及研究的伦理道德等方面对本研究进行反思,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的展望。第七部分为结语,基于个案所展现的“新生代”乡村教师社区认同的真实状况,从研究者的角度提出一些希望与建议。
二、对当前看守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当前看守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强制隔离戒毒所 |
2.1.2 戒毒基层民警 |
2.1.3 激励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期望理论 |
2.2.2 需求层次理论 |
2.3 相关理论对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研究的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建设现状 |
3.1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情况简介 |
3.1.1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
3.1.2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职能履职概述 |
3.2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激励机制现状 |
3.2.1 薪酬激励 |
3.2.2 绩效考核激励 |
3.2.3 职业保障激励 |
3.2.4 晋升激励 |
3.2.5 其他激励 |
3.3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实施的成效分析 |
3.3.1 研究工具设计 |
3.3.2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的满意度分析 |
3.3.2.1 戒毒基层民警对戒毒工作的总体满度 |
3.3.2.2 戒毒基层民警对薪酬待遇情况的满意度 |
3.3.2.3 戒毒基层民警对绩效考核情况的满意度 |
3.3.2.4 戒毒基层民警对职业保障情况的满意度 |
3.3.2.5 戒毒基层民警对晋升情况的满意度 |
3.3.2.6 戒毒基层民警对其他激励机制的满意度 |
3.3.3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需求分析 |
3.4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特殊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存在问题 |
4.1.1 薪酬制度不合理 |
4.1.2 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 |
4.1.3 教育培训机会过少 |
4.1.4 晋升渠道不通畅 |
4.1.5 精神激励相对缺乏 |
4.2 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府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
4.2.2 队伍结构和社会环境给戒毒基层民警思想状况带来变化 |
4.2.3 精神激励缺乏难以满足戒毒基层民警职业归属的需要 |
4.2.4 工作压力导致难以满足戒毒基层民警被尊重的需要 |
4.2.5 单一激励措施难以满足戒毒基层民警自我实现的需要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上海市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完善对策 |
5.1 注重政府顶层设计 |
5.1.1 政府加强宏观指导 |
5.1.2 政府赋予基层更多灵活性 |
5.2 完善物质激励机制 |
5.2.1 完善戒毒基层民警的薪酬制度 |
5.2.2 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
5.2.3 完善戒毒基层民警晋升机制 |
5.2.4 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
5.3 加强精神激励机制 |
5.3.1 注重戒毒基层民警人文关怀,提高归属感 |
5.3.2 优化戒毒基层民警教育培训机制 |
5.3.3 协助戒毒基层民警缓解工作压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纲要 |
附录B 调查问卷 |
致谢 |
(2)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看守所 |
2.1.2 看守所经费保障 |
2.1.3 公共服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2.2.2 公共财政资源合理配置职能理论 |
2.2.3 公共支出理论 |
第三章 温州市看守所及经费保障的现状分析 |
3.1 温州市看守所的现状 |
3.2 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的现状 |
3.3 温州市看守所公共服务的现状 |
3.3.1 在押人员基础生活待遇水平 |
3.3.2 在押人员医疗卫生情况 |
3.3.3 在押人员教育感化程度 |
第四章 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
4.1.1 经费保障不充足 |
4.1.2 经费管理不顺畅 |
4.1.3 经费支出不规范 |
4.1.4 经费来源单一 |
4.1.5 再次监管经费高 |
4.2 原因分析 |
4.2.1 财政预算制度不合理 |
4.2.2 看守所法律体制不明 |
4.2.3 看守所经费管理意识不高 |
4.2.4 监管安全、清廉的双约束 |
4.2.5 监管民警存在职业倦怠感 |
第五章 新型看守所经费保障改革的经验分析 |
5.1 瑞安市看守所的经费保障经验 |
5.2 瑞安市看守所经费保障与公共服务现状 |
5.2.1 瑞安市看守所的经费保障现状 |
5.2.2 瑞安看守所的公共服务现状 |
5.3 新经费保障模式的特点 |
第六章 完善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的对策 |
6.1 完善看守所经费保障的预算制度 |
6.1.1 加快看守所实现财政独立 |
6.1.2 实行预算的动态调整机制 |
6.2 明确看守所的司法管理体制 |
6.3 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
6.4 设立公益性经费保障形式 |
6.5 减少再次监管的成本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黑龙江省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特色 |
第2章 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现状分析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监狱的定义 |
2.1.2 改造的内涵 |
2.1.3 教育改造的基本内容 |
2.2 S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改造现状 |
2.2.1 S监狱基本概况 |
2.2.2 狱警队伍现状 |
2.2.3 狱政管理现状 |
2.2.4 教育改造现状 |
2.2.5 文化改造现状 |
2.3 S监狱服刑人员的特点 |
2.3.1 文化程度低 |
2.3.2 以暴力型犯罪为主 |
2.3.3 以中短刑期的中青年为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调查分析 |
3.1 调查问卷设计 |
3.1.1 问卷题项设计 |
3.1.2 问卷结构设计 |
3.2 调查过程及结果统计分析 |
3.2.1 调查对象的选取 |
3.2.2 问卷的发放及回收 |
3.2.3 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 |
3.3 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3.3.1 警力配置不合理 |
3.3.2 狱政管理存在局限性 |
3.3.3 教育改造主导作用弱化 |
3.3.4 文化改造收效甚微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优化方案设计 |
4.1 优化方案的目标和原则 |
4.1.1 优化方案的目标 |
4.1.2 优化方案的原则 |
4.2 优化方案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 |
4.2.1 优化方案的总体思路 |
4.2.2 优化方案的基本框架 |
4.3 优化改造方案的内容 |
4.3.1 加强民警队伍建设 |
4.3.2 强化狱政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
4.3.3 深化教育改造的核心作用 |
4.3.4 推进文化建设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优化方案实施保障 |
5.1 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 |
5.1.1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
5.1.2 树立信息化的教育理念 |
5.2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
5.2.1 健全协调机制 |
5.2.2 健全考核机制 |
5.3 加大对基层的投入 |
5.3.1 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 |
5.3.2 加大对“智慧监狱”的投入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4)新经营形式下书店建筑设计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商业模式的变革 |
1.1.2 阅读方式的改变 |
1.1.3 休闲方式的改变 |
1.1.4 书店经营形式的改变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相关概念界定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4.1 针对书店业态的研究 |
1.4.2 针对书店设计的研究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手段与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新经营形式下书店的基本研究 |
2.1 书店的相关概念解析 |
2.2 书店的致变因素 |
2.2.1 大众消费观念转变下书店经营形式的变化 |
2.2.2 电商产业发展下消费方式的改变 |
2.2.3 全球化进程中建筑实践与理论的同步发展 |
2.3 书店的新经营形式 |
2.4 新经营形式下的书店新形态 |
2.4.1 大型综合体式书店 |
2.4.2 中型复合式书店 |
2.4.3 小型便利式书店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经营形式下书店的现状分析 |
3.1 新经营形式下的书店使用需求 |
3.1.1 功能需求 |
3.1.2 体验需求 |
3.2 新经营形势下的书店空间构成 |
3.2.1 功能空间 |
3.2.2 体验空间 |
3.3 新经营形式下的书店问题分析 |
3.3.1 功能特色缺失 |
3.3.2 功能组织不佳 |
3.3.3 空间体验不足 |
3.3.4 空间吸引力弱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经营形式下书店建筑设计原则 |
4.1 特色化原则 |
4.1.1 功能配置特色化 |
4.1.2 建筑表达特色化 |
4.2 整体化原则 |
4.2.1 功能组织整体化 |
4.2.2 空间构成整体化 |
4.3 人性化原则 |
4.3.1 功能层面人性化 |
4.3.2 体验层面人性化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经营形式下书店建筑设计优化策略 |
5.1 强化书店功能特色 |
5.1.1 优选书店主题 |
5.1.2 创新书店业态 |
5.2 改进书店功能与空间组织 |
5.2.1 功能组织合理化 |
5.2.2 空间组织整体化 |
5.2.3 功能与空间一体化 |
5.3 优化书店空间体验感 |
5.3.1 强化空间归属感 |
5.3.2 强化空间文化感 |
5.3.3 强化空间趣味性 |
5.4 提升书店“颜值” |
5.4.1 自然景观引入 |
5.4.2 实验性界面表达 |
5.4.3 艺术装置跨界融合 |
5.4.4 视觉识别系统艺术化 |
5.4.5 AI设备与家具创意化 |
5.5 走向“书店+”2.0版 |
5.5.1 大型综合体式书店——多元文化活动中心 |
5.5.2 中型复合式书店——文化生活交流馆 |
5.5.3 小型便利式书店——阅读便利站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6.2.1 不足 |
6.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作者简历 |
(5)H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诱因与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铁路路外相撞事故诱因与安全防护理论概述 |
2.1 计划行为理论 |
2.1.1 计划行为理论内涵 |
2.1.2 计划行为理论应用 |
2.2 安全防护理论 |
2.3 铁路路外相撞事故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
2.3.1 概念 |
2.3.2 基本特征 |
第三章 H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现状及诱因分析 |
3.1 H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基本现状 |
3.2 护路联防办公室及其工作职责介绍 |
3.2.1 护路联防办公室 |
3.2.2 主要工作职责 |
3.3 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类型 |
3.3.1 机车车辆同大牲畜发生冲撞 |
3.3.2 机动车辆违反法律法规抢越道口 |
3.3.3 沿线居民违法跨越铁路防护设施 |
3.3.4 沿线居民卧轨自杀 |
3.4 铁路道口相撞事故分析 |
3.4.1 铁路道口安全工作介绍 |
3.4.2 较大道口事故案例分析 |
3.4.3 铁路平交道口主要的安全威胁 |
3.5 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诱因分析 |
3.5.1 安全管理责任方面 |
3.5.2 安全防护方面 |
3.5.3 安全守法意识方面 |
第四章 H铁路局线路安全防护工作对策 |
4.1 加强铁路安全管理 |
4.1.1 强化铁路内部安全管理责任 |
4.1.2 强化铁路路外安全宣传和教育 |
4.1.3 强化铁路和地方职能部门的防控 |
4.2 强化线路两侧铁路防护栅栏建设 |
4.2.1 安全防护栅栏简述 |
4.2.2 铁路线路安全防护栅栏的应用 |
第五章 铁路路外安全防护栏的效果分析 |
5.1 H铁路局路外安全防护效果 |
5.2 H铁路局路外安全防护可持续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重点 |
1.4 研究的意义 |
1.4.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4.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5 相关概念界定 |
1.5.1 武警县中队官兵概念界定 |
1.5.2 婚恋相关概念界定 |
1.6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组织结构 |
第二章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调查与分析 |
2.1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调查与分析 |
2.1.1 确定调查内容 |
2.1.2 设计调查问卷 |
2.1.3 选定调查对象 |
2.1.4 采用调查方法 |
2.1.5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调查结果 |
2.2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的特点与问题 |
2.2.1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特点 |
2.2.2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存在的问题 |
2.2.3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管理存在的问题 |
2.3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原因分析 |
2.3.1 自身因素 |
2.3.2 家庭因素 |
2.3.3 部队因素 |
2.3.4 社会因素 |
2.4 小结 |
第三章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质量观的科学构建 |
3.1 我国婚恋质量观的发展轨迹简介及其启示 |
3.1.1 封建社会时期的婚恋质量观 |
3.1.2 改革开放后的婚恋质量观 |
3.2 构建科学正确婚恋质量观的必要性 |
3.2.1 现实的紧迫性 |
3.2.2 实践的指导性 |
3.2.3 成长的必要性 |
3.2.4 科学的方法论 |
3.3 科学正确婚恋质量观的构成要素 |
3.3.1 以爱情为基础 |
3.3.2 以信任为前提 |
3.3.3 以包容为要件 |
3.3.4 以家庭为本位 |
3.3.5 以理解为纽带 |
3.3.6 以责任为保障 |
3.3.7 以奉献为价值 |
3.4 小结 |
第四章 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教育管理的对策思考 |
4.1 搞好婚恋教育 |
4.1.1 恋爱态度要严肃认真 |
4.1.2 夫妻相处要互相尊重 |
4.1.3 对待爱情要忠诚专一 |
4.1.4 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
4.1.5 把握志同道合的择偶标准 |
4.1.6 培养健康的性道德观念 |
4.2 维护军婚合法权益 |
4.2.1 明确军婚法律保护依据 |
4.2.2 依法处理破坏军婚问题 |
4.2.3 严惩军人破坏婚姻行为 |
4.3 注重机制建设 |
4.3.1 建立官兵婚恋保障机制 |
4.3.2 建立官兵婚恋信息数据库 |
4.3.3 落实官兵婚恋管控机制 |
4.4 构建和谐环境 |
4.4.1 构建和谐融洽氛围 |
4.4.2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
4.4.3 及时介入化解矛盾 |
4.5 加强舆论宣传 |
4.5.1 加强尊崇军人职业的社会宣传 |
4.5.2 加强弘扬传统美德的舆论宣传 |
4.5.3 加强营造良好家风的正面宣传 |
4.6 小结 |
第五章 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件一 |
附录二 |
(8)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回顾 |
三、基本立场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法院人员分类变迁 |
第一节 清末法院人员分类 |
一、清末法院人员的基本类型 |
二、清末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民国法院人员的类型 |
二、民国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三节 陕甘宁边区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陕甘宁边区法院人员的类型 |
二、陕甘宁边区法院人员分类的特点 |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院人员分类 |
一、法院组织法框架下的法院人员分类 |
二、其他法律法规对法院人员分类的规定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院人员分类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的理论现状 |
一、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的基本特点 |
二、法院人员分类研究理论萌芽 |
三、司法公正与分权本质 |
第二节 分权理论与司法中的分权 |
一、分权理论的发展脉络 |
二、分权理论的基本特点 |
三、司法领域中的分权缺憾 |
四、法院人员分类中的分权缺失 |
第三节 法院内部的分权理论构建 |
一、法院内部的权力种类 |
二、法院权力秩序的构建原则 |
三、权力分立与人员分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院人员分类在法庭运行中的应用 |
第一节 法庭运行的权力本质 |
一、权力形成法庭结构 |
二、权力推动法庭运行 |
第二节 法庭中的权力样态 |
一、法庭中的权力主体 |
二、法庭中的权力内容 |
三、法庭中的权力关系 |
四、法庭中的权力受体 |
五、法院人员分类的两种面向 |
第三节 当前法庭权力关系的运行实践 |
一、法庭内部权力关系现状 |
二、审判权的特点与处境 |
三、审判权对诉权保障的功能弱化 |
第四节 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契合 |
一、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结构共通性 |
二、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价值一致性 |
三、法院人员分类与法庭权力配置的技术关联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当代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的反思 |
第一节 当代法院人员分类改革扫描 |
一、分类改革的理念 |
二、分类改革的目标 |
三、分类改革的内容 |
四、分类改革的动力 |
五、法院在分类改革中的角色 |
六、分类改革的特点 |
第二节 法院人员结构比例的模型假设 |
一、思想试验与法院人员分类 |
二、思想试验的实践验证 |
第三节 法院人员分类改革措施反思 |
一、分类改革措施面临合法性危机 |
二、分类改革措施遭遇合理性困境 |
三、分类改革试点实效性不明 |
四、人员分类比例科学性不足 |
第四节 制约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之深层原因 |
一、法院既有的结构特征未被关照 |
二、权力关系不清导致配套措施不足 |
三、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足 |
四、法院行政与审判业务混同 |
五、司法公共性和专业性兼顾不够 |
第五节 认真对待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的几对关系 |
一、法官司法责任与职业保障的关系 |
二、审判权和审判辅助类权力的关系 |
三、法院行政权和审判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的完善 |
第一节 法官及其类型化 |
一、基于繁简分流的分类 |
二、基于法院和审级设置的分类 |
三、基于事务职责的分类 |
第二节 审判辅助人员 |
一、法院书记员 |
二、法官助理 |
三、司法警察 |
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第三节 法院的行政人员 |
一、法院的行政事务 |
二、法院行政人员的类型 |
本章小结 |
结语:面向未来的司法改革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设计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理论基础 |
2.1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基本内涵 |
2.1.1 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落实到武警看守勤务中队的工作 |
2.1.2 为完成看守所外围武装警戒任务所进行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
2.1.3 为看守执勤提供政治保证、人才支持和精神动力的工作 |
2.2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
2.2.1 搞好以“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 |
2.2.2 严格官兵政治考核 |
2.2.3 以党支部建设为核心,发挥“一个班子、三支队伍”作用 |
2.2.4 做好执勤中的经常性思想工作 |
2.2.5 开展立功创模和创先争优活动 |
2.2.6 搞好心理服务 |
2.2.7 积极稳妥地开展看守勤务军事民主 |
2.2.8 做好警地共建、共管、共保安全工作 |
2.3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鲜明特点 |
2.3.1 政治政策性强 |
2.3.2 紧贴看守任务 |
2.3.3 直达一岗一哨 |
2.3.4 各方齐抓共管 |
2.4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 |
2.4.1 确保忠诚纯洁可靠 |
2.4.2 确保中心任务居中 |
2.4.3 确保忠实履职尽责 |
2.4.4 确保执勤能力提高 |
2.4.5 确保官兵成长成才 |
2.4.6 确保内外关系和谐 |
第三章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现状分析 |
3.1 官兵忠诚可靠,但个别官兵政治敏锐性不强 |
3.1.1 忠诚卫士职责认同度高,但有认识不到位的表现 |
3.1.2 磨砺了忠诚特质,但存在“站和平哨、木头哨”的想法 |
3.1.3 思想政治教育“四落实”较好,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 |
3.2 官兵爱岗敬业,但个别官兵执勤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 |
3.2.1 哨兵熟悉基本职责,但执勤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 |
3.2.2“两官”组勤作用明显,但指挥能力与勤务需求不相适应 |
3.2.3 中队任务完成平稳,但整体能力与任务需求不相适应 |
3.3 支部作用明显,但“一个班子三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 |
3.3.1 抓党支部建设意识明显增强,但能力素质高低不整齐 |
3.3.2 干部骨干工作热情显着提升,但事业心责任感不突出 |
3.3.3 三支队伍建设力度有所加大,但作用发挥情况时好时坏 |
3.4 警地协同顺畅,但个别中队“三共”活动还浮于表面 |
3.4.1 作用发挥明显,但对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到位 |
3.4.2 官兵普遍了解,但对具体内容掌握不够清楚 |
3.4.3 务实举措完善,但在工作实际落实不够有力 |
3.5 高度重视“三个经常性工作”,但工作现状喜中有忧 |
3.5.1 主动意识明显增强,但知兵不深不透的问题仍然存在 |
3.5.2 能力素质逐步提高,但落实“三个经常性工作”招法不多 |
3.5.3 内部关系日益融洽,但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问题不容忽视 |
第四章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功能弱化原因分析 |
4.1 个别中队“忠诚卫士”教育成效低,导致官兵对职责使命认识不清 |
4.1.1 没有把忠诚教育突出出来 |
4.1.2 教育者本身受教育还不够 |
4.1.3 缺乏入脑入心的鲜活载体 |
4.2 少数中队党支部组织功能弱化,导致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 |
4.2.1 思想认识有偏差 |
4.2.2 能力素质仍欠缺 |
4.2.3 机关指导不到位 |
4.3 部分干部骨干事业心责任感较弱,导致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不强 |
4.3.1 对看守勤务工作价值的认同度不高 |
4.3.2 个人成长进步向上拓展较难影响了工作动力 |
4.3.3 单位选人用人的不良风气挫伤了热情 |
4.3.4 经济和家庭的压力分散了精力 |
4.4 实战化训练政治工作薄弱,导致官兵战斗精神不够顽强 |
4.4.1 长期和平的外部环境消磨了官兵的战斗精神 |
4.4.2 多元多样的价值取向涣散了官兵的战斗精神 |
4.4.3 警营内外的歪风邪气挫伤了官兵的战斗精神 |
4.5 有些中队“知兵爱兵”活动流于形式,导致内外关系还不够密切 |
4.5.1 不愿深入知兵 |
4.5.2 不会真情爱兵 |
4.5.3 不想踏实帮兵 |
4.6“三个经常性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导致政治工作及时性有效性欠缺 |
4.6.1 骨干作用发挥不充分 |
4.6.2 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
4.6.3 发动群众参与不广泛 |
4.6.4 外部环境负面影响大 |
第五章 加强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对策措施 |
5.1 立足培育“忠诚卫士”,增强政治教育时代性感召力 |
5.1.1 坚持用真理说服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官兵头脑 |
5.1.2 坚持用真情感染人,激发看守勤务官兵情感共鸣 |
5.1.3 坚持用真实打动人,增强看守勤务官兵学习兴趣 |
5.2 着眼强化“组织功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
5.2.1 强化集体领导功能 |
5.2.2 强化凝神聚气功能 |
5.2.3 强化党管干部功能 |
5.3 落实“以训强勤”政治工作,激发官兵战斗精神血性胆气 |
5.3.1 在铸牢信念军魂中锤炼战斗精神 |
5.3.2 在实装实战训练中激发血性胆气 |
5.3.3 在警营战斗文化中砥砺意志作风 |
5.4 深化“知兵爱兵”活动,不断融洽关系凝聚意志 |
5.4.1 真情爱兵 |
5.4.2 深入知兵 |
5.4.3 耐心教兵 |
5.4.4 依法管兵 |
5.4.5 全面育兵 |
5.5 严格“三个经常”要求,做好一岗一哨一人一事工作 |
5.5.1 加大奖惩力度 |
5.5.2 强化心理服务 |
5.5.3 丰富文化生活 |
5.5.4 狠抓制度落实 |
5.6 提升“三共活动”水平,夯实完成任务的群众基础 |
5.6.1 增强思想共识,深化联建理念 |
5.6.2 坚持齐抓共管,完善联控手段 |
5.6.3 推动队伍共育,提高联动能力 |
5.6.4 搞好设施共建,凝聚联防效能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学习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一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现状调查座谈交流提纲 |
(10)“新生代”乡村教师的社区认同与参与 ——基于对W县S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1. 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对乡村教师的关注 |
2. 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的应然要求 |
3. 个人经历的情感体悟与反思 |
(二)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意义 |
(三) 核心概念界定 |
1. “新生代”乡村教师 |
2. 社区认同 |
3. 社区参与 |
4. 乡村社区 |
(四) 研究综述 |
1. 关于社区概念演变的研究 |
2. 关于社区涵义的研究 |
3. 关于社区构成要素的研究 |
4. 关于社区认同内涵的研究 |
5. 关于社区认同研究的分类 |
6. 关于社区认同影响因素的研究 |
7. 关于社区认同对策的研究 |
一、研究设计与实施 |
(一) 研究方法的选择 |
(二) 前期的理论准备 |
(三) 研究对象的确定 |
(四) 研究关系的建立 |
(五) 研究的进程 |
(六) 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
二、姚老师社区认同状况的真实呈现 |
(一) 姚老师及所在教育情境分析 |
1. 姚老师 |
2. 所在学校 |
3. 所在社区 |
(二) 职前姚老师对农村的印象及评价 |
1. 姚老师对农村的直接印象 |
2. 姚老师对农村的间接印象 |
(三) 姚老师的社区认知 |
1. 我是一名乡村教师 |
2. 拥抱一方净土 |
3. 身在其中与熟视无睹 |
故事1:社区花边新闻 |
故事2:文艺汇演 |
故事3:寻找乡间野味 |
故事4:禁烧秸秆带来的“恶果” |
(四) 姚老师的社区互动 |
1. 与社区中教师的互动 |
(1) 与传统乡村教师的互动 |
故事1:奖励“分享” |
故事2:买鸡“纠纷” |
(2) 与“新生代”乡村教师的互动 |
2. 与学生及家长的互动 |
(1) 与学生的互动 |
(2) 与家长的互动 |
3. 与社区中其他人的互动 |
三、姚老师社区认同的深层探讨 |
(一) 姚老师社区认同的运作特点 |
1. 个体性 |
2. 情境性 |
3. 制约性 |
(二) 姚老师社区认同形成因素分析 |
1. 内部因素 |
(1) 生活经历 |
(2) 受教育经历 |
2. 外部因素 |
(1) 农村教育的城市化取向 |
(2) 乡村社区文化的消解 |
(3) 城乡差异造成的相对剥夺感 |
故事1:羞涩的工资 |
故事2:过节时的礼物 |
故事3:学生辱骂教师 |
故事4:家长——“甩手掌柜” |
(4) 社会的质疑 |
(5) 同事潜移默化的影响 |
四、姚老师社区认同的启示 |
(一) 明确乡村教育发展的支撑理念 |
(二) 加强乡村社区文化建设 |
(三) 加深“新生代”乡村教师对乡土文化的认知与理解 |
1. 改革乡村教育的评价模式 |
2. 改革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 |
(四) 改善乡村教师生存境遇 |
1. 增加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 |
2. 完善乡村教师的社会保障 |
3. 加强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理解与信任 |
(五) 给予乡村教师合理的社会期待 |
五、研究反思和展望 |
(一) 研究反思 |
1. 研究者身份的反思 |
2. 研究的信度与效度 |
3. 研究的伦理道德 |
(二) 研究展望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四、对当前看守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戒毒基层民警激励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S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D]. 张志鹏.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3)
- [2]温州市看守所经费保障研究[D]. 黄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3]黑龙江省S监狱服刑人员改造问题研究[D]. 陈道正.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4]新经营形式下书店建筑设计优化研究[D]. 乐雨晴. 苏州科技大学, 2019(01)
- [5]H铁路局路外相撞事故诱因与安全防护工作研究[D]. 杜婷. 内蒙古大学, 2018(06)
- [6]中小城市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原因及改进——以忻州市开莱国际社区为例[J]. 赵伯艳,霍媛.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 [7]武警县中队官兵婚恋问题研究[D]. 冯明亮. 国防科技大学, 2017(02)
- [8]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研究[D]. 娄必县.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8)
- [9]武警中队看守勤务政治工作研究[D]. 黄海彬.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6(01)
- [10]“新生代”乡村教师的社区认同与参与 ——基于对W县S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质性研究[D]. 郭书敏. 浙江师范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