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的难度与难度的突破——从《陈情表》谈请求批准请示的语言特点(论文文献综述)
刘振乾[1](2021)在《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晚清湖湘骈文的存在和发展,自有其独特的生成环境和发展背景。晚清湖湘骈文的崛起,属于清代骈文复兴的一个局部区域现象,同时也属于湘学或者湖南之学的一个伴生现象。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以李星沅、曾国藩、周寿昌、郭嵩焘、王闿运、王先谦、阎镇珩、皮锡瑞、叶德辉、易顺鼎为主体。其中,李星沅、曾国藩、周寿昌、郭嵩焘、王闿运是前期的核心成员,曾国藩是湘军的统帅和创始人,是湖湘骈文作家群体前期的核心人物,同时也是湖湘骈文作家群体后期的精神领袖。王先谦、阎镇珩、皮锡瑞、叶德辉、易顺鼎是后期的核心成员,王先谦是岳麓书院的山长,是后期湖湘士绅群体的领袖,在湖湘骈文作家群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仕途并非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唯一追求,从曾国藩、郭嵩焘、周寿昌、王先谦等人经历就可以看出,仕途立功只是人生三不朽之一,在立言的基础上立德才是最终的目标。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都重视文化的传承和传播,都立足于书院和书局,以教育和出版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李星沅是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先驱人物,其骈文正处于晚清湖湘骈文成型的关键期。李星沅的骈文具备了晚清湖湘骈文的一些基本元素,属于湖湘骈文走向崛起的一个过渡期。曾国藩是湖湘骈文群体的领军人物,其骈文创作方面的成果不多,但是在骈文批评方面的理论具有纲领性指导作用。周寿昌的骈文,丰富了湖湘骈文群体的创作成果,指明了湖湘骈文群体的师法路径,成为晚清湖湘骈文崛起的重要标志。郭嵩焘在骈文理论上主张思古复雅,创作上追求古雅遒逸。虽然骈文不是郭嵩焘文章写作的主流,但是其对骈文标准的定位具有引导性,尤其是对湖湘骈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王闿运的辞赋体骈文不只是对汉魏晋宋体的一种简单模拟,王闿运创造性地运用以骚为赋的手法,既纾解了内心的怀才不遇之感,也寄寓了晚清内忧外患的时代之悲,堪称清代骈文的殿军。王先谦《骈文类纂》的选编和刊刻出版,是骈文从先秦到晚清的一次重要的选本总结。王先谦在骈文创作中将雅、洁二字奉为圭臬,词气兼资是骈文创作的关键。阎镇珩骈文在内容和题材方面:一是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关注程度比较高;二是吴越、湖湘一带的地域文化色彩比较浓厚;三是阎镇珩的骈文体现出一种强烈的治国理政、经世致用的思想。阎镇珩的骈文史论结合、文质彬彬;坚持骚雅传统,文情并茂;以义理为本,刚柔并济。皮锡瑞的骈文已经打通文学与经学的界限,既属于骈文作品,也属于学术论着。皮锡瑞的史论不是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而是在评定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中寻找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易顺鼎对清代骈文作家的点评具有开创性,为清代骈文史的书写打下基础。易顺鼎的骈文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佛教经义入骈文,以名士风流入骈文,以纵横家言入骈文。叶德辉谨守骈文章法,其思想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叶德辉以考据入骈文,扩大骈文的包容性;以散句为枢纽,理顺骈文的逻辑性;以戏拟为公文,解构骈文的权威性。骈散理论的探索与实践是通过探索骈文与经学、骈文与史学之间的关系,从而在骈散分工上达到默契。义法理论的拓展与创新既得益于骈文与散文之间的文体融合,也得益于湖湘骈文群体在古文上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得益于清代骈文理论批评的进步。词气理论的梳理与定位是王先谦在《骈文类纂》选本基础上对“潜气内转”理论的深化,具有经验总结性和实践操作性。“词气兼资”说解决了骈文词气雍滞的问题,提高了骈文的气格,还使骈文在骈散融合中保持文体独立性。情文理论的阐释与建构,对晚清湖湘骈文的崛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国藩、王先谦、王闿运对情文关系的阐释,进一步推动了湖湘骈文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邓美金[2](2021)在《陈子昂应用文研究》文中指出
孙峻华[3](2019)在《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文是统治阶级展现其意志、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公文的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公文文本的质量,而公文文本的质量则与公文写作活动密切相关。公文写作是一项发文主体们为完成机关工作目标与任务,通过撰写公文来实现政令与意图的通达而进行的行为活动,这个活动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整个活动实质是大大小小的主体们围绕着社会实践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分析、结论,并最终在尊重实践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主体对社会实践的能动改造,使整个社会达到良性、有序、和谐、高效的国家与社会的治理目标。公文写作质量的高与低决定着最后的精神产品——公文文本的质量,公文文本质量的优劣则与社会管理者的目标能否实现、社会是否良性运行都密切相关,因此对公文写作活动本身的监控与评价,对其中涉及到的诸要素的分析及通过构建相关模式来体现对要素的要求是本文写作的动机,其最终的目的都是确保公文写作活动有一个高质量的文本的产生。公文写作质量控制问题的提出,即结合公文实践中出现的诸种不如人意的问题,针对公文写作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对每一个因素从实践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从具体的写作角度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要求与措施,最后再予以整合,使公文文本的出世便具有高质量,以利于官方政令的下达与执行,以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本文分为九章,内容简要如下:第一章为绪论,其中论及本文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公文写作研究的状况、研究的内容、方法、思路、意义及目的。第二章对文本中所涉及相关概念,公文、公文写作、公文文本质量、公文写作涉及的相关要素及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界定与论述。第三章为当前公文实践领域内的问题及与公文写作间的关系,首先对公文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政府公文网络式跟踪调查,从网上来了解公文的基本状况;二是走访式加问卷式调查,前后两次以机关单位中从事公文写作的文秘人员为对象进行公文相关内容的问卷调查,同时与之进行关于公文活动的交流,取得第一手数据;三是参考政府机关自己对公文的调查,如2013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文秘从业人员、高校专家等对国土资源部下属单位的公文进行的评估。从正反两方面观察与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效果,在肯定其作用的同时重点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不足,归纳、总结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红头文件”问题、“朝令夕改”问题、公文过度解读问题、公文文风不良问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等写作实践及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从公文写作角度分析公文实践中诸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从公文写作的语境角度、公文写作的系统论角度、公文写作中矛盾论的角度、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角度、公文写作相关规律角度等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第五章为原因分析与写作要素分析与控制的过渡章节,论及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及相关框架,为下文论证打好基础。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分析影响公文写作活动的诸要素,具体分析诸要素在公文写作中的作用及要求,并将诸要素与整个公文写作活动的质量高低联系起来,与公文在现实中诸种问题产生联系起来,目的即把好公文写作的关,使其活动产生的成果——文本是满足要求的成品,以避免其在实践中的问题的产生。这些要素包括了写作主体(三个主体)、收文主体、公文所揭示客体、以及文本客体(包括文种、格式、主旨、材料、结构、语言、文风),当然还包括了诸如语境这样对公文写作有重要影响的要素。重点放在分析构成公文写作诸要素的特点要求,如何协调与控制使整个公文写作高效,从而保证所产生公文文本的高质量。第九章对论文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公文写作问题的研究展望。
朱亦灵[4](2019)在《明清鼎革之初嘉定士绅侯岐曾的生活史 ——以《侯岐曾日记》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明清之际江南的抗清运动与参与抵抗的士大夫群体历来备受瞩目,但在民族主义思维的影响下,以“忠臣”为代表的明季士大夫群体在当前研究中仍普遍被严重地样板化、模式化,随之丧失了个体生命的独特性与丰富性,影响我们对明清易代史的深入理解。本文有鉴于此,引入日常生活史的研究理念,以嘉定名绅侯岐曾的日记为基本资料,尽量全方位地展现他在明清鼎革之初的生活,包括生活感知、消闲活动、疾病医疗、社会交往与政治活动等内容,从而观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等因素与日常生活的结合,并从生活的角度揭示他在顺治四年以藏匿名士陈子龙的形式卷入复明运动的原因。嘉定侯氏因参与顺治二年的嘉定抗清运动而遭受破家之祸,导致侯岐曾的生活状态发生了巨大改变,创伤意识与危机心态成为生活感知的主要内容。在这一心态的影响下,侯岐曾着力维护自己作为“儒者”与“遗民”的自我认同,从而致力于诗词之道,并认为自己罹患疟疾也主要源于外部压力。侯岐曾在入清以后虽保持对明王朝的忠诚,但以“奉母保孤”为生活目标,不愿参与复明运动,对亲友从事也持保留态度。但清朝官府有心通过籍没、取租二事惩治侯家,使侯岐曾的复仇心理、创伤意识、危机心态不断强化,身体状况亦每况愈下,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应是他在情急之下决定藏匿陈子龙的主要原因。这个抉择表面上源于政治态度,其实与本人生存状态与生活脉络的关联更加明显。本文的结论表明,明清易代史研究若以个体生命为关注对象,深入到个人日常生活的层面,关注政治动荡和社会变迁对个人的影响,以及个人对易代这一历史进程的认知,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一段复杂历史的深入理解。其次,在晚明士绅研究中引入日常生活史的理念,有助于整合政治史、社会经济史、文化史、思想史等领域的现有成果,较完整地还原晚明士绅的生命图像。最后,日常生活史研究应大胆跨越“日常”与“非日常”的界限,将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等因素转化为人的生活内容,再将自身理念运用于理解这些“非日常”的人类活动中,促进“小历史”与“大历史”的交汇,加强历史学科内部的统合。
黄光淼[5](2017)在《请示文体及其偏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法定公文请示为研究对象,旨在以对比分析的研究视角,通过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系统分析的研究方法,力图为请示的实际运用提供参考依照。本文认为请示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偏误,主要原因在于对请示与其相近文种的界限区分不够明确,对请示自身的文体分类、体式、语体、行文规则的认知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本文梳理请示与相近文种如报告的文体渊源,研究请示的程式演变、体式特征、语体特征和行文规则,并结合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请示公文文本材料及相关着述,总结归纳请示运用偏误的类型,分析偏误产生的原因,尝试提出相应的规避方法。同时,为了加深对请示的研究,集中关注请示的写作主体与写作受体,对其进行界定和辨析,试图提出写作策略,以期推进请示的运用规范与发展。本文内容大致有:第一,梳理请示自身的历史发展与特质,包括其文体古今发展历程与程式演变,并将其分为求助性请示、求示性请示和审批性请示三种类型;第二,探析请示的体式特征如要素与结构构成、篇幅,语体特征如修辞格、词汇和句式的选择与运用,行文规则如行文关系、行文依据、行文方向、行文方式等;第三,分析归纳请示自身的偏误及与相似文种间的误用,探究其原因,从写作主体与受体层面、国家层面、文种自身设置与发展的层面提出规避方法;第四,界定请示的写作主体与受体,并从此角度探究请示的写作策略。
刘锦华[6](2017)在《《陈情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李密代表作《陈情表》为研究对象,先对其从南朝到当代的选本收录、评论、模仿创作、援引、教材收录及研究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发现其传播与接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古代文人、现当代不少学者及教科书皆习惯视其为抒情文,仅有少数学者及教师将其视为公文,然而其中又有一些人过分强调其公文性质而忽略其抒情性。在此背景下,本文从“表”的文体特征出发,认为《陈情表》本质上是一篇公文,但情理交融又是其突出特征,并结合此观点将某些《陈情表》研究成果进行教学转化,从而生成《陈情表》教学设计,以期纠正对《陈情表》的不当认识与不妥教学,并为类似古文的教学提供备教策略。
余超凡[7](2016)在《文体学视阈下的“意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国家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中,体现民主协商精神的公文文种“意见”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在2000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之前,“意见”还只是普通的办公文种,为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这个《办法》中首次将“意见”纳入正式公文的范畴,同时取消了“指示”,确定了我国的行政公文为13类13种。在法定公文中,“意见”的行文方向多样化,体现了它的功能的多样性。要真正灵活运用,首先要从文体学的视角对其自身的文体意义加以研究,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掌握“意见”的文体特征,推动“意见”文种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地发挥“意见”在现实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将“意见”与其它相近或相似的文种加以区分,提高使用的准确性。本文主要从文体学的角度,对“意见”文种的产生历史、文化背景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同时,对“意见”自身的文体特征和写作特点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从文体的角度,对“意见”与相似文体进行辨析,通过这些综合分析和论述,较为完整地揭示出“意见”文种的本质特征,为“意见”文种的健康发展和今后的实际运用做了有益的探索。
谢子卿[8](2016)在《中国礼仪之争和路易十四的法国(1640-1710):中国天主教史钩沉》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礼仪之争是中国天主教史上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也是明清中外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本文以法国为切入点,深度探讨法国在中国礼仪之争历史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两点:第一,1692年康熙帝解禁天主教后中国天主教传教发展顺利,但为何罗马教廷会在18世纪初决定禁止中国礼仪,这其中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的历史叙事尚有重大空缺,因此本文的目标就是完善中国礼仪之争的历史叙事,这其中礼仪之争在法国的发展是关键和重点。第二,通过研究中国礼仪之争和法国的关系,从中西关系史和中法对比的角度重新理解中国天主教传教史,重新审视天主教传入中国对于中国融入早期全球化过程的意义和重要性。本文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1.法国传教士和法国的传教团体参与中国礼仪之争的具体过程。这其中包括:第一位进入中国传教的罗历山神父;巴黎外方传教会的创始人陆方济,他将巴黎外方传教会带入中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士阎当,他是中国礼仪之争的主要当事人;巴黎外方传教会在17世纪末取代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成为中国礼仪的主要反对者;法国耶稣会士李明神父和郭弼恩神父支持中国礼仪,他们的着作在法国接受审查,由此法国成为中国礼仪之争的主战场。2.法国各界介入中国礼仪之争。其中,杨森派反对中国礼仪,他们亦是耶稣会一贯反对者。巴黎大主教诺阿耶、莫城主教波絮埃亦反对中国礼仪,康布雷大主教费讷隆同情耶稣会,反对过激处理礼仪问题。路易十四的忏悔神父拉雪兹神父支持耶稣会,曼特侬夫人亦同样牵涉入内。索邦大学在1700年审查中国礼仪,由此中国礼仪之争在法国和欧洲成为焦点话题,罗马教廷随机决定禁止中国礼仪。由此可知,礼仪之争在法国是中国礼仪之争历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3.耶稣会在解释适应政策的时候,承认中国的历史可能比《圣经》历史久远,承认中国文明可能优于基督教文明,因此不被当时基督教世界的核心价值观所接受,是造成各方反对中国礼仪的一大原因。4.法国教会内部的权力斗争、传教团体间权力斗争、法国和葡萄牙在远东的国家利益冲突等等,都是导致礼仪之争矛盾被激化的重要原因。从中可以看到民族国家的地位上升,传教团体依附国家,而罗马教廷的地位下降。5.通过礼仪之争在法国的研究,可见西学东渐对于中国的影响和汉学西进对法国的影响大相径庭。法国人积极讨论中国礼仪之争,法国汉学也随之起步,并且影响到启蒙运动。而康熙年间,中国教徒中的文人数量锐减,中国人对于西学的兴趣在降低。以中国礼仪之争为切入点,探讨明末清初东西交往对于双方的影响,并且从全球化的角度审视东西方历史发展道路上的不同变数。6.有关中国礼仪之争法语原始文献的翻译,为中国天主教研究提供更多的基础史料。
朱兰春[9](2015)在《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文中提出从1985年5月起,至2014年12月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约8000件民事裁判文书或案例,与多数人的想当然所不同的是,其中绝大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审理的案件。这是一个日益巨大且十分宝贵的司法资源库,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和持续发掘,总结审判经验,理清法理逻辑,洞悉裁判思维,辩明发展方向,必将直接、持久地惠及于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把案例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准。本书认为,面临大数据时代的海量司法资源,欲保持实践对理论的丰富和滋养,又不失理论对实践的统摄和把握,首先应对现有研究方法进行必要的革新,这是衡量案例研究质量的重要尺度,也是提高案例研究水平的必由之路。目前通行的研究方法,无论是实务取向的案例汇编解析法,还是理论层面的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体系法,均是前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对应的是个案研究,遵循的或是从特殊到一般,或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路径,其特征是微观分析,其优势是分析透彻。但面对司法资源信息浪潮的冲击,以现有研究方法应对,沧海拾贝绰绰有余,总揽全局能力不足。更为严重的是,后者的困境如长期存在,将全面解构前者的存在价值。黑格尔认为,“真实的只是整体”,我国哲学家王太庆先生进一步引申为,真理是全体,不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哲学如此,法学亦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研究的危机,首先是研究方法的危机。提出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以通盘把握更为深刻的裁判思维,正是本文的全部目的。传统研究方法的危机,迫使笔者不得不另寻研究制高点,最终立足于民法基本理论体系,以“主体、行为、权利、责任”为基元,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提炼出四元结构分析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部民事案例,以四元结构重新归类、多次归类,遵循的是从一般(大理论)到一般(大实践)的认识路径,使得极为浩繁的实证研究,获得了相当清晰的方向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前述困惑,为理论重新找回了自信。更重要的是,四元结构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根红线,在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提精取萃中,基本理清了最高法院三十年来民事审判的历史脉络,证实了笔者长久以来的一个“哥德巴赫猜想”: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已初步成型,但尚不固定,且未来走向仍不确定,由此形成了本文的中心命题:作为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四元结构既是统领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的总线索,也是揭示最高法院民事审判规律的总钥匙。显然,这一中心命题由两个相互缠绕的子命题组成。笔者紧紧围绕上述中心命题,按双螺旋线索展开全文,一方面论证,四元结构能否以及如何起到统领作用;另一方面实证,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是否以及如何相对成型于四元结构。开篇从以往的研究经验出发,上升至方法论的高度自我反思,在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尝试提炼出四元结构方法的分析框架,再以此切回到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梳理,以该分析框架的每一基元为标准,提取案例公因式,构筑了四个子系统,依次分别为“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而每一子系统项下,又不断细分若干裁判元素或类型,继续细分和提取案例公因式,如“界定民事主体”子系统项下,又可细分出“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判断法律行为”子系统项下,最终可细分出“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等等。理论结构从主干一直延伸到毛细血管,在案例诸元素的重新归纳、逐级整合中,图景脉络越来越明晰,体现出理论对实践的总体驾驭。与此同时,看似杂乱无章的海量案例,也经由毛细血管的吞吐、梳理,开始井井有条,显出内在的机理,并经由主干直通理论结构,体现出实践为理论的源头活水。理论与实践的穿梭往来,最后合而统之于有机之四元结构,并收于对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的整体考察中,得出全文结论。各章的实证研究表明,三十年来,最高法院在界定民事主体时,开放中有规范;在判断法律行为时,宽松中有反复;在保障民事权利时,绝对中有限制;在划分民事责任时,承担中有平衡。笔者相信,如果不从四元结构方法的理论自觉出发,很难从容俯瞰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在长时段中的总景图,传统研究方法的乌龟再努力,也永远追不上司法的兔子;更难深入探究最高法院法官群体审判思维的模块要素,一块砖头研究得再仔细,仍可能对整座大厦的结构一无所知。相较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上,以四元结构梳理和分析最高法院三十年来全部民事判决,在此基础上总结民事审判思维以及审判规律,这在国内尚属首次。这一研究有如下四个特征: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研究方法新,理论张力强。覆盖范围广,是指研究对象包括最高法院迄今公布的全部民事判决,把以往民事判决的类型化研究,推进到全口径研究的更高层面;时间跨度长,是指研究案例上溯1985年5月起,下至2014年12月止,历时整整三十年;研究方法新,是指突破了现有实务和理论方法的局限,提出了四元结构作为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此统摄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涵盖案件审理主要环节;理论张力强,是指四元结构本身脱胎于民法理论,既是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也是民法思维的逻辑构造,其强大的理性思辨力,与万花筒般的司法现实之间,构成必要的张力,二者未来的互动将演绎丰富的可能性。鉴于案例库数量巨大,加之这一研究方法本身,对首创者的识见和意志均要求极高,笔者虽竭尽全力,但兼受学识、专业和精力所限,学术勇气有余,学术水平有限,故本项实证研究尚存诸多不足,尤其在个案的的法理生成路径、案例之间的内在机理关联、审理模式的历史节点转换、法官心证判断的识别依据等深层次领域,均无力涉及或浅尝辄止,一定程度上限制、削弱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和理论品质。对此,笔者完全有自知之明,将正视不足与缺陷,并以此为动力,听从命运的召唤,继续投入到这项永无止境的研究事业。
郭伟全[10](2013)在《分裂的忠诚与信仰的边界 ——伊丽莎白时代天主教徒“进国教堂”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都铎后期,伊丽莎白继续改革教会,以政治权力确立法定宗教形态,并强迫天主教徒进国教堂,作为对女王精神权威的认可。在英格兰政府看来,只要求天主教徒在仪式上服从国教,并不追究内在信仰,已是对天主教徒的极大宽容,但对天主教徒来说,进异端教堂,是违背信仰的。为了在新教政权下生存,英格兰天主教徒一直在寻找出路。最初是试图厘清信仰与行为的界限,以为这样就能在效忠罗马和女王之间找到平衡点,可以无良心困扰地“进国教堂”,并且获得女王的宽容。于是,天主教群体投入大量精力讨论“进国教堂”问题,将澄清信仰和行为的定义和界限视为解决“进国教堂”问题的根本,更将解决“进国教堂”问题视为解决天主教危机的根本。部分服从派在争论中,将服从理论发展到极端,更大胆重新解释信仰的基本原则。在压力下脱困的这些努力,虽展现出16世纪英格兰天主教的活力和自主性,但也因此反而令该群体对信仰的理解更趋混乱,以致于16世纪末出现英格兰地方教会组织上脱离罗马教会的倾向。从对天主教徒内在信仰重要性的强调,个体身份的重新定义,到地方教会制度的变革,英格兰天主教徒的努力都未能解决天主教的生存问题,反而伤害到天主教徒的身份自信和教会的统一。罗马和耶稣会在这45年中,因为坚持原则而与英格兰政府冲突不断,让地方教会深处困境中,也遭致英格兰天主教徒的不满,但经过多年探索和挫折,英格兰天主教会更认识到,在压力下修改自身信仰的原则,只不过迎合世俗权力,更容忍国教权力对信仰的侵夺而已。他们的出路,在于推动各方认识到对立派别的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价值。
二、请求的难度与难度的突破——从《陈情表》谈请求批准请示的语言特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请求的难度与难度的突破——从《陈情表》谈请求批准请示的语言特点(论文提纲范文)
(1)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范畴与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晚清湖湘骈文概念萌芽 |
(二)民国时期的湖湘学研究 |
(三)学术专着涉及的湖湘骈文研究 |
(四)学术论文涉及的湖湘骈文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地域与文学的结合 |
(二)时代与文体的结合 |
(三)群体与个体的结合 |
四、创新与突破 |
第一章 晚清湖湘骈文的发展背景 |
第一节 湖湘人文景观的涵养 |
一、屈原辞赋中的湖湘景观 |
二、杜甫诗中的湖湘景观 |
三、王夫之词中的湖湘景观 |
第二节 湖湘士绅阶层的崛起 |
一、曾国藩与郭嵩焘:创立湘军 |
二、王先谦与叶德辉:维护名教 |
三、王闿运与皮锡瑞:讲学四方 |
第三节 湖湘书院文化的熏陶 |
一、湖湘书院的分布 |
二、儒家道统南移 |
三、王夫之从祀文庙 |
第四节 湖湘辞赋传统的积淀 |
一、屈子之词为俪体之先声 |
二、贾谊《吊屈原文》《鵩鸟赋》:湖湘骈文之祖 |
三、王夫之《九昭》:旷世同情 |
第二章 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特征 |
第一节 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骈文 |
一、李星沅《李文恭公文集》 |
二、周寿昌《思益堂骈体文》 |
三、王闿运《湘绮楼文集》 |
四、王先谦《虚受堂文集》 |
五、阎镇珩《北岳山房骈文》 |
六、皮锡瑞《师伏堂骈文》 |
七、易顺鼎《丁戊之间行卷》 |
八、叶德辉《观古堂骈俪文》 |
第二节 曾国藩与湖湘骈文作家群体 |
一、曾国藩与李星沅:乡贤救助开先路 |
二、曾国藩与郭嵩焘:同学莫逆成至交 |
三、曾国藩与周寿昌:南归一序鉴知音 |
四、曾国藩与王闿运:若即若离名士谋 |
第三节 王先谦与湖湘骈文作家群体 |
一、王先谦与郭嵩焘:激流勇退归耆旧 |
二、王先谦与周寿昌:亦师亦友承余绪 |
三、王先谦与王闿运:湖南二王分秋色 |
四、王先谦与叶德辉:着书只为稻粱谋 |
五、王先谦与阎镇珩、皮锡瑞:汉宋之争各其表 |
第四节 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特征 |
一、官绅、士绅家国情怀 |
二、立德、立言价值追求 |
三、书院、书局传播策略 |
第三章 以曾国藩为代表的前期骈文作家群体 |
第一节 李星沅:骈散分工、以情纬文 |
一、李星沅的骈散观 |
二、李星沅骈文的湖湘元素 |
三、李星沅骈文的骚楚情结 |
第二节 曾国藩:奇偶互用、形散神骈 |
一、曾国藩的骈文批评理论 |
二、曾国藩的选本批评理论 |
三、曾国藩的骈文创作实践 |
第三节 周寿昌:雅赡有余、奇趣迭生 |
一、《思益堂骈文》概况 |
二、周寿昌骈文的湖湘特征 |
三、周寿昌骈文的传播及其影响 |
第四节 郭嵩焘:涵濡六经、思古复雅 |
一、郭嵩焘的骈文批评理论 |
二、郭嵩焘骈文的特征 |
三、郭嵩焘对湖湘骈文的贡献 |
第五节 王闿运:以骚为赋、惊世绝俗 |
一、王闿运骈文中的人生际遇之悲 |
二、王闿运骈文中的晚清时代之悲 |
三、王闿运辞赋中的骚楚情结 |
第四章 以王先谦为代表的后期骈文作家群体 |
第一节 王先谦:词气兼资、情文互本 |
一、王先谦骈文创作概况 |
二、王先谦的骈文选本思想 |
三、王先谦骈文创作成就 |
第二节 阎镇珩:贯穿经史,容与百家 |
一、阎镇珩骈文创作概况 |
二、阎镇珩的骈文思想 |
三、阎镇珩骈文的特征 |
第三节 皮锡瑞:通经致用、讽古喻今 |
一、《师伏堂骈文》三序 |
二、《师伏堂骈文》之连珠 |
三、《师伏堂骈文》之史论 |
第四节 易顺鼎:沉博奥衍、惊才绝艳 |
一、易顺鼎骈文批评理论 |
二、易顺鼎的骈赋创作 |
三、易顺鼎的骈文成就 |
第五节 叶德辉:谨守骈规、遗世独立 |
一、叶德辉的湘楚情怀 |
二、《观古堂骈俪文》的主题归类 |
三、叶德辉的骈文创作成就 |
第五章 湖湘骈文群体的骈文理论成就 |
第一节 骈散理论的探索与实践 |
一、骈文与经学的关系 |
二、骈文与史论的关系 |
三、骈散文内外分工 |
第二节 义法理论的拓展与创新 |
一、义法理论探源 |
二、曾国藩的义法观 |
三、王先谦的义法理论 |
第三节 词气理论的梳理与定位 |
一、从“潜气内转”到“词气兼资” |
二、朱一新与王先谦词气理论对比 |
三、词气兼资理论的价值定位 |
第四节 情文理论的阐释与建构 |
一、“情文兼胜”的理论渊源 |
二、湖湘骈文情文关系的建构 |
三、情文关系对湖湘骈文的影响 |
结论: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骈文成就及历史地位 |
一、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骈文成就 |
二、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的历史地位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1 国内研究述评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文 |
2.1.2 公文写作 |
2.1.3 公文写作要素 |
2.1.4 公文文本质量 |
2.2 理论基础 |
2.3 小结 |
第3章 公文实践中的问题与公文文本质量的关系 |
3.1 公文实践状况调查 |
3.1.1 调查方案 |
3.1.2 调查实施 |
3.1.3 调查结论 |
3.2 从公文质量角度看公文实践中的问题 |
3.2.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3.2.2 “朝令夕改” |
3.2.3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 |
3.2.4 文件过度解读 |
3.2.5 “红头文件 |
3.2.6 公文文风不良 |
3.3 小结 |
第4章 从公文写作角度看公文实践中诸多问题产生原因 |
4.1 从公文写作系统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1.1 从文本系统角度看公文写作实践问题 |
4.1.2 从发文系统角度看公文实践中问题存在之原因 |
4.2 从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2.1 在公文写作语用活动中主客体的对立表现 |
4.2.2 主客体对立的解决之道即主客体的统一 |
4.3 从公文写作矛盾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3.1 理论与实践的矛盾 |
4.3.2 主体与客体的矛盾 |
4.4 从公文写作语境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4.1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 |
4.4.2 忽视情景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3 忽视篇内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4 忽视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 |
4.5 从公文写作规律论看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5.1 从定向性规律看 |
4.5.2 从转化性规律看 |
4.5.3 从实践性规律看 |
4.5.4 从创新性规律看 |
4.5.5 从历时性与共时性规律看 |
4.5.6 从对立统一规律看 |
4.6 小结 |
第5章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与框架 |
5.1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 |
5.2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框架 |
5.3 小结 |
第6章 公文写作的主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6.1 写作主体 |
6.1.1 “大主体”(发文机关) |
6.1.2 “中主体”(领导或领导群体) |
6.1.3 “小主体”(文秘写作人员) |
6.2 收文主体 |
6.2.1 收文主体的特点 |
6.2.2 收文主体的公文写作理念 |
6.2.3 收文主体在公文写作中的控制措施 |
6.3 小结 |
第7章 公文写作的客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7.1 揭示客体 |
7.1.1 公文所揭示的客体的作用 |
7.1.2 作为文本所揭示的客体的条件 |
7.1.3 作为文本已揭示对象的控制 |
7.2 公文文本客体 |
7.2.1 公文文种 |
7.2.2 公文格式 |
7.2.3 公文主旨 |
7.2.4 公文材料 |
7.2.5 公文结构 |
7.2.6 公文语言 |
7.2.7公文文风 |
7.3 小结 |
第8章 公文写作的语境要素分析及控制 |
8.1 语境概述 |
8.2 公文写作语境的类别 |
8.3 语境对公文写作的制约 |
8.4 公文语境失误的控制措施 |
8.4.1 篇内语境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2 情景语境语用失误对策 |
8.4.3 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4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之对策 |
8.5 小结 |
第9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贡献与创新点 |
9.1.1 主要观点 |
9.1.2 创新之处 |
9.1.3 本文的不足之处 |
9.2 研究展望 |
附录: 公文写作调查问卷 |
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4)明清鼎革之初嘉定士绅侯岐曾的生活史 ——以《侯岐曾日记》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基本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史料分类与用途说明 |
五、论文主要内容与章节安排 |
第一章 诗礼簪缨繁盛时:晚明时期的嘉定侯氏 |
第一节 钟鸣鼎食之家:晚明时期嘉定侯氏的崛起 |
第二节 收之桑榆:侯岐曾的生平及其文选事业 |
第三节 重启人生:侯岐曾在鼎革之际的活动 |
第二章 覆巢遗卵思安枕:侯岐曾的生活世界 |
第一节 “都是愁亭恨水”:侯岐曾的生活感知 |
一、创伤意识 |
二、危机心态 |
第二节 诗心长葆:侯岐曾的消闲活动 |
一、诗词之道 |
二、书帙相关 |
三、其他消闲活动 |
第三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侯岐曾家庭的疾病与医疗 |
第一节 缠绵病榻:侯氏家庭成员的患病经历与医护活动 |
一、患病经历与影响 |
二、问疾与护理 |
第二节 驱除疟魔:侯岐曾对疟疾的疾痛叙事与治疗历程 |
一、疾痛叙事 |
二、治疗历程 |
第四章 蓟庭萧瑟故人稀:侯岐曾的社会交往 |
第一节 “吾友靡靡愈索”:侯岐曾社会网络的基本面貌 |
第二节 各显其能:侯岐曾社交对象的类型与功用 |
一、情感型 |
二、工具型 |
三、混合型 |
第五章 凤凰变回衔泥燕:侯氏家族与清朝官府 |
第一节 满目胡尘:侯岐曾眼中的新朝 |
第二节 “忠孝之罚”:侯家的追索危机与应对 |
一、追索危机的过程 |
二、侯岐曾对追索的应对方式 |
第六章 保孤难兮杀身易:侯岐曾与复明运动 |
第一节 岁寒知松柏:侯岐曾的忠节观念 |
一、明清之际的忠节观念 |
二、侯岐曾忠节观念的表现形式 |
三、侯岐曾的忠节观与自我认同 |
第二节 “大事当不远乎?”:江南地区的时事传闻与社会心态 |
一、侯岐曾对时事传闻的态度 |
二、侯岐曾确证传闻的途径 |
三、传闻背后的江南社会心态 |
第三节 狂澜犹可挽:侯家亲友参与复明运动的情况 |
一、侯岐曾眼中的复明运动 |
二、侯家亲友对复明运动的参与 |
三、“通海案”的暴露 |
第四节 “以季布为朱家”:侯岐曾与“松江之变” |
一、“松江之变”始末 |
二、侯岐曾的殉难 |
余论 |
一、天崩地坼,静水深流:明清易代的生活史解读 |
二、多变的舞者:生活史视野下的晚明士绅 |
三、追寻生活逻辑:试论日常生活史的研究取径 |
附录 侯岐曾社交对象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请示文体及其偏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请示的文体渊源与分类 |
第一节 古今请示类公文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古今请示类公文的程式演变 |
第三节 请示的文体分类 |
第二章 请示的体制特征、修辞特征与行文规范 |
第一节 请示的体制特征 |
第二节 请示的修辞特征 |
第三节 请示的行文规范 |
第三章 请示的运用偏误及其规避方法 |
第一节 请示的运用偏误类型 |
第二节 请示的运用偏误分析及规避方法 |
第四章 请示的写作策略研究 |
第一节 请示写作主体及写作策略探析 |
第二节 请示写作受体及写作策略探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6)《陈情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研究现状及选题缘由 |
二、本选题的研究意义 |
三、本选题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陈情表》在古代的传播与接受 |
第一节 《陈情表》在明朝以前的传播与接受 |
第二节 《陈情表》在明清的传播与接受 |
第二章 《陈情表》在现当代的传播与接受 |
第一节 《陈情表》在现代的传播与接受 |
第二节 《陈情表》在当代的传播与接受 |
第三章 《陈情表》研究的教学转化与方案设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文体学视阈下的“意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2 文体演变与公文的生成 |
2.1 文体的性质与内涵 |
2.2 公文文体的流变 |
2.3“意见”产生的必然性 |
3“意见”文体的生成与发展 |
3.1“意见”产生的历史与文化背景 |
3.2“意见”的文体特点 |
3.3“意见”的写作特点 |
4“意见”文种的辨析 |
4.1“意见”与“报告”“请示”的界定 |
4.2“意见”与告知类文体的界定 |
4.3 不同类型“意见”功能的辨析 |
4.4 签报意见的种类辨析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礼仪之争和路易十四的法国(1640-1710):中国天主教史钩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中国礼仪之争历史的基本线索 |
1.2 近年来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研究的文献综述 |
1.3 中国礼仪之争研究中的困境和问题意识 |
1.4 路易十四统治时期的法国介入中国礼仪之争的历史背景 |
1.5 研究中国礼仪之争和法国关系的意义 |
1.6 法文原始文献的初步探索 |
第2章 中国礼仪问题初入法国 |
2.1 中国礼仪问题初入法国 |
2.1.1 17 世纪初法国人对于中国和中国宗教的认识 |
2.1.2 第一位入华法国传教士耶稣会士罗历山神父 |
2.2 杨森主义和中国礼仪问题 |
2.2.1 帕斯卡反对中国礼仪 |
2.2.2 阿诺德反对中国礼仪 |
2.2.3 耶稣会在法国的“道德败坏”和在华传教适应政策的联系 |
本章小结 |
第3章 17 世纪下半叶法国传教士入华 |
3.1 巴黎外方传教会的成立和入华始末 |
3.1.1 罗历山神父、教廷传信部以及远东的宗座代牧制 |
3.1.2 巴黎外方传教会的成立 |
3.1.3 陆方济的第一次和第二次远东之行 |
3.1.4 陆方济的第三次远东之行和入华始末 |
3.2 巴黎外方传教会和葡萄牙保教权的争斗 |
3.2.1 巴黎外方传教会帮助法国进行海外扩张 |
3.2.2 远东传教士向宗座代牧宣誓的问题 |
3.3 17 世纪法国耶稣会士入华 |
3.3.1 17 世纪末法国耶稣会士入华过程 |
3.3.2 葡萄牙耶稣会士和法国耶稣会的内讧 |
3.3.3 法国耶稣会士和巴黎外方传教会在暹罗的合作与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巴黎外方传教会和法国耶稣会士将中国礼仪问题带入法国 |
4.1 巴黎外方传教会和中国礼仪问题 |
4.1.1 巴黎外方传教会初入中国的困境 |
4.1.2 巴黎外方传教会的福建宗座代牧阎当代牧主教发布《阎当训令》 |
4.1.3 巴黎外方传教会全力支持阎当向罗马教廷申诉中国礼仪问题 |
4.2 十七世纪末法国耶稣会士将中国礼仪问题带入法国 |
4.2.1 17 世纪末中国和中国礼仪问题在法国的传播 |
4.2.2 柏应理神父《中国哲学家孔子》和礼仪问题在法国的转向 |
4.2.3 李明神父《中国近事报道》和郭弼恩神父《1692 年康熙宽容天主教传教诏令史》 |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礼仪问题在1700年的法国达到最高潮 |
5.1 十七世纪末法国耶稣会在中国礼仪问题上的支持者 |
5.1.1 1700 年法国耶稣会士在宫廷的地位和拉雪兹神父对礼仪问题的态度 |
5.1.2 费讷隆和耶稣会的亲密关系 |
5.1.3 费讷隆的西方中心主义思想 |
5.2 十七世纪末法国耶稣会在中国礼仪问题上的反对者 |
5.2.1 曼特侬夫人反对中国礼仪 |
5.2.2 巴黎大主教诺阿耶反对中国礼仪 |
5.2.3 莫城主教波絮埃反对中国礼仪的观点和现实因素 |
5.2.4 巴黎外方传教会向罗马教廷申诉中国礼仪问题的过程 |
5.3 中国礼仪问题在1700年的法国被谴责 |
5.3.1 波絮埃等人1700年全国教士大会上提出中国礼仪问题 |
5.3.2 波絮埃等人试图让巴黎大学神学院审查中国礼仪问题 |
5.3.3 巴黎大学神学院审查中国礼仪问题过程的三个问题 |
5.3.4 巴黎大学神学院审查中国礼仪问题的辩论要点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尾声:中国礼仪问题传回中国 |
6.1 1704 年罗马教廷禁止中国礼仪的过程 |
6.2 多罗出使中国失败的经过 |
第7章 结论 |
7.1 法国在中国礼仪之争历史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
7.2 中国礼仪问题争论的三个层面 |
7.3 从中国礼仪之争和法国的关系看待明清之际东西方不同的发展方向 |
中国礼仪之争文献(一):《阎当主教训令》 |
译者按 |
阎当阁下的训令,索邦大学博士,中国福建省宗座代牧 |
提交至圣职业部的问题集 由教宗英诺森十二世确定训令中所有条款 |
中国礼仪之争文献(二):阎当主教1699年 1 月11日致信夏尔莫的信 |
译者按 |
致读者 |
阎当主教1699年1月11日致信夏尔莫的信 1700年4月抵达巴黎 此信揭示李明神父关于中国古代宗教观之谬论 |
中国礼仪之争文献(三):法国耶稣会士郭弼恩神父《1692 年康熙宽容天主教传教诏令史》译文 |
译者按 |
上卷 |
下卷 |
中国礼仪之争文献(四)《一位索邦大学博士的日记》(节译) |
译者按 |
编者M.A.Gazier导读(节选) |
1700 年日记 |
中国礼仪之争文献(五):《维基百科法文条目:杨森主义(Jansénisme)》 |
译者按 |
1.杨森主义的定义问题 |
2.杨森主义的起源 |
2.1 特兰托会议中的圣宠问题 |
2.2 法国的奥古斯丁主义:圣西昂和阿诺德家族(Les Arnauld) |
3.在法国发生关于《奥古斯丁》的论战 |
4.五个命题 |
5.杨森派和莫利纳派的论战 |
6.帕斯卡与外乡人运动 |
7.杨森派在政治上的对立 |
8.教会大和解时期 |
9.大和解时期结束后的新迫害 |
10.《论上帝独子》和大申诉时期 |
11.杨森运动的普及 |
12.高等法院中的杨森派 |
12.1 杨森派和高等法院的联合 |
12.2 18 世纪高等法院暴动中杨森派的因素 |
13.杨森主义和法国大革命 |
13.1 杨森派在《教会公民组织法》中扮演的角色 |
13.2 杨森派被明显夸大的历史角色 |
14.法国之外的杨森派 |
14.1 鲁汶 |
14.2 荷兰 |
14.3 意大利 |
15. 19 世纪的杨森主义? |
主要人物事件编年表 |
参考文献 |
一.外文档案和报刊索引 |
二. 外文原始文献和研究专着 |
三.古籍和原始文献 |
四.中文译着、中文研究专着以及学位论文 |
五.中文期刊、集刊以及论文集论文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导论四元结构: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现有研究方法分析 |
1、实务研究方法 |
2 、理论研究方法 |
3 、现有方法的优点与局限 |
三、四元结构分析法 |
1、逻辑起点:法的重新理解 |
2、逻辑中介:回归民法理论 |
3、逻辑终点: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4、理论观点与司法统计 |
5、体例说明 |
第一章 界定民事主体 |
一、主体资格的司法扩张 |
二、主体资格的扩张依据 |
三、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 |
1、直接权利义务 |
2、合同相对性 |
3、当事人选择 |
4、以工商登记为准 |
5、以资质为准 |
6、以专营制度为准 |
7、以中央文件为准 |
四、几种特殊主体的认定 |
1、分支或内设机构 |
2、吊销营业执照和破产企业 |
3、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
4、外国代表处 |
5、职工持股会 |
6、业主委员会 |
7、国家机关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一 地方政府的民事主体资格认定:以最高法院椒江大桥航道通行权案为例 |
第二章 判断法律行为 |
一、审查诉讼请求 |
1、不告不理原则 |
2、诉求的识别、释明与选择 |
二、查明案件事实 |
1、待查事实的影响因素 |
2、无法查明事实的处理方式 |
3、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分 |
4、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摇摆:以土地使用证为例 |
5、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冲突:以民刑交叉证据为例 |
6、视为与推定 |
三、定性法律关系 |
1、性质决定审理方向 |
2、不同法律关系能否合并处理 |
3、法律关系的内外之别 |
4、法律关系的流变与转化 |
四、认定行为效力 |
1、区分成立和有效 |
2、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
3、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 |
4、合同效力:渐宽与反复 |
5、论无效合同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二 从合同成立之诉到合同效力之诉:以最高法院布吉公司股份代理转让合同案为例 |
第三章 保障民事权利 |
一、物权 |
1、物权确认基本原则 |
2、关于物权追及力 |
3、土地与房屋分别确权 |
4、集体土地的流转问题 |
5、几类特殊物权归属 |
6、担保物权若干问题 |
7、相邻权 |
二、股权 |
1、工商登记与股权认定 |
2、审批手续与股权认定 |
3、出资与股权认定 |
4、股权行使诸问题 |
三、债权 |
1、债权债务转移 |
2、代位权与撤销权 |
3、外部善意债权人 |
4、外部过错债权人 |
四、知识产权 |
1、司法保护取向 |
2、平衡与限制 |
五、民事权益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三 从利益平衡到禁止权利滥用:以最高法院采乐商标案为例 |
第四章 划分民事责任 |
一、主体性质与责任归属 |
1、职务行为 |
2、管理过错 |
3、个人行为 |
二、各方责任的分别认定 |
1、违约中的责任认定 |
2、侵权中的责任认定 |
3、公平中的责任分担 |
三、民事责任的连带与扩张 |
1、恶意串通 |
2、挂靠关系 |
3、追加开办单位 |
4、验资等中介机构责任 |
5、人格混同或否认 |
四、民事责任的加重、减轻与免除 |
1、加重 |
2、减轻 |
3、免除 |
五、强制执行中的民事责任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四 非诉行政执行的合法性审查:以最高法院普华凯达公司执行监督案为例 |
结论 |
一、四元结构是统摄宏观司法资源的有效理论工具 |
二、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已相对成型并正在转型 |
三、司法实践是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相对成型的最终塑造者 |
四、相对成型的最高法院审判思维,尚不稳定和不确定 |
五、审判思维的未来走向,受制于最高法院复杂多元的功能定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补记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10)分裂的忠诚与信仰的边界 ——伊丽莎白时代天主教徒“进国教堂”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文章主旨简介 |
既往的视角和研究成果 |
新的问题与思路 |
各章主要内容和结构 |
第一章 困惑与期待: 1559-1580 年之间的“进国教堂”问题 |
第一节 伊丽莎白以前的宗教改革与天主教困难的根源 |
一. 改革前英格兰宗教矛盾的酝酿 |
二. 新教改革对英格兰宗教矛盾的催化 |
第二节 伊丽莎白持续改革及惩罚天主教法令的颁布 |
第三节 英格兰天主教与罗马最初的分歧 |
一. 罗马对“进国教堂”行为从宽容到不宽容(1559-1570) |
二. 罗马对“进国教堂”行为的再度宽容(1570-1580) |
三. 从“拒绝国教会”到为“进国教堂”辩护,英格兰天主教的观念发展(1560-1580) |
第二章 束缚与突破:1580 年之后“进国教堂”问题的论争 |
第一节 1580 年之后英格兰对天主教政策 |
第二节 1580 年之后在“进国教堂”问题上的争论 |
一. 1580 年后对“服从国教”(Conformity)的支持 |
二. 1580 年后重提“拒绝国教”(Recusancy) |
本节小结 |
第三章 服从与宽容:16 世纪末“进国教堂”问题的延伸 |
第一节 神学院与耶稣会在神学院管理上的矛盾 |
一. 神学院反耶稣会的动乱 |
二. 动乱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分析 |
第二节 神学院与耶稣会在英格兰的矛盾 |
一. 最初的冲突与合作 |
二. 威斯贝奇骚乱(Wisbech Stir)和首席司祭(Archpriest)的设立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英格兰天主教着名人物小传 |
威廉艾伦(WilliamAllen,1532-1594) |
罗伯特帕森斯(Robert Parsons,1546-1610) |
爱德蒙坎皮安(Edmund Campion,1540-1581) |
约翰马希(John Mush,约 1551-约 1612) |
奥尔本兰代尔(Alban Langdale,约 1512- 1580 后期) |
托马斯贝尔(Thomas Bell,1551-1610)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请求的难度与难度的突破——从《陈情表》谈请求批准请示的语言特点(论文参考文献)
- [1]晚清湖湘骈文作家群体研究[D]. 刘振乾. 广西师范大学, 2021
- [2]陈子昂应用文研究[D]. 邓美金. 长春理工大学, 2021
- [3]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D]. 孙峻华. 南京大学, 2019(08)
- [4]明清鼎革之初嘉定士绅侯岐曾的生活史 ——以《侯岐曾日记》为中心[D]. 朱亦灵. 南开大学, 2019(03)
- [5]请示文体及其偏误研究[D]. 黄光淼. 暨南大学, 2017(04)
- [6]《陈情表》研究[D]. 刘锦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7(12)
- [7]文体学视阈下的“意见”研究[D]. 余超凡. 暨南大学, 2016(05)
- [8]中国礼仪之争和路易十四的法国(1640-1710):中国天主教史钩沉[D]. 谢子卿.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8)
- [9]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D]. 朱兰春. 武汉大学, 2015(03)
- [10]分裂的忠诚与信仰的边界 ——伊丽莎白时代天主教徒“进国教堂”问题研究[D]. 郭伟全. 北京大学,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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