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农业部长认为农业必须生态化(论文文献综述)
曹宇[1](2021)在《环境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文中提出
姜文文[2](2020)在《释意理论指导下的口译实践报告 ——以中德农业职业教育项目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交替传译为例》文中认为本报告是一篇汉译英与英译汉的双向交替传译的实践报告。本次实践来源于笔者在2019年5月22-24日参加的由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和青岛市教育局共同主办、平度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9中德农业职业教育项目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笔者承担的口译任务是该会议的交替传译工作。中德农业职业教育论坛,旨在促进中外农业教育发展,为双元制教育进入中国和中国农村职业教育国际化寻求新的渠道,实现中国与国际农业职业教育的战略性合作。本篇实践报告主要是基于“2019中德农业职业教育项目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开幕式演讲以及“分论坛四:双元制教育如何本土化”发言人在论坛中的报告以及嘉宾讨论环节内容进行交替传译,如实记录从译前准备、翻译过程到翻译处理的任务全过程,对该论坛交替传译各个环节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以巴黎释意学派的释意理论为理论依据,提出有针对性的口译技巧。本实践报告整理总结了此次交替传译实践所得经验,对今后的学习和翻译实践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徐丹华[3](2019)在《小农现代转型背景下的“韧性乡村”认知框架和营建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农村被提升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基于大国小农的现实,乡村营建出现了小农现代转型的迫切需求与乡村社会经济环境格局不断变动的新趋势,亟需相关理论研究的支持。“韧性”科学是复杂系统应对环境变化的重要理论工具。因此,本研究从韧性视角出发,选取应对变化能力较为脆弱、小农问题最为突出的农业型乡村作为研究对象,提出研究问题“基于小农现代转型背景,如何认知、如何营建应对复杂动态风险的韧性乡村”,按照“理论逻辑搭建-关联机制解析-认知框架诠释-营建策略建构”的研究路径,以复杂适应系统为认识论基础,基于韧性理论的分析工具,识别影响乡村系统韧性的关键要素与作用机制,建构“韧性乡村”的认知框架,据此提出“韧性乡村”的营建策略和方法,并以浙江遂昌县古坪村为实证研究载体,为农业型乡村的“韧性乡村”营建提供借鉴。主要研究内容为:(1)乡村营建要素特征与系统韧性的关联机制解析。从历时性与共时性两个层面分别选择我国乡村演化的四个时期与当前乡村的三种主要类型,在微观上从空间营建“主体-产业-空间”向度进行解析,在宏观上利用“社会-经济-环境”维度的“韧性乡村”评估方法进行韧性状态判定,建立两者的关联机制,并厘清当下乡村产业分异中农业型乡村韧性发展面临的路径困境。(2)“韧性乡村”的认知框架诠释。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的认识论基础和韧性理论的分析工具,在乡村演化过程中,识别系统开放性、村民组织化、主体话语权、产业与空间的复杂性等要素对系统韧性的作用机制,归纳出先决条件、决定要素和表观特征等“韧性乡村”的认知框架。(3)“韧性乡村”的营建策略建构。提出融合内部与外部动力的乡建共同体、小农话语赋权的主体营建策略,旨在深化与延长多元复合产业链的产业营建策略,通过生态基底建构、乡村性保存与社区认同设计等实现综合韧性目标的空间营建策略,以具有可操作性的策略提升系统综合韧性。并确立“韧性乡村”的情景规划方法与实施原则。(4)“韧性乡村”营建的实证研究。以农业型乡村浙江古坪村为研究对象,基于“韧性乡村”的认知框架,提出“团结大乡建”共同体、产业情景策划与适应性更新等营建策略,对小农现代转型背景下的“韧性乡村”营建实践提供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等过程具有实证与借鉴价值。本研究在理论层面,基于现代转型小农的主体适应性,通过乡村营建要素特征与系统的韧性状态关联,提出了“韧性乡村”的认知框架;在方法层面,从韧性的视角建构乡村人居环境在主体、产业与空间维度的营建策略与方法,对乡村应对各类不确定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
孙阳雪[4](2019)在《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与环保实践研究(1961-1968)》文中认为进入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高速增长,工业成绩斐然。然而,战后美国工业部门的迅速发展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经直接影响到美国大众的日常生活。这样,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与严重性,从而使环保运动支持者的数量不断增多,美国政府也开始对环境问题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斯图尔特·尤德尔作为环保主义者,以一个政府官员的视角思考环境问题,并身体力行积极推动环保事业,其环保思想在当时具有代表性。本文试图对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及其推动的环保举措进行研究,作为考察美国战后环保运动的一个视角。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构成。绪论部分说明选取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与环保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的缘由,关于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的学术史回顾,以及本文研究的学术价值。正文第一部分考察斯图尔特·尤德尔的成长经历以及早期环保主义者的思想对尤德尔的影响。第二部分考察尤德尔的保护思想中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其中包括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科学至高无上”思想的批判、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思想和保护与开发公共土地的思想等。第三部分讨论了尤德尔在推动实施自然资源保护法案、保护荒野地区、建立国家公园、进行水资源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践。其中主要包括尤德尔的支持与《荒野法》《濒危物种保护法案》和《野生和风景河流法》的通过,尤德尔对荒野概念的拓展,提出了国家公园建设“十年计划”,推动《土地与水资源保持基金法案》,尤德尔参与的联邦海水淡化计划,制定国家水质标准等内容。第四部分对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及环保实践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其不仅扩大了环境保护内涵,帮助人们树立起环境伦理准则,而且加快了美国环保立法进程,提升了联邦政府的环境管理意识,使得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更趋于制度化。结语部分对本篇论文进行总结,提升。
蒋丽萍[5](2019)在《农民新村建设发展模式及绩效评估研究 ——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活动在全国试点开展。目前,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正逐步建设完备,农村居住环境大幅度改善。然而,农民新村建设还面临诸多问题的考验,农村可持续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对农民新村建设模式进行梳理,评估其建设绩效,对农民新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反思。该举措有利于实时把握农民新村建设的内容方向和主要思路,为推进农民新村建设提供参考。本研究聚焦于农民新村建设的重点及内容特征,采用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城乡规划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本文对农民新村建设进行概念界定,从多学科维度和多理论视野阐释理论框架;从内源系统要素和外源系统要素两个角度识别新村建设影响因素,阐明新村建设动力机制;通过分析国内外新村建设案例提出新村建设模式的核心要素。最后,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对辖区新村建设示范区进行绩效评价,针对评价结果提出建议。研究通过对重庆市大足区新村建设的调研和资料收集,分析其系统特征,提出了重庆市大足区的四种农民新村建设模式:工业型建设模式、智造型建设模式、多元型建设模式和田园型建设模式。基于调研所得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值的具体值,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模型),对重庆市大足区新村建设绩效评估,结果表明工业型建设模式、智造型建设模式和田园型建设模式均有DEA有效;由于文化基地保护不佳,文化基础丧失等原因,多元型建设模式DEA评价为无效。为提升当前大足区的农民新村建设绩效,针对多元型建设模式,可以从因地制宜、文化传承和严抓公共服务建设三个角度指导政策;同时,对于大足区的多种新村建设模式并存的情况,研究还提出多村联合,互补协同发展的思路,共同组建农民新村发展网络,实现提高整体大区域的吸引力和资源聚集能力的目标。
汤西子[6](2018)在《“农业—自然公园”规划 ——山地城市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利用方法研究》文中指出小规模、分散布局是山地城市边缘区农林用地存在的普遍形式,用地固有属性与山地地域及城市边缘区域特征叠加,使其对于城市与自然系统具有较高的复合服务潜能。适应山地起伏地形及城乡梯度环境变化的小块农田耕地,相较于集约农业生产区,能够提供更为多元且健康的食物选择,确保维持人体复杂机能的各类营养物质供给,小用地影响国民健康大战略;结合山脊、谷地、崖线等地貌单元分布的小块林地,能够为物种提供多元生境并加强大型斑块间的联系,同时作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网络的有机组分,维持并调节其中物质能量流动;农林斑块交织布局所形成的区域景观,层次丰富、结构鲜明,为休闲游憩服务打下基础。边缘区邻近城市的区位优势,使山地农林用地提供的复合服务惠及城乡全域,但因斑块规模较小,未达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刚性控制区域的标准,其中小规模农林用地更容易遭到集约农业生产、城市内部环境问题转嫁所带来的蚕食与破坏,甚至成为建设区外围的环境症结。针对山地城市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具有高服务价值却未受保护的现状,文章引入“农业-自然公园”的概念,试图以公园的形式,引导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通过用地资源化利用,实现有效保护。整合传统农林用地规划与公园规划的方法与手段,以复合功能为导向,构建形成由小块农田、园地等农业生产用地及小块林地、水体等自然生态用地组成的景观生态网络,并从系统视角,强调其与区域生态系统、城市人工系统的功能及用地衔接,提高区域整体生态系统的服务品质及效能,同时提出优化现行用地管控策略及规划编制方法的可行建议。文章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章,阐述研究背景并提出以公园形式保护小规模农林用地的合理性,明确相关概念、研究目标与意义、研究方法、研究路线等。第二部分为第2-3章,奠定理论基础,提出主要策略并形成规划研究框架。第2章分析了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以点带面”、“顺应自然”、“兼顾并蓄”、“纵横衔接”的破题思路,借此引出农业-自然公园的概念,明确公园规划与小规模农林用地复合功能发挥与复杂问题解决间存在的关联。第3章通过对国内外高价值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利用及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总结,奠定农业-自然公园的规划理论与方法基础,并提出公园规划的目标导向及研究框架。第三部分为第4-7章,从用地选择、空间组织、用地布局、产业引导、规划管控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探讨了农业-自然公园的规划及管控方法。第4章从用地内在属性及关联自然生态过程分析着手,识别对生态系统维持及服务产出具有基础支撑性作用,却未受到有效保护的高价值小规模农林用地,构建公园空间体系。第5章以强化生态系统复合服务产出为目标,通过自然林地生境网络、生态过程支撑网络及农林生产景观网络构建与叠加,形成融合农业-自然公园的地区农林景观生态网络,维持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提升其与城区的联系与服务效能。第6章结合城乡梯度沿线用地功能及空间特征分异,对构成地区农林景观生态网络关键部分的公园枢纽单元进行分类建设引导,实现用地复合利用与保护兼容,建设串联各枢纽单元及城乡空间的复合绿道体系,引导绿色产业发展。第7章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引入,强化与相关规划的横向与纵向衔接,并通过适当利用促进公众参与,实现规划管控措施落地。第四部分为第8章,总结了研究的重点、要点,并提出研究不足。
向洁[7](2018)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已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中俄两国领导人先后于2013年9月和2015年1月提出/成立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组织,并于2015年5月8日签署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对接合作共识由此达成,其亦开创了欧亚区域多边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双方对接合作正处在稳步推进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模式选择、机制构建与平台运用等制度性深层对接方面仍缺乏实质性安排,阻力因素依然较多。此时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问题,探寻各国发展新思路,谋求多方合作新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也可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双方对接合作规划的制定以及具体务实行动的选择提供决策参考价值。本研究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国际贸易、区域一体化、区域合作等相关理论为指导,以“阐释对接必然性与现实基础——总结对接成效与问题——识别对接机遇与挑战——剖析对接基本架构——优选对接模式——构建对接机制——探寻对接路径”为基本逻辑框架,结合文献分析与归纳演绎、历史与逻辑、统计与比较、定性与定量、规范与实证等分析方法,旨在探寻双方对接合作的模式、机制及路径。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结论如下:1.从客观必然性与现实基础两方面阐释了双方对接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必要性主要源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欧亚经济联盟发展、区域一体化潮流以及区域各国国内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客观需要,可行性则是基于双方地缘毗邻、政治互信、贸易互补、发展理念相近、民意支持等优势基础的存在。2.从“五通”视角梳理了双方对接合作的早期收获,并指出了相关问题。目前双方对接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机制特性差异、深度对接能力和意愿有限、合作依赖关系非对称、技术服务标准迥异、务实合作经验不足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双方对接合作的深度化发展。同时,双方还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内外部环境。3.从发展战略对接与务实领域合作的宏、中微两个层面剖析了双方对接合作的基本架构,指出:发展战略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要重点推进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项目、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这两大跨国跨区域性战略对接。务实领域方面,要以设施对接为优先,贸易对接为首要,能源对接为基本,产能对接为重点,金融对接为突破,农业对接为补充。在贸易对接问题研究上引入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测算了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各国的贸易效率,揭示出双边贸易效率水平中等,贸易潜力较大,有必要创新合作模式(如建立自贸区)进一步拓展,同时指出上合组织在其中发挥正向作用,可作为双方对接平台。4.从不同主体和具体功能两方视角分别探寻了双方对接合作的模式与机制。模式方面:从主体角度对比分析了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整体的“CN+1”(N≥5)、与联盟各国的“C1+1”、以上合组织为平台的“C2+SCO”以及借力小多边机制的“C2+MN”(N≥1)4种模式优难点,并指出具体推进中应综合使用,同步开展;从功能角度提出了自由贸易区、跨国经济走廊、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人文交流基地5种具体推进模式。其中,自贸区,尤以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模式为关键。对此,文章利用WITS-SMART模型,模拟分析了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间不同阶段关税减让对双方贸易、福利效应及关税收入等方面的影响,论证出该FTA建设在经济效应上可行的结论。机制方面:从主体角度提出了以多边领导人高位协商为主的“CN+1”(N≥5),以双边政府首脑、总理+部长、地方政府、高级别工作组等为主的“C1+1”以及以企业对接、银行对接与融资对接为主的“E+F”3种对接机制;从功能角度提出了智库对话、政府磋商、跨国管理、监督反馈、法律协调、信息交流等6种具体推进机制。5.从主体推力、实体抓手、制度保障和推进原则四方面确立了双方对接合作的具体路径。即以政、企、智、媒、民五方主体为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贸易便利化、产能合作与园区建设等为抓手,以规则构建、自贸区建设、人文互动为关键,以次区域、多边单项对接为先行,多措并举,同步推进。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从不同主体和具体功能两个维度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模式与机制给予了分别设计。二是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系统性分析论证了上合组织作为双方对接合作平台的可行性及其具体功能作用。三是在WITS-SMART模型框架下,基于HS6分位贸易数据模拟分析了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间不同阶段性(短期和长期)关税减让对双方经济效应的影响。
刘挺[8](2017)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研究》文中指出现代社会伴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类在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风险,其中自然环境恶化所带来风险已经不容忽视。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工具,必须对环境问题做出回应,尤其是民法以其极强的包容性与先进性必须在调整私人关系基础上关注环境利益等社会公共利益。土地作为自然环境的基本载体,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依赖,虽然我国早已出台环境保护方面和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诸多法律法规,但现有的民法领域没有系统的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环境问题做出评价,现有的环境法也只是将土地简单看作自然物,由此割裂了农业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民法与环境法之间没有展开有效真诚的对话。事实上耕地污染除了工业污染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过分重视产出而对土地的不当利用也是造成土壤恶化的关键因素。第三方污染可以通过环境侵权和环境公益诉讼解决,那么承包经营权人的不当利用土地造成环境问题的行为又该如何规制,这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研究的目的就是为解决上述问题,研究权利人行使排他性权利时应遵循的生态保护义务,为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寻找法律出路。本文由引言、正文与结语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共五章详细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态化研究的价值所在、法理基础、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第一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展开理论层面的综述。首先介绍《物权法》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意义以及“三权分置”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新的影响,并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新时期生态化的发展方向,试图定义与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含义与特征,最后介绍了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价值,体现研究的重要性。第二章,深入研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法理基础,指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关系,指出法律生态化研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依托,并论证了物权生态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之间认识论上的必然联系,从这三个层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理论基础各自所发挥的在认识论上的不同作用,共同支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存在的正当合理性。第三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面临的现实困境展开讨论,分别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的生态保护义务在消极义务上的不足与积极义务上的僵化,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经营、流转等权利运行过程中面临的诸多生态化风险,看出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态化困境十分突出,尤其才需要我们采取进一步措施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提供思路。第四章,主要论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生态化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从适度生态化、分工生态化、科学配置权利与义务三个具体原则入手,深入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生态化研究中应当受到怎样原则的制约与平衡,最后在现行法律规范中寻找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相关法律原则与具体条文,这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正名”。第五章,主要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实现路径,承接第三章对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使中存在的诸多生态化风险,主要从生态权利义务调整的立法构建、权利取得机制的生态化限制、土地经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土地流转中的各方环境责任明晰等各方面综合论述解决思路和总体办法,从而实现其生态化研究的正真目的,以私法的力量对土地生态问题做出回应。
裴颖,黄清,李磊,冯艳琴[9](2016)在《德国环境治理经验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升级为国家战略后,已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就,它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实现江西的崛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一系列环境问题也随之出现,这严重阻碍了该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德国先进的环境治理经验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本文在考察德国先进的生态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成功经验,拟从建立生态税机制、发展生态农业、促进能源利用和工业生态化、发展生态旅游、培养环保意识等五个方面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进行考察,并提出相应建议,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以进一步提升和突出其战略地位。
刘新晓爱[10](2016)在《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有林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关键,为林区周边环境保护形成天然的生态屏障,并为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林产品与各类生物资源。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国有林营造培育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同时仍面临一系列问题。而相较而言,美国的国有林法律保障体系有着悠久的历史,美国国有林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各环节都有法可依,1976年已制定国有林的专门性法律《国有林管理法》,之后又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使法律系统得以完善。因此,为更好地完善我国国有林的法律保护制度,我们有必要研究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保护机制,通过对比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弥补我国在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缺失,改善我国国有林场保护的法律体制。只有通过确立有效的法律手段,才能切实保护和管理好国有林珍贵的公共资源和生态财富。本文研究了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立法背景与进程,并介绍美国国有林以林务局为核心多部门协作的垂直管理体系,分析了《国有林管理法》里程碑式的立法意义以及重要作用。通过规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综合研究法,从国有林可再生资源项目、公众参与原则、木材采伐、木材销售、国有林管理规划制度、荒野无路地区资源保护以及娱乐开发与林业资源保护方面分析美国国有林管理体制的框架与内涵,同时结合美国联邦法院有关《国有林管理法》法律实施的判决,思考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下,林务局、司法机关,以及立法机关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权衡林务局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与实施标准,学习美国国有林规划的具体程序。此外,该文结合我国现有国情,分析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与即将出台的行政法规,从美国国有林管理法律体制中吸收值得借鉴的部分,对比研究我国立法制度的缺失,为我国国有林管理法律制度提出立法中细化科学管理方法、加强公众参与政策在国有林管理中的全面实施、建立专门的荒野保护项目、加强我国国有林管理中的规划、完善国有林管理中木材销售制度、科学细化不同国有森林资源的用途、转变国有林管理等改进建议。
二、德农业部长认为农业必须生态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德农业部长认为农业必须生态化(论文提纲范文)
(2)释意理论指导下的口译实践报告 ——以中德农业职业教育项目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交替传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二章 任务描述 |
2.1 任务背景 |
2.2 任务目的 |
第三章 任务过程 |
3.1 译前准备 |
3.1.1 背景知识准备 |
3.1.2 理论准备 |
3.2 翻译过程 |
3.3 译后事项 |
第四章 案例分析 |
4.1 翻译中出现的问题 |
4.2 翻译技巧的运用 |
4.2.1 主动变被动 |
4.2.2 长句拆译 |
4.2.3 语序调整 |
4.2.4 词类转换 |
4.2.5 增译法 |
4.2.6 省译法 |
第五章 总结 |
5.1 翻译经验总结 |
5.2 局限性及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开幕式 |
附录2 分论坛 |
致谢 |
(3)小农现代转型背景下的“韧性乡村”认知框架和营建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背景:“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建设新趋势 |
1.1.1 “大国小农”格局的现实背景 |
1.1.2 小农现代转型的迫切需求 |
1.1.3 乡村不断受到动态风险的挑战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定位: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2 研究目的 |
1.3.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论述框架 |
1.5 研究特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2 国内外相关研究解析 |
2.1 响应危机、以问题为导向的乡村人居环境理论演进 |
2.1.1 国外乡村理论研究动态 |
2.1.2 国内乡村研究发展趋势 |
2.2 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与实践评析 |
2.2.1 国外相关政策与实践启示 |
2.2.2 国内乡村政策与营建实践 |
2.3 本章小结 |
3 “韧性乡村”的理论基础 |
3.1 乡村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基础认知 |
3.1.1 传统概念下的系统论 |
3.1.2 复杂适应系统 |
3.1.3 乡村作为复杂适应性系统的基础认知 |
3.2 韧性城市和韧性乡村 |
3.2.1 韧性城市:从防灾到应对多元化风险 |
3.2.2 韧性乡村:从突变扰动到渐变扰动 |
3.3 分析工具与研究逻辑搭建 |
3.3.1 “韧性乡村”评估方法 |
3.3.2 乡村营建的三向度:空间、产业、主体 |
3.3.3 “路径、构成、维度”的研究逻辑 |
3.4 本章小结 |
4 外部扰动下乡村营建要素特征的动态演化与韧性状态评估 |
4.1 传统自洽时期:重农思想下的乡村自组织(-1949): |
4.1.1 土地、赋役与基层管理的制度演进 |
4.1.2 重农思想下的人口自组织活力 |
4.1.3 家庭组织化、兼业化的生产行为 |
4.1.4 乡里共同体下的村落建设 |
4.1.5 乡村主体不断适应的韧性系统 |
4.2 二元限制时期:国家意志下的乡村他组织(1949-1978) |
4.2.1 乡村开放性的制度限制 |
4.2.2 他组织压力下的逆城镇化 |
4.2.3 集体化的农工分化 |
4.2.4 节俭单一化的空间建设模式 |
4.2.5 半开放系统的韧性僵化 |
4.3 快速变革时期:市场导向下的乡村原子化(1978-2002) |
4.3.1 转型期下的村庄自治 |
4.3.2 单向流入城市的乡村人口 |
4.3.3 城镇化中的产业发展起落 |
4.3.4 设计初步介入下的自主建设浪潮 |
4.3.5 主体原子化的韧性危机 |
4.4 重构转型时期:乡村产业分异下的韧性异化(2003-2017) |
4.4.1 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制度新阶段 |
4.4.2 农业型乡村:弱势化与空废化 |
4.4.3 工贸型乡村:大小共同体下的就地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 |
4.4.4 旅游型乡村:外源式与内生式的分异 |
4.5 “乡村振兴”战略(2017—):何为农业型乡村的韧性发展路径 |
4.6 本章小结 |
5 “韧性乡村”认知框架的要素识别与机制解析 |
5.1 系统韧性建构的先决条件:开放性 |
5.1.1 开放性的衡量指标和影响因素 |
5.1.2 当前时期的乡村系统开放性 |
5.2 韧性演化的决定要素:主体组织化与话语权 |
5.2.1 主体组织化 |
5.2.2 主体话语权 |
5.3 韧性演化的表观特征:产业与空间的复杂性 |
5.3.1 主体适应力作用下产业与空间的演化机制 |
5.3.2 产业与空间复杂性对系统韧性的反馈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6 “韧性乡村”的营建策略与方法 |
6.1 主体:赋权转型小农的乡建共同体建构 |
6.1.1 融合内外部动力的乡建共同体 |
6.1.2 转型小农的主体话语权赋权 |
6.2 产业:多元复合产业链的深化与延长 |
6.2.1 产业链内涵 |
6.2.2 深化:组织化和品质化的农业生产 |
6.2.3 延长:灵活多元的产业格局 |
6.3 空间:综合韧性目标下的适应更新 |
6.3.1 作为生态基底的空间营建 |
6.3.2 协同产业发展、村民交往的“乡村性”支撑 |
6.3.3 利于社区认同的空间设计 |
6.4 基于情景规划的“韧性乡村”营建方法 |
6.4.1 应对不确定性的情景规划内涵 |
6.4.2 “韧性乡村”的情景规划营建方法 |
6.4.3 营建策略实施的原则 |
6.5 本章小结 |
7 实证研究:遂昌古坪村的“韧性乡村”实证营建 |
7.1 案例选取与研究视角 |
7.1.1 案例选取背景 |
7.1.2 研究目标 |
7.2 要素特征提取与发展定位 |
7.2.1 古坪村要素特征的田野调查 |
7.2.2 发展风险与定位 |
7.3 “团结大乡建”共同体的主体动力 |
7.3.1 共同体建构 |
7.3.2 政治话语赋权:公共参与机制 |
7.3.3 资本话语赋权:法人乡建模式 |
7.3.4 知识话语赋权:“小美”公益助农平台 |
7.4 多情景的产业策划 |
7.4.1 产业链复合化:产业多元联动 |
7.4.2 两种发展情景界定 |
7.4.3 时间动态性:时节适应补足 |
7.5 适应性更新的空间韧性营建 |
7.5.1 生态安全格局:环境保护与宜居生活的协调 |
7.5.2 画里浙南乡村:景观与文化的多重乡村性体验 |
7.5.3 主客共享空间:日常生活空间的激活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语 |
8.1 总结与启示 |
8.1.1 研究总结 |
8.1.2 研究启示 |
8.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4)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与环保实践研究(1961-196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对象介绍 |
0.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0.3.1 国外研究概况 |
0.3.2 国内研究概况 |
0.4 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
0.5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1 斯图尔特·尤德尔环保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1.1 尤德尔的成长经历 |
1.2 尤德尔环保思想产生的思想渊源 |
2 斯图尔特·尤德尔环保思想的主要内容 |
2.1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思想 |
2.1.1 人口过快增长的影响 |
2.1.2 尤德尔将计划生育作为内政部的一项政策 |
2.2 对“科学至高无上”思想的批判 |
2.2.1 科学技术带来的环境问题 |
2.2.2 对《寂静的春天》的支持 |
2.2.3 科学家应建立生态良知 |
2.3 城市环境治理思想 |
2.3.1 城市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2 城市总体规划思想 |
2.3.3 创建卫星城镇 |
2.3.4 提升人们对改善城市环境的认识 |
2.4 保护与开发公共土地思想 |
2.4.1 加快对公共土地进行科学评估与分类 |
2.4.2 加强对采矿业的治理以保护公共土地 |
3 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实践 |
3.1 推动实施环境保护法 |
3.1.1 尤德尔的支持与《荒野法》的通过 |
3.1.2 关注野生动植物保护并推动《濒危物种保护法案》的通过 |
3.1.3 成立自然河流研究小组以推动《野生与风景河流法》的通过 |
3.1.4 推动城市环境保护法的通过 |
3.2 促进国家公园体系的发展 |
3.2.1 提出国家公园建设“十年计划” |
3.2.2 《土地与水资源保持基金法案》 |
3.2.3 制定国家公园门票制度 |
3.2.4 国家公园的讲解与教育服务 |
3.2.5 国家公园与青年发展计划 |
3.3 加强对国家水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
3.3.1 推动实施《水质法》以促进各州制定水质标准 |
3.3.2 敦促节约并合理利用水资源 |
3.3.3 推动联邦海水淡化计划 |
4 斯图尔特·尤德尔环保思想和环保实践的影响 |
4.1 尤德尔环保思想的影响 |
4.1.1 扩大了环境保护内涵,树立起环境伦理准则 |
4.1.2 出版环境保护书籍,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
4.2 尤德尔环保实践的影响 |
4.2.1 加快了美国环保立法进程 |
4.2.2 成立了新的环保机构与组织 |
4.2.3 提升了政府环境管理意识,扩大了内政部的环保职能 |
4.3 尤德尔环保思想与环保实践的历史地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农民新村建设发展模式及绩效评估研究 ——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论文框架 |
2 概念辨析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民新村建设 |
2.1.2 乡村振兴 |
2.1.3 发展模式 |
2.2 多学科维度的新村建设内涵 |
2.2.1 城乡规划学 |
2.2.2 社会学领域 |
2.2.3 经济学 |
2.2.4 多维度视野 |
2.3 新村建设理论研究 |
2.3.1 二元经济结构论 |
2.3.2 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发展理论 |
2.3.3 其他相关理论 |
2.4 理论框架 |
2.5 本章小结 |
3 新村建设模式分析 |
3.1 中国新村建设发展历程及现状 |
3.1.1 中国新村建设的发展历程 |
3.1.2 中国新村建设的现状 |
3.2 新村建设影响因素 |
3.2.1 内源系统要素 |
3.2.2 外源系统要素 |
3.3 新村建设的动力机制 |
3.3.1 内源动力机制 |
3.3.2 外源动力机制 |
3.3.3 内外动力机制的作用关系 |
3.4 国内外新村建设案例研究 |
3.4.1 国外新村建设案例研究 |
3.4.2 国内新村建设案例研究 |
3.5 新村建设模式分析 |
3.5.1 新村建设模式构建前提和依据 |
3.5.2 新村建设模式分类 |
3.6 本章小结 |
4 新村建设绩效评估模型构建 |
4.1 绩效评估的内涵及原则 |
4.1.1 新村建设绩效评估的内涵 |
4.1.2 新村建设绩效评估的原则 |
4.2 新村建设绩效评估方法 |
4.2.1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
4.2.2 DEA方法的应用与发展 |
4.2.3 本文DEA方法可行性分析 |
4.2.4 DEA模型的评价步骤 |
4.3 指标体系选取 |
4.3.1 指标体系选取原则 |
4.3.2 具体指标分析 |
4.4 新村建设绩效评估模型构建 |
4.4.1 DEA模型的选择及分析 |
4.4.2 模型的数学表达及经济含义 |
4.5 本章小结 |
5 大足区农民新村建设绩效评估 |
5.1 大足区概况 |
5.1.1 区位概况 |
5.1.2 经济发展概况 |
5.2 大足区新村建设背景 |
5.2.1 大足区新村建设起源与发展 |
5.2.2 大足区新村建设主要做法 |
5.3 大足区新村建设模式划分及样本选择 |
5.3.1 大足区农民新村建设模式划分 |
5.3.2 大足区农民新村建设发展模式样本选择 |
5.4 大足区农民新村建设绩效评价 |
5.4.1 数据来源 |
5.4.2 评价过程及结果 |
5.5 农民新村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
5.5.1 田园型新村建设模式 |
5.5.2 工业型新村建设模式 |
5.5.3 智造型新村建设模式 |
5.5.4 多元型新村建设模式 |
5.6 大足区农民新村建设绩效提升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6)“农业—自然公园”规划 ——山地城市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利用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及背景 |
1.1.1 现时代规划发展亟待农林用地保护 |
1.1.2 山地城市边缘区农林用地分布特征 |
1.1.3 小规模农林用地复合服务价值体现 |
1.1.4 小规模用地蚕食动摇生态功能基础 |
1.1.5 既有保护管控效能与复合利用导向 |
1.2 农业-自然公园是保护小规模农林用地的有效途径 |
1.2.1 概念引入与适应性 |
1.2.2 公园主要用地构成 |
1.2.3 规划研究范围界定 |
1.3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重点 |
1.4 研究方法与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山地城市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困境及“农业-自然公园”概念内涵 |
2.1 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困境溯源 |
2.1.1 农业生产破坏 |
2.1.2 城市问题转嫁 |
2.1.3 规划管控缺失 |
2.2 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破题思路 |
2.2.1 用地保护“以点带面” |
2.2.2 过程整合“顺应自然” |
2.2.3 复合功能“兼顾并蓄” |
2.2.4 规划管控“衔接适应” |
2.3 农业-自然公园规划概念内涵 |
2.3.1 规划本体认识 |
2.3.2 规划思想内涵 |
2.3.3 规划契入途径 |
2.4 本章小结 |
3 涵盖小规模农林用地的农业-自然公园相关研究及规划框架构建 |
3.1 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利用理论基础 |
3.1.1 城乡生态规划理论 |
3.1.2 农业多功能理论 |
3.2 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利用方法探索 |
3.2.1 系统整体保护导向 |
3.2.2 用地复合利用导向 |
3.2.3 法规政策补充护航 |
3.2.4 研究趋势及缺口 |
3.3 涵盖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的公园目标体系与规划框架构建 |
3.3.1 用地保护路径确定 |
3.3.2 公园复合目标体系 |
3.3.3 公园规划框架构筑 |
3.4 本章小结 |
4 小规模农林用地现状分布模式甄别与农业-自然公园空间体系构建 |
4.1 用地识别要点与系统功能发挥 |
4.1.1 景观模式与功能产出 |
4.1.2 系统支持型景观模式特征 |
4.1.3 公园高价值用地识别要点 |
4.2 小规模农林用地分布模式及高价值甄别 |
4.2.1 生物多样性支撑 |
4.2.2 农副产品就近供给 |
4.2.3 城郊游憩空间提供 |
4.3 自然过程空间模式甄别与关联用地保护 |
4.3.1 地表水文过程关联空间 |
4.3.2 大气循环过程关联空间 |
4.4 农业-自然公园空间体系构建及管控衔接 |
4.4.1 公园空间体系构建及组成 |
4.4.2 与既有用地管控的衔接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农林景观生态网络特征的农业-自然公园复合服务功能设定 |
5.1 景观网络构建与复合功能提升 |
5.1.1 生态系统公益性产出类型 |
5.1.2 农林网络与服务产出效能 |
5.1.3 农林景观网络构建策略 |
5.2 融合农业-自然公园的分类农林景观生态网络构建 |
5.2.1 林地自然生境网络 |
5.2.2 生态过程支撑网络 |
5.2.3 农林生产景观网络 |
5.3 三网叠合构建地区景观网络及公园空间布局衔接 |
5.3.1 地区农林景观网络构建与管控 |
5.3.2 公园空间衔接与关键区域管控 |
5.4 本章小结 |
6 农业-自然公园游憩空间组织与小规模农林用地复合利用 |
6.1 城乡空间与功能分异及公园应对策略 |
6.1.1 边缘区空间及功能分异 |
6.1.2 农业-自然公园规划对策 |
6.2 公园枢纽单元低影响建设引导 |
6.2.1 城乡环境提升型枢纽单元 |
6.2.2 田园文化体验型枢纽单元 |
6.2.3 城市活动扩展型枢纽单元 |
6.2.4 梯度沿线分段控制与衔接 |
6.3 复合绿道规划及设施布局 |
6.3.1 复合绿道系统构建 |
6.3.2 重要网络节点建设 |
6.4 公园产业组织及支撑系统 |
6.4.1 产业发展契机及策略 |
6.4.2 产业发展支撑性系统 |
6.5 本章小结 |
7 凸显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的农业-自然公园土地利用管控 |
7.1 环境影响评价与过程管控 |
7.1.1 边缘区现行环评侧重与实效 |
7.1.2 环评流程优化与评价要点 |
7.1.3 影响评价与规划过程衔接 |
7.2 城乡规划衔接与落地管控 |
7.2.1 城乡规划协调与衔接 |
7.2.2 城市增长管控与引导 |
7.2.3 边缘区用地管控落地 |
7.3 公众参与及用地保护管控 |
7.3.1 公众参与导向的管控思路 |
7.3.2 公园规划行动者网络组织 |
7.3.3 促参与的政策及空间措施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录 |
(7)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阐述与概念界定 |
第一节 理论基础阐述 |
一、国际贸易理论 |
二、区域一体化理论 |
三、区域合作理论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内涵、特点 |
二、欧亚经济联盟的内涵、特点 |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概念界定 |
第三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客观必然性与现实基础 |
第一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客观必然性 |
一、“一带”共建发展的客观要求 |
二、“一盟”摆脱内部发展困境的必然选择 |
三、区域一体化潮流推动的客观使然 |
四、中俄等国实现自我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二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现实基础 |
一、对接合作前提:覆盖区域重叠交叉,地缘基础明显 |
二、对接合作保障:双/多边机制丰富,政治互信良好 |
三、对接合作关键:贸易联系紧密,互补优势显着 |
四、对接合作动能:发展理念相近,战略规划高度契合 |
五、对接合作基石:人文基础坚实,主流社会亦普遍支持 |
第四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现状、问题、机遇与挑战 |
第一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现状 |
一、政策沟通已达初步共识 |
二、设施联通成效显着 |
三、贸易畅通稳步发展 |
四、资金融通进展明显 |
五、民心相通日益深化 |
六、其他领域务实合作势头强劲 |
第二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问题 |
一、机制特性差异问题 |
二、深度对接能力与意愿问题 |
三、经济对接前景问题 |
四、技术服务标准迥异问题 |
五、务实合作经验不足问题 |
第三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机遇 |
一、中国加快“一带”沿线地区自贸区建设的战略机遇 |
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定期举办的平台机遇 |
三、受西方经济集团挑战下俄罗斯“向东看”的发展机遇 |
四、俄罗斯“大欧亚伙伴关系”推进下的区域合作机遇 |
第四节 “一带一盟”对接合作的挑战 |
一、“一盟”内部发展挑战 |
二、“一盟”成员国对“一带”认知挑战 |
三、“一带一盟”区域内部安全挑战 |
四、来自西方世界外部挑战 |
五、多边贸易保护主义挑战 |
第五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基本架构 |
第一节 “一带”与“一盟”各国发展战略对接 |
一、与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及远东开发战略相对接 |
二、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相对接 |
三、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稳定发展战略相对接 |
四、与白俄罗斯2030年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国家战略相对接 |
五、与亚美尼亚2014~2025发展战略相对接 |
第二节 “一带”与“一盟”各国务实合作领域对接 |
一、以设施对接为优先工程,构筑交通物流网 |
二、以贸易对接为首要标志,扩大经贸联系 |
三、以能源对接为基本内容,稳定供求关系 |
四、以产能对接为重点方向,提升产业价值链 |
五、以金融对接为关键突破,搭建跨国服务体系 |
六、以农业对接为重要补充,强化物质基础 |
第六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模式选择与机制构建 |
第一节 “一带”与“一盟”对接合作主体模式探讨 |
一、与“一盟”整体的“CN+1”(N≥5)对接模式 |
二、与“一盟”各国的“C1+1”对接模式 |
三、以上合组织为平台的“C2+SCO”对接模式 |
四、借力小多边机制的“C2+MN”(N≥1)对接模式 |
第二节 “一带”与“一盟”对接合作具体模式选择 |
一、自由贸易区模式,深化贸易联系 |
二、跨国经济走廊建模式,完善交通体系 |
三、跨境经济合作区模式,丰富投资方式 |
四、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创新企业合作 |
五、人文交流基地模式,构筑人文平台 |
第三节 “一带”与“一盟”对接合作主体机制探讨 |
一、与“一盟”整体的“CN+1”(N≥5)的对接机制 |
二、与“一盟”各国政府的“C1+1”对接机制 |
三、各国企业与金融机构的“E+F”对接机制 |
第四节 “一带”与“一盟”对接合作具体机制构建 |
一、多元化智库对话机制,凝聚各方智慧 |
二、常态化政府磋商机制,引导高位决策 |
三、长效化跨国管理机制,协调各国利益 |
四、动态化监督反馈机制,防范各类风险 |
五、多边化法律协调机制,强化制度优势 |
六、通畅化信息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
第七章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以多方主体为推力,增进各方对接共识 |
一、坚持政府高位引导,对接规划编制先行 |
二、强化企业、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市场联动与融合发展 |
三、联合各方智库学界研究探讨,适时启动数据库建设 |
四、加强媒体互动交流,推进各方认知与理解 |
五、深化民间人文合作,培育国家价值共识 |
第二节 以实体项目为抓手,深化务实领域合作 |
一、着力加快跨境基础设施建设 |
二、有效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发展 |
三、继续深化产能合作与园区建设 |
四、积极打造多元融资平台 |
五、进一步优化项目参与方式 |
第三节 以规则对接与自贸区建设为关键,强化制度保障功能 |
一、加快标准体系的互认与构建,力促规则对接 |
二、坚持自贸区建设长期目标,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 |
三、适时推动人员往来便利化制度发展 |
第四节 以次区域合作为突破口,逐层拓展,逐步推广 |
一、率先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
二、以毗邻周边对接为着力点,逐层拓展 |
三、以多边单项合作为示范蓝本,逐步推广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8)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外法律生态化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二)国内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争论与法学界的主流观点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重点 |
四、研究难点 |
五、研究方法 |
六、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概述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简析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进程 |
(二)《物权法》视角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分析 |
(三)“三权分置”视野下土地承包经营功能之再构造 |
(四)生态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发展方向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概念与特征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概念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特征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价值 |
(一)政治价值 |
(二)经济价值 |
(三)社会价值 |
(四)生态价值 |
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法理基础 |
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时代背景 |
(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内涵 |
(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契合 |
二、法律生态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理论支撑 |
(一)法律生态化的历史沿革 |
(二)法律生态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契合 |
三、物权生态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直接来源 |
(一)物权生态化的界定 |
(二)物权生态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契合 |
1、物权生态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直接来源 |
2、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是物权生态化研究的必然发展趋势 |
第三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现实困境 |
一、权利主体生态保护义务僵化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生态保护积极义务不具有可操作性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生态保护消极义务私法规制不足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机制的生态化考量不足 |
(一)农户取得承包地未考虑生态化限制因素 |
(二)其他方式承包“四荒地”的生态准入机制不完善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生产过程中土壤污染问题突出 |
(一)农用化工产品滥用 |
(二)禽畜养殖业不当管理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环保意识淡薄 |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生态保护机制未及时跟进 |
(一)“三权分置”下权利主体复杂导致其生态义务缺失 |
(二)土地流转中的权能分离致使客体存在被滥用的生态化风险 |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法律依据 |
(一)《民法总则》依据 |
(二)《物权法》依据 |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据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基本原则 |
(一)适度生态化原则 |
(二)分工生态化原则 |
(三)科学配置权利与义务原则 |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的实现路径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义务生态化调整的立法建议 |
(一)《物权法》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建议 |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机制的生态化措施 |
(一)农户取得承包地的生态化要求 |
(二)其他方式承包“四荒地”的生态准入资格审查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与流转过程中的生态化要求 |
(一)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防治标准 |
(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机制 |
(三)严格管控农用化工产品的使用与养殖业的发展 |
(四)明确流转合同中各方的生态义务与责任承担 |
四、“损害担责”原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过程中的具体实践 |
(一)“损害担责”制度化对于保障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
(二)“损害担责”制度下生态补偿与生态修复机制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德国环境治理经验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 节能减排难度大,水污染日趋严重 |
1.2 生态农业发展缓慢 |
1.3 工业生产和能源利用消耗高 |
1.4 生态旅游发展缓慢 |
1.5 生态意识薄弱,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参与度低 |
2 德国环境治理经验 |
2.1 环境治理制度与体制 |
2.2 农业生态化 |
2.3 工业与能源的生态化 |
2.4 旅游生态化 |
2.5 公民社会参与 |
3 德国环境治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示 |
3.1 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实有效的生态税机制 |
3.2 将农业科技和生态理念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
3.3 合理开发利用能源矿产,促进工业生态化的最终转型 |
3.4 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促进旅游生态化 |
3.5 培养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参与 |
(10)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2.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概况 |
2.1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立法背景与意义 |
2.1.1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立法背景 |
2.1.2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立法意义 |
2.2 美国国有林的垂直管理体制 |
2.3 美国国有林管理的法律体系 |
2.4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实施 |
3.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与分析 |
3.1 公众参与原则 |
3.2 木材采伐的限制 |
3.3 国有林木材销售 |
3.4 国有林管理规划 |
3.5 国有林荒野无路地区资源保护 |
3.6 国有林管理中的娱乐用途开发与林业资源保护 |
4. 美国国有林管理法律制度的借鉴 |
4.1 细化国有林科学管理与森林资源用途的立法 |
4.2 加强国有林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
4.3 国有林管理中木材销售制度的完善 |
4.4 加强我国国有林管理的规划 |
4.5 建立专门的荒野保护项目 |
4.6 转变国有林管理的立法思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四、德农业部长认为农业必须生态化(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D]. 曹宇. 新疆大学, 2021
- [2]释意理论指导下的口译实践报告 ——以中德农业职业教育项目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交替传译为例[D]. 姜文文. 青岛大学, 2020(02)
- [3]小农现代转型背景下的“韧性乡村”认知框架和营建策略研究[D]. 徐丹华. 浙江大学, 2019
- [4]斯图尔特·尤德尔的环保思想与环保实践研究(1961-1968)[D]. 孙阳雪. 辽宁大学, 2019(01)
- [5]农民新村建设发展模式及绩效评估研究 ——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D]. 蒋丽萍. 重庆大学, 2019(01)
- [6]“农业—自然公园”规划 ——山地城市边缘区小规模农林用地保护与利用方法研究[D]. 汤西子. 重庆大学, 2018(09)
- [7]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研究[D]. 向洁. 新疆大学, 2018(12)
- [8]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态化研究[D]. 刘挺. 贵州大学, 2017(03)
- [9]德国环境治理经验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示[J]. 裴颖,黄清,李磊,冯艳琴. 中国商论, 2016(21)
- [10]美国国有林管理法研究[D]. 刘新晓爱. 北京林业大学,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