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顺“世”转变政府职能(论文文献综述)
孔令通[1](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朱文宇[2](2021)在《明宣宗御制《官箴》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官箴书即为官之箴言,是中国古代阐释为官道德与从政经验的特殊着作形式。近年来,官箴文化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进入了我国学者的研究视野,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总体来看,尚有深入空间: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多数成果相对侧重于文本内在信息的梳理,而疏于从政治制度、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或政治生态等角度探讨文本背后的政治文化内涵;其次,在研究对象上,明宣宗御制《官箴》作为极罕见的由皇帝本人亲自撰写的官箴书,却少有学者进行专题研究。因此,兼顾官箴文化和政治文化两个维度对明宣宗御制《官箴》加以全面解读,是对学界现有成果的一次有益补充。本文以明宣宗御制《官箴》为核心研究对象,系统而动态地考察了该文献的出台背景、写作主体、阅读客体、基本内容、写作手法、流传方式及对后世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重点梳理出其两个维度的文献地位和文献价值:一是,官箴文化维度。其一,较之主流官箴文献,明宣宗御制《官箴》具有以下内在特性:从写作主体角度看,主流官箴书多由各级官吏所作,而此箴的作者是皇帝本人,这也导致它在语气态度、箴规力度、逻辑起点等方面,衍生出与主流官箴书的多重差异;从阅读客体角度看,主流官箴书多为面向全体官吏或特定层级(类别)官吏所作,而此箴逐一针对三十五个(类)国家机构的主官加以训谕,既有全面性,又有针对性;从中心内容角度看,主流官箴书有“为官之道”与“从政经验”两大取向,而此箴既有道德性,又有针对各岗位官员的现实性;从写作手法角度看,主流官箴书以概论体和语录笔记体居多,行文风格相对自由,而此箴采用了较为罕见的“百官箴体”,且通篇四言,无一句例外。其二,明宣宗御制《官箴》促使明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官箴文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此箴无论是在强化“官箴”文体,还是深化官箴文化发展方面,都发挥了历史性的推进作用:从作品角度看,此箴带动了明代中后期官箴作品数量骤增、篇幅扩大、体裁创新、内容多元化;从作者角度看,此箴带动了明代中后期官箴创作的主体意识强化,不仅作者数量骤增,作者所处的政治、文化、社会圈层也迅速扩大。二是,政治文化维度。其一,明宣宗御制《官箴》是由皇帝本人亲自撰写的官箴书,其中关于诸司官员职责和道德的说法已经不是主流官箴书的温和劝勉之语,而是出自最高统治者的命令和要求,其精神要旨也不再是主流官箴书基于官僚群体内部利益的功利性诉求,而是皇权对诸司官员服务帝制国家的相关期待。因此,这部作品不仅反映了皇帝对内外诸司的政治定位、对各机构主官政治角色的理解,实际上还具有类似行政法典与道德法典的文献属性,并代表了皇帝总结过去、治理当下、寄望未来的现实政治意图。即宣宗试图通过此箴应对王朝统治策略上的“宽严”之辨,整顿官僚队伍,营造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政治生态。其二,明宣宗御制《官箴》在内容和结构上的特殊性使这部作品具有了典章制度史书的分析价值,这一点与宣宗的深层用意有关。即宣宗试图通过此箴将各主要政府机构的职能、运作方式、地位和重要性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对帝国政治结构作出体制和机制上的统筹、布局和规划。其三,明宣宗御制《官箴》清晰地表达了明宣宗朱瞻基心目中的理想政治秩序及其治国理念。宏观来看,此箴的根本政治诉求是巩固明朝统治秩序,确保国家政治体系、政治局势的长期稳定发展,以及政治过程的有序运行。具体来看,要全面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两个层面着手:一是国家机关层面的总体设计,二是官僚队伍层面的道德规范。其四,明宣宗御制《官箴》既是明宣宗朱瞻基构建理想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是宣德朝政治实践的缩影和成果,同时也是串联起明代政治生态演变的一条线索,并构成了明代乃至整个帝制时代政治文化的一种象征:一方面,此箴反映了皇权政治与士大夫政治之间的契合性。从权力互动角度看,此箴是皇权对官僚权力的一次正面界定,它不仅表达了皇帝对于官僚士大夫政治角色的理解和要求,实际上它也是皇权对于宋代以来逐渐活跃的士大夫政治所作出的一次积极回应;从政治理念与政治实践角度看,此箴更高度契合了儒家士大夫“得君行道”的政治理想。在明代后来的历史中,此箴逐渐凝结为一种理想政治的典范和“祖制”依据,它不仅在官僚士大夫中间广为传颂,甚至直接构成了其对抗现实政治的有力武器。明代中后期舆论场高度活跃,以激扬道德、鼓励政治批评为基本精神,此箴正是这种政治文化的推演因素之一。另一方面,此箴也反映了皇权政治与士大夫政治之间的分歧性。从君主专制政体的精神内核角度看,此箴本质上是明初皇权政治发展演变的产物,遵循的是一套相对独立于士大夫政治的运行逻辑。它既是明初强势皇权的表达方式,同时又反映了皇权政治的内在局限;从思想渊源角度看,此箴也透露出与儒家士大夫政治理念的重要差别。根据此箴提及孔子的两次表述,其侧重点主要在于“周”所代表的帝王治统,而非儒家士大夫所尊崇的“孔孟”道统。而在帝制时代,治统与道统之间存在必然的冲突性,从根本上说,是秩序观与民本观、“私”与“公”的分歧。
刘爽[3](2021)在《“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文中研究指明城市的拓展亦是一个征服高地的过程,从罗马城的“七丘”到帝国境内的大量山地城市,“山地建城”的理念也成为多数罗马城市的一大共性,在中世纪的宗教狂热中催生出一座座“山巅之城”,那些在图像中高悬山巅的建筑,成为与神明最为接近的“圣地”,赋予了城市一顶形制特殊的“冠冕”。在文艺复兴时期,这种理想在“七丘之城”罗马得到极大强化,通过一系列的城市改造、在罗马之劫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新的圣城,不仅引起境内城市的竞相效仿,更在海权时代再度拓展到地中海的“边缘”,从而在曾经历罗马化的伊比利亚半岛获得了自由,发展出更具适应性的本土化山城格局。但与4世纪已将自身打造成“第二罗马”的君士坦丁堡不同,这些城市虽与罗马教廷的宗教运动息息相关,却同本国的海外事业有着更大的关联。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不仅通过系列“重建罗马”的计划向圣城靠拢,更将其改造成以“下城区”为核心的“滨海山城”,以此展现海权时代的核心推动力——跨洋贸易。在这一过程当中,经过葡萄牙“本土化”的山城理念被带往印度洋的各个海岸和岛屿,罗马教廷的强盛势力也通过里斯本王室渗透其中,最终以一座座群山环抱下的新城塑造了葡萄牙帝国的海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果阿凭借绝对的政治、宗教地位被打造成一个东方的罗马,它不仅与地中海的第一罗马遥相呼应,更使“高地建城”的理念进一步向远东传递,借助完备的山地建设和系列适应政策,将“真十字之地”澳门营建成一座特征鲜明的“妈港神名之城”。然而,在这种不断“移动”的圣城背后,是罗马人“从山地到海滨”的城市化进程,并在海权时代“从地中海到印度洋”的贸易局势下,经历了建城“媒介”的一次次转变,从而在适应山区、平原、海滨与岛屿的过程中,由古典向近代社会迈进,最终在中西交汇的“十字路口”,将遥想中的“真十字之地”(澳门)化作了现实。
吕成震[4](2021)在《明代都察院之河南道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初重构中央权力体制的过程中,三大府之一的御史台被重新改造。御史台中侍御史的地位及作用逐渐降低最终被废置,而察院的地位不断提高,成为明代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明太祖在察院的基础上,将其更置为都察院,体现了明代御史以察为职的特色。明代为适应后中书省时代对地方政治的控制以及处置地方司法案件的需要,将都察院监察御史分为十三道,各按省分治刑名、监察等事务。河南道是都察院十三道之首道,主管监察河南布政司范围内的布、按、都司、王府等衙门。同时,河南道还带管监察在京外朝之礼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等衙门,内府之司礼、尚膳、尚宝、直殿等监局,以及在京及直隶部分卫所、府州及盐运司等衙门。明代御史监察百官,为皇帝耳目之司,其选任最为严苛。从河南道御史的履历中可以看出,明代御史选任对于选人的出身、年资、年龄、才学等方面皆有特殊的要求。而河南道掌道御史的选任则更为严格。明中后期都察院为稳定发挥河南道的职能,逐渐将河南道掌道一职差职化。这使得由他道御史改任河南道御史的情况逐渐增多,各道御史之间的流动性大为增加。明代各道御史任官中遵循亲族回避、籍贯回避、管差回避等回避原则,以保障监察职能的发挥。此外,明代御史的出途多以升迁为主,河南道掌道御史的出途更为显贵,往往得以内升小九卿。明中期以后御史迁转过快以及内外升转比例的失衡也造成了京官的壅滞,加剧了政治纷争。明代河南道所辖职务繁多,既包括作为御史的一般职能,如刑名覆核、照刷文卷、纠弹、言事等,还逐渐参与到明代官员的考满、京察、朝觐考察、军政考察、会推、年例等事务中,并且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河南道对内外官员任满的考核是分理都察院院务的体现,弥补了明代部分内外官员无堂官考核的缺陷。在明代内外考察事务中,河南道主要负责对被考官员的发单咨访工作,同时与吏科、考功司公同协商初拟考评意见,为部院定考提供依据。此外,河南道还与吏科一同行使科道拾遗的权力,通过汇集、表达科道意见的方式对部院考察的过程进行监督。在会推及科道年例升转中,河南道及吏科等科道力量凭借着自身权势的上升,逐渐通过舆论监察的形式对会推及年例的拟定施加影响。河南道因其职能的繁重,逐渐成为明代“台班之领袖”。河南道的职权与明代中央及地方衙门的权力交织在一起,相互碰撞、彼此影响。在都察院内部,河南道随着职能的膨胀与堂上官的关系日渐密切,同时又因河南道具有考察诸道的职能及首道的地位,河南道逐渐有统协于诸御史之上的趋势。明代科与道之间虽职能各有所侧重,但是对于中央部院的监察,两者职能多有重叠。河南道对明代吏治的参与和监察一定程度上侵夺了吏科的权力。河南道等道臣参与明代考察、会推等事务,侵夺吏部职权的同时,亦有弥补行政系统自身管理职能不足的作用。都察院与吏部之间既协同合作又彼此制衡,但是嘉靖以后部院之间多有为职掌相争的情况。礼部是河南道所带管监察的衙门,礼部衙门所犯刑名卷宗皆由河南道分理。河南道有着监察礼部事务、纠察礼部官员、参与议礼咨访等方面的权力。在刑名方面,都察院与刑部之间既有审刑上的职能分工,同时都察院还对刑部审刑有监察覆核的作用。此外,从河南道与刑部河南清吏司的分管范围来看,二者基本相同,体现了明代中央部院十三司道的分属范围划分的一致性。河南道还对兵部军政考察、武举等事务有着拾遗纠察的作用。河南道与明代中枢权力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对决策的建言、权力行使的规谏与纠驳等方面。河南道等十三道之公议影响着决策意见的形成,但是皇帝对于言官建言、纠驳有着最终决裁的权力,制约着其职能的行使。内阁亦可以对中枢决策施加影响进而干预科道权力的行使,不过河南道等科道官对会推阁臣有着咨访监督的作用,亦得制衡阁臣。两者彼此制衡的同时亦有言官攀附结纳阁臣的现象。此外,河南道本具备监察司礼监等内府衙门的职权,但是随着司礼监等内官权力的上升以及明代“以内制外”的政治格局的影响,河南道等外廷实际上并不具备制约内廷的能力。河南道与地方权力的关系,一方面主要体现在河南道对所属地方刑名的审理和监察上,另一方面还体现在河南道对巡按、监司的考核与监督上。明代通过设立巡按御史,构筑起一条中央对地方垂直监察的通道。这条通道逐渐凌驾于各层级政务传递的体制及地方原有的监察体制之上,并推进了明代按察司职能的转变。河南道所掌回道考察、保举咨访、考察地方官员等方面的职能,与巡按御史、按察司等地方官员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都察院监督巡按御史及地方按察司官的得力助手。明末都察院曾尝试通过河南道加强对巡按御史的监督和控制,以期严明举劾,澄清地方吏治。但是,受制于政局的变动,河南道并未真正起到考核、制约巡按御史的作用。明代河南道有着职能不断扩大、职权逐渐异化的演变趋势。河南道职权的扩大,一方面来自于都察院内部院务的分派,另一方面来自科道言官集体。其职权的演变并非单由本身监察权扩大所造成的,还受到了来自本衙门及外部政治环境的多重影响。河南道职能的异化表现在其部分职能的行使超出了监察的范围,有着直接参与部分行政事务的趋势。此外,河南道御史本身亦存在一定程度上腐化的现象。河南道在明代考察、言路以及举劾等方面的特殊地位使其成为晚明各党争夺的焦点。明代科道咨访职能运作的背后蕴含了公议、公论的政治价值。在明代政治中,吏科、河南道等言官是掌握公论的主体,这种公论对于进退官员有着极大的舆论压力和影响力,这也是明代科道官权力不断膨胀、话语权不断提升的内在价值支撑。但是,晚明科道不过徒持公论之名,毫无公论之实,甚至以公论之名挟制政府,干扰政治秩序,加剧了明末政治的内耗。
高世伟[5](2021)在《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层治,则天下安。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保障。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有着独特的政治传统,延续性很强,留下了丰富的治理经验。体味历史文化中蕴含的治理思想,对推进我国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国家与豫北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具体体现。国家治理首先注重的是治理体系的构建。治理体系具有普遍性,豫北社会具有特殊性,所以,国家治理在豫北社会的实践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双重特征。国家治理的指导方针是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有序。就清代民国时期的国家治理而言,清王朝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大统,首先要解决的是国家认同问题。清王朝继承儒家传统,构建起了“家国一体”的政治认同,建立了以《圣谕广训》为指导思想的社会治理体系,并以“礼法体系”规范人们的行为。清王朝还通过军事和赋役制度来加强皇权,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提升治理效能。就豫北地区而言,清王朝还关注民生,治理黄河,引导宗教信仰,治理邪教,以此来巩固以“忠孝”为核心的国家价值观。近代以来,在外力的作用下,国家认同面临挑战,加之西方国家的示范效应,豫北地区开始了向近代国家的艰难转型。国家治理的“滞后性”使清王朝最终走向了灭亡,代之而起的是意识形态混乱的北洋军阀,豫北社会动荡不安。南京国民政府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涉及到土地改革等民众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践密不可分。国家非常重视地方官员的铨选,地方政府治理必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内,但又要因地制宜处理好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清代豫北县官主要来源于科举制度,民国以后,县官群体中受新式教育及留学归国人员者逐渐增多。豫北县官员负责的事务包括水利工程的修建、仓储与灾荒防治、慈善救助与教民生计。还通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贯彻国家主导的价值观。县官还负责征收赋税,清初有田赋、丁徭之征,“摊丁入亩”之后,田赋和丁徭合一。豫北县政府存留款主要用于县级各项行政支出。尽管里甲、保甲并不属于正规的官僚体系,但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里甲负责徭役,保甲负责社会治安、教化。豫北官员通过保甲建立了严密的社会治安体系。地方政府不但贯彻国家意志,还承载着来自基层社会的监督反馈。豫北县官不仅教化百姓,而且通过宗族、乡里组织、士绅阶层治理基层社会。神的信仰只是一个载体,这种载体承担着国家意志,豫北汤阴为岳飞故里,崇祀岳飞是为了构建民族团结和民族认同的心理认同,倡导家国一体的忠孝价值观,这种观念在地方官员和地方精英的努力下延伸到基层社会,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传教士在豫北的发展经历了由排斥到融合的过程。晚清以来,豫北州县官员的频繁更换预示着原有治理体系的崩溃,豫北地区成为军阀混战的战场。民间社会的地方自治,必须融合国家与地方政府。所以,皇权并不止于州县,而是延伸到州县以下。宗族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豫北地区人口主要是明清山西移民的结果,宗族组织并不发达。士绅对基层社会的治理包括社会救助、修桥补路等公共事务。乡里组织在基层发挥着完粮纳税、维持治安、清查户口的重要作用。保甲作为地方基层组织,负责乡民的教化、户籍、赋税、力役、缉盗、平讼等事宜。豫北地区河流众多,民间多崇祀水神和金龙四大王信仰,具有典型的实用主义特征。豫北地区民间戏曲、小说等具有娱乐身心,调节情绪,繁荣民族民间艺术,促进商贸,繁荣市场,文化传承,精神依托等作用。晚清以来,豫北社会的自治化倾向越来越强,联庄会、自卫团、会道门林立。民国时期,豫北地区帮派林立,民不聊生,爱国仁人志士深刻揭露旧道德的弊端,马克思主义开始在豫北的传播。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是维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千千万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和重心。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仅依赖国家层面的设计,民间社会是国家进行审视、改造、批判的对象,清王朝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社会,帝国权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所以说,清代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主导下的官民合治。豫北地区体现的是传统与现代,封闭与开放的矛盾。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不仅需要精英阶层的思想转变,更需要广大民众的观念转型。
刁春辉[6](2021)在《“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论文以廖平的经学思想,特别是他的“大统小统”论为研究对象,“大统小统”论是廖平在他的经学三变时期提出的,在四变、五变中进行了理论完善。其定型基本是在他的五变时期。我们的研究集中于他定型期,即四变、五变时期的“大统论”。研究他的大统论试图解决两大主题:第一,廖平大统论中的改良经学与汉宋主流经学形态——郑学和朱子学相比,其在经学基本观念和处理方法上的差异;第二个主题是处理廖平大统论的时代性意义、实用性意义。我们的题目也明白的揭示出这两个主题,“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就是第二个主题,“廖平的经学研究”则是指的第一个主题。廖平作为一个经学家、思想家,不论在中国经学史中,还是在中国思想史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着重从几个方面对廖平经学的思想和价值进行了阐扬。首先,作者从廖平的着作中抽绎出他的“大统”制度论,并指出这种制度论实具有“宪制”意涵。廖平虽没有使用这一词语,但他将经学的性质类比为西方法政学,就已经透漏出他对经学“法典”性质的确认。廖平对此“宪制”的内容说明是特别广泛的。可以分为央地制度、中央官制和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其中,廖平的疆域论就包含了央地制度和国际制度两个方向的意涵。就央地制度而言,实际上廖平一直在谈的是天下体系中的“畿地”,随着王统、帝统、皇统疆域的逐次扩大,畿地所控制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从原来的千里“王畿”变成三千里“帝畿”、六千里“皇畿”,而畿地之内的管理方式并不是松散的封建制,而更像是秦朝以后建立的普遍性的中央集权式郡县制。虽然皇、帝、王、伯被廖平建构成主要是经学的制度体系,但因为廖平信守的“经为百世之书”原则,经学的制度必会在历史中有所呈现,因此从秦朝统一后在全国推行的郡县制开始,实际上就是廖平经学中畿地制度的推行,并且从秦至清,中国所实行的郡县制范围是不断扩展的,这就对应于畿地从王畿到皇畿的转变,特别是清朝后期,通过将东北划省、新疆建省等举动,开始在边疆区域加强完善管理方式,确立了边疆郡县体制,这一体制在后来的共和国时代实际上也得到了继承。清朝在疆域和管理体制上所完成的事业在廖平经学中实际暗示了中国为未来天下“大统”时代的“皇畿”地位。同时,廖平也为郡县制在历史中国的长期施行提供了经学说明,在以往的经学思想史中,长期存在经制“封建”与史制“郡县”无法调和的矛盾,这也让深受经学影响的中国历史经常出现复封建的理论呼吁和现实行动。廖平的经学努力正是试图调和解决这种矛盾。在风雨如晦的年代,廖平依然坚信经学所代表的中国文化的价值标准和中国制度的治理价值。在国际秩序的制度建设上,经学依然有其丰富的智慧,实际上以中国为中心形成的东亚秩序就是一种“小统”实现,“小统”是“大统”的次级实现,是“大统”的“模范”。世界转入“大统”阶段,意味着新天下时代的到来,也就是整个世界都逐渐卷入到一个关联更加密切同时争斗也更加激烈的关系系统中,这样一个关系系统的初始阶段必然是各行其是的,但这种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相互争夺占领生存资源和精神资源的权力意志的流行最终会让位于具有更高统领性的一体化进程。当然,这个一体化进程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它首先是几个区域性组织的出现,也就是廖平所讲“帝”统的出现,多个“帝”统下的每一统都既是经济上的一体性化组织,也是政治上次序井然的区域治理性组织,更是在文明上达成了一定程度一致性的文明共同体。因其每个帝统下均有“帝畿”的存在,而“帝畿”就是那个区域内道德、文明的核心地域。但多个帝统的存在也表示这还是一个多核心的多元化“天下”,廖平对此的论述是在“九帝”说和“四帝”说,从“九帝”到“四帝”是这个多元化天下的进一步精简化发展,这也是文化、经济、社会进一步融合发展的结果。但“五帝”说的出现改变了天下格局,“五帝”格局乃是一中四方格局,此格局的出现预示尽管天下仍是多元天下,但普遍化、融合化的一统性思想和现实层面的政治经济综合实体已经出现,未来的大同化趋势不可避免的出现。所以最后会有“皇统”的出现。“皇统”是人学大统的最终实现,其本身也并非不再变化,而是仍有主客易位的“三统”循环,最终达至泰皇之局。第三,廖平从中央官制层面叙述了经典变化:从王统的三公制到帝统的五官制,最后到皇统的六官制,其中的核心经典是《王制》和《周礼》。廖平将《王制》文本次序进行了大幅改动,写就《王制订本》发行,其中的指导性思维是将《王制》中的官政思维凸显出来,通过对《王制》官制的叙述体现出中国政治哲学中养在教先、教为政鹄、民本政治、审慎政治等特点。廖平将《王制》三公设定为王统制度,将《周礼》五官设定为帝统制度,三公到五官的一个变化,体现了从王统到帝统的时代转变,即天下由《春秋》五千里天下变为《尚书》三万里天下,而中国从《春秋》的天下“中国”变为了“大统”时代的众多“中国”中的一员。中国在其中的变化则被广泛描述为从天朝上国成为了属于国际法体系下形式平等的万国之一的民族国家。而实际上,国际法下的国家虽然形式平等,但国家基于经济、军事、文化等的综合实力,自然有强弱大小之分,国际间的互为“夷狄”的状态不可避免,特别是在晚清刚刚接触西方的情况下。因此,廖平在经学官制上的变革有其现实政治上的明确目的,即优化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天子、三公五官职能体系的变革,构建天子、三公五官为中心的决策和行政体系,突出政权的公共性质,并且强调这背后所体现的纲常意识,既是建设统一高效的领导体系,也体现这一系统需通盘考虑国家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同时亦强调制度运行的法度意识、责任意识。而其对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的具体职责的分化,则是体现廖平针对时代变化,提升国家能力,强化国家实力,提高人民生活,而其中六工、六府的论述更体现出他重视经济,强调国家工业发展能力的重要性。最后宗伯代司徒的变化则是他面临帝统、王统的时代变化,强调先进性教化先于普遍性教化,力图培养具有政治能力、共享价值追求的士人团体,这才是国家治理能力优化的关键所在。第四,廖平历来被认为是今文学家,但他的经学看法、经学诠释方向都祛除了今古文经学原来共有的历史化特征,也与朱熹为代表的内倾化的经学诠释方向相反对,可以说廖平的经学体系以解决今古问题为导向,但却采用了不同于原有诠释方式的解经方法,同时这一思想体系也涵容了宋学的教化问题,所以可以说廖平的经学思想体系是一综合今古、涵容宋学的综合性经学体系。在近代古今中西的学术激荡中,此一经学体系在总结经学史、认知中国历史、回应时局等各方面都在近代诸经学家的理论中是出类拔萃的。第五,廖平对现代经学的发展也是影响深刻的。现代今文学和古文学都共享着一个历史前提,即他们不再像他们的前辈经师一般,以三代圣王之制确立制度的权威性。古代的经师对于圣王时期的三代夹杂着历史的理性和信仰的元素,而现代经学家比较普遍地没有了对于三代的信仰意识,而这种三代理想信仰原来本是经学的基础,这种基础的消失则要求另一基础的填补。廖平为这一基础的确立提供了经学上的说明,他首先是通过孔子制作六经、古史渺茫击溃了对于三代的理想认识,进而代之以素王立法,从而巩固了经学对孔子的崇仰。古文学者或者在他的经学分类基础上固守原来对于三代的崇信,如老辈的柳诒徵、唐文治等,而对于现代的古文学家,则能够破除对三代制度的绝对信服,转而从历史经验肯定秦汉以后制度的适用性,这同样是基于廖平对三代时期的经学说明。从这一意义上,廖平的经学开启了现代经学制度经世的不同路径的起点。总之,廖平的经学是属于“新天下时代”的经学,他利用经学资源,结合时代感受,定义了时代,也重新定义了经学。他对“天下”的重新论述综合了他的经学认知、时代感知,他认为近代是一个新天下时代——帝统时代,这一个判断,现在依然适用,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他在制度层面全面说明了经学在央地关系、中央官制、国际体系的见解,在经学诠释方面不同于汉宋学术的诠释方向,影响了现代经学的发展。
郭志博[7](2021)在《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文中研究指明就大陆法系各国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经验来看,两大问题的存在不容忽视:其一是行政组织法基本概念及理论的源流问题。组织法的基础概念从何而来,存在哪些概念群,构成形成怎样的体系,如何加以理论化,能够各自为本国行政组织实践提供哪些理论支撑,发挥哪些机能,其演进与变迁的进路呈现出怎样的状态,皆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其二是在上述理论与机能变迁过程中所遭遇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矛盾问题。在行政任务日益多元化,行政需要日益复杂化的当今社会,行政组织如何逐步适应任务导向,调和其与科层官僚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行政组织法理论与机能的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问题,这一转变的过程、方式、进路,不但会深刻型塑行政组织法理论本身,也会为行政组织改革实践带来重要影响。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以日本行政组织法学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其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发展经验进行梳理归纳与概括总结。立足于该国对于行政组织法学的广义与狭义分类,对该国狭义行政组织法学研究上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三大基本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溯源,并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在基本概念与理论体系建构,及其机能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过程方面进行剖析。就行政组织权论由民主控制和严格法定向放松管制与组织弹性设置,行政主体论由明确责任向组织形态多元化,行政机关论由建立具备权限与决策机能的组织结构向行政任务分配的变迁过程进行了全面解析。文章以日本行政组织法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为研究内容与资源,以其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作为线索与脉络,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最为核心的三大理论发展脉络作出通盘分析,以及机能变迁作出通盘分析,兼顾中日两国行政法学的表述差异,对机能的语义及内涵在第一章中做出了相应解释。文章行文过程中的基本立场建立在历史主义基础之上,试图通过对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以及行政机关论的学说史演变进行介绍展开全文分析与论述。因而在行文中所应用到的最主要方法在于对文献资料进行“史的考证”的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力求还原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此外文章还对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立法体系进行了分析,概括其内在特征并与我国当代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进行了比较,应用了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行政机关为代表的行政组织内部科层制与行政任务导向衍生的行政主体多元化倾向,分别代表了传统型与现代型行政组织的区分,投射到行政组织法理论中可以以“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明确与二者的对应关系。与各发达国家一样,近代以来日本也不同程度地面临行政需求和行政机能的扩张,其在行政主体论和行政机关论上都为化解该问题作出理论上的探索。相较而言,该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形成了在行政组织法定主义框架下,“行政官厅—行政机关”与“公法人—行政主体”并行发展的特点,在学理上则实现了从传统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民主控制、对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意思表示体系、决策过程的重视,向现代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弹性设置、组织形态以及任务分解等机能的演进与变迁,行政组织采取何种形式能够以最适形态、最小成本和最大效果完成因福利国家、行政国家到来而日益复杂化的行政任务,寻求“组织形态开放化”而带来的“行政主体多元化”,以及行政部门组织结构的自我建构,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理论演进及机能变迁问题的内在动因。文章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的三大发展脉络,并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廓清。对行政机关论中的行政官署与行政官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区分,并通过考证提出日本近代行政官署与当代事务分配型行政机关之间的内在关联。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过程中的规范主义与事实主义方法的区分与融合问题。以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为视角,以学说史演进为线索,较之过往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新颖性。文章核心观点在于提出日本行政组织法上的传统型理论机能与现代型理论机能处于并存关系,展示了较强的折衷色彩。具体体现为行政机关论与行政主体论并行发展,并就各自领域在不同时期形成了“组织法”与“作用法”上的两套概念体系,使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概念群得以二元共生,其所形成的“道具概念”属性与工具性价值,除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作一般性解释外,还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改革与制度建设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就其理论发展演进及机能变迁情况来看,其经验、道程与我国面临的同类问题相比照,具有较强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陈斌[8](2021)在《人文多样性内生活力与社会治理共生秩序研究 ——云贵高原盘江流域案例及其意义阐释》文中研究说明盘江流域由南盘江、北盘江及共同交汇而成的红水河和诸支流构成。该水系所覆盖的地理区域,上可经横断山脉承青藏高原,下可凭广西盆地接东南低山丘陵,总体处于云贵高原向东南低山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高原、盆地、丘陵在山脉与河流的交错分布中有序排列。同时,由于该地域主体部分面向海洋,大气湿度极高,导致境内生物多样性水平较高。苗、布依和汉族作为其主体居民,各民族原有的社会文化,在与世居于此的仡佬族相遇之后,再加上多样性生物特征的作用,不仅促生出新文化形态,为多民族共生传统提供人文多样性资源,而且能将人文多样性与生态多样性很好地契合起来,以创造盘江流域社会文化的内生活力。自秦朝以来的历代王朝国家,或间接、或直接地对此区域实施治理。明清承接前朝遗产,在此综合实施土司、卫所、州县等制度,旨在强化中央集权统一,为民国和新中国奠定治理秩序框架。社会发展史暨“单线进化论”者认为,这些自上而下的制度,是王朝国家对其实施治理的主要内容,也是盘江流域发展进步的唯一动力。本文结合历史文献和实地考察,认为上述社会发展史叙事有失偏颇。一方面,忽略了当地居民多民族共生传统的主体能动性和社会文化的内生活力;另一方面,在斗争哲学视野下,有将边疆地方与王朝国家对立二分的嫌疑。美国政治人类学家斯科特(James C.Scott),采用从边疆看中心的范式,先后推出“弱者的武器”、“佐米亚”(Zomia)等创新概念,彰显东南亚山民文化的主体能动性,以此弥补了社会发展史的缺陷。但他又因为片面强调山民与河谷平原王朝国家的矛盾冲突斗争哲学,忽视了国家大传统与地方小传统的兼容共生机制。事实上,双方除了冲突斗争的消极层面,还有在交往交流和交易博弈中构建共生秩序的积极层面。本文结合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在对盘江流域文史和社会沿革机制有整体认知的前提下,考察该流域内各民族自明清以来的社会文化生活实践,一方面,彰显当地居民多民族共生传统的主体能动性和社会文化的内生活力。另一方面,超越斗争哲学和对立二分视野,在凸显多样主体前提下,通过开放博弈、公平传承方式,实现多元一体的社会治理共生秩序。质言之,探求、理解和维护文化生态多样性体系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可持续机制,乃本文的主要旨趣。为此,本文进而提出三方面创新观察角度。第一,盘江流域是中国大西南山地诸多类型缩影之一。当地居民依托山地文化生态家园和传统资源,相互之间建立起互动互惠交往模式,且在危机时刻能为外来人提供庇护,由此生成多样化民族文化共生机制;第二,元明清以来的中原王朝强化西南山地开发加深统治。这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又因生计资源过度开发而影响到当地可持续发展。面对新的环境压力,山地民族发挥文化多样性社会整合功能,积极地与王朝国家官吏及其代理展开顽强博弈。其实质是山民希望与王朝国家达成新秩序的维权诉求;第三,王朝/国家面对山民的诉求,应是通过双方代理人理性协商推出新制度,形成“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新治理秩序。唯因形格势禁或双方代理人损公肥私,乃至无论羁縻制到土司制、土司制到改土归流及“改卫设县”的制度升级中,都难免出现“反抗镇压+善后安民”的运作机制。但事后看,王朝开发新边疆拓展政治经济利益的诉求,总要通过包容民众维护生态家园、生存环境和社区、生计资源权益的某种自治诉求,才能基于互惠达成长治久安。盘江流域山民与历代王朝/国家的长时段博弈,凸显出如下两方面特征:第一,理论上,盘江流域山民与中原王朝/国家的互动,既非完全的斗争哲学,又非完全的消极顺从。更具体讲,它是界于斯科特(James C.Scott)的“佐米亚逃避”、宋怡明(Michael A.Szonyi)的“积极被统治”与拉铁摩尔(O.Lattimore)的“贮存地对抗”之间的“就地坚守在服从中博弈”。它为各界思考边疆民族与王朝国家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类型样本。第二,实践上,现代国家应对边疆民族基于文化生态家园权益多样性公平传承的博弈诉求,或可借鉴盘江流域互惠双赢的成功经验,致力于边疆民族社区发展与国家治理秩序共建共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关系和主体能动性相互包容意识。本文力图展现盘江流域与王朝国家博弈过程,旨在基于长时段历史经验,探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丰富内涵和机制结构,以此揭示中国筑牢现代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厚文化资源,为“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建设提供有普遍价值的社会产品,进而助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秩序建设。但因笔者志大才疏眼高手低,缺陷漏洞在所难免,恳请前辈导师侪辈同仁鞭策提携批评指正。
刘波[9](2021)在《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文中认为百年来,中外学界对朝鲜国家机构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学界前贤考察议政府和备边司等机关的职能与沿革运作,又阐述朝鲜政治体制与中国典制之间存在关联,但并未从整体上考察这些机构的组织方式和权力运行的基本特征,且选择的对象仅局限在各职事机关。此外,研究者往往将朝鲜国家机关的研究局限在政治制度史框架内,未曾放置于更宏大的明清时代中朝政治秩序结构内进行探讨。本文旨在梳理朝鲜政治组织架构和权力支配结构的总体面貌,并以“藩封体制”视角审视中朝政治秩序对朝鲜国家机构建置和权力运行产生的影响。学界通常以“华夷秩序”“朝贡关系”“朝贡体制”“朝贡贸易关系”或“朝贡贸易体制”等作为诠释明清时代对外交往性质的基本概念,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明清中国与朝鲜关系的不同侧面,固然有其学术价值,然惜在过分强调的是明清中朝关系框架下的行为活动,既未指明朝贡行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也未界定朝贡主体的范围界限,因而使用模糊的或统摄性的概念去考察中朝关系的基本属性时,反而会冲淡所得结论的严谨性,甚至会将明清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混为一谈。鉴于“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等概念削弱了明清中国和朝鲜王朝关系性质的独特性,故本文提出和采用藩封体制概念。本文认为,明清中国与朝鲜通过政治和军事活动确立了君臣名分,二者共同构筑了较为稳定的带有权力秩序性质的藩封体制。在此种政治体制框架下,朝鲜遵循以明清中国为权威中心的政治秩序,有藩屏天子和事大中国之任,而明清中国视朝鲜为藩属国,积极履行“字小”和怀柔远人之责。本文运用藩封体制视角对朝鲜国家机构进行系统考察后,认为朝鲜不在明清中国管辖的行政范围内,可以“自为声教”,其国的政治制度建设与运作却深受藩封体制下“上国”典制文化的影响,权力结构间也渗透着藩封体制的政治秩序。朝鲜国王的统治名义主要通过明清皇帝颁赐王爵、赐金印、赐舆服和赐谥号等途径获取,其又充分利用在藩封体制攫取的名分,以诸侯名义确立多项礼制法规,由此确立域内的统治合法性。王储权力与王权强弱紧密相关,国王通过请求明清皇帝册封王储爵位、自行制定和颁布王储的礼仪制度等方式,确立王储在藩封体制权力秩序中的礼制名分,以提高和强化王储在境内的权威。国王和王储以下的诸司百官并不受爵于明清皇帝,国家庶务和官员任免自理,这使得朝鲜政治制度建设和运作具有较高的自主性,但诸司百官的设置与权力运作保持本国“土俗”特征之余,作为国王的“陪臣”,也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朝鲜政务统领机关经历了都评议使司—议政府—备边司的转变。都评议使司被改置成议政府,是李芳远在藩封体制恢复后,为进一步伸张王权,仿照明朝废黜宰相之法对国政运营格局进行改制的结果。16世纪中叶,明朝和朝鲜同时陷入“南倭北虏”困境。在藩封体制边疆危机背景下,议政府署理和审议国政形同虚设,而备边司作为临时统筹边地军务的机关崛起,并最终在“壬辰倭乱”后确立统领国政之权。朝鲜中央政务执行机关围绕“六曹”展开,即“六曹”及分率的各属司具体执行庶务,承政院等阙内机关协助国王掌控和调整“六曹”施政,监察和谏诤机关纠察“六曹”政务过失,军政分离的军事机关独立于“六曹”之外,宗亲府等机关优礼宗亲勋贵,汉城府专管王京事务。“壬辰倭乱”后添设“六曹”行政体系之外收支“大同法”米谷的宣惠厅等机关,但目的是解决此前六曹分理政事时权力运行不畅和效率低下的困境。以上机关的总体布局,是太宗至成宗时期君主加强集权的产物,同时也是朝鲜认同和效仿明朝制度,进而改造国初承袭高丽旧制的结果。朱元璋赐朝鲜国号,郑道传等人把明朝与朝鲜比作成周与箕子,这造就了朝鲜君臣模仿周代六官和明代六部之制编纂国家政典,并按“六典”体例运营国政的政治思维。朝鲜地方政务分理机关分作行政和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土官衙。它们的职能是为国王代行守土,在朝鲜制定的在藩封体制官爵序列中有其名分,但因处于外方而不直接参与事大活动,受藩封体制的直接影响要弱得多。朝鲜国家机构的体系布局固然与王权伸张或收缩、权力支配结构、政务运作方式等因素相关,但它亦受藩封体制的影响而进行调整,且权力支配结构间渗透着藩封体制的层级性政治秩序。明清中国并不直接干涉域外藩国政治体制的建设和运作,这使得朝鲜设计、组织和变革国家机构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通过梳理,朝鲜国家机构的变革损益与周边局势的变动存在密切关联,权力结构总体呈现出完整的金字塔式特点,但其组织方式过于繁冗,政务运作不时出现“统而失序”,而且还存在两班职官阶层固化和“贵族政治”等基本特征。
宋子昕[10](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研究指明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二、顺“世”转变政府职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顺“世”转变政府职能(论文提纲范文)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2)明宣宗御制《官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回顾 |
三、研究思路 |
四、概念界定 |
第一章 官箴文化的发展与宣宗御制《官箴》的出台 |
第一节 明初以前官箴文化的发展历程 |
一、发轫期 |
二、成长期 |
三、成熟期 |
第二节 仁宣时期的官制与官员 |
一、近侍机构 |
二、中央行政系统 |
三、地方行政系统 |
四、军事管理系统 |
第三节 宣宗御制《官箴》出台的历史背景 |
一、由严入宽:宣宗御制《官箴》出台的政治环境 |
二、官风颓弛:宣宗御制《官箴》出台的直接原因 |
第二章 宣宗御制《官箴》的内容与特点 |
第一节 宣宗御制《官箴》的内容 |
一、宣宗圣谕 |
二、箴言三十五篇 |
第二节 宣宗御制《官箴》的特点 |
一、以皇帝本人为制箴主体 |
二、以内外诸司为阅读客体 |
三、以道德训诫为中心内容 |
四、以四言韵文为体式风格 |
第三章 宣宗御制《官箴》与宣德时代政治生态的构建 |
第一节 宣宗御制《官箴》的期许 |
一、宣宗御制《官箴》的政治构想 |
二、宣宗御制《官箴》的官德要求 |
第二节 宣宗御制《官箴》与宣德朝行政治理 |
一、肃纲纪 |
二、汰冗官 |
三、简贤才 |
第三节 蒸然之象:宣德朝政治生态的转变 |
一、大醇小疵的官场风气 |
二、宣宗的帝风与宣德时代的君臣关系 |
第四章 宣宗御制《官箴》的流传及对后世的影响 |
第一节 宣宗御制《官箴》的流传 |
一、文本形态《官箴》的流传 |
二、特殊形态《官箴》的流传 |
第二节 宣宗御制《官箴》对明代中后期官箴书的影响 |
一、官箴作品的繁荣发展 |
二、官箴作者的广泛参与 |
第三节 宣宗御制《官箴》对明代中后期官场与官风的影响 |
一、正己:官德的培养 |
二、谏君:圣德的培养 |
第五章 宣宗御制《官箴》的内在精神脉络与明初政治文化 |
第一节 宣宗御制《官箴》与明初君主专制 |
一、御制与官箴:强势皇权的表达方式 |
二、共生与合作:皇权政治的内在局限 |
第二节 宣宗御制《官箴》与明初士大夫政治 |
一、得君与行道:官僚士大夫的政治理想 |
二、周孔与孔孟:皇权政治与士大夫政治的必然冲突 |
结论 |
一、明宣宗御制《官箴》的官箴文化定位 |
二、明宣宗御制《官箴》的政治文化定位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3)“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主要视角与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结构 |
第四节 15-18世纪欧亚大陆“罗马城市”图像的研究语境 |
一、葡萄牙“罗马城市”景观研究 |
二、葡萄牙殖民地城市景观研究 |
三、澳门城市图像的跨文化研究 |
第五节 问题的提出:罗马圣城景观在里斯本、果阿与澳门? |
第一章 、七丘:罗马“圣城”景观的形成 |
第一节 罗马早期的山地景观及其演变 |
一、“七丘”的建立 |
二、城市形象的早期传播 |
第二节 七丘之城:文艺复兴时期罗马的理想形象 |
一、尼古拉五世的“理想城市”图形式规划 |
二、利奥十世时期的“重建罗马”建筑计划 |
三、耶稣会与保罗三世时期的高地建设 |
四、世界的形象:新时期的“七丘之城” |
第三节 又见罗马?——圣城景观的转移 |
小结 |
第二章 、里斯本的山城建设与“水上罗马”的形象 |
第一节 背景:葡萄牙的“山城”传统与大航海时期的形象改造 |
一、山城传统与基督教的空间理念 |
二、高地与内城建筑、道路体系 |
三、高地防御的新发展 |
第二节 里斯本山城的早期“罗马化” |
第三节 曼努埃尔一世的理想城市与高地重心转移 |
第四节 若昂三世的“重建罗马”与“七丘之城”形象 |
一、罗马教廷与罗马城市图像的影响力 |
二、奥朗达的“重建罗马”城市改造 |
第五节 水上的罗马:若昂五世时期的“形象转变” |
一、耶稣会的高地争夺战 |
二、菲利波·尤瓦拉的里斯本“新罗马”计划 |
第六节 结束与开始:震后的里斯本 |
小结 |
第三章 、果阿与葡萄牙海外殖民地的“滨海山城”理想 |
第一节 山城理想初探:七城岛与真十字 |
第二节 葡萄牙亚洲殖民地中的山城与理想的图形式规划 |
第三节 前殖民时期的山城果阿 |
第四节 殖民时期果阿的高地景观演变 |
一、城市高地与圣城格局的形成(1510-1604年) |
二、又见“水上的罗马”:滨水区的建筑景观建设(1605-1759年) |
第五节 里斯本还是罗马?——果阿的“七丘之城”形象 |
小结 |
第四章 抵达远东:澳门半岛上的“东方圣城”景观 |
第一节 濠镜澳——被遗忘的“真十字”之地 |
一、东亚的“维拉科鲁兹地” |
二、“另一端的岛屿”:七洲山 |
三、十字与王冠之盟——十字门 |
第二节 开埠前的高地景观(1557年之前) |
第三节 开埠早期“中央高地”的建立(1558-1582年) |
一、“城市制高点”——圣保罗山 |
二、澳城的另一面相:本土力量对高地景观的影响 |
第四节 “山巅之城”格局的形成(1583-1700年) |
一、17世纪“高地建筑”的建立 |
二、七个“堂区”,一种格局 |
第五节 水上圣城的东方形象:妈港神名之城 |
一、“复原”记忆:源自地中海的岛屿“理想” |
二、新旧理想的交替:山城形象的革新与没落小结 |
小结 |
第五章 、从复制到改写:15-18世纪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转移” |
第一节 从山地、平原到海滨:罗马山城的“转移” |
第二节 “水上的圣城”及其形象的形成 |
第三节 从地中海、大西洋到印度洋:岛屿山城的崛起 |
一、贸易模式与滨海山城的形成 |
二、新媒介中心的出现:“岛屿”上的帝国理想 |
三、高地的竞争者——宗教团体 |
第四节 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圣城景观的“改写”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葡萄牙东方殖民地所有要塞、城镇平面图之书》图像、部分文本列表 |
附录二、果阿、里斯本教区列表、示意图 |
附录三、从全景到街景——从里斯本东方艺术博物馆藏“十三行潘趣酒碗”看“长卷式”城市视野的形成 |
附录四、由“指针”导向的城市视野——一件东西城市瓷盘上的跨洋航路与家族版图 |
致谢 |
学术成果统计-作品、论文及专着发表 |
学术成果统计-展览及获奖 |
(4)明代都察院之河南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五、文献的运用 |
第一章 都察院十三道御史制度及河南道设置 |
第一节 都察院的设立与演变 |
一、洪武间的设置 |
二、建文至正统间的废置与定型 |
第二节 “名”与“实”:十三道监察御史的分道与分巡 |
一、十三道御史的设置 |
二、十三道的主管与协管 |
三、守院与分巡 |
第三节 河南道的机构建制与分管范围 |
一、建制规模 |
二、分管范围 |
三、掌河南道御史的设置及演变 |
第二章 河南道御史的“入途”与“出途” |
第一节 河南道御史的“入途” |
一、资格 |
二、选授方式 |
三、回避制度 |
第二节 河南道御史的“出途” |
一、升迁 |
二、平调与降黜 |
第三章 河南道职掌 |
第一节 河南道的一般职能 |
一、刑名审理与覆核 |
二、照刷文卷 |
三、纠弹与言事 |
第二节 “悉署中外考绩”:河南道与内外官员考满 |
一、考满的一般流程 |
二、河南道在考满事务中的职能 |
三、河南道在考满中的实际参与 |
第三节 “独掌内外考察”:河南道与内外官员考察 |
一、河南道在京察中的职能与运作 |
二、河南道在朝觐考察中的职能与运作 |
三、河南道与军政考选 |
第四节 “爵人于朝,与众共之”:河南道与会推大臣、科道升转 |
一、河南道与会推 |
二、河南道与科道推升 |
第四章 河南道与中央权力关系 |
第一节 河南道与都察院 |
一、河南道与堂上官 |
二、河南道与其他道 |
第二节 河南道与六科 |
一、河南道与吏科 |
二、河南道与礼、兵、刑等科 |
三、从相互监督到互为庇护、攻讦 |
第三节 河南道与六部 |
一、河南道与吏部 |
二、河南道与其他各部 |
第四节 河南道与中央中枢决策系统的关系 |
一、河南道与皇帝 |
二、河南道与内阁 |
三、河南道与司礼监 |
第五章 河南道与地方权力关系 |
第一节 河南道与地方刑名 |
一、地方刑名处置的一般流程 |
二、河南道审理地方刑名的实际运作 |
第二节 河南道、巡按与按察司——院、省监察系统间的互动 |
一、巡按御史与提刑按察使司 |
二、河南道与巡按御史 |
第六章 河南道职能地位的变化与明代政治生态 |
第一节 职能的扩大与异化 |
一、监察权的扩大 |
二、职能的异化 |
第二节 是非之场:晚明党争中的河南道 |
一、考察权的争夺 |
二、言路、推举权的争夺 |
第三节 科道与公论 |
一、何为“公论”? |
二、“科道即公论” |
三、咨访设置与泛化 |
结语 |
附录 |
附表一:明代河南道御史统计表 |
附表二:明代河南道御史出身统计表 |
附表三:明代各道御史籍贯分布表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5)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学术史梳理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材料 |
五、理论方法 |
六、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豫北地理与治理关系格局 |
第一节 自然地理 |
第二节 历史地理 |
第三节 经济地理 |
第四节 人文地理 |
小结 |
第二章 协同共治—国家治理视域下的豫北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一节 认同培育—现实需求与文化建造 |
一、王朝统治正统性的构建 |
二、《圣谕广训》与清代社会治理思想的构建 |
三、祭祀与国家认同的构建 |
四、祭祀、表彰与伦理道德思想的构建 |
五、国家认同的瓦解与重塑 |
第二节 礼法并重—礼法与社会秩序体系的构建 |
一、“礼法”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
二、教育教化引导体系的构建 |
第三节 剿抚兼施—军事功能与治理体系的构建 |
一、威慑镇压的治理策略 |
二、军事信息渠道的构建 |
第四节 保障民生—公共事务治理体系的构建 |
一、税收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构建 |
二、黄河的治理与民生 |
三、社会救助及民生 |
第五节 信仰引导—宗教信仰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一、宗教信仰的治理功能 |
二、邪教信仰的社会治理 |
三、传教士问题治理思想的演变 |
小结 |
第三章 实践落实—县级政府领导下的豫北基层社会治理 |
第一节 牢筑根基—县级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 |
一、县官的铨选及职能 |
二、县级机构的组成及职能 |
第二节 建设格局—社会公共事务治理 |
一、水利治理实践 |
二、仓储制度与灾荒防治 |
三、慈善救助与教民生计 |
第三节 基层组织—社会治安与赋税征收 |
一、保甲制度与权力渗透 |
二、赋税征收与民间社会 |
第四节 崇德重礼—教化体系与治理实践 |
一、学校教化机制 |
二、社会教化机制 |
第五节 敬天为民—官员祭祀与官民关系 |
一、地方官员祭祀 |
二、调解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
三、传教士与豫北社会 |
小结 |
第四章 民间自治—豫北民间社会中的自治机制 |
第一节 自治主体—基层社会的自治效能 |
一、士绅权威与基层社会 |
二、宗族制度的功能 |
三、会首的社会治理作用 |
四、乡村乡约自治 |
第二节 以农为本—乡村经济的发展 |
一、粮食生产与社会稳定 |
二、乡村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
第三节 文化惯习—民间教化信仰的社会治理功能 |
一、社会教化机制 |
二、民间信仰活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廖平生平与着述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基本问题说明:题目与章节解义 |
六、创新点说明 |
第一章 民族危机下的近代经学流派 |
第一节 晚清古文经学的经世策——以孙诒让和曹元弼为例 |
一、《周礼政要》——孙诒让的经世书 |
二、孝为政教本原:曹元弼的经世策 |
三、古文经学的经世特点 |
第二节 作为理学家的唐文治的性理救世说 |
一、性理为本 |
二、性理学的救世之策 |
三、国性与天下 |
第三节 宋育仁的经学与建国 |
一、《孝经》:文明的发生 |
二、《周礼》:政治文明的创设 |
三、《春秋》:宋育仁的天下 |
第四节 廖平时代的经学发展 |
第二章 廖平的“大统”天下 |
第一节 大统先声:廖平的王统疆域论 |
一、小王天下的疆域与结构 |
二、小王天下与《谷梁》《王制》 |
三、大王天下的疆域 |
四、小王、大王之局的中国、天下变化 |
第二节 新天下时代——大统“九帝”说 |
一、方三万里之新天下 |
二、九千里一州说 |
三、各为中国、互为四夷:大统格局的起始九帝说 |
四、九帝说与文明冲突论 |
第三节 九帝后的帝统天下格局 |
一、四帝天下 |
二、五帝天下 |
三、二帝天下 |
第四节 大同的实现——皇统天下 |
一、皇统的天下结构 |
二、皇统天下的三皇之局 |
第五节 秦制的经学说明:廖平大同天下的王畿制度 |
一、古代对秦制的认识 |
二、廖平的秦制认识 |
三、学校与选举 |
四、王畿封国——秦制肯定的关键 |
五、廖平肯定秦制的现实意图 |
第三章 大统新天下时代的中国中央官制 |
第一节 作为小统论的《王制》中央官制 |
一、廖平改定《王制》的过程 |
二、天子之礼 |
三、《王制》之冢宰 |
四、《王制》之司空 |
五、《王制》之司马 |
六、《王制》之司徒 |
第二节 廖平《王制》官制的制度精神 |
一、官政 |
二、养在教先,教为政鹄 |
三、为民政治 |
四、审慎政治 |
第三节 帝统中央官制 |
一、古代的《周礼》冬官论 |
二、廖平帝制五官说的确立过程 |
三、天六人五之职官结构 |
四、官联结构与官属结构 |
五、帝制五官 |
第四节 大争时代的制度选择——从王制三公到帝制五官的经学治理意图 |
一、帝统时代的性质 |
二、冢宰之变 |
三、天子之变 |
四、司空代冢宰义 |
五、民智与士智——司徒教化之责的更替 |
六、小结 |
第五节 皇制大同时代的官制:六相制度 |
一、由人而天:皇统官制的性质 |
二、皇制六官 |
三、六官与帝制五官、王制三公 |
总论 |
第四章 经学史中的廖平经学 |
第一节 从汉代经学的历史化特征看廖平经学的性质 |
一、郑玄经学:经学的历史方法 |
二、汉代今文经学:寓言与微言 |
三、廖平经学的性质重订 |
第二节 修身之义与典制之书——从廖平与朱熹的经学观比较看廖平的经学史意义 |
一、修身与典制:朱熹与廖平对经学主旨的认知差异 |
二、《大学》与《王制》:朱子与廖平的经学文本纲领 |
三、朱子、廖平经学体系建构的完成 |
四、廖平、朱子经学范式的意义 |
第三节 新天下时代的廖平经学特质 |
一、经学体系的主动建构 |
二、经学独立性的看重与建设 |
三、廖平经学对中国历史的积极性理解 |
四、国家富强、民族独立的价值与天下主义的关怀 |
第五章 廖平经学与现代 |
第一节 现代经学的制度经世路径—廖平与现代经学的关系 |
一、行意与史佚:《今古学考》之后 |
二、孔子制度抑或儒者理想——现代今文家谈中国制度 |
三、中国制度的历史辩护——现代古文家谈中国制度 |
四、现代经学的经世之路与中国的制度选择 |
第二节 廖平经学与传统学术发展的可能性 |
一、复兴中的中国 |
二、廖平经学“大统论”的当代可能性 |
总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论文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与基本问题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源起 |
(二)日本行政法学与行政学的分化 |
(三)广义与狭义的日本行政组织法学 |
二、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理论基础 |
(一)国家有机体学说 |
(二)国家法人学说 |
三、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基本问题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 |
(二)行政主体问题 |
(三)行政机关问题 |
(四)三大问题的基本关系 |
四、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与现代型机能 |
(一)机能的语义 |
(二)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机能及其特征 |
(三)日本行政组织的现代型机能及其特征 |
第二章 行政组织权论:从“民主控制”到“弹性设置” |
一、行政组织权论及民主控制机能的出现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的产生 |
(二)官制问题与行政保留 |
(三)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确立 |
(四)行政组织民主控制机能的实现 |
二、组织权放松管制及行政组织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一)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缓和 |
(二)本质性理论的导入 |
(三)行政组织权论的发展 |
(四)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第三章 行政主体论:从“确定责任归属”到“建构多元组织形态” |
一、行政主体论及其责任归属机能 |
(一)公法人论的产生与发展 |
(二)从公法人论到行政主体论 |
(三)责任归属机能的实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出现及其组织形态机能 |
(一)行政主体二元论的出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形成 |
(三)组织形态多元化机能的发展 |
第四章 行政机关论:从“建立组织结构”到“实施任务分配” |
一、日本行政机关论的主要线索 |
(一)行政官署论线索 |
(二)行政官厅论线索 |
(三)行政机关论的二元化 |
二、行政官厅论的产生与结构 |
(一)行政官厅论的产生 |
(二)行政官厅论的发展 |
(三)行政官厅论的基本结构 |
(四)传统行政机关论的组织结构机能 |
三、行政官署论的演进与变迁 |
(一)行政官署论的发端 |
(二)战后日本行政组织立法体系 |
(三)《国家行政组织法》与新型行政机关概念 |
(四)事务分配行政机关论的形成 |
(五)新型行政机关论的任务分配机能 |
第五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及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议题及问题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产生动因与主要议题 |
(二)我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对我国行政组织法定问题的启示 |
三、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启示 |
(一)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中日两国行政组织法学的可比性基础 |
(三)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主要问题 |
(四)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改造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人文多样性内生活力与社会治理共生秩序研究 ——云贵高原盘江流域案例及其意义阐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边疆发展和治理研究前沿探索 |
一、选题定义:边疆发展与治理研究 |
二、理论成果综述 |
(一) 政治人类学 |
(二) 边疆治理研究 |
(三) 贵州特色经验 |
三、本文创新进路 |
四、资料来源概说 |
五、总体研究框架 |
第一章: 盘江流域人文生态 |
第一节: 区位沿革与居民构成 |
一、内涵四至 |
二、边关通道 |
三、居民层累 |
第二节: 资源耕作与混融秩序 |
一、山水田土资源 |
二、生计耕作结构 |
三、治理秩序混融 |
第二章: 集市、生计与互惠 |
第一节: 集市类别与功能 |
一、形成机理 |
二、集市类别 |
三、集市功能 |
第二节: 族际互惠:青岩案例 |
一、名称及区位 |
二、形成及变迁 |
三、辐射及职能 |
四、物源及去向 |
第三节: 社会互惠:营屯案例 |
一、区位.村名.村史叙事 |
二、集市、物产与社会关系 |
三、为社会而互惠:WXH的生活史 |
第三章: 社会整合绘事后素 |
第一节: 拟血亲拓展村寨圈 |
一、源起与内涵生成 |
二、云顶村案例 |
三、营屯村案例 |
四、鸟王村案例 |
第二节: 结姻亲拓展交际网 |
一、婚姻制度与结构功能 |
二、“坐花园” |
三、“射背牌” |
四、姻亲即社会 |
第三节: “主客-陪客”丧葬礼制 |
一、内涵概说 |
二、传统形式 |
三、现代沿革 |
四、文化逻辑 |
第四章: 维权抗争:卫所制度下的民意表达 |
第一节: 被“再域化”的日常生活 |
一、卫所营建及过程 |
二、“借地设防”以牟利 |
三、被“再域化”的日常生活 |
第二节: 原住民维权抗争类别 |
一、常态抗争 |
二、非常态抗争 |
三、逻辑特征 |
第三节: 天顺石门战事 |
一、事件过程 |
二、社会背景 |
三、边政疏失 |
四、经验教训 |
第五章: 博弈求秩序:流官治理下的民意表达 |
第一节:“改土归流”得失辨析 |
一、土司制属性 |
二、招抚之策 |
三、改土归流 |
第二节 :控告土官 |
一、韦清澜联名控告 |
二、云顶村民联合智斗 |
三、“均衡三角” |
第三节 :抵制胥吏 |
一、村名叙事 |
二、村庄茶产 |
三、胥吏苛征 |
四、案例启示 |
第六章 :观念秩序:民间传说中的共生超越 |
第一节 :背牌图案印章叙事 |
一、背牌型构 |
二、隐序图案 |
三、认同与区分体系 |
第二节 :印章起源传说与衍文 |
一、青山长官司与副长官司 |
二、“倒停王”与“看家虎” |
三、牛作为山民祖先化身 |
四、“牛虎相争” |
结语:内生活力与共生秩序 |
一、盘江流域的发展与治理 |
二、边疆发展与治理研究的主要范式 |
三、盘江流域发展与治理中的共生秩序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活动及成果 |
(9)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论文框架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明清时代中朝“藩封体制”的权力构造与政治秩序 |
第一节 明清中朝关系属性研究的主要概念 |
第二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一)明初中朝藩封体制的建立 |
(二)清前期中朝藩封体制的重构与巩固 |
第三节 明清中朝藩封体制中的等级秩序与权力差异 |
小结 |
第二章 国王 |
第一节 国王的权力与地位 |
(一)国王的权力 |
(二)朝鲜国王在藩封体制中的角色与地位 |
第二节 王储的权力与地位 |
(一)王储的权力 |
(二)朝鲜王储在藩封体制中的名分和地位 |
小结 |
第三章 都评议使司、议政府与备边司 |
第一节 都评议使司 |
(一)都评议使司的创设与职能 |
(二)都评议使司的组织方式与权力运行 |
(三)都评议使司与国王的权力关系 |
第二节 议政府 |
(一)议政府的设立 |
(二)议政府权力收缩与“六曹”分理国政格局的确立 |
(三)议政府政务复核与审议权的更张 |
附:都统府 |
第三节 备边司 |
(一)备边司的建置 |
(二)备边司的职能与组织方式 |
小结 |
第四章 中央政务执行机关 |
第一节 协助国王处理政务的阙内机关 |
第二节 “六曹”及其分率的政务机关 |
(一)吏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二)户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三)礼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四)兵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五)刑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六)工曹及其统辖的属司 |
第三节 “壬辰倭乱”后新置政务官厅 |
第四节 监察与谏诤机关 |
第五节 中央军事机关 |
第六节 汉城府与“京畿四府” |
第七节 宗亲勋贵之优礼机关 |
第八节 中央政务机关的设计布局与藩封体制的关联 |
小结 |
第五章 地方政务分理机关 |
第一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行政与司法机关 |
第二节 八道及诸府州郡县军事机关 |
第三节 土官 |
小结 |
结论:朝鲜王朝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深受藩封体制的影响 |
(二)国家机构的调整变革与外部局势的变动密切关联 |
(三)金字塔式的权力支配结构 |
(四)国家机构组织过冗与权力运行中的“统而失序” |
(五)两班官僚阶层的固化与“贵族政治” |
附录 图表 |
附表 1:朝鲜文武两班散职资阶表 |
附表 2:高丽、朝鲜王朝与中国纪年对照简表 |
附图 1:世祖至中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附图 2:宣祖至哲宗时期国家机构组织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顺“世”转变政府职能(论文参考文献)
-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2]明宣宗御制《官箴》研究[D]. 朱文宇.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D]. 刘爽. 中央美术学院, 2021(08)
- [4]明代都察院之河南道研究[D]. 吕成震. 吉林大学, 2021(01)
- [5]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D]. 高世伟. 河北大学, 2021(09)
- [6]“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D]. 刁春辉. 山东大学, 2021(11)
- [7]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D]. 郭志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8]人文多样性内生活力与社会治理共生秩序研究 ——云贵高原盘江流域案例及其意义阐释[D]. 陈斌.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 [9]明清藩封体制视角下的朝鲜王朝国家机构[D]. 刘波.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10]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