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宣言(论文文献综述)
黄锦南[1](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认为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胡耀宇[2](2021)在《美墨跨境空气污染治理研究 ——以《拉巴斯协定》为中心的考察》文中提出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美墨两国共享的3100多公里长的国际边界带是同时期世界上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70年代,边境地区人口激增和经济发展,引发了跨越国境的空气污染问题,引起了边境社区的重视,由此启动了美墨跨境空气污染治理的合作进程。70年代初,跨境空气污染对于美墨两国,乃至世界各国而言,都是一个崭新又复杂的问题,两国只能在不断摸索中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知。这一时期,美墨两国间的国际卫生组织、地方卫生官员、边境大学以及环保主义者发起了两国最早的联合行动,引起了两国联邦政府的重视。1978年,两国环境部门缔结了一项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两国政府合作的正式开端。80年代,美墨两国在边境地区的环境冲突更加频繁。坎佩切湾漏油事件和“铜贷款”争端的爆发,都表明“1978年备忘录”缺乏必要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为了有效应对以跨境空气污染为代表的两国边境环境问题,1983年美墨两国签署了新的环境合作协定——《拉巴斯协定》。《拉巴斯协定》是两国边境环境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允许两国针对共同的边境环境问题签订拉巴斯附件。1985年到1989年间,两国共签订了五项附件,其中与跨境空气污染紧密相关的附件就有三项。依托《拉巴斯协定》的主体文件和拉巴斯附件,构成了拉巴斯空气污染治理的双边合作框架,极大地提升了两国对跨境空气污染的治理能力。二十世纪90年代后,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两国成立了改善空气质量联合咨询委员会,相继签署了十四项“姊妹城市跨境应急计划”以及四项边境环境计划。随着边境居民对清洁空气的渴望不断提高,人们对拉巴斯空气污染治理框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发展的边境区域也为该框架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是,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较大的发展空间,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它摒弃了过去“短视”的环境理念,开始强调长远视角的环境保护战略,培养地方政府的空气治理能力,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提升两国执行边境计划的透明度。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仍将是两国联合治理跨境空气污染的核心,复杂的跨境空气污染终将被解决。
詹子懿[3](2020)在《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升以及国际与地区形势的复杂变动,中国的外交战略面临着深刻而剧烈的转型,周边外交的重要性显着提升。东南亚拥有着连接印度洋与太平洋的关键航道和战略水域,是进出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也是重要的交通运输线路,这种特殊的地缘位置以及密切的政治经济与安全关系使得东盟及其成员国在我国周边外交战略中至关重要,其是中国地缘经济、政治和安全的依托地带,也是中国开展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在中国—东盟总体外交关系中,防务外交是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开展安全合作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它对于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互信和理解、减少疑虑、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以及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有着巨大的意义,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安全抓手和重要支撑。中国与东南亚的防务外交开始于冷战时期。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地区政治经济和安全形势出现了重大变革,伴随着东盟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以及中国对外战略与安全观念的转变,中国与东南亚(东盟国家)的防务外交进程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重大突破,逐渐步入新的平台、轨道和领域,有效地促进了双方关系的深化,并推动着亚太地区新型安全秩序的建立。然而,由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原因,与高度繁荣的经济合作相比,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防务安全领域的合作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机制水平低、互动领域狭窄、内容层次有限和实践性较弱等问题困扰着双方防务外交的深入发展,进而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周边安全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布局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可见,在此背景下,系统全面地研究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关系的理论和政策实践有着重大学术和现实意义。对此,本文立足于历史研究和国际关系演绎分析的方法,将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置于冷战后亚太安全合作的整体背景和发展进程中,对其进行多层次、多维度、多轨道、多领域的探究,并基于经验梳理归纳总结双方防务外交发展中的结构性、规范性和动力性特点,明确其当前面临的主要困境及挑战,从而为中国周边防务外交的进一步发展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政策启示。本文在结构上分为绪论、主体六章节和结论。绪论部分立足于当今中国外交战略与亚太安全形势变化的特点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对国内外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其不足和局限性,从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学术基础和方向指导。第一章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对防务外交概念的不同认知和使用,对防务外交做出了准确和全面的界定,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清晰的研究视角和概念框架。此外,本章还将从宏观背景和历史参照的角度梳理冷战时期中国和东南亚国家防务外交的发展。第二章将结合冷战结束后国际与亚太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分析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演变的原因。在基础因素方面,两极对抗的终结为亚太地区战略力量的分化重组和中国—东南亚关系的全面发展扫清了障碍,进而为中国—东南亚(东盟)防务外交的转型铺平了道路。动力因素方面,冷战结束后全球、区域间、区域、次区域和国家等多层次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交织造成亚太地区安全威胁的综合化,迫切地要求中国与东盟国家提升地区实际安全治理能力,而防务外交则切合了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利益诉求。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文对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分析的主体,分别探究了东盟框架内外的政策实践。其中,东盟组织框架内、以东盟为中心和主导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是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开展的最重要平台,这些机制包括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议以及东盟—中国“10+1”、东盟—中日韩“10+3”。除此之外,中国与东盟国家间还在东盟组织框架外开展了大量的防务外交与合作,主要有香格里拉对话和北京香山论坛等由大国发起并主导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下开展的防务外交,以及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延续并拓展深化的双边防务联系,包括防务对话交流、国防教育、武器转让和国防技术合作、舰艇访问、联合军事演练等多个内容领域。在前文理论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对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的现状与前景进行了评析和展望,归纳出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结构性、规范性和动力性特点,指出其面临的内容层级较低、“软安全”导向与过于依赖多边机制三大局限,在此基础上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扎实提升防务外交层级水平,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国家战略互信建设;第二,切实履行亚洲新安全观中的“综合安全”理念,统筹维护传统与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威胁;第三,继续积极参与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下的防务合作,同时要将重点放在做实具有战略潜力、战略价值的双边关系上,打造有助于促进中国国家利益的防务外交“战略支点国家”,以点带面,推动中国—东盟防务外交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禄晓平[4](2019)在《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建构及其效应机理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我国现有1300万自闭症儿童,且每年以10%到17%的比例增长,已达到人口比例千分之一,成为主要精神残疾疾病之一。自闭症系一种广泛性发育障碍,因发病机制不明,医学治疗困于局限而未能见效。基于自闭症儿童视觉优势和图像化思维的研究成果,近年,国际学术界逐渐开始关注运用绘画治疗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干预,但尚有数量少、研究面窄、手段匮乏等局限,且缺乏模式化研究,缺乏对干预机理的深入探讨。本研究制定的“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是一套针对自闭症儿童的绘画干预模式,具有本土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特点和操作性的优势。研究通过对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文本的探讨为干预模式制定了评价标准,并通过干预研究验证了模式的有效性。具体研究内容共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的建构。模式建构包括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实施途径、实施材料、评定标准、操作技术以及家庭、学校辅助途径等内容。第二部分: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文本系列研究,共包括了如下7个子研究:研究.1:自闭症儿童绘画水平及心理发展特征研究。研究运用自行制定的“绘画分类标准”对274名生理年龄匹配儿童(2-12岁自闭症儿童131名,典型发展儿童143名)作品进行评定比较。结果发现:自闭症儿童中评定为“具象”水平比例明显小于典型发展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79.849,p<0.001);典型发展儿童中“具象”水平的比例随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自闭症儿童无此趋势。研究2:自闭症儿童涂鸦画评定指标研究。研究自行制定“自闭症儿童涂鸦画特征评定指标”(评定者间信度:r=0.914,p<0.001,同质信度Cronbach’s α=0.694,评定条目辨别力:t=-7.811,p<0.001,校标关联效度:r-0.543,p<0.001),以“评定指标”为工具,对绘画能力匹配(涂鸦水平)的139名涂鸦阶段儿童作品(自闭症76名,作品304幅,典型发展儿童63名,作品252幅)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两组儿童的涂鸦画在“不当用纸”和“边界概念”等15个指标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研究3:自闭症儿童涂鸦画中的“重复图形”研究。研究提出“重复图形”概念,以具有“重复图形”现象的9名自闭症儿童为对象,讨论“重复图形”的特征及发展规律。结果发现:涂鸦阶段的自闭症儿童中存在一定数量的重复作者和重复作品,重复作品具有封闭性重复、结构性重复和习得性重复的特点。研究4: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阶段划分标准研究。按照空间、逻辑和色彩关系将曼陀罗绘画分为7个发展阶段,制定“划分标准”,经专家组评议、实践后发现该“标准”能够恰当描述曼陀罗画的特征,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研究5: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阶段特征研究。运用“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阶段划分标准”对247名生理年龄匹配的儿童(2-12岁自闭症儿童131名,典型发展儿童143名)及其曼陀罗绘画作品进行阶段性评定和比较。结果发现:自闭症儿童较多集中在1、2、3阶段,典型发展儿童较多集中在5、6阶段,人数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5.667,p<0.01):典型发展组低年龄者多分布于低阶段,高年龄者多分布于高阶段,自闭症组无此趋势。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得分与CARS、ABC得分均有相关(r=0.814,p<001;r=0.801,p<001)。研究6: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色彩特征研究。对131名自闭症儿童,143名典型发展儿童(同“研究5”)的曼陀罗作品的颜色种类和颜色次数进行评定比较,结果发现:自闭症儿童组颜色种类数、次数均少于典型发展儿童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486,p<0.01,t=-8.136,p<0.01),随着绘画阶段发展两组儿童颜色种类数、次数均有增加。研究7: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画中的自我发展现象和策略类型评定研究。以131名自闭症143名典型发展儿童(同“研究5”)以及其曼陀罗绘画作品为对象,探讨其作品中的自我发展现象及策略。结果发现:两组均有一定数量的“自我发展现象”,人数、作品数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x2=2.545,p>0.05;x2=0.515,p>0.05),“简单”“复杂”两种模板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x2=.097,p>0.05)。两组儿童所使用策略有所不同,典型发展儿童主要为“涂鸦”、“构型”策略,自闭症儿童主要为“涂鸦”策略,无“关联”策略案例。第三部分: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效果验证效果验证研究分为“涂鸦”和“曼陀罗”两个阶段。对象为4-12岁自闭症儿童84名(实验组43人,对照组41人),按“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对实验组实施干预。干预前后用CARS,ATEC量表对自闭症儿童整体症状和心理功能进行测量;用本研究制定的系列文本评定方法和标准对其作品进行评定。测量评定包括干预前测(T0),涂鸦干预后测(T1)和曼陀罗干预后测(T2)3次。结果发现:①干预前后CARS量表得分显示,干预处理效应、时间效应、处理与时间交互效应均有统计学意义(F=5.023,p<0.05;F=192.464,p<0.001;F=66.992,p<0.001);ATEC量表得分显示,干预处理效应、时间效应、处理与时间交互效应有统计学意义(F=4.767,p<0.05;F=383.308,p<0.001;F=119.122,p<0.001,);②实验组在不同时间点(T0,T1,T2)上CARS、ATEC量表得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CARS:F=12.894,p<0.001;ATEC:F=17.790,p<0.001);③实验组儿童后测中(T2)的绘画水平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576,p<0.05);④实验组儿童后测中(T2)多项涂鸦画特征(“不当用纸”等)发生变化,对照组变化不大;⑤实验组儿童后测中(T2),曼陀罗阶段水平提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3.607,p<0.001);⑥实验组儿童后测中(T2),曼陀罗画“颜色种类”和“颜色次数”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486,p<0.001;t=0.842,p<0.001);⑦两组儿童在干预后测中(T2),“自我发展现象”和“策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干预结束后就干预机制进行了探讨,明确了“涂鸦”阶段“动机”发展的驱动作用;“曼陀罗”阶段“对象认知”能力提升的驱动作用;整合模式中“经验”获得的基础性作用。综上,本研究建构了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制定了“涂鸦”“曼陀罗”系列评定指标,通过实验研究证实了模式的有效性,并对其机理进行了探讨。研究证明“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能够促进自闭症儿童绘画能力发展,借此全方位提升其心理功能。
王茹[5](2016)在《我国《精神卫生法》的人文关怀思想研究》文中认为精神障碍患者是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相对于其他普通社会民众而言,他们没有好的衣食居住条件,没有恰当的医疗救助,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人权也缺乏有效的保障。他们遍布在全球各个角落,忍受着自身病痛和社会不理解的双重痛苦的折磨。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现代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这一特殊群体不再是一个被冷落和遗忘的人群。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关注与关爱,彰显着当代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理念。我国《精神卫生法》作为一部专门性的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其中洋溢着丰富的人文关怀思想,这些思想值得我们进行更加细致而深入的挖掘分析。文章第一部分阐述了“我国《精神卫生法》的人文关怀思想研究”这一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回顾、梳理并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研究的重、难点;第二部分阐述了本课题的理论基础,即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第三部分通过回顾精神卫生立法产生之前的世界精神病史,了解精神障碍患者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摆脱的人文关怀困境,探讨世界精神卫生立法的总体脉络及发展规律,总结世界精神卫生立法中的人文关怀思想;第四部分发掘、揭示我国《精神卫生法》法律制度中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思想:废除了具有歧视性的称谓,构建人性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尊重和保障患者自我决定的权利,确立了以自愿住院制度为原则、以非自愿住院制度为补充的住院制度,关爱、理解和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第五部分通过对我国《精神卫生法》颁布前后精神卫生领域相关实践经验考察与分析,从知情同意规则、住院制度以及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三个角度总结我国《精神卫生法》人文关怀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与需要完善的地方。
王永亮,侯瑞生,王俊杰,李丽,李红,申瑛惠[6](2016)在《境外长期劳务群体精神障碍回顾和评述》文中研究指明境外长期劳务输出群体是国际旅行中精神障碍的高危人群,对数例归国劳务人员的回顾性调查显示,劳务输出群体确实存在着突出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问题,而且在其群体中有相互"传染"、相互影响等心理暗示现象。人人关心精神卫生、人人接受精神卫生教育的理念,对全社会开展心理疾病的健康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关注我国出境人群身心健康,针对出入境劳务人群,开展出境劳务群体精神心理卫生的健康预防,是国际旅行卫生保健的社会职责。
吕晶[7](2014)在《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文中提出宋美龄,蒋介石夫人,“宋氏家族”重要成员,众多标签贴在她的身上。她生于1897年3月5日,卒于2003年10月24日,经历了三个世纪的一生,大致以1948年底赴美寻求援助为分水岭。在国民党退居台湾之后,宋美龄进入了她的后半生,不仅是年龄已过半百,更指宋美龄在政治追求、国际交往、社会活动和妇幼事业等方面均较其在大陆时期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已近日暮。从时间上看,宋美龄后来在台湾和美国生活的时段在其生命中的比重超过大陆时期。依照中国人特别重视晚年的习俗、强调“盖棺定论”的传统,宋美龄的后半生实在是一段不能忽视的历史。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论述宋美龄的后半生,揭示其在特定时代、特定环境下的角色选择、角色扮演和角色贡献。本文认为,宋美龄的后半生起始于国民党政权的分崩离析,脱胎于内外交困的台湾政局。从1947年开始,国民党在军事上节节败退,政治、经济及外交等情势全面逆转。进至1948年,金融崩溃、物价飞涨、三大战役皆输、精锐尽失,各方矛盾直指蒋介石,国民党统治几近崩溃。在此背景下,宋美龄于1948年底赴美争取援助。1950年初,在美求援未果的宋美龄,返回台湾与蒋介石共赴患难,拉开她后半生的序幕。此时的台湾,人口激增、物价飞涨、民生困顿,岛内族群矛盾重重,加上美国意图舍弃蒋介石政权、制造台湾地位未定论,使得整个社会惶惶不安。宋美龄的回归是对蒋介石最大的慰藉。本文指出,在宋美龄后半生中,“第一夫人”是她最重要的政治符号,这也是为维系蒋介石统治地位而必须向台湾军民传播的符号。在台湾公众面前,宋美龄与蒋介石努力展现出“二位一体”公众形象。举凡蒋介石出现的地方,必有宋美龄陪同。宣传蒋介石、为蒋介石辩护、为蒋介石政权争取援助,则是宋美龄后半生的职责。宋美龄在台湾所开展的外交、妇女运动和社会事业等多方面的工作,都是在“第一夫人”的头衔下展开的。通过梳理宋美龄后半生的各类活动,可以发现宋美龄利用“第一夫人”这一符号向社会传达蒋介石政权稳定的信号,并强调其政权“正统代表性”。本文认为,困居台湾的宋美龄在“第一夫人”这个政治符号下演绎了多重社会角色。外交方面,她是蒋介石的外交事务总管和国际形象宣传员。为此,她整合美国“院外援华集团”,积极开展对美宣传外交,努力拉拢美国政界军方人士,等等,为台美关系改善积蓄力量。一轶时机成熟,她即踏上前台,以多种名义赴美访问,或医疗,或度假。每次短则半年,长则一年多。直至20世纪60年代后期,蒋经国接班态势已然明确,宋美龄方才淡出对美“外交”一线。妇运领袖是宋美龄最擅长演绎的社会角色。在宋美龄的政治版图上,妇女运动是她政治资本的重要来源,是她获取国内政治支持的重要根据地,其重要性不亚于外交领域。在国民党退守台湾后,宋美龄依靠“妇联会”、“妇工会”和台湾省妇女会开展妇女运动,使自己长期在台湾的政治舞台上屹立不倒。社会事业则是与宋美龄的基督教信仰密切联系在一起。败退台湾之后,宋美龄从“一个名义上的基督徒”转变成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宗教成为她最好的安慰剂。在宗教信仰的影响下,她抵台后即成立“中华基督教妇女祈祷会”,以该会联合周边重要人士,结成共同的利益联盟;她开办华兴学校,创建振兴复健医学中心,担当辅仁大学董事长,等等。这些都反映出,宋美龄在信仰的感召下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也反映出宋美龄的宗教热情与与政治需要的紧密结合。本文还考察了宋美龄和蒋介石、蒋氏家族和孔宋家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宋美龄在隐居美国时期的政治活动。在作者看来,“宋家”是宋美龄的娘家,也是她在“小家”和“蒋家”立足的奥援。在宋美龄眼里,蒋宋一体,互为帮助。只有壮大“蒋家”才能更好地维护“宋家”,只有维护好“宋家”才能最大化“蒋家”的利益。蒋介石逝世后,宋美龄为使蒋经国顺利接班,隐居美国。她虽然身在美国,但心系台湾政坛,关心的重点是塑造蒋介石历史形象、辅助蒋经国治理台湾。实际上,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蒋家王朝”。
万磊,王勇[8](2014)在《论我国精神卫生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文中研究指明精神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精神卫生法之中,体现精神卫生立法的基本精神和根本价值,用以指导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准则。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和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决定了基本原则之于我国精神卫生法的特殊意义。精神卫生法基本原则的确定不仅要有法律依据,更应该建立在反映该法根本价值和基本矛盾的理论基础之上;不仅要正视精神卫生工作进展滞后形势堪忧的严峻现实,回应社会实践对精神卫生法的强烈需求,还应尊重精神卫生防治规律,顺应世界精神卫生立法的时代潮流。
狄晓康[9](2013)在《我国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内容的综合评价》文中提出摘要:[目的]通过文献研究,分析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立法环境和国际精神卫生立法的动向,通过对我国的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的评价,来了解我国精神卫生立法之间的差异和与国际标准的差异,了解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欠缺和不足,分析差异的具体原因和实际影响,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为精神卫生法实施细则的制定提供建议。[方法]本研究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部分。理论研究中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的历史传统,我国一般法中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监护制度的规定,分析我国的精神卫生资源的数量、管理、配置和投入;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国外的精神卫生立法动向,国际组织对于精神卫生立法的要求及其法理学基础,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对于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和国际精神卫生立法要求进行了比较,实证研究采用德尔菲法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检查清单》中的27类指标的权重,具体步骤是1.成立预测小组,小组成员有5人,其中有一名教授,一名副教授,三名讲师。该小组的一名正教授和一名副教授,都是从事精神卫生研究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经验,能熟练应用德尔菲法,对该课题具有预测、评价和分析的能力;2.根据本次研究的主题选择专家,选择的专家分别是从事精神卫生研究、精神卫生管理和法律专家;3.发放函询表采用挂号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为确保函询表回收的准确性和效率,规定回收的期限。第一轮函询结束后,将获得的数据输入EXCEL, SPSS18.0软件包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并交与预测小组分析讨论,形成第二轮函询问卷,及时发放给各位专家。实证研究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我国的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步骤是1.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检查清单》翻译成中文,经过语言和精神卫生专家审定并进行修改;2.成立有5人组成的评价专题小组对8部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检查清单》进行专题小组讨论,评价不一致时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无法达成共识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得出评价结论;3.根据德尔菲法得到的《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检查清单》27类指标的权重,和8部法律27类指标的得分,分别采用综合指数法和TOPSIS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本研究的主要结果有1.儒家的“仁爱”思想是我国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相关立法的历史传统,但是我国历史上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的实践有时与立法上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宽待相矛盾。2.我国的一般法中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监护制度和强制就医制度做出了规定,是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基础。3.我国的精神卫生资源较少,分配不均。4.国外的精神卫生立法一般都有从限制精神障碍患者来保护社会秩序向保护精神精神障碍患者权利的转变过程。精神卫生立法的国际有关文件是现代法理学的内在要求。5.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和国际上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别,主要是在程序性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方面的欠缺,有些差别主要是我国现实国情和文化传统引起的差异。6.我国8部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的综合评价中国家精神卫生立法的得分最高,其他7部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差别不是很大。[结论]1.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基本符合国际上的相关文件。但是在监督调查机制方面、患者的住房和社会保障方面与国际上的相关文件差异较大。2.精神卫生立法的时间越晚相对越完善,提示要定期对精神卫生立法进行修改,以适应精神卫生观念和技术的发展。。3.国家精神卫生立法明显优于7部地方精神卫生立法,地方精神卫生立法和国家精神卫生立法存在较多的差异,尤其是非自愿就医的标准不同,亟需相应立法机关对相应条文进行修改或者解释。4.精神卫生立法的很多方面缺少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非自愿入院和非自愿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约束和限制等),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马琳[10](2013)在《不同时期我国国际卫生合作策略研究 ——以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为例》文中认为目的:本研究结合国际卫生合作发展趋势、我国参与国际卫生事务的策略、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对外合作方式,划分我国国际卫生合作的不同时期,梳理我国不同时期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的立场、关注问题、主要内容、合作方式等,归纳我国不同时期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特点,理清策略变化及影响因素,进而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卫生合作策略建议,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回顾和现场调查方法。通过对我国相关统计数据、政府工作报告、法律文件、新闻报道、研究报告等资料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研究报告、年度报告、决议、内部管理文件(财务报告、会议文件)等资料进行分析,梳理世界范围内全球卫生时期的划分、世界卫生组织不同时期的主要政策,归纳总结我国国际卫生合作的策略,并通过问卷及访谈分析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模式,展示我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事务的重要方式。结果:全球卫生时期的划分包括卫生会议时期、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卫生合作时期和全球化与多边卫生合作时期。我国外交的不同时期以及相应的对外卫生合作特点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寻求他国认同和单边援助时期(1949-1977),卫生外交是中国加深与其他社会主义兄弟国家亲密关系的手段之一;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正式化及逐步加深理解加强合作时期(1978-2002),大力开展和扩大与WHO的技术合作;多边际全球化合作时期(2003--),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为主的多边国际合作、区域性合作、双边合作、单边合作等多个层次,在国际卫生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是国际卫生领域最重要的行动者。通过各成员国的认同与自觉执行来实现协调与解决全球卫生问题,促进卫生保健工作的目标。世界卫生组织努力建立全球卫生治理新机制,包括为非政府组织参加世卫大会建立观察员制度,建立非国家和国家行为体对话机制,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行动等。世界卫生组织的政策沿革,从大的方面讲可分两个阶段:1978年以前“一些人享有卫生保健”(health for some)阶段,选取重点、紧迫而又较容易干预的卫生问题,段强调对个别国家的“援助”。1978年后“人人享有卫生保健"(health for all)的工作阶段,强调的是帮助各国建设独立的、较为完善的卫生保障体系。从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世卫组织所处地位及工作重点,以及我国主要卫生问题和卫生政策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8-1977)我国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合法席位一直被台湾当局霸占,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关系基本隔绝。中国参与WHO重要会议,只缴纳会费,基本不享受权益。第二阶段(1978-2002)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也逐步启动并日益多样化,协调会议、合作项目、技术合作、会议、合作中心等多种合作方式逐渐形成。第三阶段(2003-)在延续原有的项目、会议、合作中心等方式外,合作方式已经进入国家战略合作层面。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发展中起到了愈加重要的作用。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主要合作模式可归纳为三类,即国家合作战略、合作中心和双年度规划预算项目。国家合作战略支持我国的卫生政策、战略及计划;合作中心,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为世界卫生组织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双年度合作项目以我国卫生体系发展需求为中心,为国家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循证的依据。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增加,经历了从被动接受援助到主动参与世界卫生组织事务的过程,在双方互动博弈中,会员国的利益和价值取向、领导人的价值取向、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转变、卫生的发展与挑战、援助和伙伴关系的建立以及资金支持都成为影响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制定。未来,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可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调下,在全民健康覆盖、健康问题社会决定因素研究、卫生系统建设、知识传播、能力建设、技术开发和政策支持等即满足我国自身需要又符合世卫组织重点领域方面加强合作,分享经验。结论: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加,因此要在全球卫生变革中提出符合我国最佳立场的建议,全面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比如完善国际卫生合作机制、参与全球卫生标准制定等。同时,我国应在全球卫生治理领导力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国一旦承诺就应该积极履行,并自觉接受国际社会监督。世界卫生组织战略重点、政策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球卫生问题,我们应区别对待这些问题,充分利用国际经验和资源,为解决我国实际问题作贡献。建议:结合全球卫生发展趋势、我国健康领域的实际需要,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所处地位和自身优势、重点,进一步发挥我国国际影响力,促进全球健康,为未来合作策略制定提出如下建议:选择重点领域,加强多边和双边合作;充实我国健康领域的国际性人才;积极履行国际承诺,接受国际社会监督;通过我国对外医学援助和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推广研究成果传播等。
二、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宣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宣言(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美墨跨境空气污染治理研究 ——以《拉巴斯协定》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及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美墨跨境空气污染问题的提出与两国早期的合作 |
(一)边境城市的发展和人口激增 |
(二)边境自然特征与边境空气污染 |
(三)美墨两国的国家环境治理机构及空气质量法规 |
(四)边境空气质量的调查与早期合作 |
二、拉巴斯协定的签署和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的形成 |
(一)坎佩切湾漏油事件和“铜贷款”争端 |
(二)拉巴斯协定的签署及其主体内容 |
(三)拉巴斯附件的签署和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的形成 |
三、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的发展及成效 |
(一)改善空气质量联合咨询委员会 |
(二)美墨姊妹城市跨境应急计划 |
(三)跨境空气污染与美墨两国边境环境治理计划 |
(四)拉巴斯空气治理框架的成效与困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
(3)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 |
第一章 防务外交及其在中国—东南亚关系中的早期表现 |
第一节 防务外交概念辨析 |
第二节 冷战时期中国—东南亚防务外交的发展 |
第二章 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缘由 |
第一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基础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动力 |
第三章 东盟框架内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 |
第一节 东盟地区论坛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二节 东盟防长扩大会议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三节 “10+1”“10+3”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四章 东盟框架外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 |
第一节 东盟框架外中国—东盟国家的多边防务外交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双边防务外交的发展 |
第五章 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评析 |
第一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局限性 |
第六章 防务外交与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第一节 坚持多内容领域齐头并进,夯实防务外交信任基础 |
第二节 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统筹维护,推动防务外交深入开展 |
第三节 维护多边与经略双边相结合,优化防务外交战略布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建构及其效应机理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自闭的背后——自闭症基本认识 |
1.1.1 自闭症概述 |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 艺术对精神的救赎——绘画治疗基本认识 |
1.2.1 绘画治疗概述 |
1.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艺术与科学的结合——自闭症绘画治疗研究 |
1.3.1 自闭症儿童绘画治疗观点讨论 |
1.3.2 自闭症儿童绘画治疗生理机制研究 |
1.3.3 自闭症儿童绘画作品文本研究 |
1.3.4 自闭症儿童绘画干预研究 |
1.4 杂乱中寻找规则——“涂鸦”画及其干预经验 |
1.4.1 涂鸦画概述 |
1.4.2 涂鸦画的价值与进展趋势 |
1.5 混沌中萌发意识——“曼陀罗”画及其干预经验 |
1.5.1 曼陀罗绘画概述 |
1.5.2 曼陀罗绘画的价值与进展趋势 |
第2章 问题提出与研究方案 |
2.1 既往研究存在问题及本研究定位 |
2.1.1 既往研究存在的问题 |
2.1.2 本研究定位 |
2.2 本研究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
2.2.1 建构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 |
2.2.2 制定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评价指标 |
2.2.3 验证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效应价值 |
2.3 研究假设 |
2.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2.4.1 研究思路 |
2.4.2 技术路线 |
2.5 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2.5.1 本研究理论意义 |
2.5.2 本研究实践意义 |
第3章 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建构 |
3.1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理论建构依据 |
3.1.1 人本心理学理论建构依据 |
3.1.2 精神分析理论康复观建构依据 |
3.1.3 发展心理学教育观建构依据 |
3.2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实践建构依据 |
3.2.1 来自实践研究领域的依据 |
3.2.2 来自“预研究”的依据 |
3.2.3 来自作品文本研究的依据 |
3.3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内容建构 |
3.3.1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整体结构 |
3.3.2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价值取向 |
3.3.3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操作内容 |
3.3.4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辅助途径 |
3.3.5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评价方式 |
3.3.6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操作原则 |
第4章 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作品文本特征及评定研究 |
研究1: 自闭症儿童绘画水平及心理发展特征研究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过程 |
1.4 研究结果 |
1.5 讨论 |
1.6 结论 |
研究2: 自闭症儿童涂鸦画评定指标研究 |
2.1 研究目的 |
2.2 研究方法 |
2.3 研究过程 |
2.4 研究结果 |
2.5 讨论 |
2.6 结论 |
研究3: 自闭症儿童涂鸦画中的重复图形研究 |
3.1 问题提出 |
3.2 研究目的 |
3.3 研究方法 |
3.4 研究结果 |
3.5 讨论 |
3.6 结论 |
研究4: 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阶段划分标准研究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过程 |
4.3 曼陀罗绘画阶段案例分析 |
4.4 结语 |
研究5: 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阶段特征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方法 |
5.3 研究过程 |
5.4 研究结果 |
5.5 讨论 |
5.6 结论 |
研究6: 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绘画色彩特征评定研究 |
6.1 研究目的 |
6.2 研究方法 |
6.3 研究过程 |
6.4 研究结果 |
6.5 讨论 |
6.6 结论 |
研究7: 自闭症儿童曼陀罗画中的自我发展现象和策略类型评定研究 |
7.1 问题提出 |
7.2 研究目的 |
7.3 研究方法 |
7.4 研究结果 |
7.5 讨论 |
7.6 结论 |
系列文本研究结果讨论 |
1 自闭症儿童绘画文本中的“迟”“滞”“异”“同” |
2 自闭症儿童绘画文本研究对干预实践的启示 |
3 解决方案设想 |
第5章 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效果验证研究 |
5.1 研究目的和假设 |
5.1.1 研究目的 |
5.1.2 研究假设 |
5.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5.2.1 研究对象 |
5.2.2 评定工具 |
5.2.4 统计分析 |
5.3 干预过程 |
5.4 干预内容 |
5.4.1 “涂鸦”干预阶段内容 |
5.4.2 “涂鸦”干预阶段家庭、学校辅助途径 |
5.4.3 “曼陀罗”干预阶段内容 |
5.4.4 “曼陀罗”干预阶段家庭、学校辅助途径 |
5.5 干预效果 |
5.5.1 两组儿童整体心理功能评价结果 |
5.5.2 两组儿童绘画能力评价结果 |
5.6 讨论 |
5.6.1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可促进自闭症儿童心理功能发展 |
5.6.2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可促进自闭症儿童语言、社交能力发展 |
5.6.3 “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促进绘画能力带动行为调控功能 |
5.7 结论 |
5.8 案例展示 |
第6章 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机理分析 |
6.1 涂鸦阶段干预机理讨论 |
6.1.1 涂鸦阶段的“动机“驱动机理讨论 |
6.1.2 涂鸦干预对自闭症儿童的适宜性分析 |
6.2 曼陀罗阶段干预机理讨论 |
6.2.1 曼陀罗阶段的“对象认知”驱动机理讨论 |
6.2.2 曼陀罗干预对自闭症儿童的适宜性分析 |
6.3 “涂鸦-曼陀罗模式干预模式”机理探讨 |
6.3.1 “涂鸦-曼陀罗模式”促进心理功能演进模型机理探讨 |
6.3.2 “涂鸦-曼陀罗模式”对自闭症儿童适宜性的探讨 |
第7章 研究总结 |
7.1 主要贡献与创新之处 |
7.2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5)我国《精神卫生法》的人文关怀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2 我国《精神卫生法》人文关怀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理论 |
2.2 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
3 世界精神卫生立法的人文关怀理念 |
3.1 精神卫生立法之前的世界精神病史 |
3.2 世界精神卫生法的产生与发展 |
3.3 世界精神卫生立法中的人文关怀思想 |
4 我国《精神卫生法》的人文关怀思想 |
4.1 我国《精神卫生法》的发展历程 |
4.2 废除了具有歧视性的称谓,跨出尊重与理解的第一步 |
4.3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人性化,促进患者社会属性的回归 |
4.4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保障患者自我决定的权利 |
4.5 确立了以自愿住院制度为原则、以非自愿住院制度为补充的住院制度 |
4.6 关爱、理解和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 |
5 我国《精神卫生法》人文关怀理念的不足与完善 |
5.1 确立审慎人信息披露标准,完善知情环节 |
5.2 加强对知情同意程序的监督,完善知情同意救济程序 |
5.3 引入预先指示制度,拓宽知情同意实现路径 |
5.4 提高自愿住院患者比例,尊重住院患者的自主选择权 |
5.5 严格非自愿入院程序,严防“被精神病”发生 |
5.6 打开精神疾病锁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
5.7 大力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帮助患者早日回归社会 |
5.8 大力发展心理卫生事业,关注更多人的身心健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境外长期劳务群体精神障碍回顾和评述(论文提纲范文)
1境外长期劳务输出者精神障碍问题突出 |
2劳务输出群体是精神障碍高危群体 |
2. 1物质滥用障碍在劳务输出中男性青年民工表现突出 |
2. 2劳务群体忽视精神障碍就医不积极 |
2. 3人群流动异地生活加剧心理问题 |
3实施长期境外劳务输出群体心理卫生促进意义 |
4推动对劳务群体精神障碍的三级健康干预 |
5积极参与劳务群体的精神障碍的健康干预工作 |
(7)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史料运用 |
第一章 时代背景与宋美龄后半生的符号特征 |
第一节 蒋介石撤台时的内外困局 |
第二节 1950年初宋美龄自美返台后对蒋介石的政治支持 |
第三节 “第一夫人”:宋美龄的政治符号选择 |
第二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一:“台美外交主掌人” |
第一节 积蓄“台美外交”助力(1949-1952) |
第二节 践行“夫人外交”(1952-1959) |
第三节 从台前到幕后(1963-1969) |
第三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二:台湾“妇运领袖” |
第一节 妇女运动:宋美龄的政治根据地 |
第二节 抵台发动妇运维稳 |
第三节 以“动员”作为妇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
第四节 妇联会:宋美龄退台后的妇运抓手 |
第四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社会角色之三:台湾社会事业推动者 |
第一节 宗教信仰与政治的融合 |
第二节 宋美龄与台湾医疗事业 |
第三节 宋美龄与台湾教育事业 |
第五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政治符号与家庭角色关系研究 |
第一节 传统家族中的长者 |
第二节 从斗争到同舟共济:宋美龄与蒋经国关系研究 |
第三节 宋美龄在娘家利益与蒋家利益间的平衡 |
第六章 宋美龄后半生的终结:隐居美国 |
第一节 隐而不休 |
第二节 东山未起 |
第三节 谢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我国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内容的综合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精神卫生和精神卫生立法 |
1.2 评价精神卫生立法的重要性 |
1.3 国内外现状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章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立法环境 |
2.1 我国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的历史传统 |
2.2 我国一般法中有关精神障碍的规定 |
2.2.1 精神障碍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 |
2.2.2 精神障碍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2.2.3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 |
2.3 我国的精神卫生资源现状 |
2.3.1 精神卫生资源数量 |
2.3.2 精神卫生资源管理 |
2.3.3 精神卫生资源分布 |
2.3.4 精神卫生投入 |
第三章 国际精神卫生立法 |
3.1 部分发达国家的精神卫生立法概况 |
3.1.1 英国 |
3.1.2 美国 |
3.1.3 德国 |
3.1.4 澳大利亚 |
3.1.5 日本 |
3.2 适用于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国际相关文件 |
3.2.1 国际人权法案 |
3.2.2 《锡拉库扎原则》 |
3.2.3 加拉加斯宣言(1990) |
3.2.4 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MI原则,1991) |
3.2.5 夏威夷宣言和马德里宣言 |
3.2.6 《Salamanca声明与特殊需求教育行动框架》 |
3.2.7 残疾人平等机会的标准规定(标准规定,1993) |
3.2.8 精神卫生保健法:十项基本原则 |
3.2.9 WHO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检查清单 |
3.3 国际相关文件对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要求 |
3.3.1 保证精神障碍患者获得适当的专业服务 |
3.3.2 最小限制原则 |
3.3.3 以社区为基础服务 |
3.3.4 自愿原则 |
3.3.5 知情同意的要求 |
3.3.6 不得歧视 |
3.3.7 避免疏忽和不人道或侮辱性的生活条件 |
3.3.8 保护免受伤害 |
3.3.9 隐私权 |
3.3.10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入院的标准 |
3.3.11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入院的程序 |
3.4 国际精神卫生立法相关文件的法理学分析 |
3.4.1 精神障碍患者的主体地位 |
3.4.2 精神卫生立法的公平正义原则 |
3.4.3 精神卫生立法的衡平原则 |
3.4.4 精神卫生立法的可行性 |
第四章 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及其与国际相关文件的比较研究 |
4.1 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 |
4.1.1 地方精神卫生立法 |
4.1.2 国家精神卫生立法 |
4.2 我国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与国际相关文件的比较研究 |
4.2.1 对有关概念的定义 |
4.2.2 对精神卫生资源的规定 |
4.2.2.1 初级卫生保健中的精神卫生 |
4.2.2.2 精神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 |
4.2.2.3 医疗保险 |
4.2.2.4 促进社区保健和去机构化 |
4.2.3 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 |
4.2.3.1 隐私权 |
4.2.3.2 知情权 |
4.2.3.3 通信自由权 |
4.2.3.4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4.2.3.5 婚姻权和生育权 |
4.2.3.6 家庭成员和其他照料人员的权利 |
4.2.3.7 法律能力 |
4.2.3.8 监护人 |
4.2.4 对精神障碍治疗的规定 |
4.2.4.1 自愿入院、治疗 #I33 |
4.2.4.2 无知情同意能力的患者 |
4.2.4.3 非自愿入院 |
4.2.4.4 非自愿治疗 |
4.2.4.5 对治疗的代理同意 |
4.2.4.6 在社区设施中的非自愿治疗 |
4.2.4.7 紧急情况 |
4.2.4.8 特殊治疗和重大内外科治疗 |
4.2.4.9 精神外科和其他不可逆治疗 |
4.2.4.10 电痉挛治疗 |
4.2.4.11 约束和隔离 |
4.2.4.12 临床和实验研究 |
4.2.5 对精神障碍患者法律救济的规定 |
4.2.5.1 监督和审查机制 |
4.2.5.2 住房 |
4.2.5.3 社会保障 |
第五章 我国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内容的综合评价 |
5.1 研究方法和对象 |
5.2 结果 |
5.3 讨论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不同时期我国国际卫生合作策略研究 ——以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内容 |
1.3.1 划分我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工作不同时期 |
1.3.2 我国不同时期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 |
1.3.3 我国不同时期国际卫生合作策略与世界卫生组织策略比较 |
1.3.4 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卫生合作策略建议 |
2 资料来源与方法 |
2.1 资料来源 |
2.1.1 文献资料 |
2.1.2 现场调查资料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调研 |
2.2.2 定性访谈 |
2.2.3 现场调查 |
2.2.4 分析方法 |
3 结果与分析 |
3.1 国际卫生合作发展趋势与我国参与国际卫生事务的策略 |
3.1.1 国际卫生发展趋势推动国际卫生合作的发展 |
3.1.2 中国对全球卫生事业的贡献和作用 |
3.2 我国国际卫生不同时期的划分 |
3.2.1 全球卫生时期的划分 |
3.2.2 我国外交的不同时期以及相应的对外卫生合作特点 |
3.3 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对外合作方式 |
3.3.1 世界卫生组织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整体战略 |
3.3.2 世界卫生组织不同时期战略 |
3.3.3 世界卫生组织改革 |
3.3.4 世界卫生组织在中国 |
3.4 不同时期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分析 |
3.4.1 第一阶段(1948-1977) |
3.4.2 第二阶段(1978-2002) |
3.4.3 第三阶段(2003年——) |
3.5 中国与WHO主要合作模式分析 |
3.5.1 合作模式一——中国-WHO国家合作战略 |
3.5.2 合作模式二——WHO合作中心 |
3.5.3 合作模式三——规划预算项目 |
4 讨论 |
4.1 合作策略变化 |
4.1.1 合作内容更加丰富 |
4.1.2 合作领域不断扩大 |
4.1.3 合作方式发生转变 |
4.2 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制定的影响因素 |
4.2.1 会员国的利益与价值取向 |
4.2.2 我国领导人的价值取向 |
4.2.3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 |
4.2.4 卫生的发展和挑战 |
4.2.5 发展援助和伙伴关系 |
4.2.6 资金支持 |
4.3 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对全球卫生的影响 |
4.3.1 将中国的健康理念、经验和技术贡献给国际社会 |
4.3.2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
4.3.3 充分利用多边舞台增强影响力 |
4.4 未来的合作面临的挑战与方向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策略建议 |
5.2.1 选择重点领域,加强合作 |
5.2.2 充实我国健康领域的国际性人才 |
5.2.3 积极履行国际承诺,接受国际社会监督 |
5.2.4 通过我国对外医学援助和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
5.2.5 推动卫生政策和系统研究成果的传播 |
5.3 本研究的特点与不足 |
5.4 未解答的问题及今后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期刊论文及参译 |
致谢 |
四、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宣言(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D]. 黄锦南. 浙江大学, 2021(08)
- [2]美墨跨境空气污染治理研究 ——以《拉巴斯协定》为中心的考察[D]. 胡耀宇.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09)
- [3]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D]. 詹子懿. 南京大学, 2020(05)
- [4]自闭症儿童“涂鸦-曼陀罗绘画干预模式”建构及其效应机理的实证研究[D]. 禄晓平.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5]我国《精神卫生法》的人文关怀思想研究[D]. 王茹. 安徽医科大学, 2016(10)
- [6]境外长期劳务群体精神障碍回顾和评述[J]. 王永亮,侯瑞生,王俊杰,李丽,李红,申瑛惠. 口岸卫生控制, 2016(01)
- [7]政治符号与社会角色 ——宋美龄后半生研究[D]. 吕晶. 南京大学, 2014(05)
- [8]论我国精神卫生法基本原则的确立[J]. 万磊,王勇. 法制与社会, 2014(07)
- [9]我国专门性精神卫生立法内容的综合评价[D]. 狄晓康. 中南大学, 2013(01)
- [10]不同时期我国国际卫生合作策略研究 ——以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策略为例[D]. 马琳. 北京协和医学院, 2013(S2)