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李梦雨[1](2020)在《山西省典型盆地地下水水位—水量控制技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山西省经济、文化等领域的迅速发展,用水量也逐渐增加,作为地下水开采大省,山西省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也在不断增加。由于一系列历史问题和部分地区的不合理集中超采,导致山西省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降深严重,形成地下水降深漏斗,而衍生出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而历年来仅对开采量进行指标化无法实时掌握地下水开采程度,因此要采取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管理模式,从而实现该地区对地下水的可持续开采利用。本文通过搜集大量的数据资料,分析了降雨量与地下水水位的多年时间演变关系;通过对大同盆地初始流场及地势地貌的走势,与其相关地勘资料,利用GMS软件,建立三维水流模型,模拟了研究区内的地下水流动规律,在经过识别、验证水文地质参数之后,对研究区设置多种降水、开采情景,将其组合匹配,并对研究区按行政单元划分呈控制单元,建立起控制单元内地下水水位对降雨量、开采量的响应关系,并根据现阶段政府对地下水开采量限值确定了各个区地下水控制性水位阈值,再结合地面沉降SUB软件包,按照大同市地面沉降量速度限值推算出地下水水位限值,从而计算出各个区的地下水开采量限值。通过研究,主要认识如下:(1)气象开采型监测井对降雨量的变化比较敏感,径流开采型的监测井虽与年际气象相关,存在浮动,但总体趋势仍处于下降趋势,水文径流开采型检测性具有明显的季度性变化,地下水水位高峰期与低谷期代表了开采与降水相组合的总水量均衡高峰期与低谷期;(2)通过对地下水流场及相关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建立三维地下水流模型,经过识别期和验证期,对研究区进行多重情景分析,定量分析地下水水位对地下水开采量和降雨量的相应关系,再联系到地面沉降的控制性水位,得出浅层地下水控制性管理水位阈值为999.03~998.63m,深层地下水控制性管理水位阈值为920~935m。
王守芳[2](2017)在《太原市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人类日常生产活动的显着提高,社会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河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导致出现河道功能减退,环境恶化、水质下降以及自然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河道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地适应现代化的城市建设需求,急需对河道综合治理技术进行深入地研究,如何有效地保障河道治理开展有序、健康、合理地施工,业内研究学者们相继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中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管理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话题。以项目风险管理相关理论为基础,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风险因素为契机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性的研究,该实验结果能够为今后我国河道治理项目的目标化管理方针的制定,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撑和行动指南。本文采取了层次分析法、专家评估法取得各指标的权重,并将二者的评价法有机结合对太原市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综合风险评估。主要研究结果如下:首先,对国内外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发展历程有清晰认识,针对目前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对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归纳分析,结合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阐述开展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现实意义。其次,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估法对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的施工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并得到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风险要素。最后,针对实施项目过程中的关键风险因素提出严格履行合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严控隐蔽性分项工程、严控工程施工费用、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保障材料质量等安全管理措施。
韩巧欠,张双虎[3](2015)在《可持续发展视野下太原市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华北地区严重缺水的省会城市,太原市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指导来全面地分析这方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出台来推动这些问题的最终妥善解决。
常建忠[4](2015)在《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目的的经济学几乎在经济领域占有统治地位,导致在现实经济中的许多领域的发展不可持续,由此诱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和生态问题。这使得人们在某些领域重新反思理论应用的正确性,法经济学的诞生为这一反思过程提供了新的视野和方法。法经济学以追求公平与效率为主要目的,为解决社会经济运行的某些具体问题提供了理论和方法。煤水共生,煤炭开采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对水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和破坏。随着煤炭产量的快速增长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加大,引发了煤炭开采区域地下水的破坏、河道断流、人畜饮水困难、水污染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山西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煤炭的开采外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山西省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煤炭开采使原本不充足的水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引发了煤炭开采区域地下水的破坏、河道断流、人畜饮水困难、水污染严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效应,水资源成为制约山西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水资源贫乏是山西省的基本省情,特别是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极度破坏也是山西省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因此,如何减少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和破坏,构建“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在“以煤补水”生态补偿中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对于整个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其它的经济理论和方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研究。本文在法经济学的视野下,以公平和效率作为研究“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出发点,首先对煤炭开采与水资源利用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博弈分析,在此基础上,主要运用两种方法进行了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及影响的数值测算。一是结合山西省的相关数据资料,运用生态环境功能价值评估法,分析了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和破坏量,构建了煤炭开采对水资源价值损失核算的指标体系,对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的价值损失量进行核算。二是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对主要煤矿周边的居民展开问卷调查,询问被调查者的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并以此为基础,测算出山西省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影响及破坏的价值。接着,构建了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破坏的补偿机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补偿机制的框架主要包括补偿原则、主体确定、标准确立及补偿的实现。按照分析结果选择了“庇古税”和“产权”的补偿路径,具体路径为中央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对预防保护区进行补偿、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市场化途径,生态融资;补偿方式主要为直接资金补偿、产业补偿、人才补偿及其他补偿。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是:第一,煤炭开采与水资源保护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煤炭企业、社区居民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重利益博弈显示,在现有的制度体系下,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无法得到有效调和,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利益失衡现象。因此,为重塑煤炭开采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需要建立“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第二,根据生态环境功能价值评估方法,本文对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及破坏所需补偿费用进行了测算,并基于直接市场法测算了煤炭开采造成水资源的价值损失,得出大矿时代煤炭开采吨煤排水系数为0.42,据此得到2013年山西省因采煤破坏地下水资源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0.36亿元;采用市场价值法得出2013年山西省煤炭开采造成居民缺水经济损失为3.83亿元;通过水污染价值核算得出采煤水质污染造成的人畜缺水损失、排放工业废水的治理费用,矿坑排水污染损失共计31.68亿元;采用机会成本法测算出2013年采煤导致水浇地变成旱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4.25亿元、水土流失经济损失为3亿元。综合上述结论,本文最后得出2013年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破坏的补偿费用为53.12亿元。第三,本文采用条件价值法分析煤矿周边地区居民支付及受偿意愿。在分析被调查者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之后,测算出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影响破坏的支付意愿约为109.5元/年,由此计算出山西省当年因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影响破坏的支付意愿约为29.31亿元;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影响破坏的受偿意愿约为164.8元/年,最后得出山西省当年因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影响破坏的受偿意愿约为51.96亿元。综合第二、三个结论,取二者的平均值52.54亿元作为山西省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破坏的损失价值。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要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监管机制、基金制度、技术保障制度等的建设与完善,这是构建“以煤补水”生态补偿机制的根本保证。本文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1)构建了法经济学视角下分析“以煤补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框架。公平与效率是法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而法经济学为煤炭开采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兼顾提供了思路。为了实现煤炭开采利益主体的公平与效率,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制度来设计“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框架,法律规制可以有效协调煤炭开采中各利益者的利益平衡,进而促进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本文根据煤炭开采对水资源价值损失影响的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市场法,定量分析了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的价值损失量,为估算山西省大矿时代水资源价值损失提供了较为客观的方法,有利于煤炭开采中水资源修复补偿的科学、公平、及时妥善处理。本文的研究结果为山西省构建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和破坏的补偿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3)较生态补偿的相关研究相比,将条件价值评估法运用于煤炭开采对于水资源的破坏评估尚少,本文通过分析煤矿周边地区居民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在对山西省重点煤矿区周边的居民的偿付意愿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分析煤矿周边地区居民的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从而推算出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的补偿价值,该研究结果为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于佳[5](2015)在《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一个地区从萧条走向繁荣,从落后走向文明,城镇化建设是其必然的发展途径。推进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是逐步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动力源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路径,也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必然要求。现如今,山西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途中已走到了关键的路口,也处于深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关头,城镇化速度的快慢、建设的方向、质量的高低等,都影响着山西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城镇化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城镇化的正确方向,顺应时代潮流,准确判断城镇化发展的新动态,从容妥善面对城镇化带来的各项困难与挑战。同时立足山西省实际,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围绕山西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化总体布局,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其规范市场秩序的准绳与依据。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固定性、复杂性、长期性、一次性等特点,一个项目从最初的构想到落地建成,需要经过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运行等工作流程,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质量,因此需要对各个环节根据其自身的内容与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以约束工程建设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还可以激发人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有效促进理论成果投入生产应用,不断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和生产力水平。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规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能促进城镇化建设过程健康稳定发展;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重要的手段与途径。因此,必须对规划标准体系的构建引起足够的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围绕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本论文对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研究,补充制定城镇化建设过程各环节的规划标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城镇化建设全过程管理,完善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所服务。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完成的具体工作如下:第一,分析了解目前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方面的背景与现状。基于城镇化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理念,针对山西省目前的城镇化建设规划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规划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分方向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第二,表明构建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然后梳理了目前山西省已有涉及规划的法律法规,针对性地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方面需要建议编制的规划标准。对山西省较为突出的特点并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空区规划、古建筑保护规划、山区规划分小节进行了研究,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规划标准体系。第三,以山西省省会太原市为例,对太原市历年城市建设面积、分区GDP、三产比重、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年末总人口,包括城镇人口、乡村人口、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等进行了一系列相关分析,借太原市表明城市空间扩展模型在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构建中的应用。通过本文的研究,使山西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体系结构更加科学,标准编制更加及时先进,标准项目覆盖更加全面,满足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现实需要,切实指导山西省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黄杰[6](2015)在《基于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得到不断发展。经过20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观念模型和体系构架;其适用建筑类别不断增加、转化应用地区和影响范围也不断扩大,对绿色建筑在全球的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随着早期建立的主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例如:BREEAM、LEED、SBTool等)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应用,其地域适宜性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我国于2006年在借鉴既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经济、文化条件差异显着,在国家层面建立的一般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很难完全适用于国内不同地区的具体特点和需求。因此,与国际社会现有主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一样,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样面临着地域适宜性问题。迄今为止,虽然我国学术界已经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地域适宜性问题开展了不同层面的分析和探讨,并且广东、江苏、青海、陕西、上海、北京等省市也相继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地方标准(包括地方标准的试行稿和讨论稿等);然而,从方法论的视角看,如何在既有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针对特定地区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在此背景下,本论文提出,以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逻辑分析、问卷调研、座谈走访、实例考察、归纳总结等方法,针对如何基于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问题开展研究。由于笔者参与了《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课题研究,并且论文研究前期,正值青海省住建厅计划对既有《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因此本论文的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均以青海省为例展开;希望相关研究成果不仅在一般方法论层面对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具有一定价值,而且可以为既有《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提供具体的参考和借鉴。论文研究内容和路径主要如下:首先,梳理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提出研究问题。其次,回顾国(境)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历程,并针对其地域适宜性进行具体分析。第三,回顾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发展历程,并结合我国国情,分别从自然气候与资源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文化特征等视角,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地域适宜性进行具体分析。第四,以青海省为对象,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包括问卷调研、专家小组座谈、案例研究、实地考察)的方式,分析提取地域特征;在此基础上,从地域适宜性的角度,对既有《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评价指标提出修订和补充建议。第五,针对青海省某二星级绿色建筑,分别采用既有《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与地域相关的指标条文以及本文提出的地域适宜性指标条文进行对比评价分析,借此总结提出地域适宜性评价指标对绿色建筑案例的具体影响和存在的问题;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现行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相关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一般性和地域特殊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最后,总结全文研究成果,提出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参考路径和方法。论文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提出9个与“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密切相关的地域特征因子;2)提出6类、43条地域性相关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3)基于青海省特征,完成49条青海省的地域性评价指标修订,其中包括修改32条、增补10条、删减7条;4)提出11项与“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相关的问题及建议;5)提出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参考路径和方法。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项目研究时间,以及本人专业背景及研究能力所限,本文研究内容集中在建筑学专业领域,很少涉及与绿色建筑评价同样密切相关的其它专业领域,也很少涉及不同的建筑类型。论文对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与多种因素之间复杂关系的综合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相关实地调研及案例分析的范围和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扩展。本论文完成之时,新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即将正式出台,我国各地必将在其基础上,相应研究、修订、建立新的地方标准。希望本文研究成果,能够为我国不同地区(特别是青海省)修订/建立新的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同时希望未来的相关研究可以在本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不断成熟和完善。
施志源[7](2014)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成生态文明的根本性保障。加强自然资源制度建设,尤其是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大根本任务。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属的制度设计,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国家所有权理论等的一贯主张,又是当前我国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制度源泉和基础,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重大的现实意义。选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而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则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时代要求。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其所有的自然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由于其本身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权利行使必须通过国家的代表——“政府”。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稀缺性、财产性等表明了其具有“物”的特征,将自然资源作为物权客体是适格的。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支配权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核心。但支配权本身是抽象的权利,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支配权需要通过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四项权能来实现,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内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完善,应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融入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整体建构之中。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不宜过多纠缠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公权抑或私权的争论上,不能一味地满足于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学理批判上。应当在分析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找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现实困境,着眼于迈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基本要求,界定好政府与市场在自然资源配置与权利运行中的各自作用,发挥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从而构建起与满足人类自然资源需求相衔接、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吻合的权利运行机制。总之,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完善,既要维护国家作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人的正当权益,又要保障人类使用自然资源的基本权利;既要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金锐[8](2011)在《资源型城市绿色GDP核算方法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文中提出资源型城市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自然资源的不断耗减、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新兴工业的迅速发展,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越来越多的资源型城市选择转型。本文以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太原市的绿色转型为例,阐述引进绿色GDP核算理念的重要性。利用国内外关于绿色GDP核算的研究成果,根据资源型城市的特征,并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初步构建以煤矿资源和石矿资源为重点核算对象的太原市绿色GDP核算体系。以期对资源型城市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建立和核算方法研究以及矿产资源方面的核算进行一些探索性的尝试。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包括:(1)本文基于资源—经济—环境综合核算的框架,根据太原市的实际情况,构建了包括自然资源耗减损失、自然资源退化损失以及环境污染损失三个方面的太原市绿色GDP核算框架和核算指标。(2)本文针对不同指标比较不同的计量方法,根据已有统计数据进行比较,得出相应的计量方法和模型。如:市场法、租金法、边际机会成本法、收益还原法等。(3)本文通过构建太原市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相关计量方法,得出2009年太原市资源环境总损失。证明了太原市在绿色转型过程中,虽然损失了一定的传统GDP增长,但是对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可以有助于太原市以及其他资源型城市树立绿色GDP理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同时也可以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环境污染的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促进干部考核体系的改革,将绿色GDP纳入其中。
李泽平[9](2011)在《山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1949-2009)》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山西又是中国较为缺水严重的地区之一。山西之长于煤,山西之短于水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山西作为全国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支柱性产业为全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能源保障,而此四大工业又是极度耗水、污水大量排放等对水资源严重破坏的产业。基于此,对山西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不仅对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0年来,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对能源重化工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能源重化产业的超常发展对其他产业产生的严重的挤出效应。致使山西产业结构单一、环境污染严重,大量工业污水、废水排入河流,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山西陷入了“资源陷阱”。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卓越的探索,三晋儿女逐渐的摸索出具有山西区域特色的“转型之路”,那就是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力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煤化工产业,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二○一年是山西省“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五年内再造一个新山西的起航之年,大量的“双千亿工程”、“双五百亿工程”、“双二百亿工程”将陆续上马,如何保持充足的水供应及提高污水循环利用率,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成为包括各级水利水务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探讨的重大战略课题。本文系统梳理山西省建国以来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过程,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历史贡献予以评价,最后找出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应对措施,以供各界参考。
赵红超[10](2011)在《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文中指出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已逐渐落实成为国家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等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与基本前提,它们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必须受到重视。众所周知,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类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比如水资源短缺和污染问题、空气污染导致的酸雨以及全球变暖问题、森林遭到乱砍滥伐导致的土壤沙化和水土流失问题,等等,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措施缓解这一状况。政府作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力军,必须要利用财政政策手段,安排财政资金用于促进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对有利于环境资源进行再生产与保护工作的行为给予补贴等政策支持,相反也要对过度和无效率使用环境资源以致干扰环境资源再生产进行的行为收取一定的税费等,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本文以涉及环境资源的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财政与社会再生产关系中的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同时也使其成为本文论题的理论基础部分,并且反映到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实践。其次,利用补贴、税收等财政政策工具进行环境资源保护是政府环境财政活动的主要方面,不断健全完善环境财政理论、切实加强环境财政建设,对于规范指导政府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实践,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于是对环境财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又在分析借鉴国际社会的相关经验基础上,着力就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这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按照影响这些环境资源的生产或消费的结构分析视角分别进行了研究。整篇论文包含绪论部分共由六章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绪论主要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文献基础、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研究框架与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等方面。第一章是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从属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本章首先对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类别关系进行了述评,认为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除了包含传统的,即一般的财政与物质资料再生产、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外,还包含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那么其关系具体是怎样的昵?本章于是在对环境资源以及环境资源再生产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对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之财政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的关系进行了逐个分析,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相互决定、影响和制约的关系。第二章是环境财政的基本范畴及国际经验借鉴。健全完善环境财政相关理论,将补贴、税收(收费)等财政政策工具作用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对于强化和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维护和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十分必要。本章首先对环境财政的内涵与特点、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及政策效果进行了分析,其次,环境财政的相关理论必然会在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巩固,于是本章又着重就国际上关于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这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借鉴,用以指导我国的相关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第三章是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水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水资源概况和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提出要系统地进行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在我国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首先就目前的水资源财政投入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着重就政府补贴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进行了探讨,收入措施上主要就水污染收费(污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我国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征收水资源费,本章于是着重就水资源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空气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空气资源概况和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认为需要在空气资源财政投入政策上加强研究。所以,在我国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对目前的空气资源财政投入政策现状及相关政策的完善进行了探讨,另外本部分还就我国在开征燃油税后仍然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以及开征机动车环境税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我国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主要就二氧化硫排污收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二氧化碳税的开征问题以及进行碳排放交易等政策进行了分析。第五章是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森林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森林资源概况和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提出应在林业财政政策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重新分析,以适应新形势需求。在我国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主要就能够促进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等森林资源生产的林业补贴(主要包括林业补助费和林业贴息贷款)以及林业基金政策进行了分析。在我国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各种林业税费政策,我国目前的林业税收负担有所缓解,但是林业规费还比较多,需要进一步清理,本文对此也进行了探讨。总的来看,本文在涉及环境资源的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主要表现在:1.基于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进一步理解,针对传统财政理论中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限于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至多还包括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研究,从而拓展了财政与社会再生产关系的研究范围,创新性地系统研究了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问题。目前,从马克思再生产理论角度来研究环境资源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再生产在结构上一般包括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与此相适应,环境资源再生产如无特别说明同样也包括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不同的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又分别表现出一定的特性,其再生产的结构特征具有一致性和差异性。从人类的自身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周期这一标准来看,像野生动植物、森林以及水、空气等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都是明显的即是显着性的,在人类活动作用下二者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因而,这些环境资源的再生产在结构特征上具有一致性。但像煤、石油、天然气、矿石等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不是明显的即是隐匿性的,不过其社会再生产是显着性的,这种显着性的社会再生产与隐匿性的自然再生产同样交织在一起,因而,这些环境资源的再生产在结构特征上具有差异性。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理解,本文还认为,不论是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都需要以一定的环境资源再生产为前提,且环境资源再生产在本源上可归之于物质资料再生产,但又区别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因其自身的特殊性而成为继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之外的另一种社会再生产类型。因此,基于以上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进一步理解,我们注意到,在传统财政理论中关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仅限于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至多还包括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虽然从已有研究成果看,人们在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关系方面的研究是正确而完整的,在财政与人口再生产关系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如今我们在分析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时,显然还必须把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财政理论更加完善,避免不应有的财政政策失误。对于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从现有的资料看,目前仅限于对这一问题的提出,还未有对它进行展开分析,故此,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本文认为,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研究隶属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范围,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原理可以具体反映并应用到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上来,国家财政活动必然会参与到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中来,环境资源再生产反向也要影响整个财政分配活动的进行,进而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就表现为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各个具体环节的关系。总的来看,财政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2.基于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关于环境财政的不同理解,探索性地提出了环境财政的新定义。作为政府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实践指导,建立健全环境财政相关理论对于强化和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维护和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关于什么是环境财政,有的将其看作是环境税收(收费),有的将其看作是税收、补贴等一系列财政政策工具,还有的将其看作是一种政府收支活动,其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值得肯定,但还不够。我们知道,政府财政活动除了组织收支活动以外,还包括调节控制、监督管理的活动等,政府在实施环境财政的过程中除了要利用财政政策工具组织收支活动以外,至少还要对其进行计划调节、评估监管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治理环境问题时一个很重要的趋势就是强调利用市场手段、发挥环境市场机制作用,如进行排污权交易等,而这些很明显并不局限于政府收支活动,其还涉及到政府财政的控制管理活动等,故它应是一种更具广泛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政府经济活动。因此,本文认为,所谓环境财政,也即环境资源财政,是政府以市场为基础,充分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工具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参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从而实现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并最终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它是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3.基于对环境资源生产或消费环节的影响不同,对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分别进行了梳理,就其进一步改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应该讲,相关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目前的研究已经比较多,在有些方面的进展还比较显着。鉴于此本文根据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关系的理论基础,基于影响这三种环境资源生产或消费的结构视角,一方面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整理,同时又在充分借鉴这些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紧密联系当前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就其进一步的改进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1)关于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多是对水资源使用和造成水污染的行为征税(费)问题,而关于政府投入方面的财政政策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将它作为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范畴,就我国水资源财政投入现状以及就财政补贴、水资源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当然,文中也对目前人们所关注的水污染费改税问题以及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水资源费改税问题进行了探讨。(2)关于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集中于对造成空气污染的行为征税(费)问题,但作为整个财政政策体系来讲,这种做法是不完善的,仍还应包括财政投入方面的政策研究。于是本文也将它作为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范畴进行了分析,并还就我国征收燃油税后仍待解决的问题、开征机动车环境税问题,以及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及费改税问题、开征二氧化碳税面临的问题、碳排放交易问题等进行了探讨。(3)关于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多是对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林业财政政策进行分析,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已得到长足发展,日臻成熟。但是本文认为,经过若干年的改革,比如像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之林业补贴、林业基金,以及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林业税费等诸多林业财政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这些政策进行重新分析,以适应新的形势需求。本文对这些政策项目存在的问题通过结合当前的形势分别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虽然本文对上述几个方面作了尝试性探索,但论文不足之处也比较突出。比如,我们知道,环境资源财政涉及的面比较广,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均可展开深入分析,独立成文,所以研究难免挂一漏万。而且即便笔者力求做到全面系统的问题分析,但由于笔者的理论素养、实践经验、知识结构尤其是缺乏环境相关的知识背景,对某些问题的分析还显得相当肤浅和笼统。另外,本文侧重于理论分析和定性分析,还缺乏计量实证检验,这样也降低了一些问题的说服力。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作不断的改进、扩展与完善。
二、太原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太原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省典型盆地地下水水位—水量控制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地下水控制性位研究 |
1.2.2 地下水水位动态演变研究 |
1.2.3 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耦合模拟研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创新点 |
2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地理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地形地貌 |
2.1.3 气象条件 |
2.1.4 水文特征 |
2.2 区域地质特征 |
2.2.1 地层 |
2.2.2 构造 |
2.3 研究区水文地质条件 |
2.4 研究区地下水水位动态 |
2.4.1 浅层地下水水位动态 |
2.4.2 深层层地下水水位动态 |
2.5 地下水开采及地面沉降发展情况 |
2.5.1 地下水开发利用历史 |
2.5.2 地面沉降发展历史及现状 |
3 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耦合模型 |
3.1 SUB程序包介绍 |
3.2 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
3.2.1 模型范围 |
3.2.2 含水层结构概化 |
3.2.3 模型边界条件概化 |
3.3 数学模型 |
3.4 数值模型 |
3.4.1 时间离散 |
3.4.2 网格剖分 |
3.4.3 水文地质参数赋值 |
3.4.4 源汇项处理 |
3.5 模型的识别与验证 |
3.5.1 模型识别 |
3.5.2 模型验证 |
4 地下水水位-水量响应关系 |
4.1 水位水量定量关系求取方法 |
4.2 不同典型降水量水平年分析 |
4.3 地下水开采量梯度设置 |
4.4 预测情景设计 |
4.5 不同预测情景条件下地下水水位变化 |
4.5.1 情景1-1 |
4.5.2 情景1-2 |
4.5.3 情景1-3 |
4.5.4 情景1-4 |
4.5.5 情景2-1 |
4.5.6 情景2-2 |
4.5.7 情景2-3 |
4.5.8 情景2-4 |
4.5.9 情景3-1 |
4.5.10 情景3-2 |
4.5.11 情景3-3 |
4.5.12 情景3-4 |
4.5.13 情景4-1 |
4.5.14 情景4-2 |
4.5.15 情景4-3 |
4.5.16 情景4-4 |
4.6 开采量与地下水水位响应关系 |
4.7 降水量与地下水水位响应关系 |
5 地下水水量-水位控制阈值的确定 |
5.1 地下水水水量控制阈值确定 |
5.1.1 地下水开采量-地面沉降定量关系的确定 |
5.2 地下水水位-水量控制阈值的确定 |
6 结论 |
6.1 全文总结 |
6.2 论文创新点 |
6.3 论文不足之处 |
7 展望 |
8 参考文献 |
9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10 致谢 |
(2)太原市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概述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以及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框架图 |
一、研究内容 |
二、结构框架图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核心思想和基本特征 |
一、核心思想和特征 |
二、优势与价值体现 |
第二节 项目风险管理的控制 |
一、项目风险管理的控制 |
二、项目风险评价方法 |
三、应对项目风险的策略 |
第三章 河道治理的研究与分析 |
第一节 河道泥沙来源和分类 |
一、河道泥沙来源 |
二、河道泥沙的分类 |
第二节 河道管理 |
一、河道管理的目标要求 |
二、河道管理的范围 |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活动的规定 |
四、关于河道治理中的防洪评价的规定 |
第三节 河道治理 |
一、河道治理规划 |
二、河道治理的工程措施 |
第四节 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四章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
第一节 太原市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一、项目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
二、项目建设的条件分析 |
三、项目自身的特点 |
第二节 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项目风险管理目标 |
一、项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
二、风险管理的重点 |
第五章 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风险管理评价 |
第一节 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风险评价方法 |
第二节 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风险评价 |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评价思路 |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源分析 |
第三节 施工过程中风险因素专家评估 |
第四节 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风险因素综合评估 |
第六章 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
一、严格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
二、合理控制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施工进度 |
三、严格控制隐蔽分项工程验收 |
四、施工费用的有效监控 |
五、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
六、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
总结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可持续发展视野下太原市水资源的保护利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二、城市水资源的界定 |
三、太原市的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 |
四、太原市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太原市水资源利用问题的解决 |
(4)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索引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1.1 有关生态补偿的研究 |
2.1.2 煤炭开采与水资源利用关系的研究 |
2.1.3 法经济学在煤炭开采生态补偿中的适用性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2.1 有关生态补偿的研究 |
2.2.2 煤炭开采与水资源利用的关系研究 |
2.2.3 煤炭开采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 |
2.2.4 法经济学在“以煤补水”生态补偿中的适用性 |
2.3 研究述评 |
第3章 对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剖析及利益博弈分析 |
3.1 对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剖析 |
3.1.1 煤炭资源开采生态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
3.1.2 煤炭资源开采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研究不足 |
3.2 利益相关者的识别 |
3.3 煤炭开采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 |
3.3.1 地方政府与煤炭企业的博弈 |
3.3.2 水利部门与煤炭企业之间的博弈 |
3.3.3 煤炭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的博弈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价值损失预测研究 |
4.1 研究区域选择及煤炭资源与水资源概述 |
4.1.1 山西省煤炭资源开发现状 |
4.1.2 山西省水资源现状 |
4.2 山西煤矿区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 |
4.2.1 采煤对水资源的影响 |
4.2.2 采煤对水环境的影响 |
4.2.3 采煤对水生境的影响 |
4.2.4 采煤对水安全的影响 |
4.3 构建煤炭开采对水资源价值损失预测的指标体系 |
4.3.1 指标选取的原则和目标 |
4.3.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4.4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价值损失的预测 |
4.4.1 预测方法的选择 |
4.4.2 水资源价值损失的预测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居民偿付意愿视角下的煤矿区水资源补偿研究 |
5.1 条件价值评估法 |
5.1.1 CVM 的概念及优点 |
5.1.2 CVM 的发展及在国内外应用 |
5.1.3 CVM 的经济学原理 |
5.1.4 CVM 的分类 |
5.1.5 CVM 调查问卷的设计 |
5.2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价值损失评估调查问卷设计 |
5.2.1 预调查方法 |
5.2.2 调查问卷内容设计 |
5.2.3 统计分析方法 |
5.3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价值损失评估案例调查 |
5.3.1 被调查区域状况分析 |
5.3.2 样本数据的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
5.3.3 样本数据的基本特征分析 |
5.3.4 被调查者认知程度情况分析 |
5.4 被调查者支付意愿(WTP)的分析 |
5.4.1 支付意愿统计结果 |
5.4.2 模型选定 |
5.4.3 Logit 模型结果分析 |
5.4.4 支付意愿计算 |
5.5 被调查者受偿意愿(WTA)的分析 |
5.5.1 受偿意愿统计结果 |
5.5.2 模型选定 |
5.5.3 Logit 模型结果分析 |
5.5.4 受偿意愿计算 |
5.6 煤炭矿区水资源破坏价值损失评估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以煤补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的构建 |
6.1 补偿机制的原则 |
6.1.1 帕累托最优原则 |
6.1.2 公平补偿原则 |
6.1.3 可持续发展原则 |
6.1.4 行政补偿与非行政补偿相结合原则 |
6.2 补偿机制的主体确定 |
6.2.1 补偿主体的确定 |
6.2.2 受偿主体的确定 |
6.2.3 监督主体的确定 |
6.3 补偿机制标准的确立 |
6.4 补偿的实现 |
6.4.1 补偿依据 |
6.4.2 补偿的路径选择 |
6.4.3 补偿的具体途径 |
6.4.4 补偿方式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以煤补水”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制度 |
7.2.2 强化“以煤补水”生态补偿的监管机制 |
7.2.3 健全“以煤补水”生态补偿的基金制度 |
7.2.4 推进“以煤补水”生态补偿的技术保障制度 |
7.2.5 建立权责统一的生态补偿责任机制和考评制度 |
第8章 本文的不足之处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附录 山西省煤炭开采对水资源补偿的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5)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1 选题的背景 |
1.2.2 选题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4 选题的研究目的和内容 |
第二章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1 引言 |
2.2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出 |
2.2.1 城镇化建设的概念 |
2.2.2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概念 |
2.3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背景与现状 |
2.3.1 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背景 |
2.3.2 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现状 |
2.4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 |
2.5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几点建议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研究 |
3.1 引言 |
3.2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的制定 |
3.2.1 制定规划标准体系的要求 |
3.2.2 制定规划标准体系的现实意义 |
3.2.3 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现状 |
3.2.4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建议编制标准 |
3.3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之采空区规划标准体系 |
3.3.1 山西省采空区现状 |
3.3.2 山西省采空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 |
3.3.3 针对山西省采空区制定规划标准体系 |
3.4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古建筑保护规划标准体系 |
3.4.1 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现状 |
3.4.2 山西省古建筑保护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 |
3.4.3 针对山西省古建筑保护制定规划标准体系 |
3.5 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山区规划标准体系 |
3.5.1 山西省山区现状 |
3.5.2 山西省山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 |
3.5.3 针对山西省山区制定规划标准体系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空间扩展模型在城镇化规划标准体系构建中的应用 |
4.1 引言 |
4.2 山西省太原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基本情况 |
4.2.1 山西省太原市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及分区面积变化情况 |
4.2.2 山西省太原市分区 GDP 变化情况 |
4.2.3 山西省太原市人口变化情况 |
4.3 SPSS19.0 软件模拟分析 |
4.3.1 山西省太原市分区面积变化折线图 |
4.3.2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用地面积、GDP 及人口变化描述统计 |
4.3.3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用地面积、GDP 及人口变化相关性统计分析 |
4.3.4 山西省太原市全市 GDP 与三产比重曲线模拟分析 |
4.3.5 山西省太原市社会各要素回归影响程度分析 |
4.4 太原市城市空间扩展模型在山西省城镇化规划标准体系中的应用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基于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绿色建筑迅速发展 |
1.1.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不断扩展 |
1.1.3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地域适宜性仍有待深入探讨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国(境)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地域适宜性分析 |
2.1 国(境)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现状 |
2.1.1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介绍与修订 |
2.1.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地域性特征研究 |
2.2 国(境)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
2.2.1 英国BREEAM评价体系 |
2.2.2 美国LEED评价体系 |
2.2.3 日本CASBEE评价体系 |
2.2.4 德国DGNB评价体系 |
2.2.5 多国SBTool评价体系 |
2.2.6 台湾EEWH评价体系 |
2.2.7 香港HK-BEAM评价体系 |
2.3 国(境)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地域适宜性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地域适宜性分析 |
3.1 国内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现状 |
3.1.1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介绍与对比 |
3.1.2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
3.1.3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类别的扩展与完善 |
3.1.4 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指标权重的优化分析 |
3.1.5 地域性绿色建筑及评价研究 |
3.2 国内绿色建筑及评价体系的发展历程 |
3.3 基于自然气候与资源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3.1 基于气候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3.2 基于水资源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3.3 基于可再生资源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3.4 基于土地资源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4 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4.1 选材与节材 |
3.4.2 设计策略与技术选择 |
3.4.3 土地利用指标 |
3.5 基于社会文化特征的地域适宜性分析 |
3.5.1 传统建筑文化 |
3.5.2.地域建筑文化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以青海省为例 |
4.1 文献研究 |
4.1.1 青海省地域自然环境及特征 |
4.1.2 青海省地域经济环境及特征 |
4.1.3 青海省地域文化环境及特征 |
4.1.4 青海省地域环境特征综合分区 |
4.1.5 青海省相关地方标准分析 |
4.2 实地调研 |
4.2.1 调研背景简介 |
4.2.2 调研对象及目的 |
4.2.3 调研方法及过程 |
4.2.4 调研结果及分析 |
4.3《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地域性评价指标的修订建议 |
4.3.1 地域性评价指标的修改建议 |
4.3.2 地域适宜性评价指标的增补建议 |
4.3.3 地域不适宜性评价指标的删减建议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案例分析——以青海省为例 |
5.1 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概况 |
5.2 青海省绿色建筑案例分析 |
5.2.1 项目概况 |
5.2.2 地域性指标修订前后对比评价 |
5.2.3 地域性指标评价结果分析 |
5.3 问题汇总及建议 |
5.3.1 一般性问题及建议 |
5.3.2 地域特殊性问题及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1.1 研究成果 |
6.1.2 研究成果的潜在应用价值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表格目录 |
图片目录 |
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情况说明 |
致谢 |
附录1 问卷调查表 |
附录2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地域性条文对比 |
附录3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比增加的指标条文 |
附录4 缩略词 |
附录5 概念界定 |
(7)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的框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保护 |
第一节 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探索 |
一、生态文明的概念与内涵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影响 |
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影响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 |
五、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战略意义与紧迫任务 |
第二节 自然资源的内涵与分类 |
一、自然资源的内涵 |
二、自然资源的分类 |
三、自然资源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第三节 生态危机与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 |
一、新世纪以来我国经历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 |
二、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带来的启示 |
三、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
四、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
第二章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所有权的理论基础 |
一、所有权及其分类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所有权理论及其影响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论述及其启示 |
第二节 民法语境下的国家所有权 |
一、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内涵 |
二、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论争 |
三、民法语境下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
四、国家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
第三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内涵与性质 |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内涵 |
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辨析 |
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属性 |
第四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与法律效力 |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
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效力 |
第三章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
第一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
一、“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蕴含 |
二、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意义 |
三、代表国家统一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政府 |
第二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利客体 |
一、自然资源的“物”之特征 |
二、自然资源的“物”之属性 |
三、自然资源的“物”之范围 |
第三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利内容 |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
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
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权能不包括管理权 |
第四章 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实践 |
第一节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正当性 |
一、从权利归属模式的比较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优越性 |
二、从其他国家的制度设计看选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普遍性 |
三、从土地归属的制度演进看我国选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必然性 |
四、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看我国选择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时代意义 |
第二节 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现状分析 |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三种类型自然资源的立法现状 |
三、建设生态文明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立法完善 |
第三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虚位” |
二、国家的自然资源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
三、自然资源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 |
四、自然资源权益流转机制不通畅 |
第五章 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运行机制 |
第一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运行的指导思想 |
一、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二、维护环境正义,促进自然资源的公平利用 |
三、规范国家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使,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
四、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在自然资源配置中的各自作用 |
五、完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制度,让更多的主体共享自然资源成果 |
第二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国家自然资源权益保障制度之完善 |
一、合理区分自然资源类型,落实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 |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区域功能规划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三、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
四、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国家自然资源权益的司法救济途径 |
第三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制度之完善 |
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的典型案例分析 |
二、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制度 |
三、完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流转制度 |
四、完善同一自然资源上存在数个用益物权的权利运行机制 |
第四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侵犯自然资源权益的法律责任制度之完善 |
一、侵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典型事件分析 |
二、环境侵权纠纷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三、完善侵犯自然资源权益法律责任制度的具体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的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资源型城市绿色GDP核算方法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政策和理论背景 |
1.1.2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以及太原市的绿色转型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情况 |
1.2.1 国外研究情况 |
1.2.2 国内研究情况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论文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5 研究路线 |
2 绿色GDP核算理论综述 |
2.1 传统GDP核算 |
2.1.1 传统GDP的定义 |
2.1.2 传统GDP的作用 |
2.1.3 传统GDP的局限 |
2.2 绿色GDP核算 |
2.2.1 SEEA体系理论 |
2.2.2 ENRAP体系理论 |
2.2.3 NAMEA体系理论 |
3 太原市绿色GDP核算体系构建以及计量方法研究 |
3.1 建立太原市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原则 |
3.1.1 传统GDP核算体系的原则 |
3.1.2 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原则 |
3.2 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的理论依据 |
3.3 太原市绿色GDP核算体系 |
3.3.1 自然资源耗减损失 |
3.3.2 自然资源生态退化损失 |
3.3.3 环境污染损失 |
3.4 太原市绿色GDP实物量的计量方法研究 |
3.4.1 资源耗减核算 |
3.4.2 资源生态退化核算 |
3.4.3 水污染核算 |
3.4.4 大气污染核算 |
3.4.5 固体废弃物污染核算 |
3.5 太原市绿色GDP价值量的计量方法研究 |
3.5.1 资源价值估计 |
3.5.2 资源耗减价值估计 |
3.5.3 资源生态退化价值估计 |
3.5.4 环境污染损失价值估计 |
4 2009年太原市绿色GDP核算实证 |
4.1 自然资源耗减损失计算 |
4.1.1 实物量核算 |
4.1.2 价值量核算 |
4.2 自然资源生态退化计算 |
4.3 环境污染损失计算 |
4.3.1 实物量核算 |
4.3.2 环境污染价值量核算 |
4.3.3 间接污染损失成本核算 |
4.3.4 环境污染损失总核算 |
4.4 经资源环境调整的绿色GDP核算 |
4.4.1 绿色GDP核算方法 |
4.4.2 绿色GDP核算内容 |
4.5 数据分析 |
4.6 太原市发展绿色GDP核算的对策建议 |
4.7 我国资源型城市开展绿色GDP核算,促进城市转型的建议 |
5 结论和研究展望 |
5.1 结论 |
5.2 探索性工作 |
5.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山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1949-200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概念澄清与结构安排 |
1.3.1 概念澄清 |
1.3.2 结构安排 |
1.4 结论与创新点 |
1.4.1 基本结论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过程 |
2.1 山西省水资源概况 |
2.2 建国初期至能源重化工基地建立阶段(1949-1979) |
2.3 能源重化工基地建立至引黄不间断供水阶段(1980-2002) |
2.4 引黄不间断供水阶段至今(2003-2009) |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之历史评价 |
3.1 促进农业生产、节水灌溉初见成效 |
3.2 确保能源重化工产业的发展 |
3.3 有利于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
第四章 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
4.1 深化体制改革、理顺水资源开发利用体制机制 |
4.2 合理制定水资源价格、引导市场供求 |
4.3 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倡导城乡水务一体化 |
第五章 基本结论与进一步研究之处 |
5.1 基本结论 |
5.2 进一步研究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联系方式 |
(10)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文献基础 |
0.2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0.2.1 研究思路 |
0.2.2 研究方法 |
0.3 论文的研究框架与内容 |
0.4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0.4.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0.4.2 论文的不足 |
1. 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关系研究 |
1.1 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类别关系述评 |
1.1.1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 |
1.1.2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再生产 |
1.1.3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再生产、环境资源再生产 |
1.2 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认识 |
1.2.1 环境资源的界定 |
1.2.2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概念 |
1.2.3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环节 |
1.2.4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当代意义 |
1.3 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分析 |
1.3.1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生产的关系 |
1.3.2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交换的关系 |
1.3.3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消费的关系 |
2. 环境财政的基本范畴及国际经验借鉴 |
2.1 环境财政的内涵与特点 |
2.1.1 环境财政的内涵 |
2.1.2 环境财政的特点 |
2.2 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及政策效果 |
2.2.1 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 |
2.2.2 环境财政的政策效果 |
2.3 财政与环境资源:国际经验借鉴 |
2.3.1 国际上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2.3.2 国际上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2.3.3 国际上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3. 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3.1 我国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3.1.1 我国水资源概况 |
3.1.2 我国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3.2 我国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3.2.1 财政投入现状分析 |
3.2.2 政府补贴的实施建议 |
3.2.3 完善水资源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制度 |
3.2.4 水污染收费 |
3.3 我国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水资源费 |
3.3.1 水资源费的内涵辨析 |
3.3.2 我国水资源费的现状分析 |
3.3.3 我国水资源费的改革与完善 |
4.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4.1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4.1.1 我国空气资源概况 |
4.1.2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4.2 我国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4.2.1 财政投入政策的现状与完善 |
4.2.2 燃油税 |
4.2.3 机动车环境税 |
4.3 我国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 |
4.3.1 二氧化硫排污收费 |
4.3.2 二氧化碳税 |
4.3.3 碳排放交易 |
5.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5.1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5.1.1 我国森林资源概况 |
5.1.2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5.2 我国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5.2.1 林业补助费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2.2 林业贴启、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2.3 林业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3 我国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林业税费 |
5.3.1 林业税收的具体分类 |
5.3.2 林业规费的具体分类 |
5.3.3 我国林业税费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太原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省典型盆地地下水水位—水量控制技术研究[D]. 李梦雨. 天津科技大学, 2020(08)
- [2]太原市九院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D]. 王守芳. 云南大学, 2017(05)
- [3]可持续发展视野下太原市水资源的保护利用[A]. 韩巧欠,张双虎. 水生态安全——水务高峰论坛2015年度优秀论文集, 2015
- [4]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以煤补水”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常建忠. 山西财经大学, 2015(09)
- [5]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标准体系研究[D]. 于佳. 太原理工大学, 2015(09)
- [6]基于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构建地域适宜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的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D]. 黄杰. 西北工业大学, 2015(03)
- [7]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研究[D]. 施志源.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 [8]资源型城市绿色GDP核算方法研究 ——以太原市为例[D]. 金锐. 北京交通大学, 2011(09)
- [9]山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1949-2009)[D]. 李泽平. 山西大学, 2011(05)
- [10]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D]. 赵红超.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