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日本老年医疗保健制度看建立老人看护制度的必要性(论文文献综述)
吕玉环[1](2020)在《《东亚医疗及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其可持续性》翻译实践报告》文中认为本翻译实践报告所选文本《东亚医疗及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其可持续性》(以下简称《东亚医疗及社会福利制度》),是由山口大学大学院东亚研究科成员编着的国际经营管理类书籍,于2018年3月23日由日本中央经济社出版社出版。该书从国际视角出发,分三部分共14个章节阐述了以东亚国家为主的医疗福利制度的构建及医疗经营现状,主要介绍了东亚各国医疗制度基本情况、医疗经营及地区医疗福利状况。其中,第一部分“东亚各国医疗制度简介”主要从六个视角介绍了日本、韩国、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同时介绍了英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与之进行比较;第二部分“医疗经营”主要从三个视角分别介绍了不同规模的公立医院各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影响护士离职的因素、老后所需资金的推测分析;第三部分“地区医疗养老”则从五个视角分析了日本各地区预防医疗的动向、医疗地域变迁及其可持续性、地区全民医疗的公私协作及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必要医疗合作。本书属于企业管理专业类书籍,其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医疗·福利系统的构建与相关设施的有效经营。以日本为首,从经营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考虑东亚医疗与养老的可持续性方案。本翻译报告通过分析原文,将专业术语和长句分为经济、医疗、护理3类。文中专业词汇表述严谨、准确,需要准确充分的把握原文信息,避免漏译、错译。为此,有必要在翻译过程中考虑中文译文读者的思维习惯,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例如直译、变译、加注解释法等。此外,由于中日语言上的差异,且日语文章的逻辑性与汉语不同,因此翻译时语言的逻辑转换也是不可缺少的。原文的逻辑性如果直接套用在译文上,原文的本意可能会有所偏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翻译时需要通过逻辑补充、逻辑转换、逻辑重构等翻译方法来保障译文的逻辑性。此外,该文本由不同作者共同编着而成,所以各章节之间的语言表达存在差异,所以本翻译报告在保证译文内容准确的前提下,尽力还原作者的语境语气及写作风格?只有把握医疗、养老类书籍的文体特征,才能在翻译过程中体现其语言结构特色,并做到有的放矢,翻译出更为地道、专业的译文文本?本翻译实践报告参考了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严复所提出的翻译标准“信、达、雅”,对文本中所出现的专有名词、复杂长句等翻译重点及难点进行分析。对原文要遵守“信”,对译文要保证“达”,对译文表达要追求“雅”。原文主要是以医疗为研究目的的着作,在本次翻译中对“信、达、雅”的理解为:“信”是对原文的理解;“达”是译文与原文的契合度;“雅”是译文表述的可接受度。在实际进行翻译工作时,针对专业词汇采用了直译、变译及加注解释的翻译方法;针对文本翻译采用了逻辑增补、逻辑转换与逻辑重组的翻译策略。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保证行文流畅,处理好译文与原文的关系,结合上下文语境探究文中所蕴含的逻辑关系,进而翻译出译文读者所能接受的文本。本翻译实践报告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章:对笔者所选文本的执笔机关、文本特点及在翻译过程中所参考的翻译理论进行简单介绍;第二章:主要从词语和句子两个方面结合严复的“信、达、雅”翻译理论进行分析,简析医疗经营类文本的翻译特点并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进行翻译;第三章:此次翻译实践的总结及感想。随着现代医疗、福利制度的快速发展,为促进相关知识和理论的完善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医疗、福利制度相关书籍的翻译变得越来越重要。本翻译报告的目的是了解东亚各国的医疗及福利制度,分析原文语言的特征和表达的逻辑性。在此基础上,以编写专业且易懂的译文为目标。
汤优佳[2](2020)在《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是应对失能失智群体长期照护风险所构设的保险法律制度,具有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法双重属性,且具有整合、促进和构建三方面的功能。基于对风险属性认识的差异以及对保险模式区分标准的博弈,多数国家选择了以社会保险模式为主,商业保险模式为补充的法律制度模式。就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而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参保人的保险受益权。保险经办和监管机构、投保人和参保个人的家庭以及长期照护服务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有实施社会保险和提供保险待遇服务的义务。从长期照护保险的运行过程看,需要专门“构建”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包括适用范围法律制度、资金筹集法律制度和待遇给付法律制度。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问题、筹资机制问题和待遇水平问题。解决了这三部分问题,即回应了如何构建这三方面制度的问题。其他诸如在各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则可直接适用现行社会保险法和商业保险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各国的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进行考察,可以看出,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与主体的普惠性和选择的补充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法律制度与责任的多元性和组合的增效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待遇给付与方式的社会性和内容的福利性相关联。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体现了社会安全价值、社会效率价值和社会公平价值,相应地契合了社会利益理论、多元福利理论和权利本位理论。由于长期照护保险的主体资格审查和义务履行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无法直接适用现有的法律制度。加之现代化社会治理的要求,长期照护保险单独建制有其客观必要性。经过实践探索,我国在政治保障、产业发展、制度架构和参保平台方面已经初步具备了单独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条件。16个试点城市取得的长期照护制度运行经验和成果,以及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竞合风险规避的探索,都表明了我国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可行性。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规定,具有合法性。其在构建过程中对法律关系进行协调,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我国长期照护基本保险在广泛覆盖的原则下,应当在“参与社会保险”、“国民”、“年龄”方面有统一的参保标准。同时,根据特定情形实行差异适用。长期照护团体保险作为补充类保险,分为“补足型”和“特需型”两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群、计生家庭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根据参保需求和参保标准,都可成为团体保险项目的参保人。此外,基于税收优惠和储蓄收益,公民自由投保的相互保险和理财照护保险也可以作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有效补充部分,公民个人即为个人保险项目的参保人。由于我国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中对保险资金筹集渠道的规定相对单一,以致出现了权责失衡的问题。应当明确政府的补充筹资责任、用人单位的辅助筹资责任、家庭或社区的互助筹资责任以及个人的自体筹资责任,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拓展筹资渠道。另外,各地试点的长期照护保险对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基金的依赖程度过高,面对体制障碍和医疗保险资金的结构性不足,同时因应现今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的企业减负需要,应当按比例设定筹资标准和动态费率。在保险资金的筹集过程中,应当将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以此明确筹资管理中的央地权力划分以及筹资经办中的市场与政府权力划分。在待遇水平的确定方面,对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资格要件的规定,体现了保险的待遇标准,也反映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应当将长期照护保险受益人的年龄进行分段划分,并规定受益人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对其失能失智程度进行评估,以此确定保险的待遇等级标准。同时,对待遇给付方的资格要件规定同样也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具体来说,评估机构应当具有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服务机构需要具备合格的基础条件。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给付的方式主要分为服务给付和现金给付两类。通过机构定点照护、居家正式照护和居家非正式照护这三类服务照护方式,以及定额给付、限额给付和复合给付等现金给付方式,可以实现对受益人的权利保障,同时体现了待遇给付的水平。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长期照护未来的单行立法设计存在一定程度的竞合。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增收,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单独设立的条件逐步得到满足,可以在修改竞合部分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将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设方案应用于单行立法之中。
吴若萌[3](2020)在《《团结日本各地力量 助力老年医疗发展》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团结日本各地力量助力老年医疗发展》一书作者佐藤干夫亲临日本老年医疗的现场,结合自身见闻介绍了日本六个地区的老年医疗现状,并呼吁各地区团结起来共同解决老年医疗所面临的问题。在老龄化社会加剧的时代大背景下,该书有很高的研究价值。由于作者是将自己采访的内容整理成书籍出版,所以该书属于报告文学。根据赖斯文本类型说进行分类,该文本属于“信息型文本”。在翻译这类文本时,最重要的是译文要以目标语的表达习惯为导向。这样能够更好地帮助目标语读者理解原文意思。以下为笔者概括出的几个主要难点及解决策略:一、书名的翻译。该书书名含有主标题与副标题。如何处理译文才能在尊重源语意思的基础上更好地吸引读者?针对这一点笔者查阅了大量先行研究来确定译文。二、医疗专业术语的翻译。笔者将这些术语进行了分类并使用重新命名法翻译。三、复杂句和复杂语篇的翻译。笔者利用游离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四、隐含意义的翻译。笔者采用意义补偿法解决这一问题。
姜美全[4](2019)在《中日城市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对比研究 ——以天津和大阪市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基础家庭结构演变,传统养老模式难以延续,亟需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重构养老设施体系,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我国相对于日本等发达国家养老设施发展起步较晚,深入研究日本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方法,对于我国养老设施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对日本养老设施体系的解读相对简单,缺少构成逻辑层面的深入探讨;对城市层面养老设施总体空间布局的深入研究更是存在缺环。故本文以养老设施体系和设施空间布局特征为研究对象,以大阪市和天津市的养老设施数据为支撑,从设施类型与设施层级两方面展开对比研究。在养老设施体系比较研究方面,以城市总体数据为基础,着重从类型构成与层级体系两个维度展开。类型体系构成通过历时性研究,探索设施体系构成的内在逻辑与各类型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层级体系通过分析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差异及其影响要素,评估我国当前分级体系各项配建指标的合理性。研究发现中日两国养老设施体系存在四项主要差异:第一,日本养老设施体系相对完善,我国仍存在设施类型不完整情况;第二,日本养老设施类型高度细分,我国养老设施服务功能过度复合;第三,日本以设施服务供给总量划分层级,我国根据设施服务覆盖范围划分层级;第四,日本养老设施发展高度市场化,设施空间布局指标适应服务需求,我国政府参与设施统筹布局,但当前设施层级配建指标缺乏合理性。养老设施设施空间布局方面,建立包括设施空间位置、服务功能、床位规模、医护人员数量等数据的城市总体养老服务设施数据库,并构建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评价体系,利用空间分布与资源分布对应的服务半径、空间可达性、空间分布均质度、资源供给能力、资源分布公平性五项指标,分别对不同类型与不同层级设施的空间布局特征展开比较研究。研究发现,第一,日本各类型设施普遍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空间分布均质、设施服务供给总量较高且各地区设施资源供给相对均衡的特点,我国各类型养老设施均存在设施数量较少,服务资源总供给量不足,各地区间资源供给总量不均衡问题,与日本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第二,中日均存在设施层级间规模区分度低,空间布局缺乏协同性问题。最后,基于前文研究,系统性整理我国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问题,提出我国城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中,配建类型、总量控制、分级设置、空间引导、配置标准五大规划步骤的具体优化路径与优化方案,包括养老设施类型体系重构、各类型设施的服务供给结构总量控制、各层级设施分级建设标准、各类型设施空间配置指标以及服务供给不足空间的识别指标。
郑慧姬[5](2020)在《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台湾因少子化与民众平均寿命延长造成高龄化社会,台湾高龄民众在健康医疗、经济安全、教育及休闲、心理与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照顾需求也日益增加,但是,随着社会结构变迁造成家庭照顾功能趋弱、社会福利机构体制未健全、社福设施与社工人力普遍不足、失能老人增多与政府财政负荷重,台湾为提供与满足民众幸福之生活,建构、发展与提供优质老年社会福利政策是台湾需面对的一个重要的课题,为达让台湾高龄民众可安稳养老之目标,其有必要检讨台湾老年福利政策并提出各种合宜之对策,以在政府有限的资源下、根据台湾高龄民众之生理与心理需求,为台湾梳理出可长期适用之台湾老年福利政策。本研究之目标是分析与修正台湾老年福利政策,为达此目的,本研究首先介绍“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凯恩斯的社会照料理论”、“福利多元化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当作理论基础,然后介绍台湾老人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与相关照护政策与法律,为了处理台湾高龄民众的经济安全、教育、娱乐、健康等基本之生理与心理需求。本研究建构“台湾老年福利社会保险投资意愿模型”、“台湾老人休闲意愿模型”、“台湾老人教育意愿模型”与“台湾老人运动保健意愿模型”,以分析影响台湾民众投资老年福利社会保险投资意愿之相关因素,与分析影响台湾老人进行休闲活动、教育活动与运动活动之相关因素,并根据研究成果研拟对策;本研究主要使用的研究方法为信度分析与回归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人民的可支配所得”与“社会保险的知觉价值与知觉风险”会影响民众投保社会福利保险以建构自身老年经济安全网之意愿,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费用低廉”、教育活动与休闲活动的“趣味性”为影响响台湾老年人从事教育活动与从事休闲活动的关键因素;“台湾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运动社交效果”、“运动健康促进效果”和“他人支持”皆会正向影响台湾老年人从事运动保健活动的意愿,本研究亦据此提出许多政策以增加老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之动机。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过去研究大多是以政府的力量探讨如何提升老人福利,而本研究探讨政府应如何提升台湾民众与老人的动力,让台湾民众自发储存自身老人保险,帮助台湾老人进行休闲、教育、运动活动以提身自身的福利与健康,此为过去文献很少从事之研究。台湾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取得了如下成效:台湾以经济安全、健康维护、生活照顾三大规划面设计老人社会福利政策主轴;台湾就老人经济安全、教育及休闲、健康保健分别推动相关措施;政府注意到多数高龄人口希望与亲人同住,逐渐推广小区照护系统。台湾为完善老人福利政策,制定的具体措施包括以房养老政策、开办服务时间银行、建构小区长期照护网络、规划与推动长期照护保险、改进老人赡养管理。
秦朝辉[6](2019)在《医养结合视角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初探》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老龄化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高龄化和失能化的趋势越发明显。根据我国的“9073”养老格局,我国将会有超过2亿老年人需要在家中或社区中进行养老,由于高龄和失能老人数量的不断攀升,在社区中提供介护型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有相当的社会需求。我国自2011年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医养结合”以来,推动医疗资源与养老设施的共享发展,为高龄、失能老人的医疗与养老保障提供了政策支持。因此,研究医养结合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是一个十分具有实用价值和社会意义的课题。本文首先对我国的老龄化现状和特征进行简要分析,依据我国的现实需求,对国外不同类型医养结合典型案例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读,主要从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医养结合的方式等几个方面分析和总结,并归纳出了有利于我国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其次展开对当前社区中潜在使用人群对医养结合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需求的调研,为设计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据支撑。通过对我国医养结合现状和所选取具有典型特点的已实施案例的详细调研、分析和解读各案例的功能构成、空间布局、医养结合的模式等,总结了我国在医养结合探索中所遇到的问题,以期通过问题的发现和总结,为我国未来医养结合的发展指明道路。在对国内外案例的详尽调研、分析与解读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医养结合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计策略。梳理了适合现实需求的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的运营组织模式和空间组织形式,从选址布局、建筑规模的确定、整体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模式的归纳和总结,并且从以居室为核心的养护空间、以活动室为核心的日常活动空间、以医务室为核心的医疗空间和交通空间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设计要点和设计策略,最后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的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的设计实践来对本论文所提出的设计策略加以尝试性的应用,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医养结合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谭淑浈[7](2019)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指出我国自2000年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以来,在1999-2017年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从6.9%涨至11.4%。老年人口占比的不断上升带来了一系列的医疗养老问题,引起国家对老年群体的医疗养老问题的重视。在国家层面,人口老龄化意味着缴费群体的占比不断缩小,不用再缴费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的群体不断增多,也就是缴费群体面临着越来越高的医疗费用代际平衡压力,同时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带来更大的运营压力。在老年人层面,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大幅下降,同时面临更高的疾病率。特别在慢性病上,65岁以上老年群体的患病率为全人群的3.2倍,住院率为全人群的2.21倍1,这意味着老年群体在医疗费用上面临着比全人群更高的缺口。考虑到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没有独立地针对老年群体进行保障的医疗制度,本文根据老年人的医疗费用特征,认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吻合老年人容易产生高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求。同时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自2012年全国试点至今,已经有不少地方运营良好甚至略有盈余,开始在赔付设计、筹资标准等方面进行制度改良。所以本文把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结合起来,建议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做出向老年人待遇保障倾斜的制度设计,以分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和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本文基于两点原因选取了山东省作为倾斜研究的对象,一是山东省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且老龄化比率一直领跑全国平均水平,向老年群体进行倾斜的意义更大;二是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进行省级统筹的,对制度改革而言有先天优势。本文以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5中的山东省数据作为本文实证分析的对象,通过把山东省最近一个月是否看过门诊以及最近一次门诊费用作为被解释变量,验证年龄因素对门诊利用率以及门诊费用的显着影响。再通过划分年龄区间进行对门诊费用的显着性检验得到根据年龄段区分赔付标准最优的年龄界限为65岁。在此基础上把65岁及其以上老年人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控制在该年龄层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内;65岁及其以上老年人的人均自付费用控制在该年龄层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内。以这两个条件为设计原则,得到对65岁以上老年群体最优的倾斜设计。最后为我国大病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更可持续做出完善对策。本文主要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综述、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概述。本章分为两小节,第一节是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本章根据发展特点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2012-2013年的局部试点阶段、2014-2016年的全国推广阶段、2017年至今为全面调整升级阶段。第二节是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分别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及创新案例、倾斜设计的大病保险案例两个方面进行归纳。第三章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典型性分析。本章主要分析山东省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上具有的制度以及地域特色。山东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的省份,其大病医疗保险上也是建立在城乡统一了的基本医疗保险上的,而且全省政策统一。对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政策调整而言,减少了很多阻力。除此,山东省不仅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开展大病医保,也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开展大病医保,但是城乡居民大病的待遇保障水平明显较低,与职工大病差距较大。第四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老年群体倾斜的必要性分析。本章主要从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收入水平、老年人医疗损失数据特征三方面验证老年群体需要倾斜优惠。首先验证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正向增长作用,老年人面临着更大的医疗费用支出。其次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上验证老年人的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人群水平,相同的医疗费用对他们而言经济压力更大。最后从老年人医疗损失数据,分别是最近一个月是否看过门诊、最近一次门诊费用两个变量,通过广义线性模型中的Logistic、正态分布回归来验证年龄对两个变量的显着性。并通过费用的回归得到对医疗费用影响最显着的年龄段。第五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老年群体进行倾斜设计的可行性分析。本章分别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在保障老年人医疗损失上的优势、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营良好、山东省大病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费用预测、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四方面验证倾斜的可行性。首先,老年群体在慢性病等重大疾病上有较高的发病率,更容易产生更高的医疗费用,这跟大病保险的设计初衷吻合。其次,通过分析山东省大病保险自身运营条件以及财政补助力度来考察倾斜后的财务可行性。第六章完善大病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对策—以山东省为例。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老年人保障倾斜的制度设计,第二部分是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第一部分把起付线、人均自付费用均控制在65岁以上人群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来设计起付线与赔付比例。第二部分分别从政府以及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角度,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利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老年人的待遇保障进行倾斜来提高我国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进而让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保基本、广覆盖向重点帮扶延伸。在具体做法上根据不同年龄段对医疗费用的显着程度进行区分,得到山东省以65岁为年龄界限区分的两个年龄段对医疗费用的显着程度差异最大,并以此进行待遇保障的倾斜构想。不足之处就是本文所采用的样本数据(CHARLS2015)年份滞后且样本量不够大,由此得到的倾斜依据以及倾斜设计会偏离真实情况,本文更多的是研究向老年人倾斜的方法思路,具体措施还是需要根据真实数据进行设计。
高洁[8](2019)在《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医疗技术的进步,使我国的主要疾病谱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患病率上升,与人口老龄化相关的残疾和障碍的发生率增加,失能老人将会面临个人生活无法自理的困难,我国失能老人的基数巨大,比例攀升。失能老人不仅需要日常生活照料服务,还需要医疗护理服务进行疾病的康复治疗和维持基本的生理机能。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发生了变化,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因此,深入研究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相关问题对我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意义。论文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立足于当前上海市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践探索过程中的现状和需求,结合国内外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先进经验,探究适宜当前医养结合社会背景下的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论文研究从“国内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国外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经验借鉴”、“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运行框架设计”以及“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证分析”四个主要部分展开:首先,揭示我国目前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现状,了解当前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同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其次,以上海市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践经验为立足点,将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看做是一个包含服务提供者、服务需求者、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等诸多要素的系统工程,在此基础上初步构建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运行框架;最后,对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进行评价,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地服务现状,总结影响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因素,从政府因素、服务主体因素、技术因素和监督管理因素的层面上,归纳出医疗护理水平、服务主体的专业素质标准、沟通协调机制、监督评估制度、医养结合的护理服务政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六个维度,在这六个维度上构建服务评价指标,并在指标设定时兼顾了服务提供者、服务接受者的感受,结合结构方程,对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根据研究结果,得出研究结论为医疗护理水平、专业素质标准、沟通协调机制、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医养结合相关的护理服务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都对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具有显着性正向影响。据此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合作平台,提高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建立相应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估体系等若干建议。
张子琪[9](2018)在《基于资源与需求的浙北乡村社区老年服务体系营建》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状况发展呈现城乡倒置格局,乡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渐严峻,集中体现为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与长期滞后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之间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必须直面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重大挑战。本研究从问题的先发性和研究的可行性出发,以浙北乡村地区作为研究的主要地理范围,采取问题切入——动力提取——条件解读——系统构建——策略提升的研究路径,以既存设施问题为出发点,基于资源和需求两个方向进行探究,分别从宏观角度窥视养老服务体系与历史及社会发展结合的资源流动规律,和从微观角度收集与分析使用者的具体行为特点和要求,最终回归到探析适应我国国情的乡村老年服务体系营建和设施建设的策略。具体从四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1)从既有乡村老年设施建设与利用现状中显现的问题出发,通过系统分析将现象归因为规划重叠与疏离的问题增生、功能闲置与缺失的矛盾并进、服务来源与责任的被动转移,以及运支持与建设的恶性循环四个层面;并从问题共性中提取出忽视乡村情况、定位细分模糊、需求认知偏差、系统建立缺乏、提供总量不足的发生本质。(2)基于对共性问题本质的探析,提出“乡村养老资源”与“乡村老人需求”是当前乡村老年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提升的外在驱动力与内在驱动力,进而对这两种驱动力的前提、基本概念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定义了作为乡村养老资源的经济、建设、服务与精神资源的主要内容,以及归纳乡村老年人需求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动态性与多样性、当下性与未来性的基础认知。(3)以作为外在驱动力的未利用的资源,以及作为内在驱动力的未满足的需求为线索,从乡村老年设施为核心,一方面向上植根社会政治经济大背景,梳理与解读乡村老年服务体系的内在机制,定义“模式”为社会环境限定的资源供需框架,“服务”为资源供需流动的具体组织形式,以及“设施”作为资源接收终端的实体表现,并归纳从模式、服务再到设施的养老资源流动渠道;另一方面向下深挖乡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具体运用环境行为学的研究方法,对乡村老年人这一目标人群样本进行实地调研以及量化分析,并探索从对象到需求再到设施的老年服务设施的设计导向。(4)以顺应机制、跟进机遇、利用资源、满足要求的研究思路,系统构建乡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内容框架,在政策指导、服务架构与设施空间三个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营建策略:政策上提出经济、保障、体制和文化四方面的政策支持要求;服务上提出多类型老年服务需求、多方面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多元化服务主体和根据乡村社区组织形成的养老服务组织架构;设施空间上提出基于要素综合的乡村老年设施规划,以及从使用者出发的乡村老年空间设计策略。
黄昱[10](2018)在《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及启示》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医疗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也逐渐延长,从而在整个社会甚至世界中老年人口所占据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乃至全球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当前,居家养老服务在各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进程中备受关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不仅是养老服务方式的转变,更是老年社会福利政策导向的重大转变。从目前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是最有可能平衡供需矛盾的养老方式。日本作为我国的邻国,于1970年步入高龄化社会,1994年进入高龄社会,2007年进入超高龄社会。而我国也于2000年进入高龄化社会,预计2050年进入高龄社会,2037年到达超高龄社会。虽然中日两国从高龄化社会进入高龄社会都只用了24年,但日本要比我国提早30年。日本自2000年起正式实施了护理保险制度,在居家护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且取得了显着的成效,较好地解决了日本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然而我国目前还处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初级阶段,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将面临从前日本在养老方面走过的老路,因此本文对日本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历程、支持性政策体系以及运行机制的全面研究,揭示出日本在探索老年人护理问题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从而总结出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二、从日本老年医疗保健制度看建立老人看护制度的必要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日本老年医疗保健制度看建立老人看护制度的必要性(论文提纲范文)
(1)《东亚医疗及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其可持续性》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要旨 |
第一章 翻訳任务の绍介 |
1.1 原书の绍介 |
1.2 原书の特徴 |
1.3 厳复の翻訳理论 |
第二章 翻訳事例の分析 |
2.1 语汇の翻訳 |
2.1.1 医疗?福祉専门用语 |
2.1.2 组织名称 |
2.1.3 その他の语汇 |
2.2 文の翻訳 |
2.2.1 论理补完 |
2.2.2 论理変换 |
2.2.3 论理再构成 |
第三章 翻訳実践报告のまとめ |
3.1 翻訳実践のまとめ |
3.2 翻訳についての心得 |
参考文献 |
付録Ⅰ:原文 |
付録Ⅱ:訳文 |
谢辞 |
(2)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论文框架及结构图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点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属性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 |
(一)模式划分的根据 |
(二)模式选择的定型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一)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二章 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实然要义 |
一、适用范围与普惠性和补充性相关联 |
(一)参保主体与普惠性相关联 |
(二)保险选择与补充性相关联 |
二、资金筹集与多元性和增效性相关联 |
(一)筹资责任与多元性相关联 |
(二)筹资组合与增效性相关联 |
三、待遇给付与社会性和福利性相关联 |
(一)给付方式与社会性相关联 |
(二)给付内容与福利性相关联 |
第三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制构建的根据 |
一、相关理论的综合考量 |
(一)社会安全价值与社会利益理论 |
(二)社会效率价值与多元福利理论 |
(三)社会公平价值与权利本位理论 |
二、实践探索的目标要求 |
(一)单独保险制度构建的要求 |
(二)独立建制条件满足的要求 |
(三)制度竞合风险规避的要求 |
三、法律关系的协调需要 |
(一)主体地位的整体性协调需要 |
(二)权利义务的保障性协调需要 |
(三)客体形成的发展性协调需要 |
第四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适用范围的界定 |
一、长期照护基本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基本保险应然覆盖范围的考量 |
(二)基本保险统一参保范围的确定 |
(三)基本保险差异参保范围的认定 |
二、长期照护团体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团体保险形态及适用范围考量 |
(二)团体保险类型化及其适用标准 |
三、长期照护个人保险的适用范围 |
(一)优惠相互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二)理财照护保险的适用范围考量 |
第五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厘定 |
一、立足“权责对等”的筹资渠道拓展 |
(一)源于渠道单一的权责失衡检视 |
(二)基于筹资责任的多元渠道设计 |
(三)基于筹资方式嵌入的渠道拓展 |
二、基于“比例设定”的筹资标准调整 |
(一)筹资标准的比例调整 |
(二)保险费率的动态调整 |
三、缘于“统筹分权”的筹资运行设计 |
(一)属地筹资与中央调剂相结合 |
(二)市场经办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
第六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 |
一、给付标准:主体资格要件的体现 |
(一)受益人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的资格要件 |
二、给付方式:受益主体权利的保障 |
(一)基于服务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二)基于现金给付的保险权利实现 |
第七章 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展望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应然构想 |
(一)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必要条件 |
(二)近期应当修订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长期照护保险单独立法的研判 |
(一)应然单独立法的多元制度整合 |
(二)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形式构想 |
(三)长期照护保险立法的内容构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团结日本各地力量 助力老年医疗发展》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要旨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翻译实践简介 |
2.1 翻译实践内容简介 |
2.2 翻译实践流程 |
第3章 文本分析和译前准备 |
3.1 文本分析 |
3.2 翻译理论选择 |
3.3 译前准备 |
第4章 案例分析 |
4.1 书名的翻译 |
4.2 专业术语的翻译 |
4.3 复杂句和复杂语篇的翻译 |
4.4 隐含意义的翻译 |
第5章 结语 |
5.1 翻译实践总结 |
5.2 问题与不足 |
5.3 翻译实践感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原文/译文对译 |
附录2 术语表 |
致谢 |
(4)中日城市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对比研究 ——以天津和大阪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老龄化水平快速、持续上升 |
1.1.2 中国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 |
1.1.3 中国养老设施存在资源供给结构性矛盾 |
1.2 相关概念阐释 |
1.2.1 养老设施 |
1.2.2 养老设施分类体系与分级体系 |
1.2.3 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
1.2.4 养老服务相关医疗概念 |
1.2.5 养老设施命名 |
1.3 研究内容与意义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点 |
1.4.4 技术路线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国内外相关研究计量统计 |
2.2 国内外老龄化发展研究理论框架 |
2.2.1 国外老龄化发展研究理论 |
2.2.2 国内老龄化发展研究理论 |
2.3 国内外养老设施体系构建研究进展 |
2.3.1 国外养老设施体系相关研究 |
2.3.2 国内养老设施体系相关研究 |
2.4 国内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研究进展 |
2.4.1 国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研究 |
2.4.2 国内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研究 |
2.5 小结 |
第3章 中日养老设施体系对比研究 |
3.1 中日养老设施分类体系对比 |
3.1.1 日本养老设施分类体系 |
3.1.2 中国养老设施分类体系 |
3.1.3 中日养老设施分类体系对比 |
3.2 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对比 |
3.2.1 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 |
3.2.2 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影响要素 |
3.2.3 中日养老设施分级体系对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日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对比研究 |
4.1 研究区域与数据准备 |
4.1.1 研究区域 |
4.1.2 数据准备 |
4.1.3 研究区域概况 |
4.2 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评价体系构建 |
4.2.1 评价指标 |
4.2.2 评价模型与方法 |
4.2.3 评价标准 |
4.3 中日不同类型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3.1 日本上门照护类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3.2 中日日间照护类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3.3 中日机构类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3.4 其他服务要素下日本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3.5 中日不同类型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对比 |
4.4 中日不同层级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4.1 日本各层级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4.2 中国各层级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 |
4.4.3 中日不同层级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特征对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养老设施配置优化路径 |
5.1 中国养老设施发展问题研判 |
5.1.1 中国养老设施体系发展问题 |
5.1.2 中国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发展问题 |
5.2 中国养老设施配置的优化路径 |
5.2.1 配建类型——建立健全的设施类型体系 |
5.2.2 总量控制——构建合理的服务供给结构 |
5.2.3 分级设置——高度区分的设施层级体系 |
5.2.4 配置标准——规模与服务半径双重约束 |
5.2.5 空间引导——引导设施空间均衡性布局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成果 |
6.2 研究局限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3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方法 |
2 养老与政府责任之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3 凯恩斯的社会照料理论 |
2.4 福利多元化理论 |
2.5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台湾老年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 |
3.1 台湾老年福利政策发展历程 |
3.2 台湾老年福利政策的基本内容 |
3.3 台湾迈向高龄社会老人教育白皮书 |
3.4 台湾社会照护政策与立法 |
4 台湾老年社会保险福利之检视 |
4.1 台湾老年福利之社会保险投保意愿分析 |
4.2 台湾老年社会保险投保意愿模型构建 |
4.3 实验说明 |
4.4 实验结果 |
4.5 台湾之政策建议 |
5 台湾老年教育与休闲福利政策之检视 |
5.1 台湾老人教育与休闲福利与社会参与问题 |
5.2 台湾老年教育与休闲参与意愿模型 |
5.3 实验说明 |
5.4 实验结果 |
5.5 台湾之政策建议 |
6 台湾老年健康福利政策之检视 |
6.1 台湾老人健康维护福利问题 |
6.2 台湾老年运动保健参与意愿模型 |
6.3 实验说明 |
6.4 实验结果 |
6.5 台湾之政策建议 |
7 台湾老年福利政策改进的路径 |
7.1 以房养老政策 |
7.2 长期照护保险 |
7.3 喘息服务与服务时间银行 |
7.4 与小区结合改革公立医疗体系 |
7.5 改进老人赡养管理 |
7.6 台湾老年福利政策改进路径可行性探讨 |
8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台湾老年福利社会保险投资意愿模型前测问卷 |
附录2 台湾老年福利社会保险投资意愿模型实测问卷 |
附录3 台湾老人教育意愿模型前测问卷 |
附录4 台湾老人教育意愿模型实测问卷 |
附录5 台湾老人休闲意愿模型前测问卷 |
附录6 台湾老人休闲意愿模型实测问卷 |
附录7 台湾老人运动意愿模型前测问卷 |
附录8 台湾老人运动意愿模型实测问卷 |
附录9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医养结合视角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
1.1.2 老年人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增长明显 |
1.1.3 医养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 |
1.3.1 国外相关理论与实践 |
1.3.2 国内相关理论与实践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医养结合 |
1.4.2 老年人 |
1.4.3 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 |
1.5 研究对象、内容、方法和研究框架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方法 |
1.5.4 研究框架 |
1.6 本章小结 |
2 国外医养结合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发展及相关案例研究 |
2.1 国外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 |
2.1.1 英国 |
2.1.2 美国 |
2.1.3 日本 |
2.2 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设置医疗服务--日本中泽老年设施 |
2.2.1 项目概况 |
2.2.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2.2.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2.2.4 医养结合的方式 |
2.2.5 经验借鉴 |
2.2.6 案例小结 |
2.3 医疗设施的基础上增设养老功能--日本钏路北医院 |
2.3.1 项目概况 |
2.3.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2.3.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2.3.4 医养结合的方式 |
2.3.5 经验借鉴 |
2.3.6 案例小结 |
2.4 医疗和养老功能同置并行--日本“矶子自然村” |
2.4.1 项目概况 |
2.4.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2.4.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2.4.4 医养结合的方式 |
2.4.5 经验借鉴 |
2.4.6 案例小结 |
2.5 医疗和养老功能同置并行--美国布里奇斯医疗服务所 |
2.5.1 项目概况 |
2.5.2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2.5.3 医养结合的方式 |
2.5.4 经验借鉴 |
2.5.5 案例小结 |
2.6 国外案例特点总结和启示 |
2.7 本章小结 |
3 我国医养结合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发展及案例调研 |
3.1 发展概况 |
3.1.1 医养结合型老年人照料设施在我国的发展 |
3.1.2 我国医养结合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分类及依据 |
3.2 老年人对于医养结合型介护型社区老年人照料设施需求意愿调研 |
3.2.1 调研对象年龄分布概况 |
3.2.2 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
3.2.3 调研对象对社区医养结合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需求情况和使用需求 |
3.3 依托附近医疗设施实现医养结合--北京首开寸草亚运村养老设施 |
3.3.1 项目概况 |
3.3.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3.3.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3.3.4 医养结合的方式 |
3.3.5 经验总结 |
3.3.6 调研小结 |
3.4 医疗和养老功能同置并行--瑞金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
3.4.1 项目概况 |
3.4.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3.4.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3.4.4 医养结合的模式 |
3.4.5 经验总结 |
3.4.6 调研小结 |
3.5 养老社区中增设医养型老年人照料设施--杭州蓝庭颐老公寓 |
3.5.1 项目概况 |
3.5.2 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周边社区的关系 |
3.5.3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3.5.4 医养组合的方式 |
3.5.5 经验总结 |
3.5.6 调研小结 |
3.6 医疗设施基础上增设养老功能--西安市莲湖区建峰杏林养老院 |
3.6.1 项目区位与概况 |
3.6.2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3.6.3 医养结合的模式 |
3.6.4 经验总结 |
3.6.5 调研小结 |
3.7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增加医疗功能--西安市雁塔区天合老年公寓 |
3.7.1 项目区位与概况 |
3.7.2 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3.7.3 医养结合的模式 |
3.7.4 经验总结 |
3.7.5 调研小结 |
3.8 案例调研特点总结和对比 |
3.9 本章小结 |
4 医养结合视角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策略 |
4.1 国内外调研案例的对比和总结 |
4.1.1 医疗和养老的关系层面 |
4.1.2 建筑设计层面 |
4.2 医养结合的运营模式及空间组织模式 |
4.2.1 医养结合的运营模式和服务对象 |
4.2.2 医养结合的空间组织模式 |
4.3 选址布局 |
4.3.1 规划选址 |
4.3.2 辐射范围和场地布局 |
4.4 建筑规模的确定 |
4.4.1 综合考虑因素 |
4.4.2 每千人床位数的测算 |
4.4.3 以生活圈为基础对建筑规模的测算 |
4.5 整体的功能构成和空间布局 |
4.5.1 功能构成 |
4.5.2 空间布局 |
4.6 以居室为核心的养护空间 |
4.6.1 养护空间的规模和布局模式 |
4.6.2 养护空间的平面组合形式 |
4.6.3 居室 |
4.6.4 养护服务站 |
4.6.5 交往空间 |
4.7 以活动室为核心的日常活动空间 |
4.7.1 基本组织模式 |
4.7.2 设计要点 |
4.7.3 活动空间的设计 |
4.7.4 公共餐厅 |
4.8 以医务室为核心的医疗空间 |
4.8.1 功能构成 |
4.8.2 基本组织模式 |
4.8.3 医疗空间的设计要点及实例 |
4.9 以便捷高效为核心的交通空间 |
4.9.1 出入口和门厅 |
4.9.2 交通空间的设计要点 |
4.10 本章小结 |
5 设计案例初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 |
5.1 基地现状 |
5.1.1 基地实地勘踏 |
5.1.2 基地周边现状 |
5.1.3 上位规划解读 |
5.2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规模和功能构成 |
5.2.1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规模测算 |
5.2.2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功能构成 |
5.3 整体的场地关系和空间布局 |
5.3.1 场地关系 |
5.3.2 建筑空间布局 |
5.3.3 经济技术指标 |
5.4 医养结合的模式 |
5.4.1 医养结合的空间组织模式 |
5.4.2 流线组织 |
5.5 以居室为核心的养护空间 |
5.5.1 养护空间的平面组织形式 |
5.5.2 养护空间的布局形式 |
5.5.3 居室 |
5.5.4 养护服务站和交往空间 |
5.6 以活动室为核心的日常活动空间 |
5.6.1 公共餐厅 |
5.6.2 活动空间 |
5.7 交通空间和流线组织 |
5.7.1 交通空间 |
5.7.2 流线组织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6.3 愿景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1 :网络调研问卷 |
附录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计方案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7)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2.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
2.1 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
2.2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
2.2.1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及创新案例 |
2.2.2 倾斜设计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案例 |
3.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典型性分析 |
3.1 山东省大病保险建立在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上 |
3.2 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
3.3 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偏低 |
4.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老年群体倾斜的必要性分析 |
4.1 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费用增长 |
4.1.1 山东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
4.1.2 人口老龄化拉动医疗费用增长 |
4.2 山东省实际调查数据证实必须向老年人保障倾斜 |
4.2.1 老年人收入水平 |
4.2.2 老年人医疗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
5.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老年群体倾斜的可行性分析 |
5.1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保障老年人的优势 |
5.2 山东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运营良好 |
5.3 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 |
6.完善大病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设计与对策 |
6.1 完善对老年人保障具体倾斜制度的设计 |
6.1.1 起付线的确定 |
6.1.2 报销比例的确定 |
6.2 完善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
6.2.1 拓宽筹资思路,提高人均筹资额 |
6.2.2 合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职工大病保险,提高统筹层次 |
6.2.3 加强商业保险公司对医院的费用管理 |
6.2.4 丰富大病保险对老年人的增值服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社会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方案设计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长期照护 |
2.1.2 照护服务 |
2.1.3 医养结合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2 整合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 |
3.1 国内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现状 |
3.1.1 服务机构日益增多 |
3.1.2 服务形式不断扩展 |
3.2 上海市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践探索 |
3.2.1 上海市亲和源养老公寓 |
3.2.2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
3.2.3 上海市中心城区的全科医生模式 |
3.3 国内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需求 |
3.3.1 社保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 |
3.3.2 护理资源严重占用医疗资源 |
3.3.3 服务主体的功能定位不准确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经验借鉴 |
4.1 日本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 |
4.1.1 发展过程 |
4.1.2 服务内容 |
4.2 丹麦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 |
4.2.1 发展过程 |
4.2.2 服务内容 |
4.3 英国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 |
4.3.1 发展过程 |
4.3.2 服务内容 |
4.4 国外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的经验借鉴 |
4.4.1 完善医养结合相关的法制体系建设 |
4.4.2 提高照护人员的专业素质 |
4.4.3 明确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 |
4.4.4 推进医养结合长期照护服务的信息化管理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运行框架设计 |
5.1 医养结合下长期照护服务的功能定位和设计原则 |
5.1.1 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功能定位 |
5.1.2 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设计原则 |
5.2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基本构成 |
5.2.1 服务对象 |
5.2.2 服务主体 |
5.3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协作过程 |
5.3.1 准备阶段的运行设计 |
5.3.2 实施阶段的运行设计 |
5.3.3 反馈阶段的运行设计 |
5.4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运行框架 |
5.4.1 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总体规划 |
5.4.2 以家庭为基础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
5.4.3 以社区为依托整合医养资源 |
5.4.4 以机构为支撑加强机构间的合作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实证分析 |
6.1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影响因素总结 |
6.1.1 政府因素 |
6.1.2 服务主体因素 |
6.1.3 技术因素 |
6.1.4 监督管理因素 |
6.2 调查准备 |
6.2.1 调查对象与样本数量 |
6.2.2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施 |
6.2.3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 |
6.3 结构方程方法介绍 |
6.3.1 结构方程方法概述 |
6.3.2 结构方程方法应用 |
6.3.3 结构方程模型的优点 |
6.4 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评价模型的建立 |
6.4.1 基于结构方程的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评价模型的建立 |
6.4.2 基于结构方程的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评价模型的修正 |
6.4.3 研究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完善医养结合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对策建议 |
7.1 构建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的合作平台 |
7.1.1 明确服务主体的功能定位 |
7.1.2 整合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 |
7.1.3 运用数字化信息管理 |
7.2 提高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 |
7.2.1 优化服务内容和价格 |
7.2.2 完善护理服务过程 |
7.3 建立相应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
7.3.1 为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
7.3.2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7.4 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估体系 |
7.4.1 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 |
7.4.2 完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上海市老年人物联网养老服务设备需求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9)基于资源与需求的浙北乡村社区老年服务体系营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楔入 |
1.1.1 缘起:乡村人口老龄化现象 |
1.1.2 现状:乡村养老问题的聚焦 |
1.1.2.1. 历史背景 |
1.1.2.2. 政策环境 |
1.1.2.3. 建设实践 |
1.1.3 契机:转型期中的乡村与养老建设 |
1.1.3.1. 转型期中的乡村建设 |
1.1.3.2. 转型期中的养老建设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外乡村老年问题研究动向 |
1.2.1.1.乡村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前提与方法 |
1.2.1.2. 乡村老龄化问题的表现形式探究 |
1.2.1.3. 在地养老模式及其理论研究 |
1.2.1.4. 老年友好社区规划及其理论研究 |
1.2.2 国内乡村老年问题研究动向 |
1.2.2.1. 乡村老年设施建设问题与设计研究 |
1.2.2.2. 乡村养老服务需求及服务提供研究 |
1.2.2.3. 乡村老年人的生理与心理特征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进展小结 |
1.2.3.1. 国外文献——观念与方法 |
1.2.3.2. 国内文献——现状与趋势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搭建、充实与延伸 |
1.3.2 从问题出发的策略架构 |
1.4 研究定位与内容 |
1.4.1 研究定位 |
1.4.2 研究内容 |
1.5 重点概念界定区分 |
1.5.1 浙北地区 |
1.5.2 农(乡)村与农(乡)村社区 |
1.5.3 老年人与乡村老年人 |
1.5.4 老年服务体系与老年建设 |
1.6 研究思路方法及技术路径 |
1.6.1 文献调查与综合假设 |
1.6.2 田野调查与在地实践 |
1.6.3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 |
1.6.4 学科交叉与理论联动 |
1.7 研究框架 |
1.7.1 章节内容 |
1.7.2 论文结构 |
2. 乡村老年建设的内外驱动力探究 |
2.1 现象中的问题:乡村老年相关设施发展历程与现状 |
2.1.1 乡村敬老院/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
2.1.2 乡村“星光老年之家” |
2.1.3 乡村互助幸福院 |
2.1.4 乡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
2.1.5 老年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 |
2.1.6 乡村医养结合日间照料中心 |
2.1.7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2 从现象到动力:乡村老年建设提升驱动力的提出 |
2.2.1 建成环境中的问题归因 |
2.2.1.1. 规划重叠与疏离的问题增生 |
2.2.1.2. 功能闲置与缺失的矛盾并进 |
2.2.1.3. 服务来源与责任的被动转移 |
2.2.1.4. 运营支持与建设的恶性循环 |
2.2.2 问题发酵中的动力催生 |
2.3 外在驱动力——待利用的资源 |
2.3.1 “乡村养老资源”的前提与概念 |
2.3.1.1. 提出前提 |
2.3.1.2. “乡村养老资源”的基本概念 |
2.3.2 “乡村养老资源”的内容探索 |
2.3.2.1. 经济资源 |
2.3.2.2. 服务资源 |
2.3.2.3. 精神资源 |
2.3.2.4. 建设资源 |
2.4 内在驱动力——待满足的需求 |
2.4.1 “乡村老人需求”的前提与概念 |
2.4.1.1. 提出前提 |
2.4.1.2. “乡村老人需求”的基本概念 |
2.4.2 “乡村老人需求”的特征认知 |
2.4.2.1. 普遍性与特殊性 |
2.4.2.2. 动态性与多样性 |
2.4.2.3. 当下性与未来性 |
2.5 本章小结 |
3. 系统耦合:乡村老年服务体系机制解读 |
3.1 乡村养老“模式”:社会环境限定的资源供需框架 |
3.1.1 乡村养老模式的发展脉络 |
3.1.1.1. 集体化前的自发组织期(1949-1953) |
3.1.1.2. 集体化进程中的集体福利事业增长与衰退期(1954-1977) |
3.1.1.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的重生发展期(1978-2008) |
3.1.1.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倡导下的多元探索期(2009-) |
3.1.2 乡村养老模式的内涵动因 |
3.2 乡村老年“服务”:资源供需流动的具体组织形式 |
3.2.1 乡村公共服务整体发展脉络 |
3.2.1.1. 集体化前的自发组织期(1949-1953) |
3.2.1.2. “社”制度下的二元结构形成期(1954-1977) |
3.2.1.3. “村委会”制度下的二元结构加剧期(1978-2001) |
3.2.1.4. “村社区”制度下的二元结构破除期(2002-) |
3.2.2 乡村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脉络 |
3.2.2.1. 以窄范围集体供养为主的社会养老服务(1949-1977) |
3.2.2.2. 以机构附带服务为主的社会养老服务(1978-2007) |
3.2.2.3. 强化服务内容和质量的社会养老服务(2008-) |
3.2.3 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脉络 |
3.2.3.1. 早期互助合作医疗(1949-1953) |
3.2.3.2.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探索和归整(1954-1959) |
3.2.3.3. 由赤脚医生领头的农村合作医疗波动期(1960-1989) |
3.2.3.4. 农村合作医疗探索与恢复期(1990-2008) |
3.2.3.5. 体系化、均等化、医养结合(2009-) |
3.2.4 乡村老年服务的内涵动因 |
3.3 乡村老年“设施”:资源接收终端的实体表现 |
3.4 乡村老年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归纳:从模式、服务到设施 |
3.5 本章小结 |
4. 路径深化:乡村老年服务设施要求探究 |
4.1 研究方法与过程 |
4.1.1 学科方法支撑 |
4.1.1.1. 环境行为与建筑计划学理论 |
4.1.1.2. 社会调查与统计量化方法 |
4.1.2 研究对象选择 |
4.1.3 整体研究框架 |
4.1.3.1. “人”线索的调查研究过程 |
4.1.3.2. “空间”线索的调查研究过程 |
4.1.4 调研基本情况 |
4.2 基于人群特性的服务内容探索 |
4.2.1 基本人群信息 |
4.2.2 主观需求特征 |
4.2.2.1. 中高乡村性乡村老年人主观需求特征 |
4.2.2.2. 中低乡村性乡村老年人主观需求特征 |
4.2.2.3. 主观需求特征总结与探索 |
4.2.3 日常生活规律 |
4.2.3.1. 中高乡村性乡村老年人日常生活规律 |
4.2.3.2. 中低乡村性乡村老年人日常生活规律 |
4.2.3.3. 日常生活规律总结与探索 |
4.2.4 人群与需求指导下的服务内容模块 |
4.2.4.1. 服务内容的分化与整合 |
4.2.4.2. 服务提供的分时与针对 |
4.3 基于使用方式的空间取向探索 |
4.3.1 公共设施内的行为特征 |
4.3.1.1. “全时段”型与“分时段”型设施 |
4.3.1.2. 设施行为平面与空间解读 |
4.3.1.3. 行为与设施空间的关联性 |
4.3.2 村域空间中的行为特征 |
4.3.2.1. 村域行为平面与空间解读 |
4.3.2.2. 聚集群体规模和活动特性 |
4.3.2.3. “功能性聚集”与“场所性聚集” |
4.3.2.4. 聚集行为发生的空间特征 |
4.3.3 行为与偏好指导下的空间设计导向 |
4.3.3.1. 空间异用现象的追因与避免 |
4.3.3.2. 基于行为与偏好的设计探索 |
4.4 本章小结 |
5. 乡村老年服务体系与设施营建策略 |
5.1 既有乡村老年建设体系架构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5.1.1 既有理论参考 |
5.1.1.1. 老年相关学科 |
5.1.1.2. 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论 |
5.1.1.3. 精明增长理论 |
5.1.2 既有实践借鉴 |
5.1.2.1. 老年持续照护观念的落地 |
5.1.2.2. 资源统合的居家养老体系 |
5.1.2.3. 自宅与开放化的养老动向 |
5.2 基于机制与驱动力的老年服务内容体系 |
5.2.1 原则与方向 |
5.2.1.1. 立足实际,夯实基础 |
5.2.1.2. 多元并举,服务当先 |
5.2.1.3. 结构转变,针对高效 |
5.2.1.4. 整体支持,全局考虑 |
5.2.2 目标与内容 |
5.2.2.1. 宏观:依赖政策体系的养老模式构想 |
5.2.2.2. 中观:构成运行系统的服务组织与社区规划 |
5.2.2.3. 微观:作为终端表现的设施与空间设计 |
5.3 基于上下统筹的乡村养老模式政策支持 |
5.3.1 乡村养老模式内涵解读 |
5.3.2 乡村养老模式政策支持 |
5.3.2.1. 经济——“自身发展”“外界助力” |
5.3.2.2. 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
5.3.2.3. 体制——“对地”“对人” |
5.3.2.4. 文化——“释放”“联系”“参与” |
5.4 基于资源分配的乡村老年服务组织形式架构 |
5.4.1 乡村老年服务组织形式架构内容 |
5.4.2 乡村老年服务内容要求 |
5.4.2.1. “多类型”老年服务需求探索 |
5.4.2.2. “多方面”养老服务资源整合 |
5.4.2.3. “多元化”服务主体相互支撑 |
5.4.3 乡村老年服务组织架构 |
5.4.3.1. 乡村社区组织形式解读 |
5.4.3.2. 乡村老年服务组织导入 |
5.5 基于要素统合的乡村老年设施规划定位 |
5.5.1 扩大定义——以村域为范围进行整体考虑 |
5.5.1.1. 资源认识 |
5.5.1.2. 状态评估 |
5.5.2 物尽其用——将老年设施视作公共设施的针对性补充 |
5.5.3 整体提升——营造老年宜居的乡村社区 |
5.5.3.1. 资源整合化 |
5.5.3.2. 环境适老化 |
5.6 基于使用者的乡村老年空间化设计策略 |
5.6.1 恰居其位——确定老年设施的定义与定位 |
5.6.2 适得其所——确定乡村环境系统中的老年设施的选址原则 |
5.6.3 内部统合——基于功能模块的设施布局 |
5.6.3.1. “老年日间中心” |
5.6.3.2. “老年协养中心” |
5.6.3.3. “共融生活社区” |
5.6.4 针对设计——基于空间偏好的细部设计 |
5.6.4.1. 基础:安全性 |
5.6.4.2. 提升:偏好点 |
5.6.4.3. 修正:经济性 |
5.7 本章小结 |
6. “资源—要求—支持体系”匹配的实践探索 |
6.1 村庄概况 |
6.1.1 基本信息 |
6.1.1.1. 村庄基本情况 |
6.1.1.2. 产业发展情况 |
6.1.1.3. 村落建设情况 |
6.1.2 现状调查 |
6.1.2.1. 养老资源分析 |
6.1.2.2. 养老要求分析 |
6.2 设计策略 |
6.2.1 规划原则 |
6.2.2 策略思路 |
6.2.2.1. 老年支持与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
6.2.2.2. 老年设施与现有资源相互匹配 |
6.2.3 空间布局 |
6.2.4 设施设计 |
6.2.4.1. 入口公共设施组团改造 |
6.2.4.2. 老年日间活动据点改造 |
6.2.4.3. 沿河全龄社区走廊设计 |
6.2.5 环境提升 |
7. 结语 |
7.1 本研究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7.2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科研成果 |
(10)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研究 |
1.3.2 国外文献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比较分析法 |
1.5 特色与创新 |
第二章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 |
2.1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建立 |
2.1.1 古代到中世纪的社会福祉 |
2.1.2 近世的社会福祉 |
2.1.3 近代国家的社会福祉 |
2.1.4 明治时期的社会福祉 |
2.1.5 救护法的制定和养老设施 |
2.2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建的制度基础 |
2.2.1 《老人福祉法》的制定 |
2.2.2 居家服务制度及老人保健设施的创立 |
2.2.3 居家护理服务的充实与完备 |
2.3 日本居家养老体系创建的社会背景 |
2.3.1 平均寿命延长伴随的护理需求变化 |
2.3.2 人口结构的发展变化 |
2.3.3 日本家庭观念与居住形态的变化 |
2.3.4 女性身份与社会地位的变化 |
2.4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的“前”与“后” |
2.4.1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前的局限性 |
2.4.2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后的变化 |
第三章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与内容 |
3.1 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 |
3.2 日本社会福祉的定义和概念 |
3.3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理论 |
3.4 日本居家服务的具体内容 |
第四章 日本居家养老的服务机制研究 |
4.1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输送的主体 |
4.2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输送客体 |
4.3 日本居家养老的输送方式 |
4.4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 |
4.5 日本居家服务的队伍组建 |
4.6 日本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 |
4.7 日本居家护理保险制度的“得”与“失” |
第五章 日本居家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
5.1 我国居家养老的现状 |
5.2 我国居家养老所存在的问题 |
5.3 中日居家养老护理制度的比较 |
5.4 对我国养老的启示及借鉴意义 |
5.4.1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需要“本土化”的思考 |
5.4.2 加快对从业人员专业化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 |
5.4.3 加快推进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 |
5.4.4 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老年保障法律与法规 |
5.4.5 构建多方协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
日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从日本老年医疗保健制度看建立老人看护制度的必要性(论文参考文献)
- [1]《东亚医疗及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其可持续性》翻译实践报告[D]. 吕玉环.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2]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 汤优佳. 吉林大学, 2020(08)
- [3]《团结日本各地力量 助力老年医疗发展》翻译实践报告[D]. 吴若萌.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0(07)
- [4]中日城市养老设施体系与空间布局对比研究 ——以天津和大阪市为例[D]. 姜美全. 天津大学, 2019(01)
- [5]台湾老年社会福利政策研究[D]. 郑慧姬.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6]医养结合视角下社区介护型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初探[D]. 秦朝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7]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向老年人保障倾斜的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谭淑浈.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8]医养结合下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研究[D]. 高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9]基于资源与需求的浙北乡村社区老年服务体系营建[D]. 张子琪. 浙江大学, 2018(01)
- [10]日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及启示[D]. 黄昱.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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