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3种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顾文欣[1](2021)在《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文中研究表明
杨承翰[2](2021)在《习近平关于诚信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指出
黄力[3](2020)在《旅游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评价研究 ——以都江堰—青城山景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全国上下积极营造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全域旅游大众旅游迎步到来的新时代,搭建构造好旅游诚信体系,做好旅游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景区诚信状况评价尤为重要和必要。景区诚信环境作为旅游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影响重大、作用凸显、意义深远。论文密切结合“旅游诚信缺失”问题,围绕如何开展旅游景区诚信环境建设及怎样评价景区诚信状况展开。以全方位多主体广覆盖的“信用管理”的视角切入,探讨梳理了景区诚信建设与评价的一般思路,实地走访调查了典型景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査法等研究方法,归纳提炼了景区诚信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和方式做法,设计构造了景区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精准完成了指标赋权,并以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景区为例进行案例分析,综合各个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诚信状况评价的各项经验与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主要结论及理论贡献如下:首先,深入挖掘景区诚信所涉各要素因子,创新构建包括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景区运营管理单位、游客、景区商家、当地居民等多主体的包含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44项三级指标的景区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基于该“模型”评分设计制作了景区诚信评价等级划分表,引入实际案例点展开实证分析。深入案例点都江堰—青城山景区现场调研3次,发放问卷425份,运用信息采集方式5种(微信微博、电话、面谈、网站、书本报刊等),交流访谈主体6类(游客、政府主管部门、商家、景区运维管理机构、当地居民、旅行社等),搜集整理资料数据81件。结果表明具有较高的吻合性一致性。最后,“测评模型”的推广使用将促进景区内外综合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社会福利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有效破解利益等原因所致的失信乱象。论文为增进学界深入探讨景区诚信多维度的具体结构与内在机理,研究我国各类景区通用性诚信评价指标体系与等级划分做出了理论尝试。
高云云[4](2020)在《网络商业诋毁行为司法案例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竞争环境下,商业诋毁纠纷由来已久。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在各领域持续发酵,商业诋毁的情形愈发多样,构成要件也更加复杂。由此带来的司法审判中对于行为性质的认定差异,不仅不利于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预测和指引,也影响司法机关公信力的实现。本文通过法律法规调查发现,法律条文中对于商业诋毁的规定局限于原则性的定义,而缺乏对行为方式和内容的具体指引。司法实践中,商业诋毁行为主要利用互联网实施,表现出技术性、隐蔽性的特点,侵权情形更加多样和复杂。因此,本文将商业诋毁行为类型化为实名散布型、匿名评论型和恶意拦截型三种,实名散布型商业诋毁行为主要依靠了互联网的传播性,而后两种则主要依靠技术性、隐蔽性的特点。随后,为探究不同类型的网络商业诋毁行为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的差异,本文进行了案例调查和国内外观点汇总。本文引用的全部裁判文书来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商业诋毁”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下载了共计400余篇裁判文书,从中选取183件详细分析(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的计1件,判决文书分析总表详见附录)。其中利用互联网为工具实施的商业诋毁案件共计168件,占绝大多数。各地法院在主体认定上显示出扩大竞争关系范围的趋势,而在诋毁行为的主客观认定和责任承担方式的做法上则存在差异甚至迥异的做法,表现出竞争关系主体界限模糊、诋毁信息要素认定不明、商誉损害判断缺乏标准等问题。最后,根据调查中发现的司法认定难点和争议,本文指出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时应当规范认定流程和用语,按照对“行为要素-信息真实性-主体适格-责任承担”一一进行确认的思路规范审理流程。本文认为网络商业诋毁行为应当坚持“单一行为模式+主体过错”原则,即针对不同行为主体适用不同的过错原则,竞争主体发表的言论应当具有更高的审慎义务,在符合过错要件的情形下单独实施编造或传播的任一行为均可认定为侵权。而在责任承担方面,是否应当将“赔礼道歉”作为商业诋毁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摒弃“一刀切”的当然做法。此外,针对赔偿数额的认定应当考虑行为已经和可能造成的损害,适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在法律层面,需要完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于复杂违法主体,如单位犯罪、网络水军等情形适用不同部门法予以规制,通过不同措施更有效打击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白丹[5](2012)在《论交易诚信的市场监管 ——以价格法框架下的价格欺诈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在市场交易中,诚信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出现一种非常态的市场行为——价格欺诈行为。这种严重违背交易诚信的市场行为,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活动发生的频率有增无减,且在地区和领域都出现扩大与蔓延的势头,并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价格体制改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并不彻底和完善,价格规制法律体系并没有完整建立。怎样在上层建筑中完善价格规制模式、健全价格规制法律体系,使得价格机制发挥其有效反应供求关系、真实传递市场变化趋势的功效,以保障社会经济健康顺利协调发展是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展开深入的研究,笔者试图以经济法的角度对价格欺诈的基础法律概念,如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历史渊源、构成要件等六个方面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全面的剖析,以便对价格欺诈的理论界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完成对价格欺诈的理论认识之后,笔者研究了外国对价格欺诈法律规制的现状及评析,从体制和规制内容方面进行借鉴参考,为完善我国价格欺诈的法律制度下达基础。通过梳理我国现行规范价格欺诈的法律体系,根据法律本身及执法部门在监管市场价格欺诈行为的实际问题出发,找出我国现阶段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如: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存在被规范监管法律空白的价格欺诈主体、法律条文本存在规定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欠缺法律强制措施、法律滞后于现实需要等诸多问题,针对我国规制价格欺诈行为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现实问题中显现的不足,以经验结合实际,对完善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制度,本文提出几点完善意见:修善国家层面的价格欺诈规制法;清理地方价格欺诈规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价格欺诈的界定;提高价格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加强执法权力;通过制度加大法律宣传,强化经营者诚信意识等。这对加强对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研究是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一方面完善了经济法体系中对于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的理论,另一方面更好的规制了市场中的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实现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
吴伟达[6](2006)在《论反价格垄断法律体系的构建》文中提出目次一、价格垄断的概念及其相对独立性二、我国现行反价格垄断立法回顾与检讨三、反价格垄断法立法体例及体系结构四、纳入反垄断法视野的价格问题五、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有市场经济就会有竞争,有竞争就会有价格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而价格竞争则是经营者之间进行市场竞争的最重要的方式和手段。价格竞争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同时,也会带来价格垄断,即部分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试图通过某种价格行为去消除或限制竞争以谋求高额利润的行为。价格垄断对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这是因
王连生[7](2005)在《价格违法犯罪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立足于我国当前价格行政立法和刑事立法,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出发,构建了价格违法犯罪的基本理论体系。文章以价格违法行为的概念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价格违法行为的概念、种类、特点。在我国刑法对价格犯罪没有明确的直接的规定情况下,文章根据我国价格违法行为的现状,借鉴国外对价格犯罪的立法规定,从刑法学的角度重点研究了我国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和价格犯罪法律体系的构建,包括价格犯罪的具体罪名、犯罪构成等。以犯罪客体为标准,价格犯罪可分为商品和服务价格犯罪、行政性收费犯罪。文章从立法建议的角度,分别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犯罪中的操纵市场价格罪、低价倾销罪、价格欺诈罪、牟取暴利罪、哄抬价格罪、价格歧视罪、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罪、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罪,以及行政性收费犯罪中的扰乱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秩序罪、违法审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罪的犯罪构成、个罪认定等进行了探讨。文章论述了财产刑、自由刑、生命刑在价格犯罪中的运用,提出了价格犯罪量刑时应考虑的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为了预防与减少价格犯罪,文章又从犯罪学的角度,提出应结合我国实际,从加强价格行政指导、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力度和提高价格违法犯罪成本等方面预防价格违法犯罪发生。由于文章是在应然的角度而不是实然的角度对我国的价格犯罪进行探讨,有的观点不一定科学、符合我国实际,尚需进一步研究。
刘金方,王洪军[8](2003)在《商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分析及对策》文中认为近几年,我国商业企业的价格欺诈行为愈演愈烈。产生价格欺诈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法律制裁的不力。政府部门应制定严格的价格制度,媒体进行有效的监督,但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在于商家主动地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否则就要承担虚假信息的后果。
楚益祥[9](2002)在《有多少标价还在胡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快过春节了,众商家又开始绞尽脑汁,各出奇招。尽管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给了消费者一份自我保护权。但那些违规操作的各种赠券还在发着,明摆着让人多花冤枉钱的“设套”广告还在打着,没头没脑暗藏机?
杨桦,周明[10](2002)在《政策快讯》文中认为 13种行为定为“价格欺诈” 国家计委最近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13种价格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二、13种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3种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3)旅游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评价研究 ——以都江堰—青城山景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与思路框架 |
第2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诚信 |
2.1.2 旅游诚信 |
2.1.3 旅游诚信体系 |
2.1.4 旅游景区诚信 |
2.1.5 旅游景区诚信环境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外部不经济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国外文献综述 |
2.3.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3章 旅游景区诚信环境整体架构搭建 |
3.1 国内旅游景区诚信建设与评价现状 |
3.1.1 安徽三河古镇景区 |
3.1.2 浙江诸暨五泄景区 |
3.1.3 广西大新“老木棉·紫园”景区 |
3.1.4 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评价的成效不足 |
3.2 旅游景区诚信环境整体架构构建的基本原则 |
3.2.1 科学规划、健全体系 |
3.2.2 以人为本、务实高效 |
3.2.3 多方参与、客观公正 |
3.2.4 大胆探索、因地制宜 |
3.2.5 尊重规律、统筹协调 |
3.3 景区诚信环境整体架构构建的内容、载体和表现形式 |
3.3.1 主要内容 |
3.3.2 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
3.3.3 景区诚信环境整体架构图 |
第4章 旅游景区诚信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构造 |
4.1 景区诚信状况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的设计 |
4.1.1 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
4.1.2 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构建 |
4.2 层次分析法与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1 层次分析法主要步骤 |
4.2.2 景区诚信环境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第5章 案例点实证研究 |
5.1 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景区基本情况 |
5.2 案例点实地调研 |
5.2.1 考察调研过程 |
5.2.2 案例点诚信状况概述 |
5.3 案例点实证分析 |
5.3.1 问卷设计与统计分析 |
5.3.2 案例点信用测评 |
第6章 景区诚信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确立领导团队,健全运行机制 |
6.2 加强政府管控,强化行业自律 |
6.3 完善评价标准,推动结果互认 |
6.4 夯实基础设施,增强平台功能 |
6.5 营造品牌形象,严格处罚倒逼 |
6.6 推进试点创建,引领示范创新 |
6.7 彰显景区个性,凸显亮点特色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7.4 结语 |
参考文献 |
问卷调查表 |
个人简历、申请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网络商业诋毁行为司法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商业诋毁行为的界定 |
一、商业诋毁行为的概念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诋毁条款 |
(二)不同法律中的商业诋毁条款对比 |
二、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分类及特点 |
(一)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分类 |
(二)网络商业诋毁纠纷的特点 |
第二章 有关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调研结果 |
一、网络商业诋毁案件司法认定的调研情况 |
(一)案件审理流程梳理 |
(二)判决文书汇总分析 |
二、网络商业诋毁行为各构成要件认定的调研结果 |
(一)对竞争关系认定的调研结果 |
(二)对客观行为认定的调研结果 |
(三)对主观方面认定的调研结果 |
(四)对结果要件认定的调研结果 |
三、网络商业诋毁行为责任承担的调研结果 |
(一)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责任承担的司法认定结果 |
第三章 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司法认定难点 |
一、各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难点 |
(一)竞争关系主体界限模糊 |
(二)诋毁信息认定要件不明 |
(三)主观归责原则理论争议 |
(四)商誉损害判断缺乏标准 |
二、责任承担方式的司法认定难点 |
(一)侵权声明实效难以保证 |
(二)赔礼道歉适用饱受争议 |
(三)赔偿金额计算缺乏标准 |
第四章 完善网络商业诋毁纠纷审理的建议 |
一、规范认定思路,梳理认定流程 |
(一)具体事实精准阐明 |
(二)损害结果区分认定 |
二、提升审判水平,实现同案同判 |
(一)规范竞争关系内涵 |
(二)明确诋毁言论界限 |
(三)区分不同行为的过错要求 |
(四)结合具体行为认定诋毁结果 |
三、完善法律规定,推动责任承担 |
(一)细化消除影响的方式 |
(二)统一赔礼道歉的适用条件 |
(三)明确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商业诋毁案例统计表 |
(5)论交易诚信的市场监管 ——以价格法框架下的价格欺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价格欺诈的概述 |
(一)价格欺诈的概念 |
(二)价格欺诈的历史渊源 |
(三)价格欺诈的构成要件 |
1.主体要件 |
2.主观要件 |
3.客观要件 |
(四)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属性 |
(五)价格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
1.现行法规列举的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 |
2.在实践中出现的价格欺诈的新兴表现形式 |
(六)价格欺诈的成因及危害 |
1.价格欺诈的成因 |
2.价格欺诈的危害 |
二、价格欺诈价法律规制的评析与完善 |
(一)我国价格欺诈的价格法规现状 |
1.我国现阶段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体系 |
2.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价格欺诈法律制度的完善 |
1.价格欺诈的立法完善 |
2.价格欺诈的执法完善 |
3.通过制度加大法律宣传,强化经营者诚信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7)价格违法犯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价格违法行为 |
一、价格违法行为的概念 |
(一) 价格的涵义 |
(二) 价格违法行为的涵义 |
二、价格违法行为的种类 |
(一) 以侵害价格管理秩序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 |
(二) 以有无违法所得为标准进行分类 |
(三) 以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 |
三、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 |
(一) 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 |
(二) 价格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 |
四、价格违法的处罚 |
(一) 西方国家对价格不法行为的处罚 |
(二) 我国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 |
(三) 中外对价格违法案件处罚的比较 |
第二章 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 |
一、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 |
(一) 保护重要社会关系不受侵害 |
(二) 维护人民利益和法律公正性 |
(三) 保障价格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
(四) 遏制和预防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
(五) 减轻或消除社会危害后果 |
二、我国对价格犯罪刑事立法的欠缺 |
(一) 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中关于价格犯罪的规定 |
(二) 我国刑事立法中涉及价格犯罪的有关规定 |
第三章 价格犯罪法律体系的构建 |
一、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方式 |
(一) 国外价格犯罪规定在不同法律中 |
(二) 我国价格违法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方式 |
二、价格犯罪概念 |
(一) 价格犯罪客体 |
(二) 价格犯罪的客观方面 |
(三) 价格犯罪主体 |
(四) 价格犯罪的主观方面 |
三、价格犯罪种类 |
(一) 以价格犯罪客体为标准进行分类 |
(二) 以价格犯罪主体为标准进行分类 |
(三) 以价格犯罪客观方面为标准进行分类 |
(四) 以价格犯罪主观方面为标准进行分类 |
四、价格犯罪认定 |
(一) 违法数额在价格犯罪认定中的作用 |
(二) 时间因素在价格犯罪认定中的作用 |
(三) “屡查屡犯”对价格犯罪认定的影响 |
第四章 商品和服务价格犯罪研究 |
一、操纵市场价格罪 |
(一) 国外关于操纵市场价格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操纵市场价格罪概念及构成 |
(三) 操纵市场价格罪的认定 |
二、低价倾销罪 |
(一) 国外关于低价倾销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低价倾销罪罪名的确定 |
(三) 低价倾销罪概念及构成 |
(四) 低价倾销罪的认定 |
三、价格欺诈罪 |
(一) 国外关于价格欺诈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价格欺诈罪概念及构成 |
(三) 价格欺诈罪与低价倾销罪的异同 |
(四) 价格欺诈行为犯罪化可资借鉴的立法经验 |
四、牟取暴利罪 |
(一) 国外关于牟取暴利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牟取暴利罪概念及构成 |
(三) 牟取暴利罪的认定 |
五、哄抬价格罪 |
(一) 国外关于哄抬价格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哄抬价格罪概念及构成 |
(三) 哄抬价格罪的认定 |
(四) 法律对哄抬价格犯罪规定的欠缺 |
六、价格歧视罪 |
(一) 美国关于价格歧视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价格歧视罪概念及构成 |
(三) 价格歧视罪的认定 |
七、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罪 |
(一) 挪威关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罪概念及构成 |
(三) 越权定价行为的刑事责任 |
八、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罪 |
(一) 国外关于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犯罪的有关规定 |
(二) 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罪概念及构成 |
(三) 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罪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罪的异同 |
第五章 行政性收费犯罪研究 |
一、国外关于行政性收费犯罪的有关立法不明确 |
二、扰乱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秩序罪 |
(一) 扰乱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秩序罪概念及构成 |
(二) 执行越权文件收费的法律责任 |
(三) 业务主管部门违规批费的法律责任 |
三、违法审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罪 |
(一) 违法审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罪概念及构成 |
(二) 设立违法审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罪的必要性 |
第六章 价格犯罪的量刑 |
一、价格犯罪的刑罚适用 |
(一) 资格刑在价格犯罪中的适用 |
(二) 财产刑在价格犯罪中的适用 |
(三) 自由刑在价格犯罪中的适用 |
(四) 生命刑在价格犯罪中的适用 |
二、价格犯罪的量刑情节 |
(一)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 |
(二) 价格犯罪的从宽量刑情节与从严量刑情节 |
(三) 价格犯罪的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 |
(四) 严格区分价格违法行政处罚情节与价格犯罪量刑情节 |
第七章 价格犯罪的预防 |
一、价格犯罪预防的概念 |
二、加强价格行政指导 |
(一) 价格行政指导的概念 |
(二) 我国现行主要的价格行政指导方式 |
(三) 价格行政指导对预防价格犯罪的作用 |
(四) 价格行政指导的完善 |
三、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力度 |
(一) 健全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落实有关行政处分的规定 |
(三) 强化价格行政执法手段 |
四、提高价格犯罪成本 |
(一) 价格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的关系 |
(二) 理想状态和现实状态下的价格犯罪成本 |
(三) 提高我国价格犯罪成本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论文摘要(中文) |
论文摘要(英文) |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
后记 |
四、13种行为被列为价格欺诈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 [1]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D]. 顾文欣.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习近平关于诚信重要论述研究[D]. 杨承翰.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
- [3]旅游景区诚信环境建设与评价研究 ——以都江堰—青城山景区为例[D]. 黄力. 桂林理工大学, 2020(02)
- [4]网络商业诋毁行为司法案例研究[D]. 高云云. 中国政法大学, 2020(12)
- [5]论交易诚信的市场监管 ——以价格法框架下的价格欺诈分析[D]. 白丹. 吉林财经大学, 2012(01)
- [6]论反价格垄断法律体系的构建[J]. 吴伟达. 经济法论丛, 2006(00)
- [7]价格违法犯罪研究[D]. 王连生. 吉林大学, 2005(06)
- [8]商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分析及对策[J]. 刘金方,王洪军. 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 2003(04)
- [9]有多少标价还在胡来?[N]. 楚益祥. 人民日报, 2002
- [10]政策快讯[J]. 杨桦,周明. 经济月刊,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