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对财政工作及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论文文献综述)
卢岩[1](2020)在《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早在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之时,立法者就以禁止性规范的方式对于限制外地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在采购活动中设置歧视性条件等限制竞争行为予以了否定。随后出台的《反垄断法》也将此类行为纳入其中。2015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更是以列举的方式将众多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逐一明确。近年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构建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实施,政府采购领域,尤其是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再次受到关注。201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及2020年推出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都把这一问题作为规制重点,对其重视程度由此可见。并可以据此认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是理论研究及其执法实践活动中的重点问题。政府采购是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代表的国家机关以及直接、间接接受政府控制的特定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为实现政府职能或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在市场上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主体范围的不同,政府采购可以分为中央政府采购与地方政府采购。二者的主要差异在于使用资金的来源不同,即中央政府采购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所统筹的是全国性事务,地方政府采购使用的是地方财政资金,所针对的是地方性事务。由此导致二者在限制竞争时的表现存在较大不同,地方政府在采购时表现出强烈的本地采购倾向。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在地方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等凭借行政权力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它因采购主体的行政性、采购资金的公共性等特征而满足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又因破坏了采购市场中特有的竞争秩序而成为行政垄断行为。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呈现出制度性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有时具有歧视性抽象采购政策的指引,或表现对于采购程序规则的违反,或表现为对于采购实质规范的破坏,在本质上一种行政权力的异化。这种异化既可能源自行政权力的对于采购活动的不当介入,也可能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恶意串通所致。其具体限制问题的表象在于规避公开招标、设立歧视性条款、构筑信息壁垒、倾向性评标、指定交易等个案中的限制竞争,而表象的背后则是地方利益集团、财政分权等深层的制度缺陷问题。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也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直接破坏,割裂采购市场的统一性,背离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导致提高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等经济性目标的落空,造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政策性价值目标的扭曲,更使得宏观经济调控、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等重大采购目标难以实现。此外,它还损害了包括外地经营者和本地居民在内的多方主体利益,并加剧了采购中的腐败问题。由此,需要以规制的手段对于其施以某种控制、约束和指引。而法律作为一种既定、统一、普适且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行为准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法律规制是基于法律规范对行为实施的控制、约束和引导。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作为一种规范性规制,是以正义、国家干预、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规制、激励性规制等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为基础,根据《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为制度、政策基础,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整个过程进行的规范和控制,而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为了实现更好的规制效果,法律规制自身也在不断演进之中,并已从立法之初的笼统、模糊与概括到如今的系统、准确与规范,相对完整的规制体系业已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逐步形成了抽象采购政策与具体实施行为的规制、具体实施行为中的控权规制与执法规制等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制,以及以《政府采购法》为主导,兼有《反垄断法》《预算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制模式。并具体表现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含有抽象采购政策中的反竞争因素;以采购程序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等从事前规制的角度防止具体采购活动之中行政权力的异化,以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等从事中与事后规制的角度对于个案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救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严重性由此可见。然而,现行制度设计下的法律规制仍存在一些问题:法律竞合依然存在,《反垄断法》对于管辖权的让渡存在立法疏漏,导致其与《政府采购法》仍存冲突,且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践中亦偶有越界之嫌;界定标准有待完善,程序规范对于实质违法的界定存在干扰,以“滥用行政权力”为构成的行为要件有时难以界定;责任设置有所失衡,财产责任只及于单位而不涉及个人,致使行为与责任缺乏对等,个人违法单位担责等现象时有发生;规制模式尚显不足,始终无法走出自纠式规制的困境;竞争模式存在局限,强调市场的开放性而忽略了对地方利益的合理保护,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有待深入解决,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市场也亟待开放。因此,应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予以完善。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应以公平正义、秩序与调控的价值理念为指引,并融合国际法律的规制理念,构建国际与国内的双层法律规制制度体系,协调国内法律的适用冲突。在此基础上,采取控制式规制与激励式规制二元并立的规制模式。控制式规制是最传统的法律规制模式,也是现行法律制度在对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时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对其适用需要首先对相关制度予以完善。这种完善应沿着“主体——行为——结果”的基本逻辑进路展开,并表现为:就规制的主体而言,应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使其能够在财政部门拒绝依法履行职权时实现补充救济;就规制的行为而言,应实施结果导向型的行为界定标准,避免程序对于行为界定的干扰,并在必要时对于行为结果进行竞争分析;就规制的结果而言,应强化法律责任,以增加政治问责和实行“双罚制”的方式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追责,同时,增设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责任,以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对相关人员形成威慑和有效制裁。而激励式规制乃是控制式规制的重要补充,其侧重于通过奖励、扶持等刺激与鼓励手段,调动被规制者实施某些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而言,激励式规制是一条全新进路,其制度的构建应包括: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改变过去唯“GDP”论的官员政绩考核标准,将竞争秩序的影响因素纳入法治建设成效参考因子,以此削弱其与采购中的本地利益的联系;利用赋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的方式抑制政府采购中的地方保护问题;建立集中采购竞争机制,削弱集中采购竞争机构与地方利益之间的联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调动舆论监督和第三方机构监督的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研究既有理论价值,又充满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弥补了当前理论研究中的空白,且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政府采购、行政垄断等相关理论的研究亦有裨益。在实践中,除了可以更好地实现规制外,还能为《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提供思路。
万东灿[2](2020)在《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指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核心。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深度调整,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均把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能否掌握核心技术,能否不在关键领域受制于人,只有靠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目前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内忧外患,企业创新资金不足,种种迹象表明融资约束严重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对财政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政策性金融是政府与市场,财政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体。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赤字压力加大,金融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引领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然而,目前学界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性研究并不多见。基于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式,围绕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作用效果如何以及如何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等问题,系统性的研究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作用机制、功能优势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措施、作用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文的研究具体通过以下部分展开:一是通过梳理关于财政政策和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作用影响,以及产权性质、企业规模等企业内部特征对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影响的国内外文献,为后续分析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提供文献支撑。二是通过梳理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创新经济学理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和政策性金融理论,从而把创新的双重属性和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机制相对接,并构建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为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分工与协同配合提供理论支持,并为系统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和作用优势打下理论基础。三是系统性分析在新时期,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定位领域、作用要素、分工机制和功能优势。从理论角度提出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而政策性金融能够发挥好财政与金融的协同优势,实现政策性、市场性和专业性的统一,有效分担企业创新面临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促进企业提升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四是从现实出发,分析作为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主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及在支持过程中的全面风险管理,和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和困难,从而进一步论证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的综合优势,厘清了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五是基于理论和现实构造实证模型进行分析。以符合“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的先进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政策性金融对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支持作用。同时结合企业内部异质性特征,包括产权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因素,探究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效果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策性金融对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国有产权性质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而对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不显着。企业规模增长对政策性金融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不显着,但能够显着提升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企业年龄增长对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但对于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抑制作用不显着。六是以进出口银行支持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为案例,结合前述理论与实证分析,剖析进出口银行在支持我国船舶工业创新和产品升级方面的定位、措施和效果。探讨进出口银行在提升国有船舶企业创新产出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指出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问题,并借鉴造船强国日韩的国际经验,为后续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参考。基于上述研究分析,本文得出重要结论,具体如下:首先,创新的双重属性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政策性金融作为政府和市场的结合体,具有财政和金融的组织协同机制。政策性金融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担创新风险,在专业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其次,政策性金融对国有企业创新产出的支持效果还不够理想,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年轻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和覆盖面相对不足,精准高效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最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存在摇摆,经营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到位。相关政府部门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措施,经营授权,监管考核等机制还不够完善,制约着政策性金融作用优势的发挥。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优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措施、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支持入手,为更好的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提出一揽子综合改进方案:一方面,政策性金融须以企业为中心,明确分工定位,分层分类支持企业创新,同时不断创新支持方式,优化评估体系,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商业性金融的全面合作。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须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同时,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在完善授权、监管和激励措施等方面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支持环境。
林明灯[3](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指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申菲[4](2020)在《我国财政支农效果及结构管理优化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说明财政支农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时是有作用的,也对财政支农支出的优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关于财政支农政策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及政策管理优化的研究,一直是政府工作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合理探究和认识财政支农政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效果,优化财政支农规模和结构管理,对于提高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从理论分析、现状分析和实证检验三个方面研究财政支农政策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上:基于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需求管理理论等,对财政支农的影响因素和支农支出中涉及的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科技费用支出、农村社会救济费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进行阐述。现状上:通过对2007-2017年的财政支农支出、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宏观统计描述,了解三者的现状并进行总结分析。实证上:从全国层面、地区层面对财政支农规模和财政支农结构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建立动态面板数据模型,采用差分广义矩估计办法进行回归检验和稳健性检验。据此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财政支农政策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东、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一样。二是财政支农各组成部分的影响效果不同,需进行结构管理优化,尤其应增加农业科技费用投入比重。基于上述结论,从以下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分别是:(一)财政支农规模的优化:调整财政支农的相对规模和绝对规模、因地制宜完善财政支农规模、拓宽支农资金渠道;(二)财政支农结构的优化:调整财政支农支出内部结构、调整财政支农支出区域结构;(三)财政支农结构管理的优化:促进财政支农支出法制化建设、加强财政支农支出管理制度创新、完善财政支农支出全程监管机制、健全财政农业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蒋捷媛[5](2020)在《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受益者,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投资领域逐渐扩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投资方式持续创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水平提高做出重要贡献。随着影响力的多方面上升,外资企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特殊的政治经济影响。一方面,外资企业通过正当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生活是我国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实现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作为特殊利益集团可能扭曲和阻挠我国市场化进程,影响政府公共权力功能的发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甚至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这损害了我国的政策效应。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直接受益者,外资企业是否同时推动了我国对外经济制度的变迁?对我国开放政策产生何种影响?中国政府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外资企业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因此,研究转型时期外资企业在中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根据利益集团定义“具有共同利益、组织化结构、形成政治压力”的三大组成要素,在华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利益集团。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制度——政策——利益集团”的三维分析范式出发,梳理政府的决策过程、利益集团行为逻辑和行动结果,总结并构建了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决策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在保护待售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引入外资企业因素,建立了外资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的一般性模型。鉴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和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过程的内生特性,需要进一步探讨用利益集团经典理论分析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的适用性,确定利益集团在我国对外经济决策体系和宏观政治架构中的位置。不同于西方代议制国家,中国的政治决策体系结构较为复杂,外资企业作为重要的利益集团在决策体系中的位置并不稳定,发挥影响的路径和方式较为隐蔽,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要素和面对的外部条件决定了其在对外经济政策过程博弈能力的强弱。本文回顾了外资企业的在华发展历程,根据在华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禀赋和行为策略建立了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总体机制和分析框架。外资企业的影响路径分为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集体行动有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路径。直接干预路径通过干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由于我国不允许公开游说且政府的防御性较强,外资企业直接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多是利用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表达渠道来传递诉求,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制定过程的案例可窥一二。间接干预路径是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在谈判和磋商中对中国政府施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华美国企业主要通过(1)向美国政府提交报告、(2)院外游说、(3)非正式会晤等政策工具使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界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在华企业的经营困境;第二阶段,美国政府通过多边对话、双边对话和单边行动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这种方式对外资企业改善在华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的案例正是外资企业努力的成果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形成了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机制。个体行动是从微观层面出发,分析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个体进行的游说活动。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几乎无法改变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家战略方针,但由于央地分权制度、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等原因,外资企业可能对我国地方外资政策产生影响。本文建立合作博弈模型,研究地方政府与外资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得出结论:外企的寻租活动投入越高,则当地政府提供的补贴越高。之后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外资企业数据,用聚类稳健标准误下的混合回归方法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检验,计量结果显示外资企业的寻租投入对政府补贴的影响十分显着,进一步验证了外资企业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尤其是地方外资补贴政策存在影响。针对外资企业影响我国政策的行为逻辑和策略方法,本研究从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制定过程和执行过程提供规范外资企业影响行为的思路,从而保障我国政策制定过程健康有序的开展,为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重点聚焦于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路径的分析,从在华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两个角度,研究其政治干预方式和游说机制,并通过“两税合一”、政府采购等案例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方式和结果,外资企业的进入使我国的开放程度提高。
万会玲[6](2020)在《WTO渔业补贴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关于渔业补贴的问题,自从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其下属机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将渔业补贴提上日程,渔业补贴问题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经过2001年多哈回合的谈判以及2005年香港部长会议的召开,一直到目前对新的渔业补贴纪律的构建,渔业补贴问题也随之发生变化,经过规范模式的争议、框架的构建以及具体方案的探讨,直到今日对渔业补贴焦点问题的解决,均显示构建新的渔业补贴纪律已经迫在眉睫。当前关于渔业补贴纪律的构建问题,遇到了一些阻碍,直接影响到WTO渔业补贴制度的建设,本文结合渔业补贴基本理论,相关原则性规定,以保护环境资源为目的,结合渔业补贴谈判各成员国推出的提案分析,总结目前渔业补贴谈判遇到的阻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过度捕捞、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行为、透明度及通报制度、监督与执行机制以及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等。目前,如若各成员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案,则会促进渔业补贴谈判的进程,对新的渔业补贴纪律的构建起着积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WTO渔业补贴相关基本理论的研究,对渔业补贴的进程予以归纳和总结,预测WTO渔业补贴谈判的未来走向,并根据现行的WTO规则对渔业补贴的规范,分析一般补贴规则对其适用的困境,为构建新的渔业补贴纪律提出合理性建议。最后通过对WTO渔业补贴制度的分析,结合我国渔业补贴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完善建议。
张曙光[7](2020)在《WTO《政府采购协议》下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文中认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便成为GPA的观察国。2007年12月我国启动加入GPA谈判程序,至2019年12月,我国先后已向WTO提交了7份出价清单。第7份出价进一步扩大出价范围,已和GPA现有成员方的出价水平相当,这表明了我国加入GPA的诚心和决心,以及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信心。加入GPA如加入WTO之时一样,参加方要对本国法律进行修改,从而保证本国政府采购法律与GPA相一致。我国目前虽已形成一套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其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运行亦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一方面其本身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另一方面与GPA相比,二者亦存在许多差异。在此种背景之下,加大对GPA以及现有成员方和其他国际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研究,汲取相关经验,对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就十分必要。文章整体以GPA为视角,以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现状为基础,探讨政府采购国际规则的发展新趋势,比较国内《政府采购法》与GPA的差异,对我国政府采购适用范围、采购方式和程序以及国内审查程序等方面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尽管我国尚未完成加入GPA的谈判,但是在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已多次触及到该议题,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已对“政府采购”做出相应安排。可以预见当我国加入GPA后,不仅要对国内相关法律进行修改,针对政府采购的双边、多边或区域性谈判亦会纷至沓来,故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今后我国开展国内外政府采购贸易具有重要影响。希望文章所提建议能为我国加入GPA后《政府采购法》的完善略尽微薄之力。
邢文妍[8](2020)在《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其中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就在于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而全面绩效管理的关键就在于“效率”的提升。201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公开原则,掀开了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新篇章。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和标志,作为多元共治政府治理体系的纽带,可以激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全面提升。但是,目前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整体水平偏低,根据上海财经大学连续发布的《2018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水平达到近年来的最大值53.49,这意味着省级财政信息公开的最高平均水平为53.49%,还有近一半的财政信息仍然没有公开。与此同时,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面临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的低速增长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以及财政资源分配不平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升高,财政腐败案件频出等问题,那么如何利用有限的财政资源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提高地方财政支出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文从财政透明度角度出发,研究其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明确了财政透明度的概念,界定了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范围,并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阐释了财政透明度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作用机制,提出了财政透明度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倒U型”关系和“正U型”关系研究假说。其次,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比较分析了我国财政透明度的发展现状,其中重点分析了省级财政透明度的年度间和地区间发展变化情况;并利用超效率SE-DEA模型测算了地方财政支出综合效率,利用Malmquist指数模型测算了地方财政支出全要素生产率,对测算出的效率值进行了地区和区域比较分析。再次,构建了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影响的线性回归关系模型和二次回归关系模型,在保证稳健性的基础上实证分析得到了财政透明度与地方财政支出效率间的相关关系,验证了理论部分提出的假说。最后,根据研究所得到的的结论,分析了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提升财政透明度水平和改善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一是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逐步提升,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并且存在信息公开状况不稳定、地区间和区域间差异大、分项评估结果差异较大,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我国省级政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就业和城乡社区事务四类支出的综合效率均值都处于DEA无效率状态,且四类支出综合效率地区和区域间差距较大,存在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配置不合理,资金管理水平不高,财政资源浪费等问题。三是财政透明度对地方政府教育、医疗和城乡社区事务三类支出效率均具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财政透明度每提高1%,教育支出效率提高0.113%,医疗卫生支出效率提高0.13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效率提高0.278%,部分验证了理论阐释的“倒U型”关系假说。财政透明度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效率具有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且拐点在财政透明度为26.47处,验证了理论阐释的“正U型”关系假说。另外,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存在区域间差异,东部地区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正向拉动作用最为显着。
姜莉[9](2020)在《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比较研究》文中指出农业保险近年来备受全球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作为政府干预农业、保护农业和维护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来建设。金砖国家的农业经济具有极高的相似性和互补性,但一直以来缺乏农业经济合作的模式,难以实现农业生产的升级转型,而且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不健全也加剧了金砖国家内部、金砖国家之间以及金砖国家对外的农业经济发展。在包括中国在内的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一直处于制度缺失、理论不足的状态。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发展沿革不长、立法尚有缺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有待完善。本文主要采取历史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研究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基础理论”,探讨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基本涵义、重要性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支撑,指出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者为避免农业生产中可能遭受的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市场风险造成损失而与保险公司建立的保险合同关系;提出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具有政策性特点,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实现完全的供需平衡,需要政府对农业保险市场中的参与者提供一定财政支持。第二部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发展简况”,研究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梳理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主要的制度。指出金砖国家虽然在农业保险制度、财政补贴制度的发展沿革有所差别,但是它们无一例外也都采取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政策。从金砖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中提出政府补贴农业保险是有必要且合理的。第三部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制度”,分析了金砖各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制度,对补贴制度的主体、范围、方式进行了分类比较、归纳总结。指出:虽然金砖国家在农业保险制度的发展沿革、财政补贴制度的具体规定方面有所差别,但是也体现出一些共同特征;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中都存在的立法不完备、补贴结构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第四部分“WTO规则下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审视”,以WTO规则为视角,分析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合规性和如何进一步规范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机制,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WTO的实用性。指出:农业保险之所以迅速发展,是因为可能免于WTO的削减承诺,但在WTO框架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否合规可能会受到多个WTO规则的约束。提出:充分利用规则的前提是尊重并遵守WTO的规则,在WTO框架下规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提高金砖各国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践水平。第五部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展望”,以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不足为主线,提出了金砖国家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内部治理,探索了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合作。认为完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制度,不仅有利于巩固中国农业基础性地位,提升中国在金砖国家中的话语权,还有利于金砖国家国际地位的提升。本文的主要结论为: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皆存在不足,必须从完善立法、优化补贴结构和健全监管机制方面先完善内部治理;金砖国家农业合作既有历史基础、制度基础,在WTO中还有实践需求,需从多边合作、信息共享、共同发展几个方面实现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合作。
陈元春[10](2020)在《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的国力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此相对的是,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上台以来,反复的对中国进行指责,其中之一的理由就是中国具有不正当的贸易行为,并且要求对双边的贸易协定进行重新谈判。大豆作为我国主要进口的农产品,在加入WTO以来,进口量不断攀升,在贸易协定的谈判中有重要作用,重新对我国大豆贸易进行审视在谈判中有积极作用。本文站在全球大豆贸易的高度来分析中国的大豆贸易,在全球大豆贸易中中国进口了绝大多数的大豆,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等国生产了绝大多数的大豆,但是美国居于支配地位。这个支配地位不仅体现在种子,生产,贸易,加工等方面,更体现在金融,补贴,贸易规则的制定上。综合来看,这些体现了美国强大的实力,也体现了美国寻求更进一步支配地位的愿望。因此研究中国的大豆贸易离不开这个大的环境。本文首先对有关贸易的理论进行了梳理,从古典贸易理论,到标准贸易模型,再到新贸易理论等,通过梳理可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了解。然后从种子,生产,加工,贸易和流通,消费对世界大豆及其产品进行了简单的刻画。最后运用劳伦斯指数,进口商品集中度指数,赫芬达尔指数,GL指数,Bruekhart指数,HIT指数等指数对我国大豆的国际贸易进行了量化。研究表明,从种子,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我们不仅在国际没有优势,就是在国内优势也不十分明显;我国的大豆进口量逐年创新高。由于影响贸易的因素很多,并且分为可以量化和不可以量化的,本文在第四章运用面板数据对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了面板数据分析,得出了一些基本结论。研究认为,两个国家的GDP和人口数,人均大豆消费量,汇率,国内外的大豆价格差,距离对大豆的贸易有显着的影响,其中GDP对大豆贸易有正向影响,距离对大豆的贸易量成反比关系,汇率的回归结果是正值,说明人民币升值有利于大豆的进口,通货膨胀率对大豆的贸易量有负向影响,中国大豆的市场价与美洲三国的价格差对大豆贸易的影响并不显着,人口对大豆贸易量的影响也是负值,人均大豆消费量是对大豆的贸易量有负向影响。不可以量化的因素对大豆的国际贸易也是有很重要的影响,究竟哪些因素有很重要的影响呢?这个要结合中国所处的贸易大环境说起,中国的贸易环境是处在以美国为首的国际体系下从事的国际贸易,美国的政策指向性对中国大豆的国际贸易有重要的影响,美国农业的政策目标是支配农产品的贸易,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合适的补贴和提高农场主的收入,增进社会的福利。因此本文后续的写作将按照这个指向性研究对中国大豆贸易的影响。价格是经济的核心变量,价格的高低决定了资源的流向,这也是美国支配贸易的一种手段,因此第五章开展对大豆定价权的研究。本章创新性的提出如下公式:期货价格=市场价格+中间商平均利润+操纵利润+随机波动误差则:期货价格=市场价格*(1+中间商平均利润率)+操纵利润+随机波动误差我们在这里设定中间商的平均利润率是恒定的,约等于10%,因为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如果一个行业长期保持超额利润,那么不断的资本就会进入这个行业来获取超额利润,如果一个行业长期不能获得平均利润或者亏损,那么就会不断有厂商退出这个行业,最终这个行业的利润率一定是平均利润率。同时,农产品市场是近似完全竞争市场,大豆的市场价格是在近似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均衡价格,那么从理论上讲大豆的CBOT价格也应该是均衡的,这符合一般经济学规律。通过检验可以发现大豆CBOT期货价格存在操纵行为。同时本文又设计了期货-成本(双重)价格加成差和期货-市场价格差两个指标对期货市场的价格操纵行为进行了判定。第六章分别对中美两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了测定,并且将中国主要大豆的省份运用DEA法进行分解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TFPG)自改革开放以来呈下降趋势,美国的大豆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TFPG)以3-4年为周期进行增长。对中国各省大豆的管理无效率和规模效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中国各地相差极大。在对中美大豆农业支持政策研究的第七章,研究表明,中国对农业的整体支持没有超过中国承诺的WTO上限,但是已经非常的逼近上限;美国对大豆的支持自从2004年以来没有超过美国承诺的WTO上限;对大豆而言,中国政府对大豆提供的大量补贴对大豆产量的提高并不明显。第八章则研究了中国大豆贸易的福利效应,研究表明,大豆贸易的长期和短期的福利波动非常明显,但是总的福利是正向的。中国进口大豆总能给中国带来福利改善。本文整体研究表明,中国的大豆贸易是在以“二战”以来美国为首的国际秩序下进行的,美国通过和中国签订贸易协定获得优势,又通过操弄定价权不仅长期获得了超额利润,而且大幅减少了补贴,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对中国来讲,应该在目前的这个框架下,结合大豆供给安全和成本最小化的目标,尽力参与具有定价权的期货市场交易;根据定价理论,据理力争最大化的运用WTO规则寻求最大的补贴额度,在国内则寻找效率最高的补贴数额;由于我国大豆进口的集中度很高,对供给风险也要做好相应的预判。
二、WTO对财政工作及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对财政工作及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比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实证研究法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的文献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
1.5 本文结构安排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 |
1.6.2 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一般界定 |
2.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政府采购概念理论解析 |
2.1.2 地方政府采购概念厘定 |
2.1.3 限制竞争行为概念辨析 |
2.1.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概念界定 |
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性分析 |
2.2.1 地方政府采购两类相关限制竞争行为分析 |
2.2.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市场表现 |
2.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垄断特征 |
2.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判断 |
2.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要件 |
2.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行为要件 |
2.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结果要件 |
2.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考量 |
2.4.1 规制与法律规制内涵 |
2.4.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意义 |
第3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实证研究 |
3.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例研究 |
3.1.1 案件概览 |
3.1.2 案例评析 |
3.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归纳 |
3.2.1 制度缺陷问题 |
3.2.2 具体限制问题 |
3.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危害分析 |
3.3.1 采购目标虚置 |
3.3.2 采购市场失衡 |
3.3.3 多方主体利益受损 |
3.3.4 腐败问题突显 |
3.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问题成因 |
3.4.1 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 |
3.4.2 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存在 |
3.5 实证小结 |
第4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据 |
4.1 理论依据 |
4.1.1 法学理论依据 |
4.1.2 经济学理论依据 |
4.2 制度依据 |
4.2.1 《招标投标法》对市场的规范 |
4.2.2 《政府采购法》对公平竞争的维护 |
4.2.3 《反垄断法》的反行政垄断理念 |
4.2.4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
第5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判 |
5.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案 |
5.1.1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5.1.2 采购程序制度 |
5.1.3 信息披露制度 |
5.1.4 内部控制制度 |
5.1.5 专家评审制度 |
5.1.6 质疑、投诉与后续执法制度 |
5.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难点 |
5.2.1 法律适用竞合 |
5.2.2 界定标准掣肘 |
5.2.3 自纠式规制不足 |
5.2.4 责任设置失衡 |
5.2.5 竞争模式局限 |
第6章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6.1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 |
6.1.1 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6.1.2 秩序与调控的工具取向 |
6.2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制度选择 |
6.2.1 国际法层面:以非歧视原则为导向 |
6.2.2 国内法层面:明确法律适用的优先规则 |
6.3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控制式规制模式的改善 |
6.3.1 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权 |
6.3.2 实施结果导向型法律标准 |
6.3.3 强化法律责任 |
6.4 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激励式规制模式的构筑 |
6.4.1 增加地方政府采购绩效激励制度 |
6.4.2 给予特殊保护性采购合法性 |
6.4.3 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 |
6.4.4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理论与现实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2.1 先进制造业 |
1.2.2 企业技术创新 |
1.2.3 政策性金融 |
1.3 研究内容、逻辑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2 逻辑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1.1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2.1.2 财政政策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2.1.3 企业异质性对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2.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2.1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
2.2.2 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 |
2.2.3 企业异质性对金融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的影响 |
2.3 政策性金融的国内外文献研究 |
2.3.1 政策性金融概述 |
2.3.2 政策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
2.4 文献评述 |
2.4.1 财政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2.4.2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创新的文献评述 |
2.4.3 政策性金融文献评述 |
3 理论基础 |
3.1 创新经济学理论 |
3.1.1 技术创新理论 |
3.1.2 企业创新理论 |
3.1.3 创新的私人属性和公共属性 |
3.2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3.2.1 市场机制与市场失灵理论 |
3.2.2 政府干预理论 |
3.2.3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模式 |
3.2.4 政府与市场促进创新的作用机制 |
3.3 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金融协同组合模式 |
3.3.1 财政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3.3.2 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作用方式和不足 |
3.3.3 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的模式构建 |
3.4 政策性金融理论 |
3.4.1 政策性金融的本质、特点和功能 |
3.4.2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界定和分类 |
3.5 本章小结 |
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 |
4.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
4.1.1 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重要性和现实困境 |
4.1.2 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风险和私人风险 |
4.1.3 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支持环境 |
4.1.4 财政补贴和商业性金融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
4.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定位和领域 |
4.2.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定位 |
4.2.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作用领域 |
4.2.3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比较 |
4.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要素和分类 |
4.3.1 服务主体分类 |
4.3.2 服务工具分类 |
4.3.3 服务对象分类 |
4.3.4 政府支持与监管分类 |
4.4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1 政策性银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分工 |
4.4.3 政策性银行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配合 |
4.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和优势 |
4.5.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 |
4.5.2 政策性金融提升企业创新产出的作用优势 |
4.6 本章小结 |
5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践 |
5.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举措 |
5.1.1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 |
5.1.2 国家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专项措施 |
5.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效果和不足 |
5.2.1 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5.2.2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措施、效果和不足 |
5.3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管理 |
5.3.1 政策性金融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 |
5.3.2 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全面风险管理 |
5.4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问题 |
5.4.1 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与运行管理问题 |
5.4.2 政府部门支持与考核监管问题 |
5.5 本章小结 |
6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思路与研究假设 |
6.1.1 实证分析思路 |
6.1.2 研究假设 |
6.2 样本说明和变量选取 |
6.2.1 样本选取说明 |
6.2.2 变量的选取和度量 |
6.3 模型设计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2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实证分析 |
6.4.3 政策性金融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实证分析 |
6.5 企业异质性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的影响分析 |
6.5.1 产权性质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5.2 企业规模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5.3 企业年龄对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影响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案例:以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为例 |
7.1 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国船舶工业的必要性 |
7.1.1 支持船舶工业的战略意义 |
7.1.2 船舶工业的高风险特征 |
7.1.3 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
7.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创新升级的措施和效果 |
7.2.1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措施 |
7.2.2 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效果 |
7.3 进出口银行支持国有船舶企业创新的问题分析和对策 |
7.3.1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的比较分析 |
7.3.2 进出口银行支持两船集团创新产出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
7.4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和国际经验借鉴 |
7.4.1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面临的困难 |
7.4.2 进出口银行支持船舶工业的国际经验借鉴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具有作用优势 |
8.1.2 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存在不足 |
8.1.3 制约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的因素须改善 |
8.2 政策建议 |
8.2.1 对政策性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 |
8.2.2 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4)我国财政支农效果及结构管理优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财政支农规模与农村经济 |
1.3.2 财政支农结构与农村经济 |
1.3.3 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主要基本概念概述 |
2.1.1 财政支农的概念及演变发展 |
2.1.2 财政支农的结构划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需求管理理论 |
2.2.4 系统论 |
2.2.5 管理创新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财政支农的影响因素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分析 |
3.1 影响财政支农结构的因素 |
3.1.1 政府职能的影响 |
3.1.2 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 |
3.1.3 财政支出规模的影响 |
3.1.4 制度的影响 |
3.1.5 政策的影响 |
3.2 财政支农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分析 |
3.2.1 农业基础建设支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 |
3.2.2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 |
3.2.3 农业科技费用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 |
3.2.4 农村社会救济费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财政支农与农村经济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
4.1.1 各地区的财政支农支出绝对规模的分析 |
4.1.2 各地区财政支农支出相对规模的分析 |
4.1.3 财政支农结构的分析 |
4.2 农业生产情况的现状分析 |
4.2.1 各地区农业生产的总体变动情况 |
4.2.2 各地区农业生产的单位变动情况 |
4.3 农民收入的现状分析 |
4.3.1 各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情况 |
4.3.2 各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及其变化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财政支农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数据来源及处理 |
5.1.1 变量选取 |
5.1.2 变量定义 |
5.1.3 描述性统计 |
5.2 差分广义矩估计 |
5.2.1 模型介绍 |
5.2.2 模型设定 |
5.3 财政支农规模与农村经济的实证分析 |
5.3.1 假设提出 |
5.3.2 回归结果 |
5.3.3 Sargan检验 |
5.4 财政支农结构对农村经济的实证分析 |
5.4.1 提出假设 |
5.4.2 回归结果 |
5.4.3 Sargan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关于财政支农规模和结构优化管理的政策建议 |
6.1 财政支农规模的优化 |
6.1.1 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的优化 |
6.1.2 因地制宜完善财政支农规模 |
6.1.3 拓宽支农资金渠道 |
6.2 财政支农结构的优化 |
6.2.1 调整财政支农支出内部结构 |
6.2.2 调整实施财政支农区域结构 |
6.3 财政支农结构管理的优化 |
6.3.1 促进财政支农支出法制化建设 |
6.3.2 加强财政支农支出管理制度创新 |
6.3.3 完善财政支农支出全程监管机制 |
6.3.4 健全财政农业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7.2.1 研究不足 |
7.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情况 |
致谢 |
大摘要 |
(5)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1.5 核心概念及界定 |
1.5.1 外资企业 |
1.5.2 对外经济政策 |
1.5.3 利益集团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2.1.1 政治经济学产生与发展 |
2.1.2 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 |
2.2 外资利益集团理论综述 |
2.2.1 利益集团理论 |
2.2.2 外资利益集团 |
2.3 利益集团和中国政治 |
2.3.1 中国政治体制 |
2.3.2 中国利益集团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利益集团行为影响政策机制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 |
3.1 .利益集团和政策过程 |
3.1.1 政策过程分析 |
3.1.2 利益集团行动逻辑 |
3.1.3 结果分析 |
3.2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决策的经典理论模型 |
3.2.1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
3.2.2 非合作博弈模型 |
3.2.3 “保护待售”模型 |
3.3 外国资本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理论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行为逻辑 |
4.1 中国政治体制特性 |
4.1.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4.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4.1.3 国务院 |
4.2 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制定 |
4.2.1 政策制定过程 |
4.2.2 政策制定机构 |
4.2.3 加入WTO后的新特点 |
4.3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外资企业的行为逻辑 |
4.3.1 外资企业在中国政治决策体系中的位置 |
4.3.2 外资企业的资源禀赋 |
4.3.3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政策决策的方式与手段 |
4.4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路径和机制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回顾:1978年-2019年 |
5.1 第一阶段:外资初步发展与试点探索阶段(1978年-1991年) |
5.2 第二阶段:外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00年) |
5.3 第三阶段:外资高层次开放阶段(2001年-2011年) |
5.4 第四阶段:外资全面开放阶段(2012年至今)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6.1 概述 |
6.2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直接作用路径:干预东道国政府 |
6.2.1 影响立法机关 |
6.2.2 影响行政机关 |
6.2.3 案例分析:“两税”合一的博弈过程 |
6.3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间接作用路径:游说母国政府 |
6.3.1 第一阶段:在华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 |
6.3.2 第二阶段: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 |
6.3.3 案例分析: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 |
6.4 外资企业对华策略现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7.1 .传统“反向寻租”理论和外资企业个体行动的寻租行为 |
7.1.1 地方优惠外资政策和传统“反向寻租理论” |
7.1.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 |
7.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理论模型 |
7.3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假设 |
7.3.2 数据、变量和实证方法 |
7.3.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规范在华外资企业影响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的建议 |
8.1 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2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3 对外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WTO渔业补贴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问题的提出 |
三 研究的逻辑思路 |
四 研究的结构体系 |
第一章 WTO渔业补贴的相关理论及其研究进展 |
第一节 渔业补贴的基本理论 |
一 渔业补贴的定义 |
二 渔业补贴的分类 |
第二节 渔业补贴基本原则的适用 |
一 预防原则的适用 |
二 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适用 |
第三节 WTO渔业补贴的研究进展 |
一 WTO渔业补贴谈判的历史进程 |
二 WTO渔业补贴谈判的走向分析 |
第二章 现有WTO规则对渔业补贴的规范及其适用 |
第一节 现有WTO规则对渔业补贴的规范 |
一 渔业补贴与环境例外 |
二 渔业补贴与《SCM协议》 |
第二节 WTO渔业补贴规则对具体问题的适用 |
一 渔业补贴规制的有关实体性问题 |
二 渔业补贴规制的有关程序性问题 |
第三章 在WTO框架下完善我国渔业补贴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渔业补贴法律制度的现状 |
一 我国渔业补贴法律制度的现状 |
二 我国渔业补贴法律制度的评析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渔业补贴制度的法律建议 |
一 渔业补贴构成和环境标准的完善 |
二 渔业补贴监督和执法机制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WTO《政府采购协议》下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三 国内外研究状况 |
四 文章创新点 |
第一章 GPA及其他政府采购国际规则发展趋势分析 |
第一节 GPA的主要内容与评析 |
一 GPA的产生原因 |
二 GPA的主要内容 |
三 GPA简评 |
第二节 GPA与其他政府采购国际规则发展趋势 |
一 “物有所值”原则 |
二 采购方式和程序优化 |
三 政府采购电子化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现状及其面对的新情况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法律体系内部不协调 |
二 监督管理主体不统一 |
三 信息管理平台不集中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发展面对的新情况 |
一 机构改革对采购实体的影响 |
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立 |
三 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现状 |
第三章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GPA同异化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GPA的同向发展 |
一 透明度不断提高 |
二 公平竞争体现充分 |
三 临时救济措施及时有效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GPA的主要差异 |
一 适用范围的差异 |
二 法律原则不同 |
三 采购方式和程序缺乏灵活性 |
四 国内审查程序存在差异 |
第四章 GPA视角下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
一 明确《政府采购法》的定位 |
二 优化政府采购基本原则 |
三 统一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
第二节 扩大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 |
一 扩大政府采购实体范围 |
二 小额采购的适用 |
第三节 改进采购方式和程序 |
一 完善政府采购方式 |
二 鼓励电子反拍 |
三 增加谈判程序 |
四 实行异地评标 |
五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 |
第四节 完善政府采购国内审查程序 |
一 调整审查方式 |
二 确定审查机关 |
三 设立听证程序 |
第五节 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绩效评价制度 |
二 建立政府采购计划公告制度 |
三 完善政府采购清单制度 |
四 完善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8)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研究意义 |
1.2.2 现实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展望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关于财政透明度的衡量标准和相关效应研究 |
2.1.2 关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测算和影响因素研究 |
2.1.3 关于财政透明度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关系的研究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关于财政透明度的衡量标准和相关效应研究 |
2.2.2 关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测算和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关于财政透明度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关系的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第3章 概念和理论基础 |
3.1 财政透明度概念的界定 |
3.2 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相关概念 |
3.2.1 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 |
3.2.2 效率的界定 |
3.2.3 财政支出效率与财政支出绩效 |
3.3 财政透明度与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研究的理论基础 |
3.3.1 公共产品理论 |
3.3.2 公共选择理论 |
3.3.3 委托——代理理论 |
3.3.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4 财政透明度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机制 |
3.4.1 财政透明度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的作用机制分析 |
3.4.2 财政透明度与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关系的研究假说 |
第4章 我国财政透明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
4.1 我国财政透明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
4.2 基于国际视角对我国财政透明度的评估 |
4.2.1 普华永道的“不透明指数” |
4.2.2 国际预算合作组织的《预算公开指数》 |
4.2.3 “透明国际”建立的“全球清廉指数” |
4.3 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的评估与比较 |
4.3.1 省级财政透明度平均水平逐年提升,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 |
4.3.2 省级财政透明度极差波动较大,但是变异系数呈下降趋势 |
4.3.3 省级财政透明度存在区域间差距,中部地区提升速度最快 |
4.3.4 各省财政透明度的变化趋势差异性较大,信息公开状况不稳定 |
4.3.5 省级财政透明度分项评估结果差异较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垫底 |
4.3.6 省级财政透明度公开的部门范围窄,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够 |
4.4 我国市级财政透明度的比较分析 |
4.4.1 《2013-2019 年中国市级财政透明度报告》简述 |
4.4.2 市级财政透明度的比较分析 |
第5章 我国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测度与分析 |
5.1 地方财政支出效率测度方法的选择 |
5.1.1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概述 |
5.1.2 SE-DEA分析方法 |
5.1.3 Malmquist指数分析方法 |
5.1.4 DEA分析方法评价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优势 |
5.2 地方财政支出效率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1 地方财政支出效率测度的标准与分类 |
5.2.2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5.3 地方财政支出效率测度结果分析 |
5.3.1 地方政府教育支出效率的测度与分析 |
5.3.2 地方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效率的测度与分析 |
5.3.3 地方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效率的测度与分析 |
5.3.4 地方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效率的测度与分析 |
5.4 本章结论 |
第6章 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分析 |
6.1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说明 |
6.1.1 变量的选取 |
6.1.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2 模型的构建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结论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原因分析 |
7.1 研究结论 |
7.2 制约财政透明度促进地方财政支出效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分析 |
7.2.1 中央政府层面,政府财政透明度的供给缺乏法律制度和行政隶属强约束 |
7.2.2 地方政府层面,政府财政透明度的供给动力和能力不足 |
7.2.3 社会公众层面,公众财政透明度的需求动力和组织性严重不足 |
第8章 对策与建议 |
8.1 推动我国财政透明度建设,完善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体系 |
8.1.1 中央政府层面,加强财政透明度的相关法制建设 |
8.1.2 地方政府层面,提升财政透明度的供给动力和能力 |
8.1.3 社会公众层面,完善财政透明度的公众参与机制 |
8.2 提升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实现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 |
8.2.1 地方政府层面,加强地方财政支出管理 |
8.2.2 中央政府层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基础理论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涵义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重要性 |
(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理论支撑 |
(四)小结 |
二、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发展简况 |
(一)全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二)巴西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三)俄罗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四)印度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五)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六)南非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发展简况 |
(七)小结 |
三、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制度 |
(一)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主体 |
(二)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范围 |
(三)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方式 |
(四)小结 |
四、WTO规则下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审视 |
(一)WTO规则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合规性 |
(二)WTO规则下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践 |
(三)小结 |
五、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展望 |
(一)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现有的不足 |
(二)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完善 |
(三)探索金砖国家间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合作 |
(四)小结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 国际贸易的概念 |
二 国内研究概况 |
三 国外研究概况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研究拟解决的问题 |
二 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图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可能的创新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章 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古典贸易理论 |
一 绝对优势理论 |
二 比较优势理论 |
第二节 新古典贸易理论 |
一 要素禀赋理论 |
二 里昂惕夫悖论 |
三 HOV模型 |
第三节 引力模型及其应用 |
一 引力模型 |
二 引力模型实证应用的定理 |
第四节 贸易措施 |
一 关税 |
二 区域贸易协定 |
三 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 |
第五节 标准贸易模型 |
第六节 新贸易理论 |
一 产业内贸易理论 |
二 相互倾销理论 |
三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理论 |
第二章 世界大豆概况 |
第一节 生产 |
第二节 加工 |
第三节 贸易和流通 |
第四节 消费 |
第三章 中国大豆的国际贸易结构 |
第一节 进口商品结构分析 |
第二节 进口商品结构相关指数分析 |
一 结构变化指数 |
二 进口集中度指数 |
三 产品分散度指数 |
第三节 产业内贸易相关指数分析 |
一 Bruelhart指数 |
二 HIT指数 |
第四章 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主要大豆生产国概况分析 |
一 巴西农业概况 |
二 美国农业概况 |
三 中国农业概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和数据来源 |
一 万有引力模型 |
二 中国大豆进口影响因素分析 |
三 实证分析 |
第五章 大豆定价权研究 |
第一节 定价的方法 |
第二节 中美大豆价格关系研究 |
第三节 大豆期货价格与成本的关系 |
一 美国大豆价格分析 |
二 中国大豆价格分析 |
三 中美大豆价格比较 |
第四节 大豆期货市场操纵研究 |
第五节 大豆期货价格的几个特点 |
第六章 中美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研究 |
第一节 中美大豆生产概述 |
第二节 理论模型和数据来源 |
一 理论模型 |
二 数据来源及说明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 中国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分析 |
二 美国大豆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分析 |
第四节 中国大豆主产省(区市)研究 |
一 理论模型 |
二 数据来源 |
三 实证分析 |
第七章 中美大豆补贴对贸易的影响 |
第一节 中国农业支持政策演变 |
第二节 《农业协定》 |
第三节 中国加入WTO时承诺 |
一 对农业的承诺 |
二 对农业支持措施的承诺 |
第四节 中国补贴的测算 |
一 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
二 农业“黄箱”补贴的测算 |
三 农业的单项补贴值和总补贴值 |
第五节 美国大豆补贴分析 |
第六节 中国对大豆的补贴是否提高了产量 |
一 模型和数据来源 |
二 大豆产量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七节 实证分析 |
第八章 大豆贸易的福利分析 |
第一节 理论模型和数据来源 |
第二节 进口大豆的弹性值估计 |
第三节 大豆进口福利的长短期分析 |
第九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WTO对财政工作及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政府采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D]. 卢岩. 辽宁大学, 2020(07)
- [2]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研究[D]. 万东灿.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4]我国财政支农效果及结构管理优化分析[D]. 申菲.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5]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D]. 蒋捷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6]WTO渔业补贴制度研究[D]. 万会玲. 郑州大学, 2020(05)
- [7]WTO《政府采购协议》下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完善[D]. 张曙光. 郑州大学, 2020(02)
- [8]财政透明度对地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研究[D]. 邢文妍. 辽宁大学, 2020(08)
- [9]金砖国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比较研究[D]. 姜莉. 西南大学, 2020(01)
- [10]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陈元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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