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论文文献综述)
黄志成[1](2021)在《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商品市场的逐渐开放,过去的政府监管模式也逐渐显露出不足,政府监管的缺位越位错位,市场调控的失灵,使得市民开始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困扰,特别是关乎生命安全的产品,更是把假冒伪劣商品这个话题推至风口浪尖。广州市白云区由于拥有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劳动力、低廉的土地,逐渐成为广州市商品生产流通的重要集聚地,形成了以化妆品、皮具箱包、汽配为代表的产业,但也催生了对应行业的假冒伪劣商品产业链。虽然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多年来一直采取联合多部门打击、专项打假重点领域、下沉执法力量至基层等多种措施去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并致力于打造白云品牌,推动白云创新,但是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对广州市白云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本文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通过对该地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历年来辖区内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数据,分析白云区过去的监管机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市民展开问卷调查,对政府部门、第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在总结问题与原因的基础上,再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尝试分别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以及市民四个不同主体角度研究优化广州市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对策,提出多元主体参与、设立并运行联动机制、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保障及评估监管机制这四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以期改变过去单靠政府监管的困境,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白云区乃至广州市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工作,提升区域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环境,打造白云品牌。
安凯[2](2020)在《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提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对于保障国民的基本健康权与生存权、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伴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保基金支付的风险逐渐加大,由于医疗行业的运行环节多、业务复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之刑事打击力度不足,导致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频繁发生,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因此,打击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已刻不容缓,研究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明理论研究现状,提出研究的思路构想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概述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定性及概念进行论述,分析此类犯罪的特征和产生原因。第三部分,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进行剖析,解构其实施过程。第四部分,总结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结合公安机关办案实践,总结归纳此类犯罪在线索来源、调查取证、案件认定等方面的侦查难点。第五部分,提出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特点、手段、侦查难点的总结分析基础上,按照侦查程序的逻辑链条,从线索获取、立案审查到深入调查、集中收网、完善证据,厘清每个侦查环节的针对性方法和取证重点。
刘畅[3](2020)在《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化妆品消费总量的增加,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已经成为假货犯罪重灾区。新兴的各种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平台更是给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不法分子把销售渠道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使犯罪行为更隐蔽,销售辐射范围更广,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化妆品市场秩序,阻碍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全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概述。介绍了化妆品的定义,界定了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概念,并且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和具体涉及的罪名。第三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现状及成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产业化、链条化,涉案区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集中,电商、社交平台成售假主阵地以及假冒化妆品的品牌及种类随市场潮流而变化的现状,并分析了此类案件的成因。第四部分,按照原料来源、仿制包装、灌装、销售、运输的顺序分析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作案流程。第五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分析了获取线索难、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认定犯罪金额难以及摧毁产业链难等侦查难点及成因。第六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提出了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有效核实线索以确定案件性质、扩线追查上下游犯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固定证据以及深挖源头,摧毁整个制售假犯罪产业链等五个方面的侦查对策。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是近年来逐渐高发的一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本文旨在通过对化妆品这类制售假案件的侦查难点分析以及侦查对策研究,总结出具有实战意义的打击对策,从而既有助于实务中公安机关对这一类犯罪案件的侦破,也能为其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提供借鉴参考。
陈晓珍[4](2020)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文中指出荔湾区作为千年商都的发祥地,自古以来商贸发达,引进来和走出使得荔湾老城区保持着经济的勃勃生机。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以及区域自主品牌的培育将是持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引擎。然而,近些年来,荔湾区商标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侵权手段多样,侵权方式隐蔽,加之机构改革,使得商标侵权监管职能被边缘化,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机构改革的大背景和信息化时代,为部门之间的整合优化提供了契机。以往关于商标侵权治理的文献往往侧重于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以及商标行政监管的研究,研究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商标侵权治理不限于行政监管,信息时代背景下使得商标侵权更加复杂化、专业化等,涉及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难题。目前,仍未发现从整体性的视角来研究商标侵权治理。本文立足于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司法治理实践,以及相关权利人维权实践等,分别剖析出在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中,行政执法监管存在部分执法标准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鉴定取证难、部门间调配机制不畅的问题;刑事打击存在刑事规范操作性不强、刑事司法机关配合不够默契、刑事打击效力不强的问题;司法治理门槛高、案犯没有区分性、案件审判效率低、执行力低等问题;社会治理力量缺乏平台建设,商标宣传不足、市场行业协会缺位等问题。其中,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冲突、执法人员难以适应需要以及社会力量的缺失是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失效的原因。借助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和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通过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方式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本文按照第一章绪论介绍商标治理的背景、意义和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章介绍商标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主要从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包括荔湾区打假办、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多主体视角下的介绍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实践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工作人员和侵权商家的访谈、对荔湾区商家和荔湾区消费者的问卷调查、以及荔湾区执法案例实践剖析存在问题,同时,针对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问题的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理念冲突、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社会治理力量缺失等;第四章介绍国内外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治理商标侵权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国内城市苏州的“互联网+”商标治理路径以及深圳市先进的治理经验和理念,加以借鉴;第五章主要从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提出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提出了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以期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实践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具宏杰[5](2019)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起,我国的烟草产业就正式开始试行专卖专营的体制,烟草行业由于其独有的垄断性质,使烟草在我国成为一个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垄断性行业,而且兼具了政府市场监管与企业经营的双重职能。中国烟草专卖管理实施的三十五年,不但为维护我国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为烟草行业保持连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地级市治理是全国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流通广泛的卷烟制品市场监管,其监管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地方性市场监管模式与体系发展仍较为落后,对市场中存在的新问题、新形势估计不足,治理手段、机制欠缺先进性和科学性,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改革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问题治理的前瞻性仍需突显。本研究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效能,解决现存问题,探究可行性对策,逐步形成依法行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力求不断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河源烟草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本文以地级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为研究对象,以河源市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运用政府规制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近年来,烟草制品市场继续呈现出向上繁荣发展的趋势,零售户群体不断壮大,零售终端建设持续完善,消费需求层次不断提升,与此同时,烟草市场经营环境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从总体管理情况来看,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了市、县两级专业化市场监管稽查队伍的主体作用,使烟草制品市场净化率得到稳步提高;二是通过严格执行联合监管机制、分类管理机制、暗访机制等多元化监管机制对烟草制品市场实施了精细化、规范化、协作化、网格化管理;三是坚决执行以《烟草专卖法》为基础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框架,使法治烟草建设得到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了有效提升,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虽然当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等对策措施,以期创新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模式,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为其他地级市单位开展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借鉴。
蒋柳[6](2017)在《微商网络售假犯罪侦防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经济经过30年高速发展后,呈现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经济新常态,经济犯罪在数量、领域、手法和特点等方面也呈现出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规律。随着经济形态的开放化,人民群众的期盼越来越多,而网络售假犯罪、涉众型犯罪等经济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也成为新态势,特别是衍生出一种新生态产业模式——微商,已沦为制假售假犯罪团伙供销的新工具,加强对微商网络售假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刻不容缓。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一起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新百伦、阿迪达斯、耐克”等知名品牌运动鞋的案件,从而分析出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特点及成因。该案的成功侦破给打击微商网络售假犯罪提供了案例参考。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微商网络售假案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首先介绍了微商的概念、营销模式和特点,其次介绍了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特点,最后分析了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成因。第三部分主要对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侦查取证进行了分析总结。根据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特点和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侦查取证四个方面的措施。第四部分提出了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防控对策。近年来,微商售假犯罪正向组织化、公司化发展,加强微商网络售假犯罪防范和控制已刻不容缓。最后从立法、监管、部门警种协作、源头治理、物流行业管控、电子证据收集、司法鉴定和宣传等方面提出了防控对策。
李欣[7](2017)在《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是工商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当前我国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深刻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干扰市场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本文以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为研究对象,紧密结合当下实体和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重的社会背景,围绕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多部门整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新一轮改革背景,对当前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现状、存在问题和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方法或对策,对新形势下完善行政执法等相关理论、提供打假决策参考、构建良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执法监管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研究内容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等。第二章,主要概念与理论。对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概念进行说明,阐述了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职责和方式,介绍了与本文研究相关的依法行政理论和政府执行力理论等。第三章,韶关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网络监管机构力量薄弱、打假执法体系不完善、对实体店打假力度不够并且连续性较差、网络打假不力、打假执法手段有限、对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的后续处理不规范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不完善对打假执法造成冲击、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配套为打假增加了难度、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难以适应打假的需要、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导致打假困难、打假技术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打假的高技术要求、打假执法存在不利的社会环境、执法的激励制度存在较多缺陷与执法风险不匹配等。第四章,国内外经验启示。介绍和总结国内的深圳、香港和国外的法国、韩国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方面的经验,为本文研究提供借鉴和启发。第五章,完善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对策。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建设以满足执法需要、创新打假监管方式提升打假执法效能、正确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以优化执法环境、“以网管网”严打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构建强化工商行政部门打假的良好社会环境等对策建议。
韦洪乾[8](2012)在《打假进行时——中国警方“亮剑”行动纪实》文中研究指明假烟、假酒、假药、假名牌……如今,我们似乎已经处在一个假货充斥的时代!制假售假不但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一种经济毒品,造成经济虚假繁荣,降低社会道德水准,严重削弱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不堪设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亮剑"行动,高举"为国打假、为民打假"的旗帜,以打击假药、假食品、假农资、假名牌为重点,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穷追猛打,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因为有不法利益驱使,制假售假犯罪的复制再生能力极强。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打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文取名打假进行时,其意义就在于此。
刁平[9](2004)在《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文中研究说明假冒伪劣产品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和新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而且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隐患之一,不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尚处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初始时期,竞争秩序的混乱仍然是人们感受最深、最为痛切的现象之一,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竞争程序混乱造成了不法经营者资用和冒用知名企业名义,以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形成“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灵,广大的“好车”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缺乏安全感。同时,假冒伪劣导致社会整体的道德伦丧,产生严重的“信誉缺乏”现象,影响着我们整个国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前总理朱熔基说:“放任假冒伪劣,国家就没有希望”。因此,经济发展以道德滑坡为代价,这是绝对不行的,至少是短视的。本文结合江苏省打击假冒伪劣的具体实际,系统地研究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特征,危害发展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通过建立企业、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博弈模型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经济理论与方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初期出现的假冒伪劣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参考我国古代和国外打假方式,结合国情及江苏省经济比较发达,市场机制相对比较完善的特点,提出了江苏省现阶段如何完善与优化打假治劣机制,为全国打假机制的完善起示范和借鉴作用论文的创新点:多角度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界定,并指出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内涵与特点;通过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的存在揭示了制假售假现象的经济和社会原因,研究了目前制假售假的新特点并对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自身的工作实践中得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打假办法。论文研究成果对在我国WTO的新形势下,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较变政府职能,加大打假力度,提高打假的有效性,完善和优化打假机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参考价值。
林垠[10](2003)在《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全国上下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文中指出 食品药品安全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国家相关部门历来十分重视,采取了很多措施,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然而近年来,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动下,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造出了多起震惊全国的食品药品制假中毒案件。为此,国务院于近期发出《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向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宣战。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省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筑起食品药品的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二、北京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论文提纲范文)
(1)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问题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假冒伪劣商品 |
2.1.2 监管机制 |
2.1.3 协同治理 |
2.2 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
2.2.1 协同治理的背景 |
2.2.2 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2.2.3 协同治理的运用 |
第三章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运作分析 |
3.1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现状 |
3.1.1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执法机构变迁历程 |
3.1.2 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业复杂现状 |
3.1.3 现行监管机制的运作成效及不足 |
3.1.4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多重矛盾 |
3.1.5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的必要性 |
3.2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
3.2.1 监管意愿低迷 |
3.2.2 执法力量单薄 |
3.2.3 部门联动欠佳 |
3.2.4 监管手段单一 |
3.2.5 社会参与度不高 |
3.3 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历史与现实因素导致 |
3.3.2 未利用执法以外力量 |
3.3.3 统筹与协调尚待加强 |
3.3.4 缺乏监管与激励机制 |
3.3.5 参与监管路径不健全 |
第四章 国内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1.1 顺德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1.2 浙江省温州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 国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经验借鉴 |
4.2.1 美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4.2.2 法国地方政府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白云区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的优化建议 |
5.1 多元主体的参与 |
5.1.1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
5.1.2 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 |
5.1.3 发挥第三部门的协助作用 |
5.1.4 发挥市民的带动作用 |
5.2 联动机制的设立与运行 |
5.2.1 设立各治理主体内部的联动机制 |
5.2.2 设立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联动机制 |
5.2.3 统筹协调确保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 |
5.3 监管手段的协同运用 |
5.3.1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
5.3.2 探索跨区域合作模式 |
5.3.3 奖惩结合激发监管动力 |
5.4 监管机制的保障与评估 |
5.4.1 划分责任田建立权责清单 |
5.4.2 设立权力监督方法 |
5.4.3 创新监管成效的考核方式 |
5.4.4 出台监管机制的定期评估方案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生产销售企业) |
附录 B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情况调查问卷(消费者) |
附录 C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提纲 |
附录 D 假冒伪劣商品监管协同治理访谈人员 |
致谢 |
(2)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或附表清单 |
引言 |
1 绪论 |
1.1 理论研究现状 |
1.1.1 法律分析层面 |
1.1.2 犯罪侦查层面 |
1.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 |
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概述 |
2.1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界定 |
2.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 |
2.2.1 犯罪嫌疑人相对明确 |
2.2.2 案发滞后,行为主体作案次数频繁 |
2.2.3 诈骗手段形式多样,团伙化特点凸显 |
2.2.4 犯罪地域分布较为广泛 |
2.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产生原因 |
2.3.1 行为主体法治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
2.3.2 犯罪成本低 |
2.3.3 医疗服务领域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 |
2.3.4 监管弱化,刑事打击力度不足 |
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剖析 |
3.1 非法倒卖药品套取医保基金 |
3.1.1 违规配药环节 |
3.1.2 药品收购运输环节 |
3.1.3 药品销售环节 |
3.2 伪造异地医疗票据虚假报销 |
3.3 “挂床住院”套取医保基金 |
4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
4.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4.1.1 骗保行为侵害公共利益,无具体受害人 |
4.1.2 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少 |
4.1.3 诈骗手段专业隐蔽 |
4.2 调查取证难 |
4.2.1 取证工作繁重 |
4.2.2 电子证据收集难 |
4.3 案件认定难 |
4.3.1 涉案金额认定难 |
4.3.2 涉案人员责任认定难 |
4.4 缺乏协调机制,侦办效率低 |
5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
5.1 情报导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
5.1.1 根据新闻网络舆情发现案件线索 |
5.1.2 鼓励知情群众举报 |
5.1.3 从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 |
5.1.4 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大数据预警机制 |
5.1.5 完善行刑衔接工作 |
5.2 发现骗保征兆,确定案件性质 |
5.2.1 分析研判医保数据,甄别案件线索 |
5.2.2 审查涉案医疗票据,确定票据真伪 |
5.2.3 锁定药品进出渠道,核对药品异常 |
5.2.4 调查医疗服务机构及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 |
5.3 实施秘密侦查,查明犯罪活动 |
5.3.1 布控重点骗保人员,掌握活动规律 |
5.3.2 发展秘密力量,收集情报信息 |
5.4 展开深入调查,查明案件事实 |
5.4.1 研判资金信息,查清交易关系 |
5.4.1.1 分析帐户信息,查证用户身份 |
5.4.1.2 梳理资金流向,掌握组织结构 |
5.4.2 追查通讯信息,查明嫌疑人身份 |
5.4.3 筛查物流信息,锁定嫌疑地址 |
5.4.4 结合视频图像资料,落地查证 |
5.5 经营案件,集中收网 |
5.6 全面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
5.6.1 搜查犯罪相关场所,查扣书证、物证 |
5.6.2 突击讯问,获取口供 |
5.6.3 开展鉴定工作,确定涉案金额 |
5.6.4 强化电子证据取证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概述 |
2.1 化妆品的定义 |
2.2 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界定 |
2.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界定 |
2.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 |
2.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涉及的罪名 |
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及成因 |
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 |
3.1.1 犯罪规模: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行为产业化、链条化 |
3.1.2 犯罪地域:售假地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相对集中 |
3.1.3 犯罪手段:互联网成为假冒伪劣化妆品销售的主要渠道 |
3.1.4 犯罪对象:仿冒品牌及种类的选择顺应市场潮流 |
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成因 |
3.2.1 内在原因分析 |
3.2.2 外在原因分析 |
4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作案流程 |
4.1 原料造假 |
4.2 仿制品牌包装 |
4.3 灌装 |
4.4 销售 |
4.4.1 线上销售 |
4.4.2 线下销售 |
4.5 物流运输 |
5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 |
5.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5.1.1 受害人维权意识较弱 |
5.1.2 行政机关移送有效线索少 |
5.2 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 |
5.2.1 权利人所出具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存疑 |
5.2.2 行政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验水平有限 |
5.2.3 真假掺卖现象较多,抽样标准不易把握 |
5.3 认定犯罪金额难 |
5.3.1 销毁证据、刷单等现象影响已销售金额的认定 |
5.3.2 “人赃并获”难度大,影响未销售商品数量认定 |
5.3.3 未销售商品价格认定方式存在争议 |
5.4 摧毁犯罪产业链难 |
5.4.1 网络销售隐蔽性强,虚假信息排除难 |
5.4.2 犯罪主体分布范围广,异地查证难度大 |
6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 |
6.1 多渠道收集犯罪线索,拓宽案件来源 |
6.1.1 发动群众,建立公众抽检化妆品制度 |
6.1.2 引导受害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相关线索 |
6.1.3 警企协作,运用大数据思维甄别假货,识别犯罪线索 |
6.1.4 联络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扩展案源 |
6.1.5 加强网上巡查,主动发现犯罪线索 |
6.1.6 利用阵地控制、专项执法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收集线索 |
6.2 核实线索,研判信息,确定案件性质 |
6.2.1 购买可疑化妆品进行鉴定,认定犯罪性质 |
6.2.2 多角度研判犯罪行为人身份、地址信息 |
6.2.3 巧用窝点锁定法,摸排制假仓储窝点 |
6.3 深度经营,扩线侦查,追查上下游犯罪 |
6.3.1 研判资金信息,挖掘制售网络 |
6.3.2 查询物流配送单,追踪上下线人员 |
6.3.3 运用技术侦控,整合通讯信息,勾勒犯罪网络 |
6.3.4 深挖扩线,整合资源,异地核查 |
6.4 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
6.4.1 适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封制售假窝点,强化现场取证工作 |
6.4.2 突击审讯,固定口供,认定主观故意 |
6.4.3 科学抽样送检,准确适用罪名 |
6.4.4 做好估价,准确认定犯罪金额 |
6.5 深挖源头,集群打击,摧毁犯罪产业链条 |
6.5.1 开展集群战役,摧毁制售犯罪产业链条 |
6.5.2 围绕犯罪网络交叉节点,发现新犯罪网络并予以打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评述 |
1.4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基本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商标 |
2.1.2 商标侵权 |
2.1.3 商标侵权治理 |
2.2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商标侵权治理内容 |
2.2.1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海关要加强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管 |
2.2.2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商标刑事犯罪的治理 |
2.2.3 法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判决 |
2.2.5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公诉案件的审判执行 |
2.2.6 相关权利人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举报商标侵权行为 |
2.3 相关理论 |
2.3.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3.2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1 荔湾区商标侵权的特点 |
3.2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2.1 成立荔湾区打假办,统筹协调区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工作 |
3.2.2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受理投诉举报,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 |
3.2.3 荔湾区公安局加大治理商标刑事犯罪行为的力度 |
3.2.4 荔湾区法院和检察院通过调解和审判执行,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
3.2.5 荔湾区政府积极搭建平台为商标侵权的社会治理创造条件 |
3.3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的行政执法不规范 |
3.3.2 公安局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查处不力 |
3.3.3 商标侵权的司法治理力度较低 |
3.3.4 商标侵权社会治理力量比较薄弱 |
3.4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信息不对称 |
3.4.2 主体目标价值理念的冲突 |
3.4.3 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 |
3.4.4 社会治理力量缺失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国内外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1.1 深圳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2 苏州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3 国内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2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治理商标管理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2.1 美国纽约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2 日本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3 国外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 |
5.1 加强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和整体监管 |
5.1.1 跨层级协调运作 |
5.1.2 跨部门协调运作 |
5.2 培养组织和个人的整体价值目标 |
5.2.1 引导工作人员培养责任意识和价值感 |
5.2.2 引导组织树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服务理念 |
5.3 加快信息技术运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
5.3.1 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政府工作信息平台 |
5.3.2 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
5.3.3 注重培养信息技术人才 |
5.4 以公民需求为核心构建商标公共服务体系 |
5.4.1 开放商标信息库,提供服务访问功能 |
5.4.2 注重互动反馈,强化公众服务功能 |
5.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烟草制品与卷烟市场 |
2.1.2 烟草专卖制度 |
2.1.3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1 全国及广东省烟草市场概况 |
3.2 河源市烟草市场概况 |
3.2.1 河源市烟草销售概况 |
3.2.2 河源市烟草零售户概况 |
3.2.3 河源市烟草消费市场概况 |
3.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调查 |
3.3.1 问卷调查设计 |
3.3.2 访谈调查设计 |
3.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4.1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主体 |
3.4.2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机制 |
3.4.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法制管理 |
3.4.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成效 |
第四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 |
4.1.1 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 |
4.1.2 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 |
4.1.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1.4 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 |
4.1.5 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
4.1.6 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 |
4.2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 |
4.2.2 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 |
4.2.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 |
4.2.4 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 |
4.2.5 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6 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 |
第五章 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对策 |
5.1 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
5.1.1 优化队伍年龄及专业化结构 |
5.1.2 提高内部培训质量 |
5.1.3 加大“柔性执法”理念贯彻力度 |
5.1.4 健全市场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
5.2 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 |
5.2.1 搭建协同监管线上平台 |
5.2.2 建立协同监管激励机制 |
5.2.3 推进市场监管自律小组建设 |
5.3 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 |
5.3.1 健全互联网涉烟市场监管机制 |
5.3.2 健全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 |
5.4 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 |
5.4.1 利用大数据平台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度” |
5.4.2 打造市场监管宣传、线索举报等功能齐全的现代信息化平台 |
5.4.3 建立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办公平台 |
5.5 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 |
5.5.1 实行零售业态分类精准监管 |
5.5.2 突出行业内部的管理协作 |
5.6 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 |
5.6.1 健全外部协作机制 |
5.6.2 创建更主动和科学的工作方式 |
5.6.3 建立科学的专卖市场监管考核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附件 |
(6)微商网络售假犯罪侦防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s |
引言 |
一、微商网络售假案例 |
(一)简要案情 |
(二)侦办经过 |
(三)本案特点 |
二、微商网络售假案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 |
(一)微商的概念、营销模式和特点 |
(二)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特点 |
(三)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成因 |
三、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侦查取证 |
(一)成立打微办,提高打击微商售假犯罪水平 |
(二)善用“LINK法”,构建线索审查发现机制 |
(三)发动集群战役,加强执法协作 |
(四)采取多种手段,全面收集证据 |
四、微商网络售假案件的防控对策 |
(一)加快推进微商领域立法 |
(二)加强对微商的分类监管 |
(三)强化警种部门协作联动 |
(四)严惩制假售假源头 |
(五)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管控 |
(六)高度重视电子证据 |
(七)加大司法鉴定投入 |
(八)加强宣传攻势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假冒伪劣商品的含义 |
2.1.2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含义 |
2.1.3 行政执法的含义 |
2.1.4 行政检查的含义 |
2.1.5 行政处罚的含义 |
2.1.6 行政强制的含义 |
2.1.7 行政奖励的含义 |
2.2 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职责和方式 |
2.2.1 工商行政部门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中的职责 |
2.2.2 工商行政部门的打假方式:多方式并举,强化打假力度 |
2.3 相关理论 |
2.3.1 依法行政理论 |
2.3.2 政府执行力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现状 |
3.1 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现状分析 |
3.1.1 优化整合工商行政执法机构 |
3.1.2 认真履行打假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3.1.3 多方式并举强化打假的力度 |
3.2 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 |
3.2.1 对网络交易的打假监管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 |
3.2.2 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执法体系不完善 |
3.2.3 对实体店打假力度不够并且连续性较差 |
3.2.4 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打击不力 |
3.2.5 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执法手段有限 |
3.2.6 对查处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的后续处理不规范 |
3.3 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存在问题的原因 |
3.3.1 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不完善对打假执法造成冲击 |
3.3.2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配套为打假增加了难度 |
3.3.3 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难以适应打假的需要 |
3.3.4 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导致打假困难重重 |
3.3.5 打假技术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打假的高技术要求 |
3.3.6 打假执法存在不利的社会环境 |
3.3.7 执法的激励制度存在较多缺陷与执法风险不匹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验借鉴 |
4.1.1 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情况 |
4.1.2 香港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情况 |
4.1.3 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验借鉴 |
4.2 国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验借鉴 |
4.2.1 法国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情况 |
4.2.2 韩国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情况 |
4.2.3 国外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经验借鉴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对策 |
5.1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建设以满足执法需要 |
5.1.1 加强队伍建设为打假执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
5.1.2 理顺执法体系为打假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
5.1.3 完善激励机制为打假工作提供动力保障 |
5.1.4 完善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 |
5.2 创新打假监管方式提升打假执法效能 |
5.2.1 强化“诉转案”以扩宽案源渠道 |
5.2.2 建立统一的已检测数据中心 |
5.2.3 实施行政指导以提高柔性执法水平 |
5.2.4 探索信用监管以打击和约束售假违法行为 |
5.2.5 建立和完善假冒伪劣商品的后续处理机制 |
5.3 正确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以优化执法环境 |
5.3.1 紧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契机以获得政府工作支持 |
5.3.2 参与地方法规修订和审核工作以完善地方法规 |
5.3.3 协助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方品牌建设 |
5.4“以网管网”严打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5.4.1 全面推进网络主体建库工作 |
5.4.2 实施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
5.4.3 落实经营主体的各自责任 |
5.4.4 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 |
5.4.5 改善网络监管手段 |
5.5 构建强化工商行政部门打假的良好社会环境 |
5.5.1 加强法律宣传和消费维权警示 |
5.5.2 带动社会参与以扩大社会监督 |
5.5.3 通过行业组织实现经营自律 |
5.5.4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9)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路线 |
第二章 假冒伪劣成因研究 |
2.1 假冒伪劣产品概述 |
2.2 消费者购假动机 |
2.3 企业制售假冒伪劣的原因 |
2.4 假冒伪劣的社会根源 |
第三章 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 |
3.1 假冒伪劣对社会的危害 |
3.2 假冒伪劣对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 |
第四章 全球假冒伪劣状况及治理措施 |
4.1 全球假冒产品概况 |
4.2 国外打假的有关法律和诉讼程序 |
4.3 国外政府、企业打假的策略和若干重要做法 |
第五章 政府打假治劣作用分析 |
5.1 经济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5.2 经济学与“不道德”性 |
5.3 政府作用 |
第六章 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
6.1 我国历史上的不法交易行为的治理方法 |
6.2 政府打假治劣机制 |
6.3 企业维护自身权益 |
6.4 消费者自我保护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北京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论文参考文献)
- [1]协同治理视角下假冒伪劣商品监管机制优化研究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D]. 黄志成. 兰州大学, 2021(12)
- [2]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安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2)
- [3]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刘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4]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D]. 陈晓珍.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D]. 具宏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6]微商网络售假犯罪侦防对策研究[D]. 蒋柳.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3)
- [7]韶关市工商行政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研究[D]. 李欣.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8]打假进行时——中国警方“亮剑”行动纪实[J]. 韦洪乾. 啄木鸟, 2012(08)
- [9]江苏省打假治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D]. 刁平. 天津大学, 2004(04)
- [10]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全国上下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J]. 林垠. 医药世界, 20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